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承包经营合同
航运承包经营合同(通用32篇)
航运承包经营合同 篇1
航运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 船 吨 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县航运公司_______年经职代会通过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
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_____年元月一日至______年月日止为期年。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 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 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员配备标准
1、40马力60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马力60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
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未按本规定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
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产事项乙方应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条款执行,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航运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就“ ”的合作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合作方式
1.1乙方负责工程的前期投标,由甲方配合完成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
1.2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由乙方组建项目经理部,乙方委派工程所需全部管理人员并全面承担起工程的施工、经营管理职责。
1.3甲方指派 乙方指派双方的工作配合及联络工作。
1.4乙方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的协议约定及甲方的公司管理规定,乙
1.5本工程甲方收取综合管理费如下:
1.5.1. 工程综合管理费按照结算额,提供足够的成本发票。外地施工以当地税率为准,由乙方负责交纳,管理费按结算额 %计。并提供足够的成本发票。
1.5.2. 工程保险费由甲方代付或乙方自己购买。
1.5.3. 收取方式为在每次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中按比例扣除。另工程发
生的其它经营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1.6如乙方因施工管理能力不足或其它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履约时,甲方可自行决定组织管理、施工队伍进行施工或乙方可申请甲方同意后共同组织施工,但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费用投入由乙方承担。
1.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劳务费清算证明,乙方提供资料手续齐全后,甲方与乙方办理最后工程款清算手续。
1.8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履约完毕。
2、合同管理
2.1项目中标后,由甲方负责签订与业主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2.2“主合同”签订后 ,甲乙双方签订工程“工程承包协议”,在乙方完全接受并执行“主合同”的前提下,具体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及补充本协议的具体内容。
2.3本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均纳入甲方公司的合同管理范围。
3、项目实施
3.1项目实施均在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下开展经营管理工作,符合甲方的质量、环境健康保证体系要求,按照国家施工规范及法律法规组织施工。
3.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理项目施工手续所需的甲方证照及文件资料。乙方负责工程的投标设计和施工设计。但是所设计的图纸须经甲方审核盖章方有效。
3.3工程中标后,以甲方批准组建的“X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名义组织项目管理、施工。乙方负责项目经理部工作的具体运行(在甲方收到业主工程中标令后乙方应立即按照中标令要求组织施工)
3.4乙方应确保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均达到或超过与业主主合同的要求,甲方监督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
3.5乙方提出项目经理部组建方案和项目管理人员名单上报甲方审批后实施,乙方的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资格或合法的上岗资格,主要管理人员名单报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正式任命。
3.6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总部报送各项生产经营报表及相关资料,乙方按照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工程项目竣工资料存档工作,竣工资料的制作费由乙方承担,并在项目竣工后确保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3.7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施工现场有关规定执行。
3.8项目分包商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规定,并及时到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
3.9项目的物资供应商应选择合法、合格的物资供应商。
4、风险管理
4.1乙方认可并承担工程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投标报价金额、主合同的约定、履约风险等。
4.2工程由乙方独立组织施工并承担一切履约、经营风险(含施工、
4.3乙方对项目经理部全部对外经营行为及乙方所有人员的行为负完全独立、直接的法律责任;对外发生的全部债务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使甲方受到纠纷、诉讼、仲裁,赔偿等等,因纠纷、诉讼或仲裁的原因导致应收工程款被强行划走或其它损失,由此导致的甲方任何损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和赔偿。
4.4如工程需办理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则乙方按主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办理所需资金(资金数额按照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甲方负责办理。
如工程甲方以其它方式(如担保)得到业主拨付的工程预付款,则乙方将此笔工程预付款存于甲方公司账户上,作为乙方对甲方的履约保证金。
甲方有权在乙方对工程无法履约(包括履行甲方与业主主合同、甲乙双方的相关协议、乙方与相关材料商、乙方与相关分包人等的合同)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时部分或全部扣除以上所提及的履约保证金作为罚金并弥补甲方损失。履约保证金期限为工程开工直至履约完毕。
4.5乙方应为参加施工和管理的人员投保,对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如有违反
5.1乙方根据业主要求到甲方申请开据工程款发票,同时提交甲方对等费率的税金支票或现金,所有工程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确认工程款到账后,甲方从收到的工程款中扣除管理费和营业税及政府要求上缴的其它税费、双方约定的有关费用、扣款(如有)之后(前述对等费率税金支票或现金,同比返还),在乙方提供相应额度合格的成本发票后,剩余款项由乙方支配使用,但需执行甲方公司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乙方使用款项时需提供满足甲方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关手续。
5.2如果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发包人或总包人索赔、分包人索赔、政府部门罚款等情形,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向乙方(项目经理部)的拨款中扣除相关的罚款及甲方处理事项所花费的费用。
5.3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4项目所需银行信贷证明、担保函等由甲方办理,所需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5.5在会计核算上,项目经理部财务负责资金的日常使用和核算管理,甲方财务部对项目经理部财务的核算进行监督、检查、审计。
5.6项目经理部应按甲方总部财务管理要求,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财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上岗资格。
5.7乙方项目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
5.8项目现场整体布置、施工设备标识、临时设施与办公设备、用品均要符合甲方CI标准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甲方及时向项目经理部下发甲方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的项目管理方面的文件。
