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精选33篇)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篇1
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放学后孩子无人看管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教发[20xx]7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给孩子提供多样化的培养方式,拓展学生学习空间,结合我校实际,经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xx]号)系列文件精神,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
二、总体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四、放学后课后服务具体要求
1、服务对象。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安排教师直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比正常放学时间延长2个小时。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活动室、运动场等地。
5、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第一阶段作业辅导,自主学习课程(3:40—4:20)。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2)第二阶段,特色课程(4:20—5:00)。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目前由学校老师根据各自专业及特长,开展了三大类的特色课程,即艺术类:唱歌、舞蹈、绘画、书法、手工制作;语言类:演讲与朗诵;体育类:象棋、足球、乒乓球、篮球。
6、服务流程。调查摸底一一家长申请一一学校审核合理安排教师一一重新组班一一无缝衔接
(1)调査摸底。通过家长会、微信群、问卷调查等渠道向家长宣传上级有关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通知的精神。各班主任对家长下班晩、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学生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的,要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服务申请书》。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认为属实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看护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志愿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设立的放学后课后服务特色课堂,合理安排每日志愿教师的人数以及不同学科的教师,提高放学后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重新组班。将不同班级的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组成规模不超过45人的“临时班”,设立“临时班主任”。放学后;临时班主任”将学生带领到相应场所,进行课后服务。
五、放学后课后服务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党代会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不断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xx〕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9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xx〕11号)相关要求,依据《成都市志愿服务条例》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对全市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升人文、艺术和科学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延伸社区教育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区(市)县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二)自愿参加原则。课后服务工作要惠及每一个有需求的学生家庭,家长自愿选择。
(三)统筹协调原则。各区(市)县应统筹本区域校内外体育、艺术、科技场馆等各类资源;课后服务工作要与学校特色发展相结合,要与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协调引领学校开展活动。
(四)安全第一原则。各区(市)县要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保障责任,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内容
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以课后托管为主,学校内开展的课后服务要与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学生综合实践活动以及“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等有机结合。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创、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儿童少年适宜的影片等,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鼓励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二)服务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
(三)组织方式和人员构成
各区(市)县要支持和指导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鼓励多方参与。可由学校自管自办,具体工作主要由学校承担;可实行自管他办,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具体工作,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可实行社区管理,学校参与等组织模式。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可由学校教职工、志愿者以及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人员构成。
(四)工作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制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依职责负责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业务指导、政策支持和督查考核等,各级文明办、科协、公安、民政、文化、体育、团委、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组织要积极配合,通力合作,协同推进。各区(市)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由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制度,研究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细则,经区(市)县政府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要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内容、组织方式、收费事项等,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应告知学生家长并在学校公示栏和网站上公布。
(二)落实经费保障
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保障课后服务相关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经费,政府承担部分应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各区(市)县在分配公用经费时,要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予以倾斜或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政府投入不足部分可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各地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代收费项目主要用于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相关开支,可由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可用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购买社会服务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劳务补助等。各区(市)县要制定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使用相关经费。
(三)强化队伍建设
各区(市)县和学校要强化队伍建设,倡导奉献精神,鼓励和引导教职工、志愿者、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人员主动参与。承担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可以获取劳务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区(市)县统筹确定。有关部门(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专项核定课后服务教师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绩效工资基数。
(四)严格规范管理
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管理制度,明确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志愿者的聘任程序和法律责任;学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不得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五)确保安全稳定
