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
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通用32篇)
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 篇1
20xx年,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强化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积极教育引导全县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农村、社区,为广大农村群众、城镇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在推进农村、社区依法治理,维护全县的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整体情况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基本情况。20xx年全县共注册基层法律服务所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xx人,其中,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xx人,兼职xx人。
(二)业务开展情况。一年来,我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农村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开展法律服务,调解群体性纠纷,办理大量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积极拓展基层法律服务业务。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各项业务工作,积极参与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调解疑难民间纠纷,受到当地党政的高度称赞。在开展“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和“法律六进”期间,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二是坚持按照依法维权、竭诚服务。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发挥了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作用和优势,坚持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参与“争当人民调解能手”和“案件评查”活动,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投身活动中去,努力营造勤奋工作,积极向上的氛围,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满意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增强了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质量意识和档案管理意识。
一年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聘担任法律顾问家、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诉讼案件件、代理非诉讼案件件、直接调解疑难纠纷件、解答法律咨询xx人次。办理农工维权案件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写法律事务书份,为公民和法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切实维护了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情况。一是坚持贯彻落实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廉政建设制度,诚信执业和有效信访追究制度,不断加强了基层法律服务财务管理,积极开展了反腐倡廉活动。二是坚持贯彻落实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业务收费票据由县局统一领取、集中管理,按需发放制度,确保基层法律服务所记好每一笔收支明细帐。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教育,增强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意识,20xx年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没有出现一例违法和违纪人员,无有效信访和投诉案件发生,树立了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分工负责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分片包干联系几个所,不断加强管理指导,适时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召开法律服务工作汇报会,并严格落实年终检查、量化考核制度。二是加强职业管理,年检注册时,局领导对法律服务机构、人员逐一进行严格审核,完成了xx个法律服务所和xx名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一年一度的年检注册工作,为强化管理,推动法律服务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三是对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了统一培训。并制定下发学习宣传资料、手册200余份,全年对法律服务所集中检查指导均在三次以上,组织召开工作会两次以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学习难以持之以恒,受案登记制度不够健全。从而导致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工作开展不够规范,业务难易拓展,致使法律服务业务量少。
(二)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大局意识、纪律意识不强,
不能站在党和人民需要的高度来看待法律服务工作,对县局安排的工作执行力不强,影响了司法行政和党委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法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三、今后的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会同司法所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帐,基层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做好业务收费收支明细帐,年初要有工作计划,年终要有工作总结,文书、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三)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够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恪尽职守、规范执业行为,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年检注册工作,把好年检注册关。对不服从管理、业务发展难、服务质量差,执行纪律规定不力的,给队伍带来不良影响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今年,我县共有xx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4名法律工作者参加本年度注册。其中,参加本年度基层法律工作者注册的专职人员有xx人,兼职人员有xx人。对照去年度基层法律工作者人员注册情况,本年度共有xx名兼职法律工作者不再申请注册。
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 篇2
一、存在的主要不足
一是有的所之间结队协作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内容;二是法律服务机构总体存在积累严重不足,发展后劲乏力;三是多数法律服务机构对宣传工作重视不够,社会知名度低,音响了业务拓展;四是有的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乱,特别是联合法律服务所对执业人员的监管失控,空白法律文书管理不规范,为少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执业以可乘之机,造成投诉案件不断,09年我区共5件投诉案件有4件发生在联合所,根据09年度区局与各所签订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该所考评为不达标单位,以后再有类似问题发生,将撤并该所;五是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案卷质量严重不达标,问题很多;六是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仍存在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制度不健全。七是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尚未按规定为执业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二、20xx年法律服务工作主要任务
