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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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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集锦(通用32篇)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集锦 篇1

  为加强本工地临时宿舍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入本工地住宿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每间宿舍要求4张标准上下铺房,入住人数为7人。严禁非法同

  三、每间宿舍用电范围为:照明、手机或电筒充电。自工人入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劳务公司承担费用和责任。

  四、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媒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做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如有发生过载用电每次罚款50元。

  五、宿舍区内的临时用电、用水、线路、管道,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改动和布设,严禁私自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用电问题需派专业电工操作。

  六、节约用水、随手关好水阀,发现有不关水笼头长流水浪费者,对其罚款20xx元;垃圾未倒入指定桶中,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入宿舍,如有发生每次罚款200元。

  八、禁止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工前酗酒以及酒后施工)

  九、不得随意挪用工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住宿人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私人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止失窃

  十、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自负。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由班组负责人自行安排人员打扫。被褥,衣物、洗刷用品叠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3、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一向制定许多相关制度,那么,以下是小编精心为家整理收集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全,供家阅读参考。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集锦 篇2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明确各相关工程人员的岗位责任,确保工程在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的前提下,严把工程质量关,合理处理质量与进度、质量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树立品牌工程意识、确保所有工程达到合格工程,特制定本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必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1、现场项目经理应根据工程合同内容,负责对内、对外各相关方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检查、监督、各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成本情况。现场管理制度由现场项目经理负责落实。

  2、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修改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负责整个工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指导、实施、技术交底、技术资料整理等工作。

  3、材料员负责按计划时间的要求采购到满足质量、数量要求的设备、材料,并在要求的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

  4、资料员负责所有进场设备、材料资料的搜集及整理、送样、报验、各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整理归档、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三方移交文件的档案管理、提供各种检查所需资料,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5、仓库管理员负责现场所有设备、材料的出入库登记,工具借领登记,并建立分类相关台帐,能供及时查阅。

  6、现场电工负责现场所有电源的布置、检查、维护及设备的维修。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集锦 篇3

  1.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

  1.1针对性

  不同的项目涉及的施工单位和工序有较大的差别,参建单位也各不相同,因此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必须要针对项目本身,结合内外部的各实际情况来编制。不可一味的以拿来主义来直接复制别的地方的管理制度,这样在后期的实施过程中没有任何意义。

  1.2实用性

  目前我国的建筑法律法规有很多,并且形成了国标规范、地方法规和行业规范等多等级制度。各地结合自身情况,都制定了适合自身的法律。对于建筑工程,也需要在原有的一些管理制度上,进行修改和完善。一些只讲口号和不适用与本地行情的条款,可以直接删除掉。达到最大化的适用效果。

  1.3可操作性

  很多企业在长期的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自身经验和相关法律要求,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但是在工程现场,很多制度根本就不适用,只是纯粹的存在于理论知识上,无法得到具体的实施。很多企业为制度管理制度而复制大量的外界已存在的东西,导致这些制度在现场根本无法执行,导致形同虚设的程序,因此管理制度必须具有可操作性。

  2.项目管理制度在质量管理上的应用

  2.1质量保证体系制度

  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化的工作,不是某一个单位的某个人来独立完成的,需要参建各方共同的努力与协调。因此在项目开始之前,必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建立独立的质量管理小组,形成专业组织架构对质量进行管理。并对每个岗位职责和要求进行明确,形成考核的制度。这样才能确保现场的质量管理有人负责、有法可依。

  2.2设备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不论是甲供材料设备、还是承包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甲方对照合同要求、样板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影响结构和使用功能的,还要按照要求进行见证取样试验,经检验合格,任何材料不得使用在工程,对检验不合格者,应将该设备材料做上标志,进行隔离,并尽快作退场处理。

  2.3质量检验制度

  每一个工序都有自己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施工企业首先要自觉遵守三检制度,形成工人自检、班组互检、技术人员验收的检验制度,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验收要求进行整改。特别是对于一些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履行验收的程序,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化的记录。只有确保了每一个工序的质量合格,才能达到工程整体的合格。

  3.项目管理制度在进度方面的应用

  3.1进度计划报审制度

  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应该上报整个项目的施工进度总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每月25日前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向甲方、监理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三个月滚动计划》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并且符合阶段性工期要求和总进度计划要求,内容包括施工内容、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施工机械安排、材料安排、管理人员安排等,经甲方、监理审定后实施

