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精选28篇)
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1
为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省应急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 20__-20__ 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应急〔20__〕102 号)、《固镇县20__-20__年冬春救助实施方案》(固应急〔20__〕48 号)要求,经研究分配各村居、管委会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用于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救助程序,实施精准救助
(一)救助原则
1.本次下拨的资金主要用于各村(居)、管委会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
2.及时分配下拨救助资金。接到通知后,各村居、管委会要抓紧确定救助对象,确保20__年春节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户。
3.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和拟救助金额。各村居、管委会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并根据家庭情况,做到因户施策。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应在村组进行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数、救助类别、救助金额及举报联系电话等。
(二)救助范围。因灾造成冬春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同时,要加强与民政救助资金的衔接,统筹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
(三)资金救助标准。全乡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重点困难户人均280-600元,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四)救助时间和步骤
各村居、管委会接到通知后,要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上报拟救助对象;乡汇总公示后报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审批,确保春节前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全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20__年3月上旬 ,乡将组织人员着手调查、核实、汇总全乡受灾群众冬春已救助情况。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居、管委会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
各村居、管委会要尽快严格落实,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村居、管委会要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适时组织财政、纪检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2
20__年,我镇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灾害。致使全镇农业生产遭受一定损失,部分群众生活面临困难。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据救灾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稳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作为脱贫扶贫重要内容,坚持以解决灾民生活为重点,切实安排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救助对象和标准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对象包括:因灾造成生活困难且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大病重残户、困难优抚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征迁拆违户中的困难群体。要优先照顾因灾倒房重建户、征迁拆违户、低保户、大病重残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经济比较困难的.家庭。
三、救灾资金、物资使用计划
本次冬春救助资金使用主要以发放现金为主,辅以物资救助。根据受灾群众困难的程度,共需打卡发放18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
四、救助程序
救助对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人所在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张榜公布;
2.村(居)民委员会统一审查上报;
3.镇应急办联合民政办、财政所初审,并在各村(居)公示,建立台账上报区应急局;
4.救助方案须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
5.区应急局审批,建立救助对象电子备案表;
6.救助资金由区应急局、财政局采用“一卡(折)通”发放。根据《关于推进受灾群众救助领域居民服务“一卡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皖应急函[20__]464号),社保卡使用率达50%以上。
五、工作要求
1.层层落实责任制。冬春救助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采取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冬春救助落到实处。
2.组织群众生产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组织受灾群众发展蔬菜种植业和家庭养殖业,实行粮食损失副业补,主粮损失杂粮补;二是引导组织受灾群众外出务工、经商,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实行帮扶制度,对部分重灾户和特困户进行包保帮扶。
3.严格发放程序和时间。本次冬春救助资金务必在20__年1月20日前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4.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各村、社区于20__年1月13日前将发放花名册、村公示材料、村评议记录、户申请材料报镇应急办审核。
5.严格责任追究。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禁平均分配,杜绝优亲厚友和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以确保救助资金发放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透明。
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3
今年以来,我镇多次遭受洪涝等自然灾害,灾害导致我镇部分村(居)群众生活困难。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范因灾致贫返贫。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安排好冬春期间灾民基本生活作为当前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遵循“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分段实施、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的总要求,妥善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衣、被等)救助为辅的原则。工作分级管理以区级为主,资金筹集分级负担以中央和省级为主。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救助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做到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认定准确,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做到精准救助。
(三)坚持专款(物)专用、重点救助的原则。救灾款物要根据受灾程度和救助月份,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优先考虑重灾区和重灾民,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款物的使用效率,切实把救助款物发放到实际困难群众手中。
(四)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小组提名)、村(居) 民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区级应急部门审批(“户报、村评、乡审、区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区分受灾人员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成员死亡失踪或致伤致残等情况, 按受灾人员困难类型、救助需求种类和数量、需救助时段进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宁谷镇20__—20__ 年度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勇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徐启鸣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鹏程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
张智宇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杨启荣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谢乾松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兴兵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宋功武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杨新镇人大副主席
