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精选28篇)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完善应急准备,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应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大程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确保粮食行业生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做到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各类粮食购销、储存、加工、运输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省粮食局粮食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人员构成
总指挥:省粮食局局长
副总指挥:省粮食局分管局长
成员:储备基建处、办公室、调控处、财会处、监督检查处、科技产业发展处和局后勤服务中心、监测中心负责人
2.1.2指挥部下设一室三组
粮食行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以下称安全事故应急办)、现场处置组、监督检查组、综合保障组
2.2主要职责
2.2.1指挥部职责
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粮食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实施。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处理措施。紧急调用我省粮食系统内的设备、物资和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并按照规定报批、补偿或归还。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2)研究制定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制订重大以上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指导实施;
(3)向省政府和国家粮食局报告全省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4)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5)启动、实施、终止应急响应,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6)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安全事故应急办职责
安全事故应急办设在储备基建处,处长担任应急办主任。其主要职责是:
收集核实所掌握的事故情况,向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建议;
贯彻传达指挥部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指令;
汇总生产安全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
组织各工作组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协调、监督本《预案》的执行;
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2.3现场处置组职责
现场处置组由调控处处长担任组长,科技产业发展处和监测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粮油购销、储存、运输、加工的有关专家赴事故现场,组织转运受损粮油,排查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对现场情况进行初步评估,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2.2.4监督检查组职责
监督检查组由监督检查处处长担任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对事故现场和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意见及时报告指挥部。
2.2.5综合保障组职责
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组长,财会处处长和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其主要职责是:做好处理突发安全事故车辆调度、通信、物资供应、经费预算、损失评估等保障工作,汇总有关信息,协调新闻媒体配合事件处置,引导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疑虑。
3预防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机制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监控企业要定期检查,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防机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联测联报、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建立救援物资和救援队伍等应急资源信息数据库,组织应急演练。
粮食企业要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并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2信息监测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帮助企业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测,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险情或重要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救援的前期准备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将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为I、Ⅱ、Ⅲ三个等级:
I级响应: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I级响应。
Ⅱ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Ⅱ级响应
Ⅲ级响应:造成1—3人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3人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Ⅲ级响应。
4.2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省粮食局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省级人民政府,之后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
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先期处置
接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安全事故应急办应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控制好现场,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
4.4启动应急预案
指挥部依据现场评估情况,汇总有关信息,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5下达处置指令
根据指挥部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安全事故应急办协调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4.6实施应急处置
各工作组到达现场后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同时要注意加强协调,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遇有新情况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向指挥部报告。
4.7应急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需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携带专业的防护装备,并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撤离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4.8应急结束
各工作小组应急处置结束后,向安全事故应急办报告,经应急办确认应急处置完成,事件危害消除或基本消除后,报请指挥部下达事件应急处置结束指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应急处置结束后,指挥部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监管和处理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5.2总结与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安全事故应急办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5.3事故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生产安全应急工作,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应急值班人员应全天24小时值班值守。
6.2应急队伍保障
各粮食企业要加强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7宣传培训和演练
7.1宣传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及生产经营单位宣传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及应急救援等有关法律常识。
7.2培训
各粮食企业要制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演练
指挥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加强协同,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各粮食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生产安全演练工作,提高应对处置应急事故能力。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高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安委办报〔20xx〕54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中央、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县安委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靠实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各村、各行业(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燃气使用、公共安全、校园、工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三、检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1.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中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到位、监管盲区不排查整治,预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2.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等问题。
