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网电)
购销合同(网电)(精选29篇)
购销合同(网电) 篇1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签证编号_____________
供方 与需方 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二、质量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提)货办法,运输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方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供方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少交而需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____________的罚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而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延期交货的损失。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需方经济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退货,偿付供方以退货部份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__的罚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份货款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并承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每日应偿付供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千分之一的罚金。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7)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双方协商和签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购销合同(网电) 篇2
(正面)
××公司 买方和卖方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以下简称买方)于____年__月__日订立本合同。
1.商品名称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2.期限
交货日期从___起至___止;或每满一年后由一方当事人至少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所确定的日期为止。
本合同中的“合同年”是指到___为止或每年到此时为止的十二个月。
3.商品规格
卖方商品装运时的规格标准。
4.商品数量(略)
5.价格
可按本合同背面第七条规定上浮。
6.附加条款规定
本合同背面的附加条款规定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效力等同当事人签名前所列条款。
买方(签定)______ 卖方公司(签字)______
(反面)
附加条件规定
7.价格浮动
卖方提价可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天进行,但至少应提前十五(15)天将其书面通知提交方式邮寄买方。买方则有权在涨价生效日之前向卖方提交或邮寄通知,取消涨价部分的定货。
8.税收
附买价外,买方还得支付卖方因生产,销售或运输本合同有关商品而规定缴纳的所有的政府税收、营业税和(或)其他一切收费(纯收入所得税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较低竞争价格
如买方向卖方证实,买方可在任何一个合同年度内从任何一制造商处按类似条件规定购得在美国生产的上述商品,且质量一样,数量等同本合同年度尚未交货数量,但价格低于本合同之定价,如卖方拒绝就上述数量商品按此价格进行降价,买方可向其他制造商购买该数量商品,并减少按购买数量该合同所承担的购货义务。
10.装船发货
如无另行规定,买方每月定货量及每月装船发货量应大致相同,如因缺货而影响每月装运,则应依量大致按合同年平均进行装运。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定货,卖方将无义务提供未定购货物。
11.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为,取货全额即付,如买方不按本合同之规定支付
货款,除其他补救之外,卖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停止发货。
12.索赔
买方收到按本合同所发商品后十五(15)天内不向卖方提交索赔通知,则视为无保留接收该商品,且放弃一切有关权利要求。买方承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合同所提供之商品或将其与其他商品混合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任何索赔,无论是因未提供应提供之商品或是否因过失,数额均不得超过索赔物的买价。任何一方均不对间接或继后的损害负责,不论其是否是因一方当事人过失而引起或产生。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天灾、火灾、洪水、战争、破坏、意外事件、劳资纠纷或劳力缺乏)、政府法律、法令、规则和条例〔不论是否合法,包括(但不排除其他)优先权、征用、分配及价格调整限制等〕、物资设备及运输短缺,以及其他类似或不同意外事故,双方当事人均可免去违约责任。遇此事故的当事人有权免去全部或部分在该事故期内本应收、发的货物,免去之数额应从合同总额中扣除。由于上述事故使得卖方无法提供本合同规定数额之某种商品,卖方有权公平合理地在其顾客、部门和分公司间就可能提供之商品进行分配。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迫使卖方为满足买方的供货而向他人购买商品。
购销合同(网电) 篇3
甲方(需方):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天津市顺达建材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处订购 可耐福石膏板 ,用于A地块三标段工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生产厂家(或设计图纸)型号、规格、表面颜色、数量及及含税单价(详情见本合同附件):
1、此单价含运保费、产品包装、产品落地价格;
2、本合同最终金额以双方实际成交产品数量的总金额为准,不合格产品不在结算数量之内;
3、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 小写(RMB):510000元。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国标产品按照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执行,非标产品按照生产厂家现行质量标准执行;国标或非标产品均应达到天津天保国际商务园项目质量要求。
三、乙方在签定合同或供货后应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保证资料均在有效期内: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项目授权代理证明、合同签订人授权书。
3、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报告。
4、产品合格证。
四、交货地点:
五、交货明细:
1、第一次供货周期为加工单或定货单生效之日起标准产品天内交货;其余供货周期为本次加工单或订货单生效之日起7天内到货;
2、甲方在每次订货时须向乙方出具加工单或订货单,加工单或订货单须经乙方确认才能生效;加工单或订货单须注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颜色及到货时间。
3、甲方委托专人负责办理产品检验、签收手续。
七、运输方式和所有费用:
1、乙方选择安全的运输方式,并承担运费及保险费用;
2、乙方负责并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甲方只负责产品在交货地点的最终验收;
八、供货付款方式和时间:
1、双方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人民币1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给乙方作为定金。所购材料全部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部货款付给乙方。
2、发票和和单据:乙方每次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和收据,因此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九、交货方式、转移及验收方式:
1、交货方式为落地交货。
2、货物所有权自交付甲方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八条(1)之义务,货物所有权仍属于乙方。
3、甲方须书面指定(身份证号: )或(身份证号: )为收货人,乙方须书面指定期(身份证号: )或(身份证号: )为交货人,双方如需更换交收货人,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4、货到现场后,甲方应在12个小时内进行验收。甲方验收内容如下:
1)产品外包装是否破损,破损程度是否影响产品性能;
2)到货产品详情是否与加工单或订货单的要求相符。
3)若有1)、2)项中不及格或不符之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处理,如经双方确认是乙方原因所致,乙方无条件更换或能达到业主要求处理;如经双方确认非乙方原因所致,本次验收视为合格。甲方未按国标或生产厂家的规定进行安装及使用而导致产品质量不达标或损毁,乙方有责任按甲方要求进行更换,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按时到场处理,则以甲方的处理方式和结果为准。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未履行本合同第八条(1)之义务,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本次应付货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给乙方;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六条(1)的义务,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本次应交货物金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给甲方;
2、除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战争外,若乙方延期供货两周(含两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样,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延期两周(含两周)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应在接到对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后7天内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3、乙方应以双方约定的生产厂家(品牌)及生产工艺来生产产品,不许转包他人和其他厂家(品牌),若乙方出现违约,支付按合同额计算25%的违约金,甲方将不予支付此批货物的一切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
4、违约金及赔偿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额的25%(包括25%)。
十一、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应保证从事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商务活动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出现的一些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2、最终结算以甲方提供的`加工单或订货单和收货单为准;
