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房地产股权转让合同
建筑房地产股权转让合同(通用16篇)
建筑房地产股权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 受让方:
担保方: 鉴于:
1、转让方为(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2、目标公司拥有位于建筑物的所有权(以下称“目标房地产”)。
3、目标公司还拥有位于共筑物的所有权(以下称“目标外的房地产)。
4、受让方拟通过受让目标公司控股股权的方式,间接取得目标房地产的权益。 为此,转让方、受让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转让目标公司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概况 1.1 基本概况
1.1.1目标公司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转让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持有股权比例 %;
1.1.2 目标公司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1.2 资产及项目状况
1.2.1目标公司拥有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地块上共平方米厂房和宿舍等建筑物的所有权,房地产具体信息如下表:
1.2.2目标公司还拥有 有权,房地产具体信息如下表:
1.3 房地产抵押及债权债务状况
1.3.1 x年x月为担保x公司向行人民币x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目标公司将拥有的目标房地产和目标外房地产均办理了以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抵押权证号分别为。
1.3.2 除第1.3.1条载明的房地产抵押担保外,目标公司没有其他未清偿的债务。
第二条 转让标的
2.1 转让方愿意将持有目标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其中转让方1转让、转让方2转让。转让后,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方1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2.2 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取得的目标公司x的股权所对应的权益和风险范围只及于本合同第1.2.1条约定的目标房地产的权益和风险,受让方对目标外房地产不享有权益,也不承担义务。转让方和受让方一致同意目标房地产现价值为人民币x元(¥x元),该价值系确定本合同标的股权转让价款的依据。
2.3 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后,转让方继续持有的目标公司x的股权所对应的权益和风险范围只及于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目标外房地产的权益和风险,目标外房地产的权益及风险仍归转让方享有和承担,由转让方和目标公司按本合同的约定将其予以剥离。转让方对目标房地产不再享有权益,也不再承担义务。
第三条 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
3.1 股权转让价款:根据目标公司的资产现状,转让方和受让方确定目标公司x的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元(¥x元)。
3.2 股权转让的税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政府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第3.1条约定的股权转让款为转让方净收价款,不包括本次股权转让依法应缴纳的政府税费。
第四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4.1 本合同订立后三(3)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x元(¥x元)【其中x(¥x.00元)为本合同的履约定金】。
4.2 本合同订立后七(7)日内,受让方将余下股权转让款人民币x元(¥x.00元)付至双方共同选定的银行托管账户,委托该银行进行股权交易资金的监管。
4.3 在标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和目标房地产的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办妥的当日,由监管银行将托管资金解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同时,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目标公司的印章、财务资料、目标房地产产权证书等文件、资料。目标外房地产产权证书等文件、资料由转让方执管。
4.4 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应向受让方开具相应数额的股权转让款收款收据。
第五条 标的股权的过户登记
5.1 本合同生效后,转让方、受让方均应及时准备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所必须的全部文件、资料。
5.2 转让方在受让方向监管银行的托管账户支付全额托管资金后五(5)日内,协助目标公司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递交股东变更登记申请文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5.3 在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同时,受让方协助一并办理目标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登记,但应保留转让方委派一名高级管理人员的名额。
第六条 转让方的承诺和保证
6.1 转让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享有完整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被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措施。
6.2 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在股权过户登记前除本合同第1.3.1条披露的房地产抵押情形外,目标公司对外不负有其他任何到期或未到期债务,也没有为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七条 受让方的承诺与保证
7.1受让方承诺,本合同签署后,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7.2 受让方承诺,将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配合转让方办理目标外房地产的剥离手续。
第八条 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
8.1本次股权转让之前(以工商过户登记为准),目标公司所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转让方享有和承担。
8.2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目标公司所产生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但是转让方为剥离目标外房地产而发生的债权债务除外。
第九条 特别约定
9.1 转让方应当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后三十(30) 日内,代x公司偿还x行的借款债务本息,注销目标房地产的抵押登记。
9.2 本次股权转让后,目标公司拥有的目标外房地产的权益全部归转让方享有,转让方尽快将该目标外房地产予以剥离,剥离方式包括房地产买卖、转让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剥离价格由转让方确定。在剥离之前,目标外房地产的经营收益归转让方享有,由转让方收取,经营所发生的税款由转让方承担。
9.3 目标外房地产剥离产生的收益全部归转让方享有,因剥离而发生的税费全部由转让方承担。
9.4 受让方应配合协助转让方的目标外房地产的剥离行为,提供、签署需要受让方和目标公司提供、签署的相关文件、资料。配合转让方取得剥离收益。
9.5 目标外房地产依据本条约定全部剥离后,转让方应在七(7)日内将所持目标公司x的股权无偿过户至受让方或受让方指定的人名下。
9.6 本合同转让方1和转让方2对本合同权利和义务连带享有和承担。 9.7 担保方对转让方在本合同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2年。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转让方违反本合同第6.1条的约定,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转让方应当向受让方双倍返还定金。
10.2 转让方违反本合同第6.2条的约定,导致目标公司对外负有未披露的到期或未到期债务(含保证债务),转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负责偿还,造成受让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10.3 受让方未按照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时间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逾期付清股权转让款达二十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让方无权要求转让方返还履约定金。
10.4 转让方未按照本合同第5.2条约定的时间配合目标公司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及按照本合同第9.1条约定的时间注销抵押登记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受让方已付股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五向受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如逾期达二十天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转让方应向受让方双倍返还履约定金。但因政府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期办理股权过户登记及抵押注销登记的除外。