  3.2周报和月报制度

  施工方应每周提交进度周报,对工程现场的进度情况进行总结,并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书面化的明确。监理单位每月提交的《监理月报》、城市公司上报管理会的《月度报告》应涵盖工程进度的检查、对比、差异分析、措施等内容,及时向业主汇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区别以及相应赶工措施。

  4.项目管理制度在安全文明施工的应用

  4.1安全教育培训

  建筑工程的实施主体是施工单位,具体做事的劳务作业人员。因此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应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让他们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安全注意要点,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情况发生。

  4.2日常检查制度

  在施工过程中,各方人员要加强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包括:三宝的使用情况、临边洞口的维护、施工机械的使用、安全用电的布置、起重机械的使用和维护等情况,并制定评分表,根据得分的情况来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并可以与工程款来进行综合考评,对施工单位形成约束。

  5.结束语

  项目管理制度是对工程建设的行动准则,也是对参建各方的有力约束条件。良好的制度建设必须要强有力的执行,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集锦 篇4

  第一节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的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结合选址,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或环境影响初步分析);

  (2)环保部门参加厂址现场踏勘;

  (3)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签署意见,纳入项目建议书做为立项依据。

  二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阶段的环境管理

  (1)国家环保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计委及有关部门立项批复,督促建设单位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制度;

  (2)建设单位征求国家环保局意见,确定作报告书或报告表。委托持甲级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

  (3)建设单位向国家环保局申报表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评实施方案),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同时附立项文件环评经费概算,国家环保局根据情况确定审查方式(组织专家评审会,专家现场考察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4)根据国家环保局对“大纲”审查的意见和要求(主要包括评价范围,选用的标准,确定的保护目标,环境要素的取舍和评价经费等)及确定的大纲内容,

  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开展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建设项目如有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应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

  (6)建设单位将编制完成的“报告书(表)”,按审批权限上报主管部门的

  保机构,抄报国家环保局和项目所在地省、市环保部门;

  (7)主管部门组织报告书(表)预审,将预审意见和修改确定的两套环评报告书报国家环保局审批。省级环保部门应同时向国家环保局报送审查意见。国家环保局在接到预审意见之日起,2个月内批复或签署意见,逾期不批复或未签署意见,可视其上报方案已被确认;

  (8)国家环保局可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审查“大纲”或审批“报告书”;

  (9)国家环保局参加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

  三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一般建设项目按两个阶段进行设计,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于技术上

  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项目,经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可能增加技术设计阶段;为解决总体开发方案和建设部署等重大问题,有些行业,可包括总体规划设计或总体设计。

  (1)初步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必须按照(87)国环字第00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概算;

  2)建设单位在设计会审前向政府环保部门报送设计文件;

  3)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按审查权限由国家环保局或国家环保局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一般建设项目由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设计审查。必要时环保部门可单独审查环保篇章;

  (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环境管理

  1)根据初步设计审查的审批意见,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在施工图中落实有关环保工程的设计及其环保投资;

  2)环保部门组织监督检查;

  3)建设单位报批开工报告。批准后,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其中应包纳相应环保投资。

  四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

  (1)牻ㄉ璧ノ换嵬施工单位做好环9こ躺枋┑氖┕そㄉ琛⒆式鹗褂们榭龅茸柿稀⑽募的整理建档工作备查r约颈ǖ男问浇环9こ探度情况上报政府环2棵牛

  (2)环保部门检查环保报批手续是否完备,环保工程是否纳入施工计划及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情况,提出意见;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负责落实环保部门对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环保措施:主要是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五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环境管理

  (1)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试运转申请报告;

  (2)经批准后,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做好试运转记录,并应由当地环保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3)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交环保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附试运转监测报告;

  (4)省级政府环保部门组织环保工程的预验收;

  (5)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门在预验收中提出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竣工验收;

  (6)特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国家环保局参加或委托省级政府环保部门参加正式竣工验收并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工程验收合格证。

  第二节环境管理的要求

  (1)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牪扇〈胧┛刂剖┕は殖〉母髦址鄢尽⒎掀、废水、固定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α

