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精选32篇)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为集团总经理助理,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更加有效的工作,现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具体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对总经理负责;掌握、了解市场的发展动向,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2、协调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系,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统
一、高效的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
3、起草集团公司各类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合同书,总体运行配合;
4、起草集团公司工作计划总结,并作好公司重要会议记录;
5、起草、存档整理总经理签发文件;
6、负责企业内外的公文办理,解决来信、来访事宜,及时处理、汇报;
7、接听电话、妥当应答,并做好电话记录;
8、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兄弟单位领导的接待、参观工作;
9、掌握总经理的日程安排做好预约工作,安排好商务旅行;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目标:
1、每天日常工作及时完成,不得有延误现象;
2、总经理签发的文件及重要会议记录要完整保管好;
3、向总经理汇报的资料和信息要及时,不得拖误;
4、为集团公司建立现代化企业、良好的团队建设当好参谋。
三、薪酬与福利:
1、此职位税后基本工资为:____元,基准月度奖金为____元,具体方法,见年度考核方案。
2、乙方必须保守甲方商业机密,离职后________年后不得在竞争对手公司担任同类职务,如乙方违反,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如乙方在工作中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甲方有权与乙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4、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与劳动合同一起,均具法律效力。
5、未尽事宜,如有必要,经双方同意,可再次签订补充协议书。
6、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篇2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方因工作需要,打算聘用乙方担当食堂工作人员,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同学食堂(部门)担当食堂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乙方享受待遇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全都,甲方于每月30日前支付乙方当月(人数)位炊事员工资、共计(小写)
元。(大写:
整)。寒暑假不发工资。
三、工作职责
1、食堂员工必需听从学校管理,全心全意为训练、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团结协作、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2、熟识食品卫生平安学问,严把食品质量关,加工关,确保平安生产。
3、食堂组长指挥好自己的员工乐观协作学校做好学校的接待任务。(学校只做菜谱方案,加工、人员的调配完全由食堂组长负责)
4、食堂员工每年必需进行一次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5、协作好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工作,每学期必需养好7头以上的猪,必需无条件回收班级同学种植的蔬菜。
6、按学校供应的食谱要求正常开展好养分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准时按质,足额发放给同学,不得耽搁正常的训练教学工作。
7、食堂从业人员应加强团结合作,协商好每天的'饭菜数量,不得让学校亏损,也不能让学校盈利太多(掌握在5%——8%之间),造成同学吃不饱而流失。
8、仔细钻研业务,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在色、香、味上多下功夫,搭配好养分。
9、搞好食堂卫生工作,餐后要全面清洁打扫,常常保持灶台、地板、墙壁、天花板、案板、饭台、橱柜、餐桌卫生,餐厅地面要常常冲洗。餐具、容器准时清洗和消毒。
10、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岗位。下班前必需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做好平安防范工作。
11、爱惜公物,节省用电、用油、用水、用燃料。
12、严格禁止食堂工作人员将食堂物品(包括剩饭剩菜)带回家。
13、食堂组长支配好员工负责好大米以外的蔬菜采买,在选购过程中严格把好食品的选购关,必需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选购食品,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选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严禁选购腐败、变质、油脂酸饭、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特别,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14、食堂组长所聘请的员工应相对固定,不得少于6人,必需保障好正常的生活秩序。不得在本学年内消失2次10人以上的同学没饭吃,或者食堂太多的饭菜铺张。
四、其他事项
1、乙方必需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支配,正确处理上下级和员工之间的关系。
2、乙方应仔细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3、甲方应如期支付乙方工资。
4、由于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消失违法违纪行为,或因人为因素使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及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如因特别缘由,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30天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经学校同意。
6、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食堂员工对学校管理如不能遵守,或有特别状况需解除合同,应在前一月内提出辞呈申请,如突然自行终止合同,学校结算时不多发一个月的工资,照天结算。如工作不负责任,完不成本合同所书规定的工作或消失重大工作失误,学校有权准时终止合同。
(2)、乙方因疾病不能按时上岗。
7、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峻后果以及严峻违反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旷工时间超过一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逼单位领导、严峻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峻经济损失的。
(5)、伪造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值手段哄骗甲方的。
8、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因工负伤,在学校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9、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10、有下列状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状况。
11、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五、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担当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___年__月__日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篇3
甲方(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单位地址 :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邮编:户口所在地: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户口性质(农业/非农业):e-mail:联系电话: 家庭固定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约定遵守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工作地点为食品集团及下属子(分)公司经营所在地。
2、乙方从事 岗位或与该岗位类似的、相关的其他岗位的工作;乙方应按甲 方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和目标。
3、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机构设臵变化及乙方的能力、健 康状况和工作表现等,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职责范围,调整后的工资执行新的岗位薪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的工作时间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有权依据业务需要或公司发展做出灵活安排。
2、超出甲方工作时间要求,乙方额外申请加班或者甲方要求乙方额外加班的,以甲方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的《加班申请单/加班确认单》为依据。
