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总站供水应急预案
供水总站供水应急预案(精选3篇)
供水总站供水应急预案 篇1
为切实保障全乡居民的生活饮用水安全,有效防止供水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置涉及我乡集中供水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供水应急防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乡集中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并组织实施供水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预测预警
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饮用水监测与预警系统,负责饮用水的日常监测,确保监测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乡供水应急防范办公室要随时掌握乡集中供水水源水质、供水水质、管网等动态,一蝎有影响卖危及安全供水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或特别重大的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经批准后再层层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响应和处置
(一)供水水质防范应急预案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乡供水的事件,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权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一旦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事件,严重影响圈乡安全供水,应急小组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市级应急指挥中心,以便立即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应事项的应急预案。
1.供水水质防范范围:水库取水
2.供水水质防范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供水水源防范的措施:
(1)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2)水源枯竭,限时供水,要提前通知用水户。
(3)涝情严重,确保供水的措施。如无法供水,要提前通知用水户。
4.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
(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沉淀水、滤后水浊度、余氯、出厂水进行观测。
(2)水质发生变化,对源水以及沉淀水、滤后水、出厂水进行观测,同时向供水水质防范领导小组及上级应急防范领导小组汇报。
5.如果水源污染及水源枯竭影响供水,将采取以下步骤处理:
(1)发生水源污染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2)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奔赴现场,尽可能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过程;污染物种类、品名、数量、性状及污染程度、危害和扩散趋势,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必要的应急处置工作。
(3)供水水源的水质污染影响供水,迅速采取控制措施,立即停止集中供水,并通过多种媒体向用水户通告,在污染事故未消除前,不得擅自饮用被污染的水。
(4)水源污染或枯竭无法供水的情况下,联系市消防大队提供,从市上供水到XX乡,每天供水两车,确保全乡居民生活用水。
(5)乡政府组织寻找替代水源,如开展找水打井,解决居民用水问题。
(6)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能进行预处理的,会同环保、卫生等专业部门研究,在水源处或反应池或沉淀池进行预处理,投加适当的缓冲剂(无烟煤、活性炭以及氧化剂等)。
(7)根据检测的水源水质数据,如预处理解决不了问题,经上级领导小组同意后,采取必要的停水措施,排放反应池、沉淀池、滤池以及清水池不合格的自来水。
(8)由于水质污染造成人群中毒时,医疗救治组负责实施医疗治。
(9)发现水质变化,领导小组成员随时掌握情况,保持信息畅通。
(10)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和《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6.医疗救治组人员:
组长: 成员:
(二)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1.供水管网抢修范围:源水管网、供水主管网。
2.供水管网抢修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3.供水管网抢修设备:
潜水泵、发电机组、电焊机,足够的应急管道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供水管网抢修时限:
Φ50以下管道白天6小时以内,夜晚10小时以内;
Φ100以上Φ200以下管道36小时以内。
四、责任追究
乡供水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应急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应急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在应急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四)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五、附则
1.本预案由乡政府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应急防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水总站供水应急预案 篇2
(一)预警
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的情况,认真组织讨论分析,科学研判,对可能发生的冰冻灾害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冰冻灾害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i级(特别重大)
冰冻灾害造成全市总计2万人以上或某个供水工程点0.8万人以上饮水无法保障的。
2.ii级(重大)
冰冻灾害造成全市总计1.5-2万人或某个供水工程点0.5-0.8万人饮水无法保障的。
3.ⅲ级(较大)
冰冻灾害造成全市总计1-1.5万人或某个供水工程点0.1-0.5万人饮水无法保障的。
4.ⅳ级(一般)
冰冻灾害造成全市总计0.5-1.0万人或某个供水工程点0.05-0.1万人饮水无法保障的。
(二)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应标明冰冻灾害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三)应急响应
出现冰冻灾害达到预警等级时,各镇(办、处、区)及各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要快速对应冰冻灾害预警等级,快速启动执行应急响应。市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全市重大冰冻灾害的指挥调度。市水利和湖泊局、镇(办、处、区)、村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冰冻灾害的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各供水单位负责本服务区域内冰冻灾害的处置。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应随之自行启动。
1.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特别重大冰冻灾害(i级)时,由市水利和湖泊局会进行科学研判后提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持会商,布置启动i级应急响应。
(1)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和湖泊局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各地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镇(办、处、区)应派出工作组和村“两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冰冻灾害发生后,各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ii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冰冻灾害(ii级)时,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主持会商,布置启动ii级应急响应。
(1)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应急管理局。相关部门应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各地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镇(办、处、区)应派出工作组和村支两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冰冻灾害发生后,各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冰冻灾害(ⅲ级)时,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或委托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主持会商,布置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应急管理局。视情况决定是否派出工作组,指导各地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