张明双镇人大副主席
田辉镇副科级干部
成员:各股室站所、各村(居)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杨新兼任办公室主任,肖日祥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资金分配
根据《省应急厅关于20__-20__年度中央冬春救助和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提示》《安顺市20__-20__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和《西秀区20__-20__年度筹措冬春救助工作方案》要求,按照9月份摸底上报的救助情况统计和实际筹措的资金数,按比例分配各村(居)(详见附件5)
(二)救助标准
按照《贵州省自然灾害受灾人员救助服务标准》制定西秀区救助标准为:口粮救助标准为 200 元/人,衣被救助标准 150 元/人,取暖救助标准 100 元/人。
(三)工作进度
20__ 年1月3日前,各村(居)上报西秀区20__—20__度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救助统计表(附件2);20__ 年1月7日前,上报西秀区受灾困难群众自然灾害救助申请审批表(附件1)。20__ 年1 月28日以前,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将冬春救灾款物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五、实施步骤
(一)需救助情况调查核查阶段(20__ 年 9 月 30 日至 20__年 11 月 5 日)
1. 冬春生活救助的直接救助对象必须是 20__ 年以来遭受过自然灾害的生活困难群众。各乡(镇)办要组织全面摸排,做到受灾村组和受灾农户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少一户一人。 重点关注和救助因灾倒房重建户、粮食绝收户、低保户、精准扶贫户、特殊困难受灾群体。各村(居)要按照“户报、村评(核)、乡审、区定” 和“三榜公示”(确定救助对象一榜公示,确定救助数量二榜公示,发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对需救助对象进行认真摸底和核准需救助人口及需救助资金。对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过亲戚邻里互助互济的灾民,原则上采取生产自救和亲戚邻里帮扶的办法自行解决。
“户报、村评(核)、乡审、区定”的程序:⑴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⑵村评(核)。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及救助数量,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 7个自然日(一、二榜)。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 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⑶乡审。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 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 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 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区应急管理局。⑷区定。区应急管理局审核确定后通过“一卡通”(必需是社保存折和社保卡)发放到人到户,并在银行转账附言中备注资金用途为“受灾救助补助。
发放公示要求。区级应急管理局应及时将对象审定、资金发放情况通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并在发放对象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 7个自然日(三榜)。
2.包村部门、村干部要进村入户,对救助人员情况核查,并做好有关台账审核、录入、汇总及上报等工作。
(二)实施救助阶段(20__ 年 12 月—20__ 年 5 月)
1.20__—20__ 年冬春生活救助以现金救助为主,各村(居) 收集最终核定的需救助人口数、救助资金和“一卡通”卡号(必需是社保存折和社保卡),20__—20__ 年度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办公室做好数据汇总,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审定后将救助资金统发给救助对象,并将发放结果进行公示。
2. 衣被、取暖等物资按照各村(居)调查上报需救助数据,由办公室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区应急局要求及时把物资发放给困难群众,并认真完善台账登记等工作。
3. 物资发放要明确专人负责、专帐管理。杜绝优亲厚友, 平均分配。所发物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领取,严禁他人代领。对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领取的,原则上由专人负责送到困难群众家中。
4. 做好动态跟踪服务。各包村部门、村干部要时刻关注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因新灾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临时救助措施。
(三)总结评估阶段。
救助工作结束后,各包村部门、村干部要认真对本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并于 20__ 年 5 月17日前将评估结果和款物发放有关台账上报镇安监站。绩效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实际救助户数和人数(及占受灾人员的比例),实际救助标准,实际救助效果,存在的问题,相关做法、经验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包村部门、村干部要充分认识冬春救助工作是开展自然灾害救助、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织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网和有效防止受灾群众因灾致贫返贫的重要举措之一,要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受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村干部对包村部门负责、包村部门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主要领导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按照“逐级履行发放手续、层 层建立救助档案”的要求,各村(居)和各包村部门要按要求建立完善救助人口台账、救助款物发放清册等,切实把好村民民主评议关、救灾款物发放关、张榜公示关,要做到工作程序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灾民手中。
(四)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在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中,镇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截留、挤占、 挪用、套取、贪污救灾款物的行为;坚决查处虚报冒领、私分救灾款物等行为。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救助工作中违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 一律从严追究责任。
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以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重点,围绕“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瞄准科技创新短板,聚焦经济社会急需,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全面创新体系,为建设创新型新华提供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创新投入进一步加大。全区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规上工业企业科技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
创新主体迅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9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达到700家,创新条件更加优越。建成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家,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2家,国家级星创天地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以上,市级及以上孵化器1家,院士工作站6家。
创新产出大幅度提升。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逐年提升。
创新管理持续优化。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各类项目和奖励。建立科技创新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全区科技工作,落实上级各项科技政策并制定配套实施措施,开展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形成推进区域科技创新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区域创新发展顶层设计。
1.完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创新发展战略,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突出特色和优势,结合本区资源、产业、生态和创新基础,完善全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托创新创业平台和特色楼宇,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打造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前沿阵地,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2.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
