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通用28篇)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1
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 组 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 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20xx)、《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20xx)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2
为进一步治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持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龙塘建设,镇党委、政府决定,自20__年4月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镇长许琼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梁瑞武(常务),各驻村干部、各镇属单位、各村(居)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梁瑞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全镇各项交通管理机制落实落地,责任体系更加完备,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一)责任体系更加完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完善道安委实体运行、交通事故倒查问责、部门协同共治、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交通安全责任、社会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处置等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三)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宣传普及成为常态,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和守法规、知礼让,“远离违法、珍爱生命”交通安全承诺全覆盖。
(四)交通事故同比下降。贯彻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亡人事故。
三、工作步骤
(一)整治攻坚阶段(20__年4月至10月)。认真评估集中整治行动以来工作成效,梳理出风险最突出、还未彻底整治的隐患,坚持全面排查,坚持问题整治与责任落实并重,坚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牵头推动,坚持末端查处与源头治理并重,坚持宣传教育与惩处曝光并重,坚持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集中力量全力攻坚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
(二)总结提升阶段(20__年11月至12月)。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章立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常态化道路交通安全及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体系,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模式,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任务
(一)深化风险路段整治
1、全面建立“路长制、段长制、点长制”。按照包保制要求,对辖区道路实行县、乡道路由科级干部当路长,乡村道路由乡村干部当段长,并根据道路里程及管辖范围,分别明确"路段长",对重要上下车点和村路口明确"点长",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全覆盖。
2、加强圩场道路隐患治理。深入排查治理影响桥梁结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安全运营等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桥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3、深入推进省道隐患治理。完善省道基础设施,治理突出风险隐患,借鉴推广示范路建设经验与做法,全面推动省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推进省道平交路口"五小工程"(减速带、警示牌、凸面镜、道口标柱和爆闪灯)建设。
4、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设施建设。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及临水临崖、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清理“占道摆摊”;20__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2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20__年以来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5、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必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未经交工验收严禁通车。
(二)深化超限超载整治
1、健全超限超载治理机制。严格贯彻实施《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配合市整治办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站点治超与流动治超,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公路货车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依法处罚;严格落实“一超四究”制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运源头企业法律责任。
2、强化治超执法监督全覆盖。严格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镇治超工作数据监测评价机制;建立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治超全链条、各环节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3、强化治理超限超载科技手段。严格落实货运源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加大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化建设。
4、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管理。常态化检查辖区重点源头企业货运计量称重、监控设备配备联网以及货运车辆装载等情况,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责令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整改的,以及关闭、破坏生产安全设备设施和篡改、隐瞒、销毁数据、信息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追究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三)深化隐患车辆整治
1、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严禁生产、销售非法非标电动车、货车、拖拉机等车辆及其遮阳伞具,对违法行为一律上报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2、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黑窝点”。常态化检查辖区从事挂车、车厢制作与维修等业务的企业经营场所,定期抽查维修记录、零配件采购记录,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机动车、承修报废车、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改(拼)装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以及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的企业或个人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对车辆安检、注册登记和报废回收机构监管。严格落实路面非法改装车辆倒查机制,强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废解体监管,严格按规定办理机动车检验、注册登记和报废拆解,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对在用货车空车质量检验,以及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以篡改检测数据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严厉打击违规出售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的企业或个人违法行为。
4、淘汰在用不合格车辆。加速淘汰57座以上大客车、变型拖拉机,落实变型拖拉机报废补贴政策及拖拉机实体报废要求,规范开展拖拉机报废与灭失登记工作;严禁使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
(四)深化重点违法整治
1、深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加强“一盔一带”执法检查和宣传引导,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戴帽率及汽车安全带使用率,严厉整治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
2、深化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整治。严厉整治公交车、出租车、工程运输车“三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野蛮驾驶”行为。
