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精选11篇)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篇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御山洪地质灾害,提高突发性暴雨山洪的应对能力,避免山洪造成群伤群死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的减轻灾害损失,结合我乡防汛工作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以及《祁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祁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2.2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编制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
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峪口乡突发山洪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及人员转移。
2、基本情况
2.1社会经济
峪口乡因位于上庄沟出口处而得名,地处祁县东南,属于丘陵山区,全乡总面积128平方公里,乡域内北部为黄土丘陵地区,南部为干石山区,山区占总面积的四分之三。峪口乡生态良好,植被茂密,丰富的绿色资源和生态优势,是峪口最大的特色之一。由于地处丘陵山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海拔在800-1200米范围内,昼夜温差大,土层深厚,土壤肥沃,具有水果种植得天独厚的气候和土壤条件,是祁县苹果的重要产地,素有“花果山”之美称。全乡辖11个行政村,35个自然村,户数4818户,人口10967人,全乡耕地面积3.56万亩。
2.2地貌地质与水文气象
峪口乡地势由南向北倾斜,地形分为山地、丘陵。境内最高峰位于上庄自然村洞顶山高峰壑,海拔1988.2米,最低点位于北团柏村,海拔800米。多年平均气温9.7℃,年平均降水量439.8毫米。境内河道属汾河流域,主要河道有昌源河、伏西河2条,河流总长度14.9千米。境内最大的河流为昌源河,从南至北流经境内左家滩、王家岭、鲁村、段家窑村,全长7.2千米。境内有杜家庄水库、峪口水库、鲁村水库,是全县水资源较为丰富的乡镇之一,也是易受山洪灾害威胁的乡镇之一。
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人员的避灾场所。根据区域山洪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地质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确定危险区、安全区。
3.2“两区”的基本情况
山洪防治区划是山洪地质灾害预警防御的基础,山洪防治区划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复杂,根据新近发生的山洪地质灾害调查分析。山洪灾害威胁区域共涉及上庄、下王庄、安家庄3条沟道,涉及6个行政村(生茂、峪口、天居、鲁村、振兴、王家岭)。
3.3山洪灾害监测站点设置情况
(1)简易雨量站
总数12个,安装在左家滩、闫家庄、下王庄、峪口、拗坡、天居、中梁、北团柏、牛居、鲁村、侯家庄、生茂
自动雨量站
总数3个,安装在上庄、生茂、果子圪垛
4、组织指挥体系
4.1组织指挥机构
4.1.1峪口乡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组织指挥机构
峪口乡设防汛抢险指挥部一个,指挥部设乡政府,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辖区内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监测预警、转移安置、应急抢险、调度保障4个工作小组。全乡各行政村成立以村委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1支应急抢险队。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信号发送员。
4.1.2村级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以保证本行政村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4.2职责和分工
4.2.1乡防汛指挥机构工作职责
峪口乡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乡和村组的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2村级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村级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以保证本行政村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3明确工作职责
应急抢险队:各村组织成立一支30-50人左右的抢险队。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全部上阵,进行有序地抢险工作。
监测预警组:组长由副乡长薛磊、冀凯杰共同担任,负责辖区雨量,掌握各种雨、水、工、灾情等信息,以及危险区溪沟水位、泥石流、山体滑坡的监测,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在接到预警发布命令后,立即发布预警信号。
转移安置组:组长由人大主席渠天龙、副乡长冀凯杰共同担任,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武装部长王辉担任,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
调度保障组:组长由副乡长李燕和副乡长张晓燕共同担任,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
4.2.4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成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等均通过手机或固定电话进行联系。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负责处理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在汛期(6-9月)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5、监测预警
5.1通信
5.1.1通信方式
根据防御山洪工作的需要,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时,县、乡、村之间的通信可采用电话和专用警报系统等方式,村内户与户、人与人之间的通信可采用专用警报系统和电话等方式。
5.1.2通信网络建设
县、乡、村以及各观测站、监测组、信号发送员之间的通信,在现有通信网络的基础上,均设置固定联系电话。
5.2预报预警
要及时通报暴雨、山洪实时监测信息,提前转移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群众。加强重点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区的现场监视。督促落实监视人员和必要的手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警报,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转移危险区群众。以保护人员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落实群众避险方案和具体措施。发现问题,及早转移有关人员,避免人员伤亡。
5.2.1预报内容
包括气象预报全部由监测预警组发布,以便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5.2.2预警内容
包括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后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5.2.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暴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5.2.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山洪地质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其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如下:
