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通用30篇)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
变配电设备缺陷处理管理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配电设备发现设备缺陷后的处理规定,适用于强电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设备的良好状态,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尽快解决,使设备达到稳定运行。
2值班人员在日常值班中要定时定期对变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缺陷隐患,立即做好分析判断并记录《设备缺陷登记表》。
3运行中的变配电设备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为设备缺陷,可分为三类: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发现设备缺陷后在未解决前要做好防止事故措施。
4危急缺陷:缺陷的严重程度已使设备不能继续安全运行,随时可能导致发生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必须尽快消除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临时处理,修复时必须两人操作。
5严重缺陷:对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事故者。安排计划检修处理。
6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运行者。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7有关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由值班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8领班负责对设备缺陷进行组织、计划、解决。
9主管应定期检查设备缺陷消除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处理。
10值班员要清楚掌握所管配电室的所有设备缺陷情况,并熟知针对缺陷的安全措施及应急方案。
11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将整改情况记入《设备缺陷登记表》。设备缺陷记录上写明消除日期、消除人姓名、消除情况等,未能一次消除的`缺陷应重新填入设备缺陷记录。值班人员对已解决的缺陷隐患,做好相关记录,加强巡视。
记录
《设备缺陷登记表》
《值班交接班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2
学院处理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报废、积压仪器设备的管理在,最大限度的提高报废和积压仪器设备的再利用价值,根据《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要规定适用范围只限于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
第三条资产管理处负责学院报废与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工作。
第二章报废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四条仪器设备的报废,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经鉴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视为报废仪器设备。
1、费用接近或达到同类新产品价格的设备。
2、无修复价值的或已无法修复的设备。
3、陈旧过时,精度或技术指标都无法恢复的设备。
4、粗制滥造,技术质量不过关的试制或自制的产品。
5、因产品更新换代或耗能大、效率低,属国家统一公布淘汰的产品。
第五条凡确定为报废的仪器设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应到学院资产管理处领填《报废单》,将技术鉴定结果详细填写在报废单上,经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最后报资产处审批。
第六条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报废,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应补充该设备从购置到报废全部过程的使用效益报告(包括机时数、培训人员总数、科研项目总数、获奖情况等)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资产管理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报废。
第七条报废仪器设备处理的时间,一般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在5月份左右,下半年在十月份左右,特殊情况做临时处理。
第八条报废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议价小组对废品进行统一作价处理。
第九条废旧仪器设备残值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
第十条凡可重新利用的仪器设备,都要逐级建账。所有领用、建账手续,由领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到资产管理处办理。
第三章积压仪器设备的处理
第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作积压仪器设备。
1、因学院教学、科研、开发等任务发生变化或者专业方向的转变,以后不再使用的。
2、使用年代久性能下降不能满足科研开发要求的。
3、重复购置多余的
第十二条经各部门确认的积压仪器设备,在上交时,可先将积压清单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大型仪器设备就地封存,等候处理。
第十三条资产管理处将各部门上报的积压仪器设备信息在校园网公布,对积压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拍卖。
第十四条如果有校内部门需求积压仪器设备,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办理校内转移调拨手续。
第十五条如果积压仪器设备的需求方属校外单位,由资产管理处办理对外销售手续。
第十六条处理积压设备所得收入,一律上交学院财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校发此类文件自行废止。本规定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施工生产中遵守机械使用的安全技术规定,机械事故的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和所属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理的管理。
2管理职能
公司动力设备科、质量安全科负责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基础培训、业务考核。一般机械事故由分公司自行处理,报公司备案。大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处理。由公司动力设备科会同安全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处理,各基层单位无权自行处理。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安全生产
3.1.1各种机械设备生产应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定》。企业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因素。
