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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作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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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作业合同(通用30篇)

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作业合同 篇1

  总包方(甲方): 工程公司

  分包方(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书:

  一、 甲方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和市政府、市建委颁发的各种安全生产法规规程、标准,对乙方在本单位的施工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和管理责任。

  2、 甲方要对乙方操作人员的五证(进京证、做工证、身份证、婚育记录、特种操作人员上岗证)进行核查,对乙方的人员发现有证件手续不全;未成年童工等与《劳动法》相违背人员进行清退,并做出相关处理。

  3、 甲方要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国家、建委、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程制度,操作规程等条例,并签订安全生产教育登记表格等。

  4、 甲方随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监督对违章、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并有文字记录。

  5、 甲方管理人员做到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二、 乙方职责

  1、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市政府、建委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并严格遵守工程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 乙方要认真贯彻执行甲方对分部、分项、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乙方的负责人必须检查具体施工人员落实情况,并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4、 乙方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事先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人进行施工作业之前必须接受进场“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并参加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签订安全生产教育登记表方准上岗。

  5、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督促、指导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对拖延不改或不认真整改的甲方有权暂停施工作业。对严重违章指挥,操作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总包单位有权发放出指令书,令其停工整顿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6、 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甲方需会同有关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移交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使用。

  7、 乙方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保险装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8、 乙方的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后,放准上岗作业,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9、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防水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用火审批手续,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10、 由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乙方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未符安全使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落实整改,合格后放准使用,严禁擅自乱拖、乱拉、私接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

  11、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事故应积极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12、 各专业承包队(包工队)的负责人应对本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中施工安全和身体健康状况负责。经常检查本队人员在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发现不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纠正,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3、 乙方监督教育本队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章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服从安全人员的检查指导。对不安全作业环境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4、 乙方要协助项目经理部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 补充条款

  1、乙方如违反条款的要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责任自负。

  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4、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作业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园小区  

  2、工程地址:呼市西二环与南二环交界处土默特大桥西南侧  

  3、建筑面积:17287.632  

  4、结构类型:砖混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乙方负责

  6、

  8、

  9、11 楼,散水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墙涂料、屋面、防水,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等;甲方负责水、电、暖等外网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费用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以建筑面积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占所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45%,乙方占总建筑面积的55%,竖向分配。  抵顶整体6楼与9楼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标准  

  1、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双方确定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竣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督促、检查;  

  2、乙方负责现场具体管理,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或违规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担负全部责任。  

  3、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投保安全保险,保费由乙方自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另一份备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作业合同 篇3

  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书。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

  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合同范本《工程承包合同书》。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

  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

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作业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1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

  (2)全部施工图纸;

  (3)施工图预算;

  (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

  (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作业合同 篇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有限公司陵水分公司厂房及设备基础,现已做好施工前各项工作准备,经研究同意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为便于工程顺利进行,施工中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共同定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混凝土生产线设备基础、围墙、道路、生活区配套房及厂区绿化等工程。

  2、工程地点:陵水县新村曲港。

  3、工程结构:设备基础、堆场基础及剪刀墙、及其它公共设施。

  二、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文件、土建、水电安装及说明的要求。乙方自备应符合施工要求的设备、器具、措施项目及其它费用完成工程。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11月25日(首批图纸到之日计算)。

  2、竣工日期:20xx年1月25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搅拌站60天。

  3、工期提前或延误按第十一条执行。

  四、施工管理质量标准,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严格按照施工图纸,验收规范,保质、保量、按期、安全、文明完成本工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标准以上,对不符合施工规范的工程,甲方有权开出整改通知及罚款单,按轴线及部位完成质量检验(土方开挖、模板制作、钢筋加工、钢筋绑扎、及各隐蔽部分的检验)所有砼浇筑匀要有甲方签发的浇筑令才能浇筑施工,施工单位私自浇筑的砼,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xx元。否则由已方负责返工,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价款(含3.3%建安税造价)

  l、场地平整、基础土石方开挖及回填按实际发生机械台班计算机械台班费及乙方人员管理费(含边角、松土清理,回土分层注水夯实等)。

  2.其它项日造价按海南省20xx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计算,按定额站当期信息价调差。计算工程造价下浮3%。取费标准按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取费标准取费。暂定搅拌站工程造价人民币:捌拾万元正(¥:800000元)。

  3、暂定工程造价为估算价,实际发生金额按最终工工程量结合本合同的计算规定计算核定数为准。

  六、付款方式

  乙方工人进场动工,甲方必须预付工程造价30%的工程款给乙方做为备料及生活费用,第二次付款是乙方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交完成工程计量单,经甲方现场人员签名确认按完成工程量的90%拨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拨付总造价价95%,留5%至保修期满后付清。

