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精选32篇)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篇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出卖方)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 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_______份。由买受方在_______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 价格
第4条 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________%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________%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________%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_______月内支付。
第5条 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 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进行。
第6条 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 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篇2
甲方(车库卖方):_电话:_ 乙方(车库买方):_电话: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买方所购车库的基本情况: 车库位置:_车库编号:_ 建筑面积:_平方米总价:_ 有关事项:_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壹间出售给乙方。
二、上述车库的出售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三、付款方式:一次性结清。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后,甲方先交付车库钥匙,由乙方检查电动升降器及内部设施无异后,支付相应款项,甲方出具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后,车库所有权归乙方。
四、乙方在取得车库钥匙、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今后与本车库所发生的39;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因车库未办理产权证,今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或因政策要求需要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六、此协议收以甲方先交付车库钥匙,出具车库权属证明和收据,乙方付款为条件,一方不履行协议,对方可以要回款项或要回有关钥匙和权属证明,并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20元人民币。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 证明人签字____ __年____月____日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篇3
公司(以下称买受方)
公司(以下称为出卖方)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1条定义
“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技术规格”是指本协议附表a。
第2条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出卖方应于XX年9月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2份。由买受方在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3条价格
……
第4条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4.1签约后支付总价30%的定金;
4.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60%的货款;
4.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10%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12月内支付
第5条交货与验收
出卖方应在XX年11月25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现场验收应在XX年11月26日起进行。
第6条更改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7条保修
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1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7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8条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篇4
合同编号:
出卖人:中铁五局集团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三环机械厂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
单价(万元)金额(万元)
交(提)货 时 间 及 数 量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出卖人出厂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六个月,标的物到买受人使用地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随机发送,按随机配件清单点收。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出卖人不承担标的物的正常磨损而产生的损耗及易损件的损耗责任。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买受人接收签字(盖章) 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按执行。A、买受人使用地,B、买受人到出卖人工厂提货。
第九条 运输费用负担:按执行。
A、出卖人代办标的物到买受人使用地的运输,运输费用(大写) ( )由买受人承担,其费用不在整机报价之内,由出卖人代垫,向买受人收醛
B、出卖人承担标的物出厂的吊装及到买受人使用地的运输费用,买受人承担工地卸货费用。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出卖人出厂标准验收,地点:买受人使用地,期限为壹周。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由出卖人负责标的物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本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全责。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篇5
买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订,买方同意买入和卖方同意售出以下商品,并遵照以下条款和条件执行。
1、商品名称、数量、型号和价格:
1.1 商品名称: 电梯。
1.2 商品数量、型号和单价:共 部电梯,具体型号与单价见附件一《 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1.3 合同总价:共 部电梯,总价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此价格不含安装、维修费。
2、商品规格:
2.1 详细规格见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如《电梯参考规格表》与买方认定的电梯施工图不一致时,以买方认定的施工图为准;
2.2 如经买方同意电梯规格变更,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3、制造者和部件原产国家:
3.1 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的制造商为 。
3.2电梯主要进口部件产地见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4、包装:
4.1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电梯设备均由木箱包装,使用长途公路或铁路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震、防腐蚀的能力,电梯设备的导轨为可以妥善保护的软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在每个包装箱表面,应印明有关订货合同号、装箱号、商品名称、体积、毛重、净重和“勿倒放”、“小心轻放”、“避免潮湿”的字样。若单个的木箱重量为2吨或2吨以上,在箱面上须标明重心和起重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5、电梯设备的交货、货物保管:
5.1 交货方式以及地点:卖方将本合同项下设备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交货地点: 。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等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5.2 交货期限:
5.2.1 本合同项下 部电梯的交货,为分期交货。
5.2.2本合同签订之后,卖方根据买方建筑图制作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于
年 月 日之前交付买方,买方应在收到该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后 日内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确认通知后 最迟在 个月内将全部运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 部电梯因属分期交货,具体交货、安装期限与数量待买方、卖方在卖方提交电梯施工图、装潢式样图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形成《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以便执行)。
5.2.3 若买方需要延迟收货,应提前 天通知卖方,但延期不得超过 天。
5.3货物保管: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后,由卖方自行负责保管直至货物安装验收完毕。货物保管期间,货物的灭失、受损等后果均由卖方负担。买方在卖方通知交付前,将协助卖方寻求合适的货物堆放场地。
5.4本合同项下所有设备运输途中、保管期间、安装阶段的保险事宜由卖方负责。
6、电梯设备的货到验收、安装、安装验收:
6.1 货到验收: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交货时间内,在每一期设备到达交付地点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和卖方共同对运抵的所有货物进行拆箱验收(数量、规格)。卖方必须保证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一致,若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符合时,应由卖方无条件补齐或调换;在交货日期以后发现货物与装箱清单数目、规格不一致的,也不能排除卖方对此的保证责任。
6.2 卖方应提供进口部件的相关海关证明文件。
6.3安装:货物经开箱验收合格后,由卖方指定的有资质的、合格安装人员依据本合同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进行安装。卖方应派出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安装、调试。
