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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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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合集(通用28篇)

监测方案合集 篇1

  根据宁教体发[20xx]44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运用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针对监测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整

  改方案。

  一、成立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吴天明

  副组长:杨芝强 教导主任

  李 伟 德育主任

  成员:其他学校班子成员、各班主任、体育、数学教师

  二、整改措施

  (一)关于学生数学表现存在较大差异的问题整改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推进本校教育质量快速发展。我校严格按照上级划分的学区、认真落实《宁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的规定》和《宁强县进城务工等随迁子女入学的规定》有关要求,严格

  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招生、选拔生源,尽量控制家长学生盲目“跟风热”“择校热”,为缓解“乡村弱”“县城挤”的局面努力

  。

  2.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教育设施设备,努力提高本校办学水平。

  3.加强教师培训,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在职在岗培训,提高专业技能,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充实本校数学教师队伍,让学生在家门口也能享受优质教育。

  4.大力做好数学教师专业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关于学生身体形态正常比例有所下降、肥胖率有所上升的问题整改措施

  1.扎实上好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严格按照体育课程标准开足每周4课时体育课,并将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大课间活动)、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列入课表。认真上好体育课,切实保证学生每天

  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在无体育课的`当天落实好1节体育活动课。进一步完善充实大课间活动,大力开展跳绳、踢毽子、掷沙包、呼拉圈、武术、球类、健身操等自主活动,积极探索并开展

  体现本校特色的运动项目,不断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2.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响应上级号召,鼓励学生到户外去、到阳光底下去、到大自然中去,广泛开展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群众体育活动。广泛宣传“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天跑步

  1000米,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新时代健康生活理念,深入持久地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

  3.积极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使每位学生都能掌握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在活动中培养体育运动兴趣,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在活动中强身健体,提高综合素养;激励学生

  自觉参加体育锻炼,形成生动活泼、生机勃勃、生龙活虎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

  4.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把落实《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作为学校体育的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学生体质健

  康监测评级办法》,加强监测培训,熟练、正确地掌握操作方法,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监测与分析,逐步实现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多渠道争取资金,进一步改善学校体育活动场地设施,按要求配齐配足体育器材;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确保每学期有一定的经费用于体育器材的添置和补充,保证学校体育设施满足正常

  教学、体育活动和学生日常锻炼的需要。

  6.坚持开展学校春秋季学生运动会,组织学生广泛参县级体育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学生体育竞赛活动水平,促进学生体育锻炼习惯的养成,有效提高学生运动技能和体质健康水平。

  7.加强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学校通过家长会、微信群和QQ群,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关注孩子身心发展,科学安排孩子膳食,提倡健康饮食与生活方式,注重带

  领孩子开展户外运动和活动,以及力所能及的劳动实践,不断增强孩子体质。

  (三)关于学生视力不良率较高、睡眠时间不足的问题整改措施

  1.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加强对家庭作业内容的设计和研究,提高作业内容质量,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严禁变学生作业为家长作

  业。严格执行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量确保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的规定。合理制定学生作息时间,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保障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

  10小时。

  2.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要求儿童青少年眼睛发育期不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学校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

  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家庭作业采用纸质完成。

  3.加强视力健康管理。落实《关于推进健康学校示范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学校管理和学生日常行为规

  范。加强医务室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加强学生视力监测。

  4.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安装配备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落实教室、宿舍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坚持学生座位一周调换一次,每学期对学

  生课桌椅高度根据学生身高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5.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的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

  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等迹象时,要及时了解其视力情况。

  6.强化户外体育锻炼,确保在校时每天有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禁以讲代练和挤占课外活动,认真执行每天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 依托健康教育课,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

  纲要》,开足开齐开好健康课,向学生讲授近视形成的原因、危害,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树立学生爱眼、护眼意识,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增强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7.加强学生视力健康档案管理,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每学年1次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积极联系医疗卫生机构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1次视力监测,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

  查结果记入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并向家长反馈检测结果,对于发生问题的学生要督促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四)关于体育教师教学行为不够规范、数学教师教科研水平不高专业能力不强的问题整改措施

  1.强化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积极聘任有体育特长的人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学校兼职体育教师。

  2.充分利用培训机遇,对本校体育教师进行学科教学技能提升培训,积极整合学校现有资源,立足岗位实际,加强岗位专业培训。

  3.加强数学教师岗位培训,坚持参与县级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在校级表彰奖励等方面向数学学科倾斜,促进本校数学学科骨干教师快速成长。

  安乐河镇八海小学

  20xx.5.15

监测方案合集 篇2

  一、工作目标

  具体目标: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区一医院)全年收集报送病例信息不少于50份;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必须100%上报。

