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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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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精选28篇)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心理危机事件的频发使得心理干预成为了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家长们亟需关注和研究的焦点。针对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制定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从预案的结构、方案内容和实施步骤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预案结构

  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引言、背景描述、应对方案和实施步骤。

  引言部分是对预案的目的和重要性进行说明,旨在提醒读者对于心理危机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背景描述部分主要介绍了小学生心理危机的现状和特点,同时对常见的危机事件进行概述,以便引起相关人员的共鸣。

  应对方案是预案的核心内容,包括心理干预的原则、方法和技巧等进行详细阐述,以便实际操作的指导。

  实施步骤部分主要从发现心理危机、评估情况、制定干预方案、实施干预和跟踪反馈五个方面详细说明了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二、应对方案内容

  应对方案是预案的核心部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心理干预的原则:以学生为中心,以尊重和关爱为基础,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地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

  2.心理干预的`方法:采用个别谈话、小组辅导、游戏活动等形式,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

  3.心理干预的技巧:充分倾听学生的内心需求,关注身体和语言的非言语暗示,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

  4.紧急情况的处理:对于紧急情况,如自杀、自伤等危险行为,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立即向学校领导和家长报告。

  5.各个角色的职责:明确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的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心理危机的干预和预防。

  三、实施步骤

  具体的实施步骤是预案实施的关键,需要各个相关人员的密切配合和操作。以下是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步骤:

  1.发现心理危机: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各方通过日常观察、学生自愿反应和第三方通报等方式发现学生心理危机。

  2.评估情况:及时进行心理评估,包括面谈、心理测量和行为观察等方式,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和问题的严重程度。

  3.制定干预方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别或集体的心理干预方案,明确目标、内容和时间。

  4.实施干预:教师或心理专业人员依据方案进行干预,采用合适的方法和技巧辅导学生,重视学生的参与和自主权。

  5.跟踪反馈:定期或不定期地跟踪学生的心理状态和干预效果,进行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通过以上的实施步骤,可以实现对小学生心理危机的及时干预和有效解决。

  结语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的制定对于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明确预案结构、详细应对方案和具体实施步骤,可以帮助教育工作者和家长们更好地把握干预时机,有效解决小学生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2

  近年来,心理健康问题在小学生中日益突出。为了提供更好的心理支持和干预措施,制定一份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这份预案将详细说明在遇到心理危机事件时,学校和教师应该如何行动,以便及时、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疏导情绪,并保证他们的安全与健康。

  一、心理危机定义与风险因素分析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在面临突发、重大变化或不可控事件的时候,无法顺利应对,产生严重的心理困扰和负面情绪反应的状态。小学生面临心理危机的风险因素包括家庭问题(如父母离异、家庭暴力)、学业压力、人际关系困扰、身体或性别意识不适应、自我价值感缺失等。

  二、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的制定

  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学校需要制定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和课程,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

  2.建立专业心理团队:学校应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医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干预服务。

  3.开展心理评估: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评估,及早发现问题并干预。

  4.提供心理支持:建立心理支持机制,为学生提供机会去倾诉、互相支持。

  5.制定完善的干预措施:为应对不同的心理危机事件,制定相应的干预措施,包括学校和教师的具体行动指南。

  三、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的具体操作

  1.学校危机事件处理:

  a.心理危机事件的'及时发现:学校工作人员要密切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和行为举动,及时发现潜在心理危机事件。

  b.心理危机事件的报告和登记:学校内设心理危机事件报告机制,任何有关学生的心理危机事件都应该立即报告至专业心理团队。

  c.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由学校和专业心理团队共同制定针对该事件的干预措施,并按照计划执行。此外,要及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情况,并提供家庭支持。

  2.教师的心理危机事件处理:

  a.教师心理危机事件的辨识:教师应具备辨识心理危机事件的能力,关注学生的表现、言行和情绪变化。

  b.心理危机事件的记录和汇报:教师需将发现的心理危机事件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学校报告。保证信息流畅和准确。

  c.心理危机事件的初步干预和引导:教师应根据预案提供初步的心理支持和引导,如耐心聆听、鼓励表达情感,以及适时地引导学生寻求专业心理咨询。

  d.心理危机事件的汇总与交流:学校应定期召开教师会议,分享并讨论所发现的心理危机事件,改进干预措施和策略。

  结语:

  小学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护学生的心理健康至关重要。学校和教师需要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心理健康问题,及时发现学生的心理困扰,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干预,以确保学生成长发展的同时,心理健康得到有效的保障。这份预案是学校和教师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为了让每位学生拥有快乐、健康的成长环境而设计的。通过预案的实施,我们相信孩子们将能更好地应对心理危机,并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3

  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由此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并且维护学校的生活、学习秩序,从而建立和谐校园。现制定校园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对象

  (一)心理危机是指学生运用通常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时,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学生尽快恢复心理平衡,安全度过危机。

  心理危机干预由学校的校级领导负总责,学生处主要领导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心理辅导站、班主任及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联动配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通过心理健康测评筛查出来的需要关注的重点学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

  4.有自杀倾向或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5.因严重生理疾病而导致心理痛苦的学生;

  6.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不安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心理危机程度更严重,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三、心理危机干预组成人员:

  校级领导、班主任、心理辅导老师、校医、校保安人员、司机等。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4

  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侵害人们的心灵,造成不良后果。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而青春期的躁动和感性使他们处理问题容易极端化。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针对高危人群的心理社会干预能够防止或减轻创伤后的不良心理反应,避免心理痛苦的长期化和复杂化乃至极端化,促进创伤性事件的适应和心理康复。这不仅是对每一个学生的人文关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为此,擢英中学特制定针对本校师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应急方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所面临的心理困境,促进师生的身心健康。

    一、具体目的:

  1、通过心理健康课及怡心小报进行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掌握有效的危机应对策略。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帮助防止自伤、自杀或攻击行为等过激行为。

  4、通过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做到心理困扰早期预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应对,减少和尽量避免危机对学校正常工作的影响。

  5、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心理品质。

  二、干预原则

  1、预防为主;

  2、及时预警;

  3、协调有序;

  4、反馈追踪。

  三、组织指挥体系

  1、领导机构(校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2、心理危机干预救援小组

  班主任、心理老师、校医、校保安人员、司机、全体教师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挥。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长、稳定班级。

  3、心理老师现场疏导、干预,避免极端心理行为。

  4、校医现场处理可能的躯体病患及伤害。

  5、校保安人员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学校其他教师辅助开展工作。

  8、干预结束后观察和随访。

  五、干预对象

  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是我校在读的存在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具体包括:

  1、重大心理危机事件(Ⅰ级)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精神病人处于急性发作期;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

  2、较大心理危机事件(Ⅱ级)

  (1)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亲人死亡;父母的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性危机(性伤害;性暴力;意外怀孕等)、受到意外刺激(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其他突发事件),并伴有强烈的情绪和行为反应。

  (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并已经专家确诊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3、一般心理危机事件(Ⅲ级)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

  (2)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3)因学习困难、经济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者。

  (4)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六、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为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的动态发展,随时掌握高危个体的心理状况,学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1、各班班委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填写《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上交心理咨询中心。

  2、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录入制度

  心理咨询中心建立《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将全校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录入其中,实行动态管理。

  七、危机报告制度

  1、发现有Ⅱ级或Ⅲ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迅速以电话的形式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并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心理健康教育教育与咨询中心报告。

  2、Ⅰ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发生心理危机事故的相关班级应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机构及心理咨询咨询中心报告。

  八、应急响应机制

  发生突发心理危机事件时,心理危机领导机构、德育处、保卫科等相关处室应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Ⅰ级响应

  (1)Ⅰ级响应标准

  发生自杀或自杀未遂事件,或者精神病处于急性发作期,并且自伤或伤人行为正在发生时,启动心理危机应急预案的I级响应。

  (2)I级响应行动

  ①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领导机构、相关处室在接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I级)发生报告时,立即启动本方案。

  ②迅速组织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以及救治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供决策参考;组织和协调心理危机求援小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③对发生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目击者、同寝室同学、同班同学,组织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进行创伤后应激干预。

  2、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

  发生较大心理危机事故(Ⅱ级)或一般心理危机事故(Ⅲ级)时,启动应急预案的Ⅱ级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①学校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机构在重大心理危机事件或较大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的报告后,立即启动本方案。

  ②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评估组对心理危机当事人的现状立即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