3.1.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操作技术考核和理论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指导下才能操作,非机械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3.1.3认真执行定期、定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加强责任心教育,要求操作人员不仅要保证本机安全,而且要保证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3.1.4结合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对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指示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保护、指示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可越级上报主管领导。
3.2机械事故和处理
3.2.1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的非正常性损坏者属机械事故。
3.2.2机械设备事故按其性质分“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人为原因造成的属责任事故,自然灾害或意外灾祸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3.2.3凡属人为原因造成的机械设备主要部件、总成、附属装置的损坏,造成停机、停产损失后果为机械设备责任事故。
3.2.4机械设备事故根据损坏程度和损失价值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3.2.4.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含5000元)者。
3.2.4.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含20000元)者。
3.2.4.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以上者。
3.2.5凡发生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并于24小时内以电话、电报报告公司动力科,重大事故由公司上报主管部门。
3.2.6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开好分析会,吸取教训,经上级批复后尽快抢修,恢复生产。
3.2.7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处理。
3.2.8机械使用单位要按月填报《机械设备事故月报》机械管理部门建立机械事故台帐,记载事故的各种资料,定期分析,掌握事故规律,提出改正措施,降低事故频率。
3.2.9由于机械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者,除按本规定办理外,并应按照质量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由公司动力科负责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
4.2本标准通过动力科个人标准一并考核。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4
1.《设备电气管理制度》是在企业设备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电气工作的特点,做为设备管理工作在电气方面的专业补充。适用于各水厂设备电气管理工作。在从事设备电气管理工作中,同时要遵循企业设备管理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2.人员管理
2.1.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
(2) 持有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上岗证》、《入网证》;
(3) 学会触电急救方法。
2.2 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学习和熟悉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 电厂和变电所电气、电力线路、热力和机械三个部分)的有关内容,并经考试合格。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2.3 参加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后,方能参加工作。
2.4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干部、临时工等),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2.5对外单位派来支持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2.6 连续生产的班次中,至少应有一名具备2..1条所规定条件的人员从事值班或操作。
3.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倒闸操作。(紧急情况下,经工厂领导批准,在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可由富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操作,事后立即书报公司。)
4.设备电气台账管理
4.1在总设备台账基础上建立《设备电气台账》。以主机为单位,记载设备主机的主参数、抄录电器设备的铭牌、注明整定值。
4.2电力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直流系统、监控系统以及主线路开关等,分别单设台账,逐一抄录设备铭牌,注明电气参数的整定值。
4.3设备的电气现场控制柜、控制器、调节仪、指示仪表及其互感器、传感器等附属器件,将抄录铭牌附于各自主设备账页;截面积在10㎜2及10㎜2以上的电线电缆,将其型号、名称、规格同时附于各自主设备账页。
4.4《设备电气台账》与《总设备台账》同时归于工厂设备档案,并报运营总公司一份。
5.在线电器设备管理
5.1认真坚持设备日巡检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始终保持设备完好。
5.2积极主动配合供电部门做好用电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检查报告及相关情况记入设备档案,并报总公司。
5.3坚持每月设备电气技术状况检查制度。(水下设备可根据生产、工艺、检修工作相机进行,但两次检查之间间隔不得超过两个月。)检测数据逐台设备列表记录,半年作一次对比分析,分析结果记入设备台账,列入半年工作总结内容。
5.4加强对潮湿环境和露天电器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1)潮湿环境和露天电器设备指:细隔栅间、脱水机房、吸刮泥桥、提升井上方、阀门井、室外以及其它水面上方等处的电器设备。
(2)对这些电器设备应:每周进行绝缘检测;每周检查接线螺钉的紧固、锈蚀情况;每周检查电缆固定、破皮、损伤及接头等情况;每周检查限位、换向和极限行程开关的功能
可靠性。
(3)列表记入周检记录。
6.电气事故管理
6.1电气事故发生后,除按正常事故处理手续办理外,还应增加电气技术有关内容:
(1)发生及处理的当时环境条件,诸如:气候、气温、室温、湿度、周围电磁场、电焊机、
震动等等情况;
(2)事故现场和供电回路的电压、电流及其波形状况;
(3)事故对周围供用电回路和设备的影响:
(4)事故可能造成的后遗症;
(5)观察、检测和记录上述事件的人员,所用检测仪器的型号、名称、精度、量程。
6.2电气事故的分析、处理应结合历史和环境情况,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对待。
6.3事故报告完成上报、存档后,摘要记入该设备的设备档案。
7.大修
7.1设备电器的大修按产品说明书和实际情况,结合主机大修周期进行,不作专门规定。
7.2设备电器的大修在计划、采购、实施、试车、总结等各阶段均应列出和记录电气性能参数,实施人签字。
7.3电机、变压器、控制器的大修从主机中列出,专项实施。
7.4设备电器的大修计划由电气负责人起草,由设备主管和电气负责人共同提出。
8.备品备件管理
8.1备品备件在安装前必须检测,确认性能参数合格后方可使用。
8.2在线电器设备一经拆离线路,均视为非在线电器设备。
8.3非在线电器设备一律入库。入库前进行全面检测,记录参数、做好标识、按优劣分存。
8.4非在线电器设备,经检测确认性能参数合格,可视为备品备件。
8.5已失去使用价值的电气设备做报废处理,不得入备品备件库。
9.人员培训及考核
9.1新进厂的电气工作人员由安全员和电气负责人代表水厂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和用电操作培训,合格后上岗。
9.2由设备主管组织安全员和电气负责人每半年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用电安全和电工技能培训考核。