6.4安装验收:在电梯安装完毕后 日内必须报请官方验收。卖方应按照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进行报检,买方应积极配合卖方。若安装验收没有通过的,卖方有义务在该结论被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整改并报请第二次官方验收。若因卖方原因导致安装验收没有通过而给买方造成交房延误等责任的,由此产生的买方损失由卖方承担。
6.5有关开工申报,电梯质检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所进行的与电梯有关的检验、验收手续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6.6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之前,买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方负责。同时,电梯安装验收通过、交付买方并不排除卖方对电梯及其部件的质量、规格等潜在缺陷的全面保证责任。
6.7电梯经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后,买卖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电梯保修期从电梯移交给买方之日起算。
7、本合同总价款的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 %作为定金,即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2 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 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3 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交货时间之前 个月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应当交付的最近一个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4在本合同第5.2.2款规定的《 住宅小区电梯分期交付进度表》中约定的各批次电梯货到合同指定工地、并经双方拆箱清点确认无误后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次已经到货的电梯价款总额的 %(各批次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5 在各批次电梯经当地电梯质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颁发准运证后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已经领取准运证的该批次电梯价款总额的 %(全部批次电梯均支付完本期价款后,其总额为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
7.6 本合同价款总额的 %留作质量保证金(rmb¥ ,大写:人民币 元整),有效期至电梯保修期结束。
7.7 本条规定各笔款项的支付方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转帐。
7.8 卖方在每次收款同时应向买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
8、技术文件:
每台电梯应具备以下整套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货物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卖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买方:
8.1装箱清单;
8.2一整套操作和维修手册(包括电路图);
8.3品质证书。
9、质量保证:
9.1 卖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在本合同签署以后开始专门制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成的。卖方保证所出售的商品在卖方安装、用户正常使用和卖方的维护下,有令人满意的性能和使用效果,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9.2 卖方保证卖方提供的电梯均按 电梯技术规范(见附件四)、中国的电梯制造及安装安全规范的国家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包括卖方的单方承诺)设计制造。设计寿命为 年。
9.3电梯保修期自电梯经验收合格、移交给买方之日起 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修期内,卖方将对除由于买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卖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卖方还应当作出赔偿。
9.4 如双方对质量问题的认定有争议,由设备安装地技术监督局或质量监督站等电梯质检权威机构检验并裁定。
9.5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仍对所供电梯具有永久维修服务的责任,具体约定见本合同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9.6电梯保修期满后,卖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
本合同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中的报价在电梯保修期结束后五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 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第7.1款——第7.5款之规定支付合同价款,则交货期限相应推迟。同时,买方因其过错若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延期支付任何一笔合同价款,均应每延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的款项金额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10.2 卖方因其过错若未能在本合同以及其附件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或交付的货物经拆箱验收后发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交货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买方对下一期的付款期限可以相应推迟。
10.3 若因卖方(包括卖方指定的安装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通过安装验收或者安装验收拖延的,则应每延期一日按延期通过验收货物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10.4若因卖方未能及时安装、调试、维修、调换而造成买方工期延误或对买方造成其它损失的,则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5在保修期内,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提供维修、调换服务的,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直接从卖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6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若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合同法律的约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均应按照本合同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7不可抗力: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等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时,则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证明事件的证明。因遭遇不可抗力而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一方,可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以尽可能履行自己的义务。
11、附加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1.2卖方负责良好的安装、售后服务。
11.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于双方具备同等的效力。卖方、买方的任何书面单方义务承诺,一经对方接受,也构成合同的有效部分。
11.4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11.5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11.6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1.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8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买方 份,卖方 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 居住小区电梯统计表》;
附件二:《电梯参考规格表》;
附件三:《电梯进口部件清单》;
附件四:《 电梯技术规范》;
附件五:《电梯设备安装合同书》;
附件六:《永久维修服务承诺书》;
附件七:《备品、备件清单及费用》。
买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卖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篇6
合同编号: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买卖 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二)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若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不得请求调整合同单价或主张索赔,也不减少或免除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同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合同谈判的最终单价为准并修正合同总价。
第二条 质量
(一)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
(二)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1.部件 : 。质量标准或参数:
2.部件 : 。质量标准或参数:
(三)特殊要求:
鉴于本合同标的为用于 工程的 设备,故甲方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外,尚须满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
第三条 安装调试、服务与维修响应
(一)安装调试:
(二)培训、指导服务:
(三)维修响应: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经甲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甲方未能按时交货,乙方有权退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甲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须指派专人(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与乙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第四条 包装
(一)包装要求: 。