(一)努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围绕区委二届七次全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实施三大战略的决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拓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领域。一是大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体为我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二是大力加强法律顾问工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黔江区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争取区政府行文,努力为政府部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风险防范等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进乡入村”工作,力争街道(镇乡)法律顾问合同签约率达100%,村(居、社区)达80%以上,要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为广大基层农民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等提供法律服务。
(二)努力在建设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上取得新成效
要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保持队伍良好的政治素质。各所要继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两大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做到“四个在心中”,力争做到“0”投诉;全面深化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推动行业文化不断发展;搞好一年一度“办案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评优表彰机制,使其更具科学性、指导性、操作性和适用性;制定和量化案卷质量评审标准,切实提高执业人员的办案质量和办案能力;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解决执业环境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依法维护执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结队协作工作;引导好课题调研活动,促进法律服务队伍健康成长。
(三)努力在法律服务机构的布局调整和管理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力发展乡镇法律服务所。二是调整城区法律服务所布局,规范合伙制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工作。三是切实完善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社会保障机制。四是进一步规范分配制度。
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 篇3
岁月流转,不知不觉间,进入这个团队已经是第4个年头了。4年前,当我第一天坐在办公室里的时候,我的内心是一片忐忑,对未来是比较迷茫的。相信很多律师同仁跟我一样,都曾有过彷徨。今天,尽管我仍然是一个不断需要律师前辈提携与指点的青年律师,但应所里领导的要求,我就自己在这一年里的得与失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事做个汇报。
一、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
之所以说工作成绩,倒不是因为我取得了什么了不起的成绩,而是一般的工作总结的惯例结构。在我拿到执业证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我所有的业务创收是9.5万元左右,这当中主要包括领导所划拨的创收,剩余小部分是自己单独承办的案子。今年是拿到执业证的第三年,也是第三个完整年度,经初步统计我今年的创收应该是14万多一点。可以说,在创收上自己有了较大程度的进步,也使得我刚出生的儿子不至于落得没有奶粉钱的地步。
首先,这一年里我所办理案件的数量上明显增多了,案件类型上也有所丰富,在闻律师的指导下,我经手办理几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我的实践经验也渐渐丰富起来;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方面,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打交道的技巧。张武队长一直教导我们,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职业,每个律师至少需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足不前的。
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所里四位合伙人律师对我这样年轻律师的无私帮助,没有他们的无私帮助,像我这样直接从学校里走出来的学生,在社会上无疑要经历更多的挫折,走更多的弯路。记得在南京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面试的时候,面试的老师问了我三个问题,你有关系吗?我回答没有。他问我你有背景吗?我还是回答没有。然后他又问,那你有什么?我回答他我有的是热忱,对律师事业的执着。是的,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像我们这些出身农村家庭身上还背着数万元助学贷款没有还清的学子,我们所拥有的似乎只有一片热忱。人们都说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用在我们身上同样如此,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这个平台等于成功的一半。正是因为在震宇震这个平台上,我正一步步实现自己的理想与价值。
二、我觉得工作就是一个镜子,他会给我们一个反射。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如果你今天不认真工作,那么明天你将会努力找工作。工作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认真对待,它给了我们尊严,给了我们脸面,更何况我们所从事的每一件事都会关乎到当事人经济利益、人身权益甚至是生命的得与失、增与减。我常会自问,我是否做到了。所以我会经常反思自己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我发现过去一年中,我的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1、工作细致程度有待提高
尽管案件办理相对多了,但是有时候也会发现在证据审查及文书书写方面还是存在不够细致的地方,没有做到精益求精。另外,在接待当事人方面,有时候不能很好地拿捏到位。
2、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够
对于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熟悉程度还是不够,不能做到有问必答,烂熟于心的程度。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快,要求我们律师也必须及时更新我们的知识,这样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需要。
3、业务结构不合理
虽然今年我的业务创收达到了十几万元,但是仔细分析下来,我自己独立承接办理的案件部分并不多,尚没有占到创收总额的一半。还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我所有创收均来自诉讼案件,没有一个非诉方面的。因为业务结构不合理,我们会随时面临断炊的可能,而银行不会可怜你,每月会定期到你的工资卡上搜括一遍。这一点我的感触特别深,当到每个月十日左右的时候,看到账上还没有一个案子的时候,我就会心里特别发慌,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特别想钱。另外,我也不希望放假,特别假期较长,我似乎没有资格享受特别长假期的权利。前一阵子,我感觉头脑特别疼,我以为自己是想钱想的,后来发现不是,原来是感冒了。
三、律师工作的感悟
提到律师,人们的第一印象除了律师特别能说之外,另外一个就是律师有钱。但我想律师职业所赐予我们的不仅是物质上丰厚的回报,更多的恐怕是律师职业给予了我们独立思考问题的方式、自尊、自强以及社会责任感。每一个律师走出来的时候都是光彩照人的,男律师通常都是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女律师通常都是闪亮动人、靓丽睿智。为什么会是这样子,我想大概是我们自信,心中有爱吧。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的周喻律师就曾经自己私下向河南贫困地区的孩子捐献过20__多元钱的书籍,帮助贫困地区的孩子增长见识,开阔眼界。说实话,像周喻律师那么忙,如果仅想着赚钱的话,他哪里还有时间顾及远在千里之外的无书可读的孩子。但因为我们心中有爱,我们知道感恩,我们知道自己应该为社会做点什么。还记得有一个当事人,他的官司拖了两、三年,在办案的过程中,他经济困难到了连路费、饭钱都拿不出来,后来我就请他在我们所门口的鸭血粉丝吃了饭,给了他50块钱的路费。他感动得不得了,非要给我送个锦旗什么的。这点事情对于我们而言虽然微不足道,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却特别温暖。我相信这样的事情,在我们每个律师的生涯中都出现过,都会对需要帮助的当事人施以援手。
律师工作虽然艰辛,但也正是因为这一行充满挑战,才有了它独特的魅力。在这里我们感知了人间冷暖,见证了爱恨情仇,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我们既见到了当事人的愁眉苦脸,也看到了他们的喜笑颜开。所有这些历练了我们的人生,也使得我们格外珍惜生活的美好。
四、工作展望
