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
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通用32篇)
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甲方授权乙方加入____________公司区域经销加盟商,并颁发区域经销授权证书。
二、 乙方资料:__________
1.乙方名称:__________
2.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3. 乙方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省_____市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_号
4.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乙方经销资格:__________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营业执照的法人组织;
2. 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并且具有相关产品合法经营权;
3. 具有相应的资历金实力和规范的财务管理;
4. 具有较强的营销意识及健全的营销队伍;
5. 具有相应的行业经验与销售网络,有相应的市场管理能力;
6. 具有良好信誉。
四、经销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__ 牌产品在________ 地区的经销商;
2.乙方在进行甲方________ 牌产品销售活动时,在未经甲方授权或许可的前提下,不将该地区经销权进行转让;
__________牌商标所有权仍归属甲方,乙方只有在征得甲方授权的前提下,才可以在授权地区拥有________ 牌商标使用权。
五、供应及经销产品;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同规定之________ 牌产品;
2.乙方按授权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________ 牌产品及其他经甲方书面同意交由乙方销售的产品;
3.有关与本合同的产品,甲方提供各种检验资料及证明文件复印件等,但属于地区性特别检验者,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向甲方订货需以现金结算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支付方式为款到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则以盖有甲方的公章、总经理签章及财务专用章的书面通知的指定帐号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公章、总经理签章及财务专用章的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工作人员或汇到其他账户,否则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货物由乙方自提自运,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可代办运输和保险,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代办运输委托书,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相关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七、 销售任务:
1.乙方保证在甲方授权区域内每月销售回款不低于_______万元,年度总销售回款不低于_______万元,前6个月销售回款达不到年度销售回款任务的40%,则甲方可取消乙方经销资格;
2.乙方须保证甲方产品在经销区域绝不脱销,并维护足够的仓库面积存放甲方产品,以确保甲方产品在经销区域的供应,并密切做好仓库存货的管理,保证常年月存货量在_______万元以上:
八、工程备案:
1.乙方在甲方有工程备案的工程项目,才能享受甲方给予的工程保护;
2.甲方工程备案的目的是为防止不同经销商或分销商之间恶意竞争同一工程项目;
3.甲方业务员可协助乙方跟进工程项目的洽谈。
九、甲方责任:
1.自签定本合同起,甲方应在授权区域内对乙方进行相关产品经营权的保护;
2.甲方负责在合同期内约束其它地区经销商对乙方销售区域进行的冲货现象,确保乙方的区域经销权益;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做好本合同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样板和广告宣传资料的提供及费用
①、样板的提供,新客户如按合同规定发货时,可享受一套甲方提供的样板,如客户要求增加样板时,则按正常经销价开单收费;
②、公司新开发的产品,每个客户都享有一箱提供的样板,如客户要求增加样板时,则按正常经销价开单收费;
③、宣传资料的提供。甲方先提供各种常规性的宣传资料及室内外宣传喷画给乙方使用,按各种宣传资料及室内外宣传喷画的实际成本价计算,并登记挂帐金额,以备双方对账;
④、广告宣传资料的费用:乙方在需要使用广告宣传资料时,向甲方申请,经批复后,可用作户外立式广告、公交车广告、视听传媒广告、报刊杂志广告和公共宣传活动,超出部分甲方收回成本价,乙方应自觉结清该料费用;
十、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约所授权的经销区域经营本合同之产品,保证本合同产品的销售通路稳定,如乙方跨出授权区域窜货,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有权对乙方处以窜货金额十倍之罚款、扣除保证金等相应的处罚;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甲方货款;
3.乙方在经营期限内应保护甲方本合约产品的各项权益;
4.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相同的其它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
5.若乙方未能配合本合同书的各项规定或未能执行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可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取消乙方区域经销资格。
十一、守密管理:
1.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给其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相关情报;
2.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乙方的有关资料及有损乙方利益的相关情报;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手册或其它相关商业文件属甲方所有,乙方必须保存,合同到期后即归还给甲方。
十二、合同管理:
1.甲方申请破产或法律规定甲方停止营业,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出现如下情况,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①、乙方没有忠实地履行本合同相关管理制度;
②、乙方受到查封、处分或破产拍卖时;
③、乙方泄露甲方经营秘密,向他人提供甲方物册等信息资料;
乙方乙方出现剧烈的组织变动营业终止等事项导致与甲方的经济依赖关系破裂时;
⑤、乙方如需中途解约,必须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
十三、解约条款:
合约期满,乙方若不再续约,则应于合同期满前六十天,向甲方提出解约要求,并与甲方进行相关配合。乙方由解约之日起,停止使用一切与甲方本合同产品有关联的形象及实物,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如有违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500元/日的滞纳款。
十六、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十七、合约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签署的其他合约及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其它文件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约束力。
十九、本合约之未尽事宜,双方应协调解决,如有纠纷,以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为准。