各区(市)县要积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根据不同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所有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须先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校长是学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参与方。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安全检查,对开展该项工作可能引起的交通安全等问题提前研判,科学疏导,确保学生离校安全。
本意见由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印发起三十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篇3
为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满足学生和家长的课后服务需求,推动课后服务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甘孜州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格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试点的通知》及《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8]号》文件及德格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呈报《关于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授课老师等
二、基本原则
1、属地管理。德格县城关一完小在县教育局领导下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承担“做好课后服务”试点工作主要职责。
2、自愿参加。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与“课后服务”,不搞强制参加或拒绝学生参加。
3、不集体教学。课后服务内容主要安排学生完成作业及答疑解惑,对完成作业及没有作业的学生可安排学生自主阅读,适当开展艺体、科普、观看影片等活动。学校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课后服务内容,任何教师在此时间内不得讲授新课或者变相补课。
4、具体工作。关于课后服务的具体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统一管理,服务内容要求多样化,以满足学生家长课后服务的需要。
5、确保安全。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岗位分工,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课后服务期间内的师生安全。
三、组织实施
1、实施对象。凡是我校1—6年级在校在籍学生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均可由学生家长自愿提出申请。
2、实施程序。一是学校制定并公示和宣传“课后服务”方案,二是家长和学生自愿申请(申请书一式两份),对参与学生人数进行摸底;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班级、学校审核并上报教育局备案。三是指定课后服务计划。做好编班、教师及内容安排。学校教师是提供课后服务的主体,鼓励教师积极承担课后服务工作。鼓励非统考学科任课教师积极主动承担课后服务任务。四是建章立制。带班教师做好日出席签到、周统计、月汇总,并及时上交到教导处存档;建立安保预案;做好学生交接、离校登记工作。五是建档备案。学校建立专项工作档案,课后服务工作全程纪实,特别是申请书、协议书、课后服务计划表、补助资金、月发放明细表、安保预案等重点保存。
3、实施时间。本方案从20xx年3月1日开始执行,实施具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16:35—18:45。
四、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学校实施“课后服务”所需经费由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承担,按照实际参与的'学生人数收取,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水电费、场地使用、各项管理、教师补助等开支。如果某天下午学校开展活动未进行辅导,另找时间辅导学生或退钱给学生家长,不上藏文课的学生可辅导其他科目或退钱给学生家长。
2、收费标准
根据《德格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结合本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人数的实际情况,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每生140元/月,560元/期。
3、结合本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人数的实际情况,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助标准为2.7元/节,但每节课不超过110元补贴,其余资金根据学校牵涉此项工作的人员按课时折算给予补贴,“课后服务”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并实名登记予以发放。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于20xx年春季3月1日启动实施,并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将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情况报送县教育局。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篇4
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效劳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效劳工作的意见》以及日照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效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更好地做好小学生课后效劳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状况,制定“连云港路小学课后效劳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成立课后效劳工作机构
组长:安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代课教师等。
二、课后效劳工作的详细要求
(一)课后效劳对象
课后效劳工作主要针对小学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以及贫困家庭。贫困家庭要由扶贫部门认定。延时效劳工作条件成熟的状况下,将适当扩大课后效劳对象范围。
(二)课后效劳时间
课后效劳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详细时间结合家长需求、学校实际和季节变化讨论确定。
(三)课后效劳内容
因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状况不同,对各年级效劳对象实行混合编班、集中治理的方式。在效劳内容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进展、共性成长的形式敏捷、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自主学习、体育、艺术活动,课外阅读,讨论性学习等学习活动。也可以以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的自主实践活动,以及其它适合学生身心进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四)课后效劳主体
各个班级发动学生家长积极参与托管工作,鼓舞和吸纳有艺术特长的家长、社会人士参加课后效劳工作。学校依据各班状况确定课后效劳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并安排专任教师牵头组织。
(五)课后效劳程序
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效劳方式、效劳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效劳工作看管效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三、课后效劳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效劳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效劳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细心筹划,仔细实施。
(二)健全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效劳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连接制度、学生治理制度、志愿效劳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治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损害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效劳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标准治理
课后效劳工作必需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效劳”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
2.严格标准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效劳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长,不得进展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展有偿效劳。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与延时看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具体记录每天看管状况,消失紧急状况时准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四)课后效劳工作的详细实施
课后效劳工作作为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效劳措施,需要各个部门统筹协作,依据学校领导班子讨论打算,详细分工如下:
1.德育中心:负责做好托管效劳对象(家长、学生等)的审核工作。组织班主任具体填写表格(附表1、附表2),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效劳人员名单,并与开学2日内上交审核结果。
2.教学技术效劳中心:负责教学业务工作。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课后效劳的'内容、方式,安排参与课后效劳工作的人员(人员包括党员、积极分子、青年教师、家长义工、社会志愿者),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
3.学校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推动工作。探究“学校主导、学校与家委会共担责任”的效劳模式,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工作。
4. 党群效劳中心(安全教育办公室):负责对课后效劳工作的安全治理工作。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治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完善安全治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与家长签订《课后效劳工作看管效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切实保障课后效劳学生安全。
5.后勤保障中心:负责托管场所的物质保障工作。
以上五个处室,依据详细状况制定实施方案。
(五)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效劳的治理成效,学校办公室将课后效劳纳入优秀志愿者、优秀义工及教师考评机制中,学期末将对优秀家长志愿者、优秀义工和效劳教师进展表彰,确保效劳质量。详细量化考核有相关部门依据分工完成。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篇5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现就双井小学开展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工作小组。校长任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兴趣小组(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每班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兴趣小组活动开展得富有成效。
四、具体活动安排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组长:李国强组员:全体教师
(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一、二年级安排教师免费看护学生写作业,三至四年级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以班为单位进行活动,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兴趣小组课程设置如下:三六年级:书法、写作、阅读、口语辅导、绘画。
(三)课后服务活动形式课外活动采用班级为单位活动方式。
班级活动:组织活动必须由教师分工负责,学生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不得随意活动,活动内容以班为单位做好计划,由班主任每周填写活动记录,期末上交学校存档,作为学校检查落实情况的依据。
活动时间要求:周一至周五下午第三节课铃响--18:00。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篇6
xx县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接送或照管学生困难,有效破解“下午三点半难题”,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xx市20xx年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5月份,各学校制定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督查落实。6月和10月,分别对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学校认真落实本学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学校形成服务特色。
第三阶段:中期现场会。9月份,召开全县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推进现场会,交流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督促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12月份,做好项目宣传和总结工作,组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服务工作主要内容
(一)服务时间
冬季(每年12月1日至下年度的3月31日)原则上延时至17点,非冬季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原则上延时至18点。
(二)服务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小学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三)申请流程
由学生家长自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课后延时服务活动。
(四)服务人员
以学校党员、教师志愿者为主体,学校党员干部为骨干,同时可充分发挥家长、义工、志愿服务者、各类专业特长人才、社会知名人士的作用,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
(五)服务内容
各校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特点提供各有侧重的课后延时服务。要立足学校办学特色,结合师资与资源条件,努力打造服务品牌,形成有特色的“第二课堂”。
1、看护照管
以学校或年级为单位,对放学后一些不能及时回家的'学生,安排教职工进行集中看护照管。
2、作业辅导
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安排学科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当天家庭作业。严禁将课后延时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延时服务期间上新课。
3、体艺活动
依托学校少年宫、运动场馆,积极开展劳动教育、体育、科技、艺术等活动。通过开展演讲、合唱、乐团训练、体育训练等,建设学校高水平艺术、体育团队,打造特色化的“第二课堂”。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戏曲、民族乐器、中华武术、围棋、象棋、书法、剪纸等中华传统文化启蒙训练。
4、课外阅读
学校要开放阅览室、图书馆、图书角等场馆,开展古诗词吟诵,组织学生开展阅读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培养学生阅读习惯并享受阅读。
(六)服务场所
学校主要利用本校场馆资源,如学校体育馆、运动场、图书馆、阅览室、科技馆、演艺厅等场馆和功能教室,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学校也可与实践基地、社区、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给学生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回应群众关切,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课后延时服务模式,打造课后延时服务品牌。各学校要将制定的课后延时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切实保障安全
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配备数量足够的行政值班人员和负责教师,要落实安全责任,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延时服务期间学生人身安全。
(三)经费保障
县教育局将安排专项经费,根据各校工作开展情况给予每所学校工作经费奖补,用于弥补课后延时服务产生的额外人员、器材、场地使用、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等经费支出。各学校要探索建立课后延时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完善课后延时服务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参与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教师绩效计算办法,保障参与课后延时服务人员合理取酬。
(四)加强督查
县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其纳入中小学校年度目标考评体系。学校校长是课后延时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承担课后延时服务组织和管理职责。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篇7
课后服务工作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送孩子以及家庭作业难以完成的难题,办好这项民生、民心工程,我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进一步提升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有温度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切实减轻家长负担和学生学业负担,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
三、服务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报名当天学校首先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学生家长在《告家长书》自愿参加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保存入档。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课后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坚持服务群众为宗旨,根据上级部门核定标准适当收取费用。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共同承担责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课后服务对象、