1、一般情况下,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县—乡—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如遇紧急情况,如局地突降暴雨、滑坡、山洪超过临界值,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5.2.5预警方式
峪口乡是一个丘陵山区地形,居住比较集中,交通较便捷,预警信号采用广播电视、电话、报警器等进行预警。
6、转移安置
6.1转移安置
6.1.1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
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时,根据危险区基本情况,我们要按照预案选定的路线迅速将山洪地质灾害可能危及的区域内所有人员转移到安全区。
6.1.2转移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6.1.3转移地点、路线
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在乡、村防御指挥机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根据拟定的转移路线,有组织、有纪律的迅速撤离危险区,到既定的安置地点就近安置,以确保自身安全。
6.1.4准备工作
1、制作明白卡
乡村防汛组织指挥机构应在汛前制作明白卡,载明转移的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并发放到每户,以便在发生山洪地质灾害时,危险区群众能够根据拟定的时机、路线等迅速撤离出危险区,转移到安全区得以妥善安置。
2、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以便于危险区的群众在撤离过程中根据标示迅速的进入安置地点,尽量减少在转移途中不必要的伤亡。
6.1.5安置方式
当险情发生后,转移安置组应根据受灾范围、受灾群众的多少、人员伤亡情况、安置地点等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安置方式。尽量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的安置,以便于尽快地恢复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学校教学等的正常秩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1.6转移安置纪律
转移工作采取乡、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
7、抢险救灾
7.1抢险救灾准备
一是普及山洪地质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二是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落实抢险救灾责任。
7.2抢险、救灾
由调度保障组负责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调配,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确保抢险人员、物质、车辆等及时到位,并在本级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按照预案进行迅速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受灾群众按照拟定的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迅速撤离灾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予以妥善安置,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并负责灾后重建等工作。
预警监测组负责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随时报告险情。
调度保障组负责转移安置的灾民的粮食保障情况,做好灾情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8、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8.1.1汛前检查
一是在汛前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重要工程、要害部位和各村的防汛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一律彻底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二是加强险段监测和防守,对险区、险段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和防守,建立健全乡、村两级预报和指挥网络,切实加强对汛情的监测预报,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传达。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8.2.1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
乡政府要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利用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将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准备工作。
8.2.2组织实战演练、确保防汛安全
每年汛前,乡防汛抢险指挥部应组织全民进行一次防汛抢险救灾演练,让全民熟悉和掌握抢险救灾预案的全部过程和内容、灾害发生后转移的路线和安置地点等,确保灾害发生后预案的迅速启动和顺利实施。
8.3责任追究制
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防汛应急机制,保证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全面提高山洪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控制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甘肃省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平凉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2、依据本镇实际情况。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和防、避、抢、救相结合”的原则,把保障生命安全做为首要目标,及时预警和人员转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组织分工和统一指挥,统筹线块,企事业单位、各村分头负责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按照发生灾害时反应迅速、配合有序、预防和处置工作有效的要求,建立应急机制,落实防御和应急措施。
4、充分考虑山洪突发、暴发和本镇实际情况,提高“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山洪灾害防御要求,按照预案开展防灾工作。
二、基本概况
我镇地处崆峒区北部塬区,总面积201.3平方公里,总人口32456人,耕地总面积13.16万亩,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形西高东低,陈洼等7个村8个社为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易造成小面积泥石流、滑坡和裂缝。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切实可行的山洪灾害防御防治预案。
三、自然情况
1、河流分布
本镇境内有二条河流:
①镇域南面的大芦河;
②镇域北面的'潘杨涧。
2、水文、气象、暴雨洪水特性
气象资料,年降雨量在400—700毫米之间,由于受季风影响,降雨不均,其特点:一是年际变化较大;二是降雨月份分配不均,6—9月份降雨占全年水量的60%以上,三是暴雨强度大,而且多集中在6—9月份,暴雨总次数约占全年90%左右,主要气象灾害是水灾和旱灾。
3、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情况
①地形地貌:主要表现为西高东低;
②地质结构与岩性: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情况:沟壑分布有稀疏不等的刺槐、杨柳等树种,部分山区梯田是退耕换林区,栽植刺槐防护林,土壤是黄粘土。
四、经济社会情况
1、全镇有21个行政村,172个社,7445户32510口人,分布在全镇21村172个社,少数村民居住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的宅基内。