10.5 受让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未按照转让方的要求配合完成目标外房地产的剥离,导致转让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1.1 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自受让方支付首期股权转让款之日生效。 11.2 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修改、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1.3 转让方各方与受让方同意,为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过户登记手续,各方另行订立专门用于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之用的《股权转让合同》,如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之用的《股权转让合同》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各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约定的为准。
11.4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5 本合同一式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转让方(签名):
受让方(签名):
担保方(签名):
年 月 日
建筑房地产股权转让合同 篇2
甲方(转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转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受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经居间人______提供的媒介服务,并经协商,就该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
鉴于:
1、______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
(2)注册资本为:
(3)注册地址:
(4)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2、甲方和乙方分别为______的合法有效股东,分别持有______%的股权和______%的股权。
3、拥有开发的项目及用地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用地概况:
4、已取得如下政府批复及法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项目建设书批复,发改______号;
(3)规划委员会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通审字______号;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土地出让合同,地出______字______第______号;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公司净资产及债权债务清单。
5、甲乙双方决定将其所持有的______%的股权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转让予丙方,丙方决定受让该股权。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以股权合法持有者之身份将其分别持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2、完成上述股权转让以后的股东丙方占公司股权______。
第二条 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
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乙双方转让各______%股权予丙方,丙方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______万元人民币现金予甲、乙双方。
2、丙方同意向甲、乙双方支付甲、乙双方为该项目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补偿费用,包含项目中征地补偿费、拆迁费、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的契税、前期已经支付的费用。
3、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和补偿费用合计______万元人民币,可以分______期支付给甲、乙双方。
(1)第一期: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了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并取得工商变更登记受理通知单之日,丙方应向甲、乙双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
(2)第二期: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
(3)第三期: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
(4)第四期: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 公司的运行
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在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所约定的支付义务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共同授权______负责办理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法律手续,直至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由于本次股东结构的变动,新任股东丙方重新改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等均由丙方委派。
4、由于本次股东结构的变动,由新任股东丙方修改公司章程并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之后生效。
第四条 甲方和(或)乙方的保证并承诺
1、关于主体资格的保证并承诺
(1)甲乙方保证并承诺,对其持有的股权享有完成的处分权,且该股权未设置任何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限制性权益,没有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和义务,亦不存在针对该股权的任何诉讼、仲裁或争议等。
(2)甲、乙双方保证并承诺,其作为的合法有效股东以及转让股权方,有效签署本协议。
(3)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已经获得成董事会和(或)股东会批准并做出了有效股东会决议。
2、关于资产和业务的保证并承诺
(1)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的全部资产均为合法有效所有,对于该等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除已经直接披露予丙方的信息之外,不存在任何资产抵押、质押或为自身或他人提供担保等情形。
(2)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作为主要从事专业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企业,已经取得了从事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格证书以及有关批文,并保证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并不影响继续具备持有上述全部资格证书及有关批文,继续从事该业务。
(3)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负责以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直至取得该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和法律文件,并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
(4)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且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权继续经营该资产和业务。
(5)甲方和乙方保证承诺,甲方、乙方向丙方交付的所有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均是真实的、可信的,如该等书面材料系副本,则其与原件一致。
(6)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在丙方履行本协议2.3条约定的支付义务之日,将房地产项目的全部文件出示给丙方,便于丙方对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3、关于财务状况及税、费的保证并承诺。
(1)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提供予丙方的______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并且真实及公正地反映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资产、负债(包括或然负债、未确定数额负债或有争议负债)及盈利或亏损状况。
(2)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已按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税项缴足其所有到期应缴的税费,亦已缴清了其所有到期应缴的规费,无需加缴或补缴,亦无任何因违反有关税务法规及规费规定而将被处罚的事件发生。
(3)甲方和乙方保证,甲方和乙方向丙方如实、全面地披露其所有已经或有证据表明即将发生的对______的经营管理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且甲方和乙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______的资产及负债清单的真实性。
第五条 丙方的保证并承诺
1、丙方保证并承诺,丙方是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组建成立,有效存在并合法经营的有限公司,其成立依法经政府授权和批准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
2、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任何导致其歇业、终止或对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威胁发生。
3、丙方已具备缔结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的法律权利、行为能力和内容授权。