3、强化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将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列为金镇安全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劝导工作的重点,严厉整治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载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
4、严管“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以及货车以跨道、压线、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不停车超限检测等违法行为。
(五)深化不合格驾驶人整治
清查不合格驾驶人。实施“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清查涉及行政拘留、刑事处罚、驾驶证一次计12分、驾驶证吊销等违法记录未处理人员;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报公安部门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道安委,根据整治内容制定专项方案。整合人员力量,常态化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同时,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推动落实道路运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具体抓手,形成“两个行动”相互促进、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两站两员”及派出所交通管理作用,落实乡镇交通管理委托执法,全面提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追责问责制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三大责任”,对执行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或推进整治工作不力、检查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道安委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严防风险隐患反弹,根据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提醒、约谈、通报。
(四)强化考核奖惩。进一步强化结果导向,对贯彻落实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跟踪问效,将整治工作纳入各村(居)、镇江属各单位、相关企业绩效评估。对年内未发生一起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居)予以奖励。对年内发生影响较大的亡人交通事故的村(居),给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一票否决”处理。
(五)强化工作保障。镇政府加强资金保障,将顽瘴痼疾整治、“两站两员”建设、农村派出所管交通等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装备纳入年度预算,确保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彻底治理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全面提升交通安全,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发生,经会议议研究决定,从20__年继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加强领导、部门联合治理、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使全镇交通安全责任落实明显改观,管控效能明显提升,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一次死亡2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君林
副组长: 刘佳法
成 员:廖 勇、钟 科、徐钟鼎、邬 彪、向 童、彭 波、王文武、向 帅、徐周、及各村、社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勇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及其统筹、协调、推进、检查、通报、总结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全力以赴治顽疾、控风险、保安全,确保整治成效。梳理未彻底整治的问题;对照整治任务,启动整治。20__年10月底前,强化全过程、加强监管,深入推进源头隐患、风险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等重点难点问题整治,严防风险隐患反弹,切实巩固整治工作成效。20__年12月底前,对全年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整治重点及内容
(一)重点车辆整治
1、整治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查处低速三轮摩托、“大吨小标”“大罐小标”以及非法改(拼)装车辆。以上车辆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一律启动深度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2、严格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__]75号),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加速淘汰变型拖拉机。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规范开展变型拖拉机强制报废和号牌注销工作,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收缴、强制报废。违反规定为变型拖拉机办理登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重点违法行为整治
联合交警中队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以及车辆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非法载人违法行为。
(三)严厉整治重点人员
联合交警中队对驾驶人吸毒或患有精神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一律依法注销并收回机动车驾驶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一律依法注销从业资格证。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按照“思想不松、队伍不散、机制不变”的工作要求,对照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保持现有机构和工作机制不变,健全顽瘴痼疾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两个平台,充实人员力量,强化经费保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统筹调度、指导跟进。强化“两站两员”建设,推进派出所管交通,发挥社区辅警管交通作用。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督查室督查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督查各社区、镇属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督查结果纳入20__年度绩效评估。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传单、手机工作微信群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广大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形成镇村上下联动、社会共建的'浓厚氛围。
(五)清单管理、逐一销号。各社区、部门单位、企业要对照集中整治清单,进一步细化交通整治标准和整治措施,限期整改,逐一销号。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4
为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助力美丽宜居平安新亭湖建设。根据全区统一部署要求,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街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十四五”规划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牵头、部门联合行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入治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先锋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城建、维稳、交通、宣传条线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涉关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在城管科,由郑华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配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本街道行政区域。
(二)整治重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以下“三大重点”。
1.重点路段
全街范围内大中型客货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农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以及“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通行频率较高、事故多发的道路。
2.重点区域
全街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易滋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域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商业综合体、金融商圈等人员集中的区域。
3.重点违法。在全面整治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基础上,重点整治“三乱”。