9.3运营总公司技术部每年择时检查水厂对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必要时,对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题培训考核。
10.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设备电气运行的可靠性。
11.经常分析用电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12.开展电气设备重点护理月活动
12.1对于那些在某一阶段,容易出现故障的电气设备、因生产需求应临时加强特别监护的电气设备、新启用的电气设备、因管理的要求应专门观测的电气设备,以及其它原因应予特别关照的电气设备开展电气设备重点护理月活动。
12.2电气设备重点护理工作列入设备月维修计划,单项运行,单项总结。可以一月多项,也可以一项多月。
12.3电气设备重点护理月活动每年11月份总结报技术部。
13.工作总结
13.1设备电气管理工作每年6月15日前完成上半年工作总结,并报技术部;每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工作总结,报技术部。
13.2设备电气管理工作工作总结应含有以下内容:
(1) 本制度所列工作在报告周期内的实施情况;
(2) 自投运以来至本报告周期末,重大事件回顾、设备电器完安好率发展规律;
(3) 根据设备电器完安好率发展规律,结合企业发展要求,提出进一步加强设备电气管理工作的改进意见和技术措施。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规范机械设备和交通事故的报告、分析、处理程序。
2.名词解释
机械设备事故:凡由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引起的'机械设备损失、人员伤亡或其它灾害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失,均定为机械设备事故;
交通事故:凡在道路上行驶,造成机动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均定为交事故。
3.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参加项目施工的生产设备和交通机械的事故处理。
4.制度
4.1事故等级划分
4.1.1机械设备事故等级划分:
记录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4.1.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详细划分见《项目法运行规则—机械篇》及《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交通管理规定》
4.2事故报告程序
4.2.1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司机、在场人员)应立即停机,采取可行的措施避免事故扩大,有人员伤害时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并保护现场,同时向自己单位领导和项目部机械管理人员报告(场外交通事故同时向行政秘书),有人员伤害时同时向安监部报告。
4.2.2责任单位领导(现场领导)、机械管理人员、安监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和救助工作。机械管理人员(场外交通事故由行政秘书)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损失情况等;
4.2.3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项目部主管领导(或现场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现场处理;
4.2.4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项目部或责任单位(交通事故)于十日内填报《设备事故报告表》上报公司工程部。一般及以上的事故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口头报公司工程部、安监处(有人员伤亡时),重大以上事故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公司主管经理,然后再于十日内报送《设备事故报告表》。
4.3事故的分析调查
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
4.3.1发生机械记录事故和厂内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由项目经理(或委托人)组织,工程部部长、安监部部长(或安监人员)、调度人员、机械管理人员、专业公司行政正职(或现场负责人)参加调查分析和处理;
4.3.2发生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及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由公司工程部组织事故分析调查,项目部工程部部长、调度人员、机械管理人员及专业公司配合。
项目部分析处理的《设备事故报告表》由机械管理人员填写。
4.4事故责任的划分和处罚
机械设备事故和交通事故的划分和处罚按《项目法运行规则—机械篇》进行。
5.表格
1 《设备事故报告表》
设备事故报告表年月日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单位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直接责任者事故主要责任者设备损坏情况及价值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及原因防止措施单位处理意见公司处理意见上级主管意见参加事故分析人员单位负责人专业部门负责人填表人
注:大事故及重大事故应附文字说明。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6
一、为加强废气收集管理及处理设施管理,巩固治理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废气处理设施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包括:1#铅尘收集处理系统(1-4条生产线)、2#铅尘收集处理系统(5-7条生产线)、铅烟收集净化装置。
2、在生产线开启前5分钟,应当开启废气处理设置。
3、经设施处理后的废气,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4、设施必须配备专门巡查、操作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必须按规程操作做好设施运行记录、在线监测结果记录。
5、废气处理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公司环保组审查和批准:
(1)、需暂停运转的;
(2)、需拆除或闲置的;
(3)、需更新改造的。
6、废气处理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要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废气排放,并报公司环保组长。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并写出书面检查:
(1)、操作者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2)、擅自拆除或闲置处理设施的;
(3)、设施停运、造成污染和危害,未报公司环保组的;
(4)、拒报或谎报废气处理设施情况的。
三、监测
1检测室根据《测量计划》负责每日对铅尘、铅烟废气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抄送环保组,由工程环保组收集和保存监测报告。废气排放出现异常情况时直接责任部门应采取措施,停产进行检查维修。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生活排放废水(气)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所排放的废水(气)达到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减轻或消除水体或大气环境污染,并确保符合相关排放标准。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公司废水(气)、废液之储存、处理、监测、排放等活动做出了明文规定。
3职责
3.1工艺科负责废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作。