3、自甲方支付货款后,落地验收合格的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的所有权利不得转让第三方;
5、本合同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经济活动的因素影响。
十二、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三、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无协商解决则向天津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 方:
授权人: 授权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购销合同(网电) 篇4
采 购 合 同
买受人:(下称“甲方”)
出卖人:(下称“乙方”)
在本合同中,甲方、乙方单独时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
方向乙方定购货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货物内容:
1.1 标的物:(附供应商报价单,见附件)。
1.2 前款“供应商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均指包含货物自身价格及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甲
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成本及利润、税金、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仓储费、损耗费
终身技术支持和一年免费保养和维修、技术服务等费用)
2.2 货款支付:乙方同意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2.2,1月结方式: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与甲方就上月货款对账,对账完毕后 3 日内,乙方开具对应
金额发票至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 7日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2.2 分期付款: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出相同金额发票后,乙方收到发票10个工
作日内付款。甲方向乙方传真订单数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总价---元(¥ )的 预付款,即元整(¥00
元),货到甲方指定点甲方进行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总价的,即元整,(¥00元),
如货到甲方指定点,因乙方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正常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到工地1个月内,也
须向乙方支付此项货款, 质保金即整(¥0元)为货到甲方指定点一年内支付,到货日期以货物托运单
到达日期为依据。
2.2.3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甲方需采用银行转帐或银行汇票的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乙方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
开 户 行:
账号:
三、产品质量标准
3.1 乙方保证其销售的产品应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3.1.1 符合甲乙双方在合同磋商中及合同中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的描述。
3.1.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
3.2 上述货物适用下列第(3)种技术和质量标准,且应符合3.1款规定及甲方实际使用要求。
(1)、按同类产品国家标准;
(2)、按同类产品部颁标准;
(3)、按同类产品行业标准;
(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或本合同1.1条约定的标准执行;
(5)、按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确认的.样品(有双方确认后封存)标准执行。
四、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4.1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每批订单注明)
4.2 交货方式:由乙方采用方便、及时、安全的原则自行安排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乙方供应的货品品种、质量、数量应严格按照甲方订单要求送货,如乙方货品临时短缺或品种不齐全,
须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如断货,乙方应至少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4.3 交货日期: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 2 种约定交货。
4.3.1一次性交货: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免费予以卸货、安
装。乙方发货前 3 日应通知甲方发货具体时间及到货日期,如甲方无法于到货当日验收,双方应协商
确定发货、到货日期,但最终到货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
4.3.2 分期交货:具体方式参照4.3.1款约定。首批货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交付,其他各批自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60 日内交付。
五、运输及包装
5.1 乙方提供的货物产品应标注生产制造厂商、产地、注明生产日期。
5.2 每批次货物,乙方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证明证书及清单一并随货物于验收时交给甲方。
5.3 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
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4 乙方必须对货物的原有包装外采用保护性包装,能适合长途运输、防湿、防潮、整洁及其它情况可
能引起的损坏。保护性包装内,需保存在原有的包装或用其它有效保护。
5.5 因运输和包装不当产生的货物灭失与损毁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检验和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
6.1 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3.1款规定标准。
6.2 验收方式: 甲、乙双方在到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当场逐件货物进行验收。如乙方对甲方的检验结
果有异议,乙方可委托甲方所在地质检部门检验,并以该检验结果为准,但因此发生的费用除非与乙方
提出的异议相符,则由甲方来承担,否则,均由乙方承担。
6.3 发生验收争议的处理
验收过程中,如甲方对货物规格、颜色、数量等提出异议的,或产品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之处提出异议
的,应该在到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若为产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则甲方应在开始使用之
日起1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甲方提出异议之日起 15日内免费予以退换或补充。
七、保修及质保条款:
7.1乙方提供一年免费保修(人为故障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部
件。超过保修期需更换零部件时,只收取成本费,因操作不当或人为损坏时酌情加收人工费。
7.2 乙方承诺,对甲方人员培训计划(免费培训) 培训与理论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甲方使用人员能
熟练操作和维护。采用电话或者前往深圳本部进行培训,乙方不承担培训产生的食宿费等。
7.3 乙方将配合、协助甲方指定的施工方,在工程安装、调试、直至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确保甲方
工程的顺利进行。
7.4 甲方在前款期限内中发现本合同货物存在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任何质量、外观等问题,乙方应在甲
方通知之后 30 日内予以免费退换,直至货物全部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八、违约责任
8.1 违反本合同项下任意条款均视为违约。守约方书面通知违约方在五日内采取补救措施以使合同继续履行,补救期内违约方仍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2 任意一方无故逾期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按合同未依约履行部分对应款项的日万分之四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3 任意一方无故终止合同,或明确表示拒不履行合同的,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4 本合同内其他条款针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的,适用其约定。
九、不可抗力
9.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出具书面通知,并尽快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届时双方可进一步协商是否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争执或索偿、违约终止等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十个工作日内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同意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如有附件,则属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定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合同的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11.4价格明细表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购销合同(网电) 篇5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含税)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空格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
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
按原厂家包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_____‰/天支付滞纳金给供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________年。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购销合同(网电) 篇6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
按原厂家包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 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_____‰ / 天支付滞纳金 给供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____年。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授权代表: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授权代表:
购销合同(网电) 篇7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
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
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
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
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
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
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
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
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
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
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
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
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
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
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
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
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
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
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
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
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
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
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
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
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
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
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
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
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
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
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
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
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
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
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
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
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
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
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
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
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_____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
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
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
购销合同(网电) 篇8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本购销合同由需方向供方购买液氧,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按《国家工业用氧》质量标准,当场验收(纯度不低于99。2%)
三、供方用11m3槽车,每月供需方30—40m3液氧(即需方全部用氧量)供、需方因故停产半个月以上除外),中方必须负责需方要货要求,安排并提前3天电话或传真通知供方供货(因要安排车辆)。
四、货送至厂区。
五、由供方提供车辆,并负责车辆运输安全及承担运输费用。厂区槽罐的阀门由中、需方负责操作。
六、计量方法:原则上按需方地磅计量为准,供方计量为参考,若需计量失准时,供方有权提出异议或到其它地磅重新计量。
七、价格与结算方法:货到需方厂区按每立米液氧总价为 元整不含税(若开增值税发票,每立方米总价 元)。
八、违约责任:供、需方谁违约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
九、解决合同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其它约定事项:因由于物价变动较大,以石油公司现柴油价每公升元为基础,柴油每公升涨跌壹元液氧价格每立方米涨伍拾元比例计算。供方是需方的唯一供应商,需方不能向第三方采购。如发现一次赔偿供方伍仟元。需、中方通知后3天供方没有及时送到液氧,需方有权向第三方购买,购买到液氧差价部分由供方补偿。如购买不到而造成需方生产中断,发生一次供方必须赔偿需方损失费伍仟元整。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方各执一份。
供方:需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购销合同(网电) 篇9
买方(甲方) 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卖方(乙方)长兴雉城艺帆琴行
经长兴县教育局批准,由长兴县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
乙方在20__年 10月 26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
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购销合同(网电) 篇10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地点: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供货时间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
年 月 日之前交货。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国颁标准:行业款式要求:合同约定。
三、 交货地点:乙方所在地。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公路或铁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代发货到站地点:己方所在地。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对本产品的质量要求标准,在到货后一星期之内由乙方提出,甲方做售后服务。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在本台同签订后付给甲方30%( )元作为定金,双方交货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的70% 。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照约定质量要求供货的,按合同法赔偿损失。
2、如供方不能按期供货,应按货款价的1‰每日支付违约金。
3、如需方不能按期交付货款,除所交定金不予返还外,还应按货款价的.1‰每日支付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协约:双方补充协议,保证客户在使用过程中,3个月内不断跟、断底、不掉色、不变形。
供方:侯马市轻工城强人鞋店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侯马市轻工城C19-2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侯马支行
账户: 2890902 2515501
邮政编码:043000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购销合同(网电) 篇11
购销合同(四)
( )购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备 注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1.交货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数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违约罚则:按《民法典》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10.争议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张,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购销合同(网电) 篇12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_____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_____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
购销合同(网电) 篇13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 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 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 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 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 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 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 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 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 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 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 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_____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 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 的, 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
购销合同(网电)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