3、甲方实行 不定时 工时工作制。如乙方所在岗位在签订本合同后执行特殊工时制的,自劳动部门批准之日起执行;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担任的具体岗位发生变化的,自岗位发生变化之日起,执行新岗位的工时要求。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1、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遵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甲方薪金按月支付,每月 24 日前发放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灵活调整。工资发放形式为直接发放或委托银行代发。2、月工资(含个人所得税):日考勤薪点为每天 元人民币,绩效奖金标准为每月 元人民币,绩效奖金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3、加班工资的计算以日考勤薪点为基数。
4、乙方如对工资发放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甲方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甲方相关责任部门应对此予以说明。若乙方工资发放之日起一月内未提出异议, 视为甲方已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5、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保险,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因乙方未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甲方无法为乙方提供相关福利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甲方制定的福利待遇。
7、服务满一年,表现特别优秀的员工,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发放一定金额的年终奖金。在奖金发放之日前,乙方已与甲方结束劳动关系的,则无权享有年终奖金。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
3、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法律法规约定的时间向乙方
所在部门人事负责人递交书面辞呈。为了甲方业务的正常运转,在乙方递交辞呈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内部调整。如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及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业务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在招聘乙方时所支出的费用、工作期间的培训费用以及由于乙方离职所带来的损失。
2、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地点、岗位等方面进行的调整,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
3、合同期内,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甲方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
4、除非全日制用工外,乙方承诺在和甲方建立劳动关系时,和其它非雨润集团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劳动关系;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乙方不得自营、兼职其
他工作或与另一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否则,甲方有权和乙方解除劳动关系。一切由此而带来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乙方涉及下列行为之一,甲方视为严重违反甲方制度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1)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工作安排的';
(2)乙方未按照甲方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日(含以上),或未按规定时间解除劳动合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3)任何性质的偷盗行为;
(4)散布诋毁同事、诋毁公司言论的行为;
(5)违反保密规定或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
政处分或者5次(含)以上严重警告行政处分;
(7)未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私自介绍或接收与公司内员工存在“三缘关系”的人(亲戚、朋友、同学)进公司;
(8)打架、斗殴、滋生事端者;
(9) 未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核,二次进厂者;
(10)甲方制度及员工手册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条款外,乙方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1)民意调查分数低于85分的;
(2)月度目标责任书平均完成率低于80%的;
(3)旷工1天及以上的;
(4)月度内迟到或早退2次及以上,或试用期内迟到或早退累计5次及以上的;
(5)伪造或提供虚假应聘信息的。
6、若乙方存在以下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情形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并可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
(1)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年度内累计损失5000元(含)以上的;
(2)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造成媒体负面曝光的;
(3)发生职务侵占或贿赂行为的;
(4)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篡改公司文件记录的。
7、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离职管理办法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其使用的所有甲方财物及其在任职期间所掌管或获得的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业务有关的记录、报告、手册、绘图、设计方案及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复印件及影印资料)归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物品:部分或全部的设备、软件、办公钥匙、停车卡以及乙方任职期间持有或控制的甲方机密专有信息,包括书面信息或其他形式(含复印件及影印资料)的信息。若乙方未办理工作交接的,视为乙方主动放弃尚未领取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的各项经济利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予以赔偿,甲方视其情节严重,追究责任。乙方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不再享受甲方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甲方亦不再承担乙方劳动关系方面的义务。
8、本合同期满,双方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如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之日并未提出终 (6)乙方一年内存在2次(含)以上记大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3次(含)以上记过行止本合同要求,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
七、其他约定事项
1、除本合同外,乙方已仔细阅读并了解甲方《员工手册》、薪酬制度等其它相关制度。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工作经历、教育背景、通讯地址、联
系方式、紧急联系人、对原单位存续义务等)均真实有效。乙方同意本合同内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为甲方今后送达所有文件的地址。此地址如有任何变动,乙方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将变动信息书面通知所在部门人事负责人。甲方只要把文件寄往乙方所提供的地址,则可视为送达。因乙方提供的错误信息或过时信息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按法律规定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与甲方签订有培训协议,对服务期有约定的,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离开公司,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参照甲方的实际出资额,按已服务的年限逐年递减。
(2)乙方透露甲方商业秘密或由于乙方个人的失误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将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或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实际损失无法估计的,将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赔偿金额=乙方总工作年限(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20000元人民币。若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如实告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已理解并接受本合同全部内容。
