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有关地震应急预案
2025有关地震应急预案(通用29篇)
2025有关地震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地震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河县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我县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手段。
二、组织地震应急救助的机关
1、有影响的地震发生后,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地的.抗震救灾工作,县地震局搞好指导与配合。
2、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启动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县地震局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领导。
3、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上级政府直接领导并组织抗震救灾,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地震局、建设局、发改局、统计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电业局、粮食局、水务局、广播局、科信局、气象局、人武部、中小企业局、农业开发办等各部门负责同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临震应急和抢险救灾时期全县最高指挥核心,其职责是:
1、宣布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实行救灾体制。
2、制定灾区报告,确定救灾规模。
3、指挥、调度非灾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行动,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4、决定群众避震疏散时间和范围。
5、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灾区进行灾情调查和评估。
6、根据灾情情况确定是否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
7、召开抗震救灾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8、安排省、市政府派出救灾队伍的有关事宜。
9、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胡胜德
副总指挥:政府办主任、所在灾区乡(镇)长、救灾部队首长,地震局局长、卫生局局长。
主要职责: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刘国胜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科信局局长、经济计划局局长、广播电视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成员:县政府有关各部门、单位联络员。
办公室设灾情汇总组、综合联络组、震情监测组、灾情信息组、条件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和宣传组。
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报告,负责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与上级政府保持联系。
2、组织现场震情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抗震救灾新闻报道,防震减灾宣传。
5、负责抢险救灾期间接待外来救助队伍的救灾地点、路线、安排和后勤保障。
6、后勤保障和应急救灾款项的拨放。
四、地震应急行动
(一)临震应急
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县政府即可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市政府发布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预报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其他地区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干部各负其职,积极主动、无条件、尽职尽责地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地震部门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宏观异常的核实工作。力争较准确地取得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通讯部门和其他具有通讯设施的部门要检查维护好通信实施,保证抢险救灾和震情通信的畅通。
(3)交通部门和有关交通运输工具的其他部门,要检修、维护好运输工具和设施,无条件的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征调。
(4)卫生部门和各医院要备足抢救药品、器戒和救护车辆,组织急救队伍待命,做好卫生防疫的各种准备工作。
(5)石油、水利、电力和危险品生产、储备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大型建筑工程设施、水库、电站等生命线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按工程抗震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6)粮食、物资、商业等部门要准备好灾区所需的生活用品、食品及临时防震设施所需的建筑材料,做好各种物资储备、调拨的准备工作。
(7)公安、司法部门要组织好治安消防队伍,备足消防用具和车辆,做好弹药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工作。加强对劳改在押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做好转移工作,加强对存放重要物资的仓库、金库、军事设施等保卫工作。
(8)财政、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金库的管理,做好震时金融货币的转移准备工作,筹措抗震救灾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9)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协助政府安排好震时人口疏散、路线及避难场所。
(10)人武部、武警中队进入紧急临震状态,集结部队待命。
(二)震后应急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并根据灾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地震局提供的灾情报告确定救灾规模,县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2、人武部、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的抢险队伍,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灾区,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保护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
3、灾区政府要以地震为命令,就地就近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救灾,以最快的速度逐级上报灾情,在救灾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首先抢救遇险人员、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设施。
4、通信部门要无条件优先为抗震救灾服务,及时抢修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震情、灾情和灾区其他信息传递。
5、交通等部门要及时抢修被毁坏的道路、桥梁、铁路等交通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尽快到位,灾民转移。
6、供水、供电部门要尽快恢复供水、供电系统,保证灾区用水用电。