3.制定科技工作年度计划。围绕落实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加强科技工作组织谋划,制定科技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强力抓好落实。
(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
1.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围绕“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聚焦产业变革方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先进技术,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大数据、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大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力度,引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创造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
2.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具有一定创新优势的企业建设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积极推动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引导行业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高校、科研机构及高端人才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产学研合作基地。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创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
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加强组织指导,以龙头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申报省级备案联盟。
(三)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作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培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帮扶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
2.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通过协助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等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拓展等服务。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1.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鼓励企业通过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交易、技术评价、技术转移、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业务,鼓励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
2.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根据企业、产业技术需求,经常性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成果推介等活动,形成常态化产学研合作推进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财政科技资金引导,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快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建设。加强与省、市相关创投基金沟通合作,争取联合设立子基金。加强与省、市级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依法设立主要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协调或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五)壮大创新人才队伍。
1.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特殊政策,在生活补贴、工资待遇、住房支持、医疗保障、子女教育、配偶安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积极推荐纳入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在创新创业方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加强人才交流合作。积极推广“星期天工程师”“假日工程师”“网络专家”等人才柔性引进模式,扩大人才供给渠道。加强与国内外特别是京津人才合作,为当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战略咨询、技术研发等服务。研究完善人才交流支持政策,为引进人才交流合作提供保障。
3.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加大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培养本土化、专业化技术人才。
(六)开展“双创双服”活动。
1.推进创新创业。打造“双创”和“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升级版,以培育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平台为重点,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为“双创双服”和“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吸引省内外高水平“双创”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就业创业,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创客培训和科技企业帮扶等活动,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把打造成创新蓝海、创业沃土、创客乐园。
2.强化民生科技保障。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土壤污染治理等水平。充分利用蓝川科技环境精治可视物联网大数据中心,构建“一网、一图、一报告”治理格局,实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形成“科技支撑、网格引领、全民参与”的大气精细化管理体系。实施科技惠民项目,推广应用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防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技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3.推动科学普及。加强科普基地、科普大讲堂、科普长廊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普条件。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校园科普和“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技三下乡”等科普活动,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七)强化政策落实落地。
1.推进重大科技政策落实。加强对各类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重大科技政策落实。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
2.制定区域性创新政策。根据全区创新发展需求,衔接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在科技投入、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金融创新、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及时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科技政策,打通科技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
3.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督导机制。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责任制,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帮助企业、科技人员更好享受优惠政策。
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5
20xx 年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探索建立完善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一是以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
重点,严厉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四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严厉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从事坐堂行医的行为。五是严厉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六是严厉打击地方单位或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七是严厉打击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
