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应急方案范文
防汛应急方案范文(精选29篇)
防汛应急方案范文 篇1
为深入贯彻市、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站在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狠抓防汛措施的落实,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大雨、暴雨、雷雨天气所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的减少师生人身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保证全体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确保学校万无一失,师生安全度汛,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杨(校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组织对师生进行防汛相关工作提示教育,增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各种防汛防险工作,防患于未然,保证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B、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职能小组
1、疏导保护学生维护学校秩序小组:
组长:王(业务校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学生在校时间,负责走廊、校园、厕所的巡视,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指导学生安全躲避大雨、暴雨、雷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的事故和遭雨淋、雷击等。
B、如正是放学时间,负责维持秩序,引导学生有序离校。安全过马路。
C、负责雷雨天气关闭门窗、计算机等用电设备,特殊天气果断采取停课、放假措施。
D、发生暴雨时,要迅速组织学生转移到较高楼层。
E、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上放学往返途中安全保障措施
2、排险清障组
组长:郑(安全校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检查维修学校电源、电线、电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因电发生伤害事故。
B、检查校舍有无漏雨、倾斜、垮塌等隐患,及时疏导师生到安全区域躲避。
C、检查清理积水、杂物,及时疏通堵塞管道,保证下水畅通。检查清除有危险的悬挂物及其它因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全隐患。
如在师生中发生溺水、雷击等伤害事故启动下列职能组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李(工会主席)
组员:张
主要职责:
A、在师生中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B、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发展动态,随时报告校长。
C、接待、安抚赶到医院的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4、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杨(校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控制现场,维护秩序,指挥教师安排好其他学生,做到不拥挤,不慌乱。
B、排查有无其他雷击伤亡人员及时实施救护;
C、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赵(总务主任)
组员:
主要职责:
A、尽力做好医疗救治和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B、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接待工作并为其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二、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校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修缮。对供电线路全面检修,防止短路,造成事故,影响供电。检查避雷设施,并对师生进行教育,防止雷击,造成设施和人员的伤害。检查疏通水道,防止积水对校舍造成损坏,给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带来影响。
2、遇有大风和暴雨或连续阴雨天,防汛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值班,巡视校舍,检查有无漏雨或积、存水现象,现场处理应急事件。
3、利用各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加强对师生的防汛安全教育。
4、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防止发生事故。
5、对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摸底,发现险情的及时报告并做好疏散师生的准备。
6、及时了解老师、学生迟到、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及时安排教师组织管理好已到校学生。
7、如学生在校期间骤来大雨、暴雨、雷雨,防汛应急小组及各职能小组立即到校长室集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入应急状态,按岗位分工履行职责。
8、如发生了意外或体伤事故,及时组织救护。出现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各班主任要将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上报安全办一份,自留一份,以备应急使用,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防汛安全教育。
10、各村屯负责人要掌握所在村屯的学生情况及家长的联系方式,学生所走线路防汛情况并作好应急措施。
防汛应急方案范文 篇2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总指挥:园长担任,全面负责幼儿园汛灾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决定。
(二)副总指挥:担任,分工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等工作。
二、幼儿园出现汛灾事故,立即启动各职能小组,全力投入事故处理工作。
(一)应急指挥小组:
主要职责有:
1、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2、尽早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汇报情况。
3、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小组投入工作
4、密切配合医疗、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的有关指示。
5、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二)现场控制小组:
主要职责有:
1、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2、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3、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幼儿,不围观,不拥挤,防止幼儿慌乱、散失,维护学校秩序。
4、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三)医疗救援、消毒小组:由保健担任组长。组员:保育员等。
主要职责有:
1、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2、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或动态,随时与园长保持联系。
3、接待赶到医院的家长,并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情绪过况,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四)后勤保障应急小组:
主要职责有:
1、尽力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以及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2、必要时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等工作。
3、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工作,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五)信息资料小组:由担任组长。成员:。
主要负责:汛灾事件全过程的各种文字、图象信息资料采集,撰写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工作,及时提供各种资料。12小时内形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三、应急疏散流程
(一)人员转移
在发现险情时应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特别是幼儿)的安全转移工作,要按照计划做到有秩序、有组织地转移,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遇灾害时,幼儿园要将师生转移到牢固的楼房中,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二)抢险准备