4、丙方保证并承诺履行本协议将不会出现如下任何情形之一。
(1)违反或与丙方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具有最高效力的规范性管理文件相冲突。
(2)违反对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合同义务。
(3)违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命令。
第六条 保密
本协议各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就本协议项下的事务,以及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有关的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政命令文件及其他政府因素均属不可抗力的范围)。
2、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该方不应被视为违约。但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明。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双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协议,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保证并承诺,即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补偿。
3、如丙方未能按第二条所述的期限支付转让价款,则从逾期付款之日起,丙方每天需缴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天,则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向甲、乙双方支付违约金各______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有权在应退还的丙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该笔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乙双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乙双方有权向丙方追偿赔偿款。
4、如果甲方和(或)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第四条所作的保证并承诺,导致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无法完成或股权转让完全后或由于甲乙重大债务原因迫使无法经营的,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应退还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人民币。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丙方有权向甲、乙双方追偿赔偿款。
第九条 特别约定条款
1、各方协商并同意,自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由丙方负责组织的经营和管理。
2、本协议签署之日作为各方确认资产及负债状况的基准日。发生在该基准之前的______的所有债权,由甲乙双方负责清偿,如由于甲方和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的诉讼、仲裁,若其他行政权利的限制均由甲方和乙方负责解决,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本协议各方同意,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另行签订一份《股权变更协议》,若发生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违约行为并达到了本协议的解除条件,则该《股权变更协议》生效,守约方可持《股权变更协议》自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将的公司股权结构恢复到由甲乙双方为公司的全部股东状态,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协议为便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可以采用工商部门统一制订的股权转让格式合同,如统一的格式合同条款与本协议条款中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第十条 费用负担
因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行为所发生的全部税项及费用,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者,由协议各方平均分担。
第十一条 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2、协议各方达成书面一致的意见,可以签署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各方就本协议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签章之日成立,并于丙方向甲、乙双方支付了首期款项之日生效。
4、本协议生效后,的原有印章除办理工商登记或经各方共同同意外,不再使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启用新印章。
5、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份,______份报工商部门备案,______份留______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房地产股权转让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转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丙方(受让方):
公司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经居间人______提供的媒介服务,并经协商,就该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协议。
鉴于:
1、______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
(2)注册资本为:
(3)注册地址:
(4)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2、甲方和乙方分别为______的合法有效股东,分别持有______%的股权和______%的股权。
3、拥有开发的项目及用地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用地概况:
4、已取得如下政府批复及法律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验资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发展计划委员会的项目建设书批复,发改______号;
(3)规划委员会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通审字______号;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土地出让合同,地出______字______第______号;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公司净资产及债权债务清单。
5、甲乙双方决定将其所持有的______%的股权以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转让予丙方,丙方决定受让该股权。
第一条?股权转让
1、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以股权合法持有者之身份将其分别持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该股权。
第二条?转让价款和支付方式
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甲、乙双方转让各______%股权予丙方,丙方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______万元人民币现金予甲、乙双方。
2、丙方同意向甲、乙双方支付甲、乙双方为该项目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合计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补偿费用,包含项目中征地补偿费、拆迁费、土地出让金及相应的契税、前期已经支付的费用。
(1)第一期:甲、乙双方向工商部门递交了工商变更登记资料并取得工商变更登记受理通知单之日,丙方应向甲、乙双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
(2)第二期: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
(3)第三期: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
(4)第四期:丙方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乙双方支付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公司的运行
1、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在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所约定的支付义务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共同授权______负责办理股权转让所需的一切法律手续,直至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由于本次股东结构的变动,新任股东丙方重新改组董事会和监事会,其中,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等均由丙方委派。
4、由于本次股东结构的变动,由新任股东丙方修改公司章程并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之后生效。
第四条?甲方和(或)乙方的保证并承诺
1、关于主体资格的保证并承诺
(1)甲乙方保证并承诺,对其持有的股权享有完成的处分权,且该股权未设置任何优先权、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限制性权益,没有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和义务,亦不存在针对该股权的任何诉讼、_____或争议等。
