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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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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精选32篇)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

  一、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馆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馆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馆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2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料全部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别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持续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礼貌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珍惜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自动热诚,带给咨询;读者要敬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3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育同学的阅读喜好,适时为师生供应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订立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绝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适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适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老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细小损坏者要给以批判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同学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常常保持室内乾净,积极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同学毕业、转学等,要自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4

  一、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紧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逐年加添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宣扬、积累工作。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适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做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适时做好常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同学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布置专职或兼职老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同学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定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需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发珍惜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细小的必需自发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需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图书的除批判教育外,视其情节予以必需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图书室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珍惜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珍惜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定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别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

  四、珍惜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依据实际情况赔偿。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5

  一、中小学图书馆(室)是学校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二、图书馆的基本任务是:采集各类文献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三、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图书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进行分类,期刊应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进行分类。图书著录符合《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符合《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计算机编目按《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进行。

  五、认真制定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书刊,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质量,优化馆藏结构。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和破损严重的书刊要及时剔除,及时注销。

  六、新书到馆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及时外借,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工作。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

  七、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书刊和新到书刊。在条件许可下,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

  八、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工作,对学生进行爱护书刊、公物的教育。

  九、教职工调离、学生毕业、退学、转学时,均需还清全部书刊,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6

  一、图书室实行单人管理责任制,设兼职管理老师一名,负责图书的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其他老师不再带有图书室的'钥匙。

  二、图书室管理员要认真、适时检查用室门窗,重视安全管理工作。

  三、图书室管理员要负责图书按类有序摆放,定期整理卫生,保障图书的乾净。

  四、图书室管理员要关注同学所借阅归还的图书是否存在乱涂画或损坏等现象,并适时应对。

  五、图书室管理员要做好图书财产登记和借还、增损登记。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7

  一、书刊登录。全部书刊都进行财产登记,包含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书刊分类。书刊分别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分类。

  三、书刊著录。书刊著录以国家标准《一般图书著录规定》为依据。

  四、目录设置。以书名目录。

  五、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赔偿制度。

  六、新置书刊按规范进行盖章、登记、分类、适时上架出借、投入流通、切勿积压。对订阅的'报纸、多卷书、丛书要保证其连续和完整性。

  七、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

  八、做好书刊的重点整顿、修补、装订、保管及剔旧工作。书刊剔旧的原则为:思想观点错误,学问内容陈旧,复本过多,非室藏范围以及严重污损的图书。剔旧后的图书应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好手续后再进行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8

  图书室是学校防火的重点单位,为保证图书室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全馆工作人员均须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本部所属门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9

  为使同学们有良好的阅读氛围,充分发挥图书角的作用,特订立以下规定:

  1、本班图书只限于本班同学借阅,不可代外班的同学借阅。

  2、每位同学每次只允许借书一本,管理员做好有关登记。

  3、借阅图书时,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布置。

  4、每次借书必需经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确认登记后方可将书拿走,归还时也必需有图书管理员的登记并注明归还时间。

  5、所借图书一般一周归还一次,最长不可超过两周归还,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在一周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

  6、设班级图书管理员4名(男女各两名),实在负责图书的管理、借阅等工作。

  7、借阅者应珍惜图书,严禁图画,撕割,如有污损,撕割,涂写或丢失的现象,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1—3倍赔。(图书丢失有记录的借去者赔偿,无记录的.管理员赔偿)

  8、有偷窃图书的行为,一经发觉按情节轻重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0

  图书管理人员应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根据经费情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计划地购买学校图书,注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安排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方便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4、新书及时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旧书及时修补,做好报损工作。

  5、以各种形式推荐好书新书,办好宣传栏,加强阅读指导,并注意培养一支学生图书员队伍。

  6、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增加图书的开架数目,做到流通更新。

  7、制订健全六防措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窃)。

  8、与教师资料室、学生阅览室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加强业务联系。

  9、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在关任务。

  10、树立为教师、学生服务的观念,以此为出发点,制订《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学校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4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1