平时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险,易积水的地方要搞分块小包围,设置临时排水泵,排水管道要经常疏通养护。
(三)物资转移
幼儿园物资要根据可能出现的灾情,制订应急措施,按照转移、垫高或转放楼上等方法制定预案,电脑等贵重物品转移楼上明确专人负责。
(四)治安保卫和医疗救护
在灾情发生时如有电线杆倒落、房屋倒塌等及时保护现场,防止人员伤亡,医务室要有止血药、硼带等必备的药品,同时积极联系医院。
防汛应急方案范文 篇3
一、总体目标
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和救大灾,主动防范,积极备汛,完成农村公路的防洪安全和抢险运输的物资准备及人员准备,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防汛抢险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抓好防汛工作,成立古交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领导组,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职责分工
(一)局领导
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分工,做好防汛期间的日常值守工作,确保值班期间防汛工作上下衔接、处置及时,并根据“一岗双责”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的正常、规范、有序运转。
(二)客运办
负责公交客运场站的防汛工作,加强办公场所和相关建筑物的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在发生灾情时负责组织运输救灾物资、疏散受灾人员。
(三)养护所
负责县及重要乡公路的防汛检查、指导、抢修和地质灾害防治的隐患排查,组织调用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队伍和车辆设备。负责水毁修复和危桥险路加固、清淤清障工程的施工组织,防护保障措施的制定。负责对各乡镇(街办)所管养乡村公路防汛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
(四)建设管理科
负责在建工程的防汛工作,组织做好汛期施工安全工作和施工场地防汛抢险应急工作。
(五)财务科
负责防汛抢险工程资金的落实和拨付工作。
(六)运管所
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系统的防汛抢险工作,确保汛期运输安全;并准备防汛抢险和突发性事件应急车辆,在发生灾情时负责组织运力,运输救灾物资,疏散受灾人员。
(七)路政所
负责公路抢险现场的交通指挥、疏导、警戒线设置等工作。
(八)汽车站
负责汽车站的防汛工作,在发生灾情时,组织抢险人员对被困人员、灾民等进行紧急运输转移。
(九)路桥公司
负责所养护路线汛期的日常巡查和监测,按要求做好应急队伍抢险设备机具和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服从应急抢险的统一调度指挥。
(十)局防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负责防汛信息的宣传报道,防汛值班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防汛抢险日常管理工作;收集汇总防汛险情,并及时向局防汛领导组汇报;负责在汛情发生时与各单位防汛组织机构保持联系;负责协调防汛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用。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科室要充分认识防汛抢险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的思想,要加强领导,健全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指挥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做到领导到位,思想到位,指挥到位,确保防汛抢险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立足实际、预防为主
各单位要根据交通运输实际,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和修订相关预案和应急方案,在雨季来临前,对各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要认真搞好“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三查工作。对重要隐患点,要制定明确的监测预报、预警信号,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和应急抢险措施。加强汛期道路巡查和抢通保畅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场站的安全应急管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防洪抢险工作万无一失。
(三)强化应急、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认真落实防汛抢险责任,各单位要组建应急队伍,完善应急准备,做好机械、物资准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对存在隐患的重点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做到第一时间报告灾情、第一时间进行应急调查、第一时间实施抢险救灾。各单位要把防汛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管理,明确职责,对履职不到位、不重视的要通报批评;对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确保防汛抢险工作落到实处,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注重教育,加强值守
各单位要落实好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包括公休日、节假日),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防汛指令及时传达和汛情、灾情信息及时处置和反馈;保证防汛抢险队伍、物资及时调度。
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防汛队伍、车辆、设备及负责人和防汛值班表报局防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防汛应急方案范文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扎实做好20xx年我区的各项防汛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防汛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以及《国家防汛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珠山区境内发生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突发性江河洪水、洪涝灾害、山洪灾害(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水库垮坝、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团结防汛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防汛保平安”。
1.4.2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要求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的落实要贯穿到防汛准备,汛期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的全过程。
1.4.3竟成镇、各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在防汛抗洪工作中要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凡有防汛任务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防洪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相应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和完善包括特大洪水处置措施的防洪抢险方案。
2.组织体系及部门职责
根据《水法》、《防洪法》,成立珠山区政府防汛指挥部,在景德镇市防汛指挥部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行使政府防汛职能,区政府设立防汛指挥部,行使政府防汛指挥职能,领导和指挥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区政府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务局。区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调整,由区政府发文确认。竟成镇、各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应成立本部门的防汛指挥机构,以正式文件报区防汛指挥部备案。
2.1区防汛指挥部职责
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并组织实施全区的防汛工作,制定区级防汛方案,掌握全区汛情、灾情,按照不同洪水量级发布洪水预报、汛情公告和防洪警报。对防汛做出科学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指导竟成镇、各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的防汛工作,制定抗洪抢险减灾方案,抓好洪水管理转化工作,组织灾后救助,灾后重建的协调工作。
