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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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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管理制度(精选5篇)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 篇1

  1 目的

  为了加强电力通信设备管理,杜绝人为因素对设备运行造成影响,为通信设备提供安全的运行环境,保证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通信设备:包括自动系统运行装置、电力通信传输网络设备及配套设备(如动力、空调等)以及为向发电公司上报运行数据而配置的网络设备和通信专线。

  3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 yd/t 1821-20xx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4 职责

  4.1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1.1 通信设备的配置需要更改完善时,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并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4.1.2 负责对通信设备进行定期巡视,保证通信设备电气运行性能良好。

  5 管理内容

  5.1 放置和变更

  5.1.1 通信设备必须有明确设备标识,未经光伏电站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可以调整通信设备。

  5.1.2运检人员不可随意操作通信设备,需要停机检查或关闭通信设备时,需站长同意。

  5.2 环境要求

  5.2.1 通信设备柜、机房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保持正常通。

  5.2.1.1 通信机房内的温度要求:10℃~28℃,相对湿度要求:20%~80%(温度≤28℃,不得凝露)。

  5.2.1.2 蓄电池室内的温度要求:15℃~30℃,相对湿度要求:20%~80%。

  5.2.2 通信设备柜、机房应有良好防静电措施和接地措施。

  5.2.3 通信设备柜、机房照明设施工作正常,机房照明与设备用电分开。机房应有照明应急备用,各类照明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5.3 维护管理

  5.3.2 通信设备、机房维护终端不可安装各种与维护设备无关的应用程序,不可使用外来磁盘(或u盘、移动硬盘等)进行数据拷贝。维护终端应该有明确的防病毒措施。

  5.3.3 通信设备、机房内的各种图纸在光伏电站档案室存放。

  5.3.4光伏电站对通信机房内安装的.环境监视信号实行24小时监控,对出现的火警、温度、湿度、烟雾、电源灯告警及时处理。

  5.3.5光伏电站每月对通讯室进行巡视检查,填写附表73“通讯室巡检表”。在狂雷雨恶劣天气前后应加强巡视,填写附表68“特殊巡查记录”,以确保通信设备内外环境的良好和安全。

  5.4 安全管理

  5.4.1 外单位人员维护、维修通信设备或进入通讯机房必须由光伏电站人员陪同。

  5.4.2 委托的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光伏电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5.4.3 通信机房(包括办公场地)内禁止吸烟,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物品,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5.4.4 值班人员应切实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水、防火、防爆、防盗、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5.4.5 通信机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且合格的灭火器,各种消防器材和维护工具应按照规定地点放置,随时保持有效,机房走线孔洞必须用防火泥进行封堵,过期的灭火装置及时更换。

  5.4.6 通信机房应有可靠避雷装置。雷雨季节应加强对机房内部安全设备、地线及防护电路的巡视。

  5.4.7 在维护、测试、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通信事故。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电工设备班职责

  1、严格遵守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的使用与维修保养,保证设备良好状态;

  3、及时巡查排除事故隐患,及时检查办公场所、车间、宿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每月进行应急发电机启动实验一次,确保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5、配合锅炉工、污水处理工搞好锅炉、污水处理站的设备更换与维修;

  6、坚持夜间值班,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情况,值班时接到修理单或报修电话后,需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排除故障;

  7、制定所管设备的年、季度检修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记录,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电房的安全管理,促进公司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促使配电房的管理人员操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配电房管理制度。电工班人员为配电房安全责任人。

  2、电工班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3、电工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守岗位职责,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记录,认真执行交班制度。

  4、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5、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设备,确保正常安全供电。

  6、要执行定期对安全用具的安全试验制度,实行用具专柜存放,使用前仔细检查是否在合格期内,确保正常安全使用。

  7、做好配电房的防水、防潮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慎防小动物窜入配电室而发生意外。

  8、严格执行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配电间,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9、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10、值班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的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12、做好对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指示情况;禁止让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和带病运转。