3.2工艺科负责各废水排放口的日常监测。
3.3各有关部门负责日常废油(含油废水)、废化学溶液的收集、储存,总务科负责联系合格供应商处置。
4定义
4.1废水(气):指在生产与生活中排放的没有用的液(气)体。
4.2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锅炉排水。
5运作流程
5.1废水管理和控制范围包括:
a、生活废水(包括厕所、餐厅、澡堂等);
b、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液、循环冷却水等);
c、设备、管道、生产地板清洗废水;
d、检验废液、溶剂;
e、雨水;
5.2生活废水管理和控制。
5.2.1厕所应设置化粪池,严禁直接进入废水管道,严禁使用含磷清洁剂。
5.2.2餐厅应设置过滤网,严禁使用含磷清洁剂。
5.2.3工艺科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对生活废水排放口进行监测,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3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废液、循环冷却水等)的管理和控制。
5.3.1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3.2跑、冒、滴、漏之废水、化学液体,有关人员应用水冲洗干净,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4设备、管道、生产地面清洗废水管理和控制。
5.4.1生产车间应定期清洗设备、管道外表面、生产地面,清洗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4.2生产车间应定期清洗设备、管道内表面或进行工艺清洗时,废水由管道直接送往废水处理系统。
5.5雨水管理和控制。
5.5.1公司应专设雨水管道。
5.5.2生产、生活垃圾不允许露天堆放,以确保雨水不被污染。
5.5.3工艺科配合当地环保监测机构,对雨水排放口进行监测,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与预防控制程序》执行。
5.6废水管理和控制原则。
5.6.1废水排放口应设立醒目标识,并标明污染物名称。
5.6.2废水排放标准参见《废水水质检验规程》。
5.6.3工艺科负责依据《废水水质检验规程》,监测废水排放水质,若监测不合格,则应依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7废气的管理和控制
5.7.1生产车间应加装换气装置。
5.7.2生产用燃油气达标后方可排入大气。
5.7.3公司所有在用汽车、卡车、运输服务商在用汽车、卡车应确保年审合格。
5.7.4确保汽车、卡车所有在用尾气装置保持完好。
5.8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支持文件
6.1《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2《废水水质检验规程》
6.3《记录控制程序》
7记录
7.1污水处理系统运行记录表
7.2污水处理系统bod5分析记录
7.3污水处理系统分析记录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8
1.适用范围
对公司废气处理、监测、排放等活动作出了明文规定。
2.控制管理范围
2.1氢化废气
氢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及tdi生产装置无组织废气经引风机送入水洗塔利用氢化工序产生的废水对废气进行吸收净化后排放。
2.2光化废气
光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碱液吸收塔处理,吸收净化后排放。
2.3锅炉烟气
水汽锅炉烟气经锅炉烟气脱硫装置利用公司废碱吸收烟气中so2、烟尘后排放。
2.4造气炉烟气
造气炉烟气经旋流板除尘器净化后排放。
3.废气排放控制管理
3.1废气排放单位应确保生产装置及废气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控制废气指标达标排放。
3.2质检中心依据《环境监测管理》对公司废气各排放口及厂区环境大气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安全环保部。
3.3各生产车间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制定相应的预案。
3.4废气装置所在车间负责日常检查,保证废气正常排放。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以及调度室,并协调相关单位按照有关预案进行处置。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3.6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如状态发生改变,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4.支持性文件
《环境监测管理》
5.记录
《废气污染源监测报表》
《厂区环境大气监测月报》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
为了加强污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污水、大气污染物及噪声防治管理工作。
3、职责
3.1产生或存在污水、废气、噪声的部门负责本部门污染源的控制,并提出治理方案和负责环保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
3.2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环保设施维护和保养。
3.3品质部负责全公司污染物的监督管理和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程序
4.1污水控制
4.1.1本公司污染主要来自垃圾清运车的清洗、垃圾中转站的清洗和业主的生活污水。
4.1.2垃圾清运车每周按相应的保洁员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清洗;
4.1.3垃圾中转站清洗的控制
(a)垃圾中转站每周按规定进行清洗。
(b)清洗形成的污水集中收集,排放到污水管道。
4.1.4严禁使用含磷洗涤剂冲洗厕所,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4.1.5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定期对社区下水管网的疏通和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4.2废气控制
4.2.1本公司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社区空调、冰箱、机动车尾气等。
4.2.2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控制
为符合《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的要求,本公司自20xx年起新购入冰箱、空调器等设备时,将优先选购环保型产品,并逐步完成含氟致冷剂的替代工作。
4.2.3其他大气污染物的控制
(a)公司的机动车辆要做到专人负责,定期养护,使用清洁燃料,尾气必须达标排放;
(b)通过与业主协商、沟通、宣传栏等方式,引导业主定期对汽车的尾气排放进行检测。
4.3噪声控制
4.3.1本公司环境噪声主要来自消防泵、水泵、业主装修、机动车、割草机、空调外机及社区文化活动产生的噪声。
4.3.2噪声的控制措施
(a)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采购低噪声设备和备件;
(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油路、气路、水路畅通,使机器正常运转、降低噪声;
(c)业主装修产生的噪声按《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d)各社区举办社区文化活动时由物业服务中心与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协商确定有关事项,降低噪声污染的影响。
4.4污水、废气、噪声监测与监督管理
品质部执行《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委托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审查。