(2)甲、乙双方保证并承诺,其作为的合法有效股东以及转让股权方,有效签署本协议。
(3)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已经获得成董事会和(或)股东会批准并做出了有效股东会决议。
2、关于资产和业务的保证并承诺
(1)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的全部资产均为合法有效所有,对于该等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除已经直接披露予丙方的信息之外,不存在任何资产抵押、质押或为自身或他人提供担保等情形。
(3)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负责以出让的方式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直至取得该项目的所有政府文件的批复和法律文件,并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
(4)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且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有权继续经营该资产和业务。
(5)甲方和乙方保证承诺,甲方、乙方向丙方交付的所有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均是真实的、可信的,如该等书面材料系副本,则其与原件一致。
(6)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在丙方履行本协议2.3条约定的支付义务之日,将房地产项目的全部文件出示给丙方,便于丙方对房地产项目的建设和管理。
3、关于财务状况及税、费的保证并承诺。
(1)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提供予丙方的______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财务文件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并且真实及公正地反映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的资产、负债(包括或然负债、未确定数额负债或有争议负债)及盈利或亏损状况。
(2)甲方和乙方保证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生效之日,已按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税项缴足其所有到期应缴的税费,亦已缴清了其所有到期应缴的规费,无需加缴或补缴,亦无任何因违反有关税务法规及规费规定而将被处罚的事件发生。
(3)甲方和乙方保证,甲方和乙方向丙方如实、全面地披露其所有已经或有证据表明即将发生的对______的经营管理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且甲方和乙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______的资产及负债清单的真实性。
第五条?丙方的保证并承诺
1、丙方保证并承诺,丙方是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组建成立,有效存在并合法经营的有限公司,其成立依法经政府授权和批准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
2、丙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无任何导致其歇业、终止或对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_____发生。
3、丙方已具备缔结本协议、履行本协议所需的完全的法律权利、行为能力和内容授权。
4、丙方保证并承诺履行本协议将不会出现如下任何情形之一。
(1)违反或与丙方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具有最_____力的规范性管理文件相冲突。
(2)违反对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何合同义务。
(3)违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命令。
第六条?保密
本协议各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的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须向第三人披露;或经协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就本协议项下的事务,以及因本协议目的而获得的有关的财务、法律、公司管理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已在公共渠道获得的信息外),否则保守秘密一方有权要求泄露秘密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项下的“不可抗力”指以下事实:本协议各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且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自然灾害、战争等(政府行政命令文件及其他政府因素均属不可抗力的范围)。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协议双方应当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求公平解决办法,以使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到最低程度;如因不可抗力而须解除协议,则各方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由各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保证并承诺,即构成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而给其他方造成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补偿。
3、如丙方未能按第二条所述的期限支付转让价款,则从逾期付款之日起,丙方每天需缴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__天,则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丙方应向甲、乙双方支付违约金各______万元人民币,甲、乙双方有权在应退还的丙方已支付的款项中扣除该笔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乙双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甲、乙双方有权向丙方追偿赔偿款。
4、如果甲方和(或)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第四条所作的保证并承诺,导致本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无法完成或股权转让完全后或由于甲乙重大债务原因迫使无法经营的,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乙双方应退还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人民币。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丙方有权向甲、乙双方追偿赔偿款。
第九条?特别约定条款
1、各方协商并同意,自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由丙方负责组织的经营和管理。
2、本协议签署之日作为各方确认资产及负债状况的基准日。发生在该基准之前的______的所有债权,由甲乙双方负责清偿,如由于甲方和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的诉讼、_____,若其他行政权利的限制均由甲方和乙方负责解决,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本协议各方同意,签署本协议之同时另行签订一份《股权变更协议》,若发生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违约行为并达到了本协议的解除条件,则该《股权变更协议》生效,守约方可持《股权变更协议》自行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将的公司股权结构恢复到由甲乙双方为公司的全部股东状态,违约方应按照本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协议为便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可以采用工商部门统一制订的股权转让格式合同,如统一的格式合同条款与本协议条款中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第十条?费用负担
因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行为所发生的全部税项及费用,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者,依规定办理;无规定者,由协议各方平均分担。
第十一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本协议自动解除。
2、协议各方达成书面一致的意见,可以签署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行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需提前15天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各方就本协议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所发生的_____、诉讼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签章之日成立,并于丙方向甲、乙双方支付了首期款项之日生效。
4、本协议生效后,的原有印章除办理工商登记或经各方共同同意外,不再使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启用新印章。
5、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份,______份报工商部门备案,______份留______备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建筑房地产股权转让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受让方
丁方:
地址: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戊方:
地址: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上出让方、受让方合称“各方”.