时间安排及收费
1、服务对象:xx中学全体在校学生
2、服务时间:第二周(xx月xx日)至学期结束
初一、初二课后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四18:00—20:30
初三课后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四18:00—20:30、周六7:30—16:10
3、收费标准:300元/学期
初一初二不参加晚自习不收费
初三晚自习、周六只要参加一项服务就是收费300元。
五、课后服务
课程安排
学科拓展类课程:
晚自习课后服务:自主作业、提优、补差
初三周六托管:周周清、限时训练、阅读
社团课程:(舞蹈、泥塑、书法、绘画、劳技制作、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径、名片欣赏)周五16:00—17:00
六、课后服务
实施程序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全体行政
成员:全体教师
(二)职责与分工
学生管理:课后服务教师
教学管理:值班行政
后勤保障:等
(三)工作准备
1、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相关会议,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
2、组织自愿报名。坚持学生自愿、家长书面申请自愿报名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3、成立年级服务教师团队。安排校内教师轮流值班参与学生课后服务。
七、课后服务
工作要求
1、周五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团活动。
2、下午放学后,班主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参加晚自习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晚自习服务教师。(如有请假者,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到晚自习服务教师。)
3、晚自习服务教师每天要做好各班需要看护学生的签到、就餐工作,和班主任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
4、晚自习期间,为不同需求的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咨询,包括答疑、拓展、指导等,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不同需求;对部分学有困难的学生,“点对点”提供辅导;班级作业要求全批全改,面批率不低于20%。
5、晚自习结束后,各班晚自习服务教师负责组织各班学生安全离校,并教育好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6、值班行政每天要做好各班晚自习时间的巡视工作,晚自习结束后值班行政配合晚自习教师做好各班学生集体放学,负责清校。
7、周六由第一节课老师负责学生的签到,如有学生迟到,与班主任和家长及时联系。第四节课老师负责学生用餐,下午第一节课老师负责午休,最后一节课老师负责组织学生安全离校,坚持“不讲授新课、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原则,针对学生的高频错题,做好周周清,消除问题。
8、周六值班行政做好周六的巡视工作,了解各班学生的到校情况和教师的到岗情况,维持好中午用餐秩序以及放学秩序。
八、课后服务
安全防护
1、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晚自习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作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服务教师都要对学生进行认真考勤,发现无故脱管的学生要严格执行报告及跟踪制度。学生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和晚自习教师、周六上午第四节课和下午第一节课教师要做好交接工作,帮助接下来负责课后服务的教师尽快了解每位学生的具体情况,以便使接下来的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结束后集体放学。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课后服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如:发生踩踏、暴力入侵、碰伤、疫情、自然灾害等),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课后服务期间师生的安全。
7、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每位服务人员都要明确安全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工作的落实力度。对由于工作失职、渎职、不作为,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安全责任。
九、课后服务
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课后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课后服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本方案未涉及的课后服务事项以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篇8
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放学后接送孩子的难题,缓解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根据《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语数老师
二、服务对象
小学有接送困难、有需求的在校学生。 三、基本原则
小学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将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四、服务时间及课程安排
1.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学习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
2. 课程安排
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多样化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对全校一至六年级有需求且自愿参加的学生开展托管服务,组织学生参加完成作业、自主阅读、文体活动等服务。课后延时服务要切实做到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主要内容有:
①作业辅导服务
以班级为单位,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在本班教室集中完成作业,针对个别学生的个别问题进行个别答疑和帮助。
②开展“书香校园海量阅读”等综合素养提升活动孩子们选择感兴趣且有益的健康书籍阅读,老师适时地进行相应指导。在阅读的同时,孩子们可写写批注,写写读后感,在有效阅读的基础上,使书写及表达得到提升。
③学校少年宫、社团活动
立足学校特色课程建设,开设丰富多彩少年宫活动,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为学生提供服务。
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及课程安排表
课后服务时间分为“中午延时服务”(上午放学至下午上学前)、下午延时服务,五至九月份实行夏令时,十月开始实行冬令时。未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按原放学时间放学。
五、师资配备
1.带班辅导人员:以本校在职教职员工为主要师资力量,聘请部分具有艺术、体育专长的、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人员参与。
2.巡视管理人员:每日安排学校行政人员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进行巡视,协调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六、服务场所
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的主要场所为本班教室、学校操场、阅览室以及其它功能教室。
七、收费标准
学生课后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行为,不属于免费义务教育范畴。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费用,按照“成本核算,家长为主,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上述部门将于近期公布收费标准)。
八、工作程序
1.服务公示。学校向家长公示提供课后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方式等情况。
2.自愿报名。有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签订《协议书》,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参加。
3.组织实施。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以原班班级为单位,每个班级配备1名教师;整个学校配备1名管理人员,负责协调管理、卫生、安全等保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九、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课后延时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
2. 加强督导宣传。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通过微信平台发家长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权利、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
3. 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学生安全管理能力。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延时服务。
4. 学校将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所有器材、设施设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对损坏及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及时更换,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本方案自 20xx年秋季第一周开始实施。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篇9