4.5品质部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分析与评价,各责任部门对超标项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4.6公司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噪声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类、机动车辆执行《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4.7各部门按照《各部门环境因素管理办法》要求落实。
4.8本程序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
5、相关文件
5.1《固体污染物控制程序》
5.2《消耗臭氧层物质蒙特利尔协议书》
5.3《郑州市建立无氟城市实施办法的通知》
5.4《业主入住及装修控制程序》
5.5《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6《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5.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5.9《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5.10《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5.11《记录控制程序》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废气排放管理,减轻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我公司各单位,以及在公司管辖范围内的生产、检修、施工等外协单位。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安全环保处
1、统筹管理公司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2、负责制订公司废气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废气排放情况的监督与考核。
4、监督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和实际处理效果。
第四条机动处
1、负责将废气处理设施纳入主体生产设施进行统一管理。
2、负责对各设备归口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等工作的管理。
3、负责审核烟尘、粉尘处理和排放设施的三大规程。
4、为保证废气自动监测仪表、除尘监控系统的完好和正常运行提供必要条件。
5、负责除尘环保外协的管理;督促外协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完善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点检、维护并做好记录;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6、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五条生产处
1、负责在生产系统推行清洁的生产工艺。
2、生产管控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负责协调生产与环保的关系。
3、在制定生产计划时,按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能力,合理组织、安排生产计划。对生产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超过实际能力而出现的“冒灰、冒烟”现象负责。
4、参与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六条工程管理处
1、负责监督工程场地废气管理。
2、负责公司新、改、扩项目中废气治理设施“三同时”管理,保证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施工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管理。
3、参与施工场地废气污染事故调查。
第七条公司绿化管理办公室
负责公司道路清扫与保洁管理工作,清扫道路时应尽量控制路面扬尘,并保持路面清洁。
第八条行政管理处
组织、协调处理废气污染方面的社会纠纷。
第九条各生产厂
1、负责各项废气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
2、负责在其生产过程中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及时开启和关闭,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3、负责监督、检查各自管辖范围内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点检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
4、生产工艺操作过程中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工艺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冒灰”现象发生。
5、负责临时排放烟(粉)尘及其治理净化设施临时停机、拆除或闲置的申报,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操作管理,减少生产工艺流程各个环节的扬尘和二次扬尘现象,杜绝因人为操作原因而造成大气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超标排放现象的发生。
第十一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厂区和生活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各种垃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第十二条各单位严禁私自停止废气治理设施运行。废气治理设施因故障或异常停机,应立即电话通知安全环保处,同时组织抢修,并于24小时内办理废气治理设施异常停机报告手续(注明停机原因、停机时间、采取的措施等)。废气治理设施闲置、拆除要办理审批手续,填报《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并取得安全环保处的同意。
第十三条有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
2、废气治理和排放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应设立管理台帐。
3、有组织排放的排气筒,按要求设置监测孔、平台与电源等,保证环境监测的进行。
4、废气处理设施的检修应与主体设备同步进行,严禁废气处理设施带“病”运转。
5、对废气治理设施的仪表、计量装置按要求进行定期检定和校验。
第十四条无组织废气排放
1、各单位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管控力度,采取封闭、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2、在生产组织时必须考虑环境因素,杜绝因生产、工艺操作、设备等原因导致无组织排放和“冒烟”现象。
3、各单位对无组织排放要想办法、想对策,达到最终消除无组织排放现象,实现清洁生产和持续改进的`目的。
4、原材料在破碎、筛分、转运及存放过程中无除尘设备的要采取防扬尘措施,以减少粉尘的排放。
5、厂内各种汽车、内燃机等要采用低硫、无铅的燃料油,并采取节油降耗等措施,减少尾气的排放;杜绝因缺乏保养、维护、操作等原因导致“冒黑烟”现象。
6、使用、贮存、运输化学品、油品的单位,应加强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漏、燃烧、爆炸而造成对大气的污染,并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场地废气管理
1、从事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灰浆、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沿路泄漏、遗撒。
3、为消除施工区域粉尘污染,施工单位应每天派专人对所管辖区域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公司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废气监测位置和监测点设置标准;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执行。必要时可由环境监测人员现场确认。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附件:环保设施拆除(闲置)申请单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
