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范文>范文大全>合同范本>合作合同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通用12篇)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私募基金产品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委托乙方办理

  基金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及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

  (2)负责组织基金的销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的销售和交易规则及其它规则、制度。

  (3)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的代理销售有关事宜,并以合理的方式和时间对乙方的代理销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因乙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根据自身业务需要,有权同时委托乙方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同一个基金产品。

  (5)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有权拒绝受理某一笔或某一段时间内的参与、退出或其他业务申请,但必须及时向乙方及基金投资者说明理由。

  (6)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关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并保证其合法合规性和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基金产品代理销售工作。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简况、投资策略、基金的特点等。

  (4)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付给乙方代理销售费用。

  (5)对乙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交易数据、乙方商业秘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乙方指定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即使本协议终止,仍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甲方有义务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根据基金合同/合伙协

  议中的约定通过乙方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7)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8)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及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和甲方提供的业务规则、资料等,制定业务流程,独立确定乙方的销售策略、销售网点安排,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

  (3)对因甲方责任而给资产委托人及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足额取得代理销售费用。

  (5)在与甲方合作销售基金产品的同时,有权选择代理销售甲方以外的其他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产品。

  (6)对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乙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勤勉、尽责地履行代理销售人的职责。

  (2)采取有效手段和方式,保障基金代理销售交易业务的正常、高效进行,并负责经由乙方认购、参与、退出基金的基金投资者的客户服务工作。接

  受甲方对乙方的代理销售业务情况进行的合理监督。

  (3)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收取销售费用。

  (4)采取有效手段,确保按时、足额办理基金代理销售的资金交收。

  (5)对甲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交易数据,甲方商业秘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即使本协议终止,仍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或相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除外。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约定,妥善保管在代理销售甲方基金产品过程中的相关业务资料。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金投资者身份识别等反洗钱义务。

  (8)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向通过乙方认购基金的基金投资者提供持续服务。

  (9)在签订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前,并对基金投资者资金能力、金融投资经验和投资目的进行充分了解。

  (10)对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乙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甲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1)乙方同意担任甲方基金的销售机构,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代理关系。乙方独立销售基金产品,独立承担销售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基金投资者、委托财产或甲方损失时,乙方应独立地承担赔偿责任,其损害赔偿的责任不因其不再作为本基金销售机构而免除。甲方不对乙方的销售行为承担责任。

  (1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代理销售业务安排

  (一)市场推广和销售

  1、乙方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提示,严格遵循销售适用性原则。

  2、乙方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销售人员开展基金的销售工作,并做好销售人员培训工作,必要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开展培训工作。

  3、在初始销售基金前,甲乙双方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供基金投资者审阅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的内容,乙方应指派专人向基金投资者做出详细的基金说明;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均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甲方、乙方的网站除外)及其他公共媒体宣传、销售基金。甲乙双方可协商制定在双方的网站宣传基金的投资方案,但须遵守相关规定。

  5、根据市场营销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制定基金宣传的宣传资料(印刷品、光盘等),该类资料的内容须事先经由双方认可确认,并仅供甲乙双方独立或共同进行的客户推介时向客户提供。双方应保证宣传资料与备案资料的一致性。

  6、甲乙双方在基金销售中使用的宣传推介材料必须与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和其他代理销售机构;

  (4)在宣传时,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基金投资者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

  (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7)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代理销售业务安排

  1、甲方负责印制统一编号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乙方负责基金合同/合伙

  协议的发放、签署及回收。乙方应在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生效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基金投资者签署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并留存一份备查。

  2、资金交收

  (2)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指定一个基金产品销售资金的结算账户,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销售费用等,甲乙双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皆通过此账户办理。如乙方变更账户信息,应及时向甲方出具正式盖章函件说明更新后的账户信息。

  3、客户服务

  (1)甲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专职的客户服务部门,明确并执行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流程,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等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

  (2)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及本协议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根据甲方及时提供的准确信息,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使基金投资者能够及时、充分、准确地获取相关的信息

  (三)业务资料的保管

  1、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料是指甲乙双方在为基金投资者办理本协议规定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书面和电子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者的各类业务申请表单和相关证明资料、交易记录与确认数据、各类涉及基金及基金投资者的协议、合同等。

  2、基金投资者书面填写的各类业务申请表等书面资料,由乙方依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资料保管规定妥善保管,并在甲方有合理需求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给甲方。