6.2乙方确保使项目具有完整的文件资料并及时上报甲方。
7、保修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修,乙方负责合同保修期内的职责义务,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8、本协议的终止
项目质保期到期截止。如果乙方不能全面履行双方所签订协议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且双方对此问题不能达成解决的协议,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关系并不做任何补偿,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实际经济损失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
9、补充变更
甲、乙双方将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工程中标后就具体事宜签订工程承包协议及补充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或变更。
10、本协议书与业主合同文件的关系
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暂定为工程的全部实施过程,合作关系的继续以业主合同文件的存续为前提,依据与业主合同的内容及履约情况,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内容也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11、保密遵守
除非获得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把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12、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如任何一方发出书面的要求协商函件后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13、份数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4、生效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其它
乙方代表中的任何一人,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与甲方签订的任何文件、办理的任何事宜,包括财务方面的事宜,均视为得到甲、乙双方的认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运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了发挥出租车的最佳效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驾驶员责任感,保障车主利益,增加驾驶员收入,更好地服务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
第一条 甲方将享有经营收益权的出租车,车号为的夜班,承包给乙方从事夜间经营活动,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个月。
第二条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此金在合同期内不计利息。乙方须每天向甲方缴纳夜班承包费元整。因修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运的,承包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地驾驶车辆,确保乘客及他人安全,合同之日起,此前的所有相关费用及违章由甲方负责处理,此后在乙方营运期间一切违章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另外若乙方此后发生事故,因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保费的上浮率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无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转让此车或者期间将车给他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合法有效的证件。
3、因甲方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运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运的,甲方付乙方每班元工资。
4、乙方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到该车的4S店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损坏件的更换以原车是什么样质量的配件为准。
5、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公司管理规定的;
(2)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3)造成交通事故3次以上(含3次),负主要或主要以上责任的;
(4)未经甲方允许,将车交于他人驾驶的;
(5)被有关部门吊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6)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
第六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守法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照合同提供的相应的服务。
2、按时足额缴纳每天承包费。
3、每天清洁车辆,保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4、乙方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运的,除承担当班的元承包费外,还应承担停运损失费用,每天按元计算。
5、承担夜班期间的燃油费、洗车费、灯泡损坏及补轮胎、交通违章费用。
6、积极参加甲方公司举办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第七条解除合同处理
1、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是否续租,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解除合同后,甲方在查清乙方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处理完毕后,及时足额退还乙方的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
3、若甲方车辆转让,或公司政策原因,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擅自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必须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燃油料价格的上下浮动与承包费用没有关系。
2、燃油补贴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名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运承包经营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包方)与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__________________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______________年八月七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条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________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运承包经营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条 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计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条 企业留利分配:_________
第五条 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第六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
2.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完好率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产值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商、服务工作。
2.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项处理:
(1)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发 包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包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航运承包经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对企业更新高档出租车优惠延长年限的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企业全额承包经营合同。原签订合同作废,新合同生效。
第一条?经营原则
1.本企业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证和相关证照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内牌证及经营权证属乙方使用;
2.出租汽车的_____数、更新数及一切附属的营运设施等费用由乙方出资;
3.合同期内乙方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甲方做到乙方正常营运。