  (2)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浇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品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3)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合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集锦 篇5

  1进入现场的所有车辆及人员,必须服从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管理,如在检查和管理过程中有异议,可通过监理单位进行协调。

  2交通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秉公办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3对进场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通行证分长期、临时两种)。

  4长期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必须是现场各施工单位所属的机动车辆;

  (2)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附机动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复印件),监理单位审核,到现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3)每办理一个长期车辆通行证需交纳安全保证金500元,车辆退场时交回通行证,领回安全保证金。

  5临时车辆通行证的办理:

  (1)入场活动不足七天的机动车辆,可在入场前到现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

  (2)驾驶员进行登记后,交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

  (3)车辆退场时,驾驶员交回临时车辆通行证,领回安全保证金。

  6进入现场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交通管理人员检查和指挥。

  7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应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各种证照齐全,外观整洁,装备完好。

  8现场车速限制:

  (1)各种车辆出入现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骑自行车人员应下车推行。

  (2)施工现场小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30公里,大型机动车辆时速一般不得超过20公里,专用机动车辆载货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9现场的道路需要截断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过监理部(负责总平面管理)审批。截断处要有明显的标识,夜间要有信号灯等安全措施,完工后要及时修复。

  10建设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道路情况设置交通标志。

  11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车辆管理,对雇佣的车辆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清退。

  12场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专业部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集锦 篇6

  建筑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1.职责分工

  ⒈⒈业主授权派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⒈⒉工程施工(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签证。

  ⒉ 签证工作内容

  2.1.基础开挖到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2.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作内容。

  2.4.甲方指挥失误造成乙方材料人工的签证。

  2.5.乙方施工失误,经甲乙双方口头或书面协调整改的,乙方出具的技术核定签证。

  2.6.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方予以确认的。

  2.7.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3.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3.1.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4.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4.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4.2.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甲方预算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4.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设计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5.现场签证程序

  5.1.乙方应向监理单位提出签证申请,由监理通知甲方。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预算、测量签字确认。

  5.2.乙方填写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国家统一标准规范表格)各单位必须签字盖章及存档以备作为结算依据。

  6.现场签证结算方式

  6.1.单位施工单位分三个阶段分别办理签证结算。即基础部分、主体结构部分和安装及装修部分。每个阶段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否则停止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合同规定拨付款。

  6.2.外网、景观及零星工程合同签证的,每月10日前必须将签证结算资料提交到甲方预算部,由甲方组织验收签证逾期停付合同工程款。

  7.签证的效力

  7.1.工程予决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签证文件,未经甲方签证的,均属无效。已实施未经签证所产生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甲方的指令确认有异议(拒签),在甲方坚持要求执行时,乙方应予以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顺延。因拒不执行指令而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7.2.签证责任人未按法律、法规、预算、测量等现行有效标准及合同约定时间对对方提出的文件予以签证或签复的,应视为要求被确认,由此产生的责任与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本办法为甲乙双方在合作中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界定的依据,包括返工、返修、停工损失、延误的工期及其他经济损失。

  8.例外处置

  8.1.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对甲方的口头指令应予以执行。但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文件,甲方必须组织签证确认。由乙方未能在48小时提出书面文件或放弃让甲方签证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8.2.在特殊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下达指令的要求,并将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48小时内不予下达或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及顺延的工期,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

  9.所有现场签证、签字、认可,拨(借)工程款于意图

  总经理

  副总兼总经理助理

  财务部

  工程部经理

  预算部

  专业负责工程师

  专业负责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负责人

  10.所有程序由施工单位申请,级级审核,一级一级向上报,在没特殊情况下不可越级上报。

  11.本办法自行文直日起执行,由工程部负责统一解释。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集锦 篇7

  1、总则

  1.1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组织

  2.1由业主组织成立以业主为主任、监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2.2各单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文明组织机构,并有完善的安全网络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属单位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文明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3各承包商安全生产部门在业务上接受业主、监理及上级安全部门多重领导。

  3、业主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的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3.1认真贯彻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3.2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安排、部署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动。

  3.3严格施工现场总平面、施工用水、用电、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规定负责组织划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区域,做到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3.4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执行。

  3.5向上级有关单位上报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4、监理对工程建设施工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检查、监督、管理责任。