  七、工程变更:

  施工中,如甲方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提供设计变更图纸或说明,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变更。结算时同时增、减变更工程量计算的价款。未经同意的乙方不得随便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八、竣工验收与结算工程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乙方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前应有竣工图及全套的隐蔽资料及各种质量检验表,混凝土及钢筋必须送县检测站检测。甲方在5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后如有不合格部分,乙方应在5天内进行整改至合格为止。竣工日期以验收日期为准。

  九、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规范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施工,采取安全施工的防护措施,严禁违规操作,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用电应配有操作证的电工、临时用电应有较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及临时用电的方案,并对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

  十、甲、乙双方的其它职责:

  甲方:

  1、工程开工前,甲力应提供四份施工图文件;

  2、设置项目筹建组对整个工程的施工建设进行组织协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

  3、按乙方提出的进度计划、保证提供所需预理件:

  4、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距离建筑物中心100M内,并保证正道路畅通;

  5、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进行现场交验;

  6、按时拨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如误期支付工程款,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付款时间在一星期内)。

  乙方:

  1、严格按照《工程承建简章》要求施工。所有进入现场的材料均要求填写记录签证取样,由甲方工程师取样抽检送有资质的质检单位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进度及施工过程中的实际进度计划报表和工程事故提交甲方代表。

  3、负责施工现场所需的照明及保卫工作。

  4、己完成工程未交付前负责做好保护工作。

  5、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管理,交工前洁理现场垃圾,达到标准。

  十一、其它约定:

  1、工期何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每超期一日罚款1000元。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上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大雨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违约索赔:按合同法。

  十三、在本工程总造价款拨付至80%—90%时,由甲方提供有效证明给乙方,乙方必须全额提供合法有效的建安发票,否则延误付款及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质期。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呈请有关部门仲裁。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正本贰份,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特殊工种作业合同 篇6

  一、建筑工程合同策划概述

  (一)合同策划及要考虑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初始阶段必须进行相关合同的策划,策划的目标是通过合同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战略和企业战略,反映企业的经营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

  合同策划需考虑的主要问题有:项目应分解成几个独立合同及每个合同的工程范围;采用何种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合同的种类、形式和条件;合同重要条款的确定;合同签订和实施时重大问题的决策;各个合同的内容、组织、技术、时间上的协调。

  (二)合同策划的意义

  (1)合同的策划决定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制,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力和工作的划分,所以对整个项目管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业主通过合同委托项目任务,并通过合同实现对项目的目标控制。

  (2)合同是实施工程项目的手段,通过策划确定各方面的重大关系,无论对业主还是对承包商,完善的合同策划可以保证合同圆满地履行,克服关系的不协调,减少矛盾和争议,顺利地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

  (三)合同策划的依据

  (1)业主方面:业主的资信、资金供应能力、管理水平和具有的管理力量,业主的目标以及目标的确定性,期望对工程管理的介入深度,业主对工程师和承包商的信任程度,业主的管理风格,业主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要求等。

  (2)承包商方面:承包商的能力、资信、企业规模、管理风格和水平、在本项目中的目标与动机、目前经营状况、过去同类工程经验、企业经营战略、长期动机、承受和抗御风险的能力等。

  (3)工程方面:工程的类型、规模、特点,技术复杂程度、工程技术设计准确程度、工程质量要求和工程范围的确定性、计划程度,招标时间和工期的限制,项目的盈利性,工程风险程序,工程资源(如资金、材料、设备等)供应及限制条件等。

  (4)环境方面:工程所处的法律环境,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物价的稳定性,地质、气候、自然、现场条件的确定性,资源供应的保证程度,获得额外资源的可能性。

  (四)合同策划的程序

  (1)研究企业战略和项目战略,确定企业及项目对合同的要求。

  (2)确定合同的总体原则和目标。

  (3)分层次、分对象对合同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列出各种可能的选择,按照上述策划的依据,综合分析各种选择的利弊得失。

  (4)对合同的各个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安排,提出履行合同的措施。在合同策划中有时要采用各种预测、决策方法,风险分析方法,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在开始准备每一个合同招标和准备签订每一份合同时都应对合同策划再作一次评价。

  二、业主的建筑工程合同策划

  (一)分散平行承包和全包

  (1)分散平行承包,即业主将设计、设备供应、土建、电器安装、机械安装、装饰等工程施工分别委托给不同的承包商。各承包商分别与业主签订合同,各承包商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其特点是:

  1)业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许多次招标,需作比较精细的计划及控制,因此项目前期需要比较充裕的时间。

