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精选32篇)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1
1、库房内严禁吸烟、用火,周围严禁明火作业;
2、不属库房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因需要进入,应遵守库房安全制度。
3、库房内物资,分类堆放整齐;
4、库房内照明灯泡一般不得大于60瓦。
5、发料或下班后,必须切断库房内电源。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2
为了加强校园内部防火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建立健全防火安全措施,树立全员的防火意识。
二、校园内部的防火管理实行多级分工责任制,由校保卫科负责监督实施。
三、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防火安全知识;
2、制定防火制度,督促师生员工遵守;
3、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险隐患;
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协助维持火场秩序。
四、重点要害部门防火责任:
1、保卫科定期进行防火工作检查,对所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派专人把手)并通知有关部门定时解决.
2、管理好消防器材,发现损失、过期或泄露,应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应急使用。
五、校内师生应自觉接受防火管理,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防范措施,杜绝隐患发生。
2、工作人员在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
3、遵守明火使用有人看顾,燃气安全使用规定,经常检查灶具、设施;
4、不得在宿舍周围、走廊、办公室堆放易燃物品;
5、不得在学生宿舍区内点燃明火,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乱堆乱放,严禁在垃圾道口烧垃圾;
6、宿舍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物品;
7、楼梯、楼道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物品。
8、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9、师生要会使用消防器材,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
10、发现火情应以各种形式通知全校师生,并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3
为确保学校安全,杜绝火灾发生,防患于未然,特制定防火责任制度。
一.每位更夫必须认识到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性,熟悉并掌握消防知识,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责任心强、嗅觉灵敏、耳聪目明、反应机灵。
二.禁止使用电器。如:电褥子、电炉子、电饭煲、电炒勺、热得快、电暖气、电热杯;禁止私接乱搭电源;禁止为他人提供电源,禁止使用煤气灶。
三.教师下班要对教师办公室、教室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没切掉的电器,要切断电源,并认真做好记录,次日汇报责任区负责人。
四.熟悉责任区消防器材设施的位置,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用途及使用方法。每天要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汇报值班领导或安全责任区承包人。
五.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的大门钥匙,放到指定、显著位置,保证需之可取之。
六.人员出入携带物品要认真检查,禁止可燃物、爆炸物带入楼内。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4
1、木工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室内外明火作业;
2、电器设备要有防护罩,木工机械有接地线;
3、木材、成品、半成品要堆放整齐;
4、下班前,要将刨花、锯末、碎木等清扫出房外;
5、下班时,切断电源开关,关好门窗。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5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常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老师每天交接要巡察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觉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准时修理。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觉电器有故障时,应准时关闭电源,不得随便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省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老师要常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同学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需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特别状况时,必需马上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准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连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需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担心全隐患准时整改。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工作,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岗的学校所有工作人员。
二、具体要求:
第一条:教职工应全力保护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1.教师在课堂上,除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外,还应严密组织课堂秩序,并留心学生注意身体、精神等诸多方面的状况,保证学生课堂中的安全。
2.教师应按学校有关要求(班主任要到班,科任按时值勤)积极维护好课间秩序,避免各类伤害事故发生。
3.学生进校前,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集合。班主任教师应按时去接学生进楼,并全程护送至教室。
4.学生一经进校,除放学外一律不准擅自出校,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由教师陪同出校。
5.学生放学,一律统一站队,由班主任教师护送离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和执勤教师共同护送学生到解散地点。
6.学生参加体育竞赛或活动,责任教师(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裁判员教师等)应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以避免伤害事故发生。
7.学生参加校内集会或校外活动,一律安排配班教师。配班教师应协同班主任教师组织好学生秩序,责任共担。
8.学校实行静校制度,任何人员不得在放学时随意滞留学生。
9.任何人不得指使允许学生使用电器。
10.后勤部门每学期检查维护一次学校的门窗、护栏、墙皮、电线设备及防火设施等,体育教师每学期检查、维护一次体育设施,保障学生不受伤害。
11.教职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学校,有责任按照学校各项要求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第二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事业道德规范。
12.教职工不得参与邪教等会、道、门活动,不得向学生传播不健康思想。
13.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4.教职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侮辱学生或侵害学生人身权力。
15.教职工不得向学生违规收费,严禁在校传销,代销未经学校许可的有关物品。
16.教职工一律不许让学生从事为教职工服务的事情。
17.教职工应礼貌对待每一位来校家长,不得与家长发生任何争吵。
18.教职工之间应团结友爱,语言文明,不得挑拨离间,造成事端,不得发生教职工之间争吵甚至打斗行为。
19.教职工之间注意校外的自身言行,不得因此而影响教师乃至学校的声誉。
第三条:教职工有责任保护学校资产不受侵害。
20.教职工应加强防火、防盗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1.教职工在校不得私自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22.教职工不得窃取学校财物,不得借用公物长时间不还而据为己有,不得丢失公物,不得因违规使用公物而造成公物损害。
23.校财务人员应该严格执行有关财产保管制度和财经手续纪律,不得因此给学校造成损失。
24.违规处罚:
如有违反以上有关条款,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将由学校行政依据上级和我校有关规定,扣除当事人、主管主任、主管校长的安全奖,并视情节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公布执行处罚。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7
一、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村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在本村内的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
三、村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管理。农村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机构指导、乡镇派出所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四、对在农村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要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负责对村民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及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重大节日、火灾多发期,组织专项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理论学习、业务训练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指导。义务消防队员要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火灾扑救、防火安全检查、灭火演练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消防标志,不得毁坏消防设施。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暴危险物品和使用电器设备、燃气用具的单位、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八、制定农村防火公约和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九、在火灾扑灭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和公民应当保护现场,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8
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必须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必须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二、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范围:各单位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物资库。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好避雷、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三、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1、公路综合档案是本单位的公路改建、养护、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它包括公路、桥涵等公路构造物修建项目、公路机械设备、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公路科研和党务、政务、安全保卫和群团工作等方面的档案。
2、公路综合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各门类新增档案材料,由机关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送交综合档案室,进行鉴定、编号、归档,并按规范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3、档案库房必须具备卫生的环境和良好防范措施。
4、定期进行库存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档、卡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进行修补和复制,保证档案的完整。
5、应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档案分类编号办法和保密规定,严格、科学、规范地进行档案分类编号,确定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工作。
6、借阅档案资料要注意保护和保密,不得擅自复印、拍照,更不得涂改或在档案上做任何标记、抽换、损坏,必须保证档案的整洁,不得丢失泄密,如发现丢失泄密现象,应按保密规定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或保密机构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7、档案保密范围:
①历史档案资料和
编研材料中,涉及到领土归属、边界勘定、民族关系的档案资料;
②批量运输档案的时间、路线的保卫方案;
③档案后库的收藏档案内容、数量以及保卫方案、措施;
④档案工作的重大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以及试验、生产的配方和工艺决窍;
⑤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的特种工艺、技术决窍、秘方及涉及中外产权的内容;
⑥建国以前外国在华机构的各种档案内容及统计数字。
8、档案管理不得擅自扩散的范围:
①未经公布的档案工作统计数字;
②正在研究、尚未做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问题。
③历史档案及其编研材料中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
9、对秘密档案资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须经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不得檀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送阅、传阅文件保密管理制度
1、呈送领导人指示的文件,应进行登记,领导人批示后,应退还办文部门,领导人之间不得横向传批文件, 不应把批文直接交承办单位。
2、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经管文件的人员应逐件登记送阅文人,阅后退回,要清点份数,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
3、传阅文件一般每次不得超过两天,急件阅后即退,不得任意积压与延长时间。
4、传阅夹内的文件,不许随意抽取。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收发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
5、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全称)及时间。
6、传阅文件必须注意保存与爱护,不得污损或丢失。
7、凡发给领导干部私人圈阅的各类文件,在年终必须按规定清退。
五、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1、召开秘密程度较高的重要会议,会前应与保卫、 保密部门联系,共同采取安全保密措施,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
2、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应选择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严禁使用无线话筒传达密件和向室外扩音。
3、凡传达秘密文件,—定要按文件规定和上级指标办理,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4、严禁无关人员进人会场,对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同志审定。
5、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记录,并不得携带录音机进入会场录音。
6,严禁滥印复印会议秘密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过批准,并标明密级,到指定地点复制。
7、会议期间复制的秘密文件,必须统一编号,登记分发,发给与会人员的文件,必须妥为保管,不得遗失。
8、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新闻部门不得公开报道会议秘密事项。
9、会议结束后,要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查看有无遗失的文件、资料、笔记本等。
六、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局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1、市局领导必须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下列保密责任制。
①不泄露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③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④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⑤不在私人通讯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内容.