  二、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监测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包括食源性疾病及异常病例监测、特定病原体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2部分内容(监测责任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对所有发现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报告单位:区一医院和疾控中心)。

  2.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卫生监督:包括对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进行监督,由区卫生监督所对区疾控中心和区一医院履行监测职责、开展监测工作、报送监测信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区食源性疾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督促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落实监测和报告责任。

  三、监测工作相关要求

  (一)监测点设置

  我区哨点医院为区一医院,区疾控中心为哨点疾控。

  (二)检测样品数量及采样要求

  食源性疾病病原学监测不少于100份样本;为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样品采集后到实验室检测不得超过15天。

  (三)检测机构资质

  区疾控中心已取得相关检测项目的计量认证资质,能够承担依法出证法律责任。

  (四)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衔接与配合

  区一医院负责食源性疾病个案信息和标本采集、信息与标本(或菌株)报送。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标本实验室检测和信息网络报告,以及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溯源分析,并承担监测工作的技术培训和质量控制。

  (五)监测方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监测工作手册采用统一的国家标准方法或指定方法进行监测。

  (六)监测结果报告

  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监测计划的要求报告。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由区一医院向区疾控中心报送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和待测标本。

  (2)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由医疗机构和区疾控中心负责报告。

  四、监测工作管理职责分工

  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重点协调、督促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的核实报告;负责辖区内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工作相关组织机构。

  五、经费保障

  实行项目资金管理。根据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食品安全保障经费”安排,按照任务带经费的形式,专项资金用于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监督工作必需的业务、培训支持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

监测方案合集 篇3

  1.工程概述

  1.1工程概况

  地下底板面标高为-6.900m,基坑开挖深度为约7.0m,

  1.2场地岩土工程条件暂缺

  2.监测方案的编制依据

  2.1由浙江大学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地下室基坑支护平面布置图》等;

  2.3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x);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xx);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xx);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xx);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xx)。

  3.监测方案的编制原则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对监测的技术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监测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基坑本身及其周围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的建筑物、地下管线作为本工程监测对象;

  (2)对道路下重要管线进行重点监测;

  (3)设置的监测内容和监测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并能结合现场实际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基坑本身和工程环境的变化情况;

  (4)采用的监测方法、仪器、材料和监测频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监测数据的测试、采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监测数据的整理和提交应满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4.监测目的

  (1)对基坑施工期间基坑变形和其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变形、被保护对象的变形以及其它与施工有关的项目或量值进行测量,及时和全面地反映它们的变化情况,实现信息化施工,并将监测数据作为判断基坑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依据;根据现场监测所得数据与设计值(或预警值)进行比较,如果超过某个限值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支护结构发生较大变形与破坏、防止周边道路、建筑物发生较大变形与明显损伤;

  (2)为修正设计和施工参数、预估发展趋势、确保工程质量及周边管线的安全运营提供实测数据,是设计和施工的重要补充手段,根据监测提供的数据指导现场施工,优化施工组织。

  (3)为理论验证提供对比数据,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4)积累区域性设计、施工、监测的经验。

  5.监测内容

  根据基坑开挖的深度、支护结构的特点、所处的周边环境条件及设计要求,基坑开挖监测项目设置以下几项:

  5.1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5.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5.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5.4地下水位监测;

  5.5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监测。

  6.监测的方法和监测点布置

  6.1基坑坡顶和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前视固定点形成的测量基线,用经纬仪测量围护体顶部各测点与基线间距离的变化;如果视线受限制,则建立平面控制网,采用全站仪测水平角、水平距进行计算,从而了解围护体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顶部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在边坡及支护桩顶部,间距不应超过20m,预计共布置有所成24个点,编号S1~S24。在边坡坡顶喷射混凝土面上埋设测量钉,应确保测量钉略高出混凝土面,测钉与混凝土体间不应有松动。在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R-202N全站仪、觇牌、钢卷尺等仪器

  (4)仪器精度≤2"

  (5)预警指标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建立高程控制网,利用精密水准仪观测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围护结构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与埋设同“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每一个水平位移监测点作为一个沉降监测点,共计242个,编号为J1~J24。

  (3)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仪器精度≤0.7mm/Km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建立高程控制网,监测基坑周边道路测点及周边建(构)筑物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基坑施工对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周边道路(地下管线)、周边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道路监测点布置在道路周边,间距不应超过30m,预计共布置个点,编号DCJ1~DCJ5。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点应布置在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上,测点主要布设于房屋角,长边超过25米和结构较差、距基坑较近的房屋在中部适当加密布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暂布设12测点,编号为WCJ1~WCJ12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高程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仪器精度≤0.7mm/Km