7、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抗震救灾现场的宣传、报道工作。
8、地震部门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市地震台网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并在震后两小时内上报地震大致损失情况。
9、财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民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各系统、各部门及驻通单位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各自详细的抗震救灾工作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x年制定的《通河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2025有关地震应急预案 篇2
为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河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参照《河东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河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的事件的紧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和临震应急。一般破坏性地震或有感地震发生后,由区政府领导我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严重破坏性地震或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同时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指挥和协调。破坏性地震临震的预报发布后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政府和有关街道办事处立即自动按照本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
一、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5.0≤ms≤6.0级地震,也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要迅速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设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工作。区地震局要负责地震速报、地震灾害损失快速预评估、灾情速报和震情趋势判断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向区政府提出应急反应建议;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工作;立即派出先遣现场工作队伍,开展地震现场考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社会宣传等工作。区政府视灾情对灾区进行支援、慰问。
二、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200至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我省内陆发生6.0≤ms≤7.0级的地震,也可视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灾区和地震强烈波及区的各街道办事处应立即采取应急行动,实施应急预案,并迅速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迅速做出应急反应并报告市政府。
(一)街道办事处的应急行动
有关街道办事处迅速了解震情、灾情,报区政府并抄送区地震局;成立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负责本街道办事处的地震应急工作,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有关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机构要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对灾区的救援。
(二)区政府的应急反应
1、区地震局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区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和应急工作建议。
2、区政府组成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集区地震、经贸、发展计划、民政、财政、公安、交通、卫生、建设、通信、人武、供电、物资等部门和单位通报震情、灾情;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派出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协调区人武部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救援。必要时,区政府决定采取交通管制和重灾区特别管制等措施。
3、区政府视灾情派工作组赴灾区进行慰问,并协助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工作。
4、根据灾情和受灾地区的请求,区政府确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按照区政府部署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区人武部负责迅速调集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和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办公室设在区地震局。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报市政府;负责与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保持联系;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负责接待上级慰问团和地震现场工作团,处理咨询等有关事宜。
3、特大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地震发生2小时之内,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基本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对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集中领导。
(2)立即组织和启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3)向灾区派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及医疗救护队,并采取相关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发生。
(4)迅速派出由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组成的灾情、险情调查小组,对地震灾区的震中位置、地震烈度、震害损失等情况进行核实、报告,对灾区房屋和桥梁、水库、公路等重要工程及大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录像,及时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抢险救灾的重点和队伍进入灾区应回避的路径等建议。建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的发展,不断增派、调整抢险救灾队伍。
(5)迅速组成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先遣队,赶赴重灾区直接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先遣队应包括区人武部、区政府办公室、地震、公安、安全、民政、通信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从事地震现场监测和通讯保障工作的人员与装备。