  4.1参加审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安全管理、安全保障体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监督执行。

  4.2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机构、目标、措施及各级责任制并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实施。参加安全例会,进行安全考核,审查安全报表。

  4.3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各承包商在交叉作业中存在的安全施工问题。

  4.4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执行情况。根据业主授权,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活动,有权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权责令停工整顿;对严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建议,责令其退出现场。

  5、各承包商对其所承包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管理责任。

  5.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

  5.2服从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监理及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5.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体系、安全“三项机制”(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并行之有效的运作。

  5.4负责组织学习、推广兄弟单位先进的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取长补短。

  5.5负责制定本单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经济制约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运作。

  5.6严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顺序施工,积极有效的解决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5.7按照业主划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域,层层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有关职责、制度、规定等制成标语牌立于显著位置。

  5.8积极参加由业主或监理组织的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接受业主处罚。

  5.9积极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5.10及时向监理及业主提供事故情况及事故调查、分析报告。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如实向业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负责施工管理区域的消防及治安保卫工作。

  6、管理

  6.1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6.2各单位人员进入现场均须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员应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并将其有关规定报监理和业主备案。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6.4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6.5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6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6.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6.8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自我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6.9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7、检查

  7.1监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组织有各承包商参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业主有关部门参加,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总结交流经验,通报各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监理应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检查,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情况出具整改通知单、提出批评、通报、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议清除出场。

  7.3每周监理例会中,安全、文明施工作为专题,各单位通报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

  7.4业主定期组织有监理和各承包商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评分,并对评出获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动红旗。对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7.5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7.6各承包商内部应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整改、奖惩制度,经常地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班组长参加的安全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列席会议,检查、了解本单位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7.8监理和业主对安全、文明生产等的检查和管理,丝毫也不减轻承包商的责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不得以此为借口推卸应负的职责

  7.9各方现场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要有书面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并入档备案。

  8、现场安全管理通则

  8.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如:爆破、起重吊装、深基础、地下洞室、高边坡、高层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架)、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的拆装、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以及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有图纸、计算书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业主及监理单位进行专项审查和审批,并应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8.2建立验收确认制度,对脚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塔吊、升降机等)、起重机和其他施工机械及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对外购的设备、设施和产品,在正式使用前,应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确认。

  8.3施工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职工,根据不同工种和劳动条件发给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会其正确使用。

  8.4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体检合格,并符合相应工种身体条件要求。

  8.5工地在开工前应铺设整齐和足够宽度的硬化道路,不积水、不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

  8.6行人、车辆等较为繁忙的交叉路口,应悬挂安全指示标牌。

  8.7各种料具应按照总平面规定的位置,按品种、分规格对方整齐,表式明确。在施工过程中,应随完工随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应码放整齐。

  8.8在天然光线不足的作业场地、通道及用电设备的开关箱处,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8.9工程现场应将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

  8.10工程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预案)、动火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应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8.11工程现场应按照总平面图划分防火责任区,根据作业条件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配备有足够扬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8.12工地应设置吸烟室,吸烟人员必须到吸烟室吸烟。

  8.13各种气瓶单独存放,库房应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域如需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溅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合理布置干粉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并每月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使之始终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

  8.14工程应按照作业条件,针对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15雨季施工应考虑施工作业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节到来之前,应对现场防雷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雷击伤害。

  8.16冬季施工应采取防滑、防冻措施。

  8.17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严禁露天起重吊装和高处作业。

  9、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

  9.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业主,经讨论研究后由业主给予奖励,奖励分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

  9.1.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害中成绩显著者,视情况给予奖励。

  9.1.2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成果,成绩显著者,奖励100—1000元。

  9.1.3在每季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竞赛中,成绩满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单位分别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

  9.1.4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单位,将按照工程进度情况部分归还安全风险抵押金。

  9.1.5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每项奖励200—20xx元。

  9.1.6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文明施工,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者,每次奖励100—500元。

  9.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9.1.8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者,视情况奖励。

  9.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由监理或业主发出处罚通知单,并由业主给予处罚。处罚分批评、通报、罚款、停工整顿等。