  一、一、二班级由图书管理员组织图书下发,每月一次。

  二、三班级以上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集体办理借阅手续。

  三、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每次可借一册,限期为一周,到期可续借一次。

  四、过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班主任和管理员多次找其谈话、催其还书而不还者,超过一月后,取消借书资格一个月。

  五、损坏图书不能使用者,照价赔偿。丢书者同样照价赔偿。

  六、同学带图书离开学校前,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2

  中南民族大学图书馆南书院自习室是学校专门设置、供全校各类在校学生自主学习的公共区域。为创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创造良好的自习环境,维护自习室的正常秩序,充分利用自习资源,保障我校学生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特制定本规定。

  一、到自习室学习的所有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图书借阅证一人一证排队通过门禁刷卡进入南书院。不得一人多证进入,不得未经刷卡尾随他人进入,不准借用他人借阅证进入。严禁翻越护栏、跨越门禁闸门进入。

  二、学生进入南书院后,可在各楼层选号机上重新自选座位,一人一座。必须按分配或选取的座号对号入座,不得随意乱坐。

  三、南书院自习室是供全校学生共享的公共资源,每位学生都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都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自习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自习资源的公平、合理和有效使用,要求自习者先来先坐、人走座空。

  四、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抢占座位。不准代人刷占座位,不得粘贴占座标识,严禁强占座位将其据为己有。暂时离开座位者,须在座位桌面用纸条留下真实的离开时间,可保留座位30分钟。未留纸条或离开座位超过30分钟者按占座处理,管理人员将随时巡查并清理占座物品。凡有空座位,其他自习者均有权使用。

  五、门禁系统每天中午12:00、晚上22:00对座位号自动清零。每天晚上22:00后管理人员将对遗留在自习室(包括地面、窗台)的个人物品视为废弃物予以清理,如有财物遗失由物主本人负责。

  六、管理人员将加强自习室环境管理,自习者须保持自习环境的整洁、肃静。自习者应穿着整洁,言行文明,不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在自习室用餐、吃零食,不大声交谈、喧哗,不在室内接打手机,进入自习室关闭应手机铃声。不损坏自习室设备,不擅自改变自习室布局,不自带非自习必须的私人用品进入自习区。自习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桌面、墙面、门窗及其他公共物品上书写、刻画、涂抹、粘贴。

  七、注意公私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带进自习区的书籍文具及其他个人财物需妥善保管,自行负责。不准擅接电源、违规使用电器。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不服从管理者,本馆将记录在案并给予口头批评教育、书面公开通报等。对违规占座等情节严重者,除在馆内公开通报批评外,同时通告校学工部、校团委及其所在学院,由相关部门、单位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予以处分。对屡教不改者予以注销图书借阅证一年的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3

  一、为加强我校图书室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图书室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讨论服务的机构,培育同学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本领和终身学习的本领,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等全面进展。图书室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专人负责制。

  三、图书室应依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并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管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以同学需求为主,兼顾老师。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含适合中小同学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讨论的理论书籍和应用型的专业书籍。

  五、图书购进必需严格的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购进。

  六、购进的图书,首先是盖学校图书室公章,接着进行财产帐登记,然后依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登记,进入书。

  七、图书馆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旧的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要购置确定数量的新图书,一般每年新增图书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4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1、书刊赔偿:凡借阅的书刊,如有涂改、损坏,撕页等情况,应赔偿原书。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5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2、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3、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4、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爱护室内设施。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6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精神,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确保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xx市图书馆实际,组建xx市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对理事会及本单位全体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是:xx市图书馆

  第三条本单位住所是:xx市迎宾大道

  第四条本单位经费来源是:财政拨款

  第五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为:人民币817万元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xx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宗旨是:立足于推动文化公益性事业更好更快发展,通过提供各种形式的资源与服务来满足个人和团体在终身教育、自主决策、文化发展和休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

  第八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保障和满足公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读者免费提供多种载体的文献借阅服务和一般性的咨询服务,组织各类读者活动以及其他公益性文化服务;

  (二)倡导全民阅读,促进知识的创新与传播,培养社会公众的图书馆意识,为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学习型社会发挥作用;