(2)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镇(办、处、区)人民政府派出应急工作组应急和村支两委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3)冰冻灾害发生后,各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县)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冰冻灾害(ⅳ级)时,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分管副局长主持会商,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同时加强调度跟踪,督导各地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各镇(办、处、区)应急机构工作组和村支两委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3)冰冻灾害发生后,各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上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理
当冰冻灾害发生,造成农村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灾情带来影响。
(1)现场组织
抢修人员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应快速赶到现场,首先进行关阀止水,然后设立抢修标志,再进行抢修施工。大型抢修工程要有分管领导等负责人在现场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抢修时限
成立抢修专班,建立巡查、抢修台账。管网抢修按对外服务时限承诺要求处置,水厂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修复,用户水表冻坏在24小时内更换,用户进户水管的地面部分在24小时内修复,用户进户水管的墙面部分在48小时内修复(若天气恶劣则待施工条件许可后开始施工)。
2.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冰冻灾害后,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水利和湖泊局和各镇(办、处、区)一起发动群众参与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尽快恢复供水。
3.应急结束
当冰冻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灾区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市水利和湖泊局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可宣布应急结束。协助各镇(办、处、区)、村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全面恢复供水。
本预案由市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负责相关解释。
供水总站供水应急预案 篇3
为了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我镇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提高我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蟒河镇区域内发生影响集中饮用水源及分散式水源的严重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政府成立饮用水源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饮用水源污染的处置工作。
发生一般或较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本镇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和组织调查。
发生重特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本镇指挥部报县政府环境应急处理机构并在其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本镇指挥部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蟒河镇环保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所长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的各种信息。
三、影响集中饮用水源安全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致使饮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向镇卫生部门或镇政府办公室报告,镇政府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和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接到环境污染报告与破坏事故报告的部门应及时动员受到污染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疏散。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县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四、突发污染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集中饮用水源安全危险时,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按指挥机构的指令实施事故处理。
(二)指挥部下设9个专业组,各有关部门和专业组必须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理,完成各专业组的任务:
1、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由镇环保所、安监站、水保站,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现场保卫警戒组:由派出所、武装部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疏散撤离险区人员和实施重要财产的抢救工作。
3、卫生医疗救护专业组:由卫生院及就近各村村级卫生所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保障医疗器械、血液和药品的供给。
4、交通运输保障组:由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和现场专业人员、设备的运送;保障道路的'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对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础设施保障组:由供电、电信、水保站等镇相关人员组成,保障事故处理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畅通。
6、后勤物资保障组:由镇行政办、民政、财政等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资金、物质装备,负责参加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处理组:由镇指挥部、镇信访办负责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镇信访办组成,负责调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9、宣传报告组:由文化、广播等单位参加,统一报道饮用水源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质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技术特点和事故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故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检测工作,必要时,应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灾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质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善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饮用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并按各个专业组的分工,组织落实本部门专业人员和必备有专业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镇指挥部备案。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使其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组织训练和演练。
(四)各部门组成的各专业组要做到人员落实,装备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将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对不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拖延执行指挥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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