  2)业主负责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工作,对各承包商由于互相干扰所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由于不确性因素的影响及协调难度大,因而这种承包方式的合同争执较多,工期长、索赔多。

  3)该承包方式要求业主管理和控制较细,业主必须具备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4)对于大型工程项目,该承包方式使业主面对众多承包商,管理跨度大,协调困难,易造成混乱和失控,且业主管理费用增加,导致总投资增加和工期延长。

  5)采用这种承包方式,业主可以分阶段进行招标,可以通过协调和项目管理加强对工程的干预。同时承包商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制衡。

  6)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项目的计划和设计必须周全、准确、细致。这样各承包商的工程范围容易确定,责任界限比较清楚。

  (2)全包(又称统包,一揽子承包,设计一建造及交钥匙工程)合同,即由一个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包括设计、供应、各专业工程的施工,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建设后的运营管理。该承包方式的特点是:

  1)减少业主面对的承包商数量和事务性管理工作。业主提出工程总体要求,进行宏观控制、验收成果,通常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因而合同纠纷和索赔较少。

  2)方便协调和控制,减少大量的重复性的管理工作,信息沟通方便、快捷、准确。有利于施工现场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从而可减少费用和缩短工期。

  3)业主的责任体系完备,避免各种干扰,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利,工程整体效益高。

  4)业主必须选择资信度高、实力强,适宜全方位工作的承包商,他不仅需具备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力量,而且尚需很强的设计、管理、供应,乃至项目策划和融资能力。

  (3)采用上述二者之间的中间形式,即将工程委托给几个承包商,如设计、施工、供应等承包商。

  (二)招标方式的选择

  国际上经常采用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由招标单位在国内外主要报纸,有关刊物上,或电视、广播上发布招标广告。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商都可自愿参加投标,数量不受限制。

  这种招标方式,招标单位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合理、工期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但由于参与竞争的承包商可能很多,增加了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工作量,也使招标费用支出较多。公开招标在国际上已沿用了很长时间,也是我国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招标方式。但这种方式业主管理工作量大,要准备很多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要进行资格预审、评标、举行澄清会议等。虽可降低报价、提高工程质量,但招标期较长。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性招标。这种招标不发布广告,由招标单位向预先选择的数目有限的承包商发出邀请信,邀请他们参加某项工程的投标竞争。采用邀请方式招标,一般可以保证参加投标的承包商有此项工程经验,信誉可靠,有能力完成该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可以减少招标工作量,节省招标费用,也能增加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会。但这种方式限制了竞争范围,有可能漏掉一些在技术上、报价上有竞争力的后起之秀。

  邀请招标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特殊情况下,工程规模大,招标单位认为中、小型施工企业不可能胜任,因而选定几家大公司参加投标。

  (2)工程复杂、专业性强,招标单位认为只有某些企业才能承担。

  (3)工程规模小,为节约招标开支没有必要公开招标。

  (4)公开招标后,无人投标,招标单位只好邀请少数单位投标。

  (5)由于工期紧迫或保密的要求等原因而不宜公开招标的工程。

  邀请的投标单位一般5~10家,不能少于3家。

  3.议标对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可以议标。这种方式是建设单位或其代理人直接邀请某一承包商进行谈判,达成协议后将工程任务委托这家承包商去完成。若谈不成,可另邀请一家,直到达成协议为止。

  议标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的性质特殊,内容复杂,发包时尚不能清楚详尽地确定其中若干技术细节和近似的工程量。

  (2)采用某种新技术,需施工单位从设计阶段就开始参加合作。

  (3)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未能产生中标单位。

  (4)工程规模不大,工期紧张,需边设计边施工等。

  这种招标方式易于处理一些问题,使双方紧密配合,但竞争性差,可能会使承包价格偏高。因此,无特殊情况,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应严格限制议标方式。

  (三)合同种类的选择

  合同的计价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力和责任分配、不同的付款方式,同时合同双方的风险也不同,应依具体情况选择合同类型。目前,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四种。

  1.单价合同

  这是最常见的合同种类,适用范围广,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这一类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按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即对报价(主要为单价)的正确性和适宜性承担责任;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风险分配比较合理,能够适应大多数工程,能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管理积极性。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等形式。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施工合同,业主给出的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合同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承包商所报的单价计算。虽然在投标报价、评标、签订合同中,人们常常注重合同总价格,但在工程款结算中单价优先,所以单价是不能错的。对于投标书中明显的数字计算的错误,业主有权先作修改再评标。

  2.固定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这种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在现代工程中,特别在合资项目中,业主喜欢采用这种合同形式,因为:

  ①工程中双方结算方式较为简单。

  ②在固定总价合同的执行中,承包商的索赔机会较少(但不能根除索赔)。通常可以免除业主由于要追加合同价款、追加投资带来的需上级,如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审批的麻烦。

  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在这种合同的实施中,由于业主没有风险,所以他干预工程的权力较小,只管总的目标和要求。

  (2)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前提

  在以前很长时间中,固定总价合同的应用范围很小:

  ①工程范围必须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

  ②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

  ③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④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⑤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

  ⑥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3)固定总价合同的计价方式

  ①业主为了方便承包商投标给出工程量表,但业主对工程量表中的数量不承担责任,承包商必须复核。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之和即为整个工程的价格。

  ②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给出工程量清单,而由承包商制定,则工程量表仅作为付款文件,不属合同规定的工程资料。合同价款总额由各分项工程的固定总价构成。承包商必须根据工程信息计算工程量,若工程量有漏项或计算不正确,则被认为已包括在整个合同的总价中。

  (4)固定总价合同的确定

  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通常只在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规定的调价条件时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5)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的风险

  ①价格风险: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工程实施中物价和人工费涨价风险。

  ②工作量风险:工作量计算错误;由于工程范围不确定或预算时工程项目未列全造成的损失;由于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工程量计算误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是与固定总价合同截然相反的合同类型。工程最终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间接费)计算。在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一个具体的合同价格,只能确定酬金的比率。由于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结算,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而业主承担了全部工作量和价格风险,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没有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常常不仅不愿意压缩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经济效益。这样会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所以这类合同的使用应受到严格限制,通常应用于如下情况:

  (1)投标阶段依据不准,工程的范围无法界定,无法准确估价,缺少工程的详细说明。

  (2)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它们可能按工程中出现的新的情况确定。

  (3)时间特别紧急,要求尽快开工。如抢救、抢险工程,人们无法详细地计划和商谈 lt;BR>为了克服该种合同的缺点,调动承包商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可对上述合同予以改进:事先确定目标成本,实际成本在目标成本范围内按比例支付酬金,超过目标成本部分不再增加酬金;若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则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酬金外,另给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奖励;成本加固定额度的酬金,不随实际成本数量的变化而变化。

  4.目标合同

  这是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相结合的形式,在发达国家,广泛应用于工业项目、研究和开发项目、军事工程项目中。

  目标合同以全包形式承包工程,通常合同规定承包商对工程建成后的生产能力或功能、工程总成本、工期目标承担责任。若工程投产后的规定时间内达不到预定生产能力,则按一定的比例扣减合同价款;若工期拖延,则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违约金;若实际总成本低于预定总成本,则节约的部分按预定比例奖励承包商,反之,则由承包商按比例承担。

  (四)重要合同条款的确定

  业主应正确地对待合同,对合同的要求合理,但不应苛求。业主处于合同的主导地位,由其起草招标文件,并确定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主要有:

  (1)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等。

  (2)付款方式。如采用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由业主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决定。让承包商在工程上过多地垫资,会对承包商的风险、财务状况、报价和履约积极性有直接影响。当然如果业主超过实际进度预付工程款,在承包商没有出具保函的情况下,又会给业主带来风险。

  (3)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由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变化、海关税变化等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

  (4)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即将工程风险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合理分配。基本原则是,通过风险分配激励承包商,控制风险,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5)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

  (6)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的控制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中必须设计完备的控制措施,以保证对工程的控制,如变更工程的权力;对计划的审批和监督权力;对工程质量的检查权;对工程付款的控制权;当施工进度拖延时,令其加速的权力;当承包商不履行合同责任时,业主的处理权等。

  三、承包商的合同策划

  承包商的合同策划服从于承包商的基本目标和企业经营战略。

  (一)投标的选择

  承包商必须就投标方向做出战略决策,其决策取决于市场情况,主要有:

  (1)承包市场状况及竞争的形势。

  (2)该工程竞争者的数量以及竞争对手状况,以确定自己投标的竞争力和中标的可能性。

  (3)工程及业主状况。包括工程的技术难度,施工所需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对施工工期的要求及工程的影响程度;业主对承包方式、合同种类、招标方式、合同的主要条款等的规定和要求;业主的资信情况,是否不守信用、不付款的历史,业主建设资金的准备情况和企业经营状况。

  (4)承包商自身状况。包括公司的优势和劣势、技术水平、施工力量、资金状况、同类工程的经验、现有工程数量等。

  承包商投标方向的确定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优势,符合其经营战略,不要企图承包超过自己施工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财务能力的工程及没有竞争力的工程。

  (二)合同风险的评价

  通常若工程存在下述问题,则工程风险大:

  (1)工程规模大,工期长,而业主要求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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