为及时更换运行至寿命临界点的设备,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与效益的双赢,特制订本制度。
2.定义
所谓设备“寿命周期管理”,就是在一个设备即将达到它的使用周期时,把其从系统上更换下来。而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合理预测设备寿命的“临界点”。提前更换在线运行设备容易造成资源浪费,推迟更换在线运行设备容易酿成设备非计划停机事故。
3.适用范围
炼铁厂各科室、车间。
4.内容
4.1炼铁厂设备寿命管理范畴为在用及备用的设备及备件。
4.2设备科及各车间班组严格按照《设备寿命预测登记表》填写要求进行填写。
4.3设备科制定的设备寿命周期是一个逐步研究、完善的过程,因此发现不合理的'寿命周期,设备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提出建议及更改。
4.4接近制定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各车间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汇报设备科,以便统一安排处理。
4.5申报计划检修项目时要将接近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一并申报。
4.6对于下线的设备由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后进行报废或维修。
5.考核
5.1有未按要求填写《设备寿命预测登记表》的,对所属车间进行5分。
5.2接近制定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各车间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汇报设备科,否则不予安排。若因设备或部件寿命到期车间未汇报而发生的事故,视事故大小处罚责任车间10-30分。
5.3申报计划检修项目时若未将接近寿命周期的设备或部件申报,对每件设备或部件给予车间处罚10-20分。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2
一、领借电教仪器时,须与电教保管员当面检验仪器质量,对仪器本身的质量情况作好记载。
二、借出时,要填好仪器名称、型号、借出时间、借者姓名、仪器完好程度。
三、凡领借仪器,要细心保管,放置安全,防尘、防潮、防晒、防磁化,搬动时忌碰撞。计算机、投影机、电视机、放像机、收录机等设备不能带回家使用。
四、使用仪器要遵守操作规程,不能颠倒使用顺序。
五、投影仪要放置柜中,平面镜要关闭。电教柜要放正,每天抹去外部灰尘。收录机、电视机等要有罩布或置于包装盒、柜中。
六、要定期清洗灰尘,录音机磁头要经常清擦。保持音质清晰。
七、银幕要挂正,注意保持清洁,不得损坏,有灰尘不得用湿抹布擦。
八、仪器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九、凡属违犯操作规程、粗心或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均由领用者负责修理好或赔偿。
十、学期结束必须及时归还,归还时由电教保管员当面检验其质量,有损坏者照价赔偿或修理,并做好记录。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3
1维操队每周安全活动一次,做到内容实际、有针对性、记录详细清楚、缺席要补课。
2变电站年度大修及扩建、技术改造等重要施工时,必须要制订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3变电站及维操队内的安全操作用具要建立明细台帐,每月检查一次,确保在完整、合格状态。
4对变电站每月进行一次防小动物措施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对变电站的防误装置应按变电站分别出类型清单,并每月进行检查。
6变电站消防设施应建立设备台帐,每月一次进行检查,每季检查一次灭火器重量,保证时刻处于合格状态,各变应有消防设备布置图。
7每年进行安全大检查二次,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编订计划及时整改,每次检查要有书面总结。
8定期学习事故通报,结合实际,制订反事故措施,并认真执行。
9做好季节性事故预防工作(高温、防冻、防雷、防台、防潮、防雾闪等),在环境变化前作好检查,在发生时进行特巡。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4
设备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效率的高低是否稳定提高,关键看设备能否正常运转、安全运行,为此必须加强设备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车间的设备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运行管理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电气仪表(及工量器具)的运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由各使用岗位(人员)负责。
设备管理实行车间全过程的管理和责任追究制,车间的每一个员工都要关心设备、维护保养好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发生设备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和三个对待(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已成事故对待;外单位事故当本单位事故对待)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2、设备维护保养
设备是进行生产的物质基础,设备状况是否良好,是完成生产任务的重要因素。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坚持合理的操作和及时的维护保养。包机、包修人员必须贯彻“维护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认真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2.1贯彻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维护、保养的原则。
2.2操作工在运转期内要精心使用和保养,保证安全运转,不发生任何故障和事故。
2.3维护工在所包的时间内不能因检修不及时或质量差引起故障和事故。
2.4在用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①日常保养:由操作工班前班后进行,每班不少于20分钟,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做好设备润滑和场地清洁。
②二级保养:以操作工为主,维护工作必要的技术指导。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畅通油路,调查设备各部位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
③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复磨损零件,润滑系统清洁换油,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修理。
2.5合理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零部件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关键。操作工对设备必须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要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
2.6设备维护保养要坚持做到:
①清洁:设备无油污、无积尘。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运动面不脱油,场地房所周围无脏物。
②润滑:油枪(杯)齐全,油路畅通、油标清晰,油位适当,油质适用,定期加油,合理润滑。
③整齐:工具、附件、成品堆放整齐。
④检查:紧固调整、防腐防漏,掌握设备技术状况,保证设备安全。
⑤观测:经常对设备机件的磨损规律和消耗情况进行观察和测定,为检修提供实际资料。