(1)施工乱占道。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道路的,未经许可擅自开设道路出入口的;新、改、扩建道路未按规定同步建设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开通的;未按规定落实交通组织、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交通安全设施违规施工的;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未及时恢复施工前状态的。
(2)大车乱超限。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以及大中型客车超速(超过规定时速的)、超时(不在规定时间内通行的)、超道(不按核定线路通行的)、超员(超过核定人数的)、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等“超限”违法;工程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取得营运和准运资质、非法改拼装、遮挡号牌、抛洒滴漏、不按规定放大号牌、污损车身、疲劳驾驶、非法载人等重点违法。
(3)杂车乱通行。拖拉机、农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禁限行车辆非法改拼装、无牌无证、闯禁区、非法载人等;面包车非法改拼装、违法载货、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通行的。
四、整治目标
紧盯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全力整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通过集中专项治理,实现“两个明显减少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重点违法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坚决不发生三人以上亡人交通事故。
五、具体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现在起至4月25日)
召开行动部署会、解读整治相关政策,掀起大力度、大范围、大声势的宣传行动,迅速造厚整治氛围、掀起行动热潮。
(二)全域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31日)
紧盯整治目标不松懈,全力以赴、深入推动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全街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秩序面貌焕然一新。
(三)长效管理阶段(8月1日后)
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不足,及时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巩固、扩大整治成效。在收获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六、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整治重点,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最高标准,全力推进实施“六大攻坚、十六项措施”。
(一)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攻坚
1.开展“大宣传”行动。一是突出社会面发动。在街面、户外、楼宇等载体显示屏持续投放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宣传短片,在施工围挡、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整治宣传画,进入建筑工地、拆除工地等重点区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引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二是做好重点人告知。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重点单位负责人进行全面告知,逐一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主体管理职责,提升宣传的针对性。三是强化新媒体宣传。充分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直播等各类新媒体渠道,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对整治行动信息进行实时推动、直播,持续曝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浓厚氛围。(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街道文化中心)
2.开展“大举报”行动。完善重点交通违法举报查处曝光奖励机制,充分依托微信公众号、举报热线等途径,畅通举报渠道、拓展举报范围。对受理的举报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公开曝光,并对举报群众进行奖励,提升群众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全区联动的良好整治氛围。(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
3.开展“大曝光”行动。一是违法人“大曝光”。公安机关负责在媒体上开设“交通违法曝光栏”,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驾驶人、车辆进行常态化曝光,倒逼违法人员遵法守法。二是隐患车“大曝光”。公安机关、农办、城管中队、各村居按照工作职责,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农村面包车、应报废未报废的拖拉机、未取得准运资质的渣土运输车等安全隐患较大的重点车辆进行曝光,严禁单位、企业违规使用此类车辆。三是违规企业“大曝光”。经济科、城管中队、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单位、工程运输企业等进行曝光,落实主体管理职责。(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农办、城管中队、经济科、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各村居)
(二)路面交通环境改善攻坚
4.开展净化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公安机关围绕四类重点违法,突出夜间这一重点时段,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夜间专项整治“夜鹰行动”,以“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全教育、罚款、记分、扣车等措施,不间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治高压态势,迅速收获整治成效。(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
5.开展规范占道施工“啄木鸟行动”。城管科、城管中队要按照自身职责,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市建设施工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十项措施》等文件规定,针对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道路、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安全、绿色、文明施工。(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
6.开展工程运输车辆“关城门行动”。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辖区范围内工程运输车“五超”重点违法,对违法高发、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实施联动惩戒,有效解决工程运输车事故多发、违法突出的顽症痼疾,全面实现工程运输车规范化管理。(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
(三)源头企业治理创优攻坚
7.运输企业“红黄黑”分色管理。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要用全用足车辆通行证、准运证、道路运输证管理手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运输企业“红黄黑”分色管理制定,根据企业评价情况,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先锋派出所、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
8.建设单位“优良差”评价体系。要配合区住建部门建立全街建设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根据建设单位违规占道施工、违规将建筑垃圾交给无运输处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运输等违法行为情况,建立“优良差”三级评价体系,结合单位的评价结果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各村居)
(四)部门联动共治畅通攻坚
9.实施运输车辆违法“一案八查”制度。建立运输车辆重点违法移交机制,实行“一案八查”制度,有效提升违法成本。具体为:一查违法上路、违法驾驶等道路交通类违法,二查无营运资格证件等交通运输类违法,三查无渣土处置证等城市管理类违法,四查非法改拼装、检测数据造假等市场监管类违法,五查高污染车辆上路行驶等环境保护类违法,六查不按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等违法,七查变型拖拉机不按规定报废等农业农村类违法,八查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违法。(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生态环境中心、人社中心、农办、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各村居)
10.实施违规占道施工“追本溯源”制度。配合区住建部门对照《全市建设施工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十项措施》《盐城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安全组织规范》,全面查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发现的违规占道施工行为,请区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层层监管、规范运行的管理闭环。(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
