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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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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DNA)(精选31篇)

保密协议(DNA)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共同遵守保密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保密信息的定义

  1.1 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规章制度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各项文件。

  1.2 技术信息指甲方拥有或获得的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技术数据、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说明书、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一切有关的信息,以及有关生产和产品销售的技术知识、信息、技术资料、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经验、方法或其组合,并且未在任何地方公开过其完整形式的、未作为工业产权来保护的其他技术。

  1.3 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经营信息。

  1.4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应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

  1.5 乙方对上述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其商业秘密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 保密义务

  2.1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中关于保密的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和使用商业秘密。

  2.2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_______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1) 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2)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3 乙方因承担保密义务,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____种:

  (一)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二) 双方约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已经包含保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甲方不另行支付保密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扣除后仍然不足的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工作任务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如果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

  3.3 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3.4 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上述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第四条 争议处理及其他

  4.1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DNA)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规范公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我公司员工手册等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在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协议中所涉指的需要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所有非公开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发的文件;

  (2)甲方签订的所有非公开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开的数据和内容;

  (3)甲方的重要报告、重要外部来函、各类会议纪要以及其他存档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资料、客户统计台帐等客户资料和信息;

  (5)甲方各类统计数据和报表;

  (6)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及现有科研成果、技术秘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8)乙方任职期间从甲方获得的工资数额及工作期间依职权得知他人工资数额。

  2、保密信息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视频、音频、计算机软件以及记录甲方秘密的任何载体等。

  二、保密责任

  1、乙方必须对所有来自甲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包括执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2、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业使用权、专利权、复制权、商标、技术机密、商业机密或其他归甲方专有的权利给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三年内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四、违约责任

  1、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或法律强制性规定,甲方按照乙方自动离职处理,或者视情况给予扣除绩效、降薪、降职直至开除等处分决定。并且甲方对乙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因追究违约责任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等;根据泄密造成的损失的大小,严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特别约定

  1、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2、双方同意,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独立有效至保密期满。

  3、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签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协议(DNA) 篇3

  保密协议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其在工作过程中可能知悉或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当事人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下列具体条款: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是指                    。

  第二条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义务

  第三条 乙方应履行下列保密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密期限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到商业秘密脱密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四、法律责任

  第五条 乙方必须保守甲方保密信息,在职期间,故意或过失导致甲方保密信息泄露的,甲方可根据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将乙方移送司法行政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应当支付甲方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五、争议解决

  第七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公安、工商、知识产权等政府管理部门对乙方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权利。

  六、其他约定

  第九条 本协议若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协议有冲突,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条 本协议的补充和修改必须用书面达成且经双方签署后才能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协议(DNA) 篇4

  本协议于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双方签订: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 __________项目洽谈及开展合作过程中,会相互披露若干专有、秘密或保密的信息,现经双方平等协商,就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

  1、定义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及披露方XX公司的(1)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所有协议、往来传真或邮件;(2)著作权作品登记申请资料和文件、客户资料、产品、商业计划、行销信息、投资信息、财务状况、图纸、技术决窍、计算机程序、研究及其他资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据该等信息编制的或其所编制的与该等信息有关的资料、任何包括该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据该等信息而形成的资料;(3)属于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4)其他尽到审慎义务的人判断应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于本协议,甲乙双方都有可能成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仅限于(1)披露方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从披露方处获取,而不论是否基于项目合作目的。

  1.4"XX公司",指通过一个或者多个中介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该特定主体、或者被该特定主体控制、或者与该特定主体共同处于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体。对某一主体的"控制"意指依据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过拥有附带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决权的所有者权益而取得或者指挥该主体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权力,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且不限于前句中的规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顾问、律师、事务律师、会计师、咨询人、合作单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义务

  2.1接收方确认保密信息乃属于披露方的有价值的、专门的和特殊的资产。

  接收方承诺须采取不低于保护其本身的专有、秘密或保密信息的谨慎标准保护和维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别是,接收方同意在未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除本项目专业服务所要求外概不会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纵有上述规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该等信息的情况下以及为了实施、评估、磋商或咨询项目,接收方可将保密信息披露给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须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协议的规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获得披露方明确的事先书面同意前,概不会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间接地运用、采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双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双方应在不损害其各自权利和义务的情况下尽快商讨处理该等情况的方式。

  3、保密义务豁免

  3.1根据本协议须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_______________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经合法拥有的信息;