2.2区防汛指挥部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2.1区防汛组织机构。区防汛指挥部由区委副书记、区长任总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武装部副部长、区农林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委办、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工信委、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环卫局、区国土分局、珠山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应急办、区防办、竟成镇、各街道等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2.2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防汛工作事关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加强领导,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团结协作,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提高防汛减灾能力。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统一调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一致,协调配合,全力搞好防汛工作。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竟成镇、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每队20人的抢险队伍。并精心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群众疏散转移方案和防汛抢险措施,认真落实方案中的各项责任,积极筹备各项防汛物质,在洪水到来之前及时组织群众疏散和财产转移,确保汛期不出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区人武部:根据汛情需要,组织成立百名民兵应急分队,训练一支技术过硬的舟艇分队,参加抗洪抢险、营救伤员、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汛任务。
(三)区法院、检察院、执法局:组织培训抗洪抢险队伍,随时听候调遣。
(四)区纪委:协同区防办检查监督各单位防汛纪律执行情况、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和防汛职责落实情况。
(五)区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防汛资金,并监督使用。
(六)珠山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区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防汛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做好防汛治安保卫工作。
(七)区民政局:负责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及时统计灾害损失情况。
(八)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学生的防汛安全教育,确保汛期在校学生的安全转移,组织抢救学校财产,保障灾后及时复课。
(九)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危房、危树及城区老旧房屋隐患排查、应急加固等工作。
(十)区卫计委:负责组织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十一)区工信委:负责做好防洪抢险物资和人员及设备的运输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十二)区环卫局:负责组织灾后垃圾清运。
(十三)区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对山体滑坡、崩蹋、地面蹋陷等地质灾害勘查、检测、防治等工作。
2.3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区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防汛日常工作事务,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执行国家、省、市、区防汛指挥部防汛抗洪指令。汛期实行24 小时防汛值班制,准确、及时收集分析传递各类汛情;及时调查、核实、上报汛情灾情和抗灾救灾情况,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防汛部门指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拟定全区防汛抢险预案;负责水毁防汛工程的维修和加固整治,与区级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各项防汛项目的资金安排方案。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区防汛办应加强与水文部门的联系,了解昌江河、南河和全区汛情变化趋势,将重要水情及时报区领导和区防汛指挥部领导。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和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区防汛办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部门及下级防汛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准备。区防汛办要与水文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水情信息,为区防汛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3.1.2水库工程信息
(1)当我区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放水设备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运行状况应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后2 小时内报送到区防汛指挥部。
(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和农林牧渔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区防汛部门及区级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区防汛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市防汛指挥办公室报告。对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区级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区防汛指挥办公室,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汛前区、街道(竟成镇)两级防汛部门和有防汛任务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要加强防洪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工作。
2.组织准备。区、街道(竟成镇)两级政府职能部门要落实防汛责任制,企事业单位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明确防汛安全责任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能留有防汛安全死角。区级各部门及重点防汛单位要结合新情况、新问题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防汛保平安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汛前要分别明确全区小型水库、重点部位、重点防洪区、重点山洪灾害防御地段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要落实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本单位、本部门防汛抢险专业队伍的组织建设。各级各部门防汛机构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坚持24 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雨情、水情、灾情和防汛指令迅速传达。
3.工程准备。全区要按时完成水毁修复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全区所有水库汛期蓄水不得超过汛限水位,汛期要留足防洪库容,尤其是病险水库更要限制蓄水。水库管理单位要服从上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既定的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区、各街道、竟成镇要认真编制水库、城镇、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御方案和抢险应急预案,增强可操作性,切实将防洪、抢险、救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保障防汛通信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3.2.2突发性洪水预警
