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范文>生活经验>其他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更新时间: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应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通常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法制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相关文章:

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税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社会主义消费的性质是什么

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临终关怀服务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幼儿园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君主立宪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选用量具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我国教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对外开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我国应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所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