第二条?经营_____
车型:_____牌号:
发动机号;车架号:
乙方_____应符合国家和市政府营运标准、营运设施齐全、经营证照齐全、有效,合同期内如_____状况及证照发生变化,以变化后的为准。
第三条?经营期限
按国家和市政府政策规定:权证有偿使用和延长使用年限为?年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按国家法律、法规、市政府、企业的规定及乙方的诚信,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的权利。
第四条?经营保证金
第五条?_____更新
1._____按国家、市政府有关出租车营运报废标准更新;
2.甲方负责办理更新手续和集体报废_____,向乙方收取更新手续费_____元整;
3.更冷气_____及购置税及附属设施等费用由乙方出资;
4.报废_____按残值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2.付班驾驶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付班司机的工资、资金、养老_____,事故后相应承担的工资及各项相应的费用,社会医疗_____等劳保福利待遇,由乙方与相关人员、付班司机自行协商确定、承担、但不得与法律、法规有抵触。
3.乙方包括乙方聘用的付班驾驶员在运营中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4.经营成本费用:包括燃料、修理、审验、扦测、办证、新工人、更新或改造设施及部件等、事故赔偿费用(除_____公司理赔外)的工资医疗、劳保、福利等支出全部由乙方承担。
5.__________必须由企业统一投保。其中第三者责任_____为了考虑到企业与承包者的后顾之忧和利益,第三者_____必须万元以上;
第七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出租汽车的营运、治安管理,对乙方进行安全行车、交通和行业规范服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扦查、督促。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遵章守法、规范、文明服务;
2.负责乙方的文明教育、对有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救死扶伤和见义勇为、好人好事、为企业作出贡献的企业给予表扬、表彰、奖励;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市政府、行业、治安分局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并是行各项不定期的扦查,可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汽车出租公司出租汽车营运管理规定》、《市客运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法》对乙方违章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按经营管理服务质量目标责任状、责任书执行。
4.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合法经营自主权,并负责为乙方办理各票据,符合规定、要求的服务资格证、协助乙方进行_____和驾驶员的审验工作和乙方的行车事故处理。
5.审查办理乙方聘用的付班司机上岗服务手续,并向乙方付班司机收取一定的安全服务风险保证金和乙方共同负责付班司机的各项管理工作。
6.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行业、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全面履行本合同规定、不得无故解除合同、收回_____,否则负违约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负责承包经营的出租车的营运活动,享有国家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自主权、自组业务、自负盈亏。
2.乙方按规定合同规定每月日按月足额向甲方缴纳当月养路规费、税金、个人所得税及代征税、意外人员伤害险、管理费等费用,逾期不交按每天承担滞纳金?,逾期?天不交将视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牌证、营运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解除合同,造成的一切经济抽失由乙方自负。
3.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治安条例)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经营规范、车容车貌整洁、仪容仪表端庄,语言、举止文明、安全、文明、按规行车、服从管理、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4.乙方应本人到甲方住地办理各种相关手续,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手续,未依法按规定办理甲方出租汽车上岗服务相关证件手续,不得聘用个人从事营运,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等后果由合同乙方负合部责任。未经甲方同意认可不得将出租车作抵押、变卖。
5.付班司机由乙方招聘,乙方为付班司机的保证人,为其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根据企业行为原则不聘用市处驾驶员。
6.乙方的出租汽车由乙方的原因停运,乙方不得以任何停运理由拒付各项规定之费用。否则作违约处理。
7.乙方在合同期内原则不得变更主体、不得转让和转包,如确有实际情况,经企业领导协商同意后,具体依据补充协议规定办理。
8.乙方及付班驾驶员不享受本企业的一切劳保、福利等待遇,工资、养老金、社会医疗费用均由乙方及其自己缴纳。
第九条
报废_____和证照应在规定的报废时间内移交给甲方,报废_____更新,乙方需符合国家_____的规定标准、安排时间上交牌证、报废更新、国家允许旧车转让,甲方同意乙方转让。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
1.甲方无故不办各类手续;
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无_____常营运;
3.甲方违反其它本合同规定。
乙方:
1.乙方擅自转包、转让;
2.未经许可及期限违规、违章及中途退出等;
3.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如发生与国家、政府、行业规定有抵触的,以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甲、乙双方合同不尽之处,由甲方补充合同为准,按补充合同办理;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经过公证后起法律效力。
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手印:
身份证号码:
代表签名:家庭、身份证住所
签约时间:?年月日
航运承包经营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强化公司经营管理,理顺内部公司与股东的关系,保障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本公司章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实行租赁承包经营,即:将公司所属门市部租赁承包给股东个人经营,试行期一年,合同《租赁承包经营合同范本_租赁承包经营合同模板》。双方经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所属门市部及附属设施(见附表)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月租金元。乙方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十五日前缴清,若逾期一个月不交,甲方将采取终止合同,收回门市部,取消当年分红,并从股金中抵扣所欠承租费等措施。
三、承租期为一年: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如不愿续租者,将由甲方收回门市部,发放基本生活费,由甲方另行出租。
四、租赁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和政策,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乙方自行负责缴纳各种税费。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和安排的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五、乙方在承租期内,对承租的.门市部不能自行转租,需转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乙方自行负责所辖门市部内安全、卫生,若发生重大事故,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若需对门市部进行装修改造,应先告知甲方知道,并不得影响主体建筑物和安全,否则责任自负。
八、在承租期满后,对甲方提供的门市部及附属设施,乙方必须按原值、原数交还,如有损失或损坏,按现行市场价赔偿。
九、在履行合同中,乙方若违背以上其中一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为了便于年度管理,若需续签下年度合同,双方务必在上一年度十二月三十日前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以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航运承包经营合同 篇8
目录
前言
1)合营双方
2)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3)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4)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5)合营双方的责任
6)董事会
7)经营管理机构
8)筹建和筹备
9)采购
10)劳务管理
11)税务
12)财务与会计
13)审计
14)土地使用费
15)合营期限
16)违约的责任
17)清算
18)保险
19)适用的法律
20)保安秘密
21)不可抗力
22)争议的解决
23)解除合同
24)附则
前言
和、(为其三家授权代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出资,在中国市建立并经营合资企业,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如下:
甲方: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分别委托为其授权代表。
1.: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2.: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3.:
登记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二章 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二条 合营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在市登记成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营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称:中文:(以下简称“合营企业”)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条 合营企业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中国法人,其一切活动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其正当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如公布新法律,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营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合营企业承担责任,并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风险和损失。
第三章 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营企业的宗旨是: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经营具有现代化水平的俱乐部,为中外人士(新闻工作者、实业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会议、办公、通讯、康乐、食宿场所和服务。通过先进的经营管理手段和优质、高效率的服务,获得双方均满意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营企业的经营范围是:社交和会议场所、康乐项目、旅馆、办公楼、餐馆、附属的通讯设备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关的生活、工作服务设施。
第八条 合营企业的建设和经营的规模如下:
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中:旅馆部分约 平方米(约间客房);
办公楼部分约 平方米;
原有建筑物面积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美元。投资中包括下列费用:
1.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的土地处置费;
2.市政工程设施费;
3.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移转合营企业的作价;
4.设计费(包括勘测费);
5.建设费(包括新建筑的建设及f.f.e.庭院绿化和附属设施的建设);
6.筹建费;
7.开业筹备费;
8.新建筑建成开业前的流动资金;
9.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会决定的不可预见的开支费用。
第十条 合营企业进行经营所需用地已由甲方进行了处置,其处置费为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在合营企业成立后移交给合营企业,作价为美元。
第十一条 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固定为美元。其中甲方出资额为美元,占%;乙方出资额为美元,占%。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分别按前条规定的出资金额以如下方式出资:
1.甲方:甲方的土地处置费美元,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合计美元,作为出资。土地处置费和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的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资一览表》。
2.乙方:以现金美元作为出资。乙方三家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根据以下规定向合营企业缴足全部出资额。
1.甲方土地处置费美元,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作价美元。甲方应在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天内将全部土地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交付合营企业验收。
2.乙方应分两批将其缴足的注册资本现金美元汇入合营企业开立的银行帐户。
第一批应于合营企业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内交付%的注册资本,计美元;
第二批应于年月日之前交付%的注册资本,计美元。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需根据延误的时间和金额,按利率%/日向非违约方支付延误赔偿金。如超过期限个月仍未履行出资义务,非违约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缴足出资额后,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并由合营企业发给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六条 合营企业所需的投资总额中,除本章规定的注册资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营企业另行筹资。
第十七条 为筹措第十六条所列投资总额中不足部分的资金美元,合营企业委托银行牵头、银行为副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贷款。
投资总额如超过美元,合营企业可向上述国际银团申请接受以建设费(《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美元)的%为限度的备用信贷。
如仍不足,合营企业在得到中国银行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向其它银行申请接受以投资总额中未完成投资(投资总额扣除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费用后,即《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费的%的金额)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条 合营企业接受贷款,在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下进行。按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数额提供担保。合营企业将其全部资产提供给以作为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收取担保费。
第十九条 贷款协议、担保协议和反担保协议应在合营企业成立后尽快签署。
第二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必须事先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在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但是一方提出转让时,另一方须在接到书面通知天内书面答复是否接受转让,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转让的答复,即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出资额的条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条件优惠。
违反上述条款规定之一的,其转让无效。
第二十二条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的通过或确认,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营企业成立后,成立以为首的由、组成的投资公司,如未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乙方可向该投资公司转让乙方出资者的资格或全部出资额。但是,该投资公司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的能力。
乙方应于转让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由合营企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甲方要为尽快取得该项批准进行积极协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进行转让,则必须要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各项义务。
第五章 合营双方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合营双方除必须履行本合同其它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协助办理下述事项:
甲方:1.协助合营企业向中国有关当局办理合营企业成立的申请批准、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等手续;
2.协助合营企业同中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向中国有关部门办理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设备所有权移交给合营企业的手续;
3.负责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关法规、数据和资料;