张武张队长曾语重心长地说过一句话,像高经理这样如果不寻求突破,将来只能算一个老律师,无法成为大律师。循着张队长的这句话,我想说的是不想做大律师的律师不是好律师。但我相信大律师是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我觉得要迈出做大律师的第一步,在接下来的一年里需要做好下面几样工作。
1、工作需要更细心、耐心
不论是接待当事人还是做好日常的工作,都需要做好细节工作。有人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应用到我们的律师生活中更是有其重要作用。可以这么说,细节决定成败,也决定一个律师的职业素养。因此,要想把自己变成一个受人尊重的职业律师,必须注重细节。
2、虚心向其他律师请教
其他律师之所以能够有今天的成就,就是因为他们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汗水。我们这些新来的律师,要想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就必须不耻上问,学习其他律师身上的闪光点。
3、经常学习,熟悉法律法规的变动
对于律师而言,我们的天平上有两杆秤,一是事实,二是法律。脱离了事实和法律的律师不能称为律师,而只能是讼棍。从其口中吐出的词汇体现了不了智慧的光芒,却透露着撒旦的狡诈,只能令人对我们敬而远之。
认真回顾了20xx年的工作与不足后,我觉得自己的压力很大,但这也是我面临的挑战,我相信自己可以做好。
有爱天涯不觉远,让我们带着爱继续前行!
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 篇4
孟子曰: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孟子看来,法律本身是得不到执行的,只有人的参与才能让法律得到贯彻。党的__大指出“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企业法制水平逐步提高,对法律事务工作者的要求越来越高。作为法律事务工作者,只有不断学习,勤于思考,认真实践,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企业实际。
本人毕业于安徽省阜阳商业学校,第一学历为中专。凭着对法律的热爱和对法律职业的渴求,自1998年研习法律,通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方式,取得了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证书,并于20xx年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20xx年被工作单位蒙城县盐业公司聘为法律顾问,下面将自己从事企业法律事务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不断更新知识,注重实践
自本人1994年上班以来,先后在单位从事盐政执法、仓库管理、办公室文员、工会文体委员、业务管理等工作,获得了十分宝贵的实践机会,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锻炼了工作能力,形成了缜密思维、认真细致、机智果断的处事风格,为自己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中,我注意理论学习和业务实践,积极提高法律事务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并以较高的责任感对待公司每一项法律事务工作,获得了公司领导和员工的一致好评,在聘期内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日常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性法律事务工作。
二、做好基础工作,参与重大事务
1、积极参与盐业普法宣传。盐业公司具有亦商亦政的双重属性,集食盐经营和盐政稽查于一体。日常工作中,食盐价格、私盐辨别、专营政策等涉法内容较多,广大消费者的需求强烈。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5.15碘盐宣传日”我总是冲锋陷阵,从不推诿,耐心的解答群众疑问,努力为食盐专营工作尽一份微薄之力。
2、参与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在公司每年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中,本人亲自拟稿,本着合法、实用、有效的原则,从单位实际出发,满足企业经营管理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同时,根据领导提出的意见,在遵循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适当修改。
3、参与公司各类合同制定工作。目前,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授权式直营方式,公司每年在总结上年度经验的基础上,和各乡镇直营店签订授权经营合同。每次合同的拟定,本人也是亲自执笔,然后交领导审查通过,合同的制定,法律权利和义务相对、得当,得到了很好的贯彻执行。
4、参与盐政案件处理。在日常盐政稽查工作中,对于查处的盐业违法案件,本人积极参与处理,从合法适当的角度,并提出处理意见,以避免涉诉案件发生,减少执法风险和成本。在大要案的处理中,更是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大案,我主要从证据的调取和保存,时效期间,程序链接,案卷系统性等方面把握,自1999年以来,仅一起案件涉诉,还以相对人的败诉为结局。
5、参与调解职工矛盾纠纷。在现代,法学家对什么是法律的见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有一点是同一的,均认可法律是把“最低限度的道德上升为法律”。这种观点认为,法律不是冷酷的,是讲人性的,是具有人情味的。所以,对于法律人而言,要认识到法律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甚至有些时候并不是最佳的途径。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有同事,一激动就要离婚,时不时的要打官司。对于人们法律观念的增强应该是个好事,但是法律不是儿戏,维护权利,但不可滥用权利。针对一些纠纷,我总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分析矛盾,化解纠纷。但对于维权的事宜,绝不含糊,支持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这些做法,解决了矛盾,促进了和谐,也得到了同事们的认可。
6、参与重大事务。自1999年以来,公司先后涉及诉讼案件三起,其中行政案件一起,民事案件两起。三起案件我均是代理人之一。通过认真的分析案件焦点,查找法律规定和类似案例,寻求突破,三起案件均胜诉。另外,对于其他的重大事务,本人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方式,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为公司的减少了风险。
三、认真学研,倾其所学
作为执法和经营并举的单位,依法行政为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公司人员多,素质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能满足依法行政的实际需要。为了带动大家,日常我鼓励同事多学习,对于愿意学习者,我积极的为其赠送学习书籍,并经常性的开展交流活动。在20xx年全省盐政资格考试期间,本人在网上新建一个法律咨询博客和一个视频讲座空间,把省公司下发的考试提纲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并录制了视频讲座,上传到在视频空间,供盐政人员下载或观看,并且省盐业网站把此消息进行了播发,致使本人的视频空间访问量巨增,在备考期间,访问量达5000余人次。另外,本人先后在省盐业网站和省盐业杂志发表论文9篇,为法制的传播贡献了力量。
四、处理好三方关系,发挥三项功能
企业经营、管理等活动与国家法律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主要体现在:
1.依法治国已经作为国家的基本方针写进了《宪法》。在现代法制社会,国家对社会的管理主要通过各种法律法规的实施来实现。企业作为国家经济活动的基本主体,必然也在国家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之列,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2.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各经济主体相互平等的基础上的。各平等经济主体之间相互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国家的法律法规,所以说所谓市场经济也即法制经济。参与市场经济的企业,如果不知法,不懂法,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之间因违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在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也往往会由于不懂法而错失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机会。而知法守法的企业,则完全可以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之免受任何不法侵害。
3.企业经营、管理的.整个过程,从宏观上看,也可以理解为即各种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解决纠纷的过程。企业的经营目标,主要依赖各个经济合同的正常、实际履行来实现。而各个经济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和纠纷的处理,均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4.企业依法签订的经济合同,是确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也是企业实现其经济目的、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依据,所以,经济合同也可以理解为是国家法律法规在该企业的具体延伸。签订经济合同,对企业来说如同立法一样重要。所以,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如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或专业的法律工作者的参与,经济合同签订不好,企业的经济目的也往往难以顺利实现。