  (5)预警指标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4地下水位

  (1)监测方法

  预埋水位观测管于土体内,用水位计测量,了解止水及降水效果及管涌、流砂等岩土工程病害发生的可能性。

  (2)测点布置

  观测井布设在基坑的四侧土体中,距围护墙为1~2m处。观测井深度(从自然地面起计)8.00m。

  设井时,先在土体内钻孔至设计深度,孔径130mm,然后将管径为100mm的PVC带有用土工布裹住的进水孔的水位管(长15m)放入孔中,再于管外回填中粗砂至进水段上方30cm,其上方回填粘土封孔。管口设必要的保护装置。共计12个观测井。编号依次是:W1~W12。

  (3)测试仪器

  宜兴市中岩土木工程仪器厂钢尺水位计,量程30m;分辨率1mm。

  (4)仪器精度1mm

  (5)预警指标

  水位变化累计值超过1000mm或水位日变化速率超过500mm/d;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5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本项监测是用测斜仪自下而上测量预先埋设在基坑外的测斜管的变形情况,以了解基坑开挖过程中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深层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基坑深度上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在基坑外1~1.5m,暂定12点,深度9m基坑支护设计图纸确定,编号CX1~CX12。测斜管为外径70mm、内径66mm内壁有十字滑槽的PVC管,安装测斜管时,其一对槽口必须与基坑边线垂直,上下管口用盖子密封,安装完成后立即灌注清水,防止泥浆渗入管内。测斜管管口设可靠的保护装置。

  (3)测试仪器

  量程:±90°;分辨率:2〞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7.监测工序及测点

  7.1监测工序

  各监测内容所需的监测仪器、监测点的安装、埋设以及测读的时间应随基坑工程施工工序而展开:

  (1)根据各道工序施工需要,先期布设地表、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沉降点。

  (2)地下围护结构施工时,同步安装围护墙体内测斜管。

  (3)地下围护结构及土体加固施工完成后,进行水位管的埋设。

  (4)围护墙顶的圈梁浇筑时,同步埋设墙顶位移、沉降测点,同时做好测斜管口的保护工作。

  (5)基坑开挖之前,应建立测量控制网,将所有已埋设测点测读初始值,并应测读三次。

  (6)在相应施工区段及其影响范围内的测点在施工期间按要求进行测读并进行数据整理和及时完成、提交日报表。

  (7)在相应锚索安装施工时,同步安装应力计,并在锚索施加预应力前后进行读数。

  (8)某施工段工程全部完成之后,按照有关要求相应测点停止测读,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9)编写施工监测报告。

  7.2测点保护

  仪器(传感器)、测点安装、埋设好后应作好醒目标记,设置保护设施,平时加强测点保护工作,确保测点成活率,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8.数据处理分析和信息反馈

  8.1每次实测数据之后,应及时出具简报并由监测人员签字后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若发现数据异常应立即再次现场监测,以核实监测结果。若水平位移或沉降超过预警值第一时间口头通知甲方后并在规定时间将报表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监测简报中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基坑坡顶垂直沉降与水平位移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②基坑周边道路、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③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④地下水位监测:

  ⑤注明各监测项目预警值评价是否超过预警指标;

  ⑥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8.2基坑土方回填结束,即可终止安全监测。对所测资料进行全面地综合计算分析,一个月内提交最终分析成果报告,形成具体总结报告一式五份交付甲方,总结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方案

  ③监测结果

  ④总结

  ⑤附各监测项目各监测点历次监测结果汇总表

  ⑥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9.人员及仪器设备组织

  9.1项目拟投入的主要技术人员

  本项目参与人员为高级工程师1,工程师3人,监测员4人。

  9.2项目拟投入的主要仪器设备(见附表1)

监测方案合集 篇4

  20xx年下达我市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49.97万元,其中:疫苗款34.91万元(中央补助18.87万元、省级配套16.04万元),购买防疫服务15.06万元(中央补助15.06万元)。

  一、资金的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省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和《省畜禽防疫及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紧密结合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和组织实施免疫计划,督导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落实强制免疫工作。加强经费使用监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规范合理使用。做好疫苗的调拨、保存、使用和监管,指导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组织和指导基层开展免疫注射工作;负责开展全市强制免疫疫苗抗体效价监测和效果评估工作。加强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配合或阻挠强制免疫实施的饲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健全完善高效科学的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及时互通共享免疫、监测和检疫信息,切实做到“以监促免,以检促免”。

  对散养动物,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模养殖场及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程序化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包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二、资金安排使用

  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及省级配套资金的通知》要求,对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和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组织落实强制免疫政策、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其中:疫苗款补助经费34.91万元(中央补助18.87万元、省级配套16.04万元),用于支付强制免疫疫苗款;购买防疫服务补助经费15.06万元(中央补助15.06万元),用于支付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

