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精选29篇)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 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作出如下约定:
一、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
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如下表:
合同编号:
以上价格已含产品包装费。
二、付款金额与方式:
1.付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甲方对乙方所提供全部货物验收合格,系统完成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总货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后的x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余下总货款的 %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在保修期满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条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为逾期款总额的0.5%。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为 (CIF、FOB等 XX市/县) 。
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货完毕(交货地点:XX市XX区仓库)。
3.因乙方逾期到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应在收到到货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签收货物,并将“收货回执”回传确认通知乙方。
四、验收条款:
1.验收依照乙方产品出厂标准和安装标准,甲方应在安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并在该批货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通知乙方,如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验收不合格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验收合格意见,不作为乙方在保修期内免除对其所提供产品履行保修义务的理由。
五、技术条款:
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条约定之技术参数
1.灯具运行50000小时后光通量衰减小于30%;
2.整灯光效>85lm/W;
3.功率因数>0.9;
4.防护等级:IP65;
5.防漏电保护等级:I级;
6.显色指数>70;
7.色温:4500-6500K; 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统。
六、保修条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安装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之技术参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产品,因维修/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产品要求的,应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工作,若因乙方迟延或拒绝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损失先行赔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若乙方拒绝维修/更换产品或经乙方两次维修/更换产品后该产品仍无法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维修/更换该产品,且维修/更换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垫付的,该费用可先从质保金中扣除,超出质保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_______个______牌小夜灯,生产厂家为_______型号,规格。
单价为______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_____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_______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______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_____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_______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______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3
一、合同签订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需方)
乙方:___________(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款式、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1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元作为定金,尾款总额:___________!尾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最晚支付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帐号: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购产品
具体灯具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效果图要求(见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换物料或扣减物料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已付货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货物交付和验收
1、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星光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货物验收,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对于验收不合格
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验收日起3日内按甲方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货物。因更换货物而迟延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效果图进行产品验收。
4、 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专业机构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应作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于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2) 使用说明;
(3) 保修证明和维修手册;
(4) 产品检测报告
(5) 发票;
第四条 货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即元;全部货到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65%,即元;安装亮灯后一个月付清余下的5%,即
第五条 货物包装
乙方须采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承担包装和运输费用,因包装导致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甲方验收确认后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维修。
2、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费的前提下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响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证明,可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各自承担。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 乙方累计迟延交付货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产品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货物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 3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价格是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同质同类产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订
单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发现其产品价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差价。
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除免费退换之外,乙方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价款二倍进行赔偿,如其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附 件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600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 ,
型号 ,规格 。
单价为人民币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 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 mm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
接货单位: 。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
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 月 日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6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购产品
具体灯具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效果图要求(见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换物料或扣减物料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已付货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货物交付和验收
1、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星光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货物验收,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对于验收不合格
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验收日起3日内按甲方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货物。因更换货物而迟延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效果图进行产品验收。
4、 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专业机构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应作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于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2) 使用说明;
(3) 保修证明和维修手册;
(4) 产品检测报告
(5) 发票;
第四条 货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即元;全部货到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65%,即元;安装亮灯后一个月付清余下的5%,即
第五条 货物包装
乙方须采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承担包装和运输费用,因包装导致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甲方验收确认后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维修。
2、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费的前提下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响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证明,可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各自承担。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 乙方累计迟延交付货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产品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货物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 3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价格是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同质同类产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订
单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发现其产品价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差价。
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除免费退换之外,乙方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价款二倍进行赔偿,如其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xx市海淀区
附 件
乙方(盖章):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7
甲方: (需货方)
乙方: (供货方)
兹由甲方向乙方订购 灯具,灯具品牌厂家为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详见下表:
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
合计:
(注:此价格含货物费用、税金、运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质量保证:灯具质量保质期为 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引起的任何工程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或返工。乙方在接到故障报修通知后10小时内,即派相关人员达到现场及时处理故障。乙方接到甲方及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单位的通知,应在三天内进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其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交货方式:
四、付款方式:
五、验收方式:
六、检验和索赔
1、乙方交货前对货物的规格名称、数量、质量按照合同进行全面精确的检验。甲方有权对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进行质量认证、监造和预验收。
2、甲方在验收货物时,甲方就货物质量、规格名称、数量按合同要求进行全面检验。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名称、数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向乙方索赔。
3、在质保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及使用不适当,原材料等其他原因所造成的缺陷,甲方将请有关部门复验,并向乙方索赔。
4、壹年质保期内,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本身质量或非人为(不可抗力除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产生损失,乙方无条件全部赔偿。