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功能主要三项:
1、预防功能:通过为企业领导进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就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协助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有关工作,起草、审查企业的经济合同和有关法律事务文书,解答企业职工的法律咨询等,使企业依法进行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防止出现违法行为和各种法律漏洞,预防企业发生法律纠纷,避免企业经济损失。
2、挽救功能:在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代理企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或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
3、宣传教育功能:在处理企业法律事务的同时,通过与企业职工的广泛接触和解答咨询等,宣传有关法律常识,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使企业职工能够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在过去的法律事务工作中,本人不但承担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同时我又兼顾公司多项工作,所以在时间上有时不能兼顾,许多工作做的也不够细致、扎实,合同管理的制度及流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和领导的批评也能反映出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首先要从加强学习入手,“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学习,不断提高,锻炼为企业服务的本领。其次,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员工的法律知识培训,对公司员工进行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不仅能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法律意识,同时也能从根本上减少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最后,还要积极主动的参与和支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发挥自己所长,为公司依法经营和依法行政贡献应有的力量,增强自身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跟上社会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公司。
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 篇5
20xx年度门源县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守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xx年度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__大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法律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主题实践活动,把学习贯彻活动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法律服务队伍人员的执业理念,服务意识,忠于法律,依法执业,服务为民,诚实守信,确保基层法律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积极办理刑事民事案件,解答法律咨询,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1、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信访群众答疑解难,为政府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今年共参与律师信访接待7起。其中,拆迁安置4起,妇女权益保障2起,农民工权益保障1起。
2、 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发挥作用正常,体现所所相连作用,方便群众、增强工作透明、此项工作逐步赶上正规。截至20xx年10月:代理社会案件:16件、办理援助案件70件,各所代书74份、其中援助:66份。典型案例3篇(浩门、泉口、西滩)。律师事务所共办理社会案件40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刑事3件、行政1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57万余元、法律顾问4家,(企业一家、事业一家、政府两家、)代书168份。截止9月底律师事务所、上半年已超额完成任务。简报共计13 期,已在报刊发表4篇。典型案例3篇。
3、法律服务走向基层、农村,向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延伸,律师积极参与人民调解结对子,共参与乡村、社区结对子4起;参与矛盾纠纷9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实践活动中,上街开展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群众答疑解惑,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援助进村,进社区等法律服务公益活动,树立了基层法律工作者职业好形象,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截止目前,共进行法制宣传156次。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机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立足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结合相关法律的学习,根据《基层法律服务职业道德规范》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诚信建设,加大监督规范基层法律工作者代理行为的力度,为每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了诚信档案,并将诚信档案作为对年终考核的一项标准。
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 篇6
一、清理规范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退(离)休领导干部管理,法律服务者协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确保科学有效地发挥退(离)休干部作用。截止目前,没有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二、清理规范措施
(一)全面规范清理,摸清底数
法律服务者协会制定了专项清理规范方案,对离退休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社会团体中兼任的职务、兼职任期、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数、是否领取薪酬等情况进行摸底,逐一筛选,并将结果公示至社团的主管部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原单位,确保零遗漏、全覆盖。
(二)组织学习文件规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有二:一是纠正退(离)休干部在社团的不合规兼职行为和取酬行为,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团兼职行为。二是要按规定时限履行规定程序,实现有关社团组织机构的新老交替。将《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文件精神及会议内容向单位党组汇报,并以适当方式传达到每一位退(离)休领导干部。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联合研判机制,在人员登记注册环节,查看是否出现未经审批的兼职情况,严把登记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兼职的现象发生。结合每年重点清理工作,重点自查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情况。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退出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并直接予以清除。
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 篇7