(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特别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要坚决从重从严处理。
(五)严肃查处虚假医疗广告。重点查处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欺骗患者的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负责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二)县公安局:负责查处非法行医涉嫌犯罪和利用“医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非法行医查处工作,及时处理阻碍执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在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时,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协同办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查处工作;各派出所在日常治安管理中,要注意发现和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三)县人口局:负责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手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未经许可开展计划生育手术的行为。
(四)县工商局:负责查处为非法行医者提供场所的单位或个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并将查处情况及时
通报卫生部门。
(五)县食药局:负责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禁止药品批发企业向非法行医者提供药品;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查处以“义诊”、“免费检查”、“专家咨询”、“讲座”等名义推销药品、保健品或医疗器械的行为,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部门;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药店非法“坐堂医”行为进行查处。
(六)县执法局:负责查处非法占道设立促销保健品和功能器械的行为;发现游医等非法行医时,立即通知卫生部门进行查处。
(七)县文广局:负责医疗药品广告宣传审查工作,严格广告审查程序,对无合法手续的广告严禁播放,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查处播放虚假广告行为。
(八)县法制办: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协调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执法矛盾和争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九)各乡镇: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出租屋的管理巡查,及时发现、搜集、报告非法行医人员信息,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
四、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主要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
究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领导小组例会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全体成员单位参加。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临时性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和处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或突发性事件。
(二)信息沟通和重大案件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做好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加大协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各成员单位对工作中发现的需要其他成员单位配合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书面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成员单位对发现的重大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并通报其他成员单位;对需要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加强协调,联合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工作动态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
(三)督查考核制度。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落实、工作开展和案件查处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政府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作为当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领导,成立 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
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涉及部门多,安全责任大。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实工作。要加强工作中的'联系、协调与配合,建立健全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等工作制度,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推进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认真执行《关于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做好部门间案件移送工作,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协调运转、稳步推进。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行医行为,特别是对屡禁不止、暴力抗法的“钉子户”要进行严厉打击,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有关部门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绝不能以罚代刑。公安机关对部门移送的案件要按规定及时受理,立案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主动通报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开展情况、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震慑不法分子。县文广局每月
要设立专版专栏,大力宣传、普及有关医疗安全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切实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共同监督。
(五)标本兼治,完善机制。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和研究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存在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部门联合行动机制、区域执法巡查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示等长效管理机制,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6
为确保我省20xx年高考出分填报志愿工作平稳、顺利、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全面推进考试平安工程和招生阳光工程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和谐稳定为前提,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安全规范的原则,着力精心规划,精心实施,精心操作,增强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积极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在求实、务实、落实上下功夫,让学生满意,学校理解,社会稳定,政府放心,为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和管理
成立由省教育厅、省招考办组成的全省高考出分填报志愿工作领导小组。省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制定有关工作流程、工作规则、技术标准,发布工作进程表、填报志愿时间表,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抓好业务培训,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圆满实现从考后估分填报志愿到高考出分填报志愿的转换。
三、出分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在高考成绩、全省成绩排序(不含照顾政策分)和全省文史、理工一批、二批最低录取控制线及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公布后,凭网报密码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选择20xx年黑龙江省上填报志愿入口进入网上填报志愿必读页面,阅读后进入填报页面,输入考号、密码、验证码、进入填报系统。
四、出分填报志愿工作日程安排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出分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实行出分填报志愿的政策调整,并组织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让考生及家长和学校知晓政策变动,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调整好志愿填报预期。