  3、甲乙双方在代理销售业务中产生的各类交易记录、基金投资者信息资料等电子资料,由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及双方自身的业务资料保管规定,以电子数

  据形式保存,并做好数据备份和维护工作。

  4、所有资料应自形成之日起完整保存,保存期不少于行业标准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年限。

  三、代理销售费用

  (一)代理销售费用应以乙方销售的基金份额对应的本金金额为基数,年销售费用费率(以下简称年销售费率)按以下方式计算:

  1、投资期限为1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2、投资期限为3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3、投资期限为6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4、投资期限为9个月的销售费用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5、投资期限为12个月的销售费用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6、投资期限为18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注:年化发行成本为15.5%;

  预期年化净收益参照各基金募集说明书计算。

  (二)甲方应在该基金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销售服务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以确认乙方销售该基金的情况,乙方应在收到次日予以确认。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基金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销售费用。

  乙方基金销售费用结算账户:

  账户户名: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四、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和与本协议相关事宜提供的信息及做出的意思表示均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无条件和无保留。

  (一)双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被授权订立并履行本协议。

  (二)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三)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另一方权益和商誉的行为。

  五、代理销售协议的修改、解除和终止

  (一)代理销售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市场发展需要和监管部门要求,需变更本协议及附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

  (二)代理销售协议的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权机构撤销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格;

  (2)乙方违反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严重损害了基金、基金投资者或甲方的利益,经甲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能改正;

  2、若甲方违反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严重损害了私募基金、基金投资者或乙方的利益,经乙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能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解除本协议的程序和要求

  1、甲乙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约定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解除原因。

  2、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应以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为原则与另一方积极磋商协议解除的善后处理事宜。任何一方应在其义务范围内,诚信配合另一方做出的合理处理方案的执行。

  3、在解除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应本着为基金及基金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但双方已经就具体的基金签署补充协议的,仍须就补充协议履行至相应的基金清算后。

  (四)代理销售协议的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1)乙方不再具备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格;

  (2)甲方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其管理的基金;

  (3)乙方解散、依法被撤消、破产或由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接管基金的代理销售业务;

  (4)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5)其他导致本协议终止之事项。

  2、协议终止的后果

  (2)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本着为基金及基金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

  (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根据本协议或补充协议已经产生的债权、债务。

  六、保密条款

  (一)保密信息指与基金代理销售业务有关的,由提供方向对方以书面、电子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载体提供或披露的由提供方开发及(或)持有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以及其他。

  双方应谨慎尽责,保守机密,并应尽其所能防止任何第三人以不法手段盗取或获取保密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复制保密信息。

  (三)本保密条款独立于本协议,本协议的中止、终止或失效将不会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效力,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逾期支付销售费用,则每逾期一日,按延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交资料引起的逾期支付,则

  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违约,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如一方承担了按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应由另一方承担的责任,该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四)在涉及第三方的争议中,甲乙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必要的证据或协助必要的取证工作。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条、通知

  (一)各方同意,各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各方的下列相关信息为准: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专人送达::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

  2、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5日;

  3、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4、特快专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4日。

  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十、附则

  (一)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署代理销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协议项下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 签订地:

  签订日: 年 月 日 签订日: 年 月 日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 篇2

  一、甲方和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销售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私募基金产品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委托乙方办理

  基金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及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

  (2)负责组织基金的销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的销售和交易规则及其它规则、制度。

  (3)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的代理销售有关事宜,并以合理的方式和时间对乙方的代理销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对因乙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根据自身业务需要,有权同时委托乙方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同一个基金产品。

  (5)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有权拒绝受理某一笔或某一段时间内的参与、退出或其他业务申请,但必须及时向乙方及基金投资者说明理由。

  (6)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关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并保证其合法合规性和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基金产品代理销售工作。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简况、投资策略、基金的特点等。

  (4)按照本协议或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付给乙方代理销售费用。

  (5)对乙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交易数据、乙方商业秘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乙方指定用途以外的任何目的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即使本协议终止,仍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甲方有义务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根据基金合同/合伙协

  议中的约定通过乙方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7)履行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8)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及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和甲方提供的业务规则、资料等,制定业务流程,独立确定乙方的销售策略、销售网点安排,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