11.实施亡人事故“多线追责”制度。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亡人事故“大倒查”行动,对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从“人、车、路、企业、监理、监管”等六个方面进行剖析,对发现涉及交通、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部门等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移交,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全面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城管科、应急管理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
(五)智能管理手段助力攻坚
12.建筑工地监管系统。各村居要全面督促建筑工地启用智能监管系统(非道路),依托智能监控、扬尘监测等功能,不断强化车辆、人员的监管力度,打造实时、全过程、不间断的建筑工地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
13.工程运输车监管系统。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工程运输车综合监管系统,将城管部门渣土车GPS监管系统、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车辆监管系统、建筑工地智能监管系统等系统数据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管理不留死角。(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
14.占道施工监测系统。配合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占道施工智能监测系统,依托现场智能监控设备,获取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引导人员、安全设施以及周边道路交通流等实时信息,设定异常情况自动报警,不断提升占道施工管理质效,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品牌打造提供科技支撑。(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长效治理品牌创建攻坚
15.创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品牌。实施占道施工管理“两步走”策略,在狠抓违规占道施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照市出台占道施工地方管理办法,全力创建全市领先、全国一流的占道施工规范化管理示范品牌。(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各村居)
16.创建“城市绿色配送体系”示范品牌。要充分借助“百日行动”契机,构建绿色、高效、低廉的城市绿色物流配送系统,普及新能源厢式货车、新能源载货面包车等车辆,探索运用新能源货车租赁模式,充分满足建筑钢材运输、农副产品供给、快消品配送等城市货物运输需要,压缩各类“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农用车以及正三轮车摩托车的使用需求,以市场手段推动非规范车辆淘汰。(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各相关科室)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居、各机关科室、各驻街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把消除隐患、压降事故、保护生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层层开展工作部署,切实按责履职、尽责履职。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村居、各相关科室、各驻街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一把手”总负责制度,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全面落实“十六项措施”,在整治中拿出敢“啃”硬骨头的勇气、要“打”攻坚战的决心,真正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疑难杂症,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指数。
(三)强化考核问责。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要发挥考核督导职能,按照区整治办制定的行动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措施,促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走上新台阶。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5
为贯彻落实“11·27”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我镇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道安办的统一部署,镇道安办决定自20xx年11月29日起至20xx年3月8日结束,在全镇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并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深刻汲取“11·27”连平县隆街镇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扎实抓好事故预防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实现“三个下降、一个零发生、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以上,“两客一危一重货”车辆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零发生”,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全力维护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严防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为全镇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研判分析,认真分析我镇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特点,分析本镇农村务农务工集中出行以及特色农产品(茶、果蔬、树)产销季节交通运输的繁忙时段、路段,确定一批交通整治的重点地区路段,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由交警、交管、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动员基层管理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圩镇的交通秩序,对农村地区红白喜事、赶集赶圩、周五中小学生放学回家、周日返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严查农村地区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法营运、超限超载、人货混装、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戴头盔、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2.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水平。要推动警保合作农村劝导站的实体化运作,全力夯实农村交通安全“最后一公里”。要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规范管理,确保实现20xx年底前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工作目标。要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及时劝导、查纠面包车超员、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等高危违法行为。要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建立“双路长”制度(即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公安部门在所有交通安全劝导站设立路长,由交警中队长兼任,负责站点的监督管理,同时履行对本镇农村道路的巡查职责;道路建设管养方面,在镇、村二级农村公路设立路长,原则上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增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要求派出所每月查处交通违法不少于40宗,参与民警不少于2人,提高农村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农业农村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分工负责)
(二)持续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3.加强道路隐患治理。要全面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实施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全面梳理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标线、广告牌、绿化、中间隔离带,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整治提升,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限速标志。20xx年12月10日前,镇道安办牵头组织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道路隐患专项排查,梳理各类季节性、地域性的道路隐患,建立道路隐患排查台账,并按照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治理。要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要结合“国省道安全文明示范路”建设,加强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整治国省道沿线中央防护缺失、开口过多等问题。20xx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市、县督办隐患路段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和“平安村口”建设。(镇道安办、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各村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