  (三)为领导机关决策、社会科研与经济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参考咨询服务和网上信息推送服务,同时开展展览、教育培训、讲座、报告会等公益性活动。

  第三章举办单位

  第九条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图书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组建图书馆第一届理事会;

  (三)向图书馆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

  (四)按权限提名和任免图书馆管理层;

  (五)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

  (六)审核理事会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七)监督图书馆理事会运行;

  (八)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第四章理事会

  第一节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十条xx市图书馆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xx市公共图书馆的议事、决策和监督机构,负责确定本图书馆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xx名市图书馆重大事项议事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理事会对xx市文广新局负责。理事会的宗旨是根据决策权力机构、管理执行机构、监督约束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精干高效的原则,明确xx市公共图书馆各个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使xx市公共图书馆形成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有效监督的现代运行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7名理事组成,理事采用委派、推选、邀请或公开招募方式产生,由市文广新局履行任免程序。

  (一)政府部门代表3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名、市财政局1名),由政府部门委派,市文广新局履行任免程序;

  (二)图书馆代表3名:馆长1名,为当然理事,副馆长1名(兼职秘书负责理事会的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宜),职工代表1名,由举办单位任命产生。

  (三)服务对象或社会方代表1名(读者代表1名):由服务对象群体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群体推选或公开招聘产生,市文广新局履行任免程序。

  第十二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定和修改图书馆的章程;

  (二)拟定图书馆的业务发展规划;

  (三)审议图书馆的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议图书馆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名理事长;

  (六)审议图书馆的财务预决算;

  (七)审议图书馆管理层的工作报告并对管理层工作进行考核;

  (八)监督图书馆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

  (九)审议图书馆考核方案;

  (十)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理事

  第十三条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理事不得因理事资格领取薪酬;理事因履行理事职责产生的交通、通讯等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

  第十四条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根据图书馆的宗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并对理事会决策事项进行表决;

  (二)对管理层执行理事会议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检查本单位的财务状况;

  (四)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议;

  (五)向理事会会议提出议案或罢免建议。

  第十六条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本单位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遵守并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

  (四)不得擅自公开图书馆涉密信息:

  (五)不得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从图书馆牟取不当利益:

  (六)理事会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十七条理事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理事会有权取消其理事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辞职应向理事会递交书面报告,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理事资格方可终止。委派产生的理事辞职须经委派方同意。

  第十九条理事推选方或委派方提出更换理事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按理事原产生方式及程序予以更换。

  第二十条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

  第三节理事长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其产生方式由理事会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同意后,由举办单位任命。

  第二十二条理事长除享有理事权利外,还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确定理事会会议议题;

  (三)督促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四)签署理事会决议和有关文件;

  (五)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派的副理事长或委托的其他理事行使职权。

  第四节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不少于上一次,临时会议可由理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提议召开。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议召开理事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

  (二)拟定会议通知;

  (三)提前十天以上将会议议题和相关资料提供给所有理事;

  (四)召开会议讨论;

  (五)投票表决并形成决议。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一)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出席理事会会议的理事,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表决。

  (二)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经理事长或其他召集人同意,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理事会会议。

  (三)理事对议题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对涉及重大专业事项应咨询专家意见,对不清楚的事项应咨询相关管理层人员,对涉及全体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审查其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或审议。理事会在决策时应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四)理事会决议经理事长或其他召集人签署后生效。所决议事项按管理权限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决议须经全部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涉及本单位章程修改、以及本单位合并、分立、解散的,须经全部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八条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

  第三十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出席理事会会议的理事人数,列席人数;

  (二)召开会议的日期、地点;

  (三)会议主要议题及议程;

  (四)各位理事的发言要点;

  (五)提交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六)理事会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重要档案妥善保存,以作为日后明确理事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理事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章管理层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管理层由馆长、副馆长等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管理层实行馆长负责制,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履行图书馆理事会决议;

  (二)拟定图书馆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业务管理;

  (三)编制图书馆经费预算,进行财务资产管理;

  (四)开展对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

  (五)定期向图书馆理事会汇报工作;

  (六)图书馆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四条图书馆馆长、副馆长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任免,并开展工作。