突发性洪水,指由于防洪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灾害以及由于降雨诱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这类灾害特点是事前无明显征兆,或虽有征兆但爆发时间短,成灾迅猛,难以控制,危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1.山洪灾害预警。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与水文、气象等部门联系,相互配合,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凡有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地方,应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部门编制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灾害区域内,每个街道(竟成镇)、社区(村)相关单位都要指定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2.水库洪水预警。根据水库管理单位编制的水库防洪应急预案,小型水库的洪水情况报区级防汛指挥部和主管部门。当水库出现危险(校核)水位时,由水库所在地区级防汛指挥部发布预警。
3.2.3城区暴雨渍涝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由竟成镇、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预警,并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洪涝等灾害发生后,由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大于200毫米,过程降雨量大于350毫米;
(2)昌江渡峰坑水文站水位达32.5米,且继续上涨;
(3)重要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且继续上涨;
(4)重要水库、城市防洪工程、铁路、国家级公路沿线水库之一发生重大险情;
4.2.2Ⅰ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与区各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2)受灾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权限调度所属水利、防洪工程,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15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50-350毫米;
(2)昌江渡峰坑水文站水位达31.5米,且继续上涨;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且继续上涨;
(4)重要水库、城市防洪工程、铁路、国家级公路沿线水库之一发生较大险情;
4.3.2Ⅱ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视情况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与区各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2)受灾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权限调度所属水利、防洪工程,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100-150毫米;
(2)昌江渡峰坑水文站水位达30.5米,且继续上涨;
(3)重要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且继续上涨;
(4)重要水库、城市防洪工程、铁路、国家级公路沿线水库之一发生一般险情;
4.4.2Ⅲ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与区各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2)受灾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权限调度所属水利、防洪工程,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预报日降雨量50-100毫米;
(2)昌江渡峰坑水文站水位达29.5米,且继续上涨;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且继续上涨;
4.5.2 Ⅳ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与区各有关防汛指挥机构共同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救灾工作。
(2)受灾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视情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权限调度所属水利、防洪工程,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险、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1.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具体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一般信息按分级管理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指挥部。因险、灾情较重,本级难以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向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
3.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的汛、工、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4.6.3经市防汛指挥部或省防汛指挥部采用或发布的洪涝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区防汛指挥部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指挥和调度
我区各级防汛指挥部是防汛的调度指挥机关,各级防指按照权限调度,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发生重大灾害后,区级防汛指挥部应派出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防汛救灾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临时现场指挥部。
4.8抢险与救灾
对发生的洪涝灾害和工程出险的抢险救灾工作,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同时,抢险救灾应采用专业队伍和群众参与的方式,按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实施。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安全防护
1.各级各部门,竟成镇、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的器械等,以备随时使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区防汛指挥部视情况做出决定,其进入和撤出现场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则。
3.出现洪涝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4.9.2医疗救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当地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分队紧急救护受伤人员。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洪涝灾害后,区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区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同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1.1防汛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和防汛动态信息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
4.12应急响应结束
4.12.1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城区、乡镇防汛指挥部可根据汛情发展情况,宣布紧急防汛期结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应给予适当补偿或者酌情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当地政府应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防汛指挥部应协助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12.4防汛抗洪应急中形成的临时设施应予以清除或经专家论证后加固、改建。
5.应急保障
5.1抢险与救援保障
5.1.1对重点险工险段及易出险的水利工程,区防汛指挥机构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新险情出现后,竟成镇防汛指挥部应派出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方案,并由防汛指挥长负责组织实施。
5.1.2区防汛指挥部、水库管理单位、有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组建抢险队伍,满足防汛抢险的需要。全区各级防汛物资及队伍服从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