二十、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经销乙方“_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的价格、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市场价格(______元/盒)供货价格(______元/盒)数量(盒)金额(______元)备注(大)大盒________盒/件(中)中盒________盒/件(小)小盒________盒/件合计:_________
二、鉴于甲方具有经营保健食品的业务资格和销售保健食品的经验和能力,并且自愿申请接受乙方委托授权,成为“___________”在_______的总经销。
三、本合同期限_______个月,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优先续签权。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优先享有合同规定的“_______”产品区域经销专营权利。
2.甲方有义务在本经销区域内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发新网络,开展产品经销活动。
3.甲方有义务如实客观地作好产品宣传、推广,并配合乙方进行打假工作。
4.乙方依款到发货为原则,且有义务按时供货,并为乙方产品上市提供合法的必备文件。
5.乙方承担普通铁路运输、汽车运输费用,若有其它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承担。
6.乙方对甲方的产品经营有监督、咨询权。
7.乙方发现甲方有跨地区销售情况,则取消甲方的独家代理权。
8.甲方收货时必须检查封条是否完整,若封条不完整时,请拒收或请货运处出示收货详情单,寄回乙方确认核查(注:_________签字盖章有效)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传真件视同正本均属有效)。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修订。
六、备注
1.乙方以零售价的_______折作为供货价,甲方首批进货额不低于_______万元,月进货额不低于_______万元;
2.乙方保证甲方为甲方市场的独家代理,如甲方在市场发现有非甲方市场产品销售,则由乙方负责将此产品收回.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代理甲方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产品,授权在(区域)独家代理,在此区域内销售,代理期限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_______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关手续资料;。
3、甲方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负责,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应责任。
4、双方合同一经签订,在乙方合法经营、及时支付货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规定的情况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中断产品供应,因由中断货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产生滞销,甲方给予退换(返货的发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期限自发货日起三个月内,超过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市场的稳定,杜绝其他代理商恶意窜货,保证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如发现恶意窜货行为,甲方为乙方清理市场,并追讨窜货人或窜货单位赔偿乙方市场损失(赔偿标准:进货总金额的倍)。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铺底货,铺底数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执行,在代理结束后,乙方返还货物或按代理价格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在代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发生进货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乙方代理协议签订后,再次提货为现款现货,即乙方将电汇底联连同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项进入甲方账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3、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的宣传方式销售甲方产品;在销售上出现任何问题(非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帮助协调处理。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最低限价,不得高于政府批准的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供货价供给零售店,一经发现,取消代理权,扣罚市场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非甲方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要向乙方索赔万元。
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四、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五、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八、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九、违约责任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条款规定,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则须给对方赔偿不少于本合同标的额%的经济损失。
并于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之日起
日内付给对方。
十、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一、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壹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____________公司产品(经销之品项、规格、价格依附件1为凭),双方本着友好、诚实信用、严守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授权经销之商品在____________地区(涵盖之区域以行政辖区为准)之产品特约经销商,如乙方欲开辟其他地区市场,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在未经获书面同意之前,如有越区销售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本合同,并要求经济损失赔偿。
二、付款方式
1.乙方所发生之任何费用,如有需甲方协助之处,皆须以书面形式获得甲方公司签章后之文件为依据,且须于次月10日前结清。乙方不可擅自扣款或抵付,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执行本合同。
2.除有甲方盖公章之抵扣证明文件外之任何费用,甲方有权不予承担。
3.甲方的业务人员向乙方借款、借货,领用赠品或促销品,以及承诺之促销配合活动,必须有甲方盖有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方可执行及有效,如没有甲方盖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证明文件,甲方将不予承认及支付此费用。甲方财务每月5日前发出甲、乙双方对帐单,如有问题乙方须于3天内依文字形式通知甲方,如未提出,视为乙方确认。
4. 如有甲方的业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私自签认之费用及冲帐的金额,甲方将一律不予认可其行为,由此行为所发生费用和责任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三、乙方预设至今年底的销售目标为________万元。分月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订货方式、交货方式和退、换货方式