  (3)对因甲方责任而给资产委托人及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标准、方式和时间,足额取得代理销售费用。

  (5)在与甲方合作销售基金产品的同时,有权选择代理销售甲方以外的其他基金管理人发行的基金产品。

  (6)对因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乙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法律法规、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的规定,办理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勤勉、尽责地履行代理销售人的职责。

  (2)采取有效手段和方式,保障基金代理销售交易业务的正常、高效进行,并负责经由乙方认购、参与、退出基金的基金投资者的客户服务工作。接受甲方对乙方的代理销售业务情况进行的合理监督。

  (3)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收取销售费用。

  (4)采取有效手段,确保按时、足额办理基金代理销售的资金交收。

  (5)对甲方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的基金投资者信息、交易数据,甲方商业秘密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即使本协议终止,仍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或相关证券交易所另有要求的除外。

  (6)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约定,妥善保管在代理销售甲方基金产品过程中的相关业务资料。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金投资者身份识别等反洗钱义务。

  (8)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制度和流程,向通过乙方认购基金的基金投资者提供持续服务。

  (9)在签订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前,并对基金投资者资金能力、金融投资经验和投资目的进行充分了解。

  (10)对因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乙方的过错而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及甲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1)乙方同意担任甲方基金的销售机构,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代理关系。乙方独立销售基金产品,独立承担销售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基金投资者、委托财产或甲方损失时,乙方应独立地承担赔偿责任,其损害赔偿的责任不因其不再作为本基金销售机构而免除。甲方不对乙方的销售行为承担责任。

  (1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本协议及补充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代理销售业务安排

  (一)市场推广和销售

  1、乙方应建立健全的销售管理制度,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提示,严格遵循销售适用性原则。

  2、乙方须配备足够的、合格的销售人员开展基金的销售工作,并做好销售人员培训工作,必要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开展培训工作。

  3、在初始销售基金前,甲乙双方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供基金投资者审阅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的内容,乙方应指派专人向基金投资者做出详细的基金说明;甲方应在能力范围内积极配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均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甲方、乙方的网站除外)及其他公共媒体宣传、销售基金。甲乙双方可协商制定在双方的网站宣传基金的投资方案,但须遵守相关规定。

  5、根据市场营销需要,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制定基金宣传的宣传资料(印刷品、光盘等),该类资料的内容须事先经由双方认可确认,并仅供甲乙双方独立或共同进行的客户推介时向客户提供。双方应保证宣传资料与备案资料的一致性。

  6、甲乙双方在基金销售中使用的宣传推介材料必须与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3)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和其他代理销售机构;

  (4)在宣传时,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基金投资者认为没有风险的词语;

  (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7)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二)代理销售业务安排

  1、甲方负责印制统一编号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乙方负责基金合同/合伙

  协议的发放、签署及回收。乙方应在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生效后的 个工作日内将基金投资者签署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并留存一份备查。

  2、资金交收

  (2)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指定一个基金产品销售资金的结算账户,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销售费用等,甲乙双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皆通过此账户办理。如乙方变更账户信息,应及时向甲方出具正式盖章函件说明更新后的账户信息。

  3、客户服务

  (1)甲乙方应建立完善的、专职的客户服务部门,明确并执行客户服务制度和服务流程,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等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

  (2)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及本协议的规定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根据甲方及时提供的准确信息,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必要的服务,使基金投资者能够及时、充分、准确地获取相关的信息

  (三)业务资料的保管

  1、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料是指甲乙双方在为基金投资者办理本协议规定的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类书面和电子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者的各类业务申请表单和相关证明资料、交易记录与确认数据、各类涉及基金及基金投资者的协议、合同等。

  2、基金投资者书面填写的各类业务申请表等书面资料,由乙方依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业务资料保管规定妥善保管,并在甲方有合理需求时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给甲方。

  3、甲乙双方在代理销售业务中产生的各类交易记录、基金投资者信息资料等电子资料,由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及双方自身的业务资料保管规定,以电子数

  据形式保存,并做好数据备份和维护工作。

  4、所有资料应自形成之日起完整保存,保存期不少于行业标准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年限。

  五、代理销售费用

  (一)代理销售费用应以乙方销售的基金份额对应的本金金额为基数,年销售费用费率(以下简称年销售费率)按以下方式计算:

  1、投资期限为1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2、投资期限为3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3、投资期限为6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4、投资期限为9个月的销售费用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5、投资期限为12个月的销售费用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6、投资期限为18个月的年销售费率为:

  年销售费率=年化发行成本-预期年化净收益

  注:年化发行成本为15.5%;

  预期年化净收益参照各基金募集说明书计算。

  (二)甲方应在该基金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销售服务确认书(格式见附件),以确认乙方销售该基金的情况,乙方应在收到次日予以确认。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基金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销售费用。

  乙方基金销售费用结算账户:

  账户户名: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六、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双方就本协议内容和与本协议相关事宜提供的信息及做出的意思表示均真实、准确、完整、充分、无条件和无保留。

  (一)双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被授权订立并履行本协议。

  (二)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三)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另一方权益和商誉的行为。

  七、代理销售协议的修改、解除和终止

  (一)代理销售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市场发展需要和监管部门要求,需变更本协议及附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意见。

  (二)代理销售协议的解除

  1、发生下列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有权机构撤销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格;

  (2)乙方违反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严重损害了基金、基金投资者或甲方的利益,经甲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能改正;

  2、若甲方违反基金合同/合伙协议、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严重损害了私募基金、基金投资者或乙方的利益,经乙方提示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能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解除本协议的程序和要求

  1、甲乙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约定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说明解除原因。

  2、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协议,应以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为原则与另一方积极磋商协议解除的善后处理事宜。任何一方应在其义务范围内,诚信配合另一方做出的合理处理方案的执行。

  3、在解除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应本着为基金及基金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但双方已经就具体的基金签署补充协议的,仍须就补充协议履行至相应的基金清算后。

  (四)代理销售协议的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1)乙方不再具备基金代理销售业务资格;

  (2)甲方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其管理的基金;

  (3)乙方解散、依法被撤消、破产或由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接管基金的代理销售业务;

  (4)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终止;

  (5)其他导致本协议终止之事项。

  2、协议终止的后果

  (2)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本着为基金及基金投资者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作好交接工作。

  (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根据本协议或补充协议已经产生的债权、债务。

  八、保密条款

  (一)保密信息指与基金代理销售业务有关的,由提供方向对方以书面、电子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或载体提供或披露的由提供方开发及(或)持有的商业秘密、客户信息以及其他。

  双方应谨慎尽责,保守机密,并应尽其所能防止任何第三人以不法手段盗取或获取保密信息,或以任何方式复制保密信息。

  (三)本保密条款独立于本协议,本协议的中止、终止或失效将不会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效力,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若逾期支付销售费用,则每逾期一日,按延迟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交资料引起的逾期支付,则

  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基金、基金投资者、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属双方共同违约,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如一方承担了按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应由另一方承担的责任,该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四)在涉及第三方的争议中,甲乙双方有义务向对方提供必要的证据或协助必要的取证工作。

  十、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条、通知

  (一)各方同意,各方的联络及通讯方法以各方的下列相关信息为准: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专人送达::通知方取得的被通知方签收单所示日;

  2、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国内挂号函件收据所示日后第5日;

  3、传真:收到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1个工作日;

  4、特快专递:发出通知方持有的发送凭证上邮戳日起第4日。

  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任何一方违反前述规定,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承担责任。

  十二、附则

  (一)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双方各持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署代理销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协议项下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投融资项目结成长期的共同发展联盟,并在融资项目的合作上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 、战略合作关系的建立

  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利用自身的优势为用款项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业务合作与创新,加强抗风险能力,共同做大做强,实现跨越式发展,共同为新型城镇区域性经济发展需求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企业项目与资金供求的强有力对接,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为战略合作关系确立之日。

  3、在双方保密条款约束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按项目要求提供相应详细资料,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条 、合作事项

  1、甲方为乙方各地项目在中国XX地区发行___________专项基金,并进行融资渠道合作。

  2、甲方出任乙方的基金募资顾问(包括财务顾问、募资策划等),在对乙方项目进行充分的内部评审通过的前提下,寻找基金出资人,向乙方推荐各类企业、机构以及个人投资者客户,协助开展潜在投资者接触、基金募集推介等顾问服务。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向国内项目投资者定向推荐乙方及乙方的项目。