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贯彻党的__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有关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坚持“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的总思路,围绕“争当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的总目标,以“强化服务,规范业务,提高能力”为中心,以“扩大覆盖,应援尽援”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主线,以“四强化”为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发挥职能作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到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立案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件,援助困难群众XX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XX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XX万元,为推动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本着去“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精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服务标准,围绕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这一核心,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窗口建设。接待窗口是法律援助的主阵地,是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门面。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把“窗口”视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积极采取为民、亲民、便民、利民措施,想方设法不断改善窗口面貌。今年6月份,市法律援助中心利用搬进新办公大楼的契机,新建了接待大厅。接待大厅内,设立了接待室、候谈区、受理室、文印室、档案室和会议室,配备李盆景、空调、接待桌椅、饮水机、沙发和资料架,更换了上墙公开的办事制度,安装了电子显示屏、指示牌,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安装了方便残疾人的设施,极大地方便了老、弱、病、残等群体前来求助。另外还配备了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数码相机,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方便了人民群众获得相应的法律信息和寻求法律援助。各县(市)、区司法局根据工作实际,均在接待场所开辟了残疾人通道等设施,专门设立了咨询室、候谈室、案件受理室、档案室等,方便了群众前来申请法律援助和咨询。二是坚持服务公开。本着“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办事、易于群众监督”的原则,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服务公开公示,通过法律援助公示栏、司法行政网等渠道,将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申请法律援助要提供的材料、法律援助流程、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投诉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公示,规范服务,便于群众监督办事。三是坚持规范服务。在服务中,积极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工作忌语,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对来访的群众及案件当事人提供“八个一”服务,即: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杯热水、一把座椅、一套纸笔、一张擦手纸巾、一套宣传资料、一本意见簿,让群众切实受到法律的公正,党和政府的关爱,促进社会和谐。四是坚持服务承诺。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受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在材料齐全的条件下,在7个工作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2日内告知申请人,手续不全的,一次讲完,二次办结,杜绝三次;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及时讲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引导他们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按照“高起点、规范化、制度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和“层次清晰、体系完备、内容全面”的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从规范内部管理、严格办案程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办案数量和质量出发,积极完善各项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一是严格内部管理。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先后修订了《学习制度》、《法律援助办案制度》、《值班接待制度》、《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例请示汇报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目标责任制、办案流程、质量监督回访和结案审查等方面做了更加严谨的规定。二是规范服务程序。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了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还根据新形势的需要,重新印制了“12348”电话咨询登记簿、法律援助来访登记簿和法律援助案件指派登记簿,完善了有关内容,使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三是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定期学习制度,制定最低培训时限,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倡导无私奉献精神,立足本职,依法执业,规范办案,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组织培训4次,其中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培训2次,志愿者及联络员培训各1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主动征询受援人及主办检察官、法官意见,将征询意见、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等作为评比表彰的主要指标,严格考核,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回访受援人近500人次,满意率在99.8%以上。五是建立并实行群众满意度评价制度。积极采取多种评价方式,让群众真正成为法律援助质量的评价主体,有效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促进法律援助人员改进服务。自开展服务评价以来,我市案件受理审查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9.8%以上,案件办理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案件结案阶段的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
三、强化便民服务,方便广大群众求助
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根据部、省厅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部署,按照“便民、利民”的总体要求,在省厅七项便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十项便民措施,即:统一法律援助标识、设置法律援助指示牌、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推行预约上门服务活动、开展让受援人选择援助律师活动、开展让服务对象评价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开展回访受援人活动、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开展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十大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设立法律援助投诉电话。市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有力地促进了活动的开展。