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来访制度
幼儿园来访制度(精选32篇)
幼儿园来访制度 篇1
一、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早上幼儿入园一律从小学门卫处进入,正常情况下家长在校门口止步,幼儿自行入园,车辆一律停在校门外,幼儿园大门不开放。
二、中途家长有特殊情况要求入园必须登记。
三、下午家长接幼儿离园按正常的作息时间在园门外等候,由当班教师将幼儿组织到幼儿园大门内,再交到家长手中。
四、幼儿园小朋友每天的入园、离园都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不允许请他人代接送,如出现他人代接情况,当班教师将拒绝他人将幼儿接走。
幼儿园来访制度 篇2
一、新生入园必须携带体检表、计划免疫证等,按规定日期来园办理入园手续。
二、幼儿应于7:30-8:300来园,下午于5:40离园。星期六、日幼儿不来园。
三、凡幼儿因患传染病不能来园,或幼儿因病、因事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四、学期结束时,幼儿园应向家长发放幼儿生活、学习情况报告单。下学期开学时,必须带报告单,按规定时间来园办理新学期入园手续。
幼儿园来访制度 篇3
1.根据托幼机构管理要求,一般每年9月为新生入园时间。在新生入园前要做好准备工作,即环境设施设备、卫生保健准备和教育课程准备等。
2.招收规定年龄的幼儿,以利于按照不同年龄特点来保育护理。同班年龄段中的幼儿,年龄之间不要相差太大,一般不超过一岁。
3.充分了解幼儿家庭情况、生活习惯、饮食要求、个性行为、健康状况,并取得家长的配合。保健老师对有特殊行为或健康问题的幼儿要备案记录,如容易过敏、容易高热惊厥、患糖尿病等的幼儿,要告知班上教师。
4.对新生要进行入园前的体格检查,健康者方可入园。因为托幼机构是集体生活,容易感染疾病,对健康达不到要求的幼儿,要耐心地给予劝退。
5.新生入园的第一天是关键的一天,由于离开了父母,投入到一个弥生的环境,幼儿会情绪低落、哭闹,园内要给予特别的关照,必要时派专人护理。
6.幼儿年龄越小,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就越差,身体状况和食欲等都受环境因素的影响。保健老师特别要加强对新生的巡视,给予特别护理。
7.刚到新环境,幼儿在家中养成的一些不良习惯,不要一下子纠正,要循序渐进地引导教育。老师态度要和蔼可亲,动作要轻柔。
8.允许新生在最初几个月下午让家长早点来接,以缓解一下幼儿的情绪。
幼儿园来访制度 篇4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家园共育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特制定安全接送制度,具体如下:
一、幼儿早上7:30―-8:30在家长的陪送下准时入园,每天9点关门。下午4:30―-5:30固定人员准时接送孩子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跟本班老师允许后方可接送)
二、送孩子入园时,必须将孩子亲自交接给本班老师,防止意外事情的发生。
三、家长接孩子,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家长的摩托车不得骑进校园。
四、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每天入园时本班老师对每位幼儿进行安全检查,一切与教学无关的物品由老师妥善保管,放学时再归还)。
五、早晨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园医的晨检,孩子有病或身体有某种特殊情况的要当面和园医或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以免造成危险。如需要喂药,请将药效、药名、药量、次数如实的填写在晨检登记表上。
六、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应及时打电话向本班教师请假。患病期间应等病痊愈后方可来上学。(必须拿到正规医院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学)
七、请假规定:
(1)一般情况下,请坚持送孩子来园,不要养成孩子无故缺勤、迟到的习惯。
(2)如有事不能来园,请以电话、便条、托人带信等方式向带班教师说明情况,让孩子养成有事请假的习惯。
八、接送幼儿入园或离园时,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暂时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18岁的正常人)的人,接送前打电话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给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否则后果自负。如需长期委托其他人员来园接送孩子应和本班老师另签一份委托接送协议书,否则后果自负。
九、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为防止手、足、口病及水痘的传播与蔓延,放学后减少在园内逗留,如劝告制止不从者,发生事故,幼儿园概不负责。
十、一定要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否则不得入内,孩子应由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接送。如有例外,须有家长向幼儿园亲自说明,幼儿园责任人做好记录,身份不明者,非长期固定人员不能接送孩子。
十一、严格禁止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来园接送孩子。家长要教育幼儿不要跟着不认识的人走,提高幼儿安全防范意识。
十二、如没带接送卡必须在班级老师处做好登记确认后方可离园,如交接了“接送卡”或做好登记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幼儿园不负责。
十三、为了幼儿的安全家长无故不得来园探访幼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门卫室登记,但家长在园内逗留不能超过10分钟。
十四、老师和家长都要教育幼儿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儿不得一人离开学校。
幼儿园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遵守我园的各项接送安全制度。
幼儿园来访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效益,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确保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xx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区实验幼儿园
学校地址:xx省xx市东华门东巷53号
第三条本园隶属于x区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公立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五星级幼儿园。是师范学院、xx幼儿师范学校的见习、实习和教科研基地,学制四年,招收二至六岁学前儿童,以日托为主,设立托、小、中、大不同年龄阶段的班级。
第四条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办园宗旨,以“优质+规范+特色”为办园目标,围绕“育人为本,服务为先,树形象;提高素质,培养个性,提质量;科研领路,特色创新,谋发展”中心任务,注重激发幼儿兴趣,开发幼儿潜在能力,培养幼儿良好习惯。
第五条本园依托科研兴园的优势,以教办促企办带民办,注重发挥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幼儿园园训“爱”;园风“爱岗、敬业、创造、奉献”;教风“严谨、勤奋、求真、务实”;班风“团结合作、文明守纪、和谐育人”;学风“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学会创造”;实幼精神“健康向上、团结高效、充满活力、追求卓越”。
第八条幼儿园建园纪念日为年10月8日。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九条幼儿园由x区教育局主管。幼儿园领导班子由中共x区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十条幼儿园在区教育局的主管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园所行政决策机制。园所建立了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工会、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一条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行政负责人,是幼儿园法人代表,园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法对幼儿园实施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园长的主要职责。(参照工作规范)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园长工作的权利