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本合同必须是乙方本人签约,不得代理签订。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务必清楚,不得潦草,不得随意涂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被甲方聘为天润康园(东南区、西南区)维修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
二、工作岗位及工作职责:
甲方安排乙方承担振泉怡园绿化景观工程范围内的绿化及花木养护工作。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具体内容和责任根据甲方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确定,乙方对此无异议。
三、劳动报酬:
乙方月工资为____________人民币。调薪、奖励、转岗、跳槽后的工资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只是纪律:
1、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无固定休息日,可根据天气情况调整;
2、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守则、绿化管理方案、职业道德等),服从管理,主动、主动、负责、保质、保量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并有权根据检查和考核结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对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处罚或奖励。如因乙方工作不力导致苗木死亡,乙方应自行处理
4、乙方负责苗木养护期间的浇水、施肥、除草、补种和修剪。此外,乙方应负责从现场检查苗木情况。如因各种人为原因造成苗木损坏或异常,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相关处理,未能提前通知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
2、本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3、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符合辞退、开除条件的;
4、故意或过失给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篇5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招用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甲方劳动合同制度,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甲方与乙方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中前____月为试用期。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延续,应续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门_______岗位从事工作。
2。乙方上岗后应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量和质量指标或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
3。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和工作表现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时制,每周工作五天;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隔天班工时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加班加点的,经协商同意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四条,培训,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
2。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卫生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国家和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依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职位确定其税前工资每月为______元,其中试工期每月为___元,下月____日为工资发放日;
(2)甲方根据经营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薪酬,乙方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量和质量指标将不予加薪。
2。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手续。
(2)甲方必须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和生活福利待遇;
(3)乙方如因病休假,经甲方认可的医院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享受有薪病假,病假工资按政府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都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指定的规章制度,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但为了保证甲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定,乙方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一周并办理工作交接,在此期间由甲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应负责任;
(2)甲方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的去向和补偿。
(1)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退工手续;
(2)本合同解除后,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乙方的补偿待遇按《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政策办理。
第八条,协商约定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甲方出资培训或者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质的,必须服务期由甲,乙双方另订协议确定。
2。
3。
第九条,违约,赔偿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定劳动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年(或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或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满合格的,甲方应定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予以辞退。
第二条、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乙方担任_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作),并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第三条、工作时间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四条、劳动报酬
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也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第五条、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2.乙方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婚丧假、探亲假及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待遇。
3.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女职工特殊保护方面的法规、政策,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保护安全生产和乙方健康。甲方应根据企业生产、工作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用品。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______执行。
5.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或患职业病的,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因工死亡的,甲方能够应依法支付死亡丧葬补助、乙方所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及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六条、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对甲方生产经营有特殊贡献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晋升或物质上的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的,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续订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其他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形。