2.7操作工和维修工对设备需进行日常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对观察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防止扩大,并填写运行检查记录。认真交接班,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日常检查内容:
①各种控制仪表的指数和波动范围。
②安全保护装置的灵敏准确程度。
③机械磨损件的温升,振动情况。
④传动减速装置与轴承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⑤各种连接紧固件是否紧固可靠。
⑥润滑和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⑦电气动力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季节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制度,巡检中将“看、摸、听、闻、查”做到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这是设备维护保养主要环节。
3、设备检修
设备的计划检修是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及时消除缺陷,防止设备事故,保持设备完好状况掌握生产主动权的主要措施,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计划检修制度。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5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本厂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贴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车间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景,应当及时处理或上报厂部。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景,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改造.维护.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九.本厂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的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6
(一)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定期报检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制定特种设备(含需定期校验的安全附件、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报检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情况,正确合理地发放、使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特种设备特点,操作步骤、巡回检查、运行记录、异常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操作规程应悬挂于操作场所。
(三)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
1、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
2、报废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3、设备状态标志
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是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证明其特种设备合法的证明,如使用登记证、安全检验标志等,该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运行与维护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日常检查制度,并作出记录。
(3)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和检查;其他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但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法律责任。
5、定期检验
(1)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检验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告知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取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装置校验报告并存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3)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准投入使用。
(四)特种设备应急管理
1、建立事故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即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建立事故应急组织和队伍,储备应急救援资源,制定出现紧急情况时或发生事故时的应对措施、处理办法、程序及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应急培训与演练
应对特种设备使用负重要职责岗位的员工进行应急培训,使其熟知岗位上可能遇到紧急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使用单位应针对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演练前应经过演练策划和批准,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告知,特种设备演练次数一年不得少于一次,以验证应急预案、应急准备工作,以及应急响应规定的有效性、充分性和适宜性。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主要负责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节能培训教育,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作业知识、作业技能。
2、本单位没有培训能力的,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7
1、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磨损严重或遭到意外灾害一次修复费用超过设备购置价值80%以上者,可以申请报废。
2、设备的报废,要组织机电、财务、供应、调度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工人、技术员组成的鉴定小组参加,组织鉴定、签字、提出意见,填写报废申请表,报总公司机电部、财务处批准,报废手续批回后,做财务处理并在设备台帐上注销。
3、报废设备、辅机及配件,报废前应妥善保管,对还可以使用的`辅机配件,需进行登记。
4、报废设备原值在三万元以上者,由省局批准,报部备案,原值在三万元以下者,由总公司批准,报省局备案,低值易耗设备,由总公司批准报总公司备案。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8
1、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试验
(1)对地面运行中的高压电机按规定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性试验,并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测定。
(2)对于井下运行的高低压电气设备,每月按规定进行防爆性能检查,并定期对绝缘电阻值进行测定。
(3)新安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必须做全部的防爆性能的检查和绝缘电阻的测定,耐压试验。
(4)对于下井后的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必须做一次绝缘电阻测定。
2、绝缘油试验