  ③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精神卫生医院心理科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精神卫生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至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3、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响应终止,由校危机干预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九、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事项:

  1、危机瞬间发生,决策很重要,所有成员应绝对服从领导安排,避免拖延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就意味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干预无效而自责、内疚,要意识到干预的。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3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由学生严重心理问题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心理危机或潜在危机,及时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的发生,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等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指学生运用通常处理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无法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感知与体验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对有心理危机的个体或群体的一种紧急处理,其目的是及时对经历个人危机、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和将发生危险的对象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恢复心理平衡,并使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当出现紧急心理危机事件时,由学校领导指挥,政教处统一指挥协调,级部领导、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学校有关人员共同参与,配合学校指挥,联动配合,对学生心理危机情况进行及时干预。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2、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3.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成立“日庄镇中心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在校长、副校长、政教处领导下,级部长、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逐步建立监控网络,班主任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学生会对相关同学心理状态信息的掌握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心理咨询室、政教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如遇到突发事件,任何人都可直接上报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给学校领导。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三、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措施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二)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三)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四)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发现学生心理异常情况信息,班主任反馈到心理工作室,由心理老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初步评估。心理老师应提出书面报告及相关建议。如鉴别出学生患有严重心理

  障碍或严重心理疾病,应该派专人负责监护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与家长协商并签署相关文字性材料,转介上级医院或咨询机构。

  2、根据文件要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当量力而行,超过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范围的个案,经学校专职心理老师鉴别判断后,应立即转介。

  3、在判断当事人问题不太严重或者对问题严重学生进行转介的同时,学校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以下帮助:

  (1)表现出充分的人文关怀,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帮助对方改善精神状态,减轻心理危机状态下的过激情绪;

  (2)帮助当事人有所作为地正视和处理危机,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怎么做;

  (3)提供有关信息,运用适当方式、手段和语言,适当帮助当事人正视现实,走出困境;

  (4)必须避免怂恿当事人责备他人。

  4、对有自杀或自伤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学生有自杀或自伤倾向,任何人都有责任立即向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监护小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指导下,将有自杀或自伤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学校心理咨询室或其他安全地点,为防意外,最好在一楼等相对安全区域),组织班主任、各位老师、心理老师和监护小组对其实行不间断监护。

  (2)通知学生的家长尽快赶到学校,待家长赶到学校后双方共同商量解决办法。

  (3)由专职心理教师进行特别的个体危机干预。要做好详细的学生心理危机分析、归因分析和心理诊断,制定心理危机特别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特别干预工作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记录;

  必要时请有心理治疗干预特长的专家进行指导或者转介医疗机构。

  (4)学校要建立防护措施、监控措施,应对和防止学生的极端行为,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同时,学校要及时将特别预警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的时间、原因、判断、干预方式、过程变化等情况,写成书面特别预警干预情况报告,以应对家长、媒体、社会的询问、质疑、报道和纠纷;

  经上级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主动约见媒体,如实通报情况,争取主动,防止学校的声誉损失、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5)如转介的学生需住院治疗,学校与家长协商并要求家长写下书面同意意见后(如果是通过电话与家长协商应有电话录音,以免发生纠纷),由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

  (6)如有自杀或自伤意念学生需回家休养治疗,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学校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意外。

  5、对已经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已经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院急诊室或校医室,由急诊室或校医室负责实施紧急救治或转到其它医院救治。同时,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报告。

  (2)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由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负责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6、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由政教处、保卫处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工作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总之,学校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7、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8、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救助时机的;

  3、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5

  心理危机是指个体运用寻常方式不能应对或处理目前所遇到的内外部应激而陷入极度的焦虑、抑郁、甚至失去控制、不能自拔的状态。确定对象存在心理危机一般指对象存在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活事件或刚刚经历重大突发事件,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暂时不能应对或无法应对眼前的危机。

  现实生活中灾难、暴力、事故、意外等创伤性事件时有发生。在学校,学生面对学习压力、亲子关系、环境适应、人际关系等诸多问题。因此,心理危机干预迫切而重要。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置学生中因严重心理障碍而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此危机预案。以期尽最大努力帮助师生解决面临的可能心理困境,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更好发展。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一)患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二)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三)因心理障碍而表现出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有暴力倾向或伤害他人倾向者。