1.乙方每次订货,均须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件)向甲方出具订单,详细注明订货之产品品项、数量、规格、交货时间、地点等。
2.甲方为乙方代办托运产品,送货地点为乙方指定的仓库。
3.收货时若有短缺、或大批量质量出现问题,须在7天内提出异议,并书面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书面文字形式回复乙方后,乙方才能执行处理,否则甲方不予认可,且事后不可再要求处理。
4.非甲方产品质量同批出现大量相同问题,乙方不可将制造日期超过_____个月之产品退回甲方,否则须赔偿当批退/换货额的_____%给甲方作为损失金。退/换货运费亦由乙方承担。新品上市六个月除外,新客户第一个月进货除外。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恕不接受退/换货。
5.除甲方产品质量原因外,乙方不得藉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产品。
五、质量、包装标准及验收期限
产品质量、包装以甲方产品企业标准为准,验收期限为货到乙方收货地点7天到10天,逾期乙方不得藉以任何理由退货、换货或扣款。
六、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提供在乙方经销区域销售其产品的合法证明文件。
2.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之情况下,甲方应确保优先提供货源。
3.协助监督乙方的销售情况并要求乙方按时提供市场销售情况、销售信息及商品库存。
4.有关甲方所承担之各项单据,须是甲方税务机关能认同报销之单据。
以上票据的抬头须写明为甲方且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获甲方税务机关认同之单据或不合规定及不合法或归属权不为甲方所拥有之单据,甲方有权拒付。
如不符以上条件则甲方一律不承担费用。
七、乙方应履行之义务及有关违约责任
1.选派胜任之专职干部、组织销售甲方产品的专职队伍以利市场推广与销售工作进行,配备至少一辆送货车辆。
2.按甲方之要求在首次进货_____日之内提供市场销售、信息以及营销相关数据作为甲方研究和分析市场的参考。
3.如甲方发现投入市场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予以回收。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严格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及甲方产品的市场形象。凡乙方使用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均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乙方如有违约或积欠甲方货款或无力偿还欠款时,甲方有权自行从乙方仓库之货品中取货抵偿(不限甲方所供应之商品),乙方自愿放弃诉讼抗辩权。
6.乙方在经销期限内,不可贩售与甲方商品有相同或冲突性之商品,如乙方违反,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一切受益与权利,并有权立即要求乙方结清货款及终止本合同。
7.乙方的销售业绩如有不能达到双方所协定之销售业绩的_____%或停止进货期限达_____天以上,单品停止进货_____天以上,退货额超过销售回款金额的_____%,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权,并立即停止本合同及要求立即付清所有货款。
八、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合同之规定,且完成了责任销售目标,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经销甲方产品之权利。
九、甲方产品价格如有变动,会于调价之日起10天前通知乙方。
十、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经协商同意所达成的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本协议即终止,自终止合同日期起10天之内乙方须付清对甲方的总欠款,不可籍任何理由(例如:外面铺市之货品、库存、坏品之类……等等)拒付或延付。否则乙方须付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凡属甲方业务人员承诺之事项超出本合同内容的均需有甲方委托代理人签署且盖有甲方公司正式公章之书面文书为准。
十二、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无法协商时,乙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营业地址所在之法院解决。所产生一切诉讼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及为处理争议支出的差旅费、食宿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
《 公司经销合同附表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 篇5
产品经销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上述产品的 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一、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是指 系列产品。
二、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是指 经双方经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三、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是分别指 (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 。(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CI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第二条:经销权甲方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第三条:专管权一、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二、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三、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四、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四条:价格、条件一、价格
1、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2、 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3、 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定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4、 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 的折扣。
二、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三、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担义务:
1、 承诺并保证作为 产品的中国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 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 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 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 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 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的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更换。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 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 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 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 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报。