  (2)为乙方及乙方的项目设计基金产品并募集资金。

  (3)在乙方向甲方出具所推荐项目投资者的确认函后,向甲方的目标客户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者的联系。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乙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等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须尽可能为甲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乙方出具确认函后,方可与甲方推荐的项目客户进行接触。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应按照后续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项目服务费等费用。

  第四条 、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保密

  1、乙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项目客户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另行出具说明。

  2、一方有义务对从另一方处获得的项目关联客户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甲方有权向项目投资者提供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乙方书面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

  第六条 、联系和协调

  1、甲乙双方应给予对方积极的支持、配合,并建立专门的协调部门或人员。

  2、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及时向对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各自组织内部或政策发生改变,并且这种改变会直接或潜在损害对方的利益,发生改变的一方有义务及时将情况及时通报对方。

  3、经商定其他应由对方完成的事项。

  1)甲乙双方皆承认对方为自己的战略合作伙伴,并有权在彼此互联网站的显著位置标识合作方的旗帜徽标链接或文字链接。

  2)甲乙双方在有关金融等行业的各种展览会上,互相帮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对于有意购买甲方发行的基金产品,同时未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的优质客户,乙方有权利要求客户到甲方处开立银行账户。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具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不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性质相同的合作。

  2、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终止协议,另一方将保留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3、如果一只项目基金发行成功后,乙方以后就该项目的再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托融资、资管计划、上市融资等)均由甲方优先代理,并担当财务顾问。

  第八条 、协议生效

  1、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请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简易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双方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 篇4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码:邮箱:

  邮箱: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代理操作在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户名:帐号:初始资金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从到为委托期间进行股票投资,投资方向全部为股票,权证,风险控制范围为,账户为有偿服务。

  2、甲方需为有稳定职业,信誉好的个人,机构,认可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对于确定的风险范围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自由选择一家信誉好的证券公司开立证券账户,能够提供交易和行情系统。

  3、初始投资资金不少于50万元,甲方需保证资金正当合法,中途追加资金另行计算。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己的资金密码保密,股票账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所开立账户的证券公司负责。

  5、乙方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甲方不能随便更改账户里面的所有操作项目,不得随意调拨委托投资资金(委托资金外部分不包括在内),否则视甲方违约,对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概不负责,甲方且必须支付乙方资产管理费用1%做为时间补偿。

  6、对于账户中的资金,只有甲方有权支取,但在合同期间需要与乙方协商,除非出现合同条款中的自动解约事项。

  7、甲方必须将账户和交易密码告诉乙方,不含资金密码,以便乙方下单操作交易。乙方在合同期间,可以更改交易密码,但甲方每月有权查看账户一次。

  8、甲方不得将账户中的操作信息提供给他人。

  9、乙方在操作期间不得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投资需保持代理账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平性。

  10、收益分配模式甲方可选择如下:

  1、固定类:收益10%以上部分按照甲方70%乙方30%。少于10%将不收取费用

  2、浮动类:当风险控制在10%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60%,乙方40%。

  当风险控制在10%---20%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70%,乙方30%。

  当风险控制在20%--30%以内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75%,乙方25%。

  当风险控制在30%以上时,按照收益10%以上甲方80%,乙方20%。

  注:收益都是账户原始投入资金的总收益,发生约定风险以外部分,甲方可自行解除和约,且乙方补其风险约定差价部分,合同期间总收益低于10%将不分配利润,每半年收益超过10%以上结算一次,甲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分配利润存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内。

  11、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亏损,乙方将不负责,参考证监会的说明。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执行,并本着本等友好协商的原则,在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双方依据《民法典》,证券法》通过当地人民法院仲裁执行。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日期: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证券账户资产,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资产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经纪商为: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

  1. 提供证券账户账号及密码以及合同约定金额数量的资产给乙方;

  2.于合同签订之日足额缴纳合同约定金额千分之八的手续费给乙方;

  3.合同期满之日,若该账户盈利超过6%,则于合同期满之日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给乙方;账户收益 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收益=(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初资产*100%;

  4.合同期内,不能擅自撤走资金,若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若收益小于6%,则不支付管理费给乙方;若收益大于6%,则支付超出6%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给乙方;

  5.保守乙方商业机密;

  6.投资有风险,专业理财虽能创造优良的业绩,但不保证100%盈利,若证券资产出现亏损,甲方仍然承担全额亏损;

  甲方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

  1.对该账户资产盈亏享有知情权;

  2.可以申请提前解除合同;