⑥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加社交活动。
⑦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
⑧不在接受来访和采访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⑨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2、现职地、县级干部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和办理其他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应在办公室进行。
> 3、现职地、县级干部因病住院,某些急办秘密文电确需送医院办理的,应指定专人随送随办并及时收回,不得泄露与扩散。
4、市局领导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发生泄密问题,应主动及时向机关和保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5、市局领导干部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186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凡违反《保密法》规定, 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单位有权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七、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为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保密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保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有关保密的规定, 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内容。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 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 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5、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带回家中; 按照有关规定确需在家中办公、阅读文件的领导同志,要有存放文件的保密设备;不准让家属、子女、亲友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取送文件由秘书或机要人员负责。
6、审校、签发文件、刊物稿件时,要同时审核标密情况, 把好定密关。
7。不在出国访问、公共场所、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
8,本人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向组织和保密委员会报告, 并采取补救措施;下级发生泄密问题后,要及时汇报,设法补救,不准掩盖包庇。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 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 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 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 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 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三)机
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的要当即销毁。
(四)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 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五)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9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厨房进行检查和评分。
二、从业人员上班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服装不整洁或未穿戴工作衣帽,按规定扣分。
三、工作时保持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勤剪指甲,工作场所内不得吸烟,违反者扣分。
四、做好本职岗位食品安全工作及物品的归类摆放,如工作区域食品不符合要求的.,按情节轻重扣分。
五、操作结束后,及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如发现没有做好卫生工作,按卫生程度扣分。
六、个人用品及杂物存放于指定位置,违者扣分。
七、定期检查各种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损坏应及时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八、每月一次对被评为第一名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罚款、警告、限期整改、直至解除合同。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10
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七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二、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一、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四、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十章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二○XX年四月一日执行,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二○XX年三月二十六日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11
一、每周五下午定期对社区内各单位和居民住户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二、消防安全检查由社区民警和社区居委会共同组织,社区消防联防中队人员参加检查。每逢重大节日社区主任应亲自参加消防安全检查活动。
三、每次检查后,检查人员都应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并写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四、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可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隐患单位限期改正存在的火灾隐患。
五、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人应签名,整改责任人应签收,并加盖检查单位印章。
六、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有关场所、部位在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3、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4、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5、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6、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7、社区内部防火巡查的落实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12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师生教育教学活动突发意外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教学常规活动安全管理
1.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学校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宣传与教育,规范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各任课教师要全面落实各学科课堂教学管理要求,保障学生的课堂学习安全。
3.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学生考勤管理的相关规定,任课教师、值班教师应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对未到校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进行相应处置。
4.学校或班级组织卫生区、教室或校外卫生打扫等劳动,只安排学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务,禁止学生爬窗擦玻璃。学生劳动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操作规程,且有教师监护。
5.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和走廊活动的教育指导。每天课间操或学校大型集会活动,值日教师要在相应的楼梯口进行疏导,严防挤压事故发生。