3.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
4.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不力,“三重一高”安全监管不严格,企业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不扎实等问题。
5.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证、通行证、车辆灭火器、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是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危险货物装卸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桥梁的隐患排查,治理道路防护设施防护不力等情况。
2.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客车、货车、面包车、运输学生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车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无照行驶、“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3.重点查处无证经营、违规运营和非法营运的“黑”出租车、班线客车倒客抢客等不规范经营行为,以及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情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方面
重点加大对全镇砂石料厂等相关企业的资质、安全状况、生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乱采滥挖、越界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四)烟花爆竹安全方面
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行为,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对居民楼下和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予以取缔。
(五)消防安全方面
1.加强农村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整治柴草堆垛之间、堆垛与建筑物是否保持10米以上防火间距;家畜圈舍10米范围内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和电气线路布线不规范、线路老化和未穿管敷设等问题。整治村民房屋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是否在非安全距离内同时使用炉灶和液化气;是否违规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生产生活区防火分隔不到位、柴草等物料与建筑物未保持10米以上防火间距等问题。整治农村群众随意烧荒、焚烧垃圾、枯枝败叶等问题。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整治。汽车站、敬老院、学校、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情况。
3.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地下、半地下空间使用单位安全监管,加大对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情况;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安全审查、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
(六)建筑施工方面
1.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其它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措施情况。
2.施工现场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落实情况。
(七)燃气安全方面
重点整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八)公共安全方面
加强举办的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预案,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保障措施情况,并按规定报公安机关审批,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九)校园安全方面
重点整治上下学期间校门口等重点路段交通防护设施缺失、交通秩序管控不力,运输学生车辆超载等非法营运行为;严查严治学校课间操、放学等活动安全措施不力,安全教育不落实,学生宿舍、教室、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隐患等问题。
(十)旅游安全方面
对小泉丹霞、西大村羊蹄沟度假村等旅游地和游乐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及游客安全的隐患进行整治。
(十一)特种设备方面
锅炉、压力管道等重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整治;对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对特种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测检验情况。
(十二)工贸等行业领域
对磨坊、油坊等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
(十三)其他重点领域
安排电力、卫生、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本单位、本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
四、组织实施
此次安全大检查自20xx年11月30日开始至20xx年1月30日结束,由各村和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自行开展。镇应急管理所对全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深入开展检查,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安全大检查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QQ、乡村大喇叭、电子屏等各类载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力度,畅通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努力营造全民抓安全的社会氛围。
(三)坚持齐抓共管,做到协调联动。各村、各单位要做到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本辖区、本领域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报追责等执法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有力开展。
(四)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各村、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监管”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靠实安全生产责任。此次检查实行痕迹管理和闭环管理,确保查出的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镇上也将把此次大检查的工作情况作为今年目标责任中社会事业模块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3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规范、服务”的理念,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逐步建立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规范运行、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建立安全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市场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藁城市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商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贸局局长温永恒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沟通、宣传、联系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相互之间配合与协调,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三、整治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点),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立即关停取缔。
(二)对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超过歇业期限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营业。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以及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经营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限期整改取缔,确保加油站(点)合法运营。
(三)对非法仓储点和流动加油车要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关停取缔。
(四)严厉打击购进销售非标油品违法行为,确保油品市场经营秩序;乙醇汽油销售要严格按照规定实现封闭运行。
(五)对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由质监部门予以严查,确保加油站(点)计量准确,精度可靠。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期原则上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安监部门要对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周边建筑物与加油站储油罐、通气管、加油机的安全距离不足)的加油站(点)监督其通过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改造或对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加以改造,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七)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不具备《成品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或未参加、未通过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且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7月12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者登记造册,并在7月19日前上报市商贸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5日):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活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不规范经营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顿,非法经营的,要依法取缔。集中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6日-8月20日):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综合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整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与8月20日前书面上报市商贸局。
