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奖金发放方案共
考核奖金发放方案共(通用33篇)
考核奖金发放方案共 篇1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人力需求能得到及时满足,有效缩短招聘时间,提高招聘效率,公司决定强化管理内部介绍招聘渠道,从而激发员工内部介绍的积极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员工内部介绍之奖励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内部介绍信息的记录与统计整理,并交总经理审批,按本方案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内部介绍办理奖金的领取手续。
2:财务部按本方案发放相应奖金。
3:各部门负责人向下属人员宣导本奖金方案,激励下属踊跃向公司推荐适用的员工。
四:原则
1:介绍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符合公司招聘的年龄规定(18---45周岁)方可领取奖金。
2: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再次进公司不再与任何人有被介绍的关系。
3: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
五:奖励方案
1:介绍新员工进公司分期给予介绍人奖金合共300元,分别为被介绍人员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三个月者,公司将给予介绍者50元/人的奖励;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公司将再给予介绍者100元/人的.奖励;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公司将再给予介绍者150元/人的奖励。
2:介绍之前在本公司离职员工入厂介绍人不享受奖金。
3:当月介绍5人以上进公司做满一个月公司额外给予介绍人奖励按每人30元计发奖金。
4:若有家乡渠道招到相应工人的在职员工,在向行政部报备申请后,公司可以委托其出外招工,公司可以按因公出差予以发放其外出招工期间的工资,并按公司规定报销差旅费(交通、住宿、伙食及电话费等),如可以一次性引进员工10名以上并在公司做满三个月除可以享受上述介绍费外另外再嘉奖400元。
5:直接参与招聘工作人员不能参与介绍奖(除介绍亲戚方可领取奖金)。
6:被介绍的新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期间因事请假一次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8天以上,其工作期限按实际请假天数顺延。
考核奖金发放方案共 篇2
一、考核宗旨
本办法以督促及改进工作为宗旨,目的是为了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以作为培训发展的参考。
二、考核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分发考核表至各单位,各单位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垒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3)旷工奎年选2日以上(不合)者。
(4)人数限制:
①特等:
人数为5人以下的单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人数5人以上的单位(不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
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②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簦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
(4)旷工1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六、奖励实施
考核奖金发放方案共 篇3
一、发放对象
参加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
二、发放时间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发放。每年12月至次年1月,由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组,对州直机关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并评出等次,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发放奖金,于次年春节前发放完毕。
三、发放原则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奖金的标准和档次,由州委、州政府根据州直机关目标绩效领导小组考评情况及财政资金预留情况研究决定。
1、在职人员奖金发放原则: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当年新调入(新录入)的人员,以6月30日为界,调入(录入)文件日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的(含6月30日),按照在职人员全年奖金发放;调入(录入)文件日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含12月31日),按照在职人员半年奖金发放。
在职人员在考评当年6月30日前死亡的(含6月30日),按照在职人员半年奖金发放;在7月1日至12月31日死亡的(含12月31日),按照在职人员全年奖金发放。
2、离退休人员奖金发放原则:
离退休人员奖金按在职人员奖金标准的50%计算发放。
离退休人员在考评当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退休的(以文件指定退休时间为准),按照离退休人员奖金发放;在考评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含12月31日)退休的,按照在职人员的全年奖金发放。
离退休人员在考评当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死亡的,按照离退休人员半年奖金发放;在考评当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含12月31日)死亡的,按照离退休人员全年奖金发放。
3、中央、省驻州单位的奖金可比照本系统奖金标准执行。
4、未签订责任状的事业单位,参照其主管部门的等次奖金标准发放。
5、扣发奖金:
根据黔西南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评分办法和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规定:
(1)部门(单位)未按原定标准和要求完成目标任务,获“基本达标”部门的,则按达标部门人均奖励标准,扣发10%的奖金;获“不达标”部门的,班子成员不发奖金,干部职工按达标部门人均奖励标准,扣发20%的奖金。
(2)各目标绩效管理实施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对下列人员不予计发奖金,在奖金核拨时直接扣除: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和违犯《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拘留者(均以处理结论为准);
②重大事故责任者;
③被追究行政问责者;
④党员民主评议不合格者;
⑤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采取跨年度处理,核发本年度绩效奖时要扣除上年度的绩效奖金额)。
(3)受到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的,取消当年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奖金。
四、经费来源
州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所需经费,纳入州直财政预算,由州财政局核拨。中央、省驻州单位绩效考核所需经费由单位自筹资金解决,标准可按照本系统执行。
五、审批流程
1、单位申报。各实施目标绩效管理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填报《州直机关年度目标绩效奖金审批表(在职)》、《州直机关年度目标绩效奖金审批表(离退休)》(见附表)(一式二份),另附本年度12月份工资册,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后,报送州财政局审批,审批后的奖金发放册一份由州财政局留存,一份送州直机关目标绩效办存档。
2、组织审批。州财政局对各单位绩效考核奖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发放的对象、标准和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提出具体的审批意见,再送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发放奖金。由州财政局审定,并将奖金划拨至各单位经费账户,由各单位自行发放。
本办法从xx年x月x日起执行,由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财政局负责解释。
考核奖金发放方案共 篇4
一、制订目的
(一)为了规范员工年终奖金发放管理,确定年终奖金发放的程序及额度,本着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及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特制定本年度奖金发放方案。
(二)本规定仅适用于长沙先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已转正员工。
(三)考勤、绩效考核时间为
二、年终奖金的分配方案
(一)考评由综合部依据《公司人员考勤表》、《先驰投资员工手册》得出考评结果上报董事会。
(二)奖金分配以转正后员工工作时限标准进行核算,奖励分配原则如下:工作时限年终奖金
3个月≤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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