监测方案合集 篇5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185号)精神,为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__-20xx年)》实施成果,加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更好地利用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消除麻风传染源,控制麻风病流行,预防和减少麻风畸残的发生,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的实施成果,实现消除麻风目标。

  (二)年度目标

  1.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实施麻风病症状监测,通过主动就医者检查、可疑线索上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存活者监测、疫点调查、体检筛查等措施实现早期发现病例。全年可疑症状监测人数不少于50例。

  2.规范诊疗及管理病人。通过完善检查,精确诊断麻风病病例。加强对病人规范化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做到规则治疗。鼓励主动报告,发现病例,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20xx年新发麻风病人实行100%报病奖励发放。对全县所有现症病例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现症病例的管理和治疗,减少新发畸残和原有畸残加剧。

  3.通过乡村医生协助管理病人,加强患者管理,促进规范治疗和转归,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医生相应补助。

  4.加强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不良反应的处理。对麻风病人所出现的麻风反应、神经炎(含无痛性神经炎)以及严重不良反应给予相应的处置救助。

  5.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质量控制和维护等,保证资料质量。开展质量控制、信息处理、现场疫情资料收集等。

  二、项目实施措施和要求

  (一)项目资金:20xx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麻风病监测专项资金2万元。

  (二)执行单位:鹿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执行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用于全县的患者发现、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人治疗、麻风反应及不良反应处置救助、预防性服药、工作督导、健康促进、知晓率调查、人员培训、关爱及麻风病人康复训练、麻风信息系统维护、评估等麻风病防控工作领域。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人群。

  2.项目内容

  (1)开展早期发现病例工作:可疑麻风病人线索报告及调查工作、全县治愈存活麻风病人及家属等密切接触者调查工作、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工作;

  (2)开展现症病例治疗、监测工作,对重症病人、麻反、不良反应进行救治;

  (3)开展现症病例及愈后存活者康复指导;

  (4)开展重点人群及公众知晓率调查;

  (5)开展疫情监测及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6)加强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和网络维护等;

  (7)加强麻风病健康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工作;

  (9)开展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活动。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病例发现

  1.可疑麻风线索筛查。加大发现病人的力度,深入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发动乡村医生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可疑线索,专业医生及时排查可疑线索,做到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要求报告的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任务数为上年底常住人口数的2.0/10万以上(具体见附表);全县排查麻风可疑线索人数≧50例。

  2.密切接触者检查。直接接触是麻风病传播的主要途经之一,麻风病人家属以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现症病人所在地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调查每个病人(包括已判愈者)的家属及邻居。通过专业医生现场调查,对麻风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问诊及医学检查,实现早期发现病例。

  3.治愈存活麻风病人、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复发及新发病例,重点监测新的畸残发生,及时给予畸残康复救助;采集治愈存活者的基本生活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发现有困难的治愈存活者,在各乡镇政府的协助下,联合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和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诊断、治疗和管理

  通过完善检查,规范化对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对新发现病例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按有关规定发放报病奖励。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病监测方案》对新病例和现症病人进行检查和随访,分析判断疗效,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麻风病防治网络的作用,促进乡村医生报告病例、参与麻风病的治疗,实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最大限度地控制并消除麻风传染源,最终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和减少麻风畸残发生的目标。检查治疗效果,乡村医生要积极报告病例,做好病例的治疗管理。对协助管理病人的乡村医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补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将病人检查、治疗、监测情况上报。

  坚持推行麻风报病奖励和工作补助制度,按照中央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的补助标准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及成本计算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医生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主动开展线索调查,对主动提供可疑麻风病线索的工作人员,按50元/例的标准给予可疑麻风报病补助费,对可疑麻风病线索及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检查者80元/例,专业医生核查病例时交通、食宿及补贴120元/例;报告的可疑线索经专业机构检查确诊为麻风病,按20__元/例的标准给予麻风报病奖;直接参与麻风病人管理和疗效观察的,病人完成疗程判愈后给予工作补助1200元/例,对提高农村居民公众知晓率和接触者知晓率有贡献者给予工作补助10元/份。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因麻风病患者的治疗时间长且机体对麻风杆菌抗原会产生急性或亚急性超敏反应,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麻风反应,出现该情况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免费提供药品和相关医学检查服务,专业医生应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别赴现场进行不同频度的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病人死亡。每次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治疗档案。

  (四)康复、预防性服药、关爱

  1.麻风病主要损害的是皮肤和神经,易发生畸残及残疾后遗症,为了避免畸残发生须定期指导病人进行康复训练;

  2.根据《全区麻风病预防性服药工作方案》对麻风病患者居所内的接触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并定期开展随访工作;

  3.为了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及动员全社会对麻风病人进行关爱,每年在麻风节期间与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联合组织慰问、关爱麻风现症病和治愈存活者;