4.在合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成立之前,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外籍业务人员的入境、居留等手续;
5.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经营中的水、电、煤气、暖气、通讯、道路等有关基础设施的建设及正常使用的联系事宜;
6.协助合营企业办理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需从中国境外采购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报关手续,在中国境内的运输和申报减免税手续等事项;
7.协助合营企业办理招聘中国籍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的事宜;
8.协助合营企业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事宜,尽快取得中国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9.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时,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时,使其通过中国有关验收部门的竣工检查;
10.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取得银行牵头组织的国际银团的贷款,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贷款许可手续;
11.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乙方:1.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方针和计划,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在中国境外联系以最优惠的价格采购或租用建设工程和经营所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并安排运抵指定的中国港口;
2.根据合营企业的利益和需要,推荐和派遣有能力胜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员参加合营企业筹建和经营管理工作;
3.尽最大努力协助合营企业为其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营业人员在中国境外培训提供场所和一切必要的条件,或其它有关安排;
4.协助办理合营企业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条 董事的任期为年,董事任期届满,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八条 如果一名董事的职位因故出现空缺时,其原委派方将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补。
遇有特殊情况,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届满前更换该董事,但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和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董事长由甲方、副董事长由乙方分别从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授权副董事长代行其职权。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应由董事长授权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数,方能举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书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个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表决。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须得到出席会议的董事半数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须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决议。
第三十二条 下列事项须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过才能作出决议: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但合营期满的解散不包括在内);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
4.合营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的合并。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应委托副董事长或另外一名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议,董事长必须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可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除非他们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上决议的事项,应分别用中文和文作出议事录,经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条所指的受委托者签字后由合营企业归档保存,并抄送甲乙双方。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在中国举行。经董事长与副董事长协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点举行。
第三十七条 除了担任合营企业经营管理职务应得的报酬外,董事不得从合营企业获取任何报酬。但董事会开会期间的往来旅费、住宿、招待等开支由合营企业负担。
第七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董事会之下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名,视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一或三名,总会计师一名,审计师一名。上述人员为合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第四十条 在合营企业成立之后的前年,本着甲乙双方人数对等原则,总经理由乙方推荐,副总经理由甲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从合营企业成立后的第年开始,总经理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由乙方或甲乙双方分别推荐。
在合营期间,总会计师由甲方推荐,审计师由乙方推荐;如双方同意,审计师也可由甲方推荐。
第四十一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可以兼任合营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它高级管理职务。
第四十二条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对董事会负责,组织领导合营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外代表合营企业,对内任免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它下属人员,并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职权。在总经理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应授权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
副总经理辅助总经理工作,并在总经理授权之下,分担一定范围的经营管理的领导职权。总经理对合营企业日常业务中的重要事项,应与副总经理协商一致。
前款规定的重要事项在章程中规定。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经济组织的执行职务,不得参与其它经济组织对合营企业的商业竞争,否则,应视为合营企业的失职行为。
第四十四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
第四十五条 根据董事的决定,在经营管理机构中分设若干部门,分管合营企业各方面的业务。分设的部门经理和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向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六条 经营管理机构包括临时设立的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人员编制、工资待遇及福利等,由总经理负责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七条 合营企业旅馆部分的经营管理,委托负责,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出委托条件、拟订委托合同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 筹建和筹备
第四十八条 合营企业在开始阶段,应在董事会的授权和监督之下,由总经理在副总经理协助下完成以下三项任务:
1.有关合营企业的建设工程的工作;
2.有关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准备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设施全面开业前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九条 对于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三项任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之间应作如下的责任分工:
1.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分别负责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的工作。