(6)迅速汇总灾情,在震后2小时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首次报告震情、灾情、险情及已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及时提出请求紧急支援的项目和内容。
(7)部署向灾区实施紧急支援的有关事宜。
(8)及时编制《震情灾情快报》和《抗震救灾通讯》,供各级各部门参阅并作为宣传部门报道依据。
本预案实施后,XX年制定的《河东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政发〔〕11号)同时废止。
2025有关地震应急预案 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铁路地震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铁路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铁路地震应急预案》、《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领导原则:铁路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铁路局的地震应急工作在所在地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和铁道部的领导下进行。
1.3.2分级负责原则:铁路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铁道部、铁路局、站段逐级负责制。根据地震破坏程度和范围的不同,由相应责任单位组织协调辖区各铁路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
1.3.3紧急处置原则:各级铁路运输单位在地震应急期有权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以保障抢险和运输,减少地震灾害损失。
1.3.4搞好结合原则:铁路抗震救灾工作应结合自身的特点与行车事故抢险、防洪抢险及战备方案等相结合。同时,铁路抗震救灾自救工作要与社会救灾工作相结合,形成抗震救灾的整体合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太原铁路局管内及本区控股合资铁路遭受地震灾害时的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铁路局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铁路局局长、党委书记任总指挥,路局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副局长、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调度长、大秦公司总经理、准朔公司总经理、唐港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任副总指挥,局机关各处部室正职、铁路公安局长为指挥部成员。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工作组。
路局各基层单位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在路局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1.1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全局抗震救灾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局管内遭受较大以上地震灾害,或邻近局管内地区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给路局运输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和较大损失时,在事发地省、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涉及跨局应急工作时,在铁道部协调下开展应急工作。
总调度长、大秦公司总经理、准朔公司总经理、唐港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任副总指挥,局机关各处部室正职、铁路公安局长为指挥部成员。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局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工作组。
路局各基层单位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在路局领导下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抗震救灾工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1.1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全局抗震救灾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局管内遭受较大以上地震灾害,或邻近局管内地区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给路局运输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和较大损失时,在事发地省、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工作;涉及跨局应急工作时,在铁道部协调下开展应急工作。
路局抗震救灾工作事权划分:常态下,由分管抗震工作副局长履行职责,落实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紧急状态下,由局长(党委书记)直接指挥、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2.2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2.2.1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任:分管抗震工作的副局长
副主任:总调度长、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
办公室成员由路局调度所、办公室、宣传部、土房处及其它相关处室业务人员组成。
2.2.2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有关指挥部报告;
负责与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铁道部、灾区省、市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保持联系。
(2)负责传达铁道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各项命令和有关通知。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收集、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3)按指挥部要求及时组织各项信息反馈和信息交流,编制内部抢险信息简报。负责新闻发布。
(4)负责处理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2.3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设在路局土地房产管理处,负责落实常态下防震减灾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
(1)起草制订和修订路局地震应急预案及防震减灾的相关制度和措施。
(2)负责与局属各单位、局应急办和铁道部、各省、市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协调、联系,落实防震减灾工作决策。土房处设路局防震减灾联络员。
(3)组建和完善全局地震预警系统,组织开展监测与预警工作。
(4)指导实施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做好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预案演练计划。
(5)组织对专业应急人员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协调、指导站车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
(6)负责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建立抗震加固台帐。