5.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6.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或延期。
第八条、经济补偿与赔偿
1.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4.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5.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6.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篇7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天。
风险提示: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长短的限制根据合同期限的来规定,如: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担任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位。甲乙双方对乙方岗位(工种)的其他约定________。
2、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后,甲方以下列第_________种计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1、计时工资。工资为___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双方及时协商约定计件单价。
3、其他形式。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的_________日。乙方月工资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工资按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参照同岗位、同工种、同职务的标准执行。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服务质量事故。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出现服务质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 社会保险
风险提示:
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员工自己同意不缴纳社保,还签订了相关的协议,这也不能规避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因此,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必须而为的行为,否则,当员工以此通过法律程序维权,用人单位就要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1、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乙方应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应按甲方相应规定承担责任。
第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合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有偷拿财物,赌博,吸毒,打架斗殴行为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5、严重违反服务规范,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6、私自向顾客出售违反法律法规禁止的食品饮料的;
7、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处罚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离职,应当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2、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全职或兼职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受聘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得所有收入、财产性权益均归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风险提示:
建议单独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五类岗位,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源;
4、重要信息员——掌握企业内的各种调研数据等;
5、重要管理岗位的人员——如hr、财务管理、法务管理人员,许多公司关键资料都在他们那;
注意:公司给付给予上述员工经济补偿是员工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对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域、期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稍有不慎可能导致协议无效。企业若有需要,请交给专业律师定制。
3、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双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如未签订《培训/教育协议》,亦不影响甲方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要求进行劳动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劳动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2、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篇8
甲方:(企业)_______
乙方:(个人)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完成(下列工作:具体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1、工作开始时间:_______
2、工作地点:_______
3、工作环境级条件:_______
4、工作报酬:_______
5、劳动保护:_______
6、合同结束:甲乙双方约定,自乙方完成甲方的上述工作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篇9
一、对企业用工带来的主要挑战
1、员工招聘的要求大幅度提升
考虑到企业裁减员工的难度和成本大幅度提升,招聘过程中对招聘要求和目的应更加明晰,资格审查、背景调查和入职体检成为愈加重要的环节,同时招聘阶段必须对岗位的录用条件进行明示。
这为之后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无效”从而解除合同做必要的准备。
2、对试用期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1)试用期薪资标准不能过低:“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期限较之前缩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有了明确标准:“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合同解除成为相对成本较低的合同解除方式,无需支付补偿金,对程序和依据上的要求偏低。(从这个角度讲:对企业而言最有利的固定期限合同是3年,设定6个月试用期。)
3、劳动关系倾向于长期化和稳定化。
《劳动合同法》对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更严格,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只要是“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都必须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这会使得员工较容易与企业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大批员工将很快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针对企业需要保留的核心员工,企业是乐于看到这种情况,但是需要企业给员工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合理的职业规划;而另一方面,可替代性较强的中低层次通用岗位,企业倾向于签订中长期的固定期限合同,合同到期终止,另行招募另一批员工。
4、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1)本法的立法宗旨就明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明确“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这使得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一些“霸王条款”变得失去意义;
(3)明确规定用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个月之内;一年之内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则视为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4)对违约金条款的使用限定在两种情况,出资培训和竞业限制,企业失去了任意设定违约金的可能;
(5)劳动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时候,劳动者不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获得补偿金。
(6)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自行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
动合同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5、对企业内部民主管理的要求明显提升,尤其是规章制度的订立