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改建接待窗口69个,设立法律援助指示牌619个,新设社区法律援助站46个,新设法律援助联系点765个,设置法律援助代办点225个,预约为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特殊人群服务489人次,回访受援人2852次,召开服务质量座谈会21次,发放宣传联系卡38225张,在村(居)张贴宣传标语5325条,实现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让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家门口。今年以来,上门服务达26次。二是开展回访受援人活动。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上门回访、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回访受援人500人次,受到群众好评。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跟踪服务。为确保困难群众获得满意的法律服务,也为保证援助案件的裁判能最终顺利执行,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重点案件全程跟踪服务,在案件审结后及时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跟踪监督案件落实情况,对需要继续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服务,直至权益受到维护为止。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跟踪重点案件160件。四是扩大法律援助受理渠道。建立并实行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协助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就近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五是开展法律援助“百日竞赛”活动。从10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竞赛活动。活动期间共解答法律咨询14862人次,立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40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强化服务措施,多角度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解决民生问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始终以困难群众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能,多角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接待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发挥法律咨询作用,增强群众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帮助广大群众有效避免和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大了“12348”法律咨询电话和日常值班的接待力度,完善了法律援助接待值班、接待登记、接待转办、信访请示汇报和部门沟通协调制度等相关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政策工具,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详细解答群众的法律困惑,做好思想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律、按政策、讲程序办事,努力避免纠纷升级,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XX人次,其中来访咨询XX人次,来访咨询数量件,来电咨询XX人次,群众对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9%以上。
(二)着力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落实全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有效组织专职律师、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办案,办案数量稳步增长。截止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件,为XX名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XX万元。
(三)深入开展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为提高村居居民的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舆论氛围,切实让群众体会到法律援助的温暖,年初,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一次“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的高潮。活动期间共制作宣传条幅、墙体标语20__余幅,发放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法律援助爱心卡(联系卡)等20万余份,开展送法下乡村、下工地、进社区等大型法律咨询活动98场次,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送温暖法律知识讲座21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600人次,接受法律援助申请145人,排查调处各类纠纷1000余起,切实让困难群众在冬季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四)广泛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根据文件精神,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于5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提高法律援助在农村地区的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农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援助,受惠于法律援助。活动期间共编发宣传宣传资料67400余份,举办法律援助知识讲座14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900人次,接受法律援助申请64起,代拟法律文书106份,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五)扎实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认真落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和加强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参与解决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对于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简化程序,放宽条件,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情况。健全市(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四级法律援助网络,免费向农民工发放维权卡,在农民工汇集地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活动,与外地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城际法律援助写作机制,对农民工维权实行跟踪服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09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94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822件,为1822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市内农民工1637人,市外农民工185人,帮助追偿工资及人身损害赔偿等达682万元。