2.3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工作组。
2.3.1事件处置组,组长:路局总调度长
由运输、货运、客运、机务、车辆、供电、工务、电务、土地房产管理处等部门组成。根据震情,及时采取施救、疏散、修复线路等应急措施,减少灾害影响。
运输部门职责:
(1)对救灾物资一律优先装车、优先挂运,货运计划手续后补。对特别急需物资可组织专列运输。
(2)当铁路运输中断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应急方案,组织迂回运输,为及时疏散旅客和运送物资及抢修抢运工作赢得时间。
(3)救灾物资运到灾区后,运输部门协调地方政府,共同派人成立临时小组,统一领导卸车工作,确保既不影响物资的分配使用,又保证车站不堵塞。
(4)地震发生时,车站客运部门应立即检查旅客候车室、售票厅、行包房以及站台风雨棚、旅客跨线天桥(地道)等建筑物的状态,存在影响安全的因素时应及时采取疏散旅客等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执行上级指示,必要时请求有关部门对建筑物进行技术鉴定。
(5)当地震发生危及旅客列车安全时,列车长应与乘警、检车乘务员组成“三乘”抢险小组,组织全体乘务员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本职工作;会同运转车长(车辆乘务员)、机车乘务员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维护车内秩序、救护伤病员等,并执行上级有关命令和指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6)地震发生时,客运部门使用的电梯、旅客自动扶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按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办理。
机务部门职责:
(1)地震发生时,负责提供足够的抢险救灾所用机车。
(2)地震发生后,震区所在地的救援列车应及时参加救援。若震区救援列车受损或因线路影响不能参与救援,应迅速调动非震区的救援列车参加救援。
(3)各机务段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内燃机车用油,以保证地震发生时机车用油需要。
车辆部门职责:
地震发生后,负责布置临时抢修、检修车辆地点。组织人员和器材。扩大列检范围,迅速开展对客货车辆的抢修、检修工作。配合机务部门做好救援列车的应急抢修工作。
供电部门职责:
(1)当牵引变电所遭受损坏时,可采取越区供电方案,保证牵引供电。
(2)地震发生后,应优先解决通信、给水、消防、医疗、抢险、行车等重要部门的用电。当架空线路(电缆)受损严重,抢修接通线路困难时,组织架设临时线路送电。
(3)地震发生后,应首先保障消防和医疗部门的用水。当供水设备遭到严重破坏,短时间不能修复时,可与地方管网接通供水,或利用就近水源铺设临时管道向周围居民供水,也可用消防车或水车送水,必要时可组织专列水车。
(4)组织技术人员,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全面普查震区水源及相关设备,保证水质符合标准,防止传染病发生,同时保证设备使用安全。
工务部门职责:
(1)因地震线路严重破坏时,按照“先干线后支线,先修通后加固”的原则立即组织抢修。复旧困难时,可视条件铺设便线。
(2)桥梁梁体发生位移或脱离支座,应组织专业移梁队及时进行顶梁复位。
(3)桥梁梁体严重破损或跨塌,墩台身断裂或倾斜、倾覆,应及时修复墩台,重新架梁。如果条件允许应动用战备制式抢修器材,架设便桥。
(4)根据隧道衬砌变形、错裂情况,立即用拱架或锚杆加固。隧道发生部分坍塌时,迅速组织清理抢修。
(5)路基沉陷或冲毁,立即组织抛填土石,或采取架轨束梁等措施。
(6)立即清理落入限界内的危岩、孤石,并进行拉网式的搜山工作。
(7)常备一定数量的轨料,以应急需。电务部门职责:
(1)地震发生后,积极组织力量抢修震坏的信号设备,保证抢险救灾的信号器材数量。短时间内不能修复的设备,应按照优先抢通正线道岔的原则,积极组织修复道岔转辙设备,为行车提供条件。
(2)地震造成通信线路中断,应按照抢险电话、行车调度、闭塞电话、电力调度、无线列调、MIS系统、公务电话的顺序,实施应急通信预案。
(3)充分利用铁路通信网络资源,组织铁路调度通信系统、各类信息系统传输通道的迂回。
(4)必要时协调相关单位开通卫星通信电路,实施铁道部、路局、局属各单位间的应急通信。
土地房产管理部门职责:
(1)立即组织危房监测、人员转移,并及时向抢险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房屋建筑结构情况和技术资料。
(2)灾害发生后,重点修复“五所一室”房屋设备。
(3)为抢险救灾、疏散人员搭设临时房屋。
(4)组织生活部门做好抢险人员饮食供应。
2.3.2警戒保卫组,组长:公安局局长
由公安局、人民武装部、综治护路办等部门组成。负责地震灾害现场的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职责:
(1)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毒
物品的保管或转移工作,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2)加强铁路治安管理,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及时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武装部、综治护路办职责:
按照局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及时联系事发地省、市武警部队和地方专业救援力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抢险,加强灾区内铁路重要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
2.3.3医疗救护组,组长:劳动和卫生处处长
由劳动与卫生处、社会保险管理处组成。负责抢险救灾现场伤员医疗救护工作。
(1)组建地震灾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队伍,联系相关医院(沿线各医院联系电话)。
(2)根据灾情设立现场医疗救护点,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全力以赴开展抢救工作,并组织和指挥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并加强对灾区的饮水水源和食品的检查和监督。
2.3.4后勤保障组,组长:物资管理处处长
由物资管理处、人民武装部和计统、财务处等部门组成。负责灾害救援物资供应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1)根据全局应急物资储备存量,落实救灾物资的应急供应,必要时提出临时供应办法的建议。根据灾区无法储存物资的特殊情况,简化物资分配手续,采取分片定点、就地分配的办法。
(2)根据灾情,必要时会同局人民武装部启用战备物资储备。
(3)配合地方政府做好救灾物资抢运工作。
人民武装部职责:
准备一定数量的战备制式抢修器材用于救灾,并按局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调集专业应急保障队伍参与应急抢险救灾行动。
救灾物资所需款源,由计划统计、财务处安排。
2.3.5事件调查组,组长:安全监察室主任
由安监室牵头,运输、货运、客运、机务、车辆、供电、工务、电务、劳动卫生、土地房产管理处,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对地震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现场拍摄、录像等工作,及时查明事故损失,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2.3.6善后处理组,组长:计划统计处处长
由总工、安监室,运输、客运、货运、工务、电务、机务、车辆、供电、计统、财务、劳动卫生、建设、土地房产管理处,局工会等部门组成。负责对震损房屋建筑物和各类工程设施进行检查、鉴定,进行震害评估工作和制定重建方案。组织对伤亡人员处置和身份确认,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做好接待安置和安抚。指导局属各单位做好救灾经费、物资的接受、分配和发放工作。
2.3.7新闻发布组,组长:宣传部部长
由局宣传部、太铁电视台、太铁报社等部门组成。在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太原铁路局调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舆论程序》执行。
2.3.8 专家咨询组,组长:土地房产管理处处长
由土地房产管理处负责联系事发地省、市地震局专家,对事故救援、安全防护、灾后重建等提供技术咨询。