4.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使用管理。由镇、村组织力量摸查辖区摩电及其驾驶人底数,实行在用摩电户籍化管理。要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实施摩电户籍化、实名制监管,多措并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对无牌无证人员要全部落实一次上门提醒告知。联系县车辆管理所开展“流动服务车”下乡活动,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及其他交管业务,切实解决农村群众“考证难”“上牌难”“年检难”等问题。要严格落实加油站不给无牌无证车辆加油的措施,督促加油站在显眼位置悬挂、摆放对无牌无证机动车“拒绝加油”的横幅或告示牌,并预先开展宣传告知工作。(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各村配合)
5.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每周五定为全镇摩电整治统一行动日,要以无牌无证、超员载客、不戴头盔等三类多发易发、安全危害大的违法行为为目标,集中优势警力、组织精干执法小分队,精准发力、精心组织辖区摩、电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行动。要持续开展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加装遮阳伞,摩电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落实交通违法抄告制度。要加强违法违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清理,全面清查假牌套牌等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警中队牵头,交管站、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四)持续加强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6.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对辖区内的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加大对辖区内运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重点违法行为。(镇应急管理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合)
(五)持续加强货运行业乱象整治
7.持续推进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加强城郊和偏远地区流动治超巡查路段的执法巡查力度,特别是对石场、沙场等一些货运源头企业较多的路段,加大执法巡查密度和频率。强化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力度,加强货运车辆交通科学组织,定期深入企业现场排查整治,对路面检查发现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的车辆,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和消除违法外,追溯查处配载货运源头企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制度。(镇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交管站、规划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各村配合)
(六)持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8.开展公职人员带头遵规守法活动。镇、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和工作人员要带头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自觉做到文明出行,并带动家人、亲友、同事和周边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提醒工作人员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报废车、不酒后驾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交警中队要及时将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所在部门,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对交通违法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公职人员出现多次交通违法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中队要上报县交警大队统一抄告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用人单位对属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负连带责任。(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各村、各部门配合)
9.开展分类点对点宣传教育。发动农村“两站两员”、村委会逐村逐户登门拜访,开展点对点入户交通安全教育。要关注农村“一老一小”,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流动宣传车每月下乡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正确使用安全带。要以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为内容,组织开展“摩托车安全文明驾驶示范村”创建活动,至少培育1个示范村。针对学生群体,各中、小学要牵头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全部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每学期开设不少于2次交通安全课,特别是在今年寒假之前完成一次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相关法律规定,警醒师生群体遵纪守法。(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0.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广度。要围绕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广泛宣传,全方位提升宣传水平、多渠道推动公益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把“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年度主题讲透。要夯实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尤其要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20xx年底前,每间学校至少设置一处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墙体标语板报,村口至少设置一处警示提示标牌。(党建工作办、道安办牵头,交警中队、各中小学、各村配合)
11.加强隐患曝光和安全提示。要利用微信等各种媒体开展“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等警示宣传教育。要围绕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大力推进安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现场教育劝导等活动。(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党建工作办、各村配合)
(七)持续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
12.加强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要加强部门协作,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交通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保障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效运转。要强化交通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的及时性。(镇道安办、交警中队牵头,应急管理办、卫生院、各村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全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近期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各村要高度重视,落实政策、资金、人员保障,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稳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道安办在百日行动期间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不落实的部门、村,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完善联合执法行动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面临的问题,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春运安保。要坚持最高站位最高标准做好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以更强有力的措施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和谐春运。
(四)加强责任分工。要明确责任分工,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要加强督导、检查、通报、约谈、督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镇道安办将对工作不力、形势不稳的地方进行集中督导、约谈、督办。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以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与镇道安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百日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20xx年3月8日前报送百日行动总结,重要情况及时报送。
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方案范文 篇6