  13、经常保持配电房地面及设备外表清洁无尘;配电设备的倒阀操作时油值班员单独进行,其他在场人员只作监护,不得插手;严禁两人同时倒阀操作,以免发生错误。

  第三章 冷库机房管理制度

  冷库机房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三个“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压力容器监察规程》、《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要以高度责任感进行认真的操作、维护、保养、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第一条 维护人员在岗期间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时”。

  1、四要:要确保安全运行;要保证冷库温度;要充分发挥制冷

  设备的制冷效率;要努力降低水、电、油、制冷剂的消耗。

  2、四勤:勤看仪表;勤检查机器温度;勤听机器运转有无杂音;勤了解冷库各种情况。

  3、四及时:及时放油;及时除霜;及时放空气;及时清除冷凝器水垢。

  第二条 维护人员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交待在岗机器运转、库温等情况;

  2、交待机器设备运行中的故障、隐患及注意事项;

  3、交待有关的各种记录;

  4、交待各种工具及各种消防器材的情况;

  5、交待机器设备、库房内外四周的卫生情况

  6、一接:“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问题且能当班处理的,两班协助处理完毕,在班里接班手续。如不能处理,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处理。

  第三条 维护人员在岗时严禁擅离岗位。如有必要需请示领导处理,必须保证打冷期间有人在岗。

  第四条 维护人员在未制冷时,定期、定时检查机器各个阀门,螺丝是否有松动,如有应及时修理并进行书面记录。

  第五条 维护人员必须做好各冷库的温度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和处理维修记录。

  第六条 维护人员应注意机房卫生,勤清理机器设备,做到机房内部干净整洁。

  第七条 严禁在机房内部吸烟。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 篇3

  一、总则

  1为加强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配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配电设备。

  3本规定适用于柘城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配电设备标志管理。

  二、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防锈。

  7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8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9在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0跨越道路的.线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

  11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2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3夜间需要醒目的配电设备应采用萤光标志。

  14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公司供电所负责管理维护。

  三、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防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四、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

  1杆号

  (1)颜色:白漆打底,黑漆喷字。

  (2)字体:采用黑体字。

  (3)10kv电杆,离地面3m米处,面向道路侧。

  (4)附设有变压器的电杆喷在高压主杆上。

  (5)同杆架设双回线路应按线路布置设双重编号。

  2警告牌

  (l)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悬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3其它标志牌

  (1)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加工式样按省公司规定。

  (3)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 篇4

  一、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保持设备健康水平,及时跟踪并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2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要求,规范设备缺陷定义与分类,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发、输、变、配电设备、设施缺陷管理工作。

  二、缺陷定义与分类

  第3条、设备缺陷系运行及备用设备存在有影响安全、经济运行或设备健康水平的.一切异常现象。

  第4条、按设备缺陷的性质和轻重程度可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及一般缺陷三类。

  1、紧急缺陷:指设备己不能继续运行,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重大缺陷:缺陷比较重大,短期内仍可继续运行,但应加强监视,需要积极组织力量在短期内消除者。

  3、一般缺陷:对近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年度或大、小修计划消除的缺陷。

  第5条、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三、缺陷管理职责

  第6条、运行单位职责

  1、负责及时发现设备在运行和备用中发生的缺陷并汇报。

  2、如实做好设备缺陷的记录、统计、分析,每月5日前向生产技术部上报。

  3、配合检修单位进行设备消缺工作,对处理好的缺陷进行记录验收。

  4、对未按时消除的设备缺陷监视运行。

  第7条、检修单位职责

  1、负责公司主网的设备巡视检查,发现缺陷并上报,每月5日前上报缺陷统计表和消缺记录表。

  2、负责采取措施及时消除设备存在的各类缺陷,并对消缺质量负责。

  3、负责做好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按月向设备管理归口部门上报消缺情况(含缺陷情况、处理情况、形成原因、应对措施)。