2、本镇地形比较复杂,全镇总面积201.3平方公里,耕地131600亩,全镇平均每人4亩耕地,全镇以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以胡麻、油菜籽油料作物为副,近几年在318线周边栽植了果园。
五、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1、危险区
重点防洪区:峁洼村山咀社,马洼村李沟社,范河村东沟社,夏寨村北渠社,杨庄村罗河社,郭刘村南坪社、郭咀社、刘河社。
2、安全区
防范山洪暴发的安全区:全镇塬面住户比较安全。
六、应急机构体系
1、领导组织
镇政府设立山洪灾害防御防治机构,具体人员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2、应急工作组
镇山洪灾害防御防治机构下设5个应急工作小组,分别为监测组、信息预警组、转移组、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
(1)监测组
职责:监视、收集本镇水情、雨情、工情及险工险段的信息;监督各村巡查、监测人员履行职责;及时报告险情;及时将有关信息告知信息预警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信息预警组
职责: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灾情统计与上报;掌握防御、抢险、救灾中的人力、物力的投入情况;信息报道。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转移组
职责:汇报当前各村、企事业单位应转移人员数量和转移情况;督促各村、企事业单位做好转移准备和转移工作,做到动员到学校、到企事业单位,动员到户到人,督促落实各村、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路线转移和转移途中的人员安全;督促落实转移后人员、财产的清点和保护工作。必要时依法组织实施强制转移。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4)保障组
职责:确保防汛会商系统和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做好机关的会务、伙食、车辆调度、卫生、供电等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好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应急调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镇山洪灾害防御防治机构职责
(1)制定完善并落实本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有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预案培训、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
(2)组织开展危房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工作,并落实安全措施。
(3)掌握各村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动态,及时开展预警和上报山洪灾害防御信息。
(4)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调集本镇抢险物资器材,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落实安置灾民。
七、主要措施
1、建立抗灾抢险速报制度。防汛期间,镇党政办和各村、辖区企事业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各村支部书记、企事业单位一把手为抗灾抢险第一负责人。各辖区内一旦出现险情和重大灾害发生,应迅速向镇抗灾抢险指挥部报告。
2、建立长效应急机制。各村、各单位认真做好所包责任区的防汛工作,一旦发生重大灾情,各村要立即全力以赴服从镇抗灾抢险领导小组调度,要在资金、物质、人力上无条件抗洪抢险,同时,要迅速做好群众搬迁撤离工作。
3、建立临灾应急反应机制。接到较大抗灾抢险预报后,根据预测灾害的大小,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各救灾专业组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镇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与各重点区域村社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报告,各预报重点区应立即做出临灾应急反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随时报告灾情变化趋势,根据灾情发展,组织避灾疏散,平息谣传或误解,保持社会稳定。
4、建立灾害发生应急反应机制。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根据灾情,确定应急规模,并立即开展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要密切跟踪灾情,并组建灾害现场前线指挥机构,在镇山洪灾害防御防治小组领导下,部署、指挥、协调灾区各村和各专业组进行救灾工作。要迅速安置和疏散灾民,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接待安置救援人员及救灾物资,做好救灾物资使用和监督,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
5、建立责任追究制。要认真落实在抗灾抢险工作中的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抗灾抢险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和各单位一把手对抗灾抢险工作负主要责任,防止发生重大灾害损失。如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篇3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减轻山洪灾害损失,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有针对性地提前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减少人员伤亡,变被动抗灾为主动避灾。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建区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三、基本情况
西山镇位于新建区西部,总面积126㎞,其中山地占96%,地势高,雨量充沛,降雨量变化大。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降雨量1600mm左右,并有明显的季节性,汛期是4月至9月。
四、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通过调查分析,石堎村范家自然村、梅岗村岭下自然村、群力村岭尾自然村、言家村言家老基自然村四个自然村为危险区,其他村的危险区按上定义划分。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
五、组织指挥体系
西山镇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组及由基干民兵组成的应急抢险队。
指挥部组成单位责任人及分组责任人如下:
指挥:
副指挥:
成员单位:
监测组:
信息组:
调度组:
保障组:
转移组:
指挥部在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应急防御工作。各行政村成立以村书记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的'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20人)。每个村组要落实降雨量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4名信号司发员。
六、安全转移方案
(1)转移安置方式:采取集中、对户、搭棚三种安置方式。本预案共转移安置114户、597人,转移人员安置花名册由村统一登记造册交镇政府备案。
(2)转移安置分工:山洪灾害紧急避险指挥部在人员紧急转移工作中,分成5个行动小组,第1组为监测组,由镇水务站站长负责;第2组为信息组,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第3组为调度组,由镇长负责;第4组为保障组,由人大主席负责,派出所、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卫生院、民政办负责人为该组副组长。第5组为转移组,由村委会书记负责;
(3)转移安置原则:第一、信号发送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区;第二、动用交通工具转移的按照先危险区、后警戒区;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进行。