为高质量推进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根据XX市教育局、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X教发(20xx)X号)和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发改发(20xx)X号)精神,按照《XX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安全原则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措施,根据家长学生自愿需求(优先保障留守学生、家庭困难学生自愿需求)落实服务教师,规范作息时间,加强组织纪律管理,确保参加课后服务的每一名师生在校期间安全。
2.规范原则
杜绝集体教学、补课行为,坚持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的工作原则,学校加强监管检查力度,建立监管工作台账。
3.自愿原则。学校开设的课后服务,完全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由学校调研、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以学期为周期统一组织实施,杜绝一切强制行为。
二、工作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2.对每位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阳光自信、健康成长。
3.让师生有标有表。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工作流程、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服务对象
有课后延时服务意愿、需求的本校学生。
服务时间:课后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每天2课时,一课时40分钟,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15。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服务内容
坚持科学性和安全性相统一,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合理确定服务内容。我校结合师资及场地条件,确定“1+X”的课后服务模式。
(一)答疑解惑,学校安排学生在教室、功能室等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书面作业、实践作业,帮助学生解答疑难困惑。
(1)安排学生自主阅读,利用学校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走进图书馆或集体借阅图书的形式组织学生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增强学生读书的兴趣和热情,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
(2)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把学校现有的活动教室当做课外服务工作的阵地,加强学生艺体及科技教育,通过形式多样的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促进学生素质综合发展。
(3)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利用学校多媒体设备向孩子播放爱国主义题材、历史题材的纪录片,适合学生性格特点的、健康的影视作品,通过影视作品来塑造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
(4)利用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老师的专业,开展相应的社团活动或是兴趣小组,培养学生的人文艺术素养及增强学生的身心素质。
(5)创新形式开展服务。我校着眼学生成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探索,创新形式,采用与校外活动场所、村委会、周边农场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研学旅行的形式,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五、收费标准
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3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4.6元/天·生。
课后服务一校一案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和工程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合理安排有需求的学生放学课后活动,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有序,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基本服务。
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工作,通过动态监测、监督监管等措施确保全省应开展课后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100%提供课后服务。
(二)加强规范管理。
按照《教育厅发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强化安全管理。
(三)支持开展多样化服务。
支持鼓励各地各校在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供托管性课后服务的基础上,“一校一案”多样化提供拓展服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项目的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引导学校和家庭更加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遴选发布典型案例。
指导各地总结课后服务典型经验及创新举措,遴选课后服务典型案例,面向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家长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精华] 篇1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社会和家长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xx〕28号),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x教发〔20xx〕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把做好课后服务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要求、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自愿选择。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方便学生家长选择。严禁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二)全面育人。坚持“五育并举”,统筹“五项管理”,落实“双减”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地制宜、创新举措,提高课后服务的服务功能和育人实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三)规范服务。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四)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公益普惠,根据服务供给合理确定运行成本,建立科学的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以财政投入为主,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校内课后服务需求比较强烈的县市区,采用财政补贴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
(五)主动公开。各地各校要结合当地和学校实际,制定课后服务“菜单”,提供“菜单式”服务,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官网官微、家校平台等途径主动公开学校课后服务时段、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措施等事项,让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中小学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在校学生。要优先保障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校内课后服务学生群体。
(二)服务时间。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作息时间放学后,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和农村地区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课时/天,寄宿制学校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4课时/天。各地各校要根据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本地实际、家长和学生需求,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根据季节变化在每学年初实行弹性调整。对有特殊需求的学生,学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高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初中年级自习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高中年级自习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2:00。普通高中学校可在周末安排不超过1天的时间开展课后服务,周末安排课后服务时间不超过11课时/天;自习班和周末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三)服务内容。中小学校要结合自身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生需求,拓展和丰富课后服务项目,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课后服务内容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特长、强健体质、增强实践,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行“2+N”模式,“2”主要是指: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和开设“五育”课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N”指: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和实际,组织开展艺术、阅读、科普、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光影育人”系列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多种形式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不得组织存在安全风险的活动。