  9.2.1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单位,业主有权中止施工合同。

  9.2.2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100—1000元。

  9.2.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万元扣罚。发生重伤事故的责任单位将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万元扣罚。全年出现重伤故事两次的责任单位,令其停工进行整改,严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发生设备损坏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经济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外,将受到直接经济损失的10%罚款。

  9.2.5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考评成绩低于70分的单位,根据情况处以500—20xx元罚款。

  9.2.6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未按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认真的单位,根据情况每项处以500—1000元罚款。

  9.2.7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或运转不正常者,罚1000元。

  9.2.8安全监察机构未落实或不能有效运作者,罚1000元。

  9.2.9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动者,缺少一次,罚款500元。

  9.2.10严格培训制度,职工(含临时工、民工等)应经安规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对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而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9.2.11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者,或发生事故,隐匿不报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加倍处罚。

  9.2.12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未报监理和业主审批者,每次罚款1000元。

  9.2.13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罚款500元,并限期进行交底。

  9.2.14进行“三违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劳动纪律)者,每人次罚款50—500元。

  9.2.15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着装、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16应设围栏、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置或设置不合格者,每处罚款500—1000元。

  9.2.17“安全监察人员”在施工现场无标记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9.2.18施工作业区、路口、楼梯口等行人密集区应设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责任落实到人,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注意事项等应明确、醒目,缺少一处者罚款100—500元。

  9.2.19未经批准,堵塞现场交通,每处罚款100—500元。损坏路基、路面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9.2.20未经批准私自占用场地、道路,罚款100—500元。损坏地下、地上设施者,按造价加倍赔偿。

  8.2.21施工用水、用电、力能布置等应符合业主及规范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承包商应加强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凡因治安、保卫工作不力致使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材料等丢失或损坏事故的,将处以经济损失的10—30%的罚款。

  9.2.23各承包商应为本单位人员制作胸卡,没有佩戴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9.2.24凡无故不参加由监理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检查的单位,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9.2.2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0元。

  9.2.26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7严禁在成品马路、水泥地坪、楼、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浆,严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属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8承包商在成品马路上运输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须设专人随时清扫、冲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

  9.2.29严禁直接利用建、构筑物柱、梁直接捆绑钢丝绳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缆风绳的固定点,必须时应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0对中、高级成品楼地面(水磨石、地板砖、大理石、花岗石、PVC地板块、防静电活动地板等)、内墙面,承包商应采取保护措施,经覆盖后方允许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1安装工程管道穿越楼、墙面,应尽可能在土建工程实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确实需要穿凿打孔洞时,必须提出申请,经监理和业主批准后,应采用专用工具实施。不经批准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专用工具作业的罚款500—1000元。

  9.2.32承包商吊运设备时,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装,不损伤设备。

  9.2.33安装与土建单位在进行分层作业或邻近作业,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坏设备,电火焊渣烧坏和污染设备;进行粉刷和喷涂的承包商,对施工周围的设备系统要采取遮拦,防止成品污染。违者罚款500—1000元,并责令恢复成品原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4对已保温的成品,安装、调试、土建等承包商都应认真保护,禁止砸、撞、踩压保温层;必要时作临时桥架。谁损坏谁赔偿,并罚款500—1000元。

  9.2.35设备与系统保温期间,承包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温碎片随地散落,并应在每天撤离作业面时随时清理。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6施工电源线、二次线由承包商统一规划布置,集中用电缆输送。严禁私自接线现象。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7施工现场作业面的焊条头、边角料等应在离开作业面时随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无掉落的焊条头及散落的边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扬尘。违者罚款500—1000元。

  9.2.3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区域内设置吸烟区,并应设置防护及标志。在施工现场作业面区域或在吸烟区以外发现吸烟者,对区域管辖单位按每人、次罚款100-500元。

  9.2.39现场及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处理站,安装及调试期间工业废水一律排到工业废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放。违者罚款500—20xx元。

  9.3各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主动签字并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否则将在工程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9.4罚款由业主财务处立帐专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奖励基金及安全监察所需消耗物品费用。使用时须有业主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集锦 篇8

  (一)基础施工阶段

  1、土石方作业安全防护

  1)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2)采用机械挖土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停留。

  3)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5m。并应设人观察边坡有无坍塌危险。

  4)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应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

  5)开挖深度超过2m,必须在边沿处设两道护身栏杆或加可靠围护,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6)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