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决定自5月至10月,集中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行动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执法人员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加强作风养成、提升素质形象,树牢为民宗旨、强化使命担当,切实落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以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清理不合理行政处罚规定和严禁乱罚款为着力点,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政治素质明显提升、纪律作风明显好转、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业务本领明显增强、执法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加强、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
二、专项整治内容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制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全面摸排、清理、纠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顽瘴痼疾,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纠错性、警示性、导向性,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一场正风肃纪、自我净化、自我革新的攻坚战。
(一)宗旨不牢的问题。重点整治执法为民根本宗旨树立不牢,群众观念淡薄,对待群众冷硬横推,不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乱罚款、滥收费、粗暴执法的问题;以执法者自居,讲方便管理多、讲方便群众少,扣罚训多、提供服务少,硬性管理多、疏导服务少的问题。
(二)作风不优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状态懈怠、自由散漫、纪律涣散,接受任务讲条件、执行任务打折扣的问题;纪律意识淡漠,底线思维缺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盛行的问题;执法风纪不严整,执法语言不文明,执法出勤不出力,在岗不在状态的问题。
(三)本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法治观念淡薄,执法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问题;不注重学习积累,综合业务能力不高,执法基本功不扎实,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随意拦车、扣车,不亮明执法身份任性检查,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问题;证据收集不充分,不查实案件事实就随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式执法、运动式执法、执法“一刀切”的问题。
(四)担当不力的问题。重点整治以罚代管、一罚了之,重处罚、轻教育,重罚款、轻纠错的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超时限办理案件,随意简化案件内部审核流程的问题;办事拖沓,面对工作任务被动应付、面对矛盾问题相互推诿扯皮的问题。
(五)执法不廉的问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不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趋利执法的问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隐匿、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索要或者收受当事人财物的问题;选择性执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
三、专项整治行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
要对照整治内容,逐项列出整治清单和清理重点,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坚决治理和杜绝交通运输领域乱罚款、滥收费、任性检查问题,坚决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让人民群众在交通运输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对于发现的执法不规范等尚不构成行政处分的问题,采取约谈、通报批评、下发整改建议书等方式,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整改。对于发现的涉嫌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组织开展作风整顿,盯住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关键少数,对查出的问题,务实扎实整改。要坚持开门搞清理整治,畅通投诉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反馈人民群众诉求。要提升查纠整改的效力,坚持边查边治、举一反三,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
(二)组织开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执法人员正规化建设,按照交通部统一要求,执法人员在执勤中做到按规定着装,挂牌、持证上岗,作风严谨,办事公正,仪容整洁,行为符合要求,用语文明规范,态度谦和平易,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类路政案件。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的资格、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基本符合法律规定。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人员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树立文明执法新风貌。
(三)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法治素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
(四)组织开展执法隐患排查防控。
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的不稳定因素,聚焦一线执法人员在基层执法实践中面临的困惑和问题,全面梳理摸排执法环节中的隐患点、矛盾点、纠纷点,逐项提出防控措施,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分析、研判、预警、化解处置风险争议的能力和水平,减少执法中的矛盾和冲突,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针对执法隐患,综合研判原因,深入挖掘和分析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提出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突出执法与业务融合,加强日常监管和源头治理,切实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特别是对不合理的行政处罚等条文研究提出清理意见,从源头上堵截乱罚款、滥收费漏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五)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培训。
1.严格执法资格准入管理。及时做好综合执法换发证件工作,已划入综合执法队伍暂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保障基层综合执法正常有序开展。精细化做好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严禁辅助人员从事执法。
2.抓好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全面启动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工作,分批抓好轮训,确保实现全覆盖。
3.强化执法业务指导。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排查抽查行政执法案件卷宗,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更加完善,行政执法证据收集更加完整,行政执法依据法律适用更加准确,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部署动员。全面部署动员整治行动。对照整治内容、行动安排,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股。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三)自查自纠(7月上旬至8月底)。要把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工作推进。各部门8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聚焦制度不合理、执法不规范、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率先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整治工作。
(四)深入整改(9月初至10月底)。各部门要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顽瘴痼疾整治工作,10月15日前将各单位执法顽瘴痼疾清理整治情况、整治的问题清单、整治好的典型案例报局行政审批股。要统筹组织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活动,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执法隐患排查防控和执法队伍轮训工作,
(五)总结提升(10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专项整治成效转化为做好交通运输执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加强统筹衔接,将相关教育培训、机制建设等长效工作纳入交通运输综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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