5.2应急抢险队伍
5.2.1抢险队伍是指区及竟成镇、各街道为防汛抗洪抢险,组织的民兵预备役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抢险队伍,区人武部支援地方的抗洪抢险队伍。区政府及防汛指挥部在汛前必须落实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工作。有防汛任务的竟成镇、各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组建防汛抢险队伍。
5.2.2竟成镇、各街道防汛抢险队伍以民兵预备役为主,由各街道(竟成镇)武装部长带队,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汛抢险队伍以干部、职工为主,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部抢险队伍要建立人员编组并建立名册,确定责任人,责任地段,人员召集方式和联系手段,区防汛指挥部门备案。
5.2.3区防汛指挥部会同武装部建立健全防汛抢险队伍布防方案、调动路线、运送方式和调度制度,确保抢险队伍在调令规定时间内抵达指定地点。发生洪涝灾害区域的抢险救灾工作,首先按照自救为主,外援相助的抢险原则,以各部门、各单位的抢险队伍为主,并在汛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抢险方案。紧急防汛期间,区防汛指挥部视具体情况依法调用管辖范围内防汛抢险队伍参与抗洪抢险,所有参与防汛抢险队伍必须服从大局,服从调度,服从指挥。
5.3医疗卫生保障
5.3.1洪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灾后防病处理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在汛前,区卫生局应制定救灾防病方案,下发各医疗卫生单位,并且要督促落实。区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救灾防病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落实救灾专门人员,抢险救护车,确保灾情发生时能立即投入救灾抢险中去。
5.3.2救灾以及灾后的疫情监测、防疫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在灾民临时安置站进行疫情监测、消毒,检测食品及饮用水的卫生状况,必要时可对灾民进行预防性接种等手段来防止多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对受灾地区洪水过后要及时组织对灾区实施消毒处理,使灾区卫生条件尽快符合卫生标准。
5.4治安、道路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工程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由公安、工信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水陆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由民政、公安、住建、工信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5.5物资保障
5.5.1防汛物资按分级原则储备
1.防汛机构、山塘、水库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区防洪重点地段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到现场储备或就近储备。
2.区防汛指挥部储备的区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区内遭受较大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区内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应急需要。
3.区防汛指挥机构应结合本地情况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
5.5.2物资调拨
1.区防汛指挥部和各街道(竟成镇)防汛指挥部要建立健全防汛抢险物资调用制度。小型水库防汛抢险物资由竟成镇政府及水库管理单位调用。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防汛抢险物资。
2.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调用,由抢险单位向区防汛指挥部提出申请,经防汛指挥部批准同意后,由防汛物资储备单位组织实施。申请调用防汛储备物资必须出具文字报告,内容包括:申调原由、物资品种、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及签发人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示,再补办文字手续。一般情况由申请调用单位自组运力提货;紧急情况可申请区防汛指挥部组织运力送货。
3.当储备物资不能满足要求时,必要时可向市防汛办提出申请,请求调拨防汛抢险物资;也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5.6资金保障
5.6.1区财政应当安排必要的防汛经费保障防汛抢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5.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八条“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防洪投入的总体水平”规定,随着防汛形势的发展,应当逐年增大防汛投入。
5.7社会动员保障
区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的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紧急防汛期,由各级防汛指挥部进行社会动员,保障防汛抢险工作顺利开展;非紧急防汛期,由竟成镇、各街道负责社会动员,保障防洪工程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5.8培训和演习
5.8.1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区防汛指挥部负责竟成镇、各街道防指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区人武部防洪抢险应急培训由人武部统一安排,区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8.2演习
区防汛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多个部门的联合专业演习,特别是对易发地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以检验、增强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6.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
6.1.1区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在洪水消退后要立即组织群众重返家园,恢复生产。对家园严重损坏,靠自身力量难以重建的群众,政府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帮助。区、乡镇有关部门及时安排救灾救济资金和特大防汛经费,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6.1.2区防汛指挥部负责全区洪涝灾害后的统一调度指挥。按行业归口原则,各成员单位按其职责组织好本行业灾后救助及善后工作。各部门相互配合、协作,团结救灾。
6.2 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 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6.4 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区防汛部门应针对当年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从全社会各个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7.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 预案制定和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珠山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汛应急方案范文 篇5
为提高洪涝抗灾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本事,及时、妥善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紧急情景,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广东省重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快速高效的原则,预防和减轻洪涝台旱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洪涝台旱灾害重大紧急情景的处置依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称市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主对辖区内的灾害进行处置。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地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台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作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洪涝台旱灾害紧急情景,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暴雨、洪涝、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大范围汛情、旱情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