担保方:
地址:
通讯地址(送达地址):
法定代表人:
目标公司: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目标公司成立于 年 月;注册资本 万元;法定代表人: ;公司注册地点: 。
2、出让各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目标公司的合法股东,持有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
3、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后,依法取得了位于 开发建设相关的建设用地。目前,该项目地块的情况为: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
(2)用地面积:权证登记面积为 ㎡(建筑基地面积约 ㎡),
(3)用地性质:
(4)规划指标: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5)拆迁情况: 。
(6)规划报建手续办理情况: 。
(7)土地相关费用:
(8)规划报建费用缴付情况: 。
4、股权转让的前提:目标公司拥有上述土地使用权和项目,此前提为该次股权转让和价金支付基础。
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目标公司的10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一、 目标公司及所属项目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各股东及其股权比例如下:
甲方: ,湖南省工商局登记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乙方: ,湖南省工商局登记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丙方: ,湖南省工商局登记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2、目标公司名下地块及权证情况说明,详见附件一;
3、目标公司项下资产债务清单,详见附件二;
4、在建工程及道路工程量及合同情况说明,详见附件三;
5、目标公司已签署合同履行情况说明,含土方工程、拆迁情况等说明,
详见附件四;
6、目标公司现有证照文件等资料及劳动人事与社保清单,详见附件五;
7、目标公司财务与税务相关文件清单,详见附件六。
二、 合同标的及其总价格
1、本合同约定的出让标的为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出让方在目标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利益及出让方为土地、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所有收益随之一并转让。
2、各方同意并经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丁方(或戊方); 乙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丁方(或戊方); 丙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 %股权转让给丁方(或戊方);
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各方确认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受让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戊方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3、按照土地红线面积,并在本合同股权出让方负责拆迁安臵补偿完毕、办理好有关权证、清理完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所欠的相关负债后,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小写¥ 亿元)。
三、 股权转让程序及款项支付
1、定金:本合同签署当日内,受让方汇入人民币 万元( 万元)至受让方开设的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双控账户作为定金。
2、目标公司尽职调查:汇入并双控定金后,出让方负责安排,由受让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出让方提供的附件一至附件六之内容。在受让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后,若发现与附件所列内容不符合,或者有其它或有债务,即视为出让方违约,受让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并执行定金条款。
3、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协议股权转让总价款分二个阶段支付:
第一阶段支付总价款的5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
第二阶段支付总价款的49%,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第7个月起2年之内付清。
4、工商变更登记:在股权转让款付至30%(含定金)的三个工作日内,出让方负责将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至受让方指定人,同时,出让方将51%股权变更至受让方名下。 在股权转让价款全部付清的三个工作日内,出让方将余下49%的股权一次性变更至受让方名下。
5、受让方将股权转让金支付给出让方统一指定的账号,均视为出让方全体同意该种支付方式,出让方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受让方支付行为无效。
四、 股权转让特别约定
1、当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达30%时,出让方同意并配合受让方以目标公司名下土地进行融资;
2、受让方在第二阶段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受让方另行向出让方支付固定回报,固定回报率每年按照20%计算,固定回报计算起点时间为 ;
3、受让方在第二阶段的2年内未支付完毕股权转让款,则按照未支付股权转让款在总价款里所占比例向出让方股权分红。
五、 陈述及保证条款
(一)出让各方向受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1、目标公司为上述土地和项目唯一的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完全处分权。该条件为各方该次股权转让和价金支付的根本前提。
2、转让各方保证上述该等权利的完整性和排他性,保证除在本合同中向受让方披露的信息外,未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的限制。
3、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臵,该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4、出让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就本次股权的转让取得了目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一致同意。
5、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臵,该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部分权利。
6、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7、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8、出让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以及在该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手续在工商局办理完毕之前,出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和目标公司的资产(除已向受让方披露外)均未设臵任何抵押、质押或第三者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拟出让的股权转移;出让方保证未签署过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部分股权转移之条款和目标公司产权收益之条款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9、出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
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股权前,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使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二)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1、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目标公司股权的条件,保证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股东会、董事会一致同意。如需要取得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与批准,则承诺已经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与批准。
2、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受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和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
六、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办理工商股权变更手续
根据本合同前述约定的期限,在受让方的协助下,出让方应负责按照 我国法律、法规及当地工商管理规定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