第五十条 为完成上述四十八条中所列的合营企业开始阶段的三项任务,由总经理负责组织配备适当人员,分别建立筹建处、筹备处和行政处,其职能如下:
一、筹建处
(1)组织制订方案设计和扩大初步设计,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并报中国主管当局批准;
(2)根据批准的扩大初步设计,制作工程预算,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报董事会决定;
(3)接洽承包设计单位,安排与其订立设计合同的有关事宜;
(4)接洽总承包施工单位,安排与其订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事宜;
(5)安排在中国境内外采购和运输工程建设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
(6)随时督促检查承包设计和承包施工的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据需要与对方协调解决履行合同中发生的问题;
(7)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隐蔽部分,组织部分工程的验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8)严格按照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掌握设计费和工程费的支付,并在预算的范围内支付其它有关费用;
(9)整理和保存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的一切图纸、文件和其它记录资料;
(10)其它有关筹建的业务。
二、筹备处
(1)维护、管理原有建筑,维持正常营业;
(2)就康乐、旅馆、办公楼、饮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营业部门分别制订经营管理计划,并联系、安排上述营业部门经营管理的对外合作和委托的有关事宜;
(3)安排各营业部门的所需设备、家具和其它用品的采购、运输、安装;
(4)拟订各营业部门人员的编制;
(5)安排和管理对营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做好合营企业全面开业的一切准备。
三、行政处
(1)负责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2)负责有关法律事宜;
(3)负责文书、资料的收发登记、保管等工作;
(4)制订财会制度,全面负责财会工作;
(5)负责资金的筹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负责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设、改建费的投资预算、结算的管理工作;
(7)负责工作人员的考核、选拔、聘用及岗前培训工作;
(8)制订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方案及奖惩条例等。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条所述临时机构在完成其规定的任务后,经董事会决定,应即行撤销。在临时机构撤销以前,总经理必须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就合营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做好全面开业准备。
第五十二条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商一致后,可将筹建和筹备工作的一部分与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条 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设计,须由合营企业委托和合作进行,其有效送审设计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增加部分,不得超过万平方米的%。
合营企业委托总承包合营企业新建筑物的建设工程。
第九章 采购
第五十四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必需的机具、材料、设备、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应由总经理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并将拟在中国境内采购和必须从中国境外进口的品目分别开列清单,报董事会批准后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或委托第三者采购。
第五十五条 合营企业建设工程和营业所需物资的购置,在品质、价格和交货期限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用中国的产品。
第五十六条 为保证合营企业各方面的设施达到国际上较高级的水平,如合营企业需要从中国境外进口设备、材料等物资,应按中国政府规定事先编制计划,申领进口许可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十章 劳务管理
第五十七条 合营企业所需要的中国籍职工,可以由甲方推荐,或者在劳动人事部门协助下,由合营企业公开招收,但一律通过考核,择优录用,并与之签订雇佣合同。
第五十八条 合营企业职工的招聘、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由经营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中国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具体规章,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 合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合营企业与本企业工会的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三章的各条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合营企业的中、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的薪金待遇,由董事会决定。中国籍的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外籍高级管理人员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税务
第六十一条 合营企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和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开始营业前,合营企业向中国税务机关提出分别享受减免所得税的申请,经批准后实行。
第六十二条 合营企业职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六十三条 合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分别下列三种情况,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按期折旧完毕,不留残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旧办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报中国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实施;
2.各种机器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3.各种车辆和电子设备,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旧完毕。
第六十四条 在新建建筑竣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总会计师应尽快计算列出合营企业固定资产一览表,并经审计师审计,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连同折旧办法一起报请中国税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章 财务与会计
第六十五条 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由总会计师在审计师的协助下,根据中国财政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予以制订,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合营企业的财会制度应报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北京市财务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六十六条 合营企业的会计制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一个会计年度自合营企业成立之日起至该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条 合营企业出据的单据、帐簿,均用中文书写,季度、年度报表分别用中、文书写。人民币为记帐的本位币。对外币的收支除应登记实际收付的外币金额外,还应按照确定的汇率(根据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帐。由于货币兑换率波动引起的损益应作为当年损益入帐。
对于外币的现金、银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项以及债务等,除按当日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外,还应按实际计算金额和收付的货币另行记帐。
第六十八条 合营企业应按季和按年度提出会计报表,分别报送甲乙双方。合营企业的季度和年度报表分别报送市税务机关、合营企业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年度报表还应抄送原审批机构。
报表格式应符合中国财政部和其它有关部门的规定。
1.每季的会计报表,应在季度终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会计报表,应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报出。
第六十九条 合营企业每年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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