  4、对未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重点巡视检查。

  5、按缺陷性质及时组织消缺工作,该工作列入考核目标。

  第8条、安全监察部职责

  1、负责监督检修单位对设备缺陷的消缺工作并进行考核。

  2、接到紧急缺陷报告应立即赴现场,检查检修单位消缺工作。

  第9条、生技部职责

  1、负责监督、落实设备缺陷的处理,并对其消缺质量进行考核。

  2、负责检查、督促检修部门及时安排设备缺陷处理,以及协调设备缺陷处理的相关工作。

  3、组织制定复杂设备缺陷处理的技术、组织措施,并负责审核技术、组织措施。

  4、负责对设备缺陷情况进行统计和技术分析。

  5、对未消除的设备缺陷进行跟踪、分析。

  6、审核设备停电消缺计划。

  第10条、供应部职责

  1、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工作。

  2、在收到消缺材料审批单后,及时组织采购,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材料到位。

  第11条、总工室职责

  1、掌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和严重影响经济性的缺陷,及时做出决策指令。

  2、及时组织督促各部门消除危急和严重缺陷。

  四、缺陷管理要求

  第12条、设备缺陷管理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生技部。

  第13条、在各生产部门设臵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缺陷管理人员。

  第14条、设备缺陷采取专管与群管、执行全员全过程的`管理。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各级工程技术人员都有责任发现、汇报设备存在的缺陷。

  第15条、设备缺陷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安排消缺工作,并按月统计、分析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形成原因,制定应对措施,搞好设备消缺管理。

  第16条、各班组应定期巡回检查设备,及时掌握所辖设备的全部缺陷,建立健全班组设备缺陷管理台帐,规范设备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17条、缺陷管理要严格按闭环管理流程执行,即:发现-记录-审

  核(批)-汇报-处理-消除-验收。

  1、发现缺陷

  (1)运行、检修人员在设备巡视中,通过巡视设备发现的缺陷。

  (2)在进行设备的操作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

  (3)通过表计、信号等监视装臵发现的缺陷。

  (4)在设备维护及定期修、试、校过程中发现的缺陷。

  (5)通过定期安全检查发现的缺陷。

  (6)各级领导、技术人员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

  (7)新建、扩建、改建、验收时发现的缺陷。

  (8)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缺陷。

  2、缺陷记录

  (1)在运行、检修班组建立设备缺陷记录薄,记录格式应统一,使用规范化语言。

  (2)在管理部门建立设备缺陷报表,实行电子化,按时在集团公司信息网上发布。

  (3)凡在巡视、试验、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运行和检修人员应及时记录到设备缺陷记录簿中。

  (4)缺陷记录要求清楚、准确、详细,记录人员应对登记缺陷的正确性负责,登记设备缺陷内容应清晰、明了,并填写有关必要的参数。

  3、缺陷审核(批)权限

  (1)一般缺陷由调度运行部门的设备缺陷管理专责人审核。

  (2)难以确定的缺陷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的设备缺陷管理专责人复核。

  (3)紧急和重大缺陷的定性应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并上报总工室审批。

  4、缺陷汇报

  (1)紧急缺陷一经发现,必须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后,首先向值班调度员汇报。由值班调度员向检修单位、运行单位、生技部、安全监察部汇报,必要时向分管生产领导、总工室汇报。

  (2)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由值班调度员向检修单位、运行单位汇报,必要时上报相关生产部门。

  (3)缺陷记录和缺陷处理记录,在每月5日前,检修单位和运行单位以书面上报生技部。

  5、缺陷处理时限

  (1)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消缺处理、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重大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3)一般缺陷消除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6、缺陷消除

  (1)凡属于运行人员维护工作范围内的设备缺陷,运行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如经过处理后仍未能消除或属运行人员无法消除的设备缺陷,运行人员除加强监视检查外,应尽可能地采取必要的技术、安全措施,防止设备缺陷扩大,并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2)检修单位应严格按设备检修工艺规程的要求,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保证检修的质量。

  (3)设备存在缺陷需停电而当时无条件处理的设备缺陷,检修人员必须积极采取必要的、并能保证设备安全的临时措施。对于未消除或未完全消除的设备缺陷,运行人员应加强巡查,当具备处理条件时,运行、检修单位应及时安排处理。当设备缺陷有扩大趋势时,运行人员应立即汇报运行单位领导。