五、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
1、市商贸局: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牵头联系及协调。重点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违规新建、迁建、改扩建等行为,《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对成品油经营资格年检情况进行梳理,将未参加年检、未通过年检的加油站(点)名单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报送市商务局按程序报省注销。
2、市工商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主体资格,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是否存在无照经营或证照不全问题;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经销劣质和油品、违规促销及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依法进行取缔。
3、市安监局:负责加油站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是否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标准。
4、市质监局:重点负责检查加油站(点)计量制度、加油机铅封、加油机强制检定等工作,依法查处计量作弊行为。
5、市公安局:重点负责对违法生产、销售成品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立即立案查处;对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6、市消防大队:负责对全市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行为依法处理。对消防警示牌、消防设备等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责令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取缔。
7、各乡镇(区):各乡镇(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加油站(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的摸排,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事关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大局。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和良好秩序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抓好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打好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成品油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四)创新机制,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在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部门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五)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要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汇总上报。同时,要督促成品油批发企业建立索证登记制度,对违规向无证经营者供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六)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区和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快速、成效显着的乡镇和部门通报表扬,对因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执行不到位,如期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根据“平安第一、保障有力、便利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主动应对春运可能出现的停运、突发客流高峰严峻滞客、车辆事故、路阻及自然灾难侵袭,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消退春运突发事务或车辆事故的影响,让广阔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满足,确保我市春运工作平安有序畅通。
二、组织领导
为刚好处置春运突发事务,局成立春运突发事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刘德英局长任组长,俞之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工程科、行业科,市运管所、马路段、港航处,市交通投资公司、隧道管理中心及有关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科,由董亚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详细负责春运突发状况组织、协调、处置等工作。
春运突发事务一旦发生,马上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组织指挥、协调处置。
三、突发事务预料
我市辖区内春运客流多为短途客运,依据往年春运工作状况和今年春运工作特点,可能会出现以下突发事务:一是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沿途旅客乘车难,出现滞留现象。二是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无法通车或马路受阻状况。三是个别春运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滞留旅客需应急疏送。四是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因各种缘由,出现停运、停运现象。五是春节前后,正值各级“两会”召开之际,客运场站、公交车辆是坏人攻击的目标,有可能发生恐怖暴力事务。六是出现燃料短缺,影响营运车辆运行。七是春运正值人员流淌高峰,可能发生疾病传染等状况。
四、应急车辆及物资打算
马路抢险应急车辆及物资由市马路段负责落实(附件1);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由市运管所协调有关运输企业落实解决,其中,应急客车20辆(附件2),应急货车10辆(附件3)。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客流高峰期部分客运和公交线路出现旅客滞留现象。
一旦发生旅客滞留现象,市运管所马上协调有关客运和公交企业,调度相应客运车辆,疏运滞留旅客。滞留旅客数量较多时,马上启用应急机动运力,确保旅客运输零滞留。山区道路依据须要增加公交班次,以作沿途旅客来回之用,并依据需求做好公交车辆接驳工作。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2.出现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无法通行。如出现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各单位严格根据《xx市交通运输行业雨雪冰冻应急保障预案》规定予以执行。山区道路的确无法通车,为确保平安,应刚好封道,停开客运车辆。市马路段道路应急抢修中心刚好组织清理冰雪,疏通道路;市运管所通知相关运输企业停开班车,并亲密关注天气改变,一旦条件允许,要马上复原通车,力争短时间内疏运滞留旅客。如出现道路、桥梁、隧道积雪结冰、严峻损坏等状况,由市马路段、隧道管理中心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刚好进行处置,保障道路平安畅通。受高速马路春节假期小车免费通行政策影响,如在高速马路进出口出现车辆拥阻状况,由市马路段协调交警部门疏通道路,确保道路平安畅通;如在风景区周边出现游客、车辆受阻状况,由市运管所帮助交警部门疏通道路,支配运力疏运游客。
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市马路段、市隧道管理中心、各客运企业
3.车辆发生故障或肇事,造成旅客滞留。由市运管所负责支配运力,在短时间内赶赴事发地疏运、分流旅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马上上报事故状况,并帮助运输企业协作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故障车或肇事车辆应马上拖离至春运应急修理点,快速修复,尽快投入春运。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4.个别线路或出租车出现停运等现象。由市运管所组织运输企业和相关人员,刚好了解状况,做好车主、司乘人员思想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平安稳定。依据需求向有关运输企业调用客车,必要时支配应急客车,应急疏运沿线旅客。各有关运输企业做好相应的协作疏运工作。责任单位:市运管所、各相关运输企业
5.客运场站、车辆发生恐怖暴力事务。春运期间,一旦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及公众生命财产的道路运输行业恐怖攻击事务时,马上上报市反恐办,并启动《xx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务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详细组织指挥恐怖攻击事务应急处置行动,各部门及各运输企业亲密协作,刚好妥当地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开和削减人员伤亡,削减财产损失。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行业科、各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运输企业
6.出现燃料短缺影响营运车辆运行。由局行业科负责与市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燃料供应单位做好工作,保证春运期间营运车辆的'燃油供应。
责任单位:局行业科
7.春运期间发生疾病传染等状况。春运期间,客运场站作为人员集中地,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卫生清洁和环境整治,增加疾病传染防控意识。一旦出现疾病传染等疫情,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市疾控办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疫情全面防控。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行业科、市运管所、各有关运输企业。