  第三十五条馆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图书馆业务工作:

  (二)管理图书馆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图书馆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

  (四)按照图书馆理事会决议主持开展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三十六条图书馆法定代表人由馆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人代表资格。

  第六章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七条图书馆的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第三十八条图书馆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九条图书馆的经费使用应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图书馆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在年度基本支出收支平衡的情况下,按照理事会审议的财务预算执行。

  第四十条图书馆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图书馆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图书馆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图书馆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四十三条图书馆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图书馆年度财务实行逐年审计,理事会换届和馆长离任前,应当进行任期财务审计。

  第七章信息披露

  第四十五条本单位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经举办单位或主管单位同意,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单位理事、职工及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单位人事任免

  (二)重大财务开支信息

  (三)行业作风建设信息

  (四)其他信息

  第八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图书馆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

  第四十七条本单位自行决定解散,应由理事会表决通过,理事会的终止决议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理事会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清算工作结束,应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报告应经理事会通过,并报举办单位审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图书馆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第九章章程修改

  第五十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主要内容发生变化的;

  (三)理事会决定修改章程的。

  第五十一条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通过,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经x年7月20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事项为准。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执行。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8

  第一章通则

  1、目的:为公司经营业务研究提供资料和提升公司学习气氛,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增长知识。

  2、范围:本公司图书的购进、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处理。

  3、制定与修改本制度,由行政综合部提议,再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收集与购买

  1、收集与购买:综合部按照第1条规定,负责收集各部门需要的图书。购买图书由综合部根据“购买图书计划”以及各部门的申请要求进行。并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与检查。

  2、购买计划:综合部每半年做出《图书需求表》,依照此表制定图书购买计划。图书采购人员按照计划实施采购任务。

  3、购书:如果购进图书,结清图书数款,并注意控制预算,不得超支,开具发票。

  4、赠书: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表示致谢,感谢信的格式可由公司统一规定,并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三章图书的整理与登记

  1、按图书的分类科目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2、图书保管员:设图书保管员,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登记及图书室的管理工作。

  3、图书登记册:所有新进图书,都必须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等重要项目。

  4、加盖印章:所有图书都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公司图书室管理印章。

  5、丢失:如果图书丢失,或者需要捐赠与处理,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综合做出报告,讨论是否需要重新购买。

  7、图书总目录:图书保管员每季度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按月把新进图书情况同志各部门。

  第四章图书借还管理

  1、借阅工作:图书室管理工作由综合部主管指定人负责。

  2、借书范围:图书原则上只借给本公司员工,(客户或其他公司有来往贵宾,经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阅。)借出图书不得转借其他人。

  3、外借册数:每人每次限借3册(整套书超过3本者,也不得超过3本借书数量)

  4、外借时间限制:外借期限为3个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带书来馆办理续借手续,以续借三次为限,其中小说不能续借;凡逾期图书不得再办理续借。

  5、借阅人应在规定还书日或之前归还所借书籍,如有特色情况不能及时归还书籍,应在规定还书日内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续借手续。

  6、图谱及期刊按规定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图书。保证归还的图书完好无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内容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4、书籍的保护

  (1)图书和报刊资料属公司财产,全体职员工都要树立爱护公司财产的好思想,爱图书,保持图书整洁。

  (2)不得在所借书籍或报刊资料上勾画、做题、圈点、评论、剪裁、撕页折角和污染浸湿等。

  第五章图书借阅时间规定

  1、图书馆借书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3:00――14:00,借阅者可以在这段时间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图书馆阅览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19:00――21:00,这段时间不办理借书、还书手续。

  2、图书馆设有阅读区,员工可在开放时间在室内阅读,如在指定时间不能阅读完的书籍不能带出阅读室,必须在闭馆前办借书手续方可。

  3、阅后请自觉将书放回原处,不要私自携带出馆。

  4、阅读者必须遵守《图书室管理条例》。

  第六章 图书室管理守则书籍赔偿处理条例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19

  1、图书馆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馆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通告2025 篇20

  一、图书馆由学校安排的兼职教师管理。

  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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