  3.12并非由于本协议项下未获授权的披露行为或本协议的违反而属于或成为公众可获得的信息;

  3.13接收方独立开发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为基础者除外);

  3.14对披露方没有保密义务的第三人披露或传达给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该等第三人处获得的信息。

  3.2接收方为履行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政府或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各自称为"政府机构")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况下,接收方于做出该等披露前,应当:_______________(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种要求或命令,以及有关该要求或命令的条件和具体情况;(2)就可以采取的拒绝该要求/命令或者缩小该命令/要求披露范围的合理措施,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协助披露方采取上述合理措施;(3)与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证,以确保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处于保密状态,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须遵守本协议之保密约定。

  3.3为办理著作权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请资料和文件,无论是否向国家版权局提交,也无论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权登记证书,均不影响申请资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应予以保密。

  4、所有权

  接收方确认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为披露方所有的财产;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视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关保密信息的权利。接收方应尽合理努力保证接收方及其代表不会对于有关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请专利权或注册商标、著作权登记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

  5、披露方不对任何保密信息之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担保。

  6、保密信息的交还

  披露方可于任何时间要求接收方将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还或销毁,并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表示在作出交还及销毁后,未故意直接或间接将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占有或控制范围内。接收方须于接获上述要求后7日内履行任何该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于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将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该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止。

  9、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

  接收方同意,违反本协议条款的约定,将选择下述 1 款约定承担责任:_______________

  (1)赔偿披露方的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披露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利益、名誉损失、律师费、法律顾问咨询费及诉讼费。

  (2)向披露方支付 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金。

  10、可分割性

  倘本协议有任何一个条款或多个条款规定由于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辖权的法院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概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本协议其余的条款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依然完全有效并可被执行而且须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按照其原来的条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1、其他规定

  11.1除非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否则任何对本协议任何规定的修订、解释或豁免概属无效。

  11.2任何一方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构成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任何一方对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或单独或部分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概不排除该方可进一步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或行使任何其他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

  11.3各段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添加,概不影响本协议内容的意义或解释。

  11.4本协议所载为双方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而订立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做出的一切书面或口头协议。

  11.5本协议及双方在本协议下的行为须受中国法律约束并按照中国法律解释。双方在此承认中国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辖权。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11.5本协议规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须以书面做出或发出,并须以专人送递,或以保证邮件或挂号邮件方式寄发或以传真(均要求回执)方式发出,寄往本协议页首所列的双方的地址或有关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即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

保密协议(DNA) 篇5

  【合同编号: 】

  甲方(企业):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由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协商的原则,自愿签订如下保密协议: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内容,并已理解协议各条款的含义。

  第一条商业秘密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双方约定或者甲方内部规定保密的信息。本协议所称甲方的商业秘密不限于甲方企业本身的商业秘密,还包括因业务往来所知悉的甲方所属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合作协议等)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销售秘密:客户方案、销售进度、图纸、样品、相关的函电等;

  2、经营秘密: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人力资源信息等;

  3、特别指出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4、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5、乙方不得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从事有损甲方或者甲方关联企业利益的经营、交易等行为。

  6、如果乙方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相关部门报告。

  7、其他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载体返还

  乙方离职时,或者任何时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载体,包括但不限于该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该载体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转录到其他载体中的,则应立即销毁或删除。

  第四条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降薪或辞退等处罚。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a)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及可举证之期待利益损失;

  b)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本条a)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不低于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的合理数额,或者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

  c)甲方因调查和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而给甲方造成的人员录用费、培训费等损失也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第六条无竞业

  乙方承诺:到甲方工作,并不违反其与原单位签订的保密或者竞业限制协议,对原单位亦不负担保密或者竞业限制义务,不会因此受到原单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诺不实而造成有关单位追究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乙方须对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 提起仲裁(此处可改为指定法院起诉亦可,看双方约定)。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八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时间:

保密协议(DNA) 篇6

  保 密 协 议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所在部门:              职务: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手机):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鉴于协议双方承认有必要保护不时由甲方指明所有保密信息,系指乙方在受雇期间及离职之后有保护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以下统指知识产权)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尤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特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申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乙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甲方不得限制乙方从甲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协议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如甲方的任何员工发现乙方在非工作场合包含但不限于咖啡馆、茶室、酒店等场所和甲方的同行或竞争对手进行交谈则视为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单方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以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乙方离职时应对所使用的电脑信息进行交接手续,如发现电脑内没有任何公司资料和经甲方电脑技术人员对其电脑进行痕迹核查发现有拷贝的痕迹视为乙方泄密,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解除合同证明并不予进行工资结算。