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一旦遇到突发事务或车辆肇事,要时刻关注事态走势,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畅通,真正做到反应灵敏、反馈刚好、措施得当、处置有力,尽快平静突发事务或车辆肇事,确保春运工作平安有序畅通。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5
为了确保奥运期间我区商贸系统和屠宰加工业安全生产经营,创建和谐、平安,根据省内贸办赣内贸(综)字84号《转发商务部关于在商务领域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商业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区商贸系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商管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兼管,不再另设办公室。
二、工作重点
开展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重在监督防御。因此,必须对全区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监测。
一是重点落实农贸市场、超市、商场等商贸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查找安全隐患,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二是高度重视猪肉市场的安全供应工作。由于尚且没有实行牲猪定点屠宰制度,查找安全隐患尤为重要。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牲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牲猪屠宰操作规程》等法规条例,重点加强全区猪肉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牲猪屠宰、销售市场秩序。
三、工作措施
1、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抓安全生产经营首长问责制,做到措施得力,责任到位,信息流畅。
2、抓重点、攻难点,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疏理,严防突发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宣传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意义和工作措施,使生产经营行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感。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我县
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打牢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努力实现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执法检查。加大对全县矿山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加强全县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违法采矿行为发生。
(二)加大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制。每一个矿山企业明确一名监管责任人。随时掌握矿山企业的开采、生产情况。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责令其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到位。对短期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并加强监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重点时段监督执法。加强对北京“奥运会”、“十一”、汛期等特殊时期的监管执法。确保特殊时期的安全稳定形势。
(四)加大对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力度。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采矿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采矿行为(含事故举报)的查处率要达到100﹪,处罚执行到位率要达到90﹪以上,以此督导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是20xx年我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促进我县“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开展的重要措施。为加强领导,确保此项活动扎实地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深入人心。增强对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自觉地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为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领导小组将分期对落实本单位活动方案情况进行抽查,全年抽查不少于2次,抽查结果作为年终对考核的依据。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7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2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岁末年初“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为确保工作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泰州市委市政府、泰兴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近期大事要事,紧扣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注重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源头治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以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目标,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卫战
1.危险化学品领域。以危化品存储、运输、废弃全过程监管为重点,聚焦能耗双控、检维修、低温寒潮等带来的安全风险,督促企业研究制定“冬防”方案,严格落实防冻、防凝、防滑、防泄漏、防静电、防中毒窒息等安全措施。(牵头部门:安监办)
2.城镇燃气领域。以餐饮场所为重点,深刻吸取近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牵头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3.交通安全领域。以打击“两客一危”、超限超载等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各类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措施,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区域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和农用车、电动三(四)轮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针对严寒、浓雾、雨雪等极端天气,科学合理制定应急预案,强化路面管控和疏导。(牵头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4.建筑施工领域。以建筑年代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旧房屋为重点,持续开展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严肃查纠违规装修、擅自改扩建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强化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开展冬季施工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压缩工期等非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5.消防安全领域。以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泡沫夹芯板、超市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进梯入户等违法行为。对重点路段、高层建筑小区消防通道占用、堵塞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打通“生命通道”。(牵头部门:派出所)
6.涉炉领域。以防控穿炉、高温熔融金属喷溅等安全风险为重点,深化涉炉企业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涉炉企业“炉长制”和安全生产挂钩联系制度,总结前期涉炉企业积分管理试点工作经验,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推动企业责任落实。(牵头部门:安监办)
7.工贸企业领域。以登高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使用危化品、粉尘涉爆等危险作业为重点,深入开展外包队伍管理专项整治,对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新上岗员工培训制度、外包工队伍管理制度、特殊时段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安监办)
8.农机领域。以农机安全源头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铁牛卫士”农机安全执法行动,对农机涉牌涉证、安全装置不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检验机具投入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切实提高农机本质安全水平。(牵头部门:农业农村局)
特种设备、危废固废、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商业场所和加油站、文化旅游、电力、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也要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求,从各自实际出发,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百日会战”,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为目标,打好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阻击战
1.坚持系统推进。根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第94条规定,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根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重点检查企业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制度、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风险公示、培训及档案等情况;根据《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重点检查企业按照所在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重点检查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及实施情况。