  (四)其他经由心理危机干预专家或学校专职心理辅导教师认为有必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者。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一)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

  (三)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四)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程序

  (一)问题的发现。各班要选配一名心理素质好,为人乐观开朗,并在学生中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学生担任心理辅导小联络员(爱心天使),建立起通畅的学生心理危机信息反馈机制,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学生心理危机动态。对有心理障碍的同学,周围同学应予以理解、关心和帮助,并及时向班主任反馈情况。对有行为异常或近期情绪、行为变化较大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地给予心理指导和帮助,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应及时与心理辅导教师联系,转介到学校心理辅导室,由心理教师或请相关专家对学生进行预诊和危机风险评估,提出危机干预措施和初步的辅导建议。

  (二)信息报告。有学生发生危机情况,周围同学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师报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赶往现场的同时向年级组长和值班行政领导报告,年级组长和值班行政领导视危机严重程度向学校分管领导或直接向校长及时报告。

  (三)即时监护。年级及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立即派专人对危机学生进行24小时监护,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长。在实施监护的同时,年级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长来校,如果家长确实无法尽快赶到学校,在家长以传真、电话等方式的授权下,对学生采取治疗措施。在紧急情况下,可采取直接送至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等相应处理措施。

  (五)进行阻控。对于有可能造成危机扩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进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绝。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可能引发其他学生心理危机的刺激物,年级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阻断。

  (六)实施治疗。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将学生送至专业卫生机构治疗;

  对可以在校坚持学习但需辅以药物治疗的学生,年级应与其家长商定监护措施;

  对不能坚持在校学习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家长监护并离校治疗。

  (七)应急救助。得知学生有自伤或伤害他人倾向时,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救助措施,紧急情况下应先拨打110、120等紧急电话求助。

  (八)事故处理。当学生自伤或伤害他人事故发生后,德育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安全办负责保护现场,配合有关单位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对学生进行安全监护;校医务室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心理辅导室人员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九)成因分析。事故处理结束后,心理辅导室负责事件的成因分析,对事前征兆、事发状态、事中干预、事后疏导等情况认真梳理,尤其对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手段和措施认真总结,以备今后参考。

  四、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一)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二)工作到位。危机发生时,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靠前工作,靠前指挥,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三)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四)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确保资料详细完整。

  (五)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工作原则、延误时间、知情不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6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__〕1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教思字〔20__〕1号)和《山东省中小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建设指南》(鲁教思字〔20__〕1号)精神,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夯实五项建设加快推进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青教通字〔20__〕115号)要求,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评价机制,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发展,保障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从20__年起开展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优秀校、示范校创建评估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全面普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夯实制度、课程、阵地、队伍和机制建设,提高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在全市范围内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的典型,推广和辐射心理健康教育的成功经验,引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二、评估标准和内容

  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学校(以下简称“达标校”)根据《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评价体系》(附件1),逐项落实组织保障、队伍建设、教育实施、预防干预和家校协作五方面工作内容,完成全部评价要求。

  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学校(以下简称“优秀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以下简称“示范校”)根据《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校、示范校评价体系》(附件2)的评价要点进行评分,“优秀校”测评得分80分及以上,“示范校”测评得分90分及以上。以下三种情形的学校不得被评为优秀校和示范校:

  (一)因学生心理问题导致发生极端事件的;

  (二)未严格落实预防干预工作有关要求的;

  (三)未配备至少1名专职心理教师的。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自评。各学校依据评价体系进行全面自评,做出分数评价,符合条件的填写《青岛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校、示范校评估申报表》(附件3),9月底前向所在区(市)教体局提交书面评估申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评估申请。

  (二)初评、推荐。10月底前,各区(市)教体局要组成验收组,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的初评:达到达标校标准的'学校,可直接认定;对于不达标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学校通过整改接受复评,直至达标;达到优秀校、示范校标准的学校,推荐其进行平台申报(登录“青岛市中小学阳光校园评审管理系统”填报佐证材料)。区(市)各中小学于11月中旬前完成网上提报工作,局属各学校原则上于10月中旬前全部完成网上提报工作。

