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范文>范文大全>文秘知识>工作方案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用33篇)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xx〕63号)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20xx〕24号)精神,按照县政府5月25日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会议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力争通过宣传教育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严禁16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少部分高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上学的停放地点必须符合规定。

  (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师生要杜绝购买、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不得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子屏、黑板报、标语、QQ群、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QQ群等平台向广大师生及家长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广大师生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广大师生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校园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师生宿舍、食堂餐厅、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师生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学校按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校园保安人员要24小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xx年8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教育局文件要求,各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利用暑假培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将治理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发动师生广泛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学校排查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积极进行整改。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职责分工

  (一)各校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对校园内进行排查检查,开展经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现象。县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校园安全常规检查范围,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各校要督促电动自行车车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其作为校园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紧密结合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管理、非标三四轮车整治等重点工作部署,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有序组织开展。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保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稳定目标考核。各校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具体措施的落实。

  (二)严格自查自纠。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排查整改,统一规范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使用、停放、充电。教育局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发生火灾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更要前追一级,从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实施责任倒查,切实以强有力的问责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从购买使用、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各校要将电动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保办313室),每月3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重大案件、重要情况随时报送。联系人:孙超、于班,电话:、,邮箱:。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和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金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金安办发〔20xx〕37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xx年6月至12月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志强为组长、县、区教育局、金川总校、市直学校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综科,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三、治理重点

  本次综合治理的范围为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学校。

  (一)杜绝电动自行车在学校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二)提高师生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杜绝因电动自行车故障或自燃引发人员伤亡火灾事故。

  (三)严禁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工作重点

  (一)明确责任,开展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各部门、学校要针对教职工和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摸底大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杜绝12周岁以下学生驾驶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对学校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把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考评范畴。

  (二)加强宣传,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一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发动师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组织师生参与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专题活动,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带动学生家长共同参与。二要通过国旗下讲话、交通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有关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举办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图片展、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片等活动,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和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常识。三要通过家长会、学校网站、校讯通平台、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警示学生及其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

  (三)营造氛围,确保综合治理深入人心。一要利用校园内的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制作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版)报,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校园广播、户外LED电子显示屏播放电动自行车管理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提示语等内容,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氛围。二要拓宽新媒体的宣传覆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QQ群等媒体,加强安全教育,加深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宣传效果。

  五、工作安排

  此次综合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5日前)

  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落实。并于6月12日前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二)重点治理阶段(6月6日至11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自查自改,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工作小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底)

  各部门、学校要对前期综合治理情况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措施,于12月25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安综科。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责任,及时协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学校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部门、学校要结合各自实际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至少开展两次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各部门、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部门、学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3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发势头,维护各学校干部职工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要求,教育局决定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严格落实《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和《福鼎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附件1、2),既着眼治标、也放眼治本,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规范停放电动自行车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局长董贶永任组长,教育局副局长陈永雄任副组长,教育局各股室长、各校(园)长担任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承担日常工作,教育局安全股负责人郑明发任办公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教育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明确分工。

  (二)教育安全股。制定实施方案和电动自行车管理标准,并对各校的管理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三)教育局各股室、全市各学校。负责落实自查和整改,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改装、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力争做到全面覆盖、入脑入心。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反复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片,普及防火灭火常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导发动干部职工及师生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自觉加强火灾防范。

  四、整治重点

  电动自行车存放及充电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充电区域不按时巡视,无监控设施,室内存放场所无自动灭火设施。充电区域乱放、乱堆杂物等。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学校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按规定标准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要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鼓励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做到规定停放充电场所以外无乱停及充电现象,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严格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制,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LED、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班(队)会课、国旗下讲话、学校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干部职工及师生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发动校内各处室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在各类建筑(场所)明显部位张贴《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及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节日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教育局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检查的内容。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汇总,并定期分析研判。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各学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所属街道(镇)和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加强过程的检查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学校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五)要加强情况报送。各学校要对照实施标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七、实施标准

  各学校在自查和整改过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统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则,统一思想、落实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库(室内)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安装自动喷淋装置(有条件可增加烟感装置)。

  5.功能空间内无易燃材料、无人员居住或办公。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电动自行车棚(室外)

  1.分类集中停放,并张贴区域标识。

  2.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3.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4.棚体为阻燃材料。

  5.距车棚15米以内无易燃物。

  6.组织人员定时巡视(频率不低于2小时/次)并做好相应记录。

  八、时间和步骤

  20xx年7月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至8月下旬)。各学校根据市教育局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8月底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学校先进行自查,并针对停放、充电的管理情况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份)。按照《宁德市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请各学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工作联系人名单于8月27日前报送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2月3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9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4)。

  联系电话:,传真:。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4

  根据中心校20xx年11月份工作安排及学校20xx年安全教育的安排,在第xx个消防日开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消防主题教育活动。为确保“119”消防日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如下:

  一、组织

  组 长:校长 组 员:全体教师

  二、活动主题:

  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三、活动内容:

  1、营造好宣传气氛,学校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牌,利用板报、广播等宣传工具,丰富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2、召开一次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大会、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主题班会课、观看一次消防事故逃生自救宣传片、出一期消防安全宣传栏、进行一次紧急疏散演练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组织,真正把开展消防日宣传活动纳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抓实抓出成效。

  2、查改到位,在安全检查时,要围绕灭火器等器材设施配备不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通畅、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合理、用电线路布线不规范、电线老化等问题进行重点查改,彻底消除校园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3、宣传到位,发挥校会、班会、队会的作用,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师生消防意识。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固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固消委办发〔20xx〕8号)安排部署,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拧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链条,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翟敬军,副组长:杨树荣、吴汉仁、褚广田,成员: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分管领导、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执法稽查科(消费维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制定综治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了解掌握情况,组织督查检查。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查处违法行为,密切部门配合,形成综治合力。

  三、治理重点和措施

  (一)治理重点

  各单位要依据《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重点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行为:

  1.无照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等经营活动;

  2.电动自行车销售者没有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没有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电动自行车认证证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3.销售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名、无厂址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认证证书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销售质量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4.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减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5.电动车维修经营者等非法组装电动自行车对外销售;

  6.生产、组装、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治理措施

  1.全面摸排电动自行车行业经营主体情况。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组织对辖区内从事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等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建立经营主体数据库,列入定点监管对象,逐户进行检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人,填写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检查表(附件1),强化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工作。

  2.加大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加大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进行查处;对存在安全隐患、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要从重从快处罚。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大政企联合打假工作力度,加强同注册商标权利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相关各方的合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开展全链条打击。

  3.加强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门店和仓库以及通过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经营户的监管力度。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重要配件的抽检力度,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并及时将抽检结果及查处情况书面通报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各单位在每月23日前,将本地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市局将对抽检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适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

  4.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要组织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销售、维修企业,进行一次集中约谈提醒,督促作出安全承诺,对照治理重点违法行为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消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通过在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经营者、维修者店面张贴公告等形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治理重点违法行为的危害,普及安全常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9月)。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根据摸底排查情况,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治理重点违法行为。

  (三)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0月)。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对治理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制度,将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企业纳入信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总结有效做法和整治经验进行全面推广,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综合治理工作,是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根本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形成全市系统上下齐抓共管、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有序开展治理工作,确保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工作任务,定期召开调度会和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整治期间,市局将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部门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消委会办公室也将组织对各地区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情况将纳入各地政府20xx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三)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认识落实消委办的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坚持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与公安、发改、工信等部门联合执法,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加强全链条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做好信息报送。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要以此次综合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动态预警、常态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点违法行为反弹。从20xx年4月份起,各县市场监管局(分局)、市局相关科室于每月23日前将当月工作小结及《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维修经营者检查表》(附件1)、《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抽检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3)、《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附件4),在综合治理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及经验做法及时上报,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及附件1、2、3、4报至市局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我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使电动自行车使用更加规范,力争杜绝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内容和措施

  (一)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管理。依据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落实责任,实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校园内禁止为师生电动车充电。

  (二)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拒不改正、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引起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邀请“消防安全校长”进校园宣讲,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开始至20xx年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5日前)。及时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迅速开展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5日至11月30日)。

  对电动车违规停放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建立档案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于12月14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总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以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以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积极配合质检、公安、工商、住建等部门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及时上报督查情况。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7

  20xx年以来,龙岩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3起,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暴露出了电动自行车在生产标准、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突出问题。为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岩教综〔20xx〕163号)及《龙岩市新罗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罗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消安委办〔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实际,现就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自7月开始,通过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等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整改各校可能存在的电动车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清理学校建筑物内或其他重点场所电动车违停、违规充电情况,提升校园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有否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二)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三)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各校要通过微信、微博、班会、黑板报、校园网、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适时邀请专业人员进校园宣讲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疏散技能等安全常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逃生自救能力。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20xx年7月底前)。各校要结合实际,出台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让广大师生家长充分认识到不按规停放、违规充电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和严重火灾后果。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8月至11月)。各校要认真排查校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数量及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建立底数台账;要全面摸排停放违规占用消防车道、楼梯间或门厅、图书馆、宿舍楼等共用通道、违规拉线充电、违规长时过充以及充电场所未配备灭火设备等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20xx年12月)。各校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学校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排查校园内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问题。电动车集中充电需求量大的学校建议安装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具体标准参考《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二)严格督查问责。区教育局将适时开展实地抽查,一旦发现学校思想不重视、电动车安全使用管理宣传不力、停放场所设置不规范、违停违充问题排查不细致、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并导致发生校园内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情况报送。请各校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情况于8月10日前书面报送区教育局安监办,从8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的纸质盖章版,20xx年12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局安监办邮箱()。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坚持教育引导、严格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施综合治理,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实践活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宣传发动,严格规范执法,科学规范管理,实现文明交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力争经过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管理更加科学,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习惯逐步形成,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建立文明交通长效机制,实现宣传、管理、执法各方面工作的常态化。