2.坚持“铁腕”执法。聚焦重大风险隐患、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聚焦重大违法行为强化执法检查,对不放心、屡教不改、屡查屡犯的企业,以“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开展“回头看”。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非法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同时强化联合执法,持续保持行政执法的强大震慑力。
3.坚持宣传引导。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推行一线工作法、说理式执法,督促指导企业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执法行动宣传,及时报道典型案件、曝光典型违法行为,营造强大声势,放大执法效应。
(三)以确保专项行动成效为目标,打好组织推进和责任落实攻坚战
1.迅速部署落实。各村(居)、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全力推进“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实施方案,及时开展动员部署,迅速推进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2.紧盯重点难点。各村(居)、部门和单位要聚焦重要时段,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要环节,采取蹲点驻守、分片包干等方式开展集中行动,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突出安全隐患,狠抓问题整改,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在省党代会、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等关键时间节点,要集中精干力量,采取超常规措施,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3.强化措施保障。要充分利用微博、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对“百日会战”开展多样化宣传,要结合产业结构、自然灾害等特点制度化开展应急演练,要通过召开约谈、曝光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及时归纳总结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结果运用
实行全过程监督、动态化考核,对“百日会战”开展情况采取暗查暗访方式进行专项督导、联合督查,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开展不力、事故多发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存在工作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情形的,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基层基础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日常管理标准化,确保公司在20xx年底前通过国家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达标验收,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御能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公司成立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业技术查评小组及内审员查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统一协调指挥日常具体工作。专业技术查评小组:
负责安全标准化创建过程中的技术监督管理,对各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进行内部查评和验收。
1、安全管理查评小组
组长:
成员:
2、电气、热工专业查评小组
组长:
成员:
3、汽机、化学专业查评小组
组长:
成员:
4、锅炉、灰燃专业查评小组
组长:
成员:
5、运行调度专业技术查评小组
组长:李涛
成员:调度室全体成员以及各部门涉及技术管理的相关人员。
内审员查评小组
制定发电公司安全标准化企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对发电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及各专业技术小组的查评报告进行审核,形成公司的内部自评报告。
组长:陈清伟副组长:徐洪涛
成员:张业礼、周广喜、王方勇、雷虎、宫庆民、张峰、王胜合、汪惊雷、朱印杰、赵磊、袁宝东、朱秀丽、邱继东。
(三)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活动目标。
2、审批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3、提供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资金等资源。
4、指导协调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中的重要问题。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标准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
6、组织发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内部自评和考核。
(四)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分解落实。
2、负责安全标准化工作文件的编制、评审、宣贯并推进实施。
3、负责标准化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的任务下达、考评及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五)查评小组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内部查评工作;
2、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宣传培训。
3、负责组织编制本小组的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4、负责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
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内部查评,对各部门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核。
6、及时收集并向发电公司、山东能监办上报有关材料,提出评审申请(内审员查评小组)。
四、活动的步骤、内容和时间安排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20xx年3月25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宣传、动员阶段。时间:3月25日至3月31日
召开安全标准化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传达和学习上级关于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验收标准逐条梳理,明确责任人。
(二)自查自评阶段。时间:4月1日至4月30日
各部门对照《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价标准》的内容,逐条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工作,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整治自查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并结合自查结果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整改提升阶段。时间:5月1日至8月31日
1、各专业技术查评小组本着“严格执行标准,重在落实整改”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内部查评和验收,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有针对性地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和防范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同时形成书面查评报告。内审员查评小组依据审核程序,对各专业技术小组的查评报告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编制发电公司自评报告。
2、组织相关人员到创建国家电力标准化的同类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学习其先进管理方法和制度,不断丰富我公司安全管理的内涵,全面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9
为迅速贯彻上级关于成品油整治的相关要求,确保整治工作“隐患见底、措施见底、整治见底”。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扰乱油品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二、整治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加油站(点),民营加油站和农村便民加油点等已获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点),重点打击不符合成品油市场和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非法经营行为。
1.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非法经营行为;
2.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汽柴油、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燃料油假冒柴油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3.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行为。
三、工作分工
县局成立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行动协调小组,由局长武涛任组长,副局长韩飞、王勇、王辉任副组长,各分局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各分局:负责本辖区成品油整治的相关工作。一是查处非法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行为,侧重查处非法从事柴油经营行为;二是查处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成品油行为;三是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成品油行为。