  (五)疫情监测

  按照《麻风疫情监测方案》,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其中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规范疫情监测报告,麻风病报告要求及时、完整、准确、逻辑好、规范;

  2.推进报病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行可疑线索报告制度,进行主动监测。向全县发现麻风病人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报病人员给予报病奖励。

  3.不定期地加强对疫情监测薄弱地区的现场技术指导;

  4.对病例诊断、治疗和严重不良反应处置进行监测;

  5.对现场疫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考核和评估。

  (二)项目活动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监测方案合集 篇6

  根据政办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每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

  一、目标

  (一)掌握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卫生状况及其变化趋势,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供科学数据。

  (二)了解农村饮水工程的水处理工艺、消毒设备使用情况、覆盖人口、新建改建扩建等基础信息。

  二、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各行政村的农村饮用水工程。

  三、内容和方法

  (一) 监测点设置

  按照磐政办(20xx)30号《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全县12个集镇供水、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成品水进行检测。(详见监测点分布表)

  (二)监测方法

  水样的采集、检验和评价要求:对12个集镇供水成品水每月检测一次,对253个村集中式供水分别在每年的枯水期和丰水期抽取成品水各检测1次;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分析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xx)规定执行。水质评价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四)监测指标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

  毒理学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微生物学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与消毒有关的指标:根据饮用水消毒剂所用情况确定相应的指标,如游离余氯、二氧化氯等;如用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亚氯酸盐,使用复合二氧化氯消毒时检测氯酸盐。

  四、质量控制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可靠性,须采取从现场检查、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的质量保证措施;如按规定做现场空白、运输空白、现场平行样、现场加标样等。建立监测数据的审核检查制度,监测实施中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料审查。

  五、监测管理及职责分工

  县卫生计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工程水质监测的行政管理。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水质检测、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数据审核、数据分析,撰写技术报告,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并告知县水务局。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的水质采样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到各乡镇卫生院收集水样。

监测方案合集 篇7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各监测点开展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卫生监测,系统地了解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和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和处置饮用水安全隐患,防范饮用水污染危害人群健康,为加强我县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监测范围

  20xx年县被纳入省饮用水卫生监测项目县。根据我县行政区划和地理分布情况,按照省卫计委分配的监测任务量和监测点设置原则,重点开展全县城镇、农村居民集中式、分散式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水质监测,加强对供水单位的卫生监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置供水卫生安全隐患。

  三、监测点设置

  (一)城区监测点

  市政供水:共设6个点,在我县县城所在地的县自来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在城区按不同方位分散设置5个末梢水监测点。具体监测点包括后河污水处理厂、王家岭小雷子门面、卫生局办公楼、县交警大队(邓家坝)、兴发小区云峰诊所。

  (二)乡镇监测点

  1.集中式供水:监测点范围涵盖全县所有乡镇,每个集中式供水水厂设置1个出厂水监测点和1个末梢水监测点。

  2.学校自建设施供水:按照“选择2所采用自建设施供水的.学校纳入监测网”的要求,我县设置普安小学、湘坪希望小学2个监测点。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

  四、监测内容和方法

  (一)基本情况调查:监测城市(县、农村)饮用水状况、供水单位、监测点等基本信息调查。

  (二)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县城区和乡镇监测点监测指标为水质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不要求)和氨氮指标。

  常规指标(至少检测前面的31项)。具体指标为:1色度,2浑浊度,3臭和味,4肉眼可见物,5pH,6铝,7铁,8锰,9铜,10锌,11氯化物,12硫酸盐,13溶解性总固体,14总硬度,15耗氧量,16挥发性酚类,1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18氨氮,19砷,20镉,21六价铬,22铅,23汞,24硒,25氰化物,26氟化物,27硝酸盐氮,28三氯甲烷,29四氯化碳,30菌落总数,31总大肠菌群。当水样检出总大肠菌群时,应进一步检验32耐热大肠菌群。

  消毒剂指标:33游离余氯

  各监测点于枯水期和丰水期各检测1次。根据今年的工作实际,8-9月份完成丰水期检测,10-11月份完成枯水期检测。

  (三)水样采集与保存: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xx)执行。各类监测点水样采样位置:出厂水应当位于水处理完成后进入输送管道前的取水口处,末梢水一般应当为用户水龙头处,二次供水应当为蓄水池或水箱出水口处,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应当为用户取水口处,分散式供水应当为家庭储水器内。

  (四)水质检验与评价。水质检验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xx)执行。水质评价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xx)执行。

  五、结果报告

  监测发现严重的水质和健康危害问题,应当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处理。

  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表3-7)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分布式应用系统”上报,地址为:;