  (三)复评、公布。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进行全面验收,确认达标情况;对申报优秀校、示范校的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对区市认定的达标校、申报的优秀校进行实地抽查;对申报示范校的学校全部进行实地查看。根据复评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进行公示表彰。

  (四)评选周期及名额分配。

  1.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创优评选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组织一次申报,三年为一轮评选周期。20__年下半年开展首次评选。

  2.全市所有中小学20__年底前全部完成达标要求。

  3.优秀校、示范校评选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区(市)学校数量、创建水平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进行分配,原则上三年内优秀校数量不超过本区(市)中小学校总数的30%、示范校数量不超过本区(市)中小学校总数的10%(计划三年内评选优秀校300所、示范校100所)。

  4.已获得全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山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青岛市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的学校符合评分要求的,可直接参评优秀校或示范校,不占区(市)名额。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保障。各区(市)、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评估目的和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组建评估专家队伍,认真做好评估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10元的要求将心理健康教育经费纳入预算,切实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开展。

  (二)注重过程,加强指导。各区(市)要积极发动区域内中小学校广泛参与达标校、优秀校和示范校创建,定期开展学校负责人及教师的专题培训,加强评估工作的过程指导。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创建目标和重点,切实通过创建评估工作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三)示范引领,加强宣传。争创优秀校、示范校的学校要根据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及辅导活动,及时梳理、总结有效经验,注重利用专题研讨、公开展示等载体,积极宣传新理念、新举措和新思考,不断扩大辐射范围,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7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有效预防、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由学生严重心理问题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心理危机或潜在危机,及时进行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危机事件的发生,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我校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原则等

  (一)心理危机定义

  心理危机指学生运用通常处理方式不能应对目前所遇到的情形,无法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感知与体验而出现的严重心理失衡状态。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在心理学理论指导下对有心理危机的个体或群体的一种紧急处理,其目的是及时对经历个人危机、处于困境或遭受挫折和将发生危险的对象提供支持和帮助,使之恢复心理平衡,并使学校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当出现紧急心理危机事件时,由学校领导指挥,政教处统一指挥协调,级部领导、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学校有关人员共同参与,配合学校指挥,联动配合,对学生心理危机情况进行及时干预。

  (二)心理危机干预的对象

  1.因心理障碍或突发事件导致产生自伤企图或行为者;

  2.有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易出现自伤行为的精神障碍者;

  3.出现与严重自伤或他伤事件(或人)有密切关联者。

  (三)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成立“日庄镇中心中学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小组”

  在校长、副校长、政教处领导下,级部长、班主任、学校专兼职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逐步建立监控网络,班主任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学生会对相关同学心理状态信息的掌握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心理咨询室、政教处,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如遇到突发事件,任何人都可直接上报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给学校领导。

  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规划和领导我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各班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制定危机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危机风险化解,为重大危机事件处理作出决策。

  三、心理危机干预分类措施

  (一)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应立足教育,重在预防。应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引导学生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善待人生;应对学生进行自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树立自信,消除自卑;应对学生进行危机应对教育,让学生了解什么是危机,人们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

  (二)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情绪低落抑郁者

  2.出现严重适应不良导致心理问题者

  3.存在诸如失恋、学业严重受挫、躯体疾病、家庭变故、严重人际冲突或突遇严重挫折者

  4.过去有过自杀行为或企图,或家庭亲友中有自杀史或自杀倾向者;

  5.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明显内向、与别人缺乏正常的情感交流者;

  6.有强烈的罪恶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7.感到社会支持系统长期缺乏或丧失者,如父母离异、家庭破裂、亲子关系恶化等;

  8.有明显的精神障碍或心理疾病者;

  9.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或其它可能对自身、他人、社会产生危害者。

  (三)对近期发出下列警示讯号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重点干预对象及时进行危机评估与干预:

  1.讨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四)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学生的干预措施

  1.发现学生心理异常情况信息,班主任反馈到心理工作室,由心理老师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初步评估。心理老师应提出书面报告及相关建议。如鉴别出学生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严重心理疾病,应该派专人负责监护并立即通知学生家长,与家长协商并签署相关文字性材料,转介上级医院或咨询机构。

  2.根据文件要求,中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当量力而行,超过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范围的个案,经学校专职心理老师鉴别判断后,应立即转介。