3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
3.1预警预防
3.1.1局所属各单位要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到位、应急有序、有备无患。
3.1.2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抗震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不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不得建设。
3.1.3凡在国家规定抗震设防区内未经抗震设防的铁路工程设施和设备,应按抗震鉴定标准和加固技术规定进行加固,以达到应有的抗震能力。
3.1.4各级宣传教育部门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应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专业培训与群众教育相结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抗震减灾有关知识的宣传,以增强职工和家属的地震应急能力。
3.2信息报送
3.2.1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内容包括:破坏性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灾情、处置情况、抢险方案和预计抢通时间。灾情包括线路、桥梁、隧道、涵渠、信号、通信、电力、接触网、机车车辆、房屋建筑物等设备损害的程度,影响列车的车次,人员伤亡情况等。
3.2.2信息报送时限
(1)大秦、石太、侯月、侯西、北同蒲、南同蒲、京原、京包、太焦线、石太客运专线及地级以上城市在1小时以内。
(2)其它线及城镇在2小时以内。
(3)造成特大损失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抢险情况,各站段每4小时向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报1次。路局指挥部办公室每4小时向铁道部指挥部报告1次。
3.2.3信息报送程序
地震灾害信息原则上按照站段、铁路局、铁道部三级逐级上报。遇特殊情况时,基层站段可以直接向铁道部抗震救灾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越级报告。各级铁路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将震情、灾情报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部。
4临震应急响应
路局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地震预报后,即进入临震应急期,预报区内的铁路临震反应。
4.1迅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迅速到岗。
4.2根据震情发展和铁路运输设备抗震能力,发出避震通知,组织避震疏散工作,关闭公共娱乐及公共场所,疏散非必须坚守岗位的运输生产人员。
4.3路局调度所根据地震影响范围,发布调度命令封锁区间,通知设备单位检查设备破损情况,对运输要害部位、重要设备、不停岗场所采取相应的临时性避震、抗震和保卫措施。
4.4对工程抢险、消防、医疗救护、汽车运输、应急通信等关键部门的人员紧急集结,对相应的物资、机械设备、车辆、器具、药品等进行紧急集中和检查,并实行紧急值班制度。
4.5对严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6部署各专业应急保障方案和抢险方案,督促和检查各专业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4.7进行避震和抗震救灾知识的宣传,平息地震谣传,保障社会稳定。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标准
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按地震震级及其对铁路运输设备造成的破坏程度和救灾规模,分为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Ⅱ级(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和Ⅳ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5.1.1 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地震灾害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启动I级应急响应:
(1)在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约50公里内)发生大于或等于7.0级地震;
(2)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3)铁路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震;
(4)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5)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国家规定的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也视为造成铁路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5.1.2 Ⅱ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响应标准
地震灾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在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约50公里内)发生大于或等于6.0级、小于7.0级的地震;
(2)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铁路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4)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5)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国家规定的重大地震灾害,也视为铁路重大地震灾害。
5.1.3 Ⅲ级(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地震灾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在铁路辖区或临近地区(约50公里内)发生6.0级以下的地震;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铁路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铁路
10小时以上;
(5)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国家规定的较大地震灾害,也视为铁路较大地震灾害。
5.1.4 Ⅳ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地震灾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铁路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3)中断铁路行车,或繁忙干线限速8小时以上;
(4)铁路运输枢纽和重要机构所在地发生的一般地震灾害,也视为铁路一般地震灾害。
5.2应急响应的启动方式
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按照应急响应启动标准,由相应的铁路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命令》形式发布,命令内容包括地震灾害基本情况、响应级别、响应单位及各自职责等。
5.3应急响应行动
5.3.1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实施Ⅰ级响应,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其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下,按各自职责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负责启动。实施Ⅱ级响应,在铁道部和省(直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按路局地震灾害应急反应方案组织救灾。