  第十三条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个月工资;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用人单位)盖章:                    乙 方(遵守保密协议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协议(DNA)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商业秘密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____________-(如: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进货渠道、客户资料、产品定价及报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产品生产技术和工艺规范等)、甲方确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接触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露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的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原门诊(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范围内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

  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员工、代理人、顾问等;乙方在离职之前或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甲方客户,或引诱甲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

  六、甲方为培训乙方所花费的培训费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应向甲方赔偿上述培训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评算)。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期工资总额的30%。

  八、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保密协议(DNA)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公司商业秘密范围

  1、甲方经营信息:包括甲方经营方针决策、投资决策意向、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方案、经营状况和实际实力、认证模式和服务定价、市场分析、营销策略等;

  2、甲方交易信息:包括与有合作关系企业和客户名单、客户资料、合作意向、投资合同条款、营销网络和渠道、客户抵押物信息、成本价格、拍卖标的底价、收费标准、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资料、成交或商谈的价格等;

  3、甲方管理信息:包括财务预算、财务报表、统计资料、财务分析报告、资产状况、工资薪酬资料、人事资料、理财投资客户材料、业务投资资料(客户调查审查报告、会谈记录、公证书、合同、表格等)、业务标准规范和流程、业务培训资料等。

  4、甲方其他信息:乙方在甲方从业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的所有其它应当保密的信息。

  第二条 保密期限

  1、双方签署同意的劳动合同期内。

  2、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两年内,乙方依然应当坚守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保守对甲方的保密承诺。

  第三条 保密费用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含有保密费,其奖金和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及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双方约定的保密条款。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无论在正常或非正常的情况下,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均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单位内部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外部的)人员泄露自己知悉或持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不属于甲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机密信息。

  2、乙方承诺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参与组织、策划或者参加任何与甲方相竞争的项目和活动,不在与甲方经营项目类似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为其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接受处罚或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经营活动带来不良影响的,将酌情予以乙方警告、扣除当月绩效处罚;

  2、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两年内,如乙方未履行对甲方的保密承诺,并对甲方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选择司法诉讼等办法,依法处理。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DNA) 篇9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乙方因参与甲方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订立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

  1、技术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以及有关沟通的数据记录,元件的照片相片等等。

  2、经营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标投中的标底及表率内容、数据等;

  3、甲方的交易秘密:___________

  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面谈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4、甲方的管理秘密

  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等。

  5、 其他

  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相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或者乙方在职期间因工作关系而获得、交换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保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该公司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___________

  1、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上述所列及之商业秘密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乙方不得未经甲方授权或者许可,以检索、浏览、摘抄、复制、传真、拍照、电子邮件等方式占有、传播、出售、使用或允许他人(包括不该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向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

  4、不论因何种原因终止参与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工作后,都不得在该公司之商业秘密公开之前向任何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自办企业)。

  5、该公司的商业秘密所有权始终全部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对公司不同程度的了解申请对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所有权。

  6、如发现甲方关于该公司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书面报告。

  7、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关系终止(包括解除)的,应当办理商业秘密的交接手续,销毁或者交还从甲方及甲方公司获得的一切资料及其复制件,未办理或者未办理完全商业秘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

  第三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直至乙方从本公司离职两年为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违反此协议任何条款,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其他因其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得到的收益。如乙方因违约而受有利益,还应将所得利益支付给甲方。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了其他第三方财产或名誉损失,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须向第三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以上所称的损失赔偿费用还应包括调查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6、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此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保密协议(DNA) 篇10

  甲方: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临时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号。

  鉴于甲方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乙方在甲方和或甲方关联公司任职,并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秘密信息及知识产权

  1.1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专利、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管理诀窍、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网络、采购情况、销售渠道、销售状况、定价政策、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或通过观察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秘密信息。

  1.2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息。

  1.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职务工作过程中创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具模型、专有技术、专有设计、专利、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或报酬。双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属 “秘密信息”范畴。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2.1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秘密信息。

  2.2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秘密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3.1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并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授权,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第四条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4.1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个人、公司、商社、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4.2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后,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按甲方要求将从甲方及甲方项目获得的一切资料文件及其复制件归还甲方或双方销毁,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乙方承诺在劳动关系解除前向甲方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终身保守本协议所称秘密不被非本协议以外的第三人知悉。