(四)服务方式。一般分三种情形:1。以学校为主: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以学校为主,各中小学校应结合本校实际,突出学校主阵地作用,因地制宜,充分整合校内资源,制定“一校一案”或以中心校为单位制定“多校一案”。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学校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学校可统筹安排实行“弹性上下班制”。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学校要积极拓展课后服务供给渠道,协调社区、图书馆、美术馆、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资源,为做好课后服务提供支持。2。区域内调剂互补: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与其他学校合作,在一定区域内邀请同类学校优秀教师、专业教师、骨干教师等通过“走教”的方式补充学校师资力量,或由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师资均衡配比的原则,组织区域内教师提供走教服务;也可以经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后,由学校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3。适当引进校外机构:如课后服务仍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市、县市区教育局建立中小学课后服务非学科类校外机构评估、准入和退出制度,组织遴选,建立“白名单”,各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在“白名单”中选择相应机构和课程。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责令退出课后服务,情节严重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和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实施程序。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严格按照规定,遵循“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制定学校课后服务及收费方案→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向家长和社会公示→与家长签订书面课后服务协议”流程,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乡镇农村地区学校原则上须事先由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超过三分之二的家长签字向学校提出申请,方可按照前述程序组织实施。学校要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合理分组编班,建立工作台账,对每一种课后服务的计划、时间、人数、内容、形式等实行记录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
(六)审批要求。学校拟开展课后服务的,按照“实施程序”要求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之后,由学校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报批。1。学校自主组织实施的,报批材料包括: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说明、服务实施及收费方案(一校一案)、应急预案等;2。区域内调剂互补的,报批材料包括: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说明、服务实施及收费方案(一校一案)、组织学校与其他学校签订的协议、与聘请的退休教师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签订的协议、社会专业人员的有关资质、应急预案等;3。学校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报批材料包括:征求家长意见的情况说明、服务实施及收费方案(一校一案)、学校与引入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应急预案等。全市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系统平台统一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合力,各县市区可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现有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地发改、人社、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完善收费政策、落实课后服务经费来源、核定绩效工资水平等方面强化支持、提供保障,共同推进课后服务工作落细落实。学校要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定并统一实施的工作制度,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要有针对性的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培训,努力提升参与教师的艺术特长等综合素养和能力,达到“一师一课堂、一生一特长”的服务效果,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地可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费、社会资助等方式筹措课后服务工作经费。各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充分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按要求做好教师绩效工资核定有关工作。各地财政、教育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财力,加大对乡镇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力度,尤其对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或者学校收取的课后服务费无法保证教师正常课时费用的,要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保证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基本课时费用。要着力减轻农村地区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减免政策,减免费用由属地财政适当补贴。
(三)严格经费管理。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定4元/课时,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800元;普通高中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暂定5元/课时,每学期课后服务收费总额不得超过1200元,并将根据成本核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一般以一学年为固定期,所收取费用应上缴非税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代收,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将寄宿管理等学校常规管理服务纳入课后服务收费内容,对于未参加课后服务的寄宿学生,学校应妥善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收费或捆绑收费。课后服务因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需提供有关课程资源包的,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由家长和学生自愿向有资质的国有发行主渠道订购。
课后服务经费应以学校为单位,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保障课后服务正常运转等专项开支,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须使用国家正规的票据。课后服务收费开支,以不低于80%部分用于发放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不高于20%部分用于行政管理人员适当补贴及其他开支。参与“常规托管型”(对学生进行常规看护、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以及观看儿童适宜影片等)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00元,参与“五育课程”和“兴趣培养型”课后服务人员的报酬每课时不得超过150元,参与课后服务的行政管理人员的补贴必须按实际出勤或实际课时核算,每月补贴总额不得超过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的平均额。行政管理人员直接参与课后服务的`,不得重复发放补贴,只能按直接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补贴或行政管理人员补贴发放。每学期末学校须向家长公示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并抄报当地教育、发改部门。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经费预算财务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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