2、发票与收款凭证
本次股权转让前目标公司合法合规的成本发票金额应不少于本次股权转让金时应当向受让方提供收据。
3、资产项下的损失确认和承担
出让方与受让方已对目标公司现有的资产债务进行确认(见附件),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发现原附件中确认的资产或债权与实际不符,受让方有权直接从股权转让款中扣除。
4、人员的交接与过渡
出让方应安排好工作小组与受让方办理交接手续,终止全部原有聘用合同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由出让方承担相关费用。目标公司因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劳动用工关系发生之劳动争议,所引起的民事责任与行政处罚等均由出让各方承担。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出让方有义务使受让方不因人员的交接与过渡而阻碍对目标公司经营管理。
5、协助办理报建手续
出让各方负责目标公司在办理本协议所涉地块的后期报建等各项手续。
6、在签署本合同并且受让方汇入定金后,双方共同管理目标公司本合同第六条的所有资料、证照、档案文件等,至支付30%股权转让款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一并移交给受让方。其中、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由出让方与受让方共同控制,直至股权转让价款余款全部付清,移交受让方。
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自主经营与处臵目标公司,出让各方不得干预。
(二)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金,并为受让股权提供必要的法定文件资料。
2、受让方保证该项股权受让已经受让方股东会、董事会确认且不存在任何障碍。
3、受让方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目标公司的经营风险与债权债务。
七、 证照、账册等文件的交接
1、在签署本协议,并受让方汇入定金后,双方共同管理目标公司的所有资料、证照、档案文件等,至办理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支付30%股权转让款后,一并移交给受让方,其中,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双方共同控制管理至股权转让价款余额付清。
2、上述应当交付和共同管理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目标公司的各类注册、登记资料原件;财务账册及有关凭证、账册、报表、发票、收据原件;目标公司所有合同及合同性文件等资料原件;
2)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银行账号、印鉴原件;
3)目标公司所有内部管理文件,包括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纪要、档案文件资料、目标公司完整的资料原件;
4)其它与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相关的一切文件。
3、出让方指派一名工作人员进驻本次股权转让之后的目标公司工作,协助目标公司工作并代表出让方与受让方共同管理目标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出让方指派工作人员不得干涉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不得阻碍目标公司因日常经营活动而使用印章。
八、 或有债务申明及保证
1、在本合同签署后如出现未在附件中列明的或潜在的或有债务,无论该债务的法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履行期限是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办理之前还是在股权转让办理完毕之后,该等债务均由出让方共同承担,受让方不承担该债务清偿责任。
2、如出现上述或有债务并给目标公司或受让方造成经济损失,出让各方对该债务及经济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九、 担保条款
1、出让各方的声明与保证如有虚假,给受让方或目标公司带来损失,出让各方应向受让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在本合同签署后如出现未在附件中列明的或潜在的隐性债务或者债务隐患,无论该债务的法定履行期限或者约定履行期限是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办理之前还是在股权转让办理完毕之后,该等债务均由出让各方共同连带承担,受让方与目标公司均不承担该债务清偿责任,出让方对移交后目标公司产生的所有债务不承担责任。如出现上述债务并给目标公司或受让方造成经济损失,出让各方向受让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方为出让各方应向受让方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担保方提供的担保期限为永久。
十、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项下做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2、受让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金额的万分之六向出让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若因出让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股权转让变更手续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或者出让方任何一方没有转让目标公司股权主体资质;或者目标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有重大隐患等,均视为出让方违约。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受让方有权书面通知出让方解除本合同,出让方并应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4、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之日生效。守约方暂不解除合同的,并不影响其对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行使追索违约赔偿金的权利。
十一、 保密条款
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各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目标公司的商业秘密,出让方、受让方和目标公司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否则应视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二、 税收与费用
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由各方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各承担50%。
十三、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是指引用不可抗力的一方所不能预见的、超出其控制并阻碍其履行本合同下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爆炸、流行病、严重的火灾、水灾、罢工、政府重大政策变化和任何其他导致严重不利后果或冲突局势的事件。
2、不可抗力的发生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无法履行其义务以及由于不可抗力所带来的直接后果不承担责任。各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将不可抗力给本次交易带来的后果,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各方在其经营方面遭受的延误减轻到最低程度。
3、不可抗力的通知
引用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在具备通讯条件的当日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当说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这一事件对其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的可预期影响,并附证明文件。
十四、 其他
1、合同变更和补充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必须由各方以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做出,应当明确提及本合同全称,并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的完整性
(1)本合同及附件构成各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各方于合同签署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各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2)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提出或者迟延提出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要求,不应解释为这一方放弃其权利。
3、通知
(1)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做出,以中文书写,并以特快专递邮寄,在投邮后48小时视为送达。
(2)本合同首页标注的地址均为各方送达文件的法定地址,按照该地址的送达均视为实际送达;任何一方送达地址的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否则按照原地址送达的文件视为实际送达.