(一)决策权。负责主持园长会和园务会议,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
(二)人事权。有权提名或推荐班子成员,依据规定结合实际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和职称动态管理制。
(三)财务权。依照国家财务规定,负责对幼儿园的财务收支计划的统筹和安排,合理使用幼儿园经费。
第十四条副园长或主任可以由园长提名,也可以通过一定的聘用程序,经过组织考察,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用,副园长或主任对园长负责,协助园长分管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党支部在幼儿园管理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幼儿园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幼儿园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参与决策,负责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和园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发挥共青团、工会等其它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六条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工作的顾问、参谋、咨询机构,在园长领导下工作。
(一)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幼儿园党支部、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团支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园长任主任委员。
(二)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议,对幼儿园重要工作的方案,幼儿园发展的长远规划以及学年度工作,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的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改以及涉及全园的工作进行研究和审议。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园领导班子成员及园内教师、保育、后勤等教职工代表组成,是幼儿园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幼儿园章程草案。
(二)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幼儿园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及园内其他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
(三)讨论教职工的奖惩方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教职工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参与民主评议考核园内领导班子。
(五)讨论并送交各种提案,向园长及教职工代表推出合理化建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讨论审议全园重大工作。根据需要还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幼儿园工会委员会由全园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全园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提议和落实工作,负责幼儿园内教职工各项文体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在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行使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处理教职工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由各班教师推荐2名家长组成,班级家委会由本班教师及家长推荐聘用,幼儿园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其主要职权是:
(一)在园长指导下定期召开,对园所办园宗旨、教育目标、教学特色、重大决策有知情权和参与民主管理权。
(二)参与幼儿园各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及总结,交流家教经验。
(三)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幼儿园提供资源信息。
第二十条幼儿园伙委会由幼儿园长参加,后勤主管、保健医、伙管员、财会、保育员、家长代表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负责制定幼儿一周食谱,参与监督和管理,推出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改进。
(二)保证膳食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帐目。
(三)为幼儿园提供最新营养和健康资讯,协助幼儿园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上级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工作的具体指导,争取社会各界对各幼儿园建设与发展的重视与支持。
第三章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进行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全面发展的教育,为幼儿一生发展打好基础。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教育教学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创造性、促进其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规,坚持一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能力。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各方面发展的需求,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并充分利用园所优势,定期向社区和家长开放,参与社区文化、卫生、精神文明等共建活动。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注重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的相互渗透、有机结合,努力完善并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园本体系。
第二十八条本园以教科研为先导,重视课程的实践性和有效性,努力构健“以园为本,专家引路,教研参与,家园共育”的幼儿园教学模式。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对家长开放日制度、家园联系制度,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实现“一车两轮,家园共育”。
第四章教师管理
第三十条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本园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幼儿园的荣誉和利益,做到不惩罚和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园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馈赠,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教师应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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