二、重大紧急情景的确定
根据我市实际,按照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将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划分为重大、特大两个等级。
(一)重大灾情、险情
当出现下列情景之一时,为重大灾情、险情:
1.实况24 小时内境内平均降雨量≥100 毫米或过程平均雨量≥200 毫米,并且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24 小时仍有暴雨以上量级的降雨。
2.青阳汇、乍浦、平湖水文站水位全面接近保证水位,并预报将超过保证水位。
3.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或强热带风暴(10 级12 级),我市沿海正处于大潮汛,将出现风、潮、浪三碰头。
4.海塘、圩区堤防、闸站出现特大险情,并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5.7~10 月份连续干旱天数在70 天以上;或人畜饮水困难百分率大于60% 。
三、重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市防指负责全市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办事处和市防指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处置。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各地灾情、险情处置工作的开展。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称市防办)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
2.当到达或即将到达重大灾情、险情标准时,市防办立即向市防指指挥、副指挥报告,并由指挥决定启动重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3.预案启动后,市防指指挥到岗指挥,副指挥按分工进入各自岗位。
4.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并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镇、街道防汛防旱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
5.市防指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提来源置意见。
6.市防指及时召开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提议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迅即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帮忙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7.洪涝台旱灾害过后和水利工程险情消除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赴现场调查灾情,慰问灾民,指导生产自救工作。同时,对防灾救灾工作进行总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
(三)部门职责
预案启动后,市防指统一指挥市防指成员单位协助各镇、街道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及时掌握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工情、险情和灾情,提出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提议,并向市防指领导报告;及时传达市防指各项指令,并按指令对有关防洪、抗旱工程进行调度,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救灾工作;督查、反馈市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景,及时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1.市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做好驻平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和抗旱的协调工作;遇有特殊情景向嘉兴军分区、嘉兴武警支队申请派遣救灾支援部队。
2.市水利局:承担市防办日常工作;及时供给实时雨情、水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负责圩区等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负责抗旱水资源的应急调配。
3.市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及时供给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参加防汛抗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必要时,供给现场跟踪服务。
4.市安监局:负责监督防台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企业单位的防台工作,加强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5.市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抗洪抢险救灾、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应急调拨供应;组织协调灾后重建中的基础设施恢复;负责灾区市场商品价格监控。
6.市经贸局:负责协调企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企业防汛防旱抢险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安全工作;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受灾企业灾后重建工作。
7.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实施对灾区的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8.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协调对灾区的救助和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做好灾后重建工作;供给水旱灾情信息。
9.市财政局:及时筹集和拨付市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积极向省财政争取资金支持。
10.市供电局:负责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用电需要;及时加固抢修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供给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景。
11.市建设规划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市区建成区范围基础设施、房屋和建筑工地等防风、防洪工作;负责做好市区道路、社区积水、危旧房屋抢修等抢险救灾工作;供给城市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2.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指导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安全管理和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内河航运船只的安全管理和搜救工作,根据市防指指令依法实施内陆水上交通管制,协调做好船只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组织抢险救灾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负责做好灾毁交通设施的抢修和障碍物的清理;供给交通系统水旱灾害灾情信息。
13.市农经局: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应急调用安排;参加灾情调查和核灾;掌握全市农业灾情信息;负责通知、监督沿海渔船回港避风,确保船只人员安全。
14.市卫生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落实救灾医疗队,实施救灾防病预案,预防疾病流行。
15。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洪保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工作。
16.市电信局:及时加固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通讯畅通;供给通讯设施灾情信息。
17.市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全市各类学校的危房加固及灾区学校学生安全转移工作;协助安置其他转移人员。
18.市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时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组织、协助做好市政公共设施的抢修和维护。
19.市广播电视台:把握新闻导向,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以及防灾抢险的有关决策和部署,做好防灾抢险工作的宣传报道。