  (二)具体目标。

  1、xx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组织专项整治行动,集中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文明执法和科学管理,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实现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人员进一步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执法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活动首先在城区取得明显实效。

  2、xx年,大力解决交通行为中的痼疾。通过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工作落实,促进交通参与者身体力行文明礼让,努力实现安全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等危险驾驶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道路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执法效率和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升,并取得明显成效。

  3、,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机动车交通违法率、事故率显著下降,城市和公路建成一批交通秩序好、事故少的“示范路”,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以及对交通环境的满意度大幅度提高,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大大提升。活动向全区城镇全面铺开,取得明显成效。

  三、活动内容

  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活动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即进一步完善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文明交通教育。区文明办和公安交管部门将组织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交通行为习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中小学生和农民群众等重点群体的教育力度,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纳入驾校培训及记满12分驾驶人再培训内容。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沟通协作,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要商请教育行政部门,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要商请劳动保障部门,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开展安全常识普及等公益宣传活动。要发挥、驾驶员协会、车友会、汽车俱乐部、汽车安全组织等团体和组织的作用,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依托全市共享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违法系统”的录入、处理、交换、传递和监管功能,充分发挥交通违法记分管理的后续教育功能。要综合运用多种警告教育手段,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抄告单位、组织看教育片、参与协勤、公开曝光等多种方法,教育警示当事人,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二)完善交通管理设施。持续推动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实施“畅通工程”,公安交通与城建、交通运输部门密切合作,认真排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一是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清理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障碍物,整修不符合标准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设计、渠化不合理的路口,调整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点。对交通流量大、行人过街困难的,建议政府规划增设天桥、地道等过街设施,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通行权利。完善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对一些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市道路等,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完善交通管理设施。贯彻《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国家标准和《行人过街信号控制设置规范》、《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行业标准,规范道路信号设置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解决道路拥堵问题。对涉及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交通管理设施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上报上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进行调整完善。对同一路段相邻人行横道信号灯实行联动控制。在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路口施划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非机动车左转等待区,在无信号灯但人流量较大的人行横道设置黄闪警示灯、减速、停车让行等标志标线,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安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财政和发改部门支持,加大科技投入,科学设置电子监控设备,规范使用非现场执法装备,提高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本着“架构合理,平台先进,功能实用,注重产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努力实现城市主要路口信号灯管控率达到90%以上,城区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的平均距离不超过300米,路口渠化率达95%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100%,人行道非交通占用率低于2%。

  (三)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对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不按序排队通行、随意变更车道、乱停乱放、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对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及占道经营堆物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高限处罚。要优化路口交通渠化、信号管控方式,合理分配通行权,为行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实现高等级公路行驶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城市达到80%以上。实现非恶劣天气因素、自然灾害条件下,省际交界处公路、高等级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5公里、滞留时间4小时的拥堵,省内公路不发生滞留长度10公里、滞留时间5小时的拥堵。城区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其中主干道路口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达到100%。

  (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契机,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细化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交警队伍执法形象。深化警营开放、警务公开,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值日警官制度、法制员审核制度和特邀监督员制度,增强内外监督力度。依据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厅交警总队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清理、整合、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交通协管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和经费保障问题,统一核发《交通管理协勤证》。统一路面固定执勤点和临时执勤点的外在标识设置,统一制作标志标牌、统一设置规范和防护要求,实行路面执勤点编码管理。要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全市事故处理岗位达标率达到100%,路面执勤民警具备事故处理资格的比例达到80%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要充分运用记分手段,严格执法管理。充分运用摄像、视频等电子监控设备,进行取证查处,提高管理效能。