路局辖区内发生Ⅰ、Ⅱ级地震灾害后,铁路局立即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采取地震应急行动,并向铁道部和所在地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1)Ⅰ级、Ⅱ级应急响应下路局应急反应方案
①路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迅速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对管内地震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
②研究部署应急抢险工作,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抢险运输情况,确定铁路运输受灾范围和应急规模,将受灾情况及时报告铁道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报请铁道部对铁路运输重要区段采取特别管制措施。视受灾情况,可请求铁道部派非受灾地区铁路局进行支援。
③路局各部门和单位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级值班人员立即就位,各级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待命,紧急集中所有运输车辆、抢险抢修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物资、材料、通信工具和其它备品进入紧急待命状态,除运输生产岗位以外的其它部门和单位应立即限产或停产,做好支援抗震救灾和抢险运输的一切准备,其他人员迅速避震疏散。
④路局各业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指挥部命令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工作,掌握各专业设备的震害损失、震害范围。组织制定抢险措施和提报抢险建议方案。
(a)工程抢险。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对破坏的线路桥梁、信号、电力、给水、房屋等设备进行抢修。首先保障铁路枢纽及干线的畅通,对受损的设备及时进行检测和鉴定,对关键设备和区段要实行昼夜监测,分别按临时应急抢修、恢复作业抢修、单线通车抢修及迂回通车抢修方案进行抢险,对震害抢通区段和危及行车安全的.区段要加强监护。
(b)运输保障。路局调度所根据地震影响范围,发布调度命令封锁区间,通知设备单位检查设备破损情况,按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恢复的原则,尽快恢复正常的运输秩序。首先要保障抢险运输的调度指挥和站场抢险组织工作,在运输上要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铁路局运输部门应根据运输设备受灾和恢复情况、救援运输的要求及时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紧急运输组织方案,保证运输信息与指挥部的畅通。
(c)机务车辆。主要保障列车救援、救援车辆的使用和抢险运输机车牵引的组织应急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修和请求救援,根据线路情况、牵引供电情况、机车车辆情况和救援运输的要求,及时向指挥部提报应急交路方案、机车应急供油方案和机车车辆抢修、整备调整方案,组织、调整机车车辆乘务人员进行抢险运输应急工作。
(d)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迅速协调组织急救队伍赴灾区抢救伤员,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e)旅客安置。调配救济物品,保障旅客的基本生活,做好旅客的转移与安置工作。
(f)维护社会治安。铁路公安局要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g)次生灾害防御。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火灾、爆炸、污染)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
(h)稳定社会秩序。做好抗震救灾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对受灾职工家属进行慰问。
5.3.2 Ⅲ级应急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由铁路局负责启动。实施Ⅲ级响应,在省(直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协调指导下,按路局地震灾害应急反应方案执行。路局接到震灾报告后,认为达到Ⅲ级应急响应标准的,启动本级响应。此前,局属各相关单位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立即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震情,向局属各单位下达紧急抗震救灾任务。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业工作组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立即投入工作。
(2)路局主管领导和专家在最短时间内赶到震害现场,路局、局属各单位值班人员立即就位,路局、局属各单位专业抢险队伍组建待命。紧急集中所有运输车辆、抢险抢修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物资、材料、通信工具和其它备品进入紧急待命状态。
(3)尽快查明震情,确定救灾方案,及时向事发地省、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
(4)立即组织抢救伤病员,进行震害现场调查,组织滞留旅客列车食品供应及旅客转移,重点物资保卫。
(5)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的抗震救灾工作,及时解决抢险和善后存在的问题。
(6)车务系统做好旅客的转移与安置工作。物资系统迅速调配救济物品,保障旅客的基本生活。
(7)事发地铁路派出所、局属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在铁路公安局的指挥下,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对次灾害易发生地,特别是易燃易爆、化学制品、供电设备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
(9)宣传部门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抗震救灾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
5.3.3 Ⅳ级应急响应
Ⅳ级应急响应由铁路局负责启动或授权站段启动。实施Ⅳ级响应,在省(直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地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协调指导下,按本级地震灾害应急反应方案执行。
(1)局属单位在接到轻微破坏性地震报告后,立即向局应急领导小组和局应急办汇报震情,向有关单位通报震情,向事发地局属单位相关部门下达抗震救灾任务。
(2)路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事发地的铁路办事处和局属各单位组织抗震救灾。局属各单位主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到震害现场,尽快查明灾情,确定救灾方案,全面报告现场信息。
(3)立即组织抢救伤病员,进行震害现场调查,组织滞留旅客列车食品供应及旅客转移,做好重点物资保卫工作。
(4)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有关部门的抗震救灾工作,及时解决抢险和善后存在的问题。
(5)局属各运输单位做好旅客的转移与安置工作,物资单位迅速调配救济物品,保障旅客的基本生活。
(6)事发地铁路派出所、局属各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在铁路公安局的指挥下,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对次灾害易发生地,特别是易燃易爆、化学制品、供电设备等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
(8)局属单位宣传部门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抗震救灾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