  3.在判断当事人问题不太严重或者对问题严重学生进行转介的同时,学校心理老师及相关人员可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提供以下帮助:(1)表现出充分的人文关怀,耐心地倾听当事人的诉说,帮助对方改善精神状态,减轻心理危机状态下的过激情绪;

  (2)帮助当事人有所作为地正视和处理危机,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怎么做;

  (3)提供有关信息,运用适当方式、手段和语言,适当帮助当事人正视现实,走出困境;

  (4)必须避免怂恿当事人责备他人。

  4.对有自杀或自伤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一旦发现学生有自杀或自伤倾向,任何人都有责任立即向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学校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监护小组,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指导下,将有自杀或自伤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学校心理咨询室或其他安全地点,为防意外,最好在一楼等相对安全区域),组织班主任、各位老师、心理老师和监护小组对其实行不间断监护。

  (2)通知学生的家长尽快赶到学校,待家长赶到学校后双方共同商量解决办法。

  (3)由专职心理教师进行特别的个体危机干预。要做好详细的学生心理危机分析、归因分析和心理诊断,制定心理危机特别干预方案,采取专业性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干预,建立特别干预工作档案,做好详细判断、分析、辅导干预过程记录;必要时请有心理治疗干预特长的专家进行指导或者转介医疗机构。

  (4)学校要建立防护措施、监控措施,应对和防止学生的极端行为,保护学生身心安全。同时,学校要及时将特别预警学生出现心理危机的时间、原因、判断、干预方式、过程变化等情况,写成书面特别预警干预情况报告,以应对家长、媒体、社会的询问、质疑、报道和纠纷;经上级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主动约见媒体,如实通报情况,争取主动,防止学校的声誉损失、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

  (5)如转介的学生需住院治疗,学校与家长协商并要求家长写下书面同意意见后(如果是通过电话与家长协商应有电话录音,以免发生纠纷),由家长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

  (6)如有自杀或自伤意念学生需回家休养治疗,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学校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意外。

  5.对已经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已经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院急诊室或校医室,由急诊室或校医室负责实施紧急救治或转到其它医院救治。同时,立即向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进行报告。

  (2)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由保卫部门或公安部门负责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或自伤行为学生的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与家长协商解决。如危机情况尚未解除,必须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手续,转介到专业心理治疗中心进行咨询和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其他意外。

  (5)对于已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学生,包括同班同学、好朋友、目击者等,学校和班级应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心理咨询室可根据需要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6.对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由政教处、保卫处负责,首先给予控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由心理工作室对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者需要住院治疗或回家休息,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家长协商解决。

  总之,学校要做好学生心理危机早期预警工作,应做到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变化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信息畅通,快速反应,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7.对于因心理问题而休学的学生,在其复学以后应采取相应后期跟踪措施:

  (1)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有资质医院、咨询中心等开具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2)学生复学后,学校和班级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给予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同时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主任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3)对于因有强烈的自杀意念或自杀未遂休学而复学的学生,学院还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心,应安排班主任、学生骨干、该生好友等对其密切监护,制定可能发生危机的防备预案,随时防止该生心理状况的恶化。

  8.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打交道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学生所在班级在事故处理后应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班级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全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因失职造成学生生命损失的,要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具体来说,在下列情况下,要追究个人责任。

  1.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需要某些人员协助而不服从协调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而延误救助时机的;

  3.校心理危机干预小组成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8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

  心理危机处理突发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为了解决特定问题的过程中,心理危机、团体或个人危机消除,恢复正常。

  二、心理危机干预组件成员:

  主管领导,班主任、心理教师、学校医生,校园警察、司机、心理社区成员等。

  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分工:

  1、主管领导整体组织和协调命令。

  2、班主任理解信息并通知父母,稳定的类。

  3、心理老师现场咨询、干预,避免极端的心理行为。

  4、学校医生现场处理可能身体病人和损伤。

  5、校园警察维持秩序。

  6、司机保证交通。

  7、心理社区成员辅助开展工作。

  八、干预后观察及随访。

  四、心理危机干预程序:

  1、心理危机发生时,班主任和心理社区成员应当通知主管领导在第一次。

  2、主管领导注意心理教师、学校医生,校园警察,司机和其他相关人员到达现场。

  3、根据分工迅速扩张的工作。

  五、心理危机干预的`注意:

  1,危机时刻发生,这个决定是非常重要的,所有成员应该绝对服从领导的安排,以避免延迟导致不良后果。

  2,危机意味着风险,所有成员不能因为干预无效和自责,内疚,实现限制的干预。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9

  我校的心理咨询工作,将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为指导,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工作机制为保障,以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健全人格发展为目标,紧密结合新课程改革精神,不断加强学校的心理咨询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面向全体学生,立足于学生发展性、预防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到预防、疏导为主,干预、治疗为辅。加强心理咨询的指导与研究工作。

  2、密切与班主任的联系,更好地与学校德育工作有机结合。

  3、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并对他们进行定期培训。

  4、认真细致地做好个别咨询辅导工作,力求在个案上有新的成果和突破。

  1、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工作

  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室的主要工作之一,我们积极开展针对残疾学生和老师的个体咨询和针对全校学生的团体咨询。做好学生的个别辅导工作,为来访的每个残疾学生提供咨询,对盲、聋哑、智障等各类学生在成长,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困扰,对于个别有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应及时识别并转介到专业诊治部门。每周一---到周五咨询室有咨询老师值班,每天咨询室开放2小时。

  开放时间为:下午6:00----8:00

  2、加强每月最后一周的心理班会活动课

  每月最后一周的心理班会活动课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一大特色,是针对全体学生进行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本学期要让心理班会成为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健全人格发展的主阵地。根据低、中、高不同年段和不同类型学生的特点开展系列性、主题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活动。

  3、针对师生心理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展心理讲座

  心理讲座是有效的心理教育途径,特殊的空间和环境能起到积极的放大式的教育效果,互动与沟通多种思想的融合是讲座的优势,所以应该加强校园心理讲座。本学期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针对对口班面临高考的心理教育。(2)针对普通班学生开展青春期的心理教育。(3)开展针对班主任的心理讲座。从学生的心理特点、心理发展规律、心理诉求等进行介绍和讲解,促进师生关系的改善,促进和谐班级建设。(4)利用家长来探望学生的机会宣传家庭心理教育的有关内容。

  4、做好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

  班级心理委员教育是我校针对学生的发展实际,实施的一项创新性的心理教育工作,旨在在班级中普及心理科学,促进班级心理卫生工作的开展。心理咨询室对各班心理委员进行不定期的心理培训。

  5、营造积极、健康的心理健康教育环境

  积极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从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和心理健康教育环境。

  1、制订并讨论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咨询室正常开放。

  3、新生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青春期心理卫生》。

  4、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家庭心理教育”的有关内容。

  5、开展针对班主任的心理讲座。

  6、做好学期总结、资料积累和个案分析、心理档案建立工作。

  7、各类资料整理、归档。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1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给人们带来了躯体和心理健康两方面的压力。在这场抗击疫情的战役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战士,要做好个人防护,使自己身心健康,打赢抗击疫情的战役。为了促进广大师生疫情期间的心理健康,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提供更多的心理支持、疏导和干预服务。肥西实验高级中学特制订此方案。

  1、 成立疫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组

  组长:张傲冬

  成员:各分管领导、各班班主任以及学校专职心理教师和心理健康顾问

  2、 开通心理辅导热线

  1、校心理辅导热线。

  手机号码:(微信同号);面向全校师生开通线上心理咨询。

  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咨询时长:30分钟以内/( 人次)。必要时可考虑进行线上集中辅导。

  2社会专线:

  (1)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

  (2)安徽省心理危机干预协会

  3、发挥学校教育影响力

  1网上心理危机辅导。心理教师可将心理危机辅导方面的信息和文章发到班主任群,由班主任在网络教学授课前传递给学生。

  2多方配合。体育老师推送一些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免疫力的抗疫健身方法;音乐老师多提供一些舒缓心情的音乐素材;如:放松助眠减压的专业医疗音频的减压音频,唤醒内在生命力的催眠音频的赋能音频。

  3在“家长动力小组”群开展线上抗疫专题讨论,提高家长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4家校合一,建议家长多和孩子进行亲子游戏、指导孩子适当做一点家务劳动等等。

小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应急预案 篇11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师生的心理防护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及时控制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促进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分类施策,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扬中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校开展师生心理疏导、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组长:

  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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