五、强化法援宣传,着力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为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了解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善于策划、广泛传播、简约生动、持之以恒”的宣传工作原则,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一是依托接待“窗口”做好宣传的“黄金宝地”、“精品阵地”,投入大量财力设置宣传设施。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设置了6面宣传展板,专门分类印制了50000册宣传资料放置在接待大厅,将以往的案例和图片装订成册供当事人翻阅,让来访群众更加充分的了解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建立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此扩大法律援助在基层群众中的影响。二是通过开展相关活动做好宣传。主动与妇联、工会、残联、科协、劳动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集中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增强法律援助宣传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参与了“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助残日、科普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法律援助“送温暖”等宣传活动近百场次,散发各类读本、宣传资料125000余份,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9000人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称赞。三是通过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各地增强媒体宣传意识,依托各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快捷、高效、覆盖面广的特点,提高了宣传质量,增强了宣传效果。今年以来,市中心配合省、市新闻媒体制作专题6个,走进“行风热线”5次。四是通过制作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制作法律援助各类公益广告,组织编印法律援助系列宣传资料,通过纸质媒介高效宣传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解决指南》、《离婚、财产继承常见法律问题》、《民事诉讼常见问题》等20种宣传资料放置在报刊架上,来访人员根据需要自行取阅,方便了来访群众了解所需法律知识,提高了宣传效果。五是通过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做好宣传。开展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集中宣传我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和先进集体、先进人物。今年,全市共征集“典型案例”20余篇,通过宣传,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六是通过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宣传。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既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也宣传了法律援助,争取领导支持。今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媒体上发布信息、宣传稿件30余篇,很好的宣传了法律援助,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
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 篇8
为贯彻落实市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着力解决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省厅、市局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工作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在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专项整治的部署,结合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抓紧抓实专项整治,不断增强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破除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吃拿卡要、不按规定收费、违规办理业务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为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整治内容
1、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方面。关于“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中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问题。一是严格依法依规进行考核。严格执行司法部、全国律协和省厅市局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定标准,规范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县局加强指导,督促依法履职。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进考核方式。依托如法网律师管理平台、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平台,推进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网上考核,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实地考核+网上考核。三是加强监督,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规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许可、年度考核的制度,加强县局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促其自觉依法履职,廉洁奉公,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关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案件中释法说理不细,当事人不理解判决而发生信访、缠访”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制度。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按合法性、规范性、及时性原则,促进法律服务人员在法律服务过程以案释法,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增强当事人认同,促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质量临管体系。负责日常监管的要建全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和程序,加大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案件质量监管,促法律服务人员释法说理及时、深入、细致。三是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加强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开展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行风建设,督促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合法表达诉求,不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规范法律服务人员和办案机关交往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高案件的公信力、执行力。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促进依法依规诚信执业。
2.司法鉴定方面。在司法鉴定中吃拿卡要,与委托人存在利益往来,接受委托人或相关人员的吃请或礼金礼品;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违规乱收费;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故意做虚假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
3.公证方面。违反规定办理公证业务,与当事人存在利益往来,接收当事人吃请或礼金礼品;违规收取公证费用,不开票、少开票谋取私利,以及未严格执行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规定,即: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4.法律援助方面。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违规领取办案补贴,或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5.仲裁方面。县政府将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7 月 10 日-7 月 12 日)。县司法局要将省厅《关于民生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局《岳阳市开展司法鉴定、公证、法律援助、仲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县局《 县司法局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自清自查(7 月 13 日-7 月 25 日)。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厅、市局和县局相关文件,对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清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边查边改。
(三)组织整改(7 月 26 日-8 月 5 日)。县司法局要对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自清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限期整改。