4、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受让方汇入定金后生效。
5、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合同或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而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包括本合同及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文件的成立、解释、效力、终止或履行等有关的任何问题,各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以协商方式不能解决争议,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目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或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在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时,各方需要按照工商登记机关要求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8、本合同一式陆份,各方各持三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戊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担保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建筑房地产股权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方是在**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甲方有意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2、乙方是在**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丰富的项目施工建设经验和大型城市综合体投资开发经验和商业资源,乙方亦有意与甲方共同合作开发本项目。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城市法规条例的规定,商定以“项目合作开发、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开展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披露的本项目及公司概况
1.1本项目概况
1.1.1本项目位于 市 区,东至 路,南至 路,西至 路,北至 路,占地总面积为 平方米(约 亩),土地性质用途为 ,规划设计指标为: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宗地的位置、面积、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附件1。
1.1.2甲方公司于 年 月 日与 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获取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证号为: ,发证日期为 ),目前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概念性设计批复、 等报建文件。
1.1.3本项目土地现状: 。
1.2甲方公司概况
1.2.1甲方公司合法成立并至今合法存续,已通过最近一年的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等所有证件合法有效;
1.2.2甲方合法拥有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权,并已交清所有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印花税、土地交易费、土地使用 税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
1.2.3甲方除披露的债务外,不存在任何应支付的债务(包括或有债务)、应支付的欠缴税务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任何费用;甲方已完成最近一年的税务清缴审计手续;
1.2.4甲方不存在利用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对外担保(包括为股东担保)以及土地、股权或其他任何资产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限制权力等情形。
1.3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合作的项目暂定为“ ”,规划建设内容为:如集百货MALL、SOHO、写字楼、民族特色商业街、精品住宅、酒店、高档居住小区等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此处建设内容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计容的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以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
第二条 合作的先决条件
2.1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方同意在满足以下先决条件后签署正式合同,具体如下:
2.1.1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自行或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对甲方公司和项目进行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甲方予以协助全力配合,并同意将乙方对调查报告满意(以调查报告的结论与甲方披露相符作为满意的标准)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
2.1.2甲方出具政府相关文件证明本项目地块不存在被当地国土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或因此被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土地闲置费)或被收回的风险。
2.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乙方调整过的总平面图及相关图纸向规划部门报批并获得批准,并同意将此批复的取得作为本次合作的先决条件。(如项目已获取总规批复乙方认为需要调整时本条款适用)
(如有其它先决条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增加)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在先决条件达成后,乙方成为甲方公司新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的股权(根据谈判确定乙方股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实现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3.2甲、乙双方以项目开发作为合作平台,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品牌、筹措建设资金、负责运营管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3.3甲、乙双方在项目获取及项目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为双方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 股权转让
4.1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并合作先决条件达成之日,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甲方公司 51 %的股权,甲方持有 49 %的股权。若股权转让因国家相关部门规定需要评估产生的溢价而导致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4.2甲、乙双方按照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要求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体现前述内容的新章程等股权、管理人员、章程变更所需的全部资料和提交各自应提供的资料,资料齐全后由甲、乙双方提交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管理人员及章程的变更登记。
第五条 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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