七、应急预案启动
当危险区内出现山洪灾害时,相关村启动村级应急预案,镇政府同时启动镇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做好山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西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西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杭州市西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三)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和群测群防的原则。
2.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为基础,提高“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能力,全面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防御意识和互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杜绝山洪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杭州市西湖区范围(西湖风景名胜区除外)山洪灾害防御的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防御对象
山洪灾害指山丘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暴落洪水对人民生命造成威胁的灾害。
(一)防御对象确定
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将山丘区内所有城镇、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山洪灾害防御范围。按照“临河隐患”、“阻水隐患”、“工程隐患”、“地灾隐患”、“冲沟隐患”、“历史山洪”六类,确定西湖区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和一般村落。
将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分为高风险区(小于20年一遇)和低风险区(大于等于20年一遇至100年一遇水位与历史最高洪水位中的较大值)。并根据山洪灾害危险区划分成果,建立并动态核定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山洪灾害防御对象清单包括对象、所在地(精确到自然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各类对象的常住人口数量、转移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防御对象分布
西湖区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主要分布留下街道、转塘街道、双浦镇等三个山丘区镇街。
西湖区山洪灾害危险区域主要分布在周浦沿山南渠、大清溪、桐坞溪、白龙潭溪、慈母桥溪、许家埭溪、长埭溪、屏峰溪、东穆坞溪、杨家牌楼溪等流域。
三、组织责任机构
山洪灾害防御建立区防指指挥协调、水利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基层地方政府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尽其责,加强协同。
(一)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西湖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负责研究制订辖区防汛防台抗旱政策和制度,完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等级,及时掌握汛情、风情、旱情、灾情,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中处置和灾后恢复等工作,做好防汛防台装备物资储备调配及有关协调工作。
(二)区防指办公室
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办”)在区防指领导下,承担区防汛防台抗旱的日常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区防汛防台抗旱的工作预案与制度,组织制订预案操作手册,指导、协调、督促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辖区防汛防台抗旱的预防工作;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和反馈;必要时,受区防指指挥委托,区防指办可组织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三)镇街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双浦、留下、转塘三个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街防指”)在区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镇街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镇街防指下设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抢险救援组等应急工作小组。
镇街防指: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落实本级以及各村山洪灾害防御相关责任人;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级小型水库、山塘、水闸、堰坝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落实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避灾安置场所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负责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各村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组建应急抢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负责山洪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测预警组:负责本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网络的运行管理,负责接收上级有关山洪预警信息,掌握本辖区内有关山洪防御信息,督促相关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责任人按规定开展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成果,按预案规定发布预警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人员转移组:按照镇(街道)防指和上级指令,或根据辖区内的雨量、水位及地质灾害监测数据判断,若出现立即转移的监测值,按预案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工作。
抢险救援组:负责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和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四)村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各行政村(社区)(以下简称“村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在上级防指的指挥下,负责本村社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包括水雨情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安置和抢险工作。村社应成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组、人员转移组和抢险救援组。
监测预警组:熟悉本村社山洪灾害风险隐患点、薄弱环节;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部门发送的预警信息。按规定开展全村社山洪灾害危险区的巡查监测工作;密切关注雨量、水位观测设备,了解水雨情情况,当观测到或接到可能出现致灾雨水情信息时,按预案向危险区域群众发出预警,并报告村社主要负责人和上级防指。