(1)对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绝缘油在加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加入。
(2)对于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用绝缘油,赶紧上下用变压器绝缘油,每年抽油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予以更换。
3、接地检查
(1)井上防雷接地装置,每年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测定,必须于每年四月一日前结束。
(2)井下接地装置的电阻测定每季必须进行一次。
4、继电保护及漏电保护
(1)井下使用的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进行一次人工跳闸试验,并做定期检查,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2)井上过流继电器保护装置每年必须做一次继电保护整定。
(3)下井前的新高压开关,低压馈电开关必须根据负荷情况做过流整定。
(4)对于井下运行的过流继电器,每季进行一次整定校验。如负荷变更较大时应及时按负荷进行整定。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19
(1)库管兼保卫在厂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及安全员的指导下负责厂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实施。
(2)库管兼保卫按照《第八类工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处理有关车辆的紧急事项。
(3)进场车辆管理:
①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和停放,安全员和库管兼保卫拥有交通管制权限。
②石料运输车辆做好防尘工作。
③重油和沥青运输车辆在装卸中严格注意防火,雷雨天气注意防雷击,在装卸过程中准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泡沫灭火剂装置等)预防火灾的发生。
(4)出场车辆管理:
①车辆按照规划好的路线离厂,厂区内严禁高速超车。
②过磅后的沥青砼运输车按照顺序稳妥地离厂,防止车辆倾覆和交通事故。
③在进出厂车辆繁忙时须由安全员或库管兼保卫指挥交通,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5)停放车辆管理:
①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停留厂区。
②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在油料存储区和石料堆栈设置停车场。
③将停放车辆置于厂区的监控系统之下。
(6)移动设备及车辆的消防管理:
①移动设备包括装载机、料斗、集料带、出料口等。
②车辆包括进场卸货车辆、沥青砼出场车辆、各类工程车、生活用车、来访车辆等。
③所有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配备便携式灭火器,进入厂区的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在在监控设施的监控之下。
④厂区布置的灭火装置须满足方便、效率的原则,实际操作中应该本着网络化、时限性原则配置灭火装备,做到能第一时间扑灭火灾。
⑤库管兼保卫每周回顾安全管理及消防的实施情况,对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报告到安全员处,同时向厂部负责人汇报安全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安全员将所有安全及消防隐患单独整理成书面报告,每周定时向技术安全部和厂部负责人汇报,并附上安全员自己的整改意见。对于安全器材和消防设备的采购则由安全员上报,由技术安全部批准,再由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8)所有涉及到安全和消防管理的工作均执行交叉管理原则、重叠管理原则,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始层层分解安全和消防责任。
处理设备管理制度 篇20
一、大型设备管理规定
1、明确每个机房的分管队领导、技术人员和维护电钳工。
2、定期修订完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3、岗位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按要求进行班中巡回检查。
4、各种保护装置齐全完整可靠,按《机电设备定期检测和电气试验制度》中的规定进行试验、检测和技术测定。
5、各种仪表齐全完整,指示正确,定期校验。
6、按要求组织技术测定和无损探伤工作,并妥善保存技术测定和无损探伤资料。
7、按设备定时检修保养周期表的要求进行设备保养、检修和巡检工作。
8、主要润滑部位实行“五定”制度。
9、提升绞车提升四超件时,要按《提放超长、超高、重物管理制度》中的规定进行提升。
10、主副立井提升机要严格执行每天不少于两小时的停机检修制度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11、运行和备用的主通风机,必须每月定期倒换运转,倒机前一日必须制定倒机计划,倒机前应与调度室、监控队和35kv站取得联系,做好倒机记录。
12、主通风机因检修或其它原因单台机可运行时,必须及时制定单机运行措施。
13、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14、对设备存在的隐患或缺陷,不能自行处理的,要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15、建立健全大型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副立井提升、下放“四超件”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我矿副立井“四超件”提升、下放管理工作,确保副立井提升系统安全运行,机电管理部特制定“四超件”提升、下放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
四超件标准
长度超过4.6米 宽度超过1.6米
高度超过2.8米 重量超过6吨
注:四超件最大重量不得超过16吨,超过16吨严禁提升、下放。
三、各单位职责
(一)“四超件”提升下放单位:
1、负责提供“四超件”的长度、宽度、高度、重量等详细参数。并有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否则无效。
2、负责编制“四超件”提升、下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3、负责办理“四超件”提升、下放审批手续,办理手续时必须提供“四超件”详细参数,并经审批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4、负责井上、下安排专人对 “四超件”在罐笼内固定、捆绑拆除。如果为超重件必须保证重心与罐笼重心在同一中心线上。
5、对提升、下放的.超重件必须在本体上标明重量,井上、下现场必须各派一名干部进行现场把关。
(二)机电队
1、接到“四超件”审批单后,必须制定提升、下放“四超件”安全技术措施。
2、把钩工在收到“四超件”提升、下放单位审批手续单后,按“四超件”审批手续进行台帐登记,并检查参数是否与本体标注参数一致。如果无审批手续或参数与实际不符的,把钩工应禁止该“四超件”进罐。把钩工对 “四超件”的进出罐笼、罐内固定等进行监督检查,如不符合规定有权进行指正,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提升。
3、提升、下放“四超件”时,机电队派一名技术人员和维护工在现场进行把关及相关设备的调整工作。
4、负责对标准配重车的日常管理和根据所提升、下放的重量进行配重。
(三)机电管理部
1、负责牵头组织“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
2、负责“四超件”提升、下放手续的审批。
3、负责安排叉车司机对配重车调配工作。
(四)安全监察部
1、负责参与“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工作。
2、负责“四超件”提升、下放手续的审批。
3、负责监督“四超件”提升、下放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落实。
4、负责安排安检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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