  城区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表1,2,8)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系统正在完善中,请先准备好纸质报表】,水质监测能力调查数据直报期限为11月30日,其它数据上报需在年内完成。原始资料归档备查【所有表格都要有完整记录和审核签字的纸质资料】。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饮用水水质监测信息通过“国家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监测能力调查数据直报期限为11月30日,其它数据上报需在年内完成。原始资料归档备查。

  六、质量控制

  (一)承担水质实验室检测的机构,必须通过计量认证或国家实验室认可,建立实施全过程质量保证措施,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使用快检设备开展现场水质检测,必须经过仪器校验。

  (二)承担各项监测任务的专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通过网络直报的监测数据资料要采取严格的质量审核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审核员,对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后方可上报。未通过审核的信息,应当在信息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订正,并重新上报。

  七、工作分工

  为圆满完成20xx年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县卫生计生局成立全县生活饮用水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县卫生计生局制订本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监测信息报告县政府,并通报县水利、建设等相关部门。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按要求完成辖区内水样采集、实验室检测、现场卫生学调查、监测结果分析、总结报告等工作。

监测方案合集 篇8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1、监测布点

  共布设8个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各监测点的具体情况见附图。

  表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

  2、监测项目

  根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特征及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污染特征,选取SO2、NO2、PM10、PM2.5,共计4项作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项目。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xx年2月12日至19日,连续监测7天。

  SO2、NO2每天监测日平均浓度及4个1小时平均浓度(采样时间为每天的02时、08时、14时、20时),PM10、PM2.5每天监测日平均浓度,各污染物日平均浓度、小时平均浓度的采样时间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xx)中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即SO2、NO2、PM10、PM2。5日平均浓度为每日至少有20小时的采样时间,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为每小时至少有45min的采样时间。

  气象观测与大气采样时间同步进行,观测地面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

  4、分析方法

  各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用表格列出详细的分析方法,标明最低检出限,并提供实验室指控措施。

  5、监测期间气象条件记录

  表2监测期间气象条件

  二、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1、监测布点

  在项目场址周围20km范围内,离项目项目最近的水源地内设一个监测点,共1个监测点,具体见表3。

  表3地下水监测布点

  2、监测项目

  pH值、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细菌总数、氨氮、硝酸盐、硫酸盐、石油类、总大肠杆菌、溶解性总固体、挥发酚、氟化物、氯化物,共计13项。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xx年月日至日,连续两天,每天1次。

  4、分析方法

  各监测项目采样及分析方法,均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的要求进行。用表格列出详细的分析方法,标明最低检出限,并提供实验室质控措施。

  5、给出监测点水井类型,并给出水井深度。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1、监测布点

  在理工学院东门、西北机械技师学院北门、五七干校、沙湖大道为民桥南侧、四合院村、世纪大道西侧(石嘴山市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局东侧)、丽日小区、石嘴山市政府、隆湖家园、石嘴山市星瀚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共计10个监测点。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

  3、监测时间及频次

  监测时间为20xx年2月12日至19日,连续监测两天,每天昼夜各一次。

  4、监测方法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xx)中环境噪声监测的相关要求进行监测。

监测方案合集 篇9

  (一)监测目的

  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环境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据,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监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公司环评中环境监测管理要求等内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三)监测范围

  定期对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要求

  1、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

  (1)有组织:颗粒物;

  (2)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监测频次:非甲烷总烃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因子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有组织废气监测——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无组织废气监测——厂界四周。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2、废水监测

  监测项目:pH、CODCr、BOD5、色度、SS、NH3-N、磷酸盐、石油类;监测点位:接管口。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3、噪声监测

  监测项目:对公司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四周厂界外一米。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监测方案合集 篇10

  为了保证我院的门诊医疗质量缩短病人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的等候时间提高病人对门诊诊疗工作的满意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门诊流量监测

  (一)门诊流量监测应包括以下信息 每个诊室尚未接诊人次,还应包括超声科、检验抽血处等医技科室的等候人数。

  (二)我院对门诊流量实行实地监测由门诊办公室负责上午10:30及下午4:00各监测一次,门诊办公室应定时巡查门诊各楼层对门诊流量实行实地监测。

  二、医疗资源调剂

  (一)门诊办公室有权对全院医疗资源进行调剂以满足门诊工作的需要。

  (二)各临床科室、各医技科室应积极配合门诊办公室的医疗资源调剂工作15 分钟内按要求派遣医生或其他工作人员支援门诊工作。

  (三)门诊办公室根据门诊流量监测获得的等候诊疗的病人数量、实际提供服务的医生数或窗口数、每个医生或窗口接待病人的平均速度判断为尚未诊疗的病人提供服务需要的时间决定是否需要增加工作人员或服务窗口。