5、 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第七条:双方关系根据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和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关系仅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对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合同。本协议并不产生代理权,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义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义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该导致损失的一方,应使受害的一方不负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双方并未也无意建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企业或雇主和雇员的关系。
第八条:甲方名称等的使用
一、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行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二、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九条:期限、终止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如遇下列情况和条件,本协议应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如该通知发出后九十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九十天期终时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作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侯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 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解约的影响凡在本协议终止前双方间已发生而尚未了结的任何债务,或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而发生的另一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均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十一条:保证
一、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二、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三、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十二条:一般条款
一、不可抗力本协议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任何延误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及(或)各个单独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条款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此类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海啸、地震、以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天灾、战争、封锁、禁运、劫持、战争威胁、战争性情况、扣押、暴动、动员、暴乱、非暴力骚乱、革命、制裁、抢劫、罢工、劳动纠纷、工业干扰、动力供应不足、缺乏正常运输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关闭、国有化、禁止进口或出口、拒发政府命令、敌对行动或其他类似或不类似上述原因而非该方或双方所能控制的。如由于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双方失去根据本协议应得的利益时,双方应重新审查本协议的条款以便恢复任何一方或双方根据本协议原已取得的同样的相应的地位。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书面的通知,应由受影响一方以合理速度送达另一方。
二、转让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本协议内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转让在未征得对方事前明确的书面同意之前,应属无效。
三、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期满后 内,对不论与另一方有否竞争的任何个人、行号或公司泄漏有关另一方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消息或情报。
四、通知根据本协议规定所发出的任何通知应以中文和英文做成书面,并以预付邮资的航空挂号信,按上文载明的地址或本协议任何一方可能按本节规定通知送达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种通知应视为在付邮日后第 个营业日送达。而此种通知正式付邮的证件,应视为送达此种通知的充分证明。
五、适用法律和贸易条款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应以 国法律为准。本协议内的贸易条件应服从修订的 条款的规定和解释。
六、仲裁所有其他一切来自本协议或关于本协议、或关于违背本协议的争执或异议,在双方通过善意协商未能达成和解时,应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应视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可分割性本协议内各条款应视为可以分割,本协议内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
八、保留权利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不坚持另一方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时,不应视为放弃此项条款或放弃以后坚持另一方执行此项条款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本协议包括双方关于本协议主题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以前关于本协议主题以书面或口头提出的任何性质的讨论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谅解,除本协议有明文规定者外,其他有关本协议主题的任何条件、定义、保证或声明,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关于本协议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以书面为之,并明确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为证明起见,本协议做成一式两份,在本协议起自所载的日期内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署。
甲方: 乙方:
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 篇6