(二)切实加强出分填报志愿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必须成立普通高校招生出分填报志愿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地出分填报志愿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出分填报志愿的各项工作。要制定出分填报志愿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要建立和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
(三)加大出分填报志愿指导力度。组织省、市、县、中学多层次业务培训,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要加强对考生出分填报志愿的指导,要安排专门的时间,把考生集中起来进行出分填报志愿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每位考生都能熟悉和掌握今年的录取政策、各批次志愿填报的时间、志愿填报的规则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根据自己的情况科学合理填报志愿。
(四)积极引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出分填报志愿咨询活动。支持鼓励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招考办牵头开展的以有关招生高校为主体的填报志愿现场咨询会,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组织的由多所招生高校参加的高校招生开放日、宣传周活动。
(五)扎实为考生做好出分填报志愿的服务工作。编发相关政策系列解读和考生出分填报志愿系列注意事项;编发前3年各招生高校录取分数线;公布各级招考办咨询电话和网址,提前开通网上咨询平台,多形式提醒考生及时、错时进行网报,避开高峰期在网上填报志愿。
(六)精心做好网报系统硬件设备的准备和调试工作。出分后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短且集中,容易造成网络瘫痪。为防止网报高峰期网络拥堵,技术保障部门要提前组织网络压力测试,增加必要设施设备,扩展网络容量,保证所有考生都能按时填报志愿。
(七)调整落实高考评卷等相关工作流程。为保证高考后及时准确出分,为出分后填报志愿做基础准备工作,客观上要求推进评卷进程,按时完成评卷任务。5月中旬前要搭建完成由省招考办与各评卷点之间的`数据传输网络专线,5月末完成专线压力测试,通过网络专线快速传输考生答卷及评卷信息数据。调整答卷返送工作安排,对哈尔滨市附近考区实行一天一返送答卷,试卷扫描实行每天24小时工作制。各评卷点落实工作安排,倒计时编制评卷进程表。进一步加强评卷监督检查工作,保时保质保量完成评卷任务。评分参考、评分细则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如有失密、泄密要追究责任。
(八)进一步强化与院校沟通、协调,主动向招生院校介绍我省今年实行出分填报志愿工作,及时向招生院校提供生源信息,积极争取招生院校在我省增加更多招生计划顺延录取。
(九)做好风险预研,积极有效化解矛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全力做好高考出分填报志愿的宣传工作、咨询工作和指导工作,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全方位服务。要求各地、各中学做好风险预研和评估,尽可能将矛盾和问题在当地化解。
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7
1适用范围
1.1本预案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1.2本预案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相互补充。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2.1风险分析
本节所述内容参考了人民日报和卫生委等官网上发布的信息。
2.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2)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3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取个样,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2.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C~40C,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2.1.5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单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2.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波及分部区域,分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分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分部内出现一例确诊病例,或者雅万高铁项目部范围内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分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3.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分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挥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3.2应急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分部安质部全体人员、分部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的编制、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3.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4监测与预警
4.1风险监测
4.1.1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4.1.2监测方法
4.1.2.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几项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4.1.2.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4.1.2.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包括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痛、头痛、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
5)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如果发热超过38.5C,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
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
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4.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whatAPP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4.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4预警调整和结束
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8
为贯彻落实省委治污降霾专题会议和全省治霾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杨凌示范区“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专项行动计划(20xx—20xx年)》(杨管办发〔20xx〕9号)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助力追赶超越,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杨凌示范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20xx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41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较上年度下降2%,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0天。
二、重点任务
(一)以城区散煤整治为抓手,强力推进煤炭削减。
1. 加大规模以上企业煤炭压减力度。督促陕西华电杨凌热电公司严格按照《关中地区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机组“以热定电”执行办法》要求压减煤炭使用总量,完成陕西中兴林产公司22蒸吨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削减8万吨任务。
2. 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大散煤削减力度。20xx年7月底前完成杨凌锣鼓产业园烧制点散煤替换工程,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城区200家餐饮店、企事业单位及重点镇(社区)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实现削减散煤2万吨目标。
3. 强化煤炭销售市场监管。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执法力度,按标准取缔所有劣质煤销售网点。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二)以建筑工地和道路为重点,开展扬尘污染整治。