20.市人保公司:积极开展防洪防台保险工作,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居民的受灾损失理赔工作。
四、特大灾情、险情处置
(一)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加强对市防指的领导,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它市领导实行分工负责制,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在市政府的授权下,市防指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旱期)。建立统一的防汛(台、旱)指挥部指挥机构,市长为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为常务指挥,其它防指副指挥为副指挥。市职能部门组成如下机构: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由市委办牵头,市府办、市防办等组成,市发改局、经贸局派人员协助。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气象局、市水文部门组成。
3.抢险救灾组:由市人武部牵头,市公安局、经贸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经局等组成。
4.电力、通讯保障组:由市供电局、电信局等组成。
5.资金物资保障组:由市发改局、财政局牵头,市民政局、经贸局、水利局、规划建设局、交通局、粮食局、供销总社等组成。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牵头,市经贸局、粮食局、农经局、教育局、环保局等组成。
7.治安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经贸局、交通局等组成。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报社等组成。
9.生产自救组:由市委办、市府办、经贸局、农经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二)基本程序
1.市气象、水文部门及时供给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及时掌握汛情、旱情的变化趋势,组织有关部门会商,提来源置提议。当到达或即将到达特大汛情、旱情标准时,市防指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由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特大灾害处置工作预案。
2.预案启动后,市委、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发布紧急抗洪抢险或抗旱动员令,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动员全市军民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抗台抗旱工作。
3.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市防指机构,成立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各地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4.各工作组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组织实施各项救灾工作,及时汇报各地灾情和灾区的抢险、救灾进展情景。
5.以市政府名义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情景,申请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
6.市政府视灾情发展情景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和灾民救助工作。
7.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救灾和生产自救工作。
(三)部门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紧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全力指导、协助各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
1.紧急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收集和汇总有关汛情、旱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报告,并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指示;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急机构坚持联系,指挥和协调其他应急工作组的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上报灾情;审查灾情和救灾抢险新闻,组织救灾新闻发布会。
2.气象、水文监测和工程调度组:加强对天气、雨情、水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供给实时天气、雨水情信息和天气、水文预报;提出防洪工程调度意见并按指挥部指令及时进行调度;组织实施抗旱应急水资源调配和人工增雨;加强对灾情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监测情景,并及时作出转移人员的具体方案。
3.抢险救灾组:迅速调集当地驻军、武警、公安、预备役、民兵和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解救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各类防洪水利工程、公路、桥梁、市政等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组织对石化、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运单位及其它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发生;组织实施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电力、通讯保障组: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电力、通讯设施;保障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
5.资金物资保障组:向省和有关机构申请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做好本市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紧急筹集、分配和拨付。
6.生活安置和医疗卫生组:指导、协助当地镇、街道迅速设置避护场所,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提出救灾的物资计划,制定救灾标准、设置救灾物资供应点,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及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向受灾人员供给精神、心理卫生方面的帮忙。
7.治安保卫组: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实施陆上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宣传报道组:宣传报道抗灾救灾工作,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公布灾情等有关情景;宣传相应的防灾减灾知识,安定民众;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9.生产自救组:制定灾后重建计划,协调落实资金和物资,指导各地恢复被毁坏的各项基础设施,开展生产自救,保障灾区群众生活生产需要,尽快恢复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五、附则
(一)市级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相关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二)本预案由市水利局适时进行修订并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防汛应急方案范文 篇6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__热电厂地处__湾南岸,地形较平坦,海拔标高为3.50—6.37m,地貌单元为海蚀低级阶地。__市属北温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因受海洋的影响,兼有明显的海洋性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10.5℃,极端最高气温35.3℃,年最大降雨量1053.2mm,最大风速30ms,百年一遇高潮水位3.10m。
由于电厂的特殊地理位置,在汛期易发生排水或海水倒灌、台风或飓风袭击等自然灾害,对电厂的生产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本事,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
3、爆破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
职责:发生防台防汛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主任:副厂长
成员:各处室领导
职责:负责沟通情景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
3.2.2现场设备隔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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