  7)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2、挡土墙、护坡桩、大孔径桩及扩径桩等施工安全防护。

  1)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施工现场应设围档与外界隔离,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3)需要下孔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绳),且保证地面上有监护人。

  4)人员上下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工具上下。

  5)桩孔应备孔盖,深度超过5m时要进行强制通风,完工时应将孔口盖严。

  6)人工提土需用垫板,应宽出孔口没侧不小于1m,板宽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7)挖出的土方应随时运走,暂时不能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1m以外,且高度不得超过1m,孔口边不能堆放任何物料。

  8)装土的设施(容器)不能过满,孔上任何人不准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3、基坑支护

  1)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主要包括:防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2)施工方案的制定必须针对施工工艺结合作业条件,要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坍塌因素和作业人员安全及防止周边建筑、道路等产生不均匀沉降,设计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并在施工中付诸实施。

  3)高层建筑的箱型基础,实际上形成了建筑的地下室,随上层建筑荷载的加大,要求在地面以下设置三层或四层地下室,因而基坑的深度常常超过5~6m,且面积较大,给基础工程的施工带来困难和危险,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由于基坑加深,土侧压力再加上地下水的出现,所以必须做专项支护设计以确保施工安全。

  4)支护设计方案必须合理,方案必须经上级机构审批。有的地方规定基坑开挖深度超过6m时,必须经建委专家组审批。

  (二)结构施工阶段

  1、洞口、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1)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a: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必须设置1.2m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按要求设置固定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或搭设固定的立网防护。

  b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在任何一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

  c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小眼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闭处理。

  d分层施工的楼梯口,竖井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拦。

  2)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a:施工作业面、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为2.5-25cm以上的洞口,必须设坚实盖板并能防止挪动移位。

  b 25×25cm--50×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固定盖板,保持四周搁置均衡,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c 50×50cm--150×150cm的洞口,必须预埋通长钢筋网片,钢筋间距不得大于15cm,或满铺脚手板,脚手板应绑扎固定,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

  d 150×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搭设围护架,并设双道防护栏杆,洞口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网的四周必须牢固,严密。

  e位于车辆行驶道路旁的洞口、深沟、管道、坑、槽等,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的2倍的荷载。

  f电梯井必须设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

  g洞口必须按规定设置照明装置和安全标志。

  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1)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上层四周必须支搭3m宽的水平网,网底距地不小于3m。

  2)建筑物出入口应搭设长3-6m,且宽于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网,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3)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保证人、物的安全。 4)高处作业使用的凳子应牢固,不得摇晃,凳间距离不得大于2m,且凳上脚手板至少铺两块以上,凳上只许一人操作。

  5)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投掷物料。

  (三)起重设备安全防护

  1、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2、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物料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3、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且不得小于30°,吊索与物件梭角之间应加垫块。

  4、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要按临时用电规范执行。

  5、钢丝绳与卷筒应连接牢固,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收放钢丝绳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丝绳。

  6、钢丝绳采用编结固接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应小于300mm,其编结部分应捆扎细钢丝。编结钢丝绳宜用6×37的钢丝绳。

  7、当采用绳卡固接时,与钢丝绳直径匹配的绳卡的规格、数量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与绳直径匹配的绳卡数

  钢丝绳直径(mm) 10以下10~20 21~26 28~36 36~40

  最少绳卡数(个) 3 4 5 6 7

  绳卡间距(mm) 80 140 160 220 240

  8、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绳卡夹板紧固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长绳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短绳一侧),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的高度压扁1/3。

  9、每次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根数达到或超过下表时,要给予报废。

  钢丝绳报废标准(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

  采用的安全系数钢丝绳规格

  6×19+1 6×37+1 6×61+1

  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交互捻同向捻

  6以下12 6 22 11 36 18

  6~7 14 7 26 13 38 19

  7以上16 8 30 15 40 20

  10、吊钩的质量非常重要,其断裂可能导致重大的人身及设备事故。目前,中小起重重量的起重机的吊钩是锻造的,大起重梁起重机的吊钩采用钢板铆合,称为片式吊钩。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必须更换。

  1)表面有裂纹、破口;可用煤油洗净钩体,用20倍的放大镜检查钩体是否有裂纹,特别要检查危险断面和螺纹退刀槽处;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高度10%时;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应报废衬套;