  (四)对于偶发的大量病人等候诊疗的事件,门诊办公室通知相关科室主任或住院部增派医生或增加窗口支援门诊工作。

  (五)如果某个科室经常出现大量病人等候诊疗的事件,门诊办公室应协同该科室开展质量改进项目,通过流程重建等措施解决问题。

监测方案合集 篇11

  为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__年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的通知》精神和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__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畜牧养殖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抽检实施范围

  全县所有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场、山羊规模饲养场(户)和肉牛规模饲养场(户),以及饲料生产厂。

  二、监测实施对象

  抽样对象:85kg以上生猪及待(在)宰生猪、山羊、肉牛尿,以年出栏50—500头的生猪养殖场(户)、年出栏10—100头的肉牛养殖场(户)和年出栏20-200只肉羊养殖场(户)为重点。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兼顾其他规模的生猪、肉羊养殖场(户)、肉牛养殖场(户)和育肥猪饲料。

  三、监测实施项目

  采用育肥后期的生猪、肉羊、肉牛尿液和配(混)合饲料,监测克仑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四、抽样实施单位

  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抽样,相关科站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协调配合。

  五、监测实施要求

  1、监督抽检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同一养殖场(户)不得重复抽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按时完成市上下达任务,分别于4月30日、9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抽检结果、总结分析报告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兽药饲料检测所。

  2、每次抽检结果返回各养殖场(户)。对于出现疑似阳性样品,要立即对饲养的活畜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要迅速将筛查出的阳性样品送市兽药饲料检测所作确证检测,对确证检出“瘦肉精”的养殖场(户),要依法从严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查。

  3、严格按照农业部和市农委的要求进行抽样、检测和结果判定。

监测方案合集 篇12

  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科学地评价教师教学质量,适应学院课程改革的需要,实现学院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组织

  1.在学院分管院长的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学院教学质量评估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2.各二级学院在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成立教学文件、课堂教学质量、作业、考勤4个考核小组,并由教学处负责教学质量评估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1.考核对象:全院在职在岗的`专任、兼任教师。

  2.考核范围:包括教学文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及考勤等。

  三、考核指标体系的标准与内涵

  见附件1:天门职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指标体系。

  四、考核评分方法

  课程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

  1.教学文件占30分。其中授课计划、教学进程10分,教案讲稿15分,考试文档5分。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40分。其中专家同行评价10分,学生评价30分。

  3.教学效果10分。主要考察考风考纪、学生考试优秀率、合格率。

  4.作业(实验、实训报告)10分。

  5.考勤10分。

  6.加分:共计6分,教师发表论文按级别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编写教材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参加各类竞赛按获奖级别分别加分2分、1.5分、1分。

  五、考核的基本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学期末组织综合考核。但教学质量检查应贯穿学期始终,并将检查结果与教学质量考核挂钩。

  2.学院督导办、各院各部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教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考核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对待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保证评估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考核的实施办法

  1.任务分工

  (1) 教学文件评分由教务处牵头,由各二级学院院长及教学秘书协助评分。

  (2)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专家(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构成。

  专家(同行评价)以听课的方式进行,取平均值分别计算分值。

  学生评教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按学院教务处的安排具体落实。对学生评教分值不再进行折算,直接按实际分数乘以权重记入学生评教得分栏。

  教学效果评价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

  考勤评分由教学办根据平时检查记载进行评定,对在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及本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有迟到、早退和严重课堂违纪现象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3) 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将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写出教学质量考核总结,经本学院主要负责领导审阅盖章后报送学院教务处。

  2.信息采集

  (1) 专家及同行评价信息采集

  专家及同行评价由各二级学院正副院长及教学秘书组织交叉听课,每学期期中或期末进行一次,在认真听课的基础上进行评议打分,然后取其平均值,其结果记入专家及同行评价得分栏。教学办要注意对专家及同行评价得分及时进行收集整理。

  (2) 学生评教信息采集

  学生评教与教务处安排的评教同步进行,一个教师在多个学院都有学生评教得分的,本教学单位取平均值乘以权重确定学生评教得分。

  (3) 授课计划:开学后第1周交二级学院,主要考查上交时间、内容完整度及执行情况。

  (4)教案:第二周交教案到各二级学院,检查备课情况。教案评估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完成,教务处进行检查指导。

  (5)考勤:各二级学院教学办要做好教师考勤检查记载,学院督导办随时抽查教师出勤情况,并做好登记。

  (6) 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各二级学院分别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进行一次作业(实验、实训报告)批改情况检查,学院教务处、督导办进行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注意每次作业份量。公共基础课作业量由公共基础课部确定,专业课的作业量由各二级学院确定。

  (7)教学效果: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总评,分为社会效果和学生考试优秀率、合格率等,各学院收集整理后打分确定。