系列日化产品经销合同书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适应中国生物功能日化市场迅猛发的需求,提高 集团品牌形象,规范系列产品的市场销售行为,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以便约束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为甲方系列日化产品 地区的经销商,乙方在该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并在 日内达到大中型终端进场率为 %,小型零售终端铺市率为 %以上。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每个年度签一次《系列日化产品经销合同》。
三、销售指标:乙方首次购货款金额不得低于合同期限内总任务量的 %即(大写) 万元人民币(首款应在合同签订的 日内交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 万元的违约金)。乙方每月购货款金额不得低于(大写) 万元人民币(以款到甲方账户为准);合同期内乙方总销售额为(大写) 万元人民币。甲方新品上市,销售任务另行签订。
四、甲方供货方式:乙方以“订货单”传真通知(参照甲方出具的范本)甲方申请要货,并将“订货单”原件交给甲方业务代表。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并确认“订货单”后向乙方经销区域发货,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由指定人员在收货凭证等有关单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给甲方业务代表(收货凭证上应注明货款支付情况)。
乙方每次要约进货,应根据季节的不同和甲方产品种类的实际情况,填写“订货单”;“订货单”经甲方确认承诺后,甲方应及时发货,不得拖延。甲方承担长途运输费用。
五、乙方向甲方给付货款的方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不得以现金方式给付)。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在约定区域内对系列产品经销的权利;
2.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权;
3.享有对系列产品生物能活力皂进行促销建议的权利;
4.负有严格执行甲方商品价格体系的义务(见价格表),对不执行甲方价格体系的乙方,甲方将不给予市场费用支持及核销,并按违约处理;
5.负有向甲方提交产品运输承运人向乙方交付了不合格产品证据的义务;
6.负有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义务;
7.负有不得以任何理由以甲方产品与其他任何第三人调货、换货、顶账的义务;
8.负有保守其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9.负有在非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收取现金、借款要求代垫各类费用、领取样品或调货的义务;
10.负有在经销甲方产品的同时,反不正当竞争的义务;
11.负有无低价窜货行为的义务;
12.负有配合甲方打击假冒及仿冒产品的义务;
13.负有及时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信息的义务;
14.负有对调换货物承担往返运费的义务。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确定乙方销售区域的权利;
2.享有确定乙方对外批发价格的权利;
3.享有对违约乙方停货、取消经销权、进行索赔的权利;
4.享有对产品价格调整的权利;
5.负有以同一价格供货给乙方的义务(详见价目表);
6.负有确保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包括有关合格证件,以保证乙方销售工作正常开展的义务;
7.负有解答消费者咨询及处理相关售后服务工作的义务;
8.负有承担明确约定的进场费用、终端费用等支持义务。
八、对经销商的激励政策:
1.经销商享受甲方批复的条码费用及市场费用支持。
2.甲乙双方须共同努力做好商场陈列,宣传导购等终端建设工作,未经甲方书面签署同意,乙方单方面支付的终端商场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3.完成首批及月销售任务的乙方享受进货额 %的月返利,以产品形式支付;完成年度总销售任务,享受销售总额 %的年返利,以货币形式支付。上述返利以折让形式写入发票当中。乙方连续 个月完不成月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对乙方的市场费用、赠品等费用支持,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后方可执行实施。
九、违约责任:
违约方除应承担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因索赔所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代理费、通讯费等一切费用。
因乙方违约或乙方提出解除协议,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或甲方另行指定的经销商办理终端卖场的过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有关合同变更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十一、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另行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四、本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为 。
十五、乙方每次要约进货的“订货单”和甲方对“订货单”的确认承诺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标志合同阶段性的成立。
十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完全履约的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及其它优惠。
十七、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电话:
开户行及户名: 开户行及户名: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系列产品价格表》(略)
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 篇7
系列产品经销协议(样式二)
为合理有序地开发_______系列产品市场,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有关经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销条件
愿意经销"_______"系列产品,并有一定的经营基础,均可成为甲方之经销商。
二、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及时向乙方提供全方位支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1.2?对产品的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政策的调整将及时与乙方沟通,并回答各种合理之建议。
1.3?甲方应尽量提_____品之宣传资料给乙方,以供乙方作产品市场宣传之用。
2.乙方义务
2.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声誉和形象,不得擅自改变或不正当使用甲方的_____、企业名称、标志、包装物等含有知识产权的表现现式。
2.2?保持与甲方的持续沟通,及时反馈各种销售信息。
2.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向其他商家低价出售本协议产品。
三、价格政策
1.为保证各经销商之权益,乙方所售出之产品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之最低零售价和最低批发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2.因市场需要价格调整时,上浮控制在20%以内,下浮优惠要求控制在甲方市场价格的范围内,但此两种情况必须通知甲方。
3.甲方提供市场参考价、最低零售价、最低批发价以及供货价(详见附件)
四、返利政策
1.返利是指乙方在完成一定销售额基础上获得的销售奖励。
2.返利从甲方收到乙方达到规定订货金额的最后一笔货款之日开始计算。
3.返利支付方式:由甲方出书面通知,返利将在以后营销过程中的货物冲抵。
n=年订购总额(rmb)3万≥n
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相关文章:
陶瓷产品经销合同书





上一篇:铺面租赁协议合同书
下一篇:情人节唯美的情话短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