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对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案件查处、指导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信用风险科:负责组织实施对超范围经营成品油或无照经营成品油的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标准计量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计量器具监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质量安全科:负责组织实施对加油站(点)油品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相关检验机构对加油站点销售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有关部门查扣的非法经营的油品质量进行抽检;负责局成品油整治过程中收集的材料汇总、上报工作;负责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研究问题、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迅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专项整治联动机制。确保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确保检查过程有资料,有图片;确保边查边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严格依法履职,检查过程中,对发现非法流动加油车、站(点)等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的,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经营车用柴油,应予调查处理。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汽油的,不论有无《营业执照》和《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调查取证后统一移交应急管理局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分局是成品油市场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具体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督查通报,切实跟踪问效。质量安全科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专项督查,并通报整改情况。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做好专项整治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按要求报送专项整治材料。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部门联查,形成整治合力。各分局、大队、相关科室,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大队、相关科室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材料收集报送工作,切实将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确保对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反应迅速、决策正确、措施果断、运转高效、处置得当、处理到位,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依据《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预防为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处置有力的原则。
第三条药品安全事故,是指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的药品质量事故、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故、重大制售假劣药事件以及其他影响公众健康的药品安全事故。具体包括:
(一)群体性药害事故或药品不良反应事故;
(二)自然灾害、流行性疾病、传染性疾病等情况紧急需求的药品质量控制;
(三)涉及面大、影响范围广的重大制售假劣药案件;
为及时、妥善处置由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等情况,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维持正常的医药经济秩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和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使用与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的事件。
1.成立处置小组
2.在医院领导指挥下,成立处置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医教部部长、药剂科主任、相关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同时,其他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快速高效的开展处置工作。快速高效地处理对于因患者服用假劣药或者调剂错误药品导致人身损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导致人身损害,根据处置小组的指令,及时召集相关临床专家会诊,确定治疗方案,迅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尽可能地减少、减轻药品对人员、人体的伤害,药剂科迅速开展控制,追回等祥光应急工作,控制事态发展,确保将对患者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药剂科迅猛收集、整理药品信息、确定事件影响的范围,确保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统一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调查事件发生过程和评估人身损害的相关性。处置小组应当在24小时内弄清事件发生的过程,包括发生事件的科室、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明确事件的性质,确定人身损害的原因和药品的相关性。
4.损害处理事件
(1).假劣药品导致人身损害
及时召回院内所有该种药品,封存,报上级部门备查;查看该种药品配送流程,检查该种药品的质检报告,配送公司的资质,如果质检报告和资质均符合要求,损害事件由配送公司负责。如果不符合要求,由药剂科核查负责人,损害事件由负责人负责。
(2.)调剂错误导致人身损害
及时追回患者手中的药品,换给正确的药品。调查分析调剂错误的原因,明确责任人,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5.损害事件后的整改,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处置小组要及时向院长提交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科室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影响评估、事态的发展趋势等。药剂科药根据损害事件的发生经过进行评估总结,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加强环节管理,制定整改措施。
(四)引起新闻媒体关注,涉及药品监管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可能或已经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将药品安全事故分为三级。
三级:一般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在市内一定区域内造成较大影响,危害较为严重,具有较为明显的蔓延势头,已经发生导致一人以上、五人以下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药品安全事故。
二级:较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影响扩大,蔓延势头升级,危害程度增加,药品不良反应事故出现频繁等,已造成一人重伤、五人以上轻伤或其他严重后果。
一级:重大药品安全事故。指药品安全事故已在我市多区域、高频率发生,来势凶猛,危害程度激增,已发生多起药品群体性伤害事件或大面积中毒事件等,已经发生致人严重残疾、一人以上死亡、三人重伤、十人轻伤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情形。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总指挥,医院办公室主任、医教部主任为副总指挥,感染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等部门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全医院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等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药剂科,负责处置药品安全事故的一般性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六条指挥部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药剂科:组织、协调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预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监督抽验;深入现场,及时调查、收集药品安全事故的第一手信息资料,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态蔓延。
(二)医院办公室:负责调查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具体情况;负责协调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等部门行政调查工作。
(三医教部:负责制定受伤人员医疗救护方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和救护临床科室;组织现场救护和伤员转移。
(四)临床科室:负责调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所出现的一切情况。负责救护受伤人员。
第三章信息处理
第七条建立健全由医院行政监督、临术医疗技术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组成的举报投诉和信息报告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报告及时,准确无误。
第八条在获悉有关药品安全事故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九条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过程,应急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初次报告,应尽可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潜在危险、拟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分析等;
阶段报告,根据药品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突发事件的发展、变化、处置进程,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分析和应对措施的探讨,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建议。
第十条通过监督检验、举报投诉、媒体披露等渠道发现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一)药品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或已经造成人体伤害的假劣药案件;
(二)群体性药害事故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粮库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上一篇:中学一级教师个人履职总结范文
下一篇:天气安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