人员转移组:熟悉本村社避灾安置点和转移路线,掌握所负责的需转移人员名单;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部门发送的预警信息;将转移指令及时传达到户到人,组织动员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到避灾安置点,必要时可请求上级支援。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抢险救援组:按照上级指令及通知,在工程出险等紧急情况下,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四、监测预报预警
(一)监测预报
小流域山洪灾害监测主要采取“自动监测+人工监测”方式进行。其中自动监测主要依靠水文遥测站点获取水雨情数据,人工监测主要是依靠人工观测简易雨量筒、简易水位尺,来获取水雨情数据。
西湖区区域内及周边建有市级、区级的各类自动水位站、雨量站、水位雨量站。在山洪灾害重要沿河村落均设置了简易水位尺(或雨量筒)等简易观测设施。
进入汛期,基层监测预警员每天至少观测1次重要水位(雨量)站点,并及时记录数据,发现数据异常或迅速上涨,立即上报领导小组。当发现雨量达到预警指标时,按照预警发布流程发布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村级监测预警员、水库山塘巡查员、河道堤防巡查员等责任人在强降雨期间通过加密巡查和观测人工监测设施,对水雨情异常、水利工程险情、地质异常、水库山塘溃坝等山洪灾害风险信息进行综合识别与研判,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村社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及镇街防指。镇街防指应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防指报告。
(二)预警分类
1.预报预警
预报预警是根据监测雨量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未来1、3、6和24小时降雨预报成果,由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商研判后发布的预警,并依托省级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向触发预警区域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按照从低到高分为四个预警等级:蓝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达80~100毫米,可能发生山洪灾害)、黄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达100~120毫米,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较大)、橙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达120~140毫米,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红色预警(预报未来24小时最大降雨超过140毫米,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极大)。
2.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是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关联自动雨量站监测实时短临(1、3、6小时)降雨数据与村落“准备转移”、“立即转移”两个预警指标进行对比,当超出预警阈值时,由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自动向触发预警的村落所属镇街、村社发布“准备转移”或“立即转移”提醒预警。
3.人工预警
人工预警主要是镇街、村社监测预警员根据现场观测雨量(水位)信息,当发现达到预警阈值或其他危急情况时,通过铜锣、手摇报警器、广播、电话、短信、微信等发布人工预警,并及时将情况向相关责任单位汇报。
(三)预警发布
1.发布权限
预报预警由省市水利部门为主发布。监测预警由区级水利部门为主发布。人工预警由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发布。面向社会公众的动态信息由区防指统一发布。
2.发布范围
(1)预报预警
省市水利部门利用省市气象局提供的降雨数值预报成果,依托省级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平台,以县为单位,向相关市县水利部门发送未来24小时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区水利局收到预警后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区防指,同步下发至有关镇街。
(2)监测预警
区水利部门依托西湖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根据实测降雨,向区防指、相关镇街、村社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发送山洪灾害实测短临预警信息。
(3)人工预警
镇街将收到的预警信息或上级指令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村社防汛责任人。
村社防汛责任人及监测预警员通过手机短信、电话、微信、钉钉、广播、对讲机、铜锣鼓号(口哨)、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等,将预警信息及人工观测的风险信息传递到户到人。
3.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主要包括:暴雨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预警指标,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山洪的监测和预报信息、预警等级,准备转移提醒预警、立即转移提醒预警等相关内容。
(四)应急处置
1.预报预警
(1)蓝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高危区、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落实好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区水利局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日17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村社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社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社监测预警人员每8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风险点落实巡查人员,加强监测,视情况关闭场所;实时降雨较大区域,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河道水位超警戒区域,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预警区域内转移责任人摸排掌握须转移人员情况。
(2)黄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高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区水利局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日7时、13时、17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指导协助预警和转移工作;预警区域内村社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社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社监测预警人员每6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山塘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组织、督促村社做好危险区域内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社防汛责任人及时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责任人通过广播、铜锣鼓号、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电话等方式告知危险区群众做好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社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对极高危地区、危房所涉人员及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提前转移安置;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视情况关闭场所,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做好安置场所启用准备工作,做好避灾场所清理及物资保障;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