  (五)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继续发挥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成员单位的职能,持续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要积极主动地向文明委、宣传部汇报,做好与各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张掖日报》、《张掖广播电视报》和网络等媒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目,要继续发挥张掖交警网的优势,及时准确的向群众提供各类交通管理信息,提供服务咨询,接受群众投诉,并对一些典型的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领域,组织媒体开展深度报道,介绍不文明交通行为引起的典型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入剖析,开展警示宣传。利用媒体专栏,集中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措施,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正面宣传,注重舆论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新闻宣传意识,积极主动地宣传公安交管部门理性、文明、平和、规范执法的工作理念和具体管理措施,通过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公众舆论,遏制负面舆情报道。三是开展特色宣传。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组织开展各种雅俗共赏、丰富多彩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文明交通行为寓于群众喜爱的文艺节目和文化作品中,丰富交通安全宣传内涵,提升交通安全宣传效果。四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结合交通状况实际,围绕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推广开展文明交通一日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五是开展窗口单位和户外宣传。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车辆驾驶人管理以及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等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在窗口单位和户外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利用楼宇、公交车、公交车和客运车站点、长途客运车辆安置的媒体电视、道路电子显示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进一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地建设,支持开展各种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引导人们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六是继续深化“五进”宣传,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制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在学校、单位、社区设置交通法规宣传栏,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家喻户晓,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要通过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不断发展。七是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要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力争经过三年在全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社区居民知晓率达90%以上,公务员、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知晓率达100%,全体公民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六)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批评曝光。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保险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组织定期信息发布,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并完善涉警舆情工作系统,落实舆情民意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梳理群众反映的管理问题,改善执法管理,赢得群众理解和社会支持。

  五、工作要求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愿望,直接面向公众开展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践活动。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原则,积极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结合本地实际,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健康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拥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实施计划,做出周密部署。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上成立“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任组长,区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广电局、交通局、教育局、司法局、安监局、建设局、交警大队为领导小组成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支队。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区文明办、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在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安全设施、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强化社会监督等方面,各司其职,多管齐下,综合施策。xx大队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联络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文明办要组织新闻、出版等单位积极主动参与,精心组织策划系列交通安全宣传。要与当地宣传、教育、司法、建设、交通运输、安监、保险、军队等部门和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明确驾驶人所在单位、运输企业、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的职责,充分调动他们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务求抓出实效。要紧密结合本地群众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逐年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确保“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活动成效,不搞形式主义。要紧紧抓住中央文明办把“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内容这一契机,紧密结合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实施“畅通工程”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比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推动各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职责任务的落实,力争从根本上解决一批长期制约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重大实际问题。

  (四)发挥示范作用。要充分发挥文明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国、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率先开展活动,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通过树立一批“文明交通行动示范单位”,发挥示范作用。通过推出一批城市道路的“文明交通示范路”、“文明执法示范岗”和“人民满意交警”、“执法示范单位”、“执法标兵”等先进典型,发挥带动作用。通过评选一批“文明驾驶人”、“文明行车标兵”、“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鼓励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机制,通过社会调查、民意测评等方式,形成科学的评价体系,对“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进行阶段性、动态性的评估。区文明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文明交通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实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长期目标。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的批示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集中整治我区电动自行车领域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今年以来,我区累计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起,造成x人受伤,问题隐患集中体现在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改装改造、群众安全意识不高等方面,加上我区“城中村”区域较为广泛,电动自行车存量较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对此,各街道、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依法督促指导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全链条安全责任。

  二、持续深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街道、各部门要结合文明创建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辖区范围内迅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消防救援大队要牵头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各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深入摸排各自行业领域电动自行车保有量、集中停放点、充电桩数量、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生产厂家、经营销售门店、电池储存、回收场所等情况,建立健全台账;各街道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排查、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等问题;公安分局要督促各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警务工作,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查处违规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等问题;区建设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消防救援大队、区城市管理局、各公安派出所等相关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飞线充电”等问题进行联合整治;交警大队要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上路安全监管。

  三、强化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物防技防工作措施。全面深化我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居民住宅小区(包含老旧小区)、城中村居民自建房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备案管理机制,拟新建点位由街道报区建设局备案审批,并联合相关部门对点位的安全条件进行把关后,按要求建设或增设;除居民住宅小区(包含老旧小区)、城中村居民自建房以外区域集中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或集中充电柜建设,拟建设的点位由各街道办报区城管委办初核,区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点位的安全条件进行把关后,按要求建设或增设。辖区内集中充电设施要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责任,配备必要的防火、防漏电等消防设备,区城管委办要根据各街道报送合作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库,加强后续管理,同时,牵头组织制定出台我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桩)、充电柜等日常管理办法,对商业广告比例等相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相关文章: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用33篇)关于幼儿园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篇1为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图文

  • 环保局实习总结15篇
    环保局实习总结15篇

    环保局实习总结【15篇】实习过程中,通过实际操作和参与环境保护项目,可以研究到更多的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包括环境监测、环...

  • 环境艺术设计实习总结15篇
    环境艺术设计实习总结15篇

    环境艺术设计实习总结【15篇】通过实习,可以将在学校学到的环境艺术设计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项目中,加深对设计理论的理解和掌...

  • 急诊科实习总结15篇
    急诊科实习总结15篇

    急诊科实习总结(15篇)熟练掌握各项急诊操作技能,以及各科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急救操作,不断培养耐心、细心和爱心,还提升了自...

  • 急诊实习总结15篇
    急诊实习总结15篇

    急诊实习总结【15篇】急诊实习是在护理专业教育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可以让学生在实习中实际操作,从而提升其专业素养,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