4. 继续执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黑名单制度。对建筑工地实施红黄绿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治理信用评级制度,用制度倒逼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大专项执法力度,每季度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专项整治不少于2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措施全面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间主城区内除市政抢修、抢险作业外,严禁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作业。
5. 狠抓道路扬尘治理。继续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每周组织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年内启动渣土车公司化运营建设工作,出台渣土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渣土车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城区主干道清扫保洁投资力度,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三)以淘汰黄标车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
6. 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6月30日前基本淘汰全区黄标车,加快现有低速汽车淘汰步伐,分步推进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淘汰更新,年内完成建成区内从事泔水、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淘汰更新工作。
7. 进一步完善禁行、限行区域管理规定。在原有禁行、限行区域内,禁止低速载货柴油车和载重柴油货车通行,严查已淘汰车辆继续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8. 加大绿色出行推进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出租车、公交车、城市物流车等公共领域的推广和普及,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覆盖范围,制定并实施新能源汽车替换计划。
(四)以秸秆还田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为抓手,全面控制秸秆焚烧。
9. 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实施秸秆机械粉碎、破茬、深耕等机械化还田的农户(公司)予以定额补贴。重点推广大马力拖拉机以及还田新机具推进秸秆就地就近还田利用。20xx年主要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量达到80%以上。
10.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加快培育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示范带动秸秆、果树枝桠等原料利用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试点建设秸秆沼气工程,探索秸秆沼气直供农户新模式。20xx年,在全区范围内建设3个秸秆沼气示范项目。
11. 强力推进农村气化工程。加快推进农村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步伐,通过政府扶持、项目引导、宣传配合等方式,在4镇(办)54个行政村实施天然气、电及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xx年底完成约10000户高污染燃料改造工程。
(五)以无组织排放源整治为重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12. 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治理。分阶段开展餐饮业污染治理,3月31日前,示范区和杨陵区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率先完成餐饮油烟整治;4月30日前,完成区内国有企业和两所高校食堂餐饮油烟整治;5月31日前,完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餐饮油烟整治工作。
13. 开展露天烧烤油烟专项整治。从今年5月份开始,集中开展露天烧烤油烟污染百日整治活动,划定区域,规范烧烤炉具,彻底改善夏季烧烤油烟弥漫问题。
14. 实施重点企业深度治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督促区内2家工业企业和汽车维修店完成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确保其设施正常运转,废气达标排放。
(六)以涉气企业为重点,强力开展环境执法。
15. 进一步加强涉气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力度。以陕西华电杨凌热电有限公司为重点,采取驻厂监督的方式,督促其严格落实电厂超低排放措施,3月31日前督促其制定响应重污染天气污染物减排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6. 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且治理无望的豆腐坊、小食品加工、小洗浴、小旅馆等,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查处一批,取缔一批。
17. 加强企业环保诚信体系建设。将区内企业履行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作为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年度评选的重要依据,倒逼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8. 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听汇报随机检查的方式,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和铁的行动,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以联防联治为突破口,着力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
19. 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陕西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示范区、杨陵区、镇(办)、村(组)的环境监管网格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动态管理”的原则,推动全区上下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20. 强化区域联防。建立健全与周边县区大气联防联控机制,修订完善示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和效能,特别是在重污染天气下,确保与周边县区同时响应减排措施,形成治霾合力,最大限度降低雾霾影响。
三、保障措施
21. 夯实大气治理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相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备案。实施方案应明确工作内容,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完善保障措施,确定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示范区环保局、督查室要定期开展督查督办,会同示范区监察室对任务未按时完成,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22. 建立工作进展情况动态报告制度。各相关部门要逐月对照重点工作任务,每月8日前向示范区大气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示范区大气办每月对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3.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现有环保专项资金预算规模,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散煤污染管控、黄标车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禁燃区建设等工作。
24. 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施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第三方运维管理,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监测数据研究分析,科学评价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发布环境治理状况,公开企业排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5.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强化政府网站、电视等主流媒体信息发布力度,并利用手机、微信等平台,扩大信息受众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力量,不断凝聚共识,加快培育具有杨凌特色的环境文化,着力构建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篇9
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下发通知指出,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为“营造良好环境,共助心理健康”,旨在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教育,帮助儿童青少年掌握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协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帮助孩子正确认识、处理碰到的情绪问题;号召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加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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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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