(3)橙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准备;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及学校停课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区水利局组织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3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驻点指挥;预警区域内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社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社监测预警人员每3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预警区域内村社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按照预案规定的路线及安置点,迅速转移安置危险区人员,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要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关闭场所,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无法避险场所应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启用避灾场所,保障水、食物等供应,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实施山区道路交通管制,严格控制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统计上报人员转移情况。
(4)红色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全部转移工作;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及学校停课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驻点指挥;预警区域内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级防汛责任人;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实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预警区域内村级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按照预案规定的路线及安置点,迅速转移安置危险区人员,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要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关闭场所,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无法避险场所应立即上报公安部门;启用避灾场所,保障水、食物等供应,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实施山区道路交通管制,严格控制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视情扩大人员转移范围;统计上报人员转移情况。
2.监测预警
(1)准备转移提醒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准备;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区水利局组织山洪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每3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受山洪灾害影响的各镇街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镇街防汛责任人进岗到位;预警区域内驻村干部驻点指挥;预警区域内村级监测预警人员密切关注水雨情和预警信息,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村级防汛责任人;预警范围内前期、实时降雨较大区域,村级监测预警人员每3小时全面检查河道堤防、河道行洪安全、山洪灾害高危区等可能致灾风险点情况,水利工程巡查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屋顶高坝山塘、病险水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组织、督促村(社区)做好危险区域内危险区群众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级防汛责任人及时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责任人通过广播、铜锣鼓号、手摇报警器、上门通知、电话等方式告知危险区群众做好转移准备;预警区域内村级防汛责任人及转移责任人,对极高危地区、危房所涉人员及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提前转移安置;预警区域内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等涉灾场所负责人视情况关闭场所,并做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滞留人员信息;查看转移路线,确保转移路线无漫水、坍塌等情况发生,确保安全;做好安置场所启用准备工作,做好避灾场所清理及物资保障;停止垂钓、游泳、漂流等一切水上活动;停止涉水工程施工作业,撤离施工人员、机械设备。
(2)立即转移提醒预警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工作;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学校停课、工地停工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视情况派出专家组,做好抢险技术支撑。区水利局组织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同步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3.人工预警
区水利局组织灾害防御技术支撑单位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分析研判山洪灾害自动化监测数据和人工预警内容,提出处理建议,进一步跟踪险情发展,随时向区防指报告研判结论。
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镇街开展河道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山塘水库、低洼易涝点、跨河桥涵、农家乐、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在建工程、校舍、道路雨水井、污水井、排水口等涉灾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指导镇街做好危险区域内群众转移工作;前置救援抢险车辆装备和救援队伍;落实景区关闭、学校停课、工地停工等措施;做好交通道路引导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开展救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五、人员转移
(一)安全码应用
按照《关于印发人员转移精准管控基础信息排查及“浙江安全码”应用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做好转移人员赋码、用码、上报等工作。
(二)转移安置
1.转移安置:每年汛前,各镇街组织人员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内群众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向可能受灾人员预先告知,一旦接到相应预警信号,各级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按照既定的预案前往所包责任区的第一线组织开展险情巡查和防御工作;责任人必须在灾害发生区现场组织指挥转移群众。