5.4应急结束
铁路破坏性地震应急结束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相应的铁路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以《铁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通知》形式宣布。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的命令、通知,应抄送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铁路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5.5事件评估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路局抗震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次地震灾害事件作出评估,并在15日内将事件评估报告报铁道部抗震救灾指挥部。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1)地震灾害损失基本情况。包括铁路线路、桥隧、信号、电力、给水、房屋等设备、设施的破坏情况(文字材料、图表、照片等),统计各种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情况等。
(2)应急处置过程。包括应急抢险中的信息报送、主要抢险过程、社会资源调动及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情况等。在主要抢险过程中应明确抢险方案、组织、抢险工作量,参加单位,采用的方案,所使用人力、机具、材料,抢险时间、费用等。
(3)灾后的铁路设备检查情况。抢险完毕后,应立即对震区范围内的铁路设备进行一次详细的摸排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逐级上报。
(4)进一步复旧的方案意见。
(5)抢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改进意见。
(6)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2025有关地震应急预案 篇4
为了进一步搞好应急工作,使全镇各村、各单位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河南省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震应急机构体系
地震灾害临震发布以后或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地震应急工作,并成立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室10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组织宣传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通讯联络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人口疏散组、恢复建设组。
1、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镇长担任,各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
(2)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
(3)组织现场强余震监视和震情会商,负责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2、组织宣传组主要职责: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党委宣传委员担任,宣传干事和文化站长为成员。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广播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镇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4)负责地震应急机构体系的人员配置,提出对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意见。
3、治安保卫组主要职责: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分镇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巡防队成员。办公室设在综治办。
(1)在地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发生后,及时组织与加强领导机关和生命线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
(3)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4、医疗救护防疫组主要职责:
医疗救护防疫组长由卫生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教助理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
(1)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2)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3)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4)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5、交通运输组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主管交通的副镇长担任,农机站站长、交管所等单位为成员。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发的疏散。
(3)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6、通讯联络组主要职责:
通讯联络组组长由组织委员担任,电信支局的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7、供电保障组主要职责: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农电站站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农电站。
(1)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2)地震发生后,供电站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8、生活物资供应组主要职责:
生活物资供应组组长由财政所长担任,成员为民政所长及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镇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3)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4)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9、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镇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武装干事担任,各村民兵连长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人武部办公室。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10、人口疏散组主要职责: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担任,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学校校长、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2)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3)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11、恢复建设组主要职责: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抓城建的副镇长担任。