(四)监督检查(8 月 6 日-8 月 11 日)。省厅、市局、县局将通过“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效果不明的,将予以通报。对在检查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肃惩处,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县司法局要认真研究,立即布置,把要求传达到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把专项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之一,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两手抓,确保专项整治出成效。县局成立 县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胡铁章任组长,县司法局法规股、县两律师事务所和四法律服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 县公证处、洞庭司法鉴定所负责人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县司法局法规股。
2.统筹协调推进。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业务广,机构多,县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强市司法局与县司法局上下联动,统筹协调,有序开展,按时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8 月 20 日前县司法局要将专项整治情况报市局。
3.建立长效机制。要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积极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法律服务个人年度总结 篇9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年。我局自开展“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农牧业厅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__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明显增强。为构建“一流首府城市,创建一流法治环境”,推动我市文明发展营造了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五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普法计划,为普法工作做好组织保证
局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行政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局法规科作为牵头部门,各执法单位作为具体实施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框架模式,形成了完善的一级抓一级、逐级
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一是领导带头学法。建立并完善了局党委定期学法、用法制度,局党委书记、局长范挨计同志不仅自身带头学法用法,而且经常结合本局实际工作积极撰写学法用法心得体会,给农牧业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做出了学法用法表率。二是及时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市局在抓好本系统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下发落实的同时,及时编写了《呼和浩特市农牧业局“五五”普法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和法律六进实施方案,明确普法的指导思想、对象、目标、学习内容、实施步骤等,下发至局属各单位、各旗县区农牧业局及各乡镇予以落实。及时调整并下发了《关于调整呼市农牧业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和《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农牧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本局先后还制定了《干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呼市农牧业法制宣传制度》、《农牧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及《农牧业行政执法规范制度》等十几项规章制度,逐步使农牧业执法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强调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程序执法,按法律程序办事,提高了办事质量和效率,避免了因程序违法而引起的纠纷案件。三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年终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目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中心组学法制度、局机关干部学法制度、科级干部学法制度、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及学习考勤制度等,保证普法工作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地进行。四是及时解决“五五”普法工作经费。本局每年从财政安排5万元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建设氛围
各级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悬挂彩图标语、开设专栏、印发资料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农牧业法律法规和农牧业技术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识假、辩假能力,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一是利用电台宣传法律法规。经常参加呼市电台举办的《连心桥》和内蒙古电台《行风热线》节目,不断扩大宣传面。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我市农资人员依法经营和农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逐步增强,农牧业监管环境逐步得到改善。二是充分利用农闲时节宣传法律知识。“五五”普法以来,市农牧业局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正月十五、三月“科技下乡宣传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六进”活动,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三是及时宣传新颁布的涉农涉牧法律法规。
每年我局针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呼和浩特市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呼和浩特市基本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都要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力争做到实喻户晓。尤其是针对不同执法单位要进行认真系统的学习培训,深刻领会其内涵,真正做到农牧业行政主管部门由注重行政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四是印发各类宣传资料。每年印发各类农牧业法律法规、农资技术资料、农作物技术、奶牛(羊)饲养管理办法和病虫害防治技术等资料5万余份。组织农资经营户培训、考试,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经营能力。切实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实践能力。五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市局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的要求,积极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及参公人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同时,组织全农牧业系统参加由国家举办的“20xx年网站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针对没有电脑的单位,我局还印制了答卷500余份,以笔答形式参加了该项活动。
三、强化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农牧业执法能力
通过组织培训、法制讲座和案卷评查等形式加强了对农牧业执法人员的政治学习业务培训,特别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中,通过执法检查、查办案件、质量抽检等执法实践,锻炼了队伍,提高了执法水平。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在执法活动中,一是亮证执法。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进行行政执法必须两人以上,并向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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