2.转移次序: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将山洪灾害危险区群众有组织有秩序地转移到事先确定的安置地点。
3.转移地点、线路的确定应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向险情发生区附近的高地转移。汛前由各镇街根据实际的地形地势制定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转移路线应尽量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应避免顺着溪河沟从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从两侧山坡或滑动体两侧方向转移。
4.各镇街应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等方式对转移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5.当发生灾害造成交通、通讯中断时,受灾地区村干部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并设法尽快向上级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责任落实
区防指成员各单位根据职责落实区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及成员;落实水库、山塘、堤防等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区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落实避灾安置场所、城区排水泵站、建设工地、地质灾害点、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学校等重点场所的防汛安全责任人;开展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培训。
(二)预案编制
区级预案由区水利部门组织编制,报区防指审核后,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级水利部门备案。预案包括防御对象、组织责任机构、监测预报预警、人员转移、抢险救灾、预案演练、宣传培训、保障措施等内容。
部门预案由专项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区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完善本部门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区防指备案。
镇街预案由镇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区防指、区水利局备案。预案应根据区级预案,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重点明确组织机构体系、防御对象、监测与预警、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宣传演练、保障措施等内容。
村社预案由行政村(社区)组织编制,由主要负责人签发,报镇街备案。预案应突出预警方式、人员转移避险方案和自防自救及与周边村庄联动措施,尽量采用图表化,制作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图,重点明确山洪灾害人员转移预警指标、防御对象清单、转移责任人、转移路线、安置点等信息。
(三)预案演练
区级和镇街级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可以结合防汛防台综合演练开展。演练内容包括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后勤保障等,要组织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镇街、村社进行观摩。
村社每三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演练以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村社为主,包括简易监测预警设备使用、预警信号接收与转发、人员转移安置等。
(四)宣传教育
区水利局组织对镇街道、村社以及网格责任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山洪灾害基本常识、监测预警、应急转移、避险自救技能等,提高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的防御意识和专业技能。
镇街组织(或参加)本级(或区级)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相关责任人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与安置方案,做到出险时驾轻就熟,迅速避险,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向山洪灾害危险区居民户发放转移避险明白卡、宣传册,使危险区居民了解和掌握在发生险情时的转移路线、预警信号等内容,明白卡内容应明确居民户所在危险区类型、避灾场所位置、转移路线、转移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宣传册内容包括山洪灾害基本常识、本区域历史山洪灾害及特点以及监测预警、自救自防、转移避险等知识。张贴宣传标语(挂图)、播放宣传短片或开展文艺活动等喜闻乐见方式,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介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
(五)强化纪律
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宣传做到进村进社、入户、到人;暴雨天气时山洪灾害危险区内居民应时刻提防山洪暴发。
汛期各级防指落实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熟悉业务,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汛情紧急时,镇街、村社主要领导及时上岗值班。
镇街村社防御机构积极主动抓好信息搜集和整理,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并及时落实处理结果。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篇5
山洪灾害是指山区由于局部引发的洪水灾害和由于山洪诱发的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山洪具有突发性强,水量集中,破坏力大,危害严重等特点。为减轻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一)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情况
山阳区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范围大部分在山阳区中星办事处境内,位于焦辉公路以北海拨200米以上地区。涉及巡返、上马、寺河、高岭 、桶张河、庙河、冯河等行政村及山阳实业公司、涧兴实业公司所辖地。面积约19.3平方公里,耕地7.2千亩,人口1.2万人。
区域内年各业总产值2亿元以上,工业及其它行业产值约占总产值95%,主要有化工、建材、运输等行业。农业、林业、牧业等行业产值约占总产值5%。农业用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豆类、油料等作物,平均单产3150公斤/公顷,年人均产粮312公斤。
该区域地层属古生界石炭系和奥陶系,地势随太行山走向,向东、东南和南倾斜,地面单斜,以山区、丘陵地貌为主。
(二)水文及气象特征
该区域属海河流域,卫河水系。河道、冲沟属季节性河沟,旱季无水,汛期因暴雨河水陡涨,往往造成下游涝灾。主要河道有:东部与马村区交界的山门河,西部与解放区为邻的群英河以及流经境内的瓮涧河。上述三条河道由于切割较深,如发生洪水及上游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情况,其危害程度较小。区域内另有小型冲沟9条,分别为牛庄泄洪沟、冯河泄洪沟、寺河泄洪沟、上马村泄洪沟、巡返泄洪沟,总长约11000米。由于流经地域内植被少,土质结构差,水土流失严重,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该区域地下水埋藏较深,水量丰富,主要赋存在250米以下奥陶系灰岩中。区域属温带大陆性气候,气候干燥,光热资源充足,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4.9,年降水量550-630毫米,6-9月份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70%.