(若产品属于供至国外项目,且须甲方包装时,则包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有关规定进行产品包装,木料包装尚应有“IPPC”标记或提交CIQ熏蒸证明)
(二)甲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三)甲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四)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五)凡由于甲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甲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包装物回收: 。
第五条 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一)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中的货物交付是指甲方将乙方所采购的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货物视作已经交付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即使货物已经移交乙方仍应由甲方承担。
(三)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五)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运输、交付时间、地点、收货人
(一)本合同所售设备由 负责运输,运输费用 承担。
(二)运输方式为: 。
(三)交付时间: 。
(四)交付地点: 。
(五)收货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六)甲方运至交付地点后,由 方负责卸车。双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七条 验收
(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甲、乙方双方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甲方责任后,由甲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双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如检验时,甲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乙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二)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甲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非甲方原因也非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自负;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进行商检。 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质量保证
(一)保证期限:自本合同设备经双方初步验收签认之日起 年。如甲方未一并提交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则保证期限自乙方提交全部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之日起计算。
(二)在保证期内,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甲方责任,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如甲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3日内派员到乙方处查明产品缺陷原因,确定属甲方责任的,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则即认为甲方负有产品责任,应立即对乙方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可视为未按时交货而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收到乙方索赔文件之日起 3 日。
(三)质量保证金:乙方保留合同价款的 %的质量保证金,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甲方。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
(一)价款的结算依据: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
若乙方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视同以现金支付,甲方不得拒收或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承兑汇票的贴息费用。
(三)价款的支付时间:
第十条 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邮、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三)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性能、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或者由乙方选择退货,且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各种损失,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可以施工的误工损失等。
3.甲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逾期交货的,则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5.甲方提前交付货物、多交货物,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尚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若乙方购买产品用于施工的工程进度款没有被支付时,甲方承诺可以延长付款时间至乙方的工程款得到支付之时,且乙方不承担相应利息和违约责任。
2.若甲乙双方没有在本合同中约定该产品是用于某具体工程时,则乙方逾期付款的,应以尚欠货款为计息依据,以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 %计息,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附加条款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约地点: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篇7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标的
机械设备 (明细见附件一)。
第二条 买卖标的价款
(一)机械设备价款:
总价款:USD $ ,以签订合同当日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为准(总价款含税、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二)付款方法:
机械设备交付验收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总价款。
第三条 交 付
双方同意装船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负责将机械设备运送至甲方指定装运港,甲方必须承担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第四条 运送及包装
乙方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包装与运输,甲方对机械设备的包装或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应于乙方计划运送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增加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
担。
第五条 验 收
(一)机械设备的验收以国家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为依据。检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文件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
1. 政府审批、许可的相关法律文件,报关、报税、各类单证及相关备案;
2. 出厂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年度检验报告、使用维修记录;
3. 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数据。
(二)验收过程中发现机械设备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出解决方案,或要求乙方降价验收。
第六条 保修责任
(一)自验收通过之日起,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乙方应提供 年整套设备免费保修服务。
(二)如因乙方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所造成甲方的损失或第三人伤害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日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应另行支付赔偿金补足差额;双方违约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如因天灾等非人为可控制之事由,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于情况许可时立即通知对方,于受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负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生之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它规定
(一)本着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补充协议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篇8
合同编号: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买卖 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除非本合同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等甲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全部费用。
(二)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履行期间,若设备、材料、人工等价格和政府有关税费标准发生变化时,甲方不得请求调整合同单价或主张索赔,也不减少或免除甲方应承担本合同的义务和责任。
(三)本合同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同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合同谈判的最终单价为准并修正合同总价。
第二条 质量
(一)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
(二)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
1.部件 : 。质量标准或参数:
2.部件 : 。质量标准或参数:
(三)特殊要求:
鉴于本合同标的为用于 工程的 设备,故甲方除严格遵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外,尚须满足乙方 工程施工生产的要求。
第三条 安装调试、服务与维修响应
(一)安装调试:
(二)培训、指导服务:
(三)维修响应:若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经甲方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甲方未能按时交货,乙方有权退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甲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须指派专人(姓名: 身份证号: )负责与乙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第四条 包装
(一)包装要求: 。
(若产品属于供至国外项目,且须甲方包装时,则包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CIQ)有关规定进行产品包装,木料包装尚应有“IPPC”标记或提交CIQ熏蒸证明)
(二)甲方所交付的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设备安装现场。
(三)甲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四)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各一份。
(五)凡由于甲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甲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
(六)包装物回收: 。
第五条 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一)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本合同中的货物交付是指甲方将乙方所采购的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对验收合格的货物视作已经交付
(二)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并且即使货物已经移交乙方仍应由甲方承担。
(三)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乙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五)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运输、交付时间、地点、收货人
(一)本合同所售设备由 负责运输,运输费用 承担。
(二)运输方式为: 。
(三)交付时间: 。
(四)交付地点: 。
(五)收货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六)甲方运至交付地点后,由 方负责卸车。双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经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七条 验收
(一)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甲、乙方双方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数量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甲方责任后,由甲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双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如检验时,甲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乙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二)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甲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乙方向甲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非甲方原因也非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甲方自负;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费用由乙方自负。
(三)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 进行商检。 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第八条 质量保证
(一)保证期限:自本合同设备经双方初步验收签认之日起 年。如甲方未一并提交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则保证期限自乙方提交全部相关证照等附随资料之日起计算。
(二)在保证期内,如发现甲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甲方责任,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如甲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3日内派员到乙方处查明产品缺陷原因,确定属甲方责任的,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响应则即认为甲方负有产品责任,应立即对乙方无偿换货或降低货价直至无偿退货并可视为未按时交货而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收到乙方索赔文件之日起 3 日。
(三)质量保证金:乙方保留合同价款的 %的质量保证金,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甲方。
第九条 结算及支付
(一)价款的结算依据: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
若乙方以承兑汇票形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视同以现金支付,甲方不得拒收或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承兑汇票的贴息费用。
(三)价款的支付时间:
第十条 通知
(一)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通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邮、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二)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三)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三)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的型号、规格、性能、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而支付的实际费用,或者由乙方选择退货,且甲方要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各种损失,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时限可以施工的误工损失等。
3.甲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4.若甲方逾期交货的,则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给乙方,并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5.甲方提前交付货物、多交货物,如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尚应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但若乙方购买产品用于施工的工程进度款没有被支付时,甲方承诺可以延长付款时间至乙方的工程款得到支付之时,且乙方不承担相应利息和违约责任。
2.若甲乙双方没有在本合同中约定该产品是用于某具体工程时,则乙方逾期付款的,应以尚欠货款为计息依据,以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 %计息,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附加条款
(一) (二) (三)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约地点: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篇9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经友好协商,特此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
1.“验收手册”是指由出卖方提供并由双方确认,供双方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标准所用的一种文件。
2.“规定资料”是指与本系统相关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图纸、数据和其他资料。
3.“缺陷或瑕疵”是指设备(结构或性能)不符合验收手册有关规定之处。
4.“现场验收”是指买受方按照验收手册对出卖方安装的设备所作的最后验收。
第二条 销售主体事项
出卖方愿意出售,买受方愿意购买下列设备:
1.设备技术要求:_________。
2.设备性能必须符合所规定的性能,达到技术规格和规定数据的标准,并提交全部适用的,必要的图纸、数据和其他技术资料。
3.出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准备且提交给买受方验收手册草案副本_________份。
由买受方在_________日内审议和批准验收手册。
4.本协议正文规定如与附件规定相抵触,以本协议正文规定为准。
验收手册若与技术规格或规定资料相悖,则以技术规格和规定资料为准。
第三条 价格
_________
第四条 支付
买受方在收到出卖方的发票后,必须按下列期限付给出卖方款项:
1. 签约后支付总价_________%的定金;
2.买受方处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后,支付总价的_________%的货款;
3.验收保留款为总价_________%的货款,在设备调试合格后第月内支付。
第五条 交货与验收
1.出卖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完成验收手册所规定的各项检测;同时,出卖方须在设备验收单证上签字,证明业已完成检测。
验收单证上应注明双方认可的,且应由出卖方在双方议定的期间内校正的仍可能存在的缺陷。
2.现场验收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进行。
第六条 更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本合同正文或附表作任何更改,必须作成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技术规格、价格、性能、设计、验收日期、已交付或即将交付备件的更换性能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
2.为修补瑕疵或改善设备,出卖方可适当对技术规格作微小的更改或校正,只要这种更改不会严重影响总买价、功能特性、性能、备件的更换性能。
第七条 保修
1.出卖方保证不会因设备材料和工艺方面的缺陷,以及设计不完善而导致设备达不到技术规格要求。
2.该设备及部件,从签署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如在_________年之内出现故障,出卖方负责在收到台新公司通知_________日内进行调换或修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出卖方承担。
如出卖方不履行上述保修义务,则应承担买受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设备买卖合同书集锦 篇10
合同编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经供方:___需方: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__%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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