  (4)未能消除的设备缺陷,各有关部门应负责跟踪、监督、落实,必要时安监部可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5)缺陷处理后,检修工作负责人要做详细的处理记录。紧急缺陷和重要缺陷情况应填入相应的检修和运行技术台帐。

  7、缺陷验收

  (1)一般缺陷按照检修班组自检,运行班组复检的办法进行,线路部分由各工程队或供电营业所依据所管辖范围复检。验收合格,办理消缺手续。

  (2)紧急缺陷和重大缺陷的验收,实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验收。

  (3)验收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设备验收制度,当存在能消除而未消除的设备缺陷,有权拒绝办理验收手续,直至设备缺陷消除。

  第18条、建立设备缺陷分析记录薄,认真开展紧急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复缺陷的技术分析。

  五、设备缺陷的管理指标

  第19条、设备缺陷消缺率

  1、设备缺陷消缺率的定义在统计期间内已达到消缺周期并消除的设备缺陷条数占该期间达到消缺周期内的设备缺陷总条数的百分数。

  2、设备缺陷消缺率统计计算公式

  (1)缺陷消缺率按紧急缺陷消缺率、重大缺陷消缺率、一般缺陷消缺率共三类进行统计。

  (2)缺陷消缺率计算方法如下:

  某类缺陷消缺率=已消的该类缺陷条数/该类缺陷总条数×100%。

  3、设备缺陷消缺率的考核指标

  (1)紧急设备缺陷消缺率=100%。

  (2)重大设备缺陷消缺率≥90%。

  (3)一般设备缺陷消缺率≥85%。

  第20条、设备消缺及时率及统计要求

  1、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

  (1)紧急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检修部门接到危急设备缺陷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在一天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凡一时无法处理,视为不及时。

  (2)重大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检修部门从接到严重设备缺陷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若需结合检修、停电或备品等原因而延期,均视为不及时。

  (3)一般设备消缺及时的定义:检修部门从接到一般设备缺陷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处理完成设备缺陷并经验收合格视为及时。若需结合停电或备品等原因而延期,均视为不及时。

  2、设备消缺及时率

  (1)设备消缺及时率的定义在统计期间内及时消除的设备缺陷条数占该期间内设备缺陷总条数的百分数。

  (2)设备消缺及时率统计计算公式某类消缺及时率=统计期间内及时消除的该类缺陷条数/统计期间内该类缺陷总条数×100%。

电力设备管理制度 篇5

  1、要保证电网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和制造商的规定参数运行,严格执行相关运行、检查规程。

  3、对所有电气设备,全部实行单位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设备缺陷分类

  I类缺陷:设备绝缘、强度、温度上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的极限值,严重危害安全运行,不立即处理可能导致断线、停电、设备损坏,严重影响设备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大,短期发展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缺陷。

  iii级缺陷:一般缺陷,设备安全和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缺陷短期内不可能继续恶化。

  5、设备缺陷报告、处理和注销

  5.1I类设备缺陷发现后立即报告。ⅱ、ⅱ类缺陷每月集中报告,报告时间为每月20日。

  5.2运行设备有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班长和单位值班领导报告。

  5.3消除不足机构应根据缺失通知要求及时组织缺失。I类缺陷从报告到注销不得超过24小时。

  ii、iii类缺陷的处理,缺陷的公司必须报告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

  ii、iii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1月和1季。

  5.4缺陷处理完毕后,应履行检查制度,不经验,严禁恢复送电。

  5.5消除缺陷和运行机构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的形式向值长报告缺陷情况,无此报告,未完成生产任务审查。

  6、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逻、检查、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按缺陷传达程序报告,积极设法消除缺陷。在缺陷未消除之前,运行人员应根据缺陷性质采取监督措施,保证缺陷不再继续发展。

  7、因人为因素延误而扩大缺陷或发生事故,根据工厂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人为因素主要发生在缺陷报告环节、缺陷传递环节、缺陷处理环节。

  8、设备缺陷处理应严格办理工单,按要求履行工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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