二、山洪灾害的特点及防御山洪灾害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特点
由于该区域河道冲沟属季节性河沟,旱季无水,汛期发生山洪灾害以暴雨成因为主,山区由于地形陡峻,所降暴雨往往历时短而强度大,河水陡涨,水量集中,造成下游涝灾,山洪作用时间短,往往暴涨暴落。
(二)防御山洪灾害存在的问题
1、山区人为过度开采石料,破坏植被和岩层,造成水土流失,使山洪诱发滑坡及挟带泥沙、石块造成壅塞的可能性提高。
2、群英河、瓮涧河、山门河、牛庄泄洪沟、冯河泄洪沟等处,因城市扩建、工厂改建弃土、修路弃土、居民倾倒垃圾、私搭乱建房屋等,挤占、阻塞河道现象十分严重,影响河道行洪。
3、群英河、瓮涧河等主要行洪河道进入市区后,由于堤岸较陡,且土质松软,一旦河道满水,经浸泡冲刷后土岸将发生滑坡、坍塌,影响沿河道路、建筑物的安全。
三、山洪灾害防御方案
(一)基本原则及目标
今年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要贯彻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落实各项责任制,确保遭遇特大暴雨山洪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组织指挥管理体系
山阳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是本区域山洪灾害防御的组织领导机构,履行统一领导,组织部署,集中指挥的职责。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责任制,各级政府的行政首长、单位、部门一把手要对本辖区内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全面负责,做到思想到位,指挥到位,投入到位,否则出了问题要追究行政首长责任。各级领导要加强对《防洪法》和防汛专业知识的学习,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切实担当起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责任。
汛前,各办、各部门要深入现场检查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反映和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洪水到来时,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度汛。
(三)监测及预警预报方案
1、监测
监测措施主要为:汛前防洪检查,雨季和洪水期间派人巡守或看守以及观测检查。
汛前指挥部组织人员对3条行洪河道以及9条冲沟的抗洪能力进行检查摸底。同时,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做好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制定出防抢措施,保证安全度汛。
在汛期和洪水期间由区防指、当地办事处以及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值守,观测检查站,按时如实报告情况。
2、预警、预报
由于山洪的集流时间短、预见性短,因此,山洪预报属紧急预报。预报内容主要是:预报降水的可能性及降水量,降水强度;根据降水量来预报径流深度、强度等;根据径流深度预报有关地点(流域出口、村落、耕地等)的流量和水位。
预报人员由区防指办公室,办事处选派专人负责,如实及时上报雨情、汛情、灾情。
(四)躲灾、避灾方案
躲灾、避灾主要有永久转移和临时转移两种方案。永久转移指汛期通过检查,位于山丘区河道,冲沟附近零星居民和群英河、瓮涧河道内私建房屋居民,由当地办事处责令其限期搬出,以免造成伤亡。临时转移指山丘区居民接警后由当地办事处安排其向远离行洪区的地区转移。下游河道附近居民接警后由办事处、单位、部门组织转移至安全地带。
(五)发生突发性灾害时的应急抢救方案
1、转移:迅速转移发生突发性灾害地段内的居民。
2、抢险;堵塞漏洞,加固洪水漫堤地段,在出险地段定领导、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完成抢险任务。
3、抢救:及时抢救遇险人员以及财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4、疏通:疏通遇险下游河道,清理障碍,及时排洪。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篇6
一、总则
(一)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在山地丘陵区引发的洪水灾害及由此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编制我重安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黄平县水旱灾害应急预案》《黄平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黄平县水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黄平县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山洪灾害及其引发的水库及山塘垮坝、滑坡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值班责任制。
二、自然状况
(一)地理位置
重安镇位于黄平县南部,东与翁坪乡交界,南与凯里市湾水镇、大风洞乡隔江相望,西与野洞河镇连接,北面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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