七、货物包装: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专用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需方工地。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时,甲方向供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二无约金;乙方逾期不交货物,超过3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开户资料如下:
乙方开户行:
开户行名称: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8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 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作出如下约定:
一、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
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如下表:
合同编号:
以上价格已含产品包装费。
二、付款金额与方式:
1.付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甲方对乙方所提供全部货物验收合格,系统完成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总货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后的xx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余下总货款的 %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在保修期满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条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为逾期款总额的0.5%。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为 (CIF、FOB等 XX市/县) 。
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货完毕(交货地点:XX市XX区仓库)。
3.因乙方逾期到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应在收到到货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签收货物,并将“收货回执”回传确认通知乙方。
四、验收条款:
1.验收依照乙方产品出厂标准和安装标准,甲方应在安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并在该批货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通知乙方,如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验收不合格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验收合格意见,不作为乙方在保修期内免除对其所提供产品履行保修义务的理由。
五、技术条款:
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条约定之技术参数
1.灯具运行50000小时后光通量衰减小于30%;
2.整灯光效>85lm/W;
3.功率因数>0.9;
4.防护等级:IP65;
5.防漏电保护等级:I级;
6.显色指数>70;
7.色温:4500-6500K; 8.兼容PLC智能控制系统。
六、保修条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安装完成后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之技术参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产品,因维修/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产品要求的,应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工作,若因乙方迟延或拒绝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损失先行赔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若乙方拒绝维修/更换产品或经乙方两次维修/更换产品后该产品仍无法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维修/更换该产品,且维修/更换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垫付的,该费用可先从质保金中扣除,超出质保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9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_______个______牌小夜灯,生产厂家为_______型号,规格。
单价为______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_____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_______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______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_____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_______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______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咨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600个小夜灯,生产厂家为,
型号,规格。
单价为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保险、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фmm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
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保险、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5%.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甲方应自货到工地后日内验货(包括且不限于货物外观、类型、数量、出厂日期、货物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等),货物在此期间内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担。甲方若有异议应于验货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书面通知均视为甲方对上述项目无异议接货;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为准。
十、质保期:
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1、乙方全天候24小时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
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十四、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于____________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__产品 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作出如下约定:
一、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采购产品内容与价格如下表:合同编号:以上价格已含产品包装费。
二、付款金额与方式:
1 .付款金额: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为人民币 元。
其中:甲方对乙方所提供全部货物验收合格,系统完成调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总货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后的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即人民币 元;
余下总货款的 %作为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在保修期满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条完全履行保修义务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日违约金为逾期款总额的0.5%。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运输条款:
1 .运输方式为 。
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货完毕。
3.因乙方逾期到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应在收到到货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签收货物,并将“收货回执”回传确认通知乙方。
四、验收条款:
1.验收依照乙方产品出厂标准和安装标准,甲方应在安装完成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并在该批货物全部正常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意见通知乙方,如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验收不合格意见的,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验收合格意见,不作为乙方在保修期内免除对其所提供产品履行保修义务的理由。
五、技术条款:
1.色温:4500-6500;
2.兼容智能控制系统。
六、保修条款: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本合同项下货物全部安装完成后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内,乙方所提供产品之技术参数不应低于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之技术参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更换产品,因维修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内收到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产品要求的,应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工作,若因乙方迟延或拒绝对其产品进行维修更换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对其损失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该损失先行赔付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若乙方拒绝维修更换产品或经乙方两次维修更换产品后该产品仍无法达到技术参数要求的,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第三方维修更换该产品,且维修更换该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先行垫付的,该费用可先从质保金中扣除,超出质保金数额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12
led灯具销售合同要如何确定各项指标,如何确保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销售不少于商品。
3.经销地区
只限在……。
4.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其他条款
11.1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11.2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霓虹灯具采购合同书 篇1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_____》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订购灯饰一事,达成合意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品牌、数量、价格:
甲方向乙方订购_______个______牌小夜灯,生产厂家为_______型号,规格。
单价为______人民币,合同总价款为_____人民币。
本合同价格为工地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包装、运输、税费、_____、装卸费用,及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提供的售后服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以下约定:
以乙方所提供的样品作如下修改后,作为双方约定的货物的品质的标准:
1.1灯座板前移_______cm;
1.2灯头后板两侧各开一个______的圆孔;
1.3内接线座旁的固定螺丝应往中间移动_____cm,以免外线破损时发生漏电。
2、乙方交货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2.1每件货物分别列出内部主要元器件、型号、品牌、数量、单价、产地。
2.2各货物的规格尺寸。
2.3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质量证书。
2.4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措施。
三、交货期限: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_______内交货。
四、随货文件:乙方于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发票、包装清单、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完整的随货文件;交货时若随货文件不齐全,视为逾期交货直至文件补齐为止。
五、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
交货地点:
接货单位:
乙方应于货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发出接货通知。接货单位接货后应签收确认。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乙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并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所有(包括且不限于运输、_____、税费、装卸等)费用。
七、包装标准:
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但该包装应适合于长途运输及货物运至交货地后的仓储。
八、货款结算:
1、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
2、验货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3、余款于质保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付清。
九、货物的验收:
1、验收标准:按双方的约定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乙方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以企业标准验收);
2、验货:
3、验收方式:
甲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组织验收。
货物的验收以______为准。
十、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
十一、售后服务:
2、货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专人在接报后二个小时内赶赴现场处理,并在乙方的故障纪录中签署意见;
3、质保期内,对于由质量方面引起的货物损坏,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维修及更换零部件的全部费用;
4、质保期满后,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同类产品同等条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备件及易损件。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按本条第4款执行;
3、对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货并解除合同,按本条第4款执行;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中途退货或乙方不能如约交货,则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赔偿金;
5、乙方提前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接货,提前期间的有关费用乙方自理;
6、甲方迟延接货,应承担迟延期间内保管、保养货物的有关费用。
7、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经验收不合格,视为乙方不能如约交货,除乙方应按本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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