(1)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在总则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同时对于规定制度明确公示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对于内部规章制度还有一个隐蔽的“陷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下类似于“女职工入职之后几年内不能结婚、不得生育”的规定是否会绝迹。
(4)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劳动纪律”不再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可能的解读是“劳动纪律”不再是企业和员工一对一协商约定的结果,而是集体协商的产物。
6、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不再具有明显的差别
淡化有固定期限合同,强化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倾向。与之前的《劳动法》有明显区别,合同终止同样需要支付补偿金,而且支付的标准与合同解除是相同的;而且《劳动合同法》取消合同约定终止的条款,这样弱化了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至少对于企业成本上没有明显的区别,只是在操作程序和依据上有区别。
可以预见到的是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取代了原来合同终止成为风险和成本均较低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因为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味着双倍的补偿金。
7、用工成本的大幅度提升,企业违法成本也大幅度提升
(1)合同终止同样需支付补偿金(本质上也是鼓励用工的长期化)
(2)补偿金计算时,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之前的规定不满六个月无需支付补偿。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将直接导致企业在解除和终止员工合同时风险急剧上升,企业将更青睐于协商解除将风险和成本控制在一定范围)。
(5)事实上“企业用工成本的大幅度上升”这一命题的更准确的表述的“守法企业”、“用工规范企业”、“法制意识较强企业”以及“劳动监察力度较强地区的企业”的劳动用工成本将大幅度上升。其实这是个两难的选择,这类企业在用工成本上升的同时,对员工的吸引力也大幅度提升,更容易招募并保留优秀的员工。
8、对老员工的管理(尤其是距退休5年的老员工)将成为一个极富挑战性的课题
(1)企业裁减人员时应优先保留“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和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老员工;
(2)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员工,企业将不能以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岗位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同样企业经营困难或技术革新也不能裁减他们。这让此类员工在退休前离职几乎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因此企业需要更多考虑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这批员工,避免他们“出工不出力”、甚至“混长病假”的情况出现。
9、工会作用得到的强化
(1)订立集体合同时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
(2)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提起仲裁和诉讼;
(3)被派遣劳动者有权选择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对企业而言相对有利的变化
1、明确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3天;
2、扩大了企业裁员的范畴,降低了对程序性要求,使得企业经济性裁员更具有操作性;
3、对禁止员工兼职有了实质性的条文进行限制:“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4、明确了“代替通知金”的概念,用人单位可以选择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操作上更为便利,有了选择余地;
5、明确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注意,这里的“约定”二字是需要企业认真思量和规范的,比如在劳动合同里约定、在《员工手册》里规范。
6、对高收入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有了“封顶机制”。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带来的另外一个“副作用”,就是基本上经济补偿金都不用考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7、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非常之低,可能会鼓励企业大量使用非全日制的灵活用工。
8、最后一个有利之处就是员工“跳槽”的成本也在增大,“长期而稳定的劳动关系”其实是对双方而言的,这才是政府立法的根本目的。毕竟企业招聘时候的要求会愈加严格,面对一个明显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员工在跳槽之前必定会“三思而后行”。
三、劳务派遣的使用
1、企业需要更审慎的选择有资质、有实力、规范操作的劳务派遣公司;
一方面是考虑到《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进行了限定,而且对劳务派派遣公司的所需承担义务也提出较高要求,自身实力有限、操作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公司是很容易“犯规”的;另一方面的考虑是基于《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如“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劳务派遣的用工成本同样提高: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至少两年的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的“同工同酬”的要求使得很多企业通过“编制”上的区分来实现待遇上的差异变得难以为继。“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
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如何理解和实施“同工同酬”的概念将是一个重大挑战。
4、明确提出用工单位的“退回机制”: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工单位不能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而退回被派遣者,可能是个潜在的风险;之前有不少劳务派遣公司是将被“用工单位退回”作为一种“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的情况,与被派遣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一方式是否继续可行值得商榷。
5、企业需要对如何使用“劳务派遣”进行明确而清晰的定位,也就是回答企业为什么要使用“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主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直接决定了企业应该如何使用“劳务派遣”。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其实是个很不错的指引性意见,针对岗位来区分是否使用“劳务派遣”,核心岗位全部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非核心岗位悉数外包,这样至少解决了“同工同酬”的问题。
另外,对于几十人以下的小型和微小型企业,全部人员外包或许是最理性的选择,因为他们本身就足够的资本和专业人才来处理如此纷繁芜杂的劳动用工事宜,与其一不小心就“犯规”,还不如交给专业机构处理。
四、过渡阶段必须进行必要的准备
1、过渡期时间:从现在起到20xx年底。
2、现有劳动合同的过度
(1)“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有固定期限的合同继续履行,没有问题;比较棘手的问题是1995年全员劳动合同制实施时以及之后的12年内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老员工,他们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我认为重新签订合同对双方都有利,一方面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法》相对于《劳动法》对员工的倾斜保护更明显,对企业而言按照新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避免一些不确定因素,解决了长期使用“老合同”所可能带来的“隐患”。当然这一点需要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必定重签合同需要双方平等自愿。
如果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那他们原有的劳动合同是否适用于新的《劳动合同法》是个有待明确的问题。
(2)“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所有订立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需要测算一下什么时候本企业工龄满十年,之后再签订有固定期限合同需要考虑一下其期限与十年工龄相对接。
(3)“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对我们公司而言这个不是问题。
(4)“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相关文章:
用工劳动合同[通用]





上一篇:物业保安用工合同范本
下一篇:护士门诊实习周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