(1)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毁损情况。
(2)提出重建计划,并报镇政府。
(3)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二、一般破坏性地震的应急反应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伤亡1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下的地震,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各村在半小时内向镇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汇报一次,镇每隔一小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
三、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
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5亿元以上的地震,或者发生大于6.5级地震的为严重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四、临震应急反应
(一)、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准备工作。
(二)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
(三)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
(四)保证供电的通畅。
(五)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五、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六、其他事项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5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白寨镇人民的政府
2025有关地震应急预案 篇5
大多数破坏性地震使人感到的地面抖动只是一瞬间,只有强烈的地震才能有长达一分钟的感觉,而绝大多数破坏性地震只延续几秒钟。为此,只有保持镇定,采取果断措施来保护自己,才能够减少你所遭遇灾害的损失。下面告诉你在各种环境下怎样防护的办法:
一、发生大地震时不要急。
破坏性地震从人感觉振动到建筑物被破坏平均只有12秒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你应根据所处环境迅速作出保障安全的抉择。千万不要跳楼,应立即切断电闸,关掉煤气,暂避到洗手间等跨度小的地方,或是桌子,床铺等下面,震后迅速撤离,以防强余震。
二、人多先找藏身处。
学校,商店,影剧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如果遇到地震,最忌慌乱,应立即躲在课桌、椅子或坚固物品下面,待地震过后再有序地撤离。
三、远离危险区。
如在街道上遇到地震,应用手护住头部,迅速远离楼房,到街心一带。如在郊外遇到地震,要注意远离山崖,陡坡,河岸及高压线等。正在行驶的汽车和火车要立即停车。
四、被埋要保存体力。
如果震后不幸被废墟埋压,要尽量保持冷静,设法自救。无法脱险时,要保存体力,尽力寻找水和食物,创造生存条件,耐心等待救援。 只要神志清醒,身体没有重大创伤,都应积极实施自救:尽量用衣物等捂住口、鼻和头部,防止灰尘呛闷发生窒息;用周围可以挪动的物品支撑身体上方的重物,避免进一步塌落;扩大活动空间,保持足够的空气;寻找和开辟通道,设法逃离险境,朝着有光亮更安全宽敞的地方移动。
五、地震时在家的应急处理方案。
1、家中避震最安全的地方卫生间1、书房、厨房、卧室墙角,小区地震安全地点为B栋前靠小区主路的空旷地带。因厨房有天然气,需注意是否漏气。夜间可快躲到上述地方,白天最快1分钟可以跑到楼下,视地震情况快速离开到B栋空旷地带。
2、地震时家庭成员,安全避险的位置和姿势:爷爷,靠墙角或衣柜与床之间的空隙;外婆,靠墙角;爸爸、妈妈、我和妹妹,书房;躲避时注意下蹲保护头部和脊柱,保护身体要害部位不受伤或少受伤。
3、家庭成员进行地震应急任务的分工:爸爸负责关闭水、电、煤气开关,谁、妈妈负责保护我和妹妹,外婆负责携带必需品。
4、地震引发火灾、天然气泄露情况的应对措施:立即离开危险区,不要往阁楼、床底、大橱内钻;准备简易防护器材,如用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自制简易救生绳索,如用被褥、衣服、床单等撕成条,拧好成绳挂在牢固的窗台、床架、室内牢固物上,然后沿绳慢慢滑下;无法逃生时,可选择远离起火点、取水、呼救方便的地方作为避难场所等待救援,如浴室、卫生间等既无燃烧物又有水源的场所。
5、震后家人疏散、聚会的'地点和联络方法:疏散B栋前靠小区主路的空旷地带;如需紧急撤离详立即疏散到小区旁边空旷的农田。
家人一时走散联络方法:能通过电话联系,最好以短信形式联络,短信应说明人员安全情况、位置,应牢记家人电话号码两个以上。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主动到地震安置点等公布联系方式,领取应急食品和水,注意饮水和食品安全防止生新病,尤其是出现传染病。
六、地震时避验和自救互救方法。
(一)地震时,在家中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当你感到地面或建筑物晃动时,切记最大的危害是来自掉下来的碎片,此刻,要动作机灵的躲避。
1、在房屋里,则赶快到安全的地方,如躲到书桌、工作台、床底下。单元楼内。可选择开间小的卫生间、墙角,依靠上下水管道和煤气管道的支撑,减少伤亡。对于户外开阔,住平房的职工,震时可头顶被子、枕头或安全帽逃出户外,来不及时,最好在室内避震,要注意远离窗户,趴下时,头靠墙,使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一般来说,不要跑出建筑物,最好就近找个安全处躲避,待地震后,如果需要疏散,再沉着离开。
2、地震时,门框会因变形而打不开,所以在防震期间,最好不要关门。夜间地震时,要争分夺秒向安全地方转移,不要因寻找物品和穿衣而耽误时间,如有可能,要立即拉断电源,关闭煤气,熄灭明灯。照明最子用手电筒,不要用火柴、蜡烛等明火。
3、地震时,如已被砸伤或埋在塌物下面,应先观察周围环境,寻找通道,千方百计想办法出去。若无通道,则要保存体力,不要大喊大叫,要静听外面的动静,如听到有人走过的声音,可敲击铁管或墙避使声音传出去,以便救援。同时要在狭小的空间里,寻找食物维持生命。
(二)地震时,室外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1、地震时在户外的人,千万不要冒着大地的震动进屋去救亲人,只能等地震过后,再对他们及时抢救。
2、如果你正行走在高楼旁的人行道上,要迅速躲到高楼的门口处,以防碎片掉下来砸伤。
3、汽车司机要就地刹车刹车,火车司机要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稳媛地逐渐刹车,保证列车和旅客的人身安全。
4、如果在山坡上感到地震发生,千万不要跟着滚石往山下跑,而应躲在山坡上隆起的小山包背后,同时要远离陡崖峭壁,防止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威胁。
5、在海边,如发现海水突然后退,比退潮更快、更低,就要注意海啸的突然袭击,尽快向高处转移。
(三)地震时,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一旦地震发生,在工作、生产岗位上的人员,首先应关闭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阀门,个人根据所处的环境,当机立断迅速避震。
1、地震时,在办公楼的工作人员,要赶紧躲在办公桌下面,震后迅速从楼梯撤离,千万不要跳楼。
2、在厂区上班的工人,地震时,要立即关闭机器、断掉电源,迅速躲在车床、机床及高大的设备下,绝不要慌忙乱跑。
3、井下作业工人,地震时,应立即停止生产,不要急于往外跑,地面下一般较地面上安全。避开巷道或竖井等危险地区,选择有支撑的巷道避震。地震过后,有组织、有秩序地向地面转移。
4、一些生命线工程中的在岗人员,应根据各自的专业特点、规范,立即采取措施避震。如化工厂在地震时,紧急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和液体外溢,立即关停各种闸门和电源,关闭运转设备,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四)地震时,在公共场所的人员如何进行个人防护?
在群众集聚的公共场所遇到地震时,最忌慌乱,否则将造成秩序混乱,相互压挤而导致人员伤亡,而应有组织地从多路口快速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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