  3.按期收回证券账户;

  4.享有证券账户除去管理费之外的所有收益;

  5.若账户出现亏损或盈利低于6%,则不支付管理费;

  乙方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

  1.寻找低价、优质、安全的证券投资品种,争取以较低的价格代甲方投资;对投资进行科学的管理;

  2.若管理证券账户出现15%的亏损,及时联系甲方,移交账户,终止合同。

  3.对证券账户盈亏状况定期向甲方报告;

  4.不得向他人泄露证券账户信息,保证证券账户的安全;

  5.不承诺保底收益;

  6.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有义务在确保15%的风险范围内提高收益;

  乙方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

  1.收取本合同规定费率的手续费;

  2.收取证券账户超出6%以外的收益的25%的管理费;

  3.不承担证券账户的亏损;

  本合同本着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自愿签订;甲乙双方精诚合作,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投资决策, 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 甲方只需要随时查询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

  因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

  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

  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原因遵守中国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住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从事投资事业,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签发之日起计算。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的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_____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_____人,为_____人。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或减少普通合伙人的数量。

  各合伙人名称及住所等基本情况如下:

  普通合伙人

  _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有限合伙人

  1、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2、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3、各合伙人身份证信息:

  第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须保证合伙企业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地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

  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

  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

  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第十四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亿元。

  第十五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首期出资占全部认缴额的比例:

  2、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合伙人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首期出资占全部认缴额的比例:

  第十六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签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30%,即为首期出资。

  第十七条、后期出资按照资产管理公司指令拨付,所有出资应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内全部付清。

  如果合伙人不能按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出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时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70%最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

  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

  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有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20%。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普通合伙人受益分成之外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2、计提办法:合伙企业的平均年收益率为达到6%时,所有合伙人按权益比例分配受益;合伙企业年平均收益率达到并超过6%(含)时,普通合伙人方可按以下现金流分配顺序中确定标准提取受益分成。

  现金流分配顺序:本合伙企业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后不再进行循环投资,资本回收账户的现金按下列顺序分配:

  (1)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出资。

  (2)普通合伙人按出资额取回出资。

  (3)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6%/年的门槛受益。

  (4)普通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6%/年的门槛受益。

  (5)本合伙企业收益率超过了6%/年时,普通合伙人可以按照基金总收益的20%提取收益分成,剩余80%的收益由所有合伙人按照权益比例分配。

  3、分配时间: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4、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交付的出资、等费用。

  如果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投资成本不足以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交上述费用。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费用

  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用。

  2、开办费。

  3、合伙人会议费用。

  4、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

  5、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

  6、必要的媒体费用。

  7、合伙企业自身发生地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作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应按下列规定相资产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总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用,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下灌木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与设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的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六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之内。

  第二十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1、普通合伙人岁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二十一条、有限合伙人的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得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的购买权。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第二十三条、全体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以及执行合伙人的选择产生方式等事项约定如下:

  1、由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______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2、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______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并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3、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执行合伙人执行下列事务必须按照如下方式处理:

  (1)对于拟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等见本协议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后,方可进行投资。

  (2)出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4、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5、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督促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四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1、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审批手续。

  2、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3、代表合伙企业与资金托管银行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4、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5、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6、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第二十五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相关文章:

广告服务合作协议

合作合同:教育培训合作协议

短信服务合作协议

反季节瓜菜代购代销合作协议

无线增值应用业务企业短信合作协议

合作合同:品牌合作协议

证券市场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合作协议

工程施工合作协议合同

合作合同:公司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通用12篇)私募基金代销合作协议篇1甲方: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传真:乙方: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联...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图文

  • 员工劳动合同简易版
    员工劳动合同简易版

    员工劳动合同简易版2024年据了解,劳动合同是每个劳动者都需要签订的,那么劳动合同怎么写呢?劳动合同签订之前要核实确认对...

  • 劳动合同书范本协议书
    劳动合同书范本协议书

    2024年劳动合同书范本协议书总而言之,劳动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要素,主体及其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条件...

  • 劳动合同书模板简单版
    劳动合同书模板简单版

    劳动合同书模板简单版(精选)当与公司确定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为了保护双方的利益,都会签署劳动合同的,那合同里面都约定些什...

  • 简易版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简易版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货物运输是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属于并服务于经济社会系统,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货物运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