  5)销子(心轴)磨损超过其直径的3%--5%;

  钢丝绳锈蚀或磨损报废标准的折减系数

  钢丝绳表面锈蚀或磨损量

  (%) 10 15 20 25 30~40大于40

  折减系数85 75 70 60 50报废

  (四)部分施工机具安全防护

  1、对焊机

  1)对焊机应安置在室内,要有可靠的接地(接零)。如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的间距不得小于3m,并应分别接在不同的开关箱上,分别有各自的开关及漏电保护;导线截面应不小于下表的要求:

  对焊机导线截面最小面积表

  对焊机的额定功率(kva) 25 50 75 100 150 200 500

  一次电压为220v时的

  导线截面(mm) 10 25 35 45

  一次电压为380v时的

  导线截面(mm) 6 16 25 35 50 70 150

  2)作业前,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要灵活,夹具要牢固,起、液压系统无泄漏,确认可靠后,方可施焊;

  3)焊接前,要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4)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光磨,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应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量根据温度调节;

  5)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

  6)闪光区应设档板。

  2、电焊机:

  重点介绍电焊机二次侧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问题。

  1)电焊机设备的外壳应做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内装设漏电保护器;

  2)关于电焊机二次侧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问题

  a:交流电焊机实际就是一台焊接变压器,由于一次线圈与二次线圈相互绝缘,所以一次侧加装漏电保护器后,并未减轻二次侧的触电危险;

  b:二次侧具有低电压,大电流的特点,以满足焊接工作的需要。二次侧的工作电压只有20多伏,但为了引弧的需要,其空载电压一般为45~80伏(高于安全电压)。

  c:因此强制要求弧焊变压器加装触电装置,因为此种装置能把空载电压降到安全电压以下(一般低于24伏);

  d:空载降压保护装置。当弧焊变压器处于空载状态时,可使其电压降到安全电压值以下,当启动焊接时,焊机空载电压恢复正常。

  e:防触电保护装置。

  将电焊机输入端加装漏电保护器和输出端加装空载降压保护合二为一采用一种保护装置。

  f:电焊机的一次侧与二次侧比较,一次侧电压高,危险性大,如果一次线过长(拖地),容易损坏或机械操作发生危险,所以一次侧线安装的长度以尽量不拖地为准(一般不超过3m),焊机尽量靠近开关箱,一次线最好穿管保护和焊机接线柱连接后,上方应设防护罩防止以外碰触;

  g:焊把线长度一般不超过30m,并不准有接头。接头处往往由于包扎达不到电缆原有的防潮、抗拉、防机械损伤等性能,所以接头处不但有触电的危险,同时由于电流大,接头处过热,接近易燃物容易引起火灾;

  h不得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3、潜水泵。因为要直接放入水中使用,操作时要注意的是:

  1)水泵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接地),开关箱中装设漏电保护器(15ma×0.1s);

  2)水泵应放在坚固的筐内置入水中,水泵应直立放置。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应先切断电源,禁止拉拽电缆;

  3)接通电源应在水外先行运转(试运转时间不超过5min),确认旋转方向正确无泄漏现象;

  4)叶轮中心至水面距离应在0.5~5m之间,水深不得低于0.5m,泵体不得陷入污泥或露出水面。

  (四)钻探施工现场的几个重点安全防护

  1、钻机机场地基的要求

  1)机场地基必须平整,坚固,适用。钻塔底座的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

  地基的面积是根据钻机及其辅助系统及循环系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比如:一般情况下:

  100型钻机地基所占总面积最少是60m,长×宽是10×6m;

  300型钻机地基所占总面积最少是99m,长×宽是11×9m;

  600型和1000型钻机地基所占总面积最少是143m,长×宽是13×11m;

  2)山坡修筑的钻机机场地基,岩石要坚固稳定,坡度一般在60~80°;地层不稳定时,坡度应小于45°;

  2、钻机安装、拆卸、搬迁的几个重点注意防护的问题

  1)安装、拆卸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台板、塔板长、厚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塔上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钻架腿之间应安装斜拉手,应在钻架腿连接处的外部套上钢管结箍加固;(这个问题,我局许多机台都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3)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钻架外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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