6.加强防溺水教育,禁止学生私自下河游泳,预防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
7.学校应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乘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
8.学校要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知相关教师。相关教师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9.坚持特殊时期每天对学生的晨检制度。学生出现较重受伤或疾病症状,当堂负责教师应热情关心,及时向学校报告,通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及时送正规医院救治,不得延误救治时间。出现疑似流行病疫情症状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二、校外活动安全
1.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参加活动,必须制定该项活动应急救预案,明确带队教师的职责,对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规避措施。活动安全预案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后方能进行。
2.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勘探好活动目的地安全保障工作相关情况,切实排除活动地点安全隐患。
3.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生说明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学生有无异常体质表现。活动过程中,带队教师必须全程密切关注活动中的具体情况,及时处理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学生活动所涉及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和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车况良好,不得租用不法车辆。
5.任何班级或个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纯商业性的活动。 6.因意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事故时,活动组织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第一时间内向110.120或119报警,并马上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对于事故中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失加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学校体育活动安全
1.体育设施设备
(1)学校应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器材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2)必须设立有体育设施专兼职管理和保管人员,职责落实,责任到头。
(3)运动场地必须平整,室外器材要安放牢固、完好,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4)体育设施要定期检修,以保证安全。室外体育设施每年要定期油漆。
(5)教育学生正确使用和爱护体育器材,在自我锻炼中注意安全。
2.体育课
(1)体育教师课前要布置好场地,检查和准备好器材。
(2)上课时要清点人数,学生因病、伤,女生例假不能上课者,经教师同意后,由教师安排在指定地点见习。下课时必须再次清点人数。
(3)学生上课时,必须穿运动鞋或胶鞋,身上不带小玩具和小刀等金属物品。
(4)教师安排运动量要适宜,要循序渐进,并做好保护与帮助。
(5)学生上体育课必须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服从教师的安排,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活动项目,爱护和正确使用场地器材。上课时未经允许不能随便离开操场。
3.体育活动
(1)体育教师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课外体育活动。
(2)体育教师要到场认真组织、安排和辅导,作好学生活动情况的详细记载。班主任要到场协助组织好本班学生并作好考勤记载。
(3)学生在体育活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活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开展活动。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4)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
4.体育训练
(1)校运动队队员原则上是自愿参加,通过体检身体健康。
(2)训练时要做到学生、教师、场地、时间四落实。
(3)训练要有计划、有记载,安全措施要落实。
(4)训练要有科学性、合理性,要循序渐进。
5.体育比赛
(1)学校要认真制定参赛安全预案,切实加强参赛学生在往返途中和比赛过程中的安全。
(2)根据体育各项目比赛的特点,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比赛方案。
(3)认真贯彻“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方针。运动员比赛时,必须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6.其它
(1)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体育活动,学校应通知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和体育教师知晓。
(2)体育活动中,发现学生行为和动作具有危险性时,要及时地告诫、纠正或制止。
(3)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4)在体育活动中一旦出现意外伤害事故,教师要马上处理。处理不了的,要送医院救治,同时要尽快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启动相关安全预案进行处置。
(5)在户外活动中,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教育,以强化安全意识,防止交通、溺水及其它可能事故的发生。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13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村(居)两委成员必须参加。根据需要,本村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或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当前本村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分析工伤事故案例等。
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重要事必须形成纪要或决议并上报。
安全生产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抓落实,安全管理员具体督办、检查。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14
根据嘉峪关市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为防止学生溺水,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
1.每年4月份,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
2.未经学校同意,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游览东湖。
二、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1.各班要通过晨会、主题班队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在每年的4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2.各班主任做到安全教育内容及时记载在班务日志中。预防溺水事故的主题班队会要有计划、有内容、有形式。并按时上交学校存档。
三、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负责陪同、监护
学生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到东湖、迎宾湖等地方玩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边玩耍。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四、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利用“家长会”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15
为了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依据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对同学进出校内作出以下规定:
1、同学进出校门时必需先整理仪容仪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门卫有权订正,屡教不改者按校规校纪处理;骑自行车的同学必需下车步行进出校门,同学进校后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校内内禁止骑车或乱放车辆;进入学校上课迟到的同学必需自觉登记姓名、班级及迟到的缘由。全体同学必需协作门卫人员的管理,敬重他们履行职责的工作,不得干扰、破坏同学进出校门的.正常秩序。
2、同学迟到后应向值日老师说明状况,获得同意才可以进入班级上课。
3、同学在上课时间不允许进出校内,如有特别缘由,经班主任或任课老师批准后,凭借同学请假条才可以离开学校。
4、禁止同学在校内里面边走边吃东西,禁止带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本人证件或者经被联系人同意后方可进校。
6、来校开会者须出示开会通知后方可进入校内。有小车进校要听从门卫指定区域停车。召开家长会时,校内不准停车。
7、教职员工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须下车推行,同学自行车一律停放停车区域并上好锁。
8、携带学校物品出校时,须持有携物出门证,经门卫检查后方可通行。
9、进出校内严禁翻越围墙。
10、爱惜校内一草一木,保持校内干净;严禁乱刻乱画、乱吐乱扔。
11、严禁在校内张贴大、小字报及非法宣扬品。
12、通告、通知、海报、启事等必需张贴在布告栏内。
13、校内内堆放物资设备、建筑材料和其它杂物,须由学校统一支配地点。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须事先报学校领导批准,并在施工地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16
一、护导岗位安排及职责要求:
1、护导行政岗位主要工作职责:全面负责一天学校值班工作,处理偶发事件。协助少先队大队部做好学生上午到校校门口接待工作;课间做好教师护导、学生休息的巡视,督促护导教师按时到岗值勤;中午组织回家学生放学,做好午餐文明用餐、卫生安全巡视工作;下午组织放学和巡视校园,做好校园安全卫生记录。
2、护导教师岗位主要工作职责:按护导岗位责任区及分工要求,加强安全巡视力度,维护校园秩序,维持纪律,严禁学生危险举动与乱丢乱抛、追逐等行为,做好滞留学生的看管。
二、护导教师具体值勤要求:
1、课间,各护导教师按护导分工区域加强校园安全卫生巡视,处理好各类偶发事件。
2、不能履行护导的必须向护导行政请假说明情况,由自己与他人协调对调或由护导行政妥善安排好,护导行政如实记载好当日护导教师出勤履责情况,写好护导记录。
3、护导教师在值勤过程中发现的学生违纪、乱丢乱抛等情况应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卫生脏、乱、差等情况的,应及时与相关班主任联系,组织卫生打扫。护导教师发现校园内存在不安全因素和设施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护导行政反映,由护导行政负责落实处理。
4、护导教师在值勤时不得做诸如改作业、看手机等与护导任务无关的事情。
5、行政护导人员中午需检查各班级午餐值班教师到岗情况,遇无人看守的情况,第一时间做好值班人员调整安排。
6、行政护导人员值勤当天早晨7:30到校,在校门口协助保安人员维持校园门口的安全秩序,每天放学需到校门口协助保安维持校园门口的安全秩序,并对校园清场后方得离校。
7、午餐值班教师视为中午班级护导教师,需在学生午餐时及时到岗,与学生一同就餐,维持就餐纪律,教育学生珍惜食物。如不能履行午餐值班的,由自己与他人协调对调解决。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17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针对我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对溺水危害的认识,通过观看视频对学生进行溺水后救生等方法的指导,使学生初步掌握相关的救生与自救方法。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切实加强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排除可能存在的溺水隐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做到万无一失。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
校长→总务处、教导主任、德工处、安全办→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
三、切实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
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通过主题班会、线上视频学习答题、“1530安全教育”、制作手抄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四、明确规定与要求:
1、学生要去游泳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且要有会游泳、负责任的大人陪同,选择正规游泳场馆游泳。
2、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私自结伴去游泳,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山塘、水库、深潭等水深的地方游泳,不到水流湍急的河流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如果看到同伴掉到水里,不要盲目下水救人,而是呼喊旁边的成人帮忙。
五、对学生进行经常性教育:
1、不要到池塘,河边、水池等有溺水危险的地方玩耍。
2、到游泳池,游泳馆游泳必须经家长同意。
3、遇溺水发生,要大声呼救。
4、在游泳池内游泳要注意:
(1)入水前按规定清洗身体是很重要的。
(2)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都不宜游泳。
(4)选择辅助器材,如救生圈和潜水镜等。
(5)不要冒险跳水。
(6)遵守游泳池规则。
(7)饭后1小时内不要游泳。
六、做好对学生家长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途径,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及时提醒和教育学生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求家长特别注意"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孩子的游泳安全。
七、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安全防火工作制度 篇18
一、 ;定时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常规,普及安全知识,创新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建立此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认真贯彻业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和工作的具体要求,决定在本项目的具体方法并监督实施。
3、研究解决本项目在安全生产、环保监管工作中所急需解决的资金、人员、材料、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实施。
4、总结环保前段安全及环保监测管理工作,布置后段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议由项目部主管或主管安全助理的副经理主持,听取本单位的安全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和要求,对提出的存在问题监督进行限期,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及环保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参会人员有各级管理人员组成,会议之后,安全员必须把安全例会精神上传下达给各施工队、班组,对于布置的安全管理生产、环保监测工作,必须及时完成,不得拖延。特异情况可向安全环保部及时反映反映具体情况。
7、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如遇多种不同情况不能参会、必须对安全例会内容进行学习了解,对无故不参会者或演讲者参会迟到者,提出批评。
8、安全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
二、各项安全制度必须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认真、按期学习
1、项目部负责人定期学习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数据安全生产方针、配套措施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社团组织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众所周知事故防灾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必须培训的`内容。
2、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学习应包括所列下表内容
1)国家数据安全生产方针、配套措施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有害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准许;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众所周知事故防灾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必须培训的内容。
3、作业队、班组定期学习内容适时必须包括
1)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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