  第五条保密期限

  5.1双方同意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双方签署书面解密协议之日止。

  5.2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5.3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而无论乙方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5.4本协议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书面提出辞职或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书面解聘或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六条 竞业限制

  6.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自己或他人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商务活动,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在与甲方所处行业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兼职,乙方从事与其在甲方岗位、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等。

  6.2乙方离职之后仍应遵循竞业限制的约定,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乙方竞业禁止期间暂按月支付乙方补偿金,标准为乙方任职期间工资报酬的20%,期限为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2年。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相当于乙方任职期间取得的劳动报酬总额的25%。如果甲方的损失超过前述约定违约金数额,以甲方的实际损失额为准进行赔偿。

  7.2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费、律师费、诉讼费用。并且乙方还应采取各种合理方法挽回泄密造成的影响,尽可能使秘密信息继续处于保密状态;同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7.3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无论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乙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8.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

  8.2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第九条其他

  9.1通知,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通知须用中文书写,并应由专人交付或邮递、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地址以本协议为准。如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变更方应于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本协议地址视为有效地址。

  9.2效力,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署后生效。若本协议中某条款与现有或将来相关法律有抵触而导致某条款无效,各方保证此条款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履行,本协议其它条款对各方仍旧具有约束力。本协议的所有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所称立即,如无其他特殊约定,应理解为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内。

  9.4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9.5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或私自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9.6本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有条款是双方在充分协商、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合意,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均不得理解为单方提供的格式协议,甲乙双方对此无异议。

  9.7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书面进行,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协议附件系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协议本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协议(DNA) 篇11

  保密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各方于【时间】在【地点】签署:

  甲方:

  乙方:【专业机构】

  甲方因收购【目标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聘请乙方提供专业服务。为保证收购事项的顺利进展,甲方要求包括乙方在内的所有专业机构对于执业过程中所获知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乙方亦同意按照执业准则对该等信息予以保密。为此,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保密信息的范围

  为本协议之目的,以下信息属于保密信息:

  甲方关于收购目标公司的计划、进展情况;

  收购的商业条件;

  收购完成后关于目标公司的重整计划、治理结构的调整方案;

  参与收购的中介机构及工作人员;

  关于目标公司的所有非公开披露信息;

  收购法律文件;

  其他任何在依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章予以公开披露前,乙方获知的与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

  下列信息不在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信息之列:

  已公开的信息;

  并非直接或间接地从与甲方或目标公司获得,亦非来源于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而是乙方通过自行收集、研究而获得的信息;

  义务与责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者提供获得保密信息的途径。乙方之雇员、附属机构、分支机构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行为。

  保密信息将由乙方以机密的方式持有并对待,并将不会被乙方用于除协助甲方完成上述收购外的其他方面,不过,基于以下两种情形可以披露:

  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给受聘于乙方并由于工作需要而知道这些信息的乙方的雇员和代理人,所有这些人都将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机密性质并将在乙方的指导下以机密的方式对待此等信息;

  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属法律要求、主管部门要求或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同意乙方为介绍本身的业绩,在任何场合提及参与本次收购,但乙方不得介绍任何未经公开的信息。

  争议解决

  任何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未能达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应主动履行。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司】(盖章)

  代表: (签字)

  日期:乙方:(盖章)

  代表: (签字)

  日期:

保密协议(DNA) 篇12

  保密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愿意就【             】进行合作,鉴于双方在本项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资料,为了促进协议双方的洽谈、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明确协议双方的保密责任,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1条 定义

  1.1 信息的公开所谓“公开”,只要该信息已经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事项,即意味该信息已经被公开。

  1.2 披露方所谓“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谓“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关联方所谓“关联方”是指控制该方的、被该方控制的或处于包括该方在内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营实体。就该方而言,“控制”一词是指对该方的绝大部分资产或享有表决权的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所有权。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协议项下所谓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涉及到的范围是: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电子记忆媒体、电子数据、实验数据、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单、货源情报、合同、价格、成本、产销策略等协议双方在洽谈、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相互披露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内容信息。

  1.5.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还需具备以下条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时标明有“内部数据”、“严格保密”、“专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标志。(2)如果“保密信息”以书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于该等信息被披露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等信息列为“保密信息”的声明提交到“接受方”处签字确认。

  1.5.3 本协议所规定之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1)披露时已公开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过错,而为第三人知悉且该第三人不负保密义务之信息。(3)披露时为秘密信息,但披露后非因“接受方”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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