  3.数据处理

  考核资料汇总由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各二级学院教学办共同完成,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在收齐各学院教学办提供的考核结果后进行核对与检查,经复核后将考核结果报分管院长审批。

  每学期的考核结果对教师公布,主要信息有:每人各项考核指标得分,本人所在位次等。每次的考核结果在学院督导办、教务处分别存档。每学期考核结果将根据需要向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

监测方案合集 篇13

  为进一步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活动,20xx年县畜牧食品局将组织实施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范围内养殖企业(场、户)、部分屠宰场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监测。具体方案如下:

  一、监测范围

  全县范围内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和部分屠宰场。重点监测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农业部抽检中检出“瘦肉精”的地区、群众举报使用瘦肉精的地区以及突发事件涉及的地区。

  二、监测内容

  育肥猪、肉牛、羊尿液中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三、监测方式

  采取普查和随机抽查,并在抽样现场实施快速检测(初筛)。初筛结果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及时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确认。

  四、任务分配

  (一)各镇畜牧兽站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县将按照市局安排按期完成全县监测任务。普查抽检,对养殖生猪50头以上、牛10头以上、羊30只以上的养殖场实现全覆盖抽检。普查抽检以外的抽查任务县局另行安排。

  (二)初筛所用快速检测试剂条由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统一采购,县局将根据全年任务分配量按季度到市局生产流通科领取。

  五、结果报送

  各镇畜牧兽站的检测数据由县局统一上报市局。

  六、抽样要求

  (一)抽样方法

  按照《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xx)规定执行。每次抽样必须有两名及以上人员参加。

  (二)抽样比例

  根据商品猪养殖企业(场、户)存栏猪数量按照500:1的比例抽取,但最多每次不超过5头。屠宰企业(点)根据每批待宰猪数量(以产地检疫证为准)按照100:1的比例抽取,每批不超过3头。

  (三)样品留存

  初筛(快速检测)为阳性的可疑样品分成三份,每份不少于30ml,一份留作复检样品,一份留作备份样品,一份留作确认检测。三份样品经受检单位代表和抽样单位人员签字封样后送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阴性样品不留样。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畜牧兽站要高度重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此次专项监测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本年度目标考核。

  (二)各镇畜牧兽站要认真组织实施“瘦肉精”专项监测,科学分配全年监测任务,保证每个季度的任务量相对均衡,每个养殖场(户)全年至少覆盖一次,避免专项监测出现盲段和盲区。同时要特别加强重要节假日前的监测。

  (三)检测对象限育肥猪和肉牛、肉羊,不得对仔猪、种猪、奶牛等进行抽查。

  (四)参与监督抽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真实性。

  (五)专项监测统一使用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提供的抽样单和检测记录表,并有两名抽检人员的签字和受检单位的签字盖章。

  (六)未经省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监测结果。

监测方案合集 篇14

  一、监测目的

  1、重点人群健康带菌情况调查;

  2、判明霍乱源传入的高危险人群和传入渠道;

  3、及早发现和控制霍乱疫情,落实“早、小、严、实”的防治原则,进一步降低和控制霍乱发生和流行,将霍乱流行控制在最小范围。

  4、为我州霍乱防治策略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监测对象

  1、腹泻病人:所有腹泻门诊具有腹泻病史的就诊病人;

  2、重点人群:流动人口集中的打工场所、重点工程建设工地、饮食、旅游行业服务人员、城乡出租房暂住人口;

  3、生活饮用水及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水源(江河水、井水、塘水、泉水、沟水等);

  4、县级以上医院排污口

  5、城市污水排污口

  6、大型娱乐场所和交通要道公共厕所;

  7、外来海产品;

  8、熟食制品、凉菜及散装饮料。

  三、监测时间

  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0月30日

  四、监测任务

  1、腹泻病人的监测

  所有前往各级医疗机构腹泻门诊就诊的'有腹泻病史的病人。100人(按照要求,以乡为单位,每乡监测期间每月上报病例不少于1人,县医院为全部腹泻门诊病人)。

  2、城市流动人口、餐饮、娱乐、旅游行业从业人员,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城乡暂住人口等重点人群。全县监测人数不少于200人。对农家乐和烧烤饮食加工人员监测数不少于200人。(由县疾控食品卫生科完成)

  3、水源监测

  选择城市自来水和重点地区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每月定期监测2次。水源的选择注意多样性,除自来水外,选择一定数量江河水、塘水、溪水、泉水、沟水等为监测对象。(由县疾控食品卫生科完成)

  4、医院排污口污水监测

  对县级以上医院的排污口污水每月定期监测2次。可结合医院感染监测同时开展监测工作(由县医院完成)。

  5、城市及大型乡镇排污口污水监测

  对县城及大型乡镇的排污口的污水每月定期监测2次(由县疾控食品卫生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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