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劳动合同(企业职工)
用工劳动合同(企业职工)(通用30篇)
用工劳动合同(企业职工)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姓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工作任务约定为。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为由甲方安排。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作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
第五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元。
第七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元。
(二)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实行计件定额、多劳多得。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中明确。
第八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日,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乙方本人同意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可延期支付,但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____日。
第九条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或经济处罚,可从乙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安____县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乙方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乙方工资200%的39;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安____县最低工资80%的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二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甲方应在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____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工作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十九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第二十二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或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乙方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一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试用期内乙方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甲方有《民法典》
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民法典》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①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②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③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如双方对乙方赔偿计算有异议,可按乙方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满________年向甲方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偿半个月工资。
十、其他
第三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①保险费用缴纳;
②乙方提供体检证明,并如实告知甲方曾经从事行业和身体异常情况;
③特殊工作岗位的乙方需与甲方另行签字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实,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满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安____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企业职工) 篇2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招用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甲方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甲方劳动合同制度,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甲方与乙方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中前____月为试用期。合同期满即行终止,如双方同意延续,应续订合同。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部门_______岗位从事工作。
2。乙方上岗后应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量和质量指标或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
3。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专业,技能)和工作表现可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时制,每周工作五天;
(2)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隔天班工时制),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要乙方加班加点的,经协商同意后,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加班加点时间控制和工资结算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四条,培训,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和考核。
2。甲方为乙方提供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卫生工作环境;确保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甲方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国家和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措施。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状况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度,依据乙方所担负的职务,职位确定其税前工资每月为______元,其中试工期每月为___元,下月____日为工资发放日;
(2)甲方根据经营盈利情况及乙方的行为和工作表现增加薪酬,乙方未达到甲方规定的工作量和质量指标将不予加薪。
2。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手续。
(2)甲方必须依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和生活福利待遇;
(3)乙方如因病休假,经甲方认可的医院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享受有薪病假,病假工资按政府和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都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指定的规章制度,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但为了保证甲方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经双方协定,乙方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一周并办理工作交接,在此期间由甲方继续履行劳动关系应负责任;
(2)甲方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
第七条
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的去向和补偿。
(1)甲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办理退工手续;
(2)本合同解除后,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乙方的补偿待遇按《____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政策办理。
第八条,协商约定条款
1。乙方在本合同期内接受甲方出资培训或者接受甲方提供的其他物质的,必须服务期由甲,乙双方另订协议确定。
2。
3。
第九条,违约,赔偿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条,劳动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二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条款的修改和解释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劳动合同(企业职工) 篇3
甲方:昆明 法定代表人: 乙方:求职者 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__________) A.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继续履行的,合同自动顺延________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条件的,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合同
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第四条 录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详见“职责描述”;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八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九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_________) 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十条 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三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四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
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应发工资)为:__________,岗位工资为__________元,效益工资部份随用工单位效益情况及薪酬计发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_______元小时,事假扣除标准为__________元小时,病假扣除标准为 __________元小时。 B.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 C.其他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甲方于每月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甲方根据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购买下述社会保险(__________),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X镇社会保险 B.小____镇社会保险 C.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 D.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七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三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C.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E.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三万元以上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5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依据合同
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
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B.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C.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D.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
第三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三十一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七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三十八条 除按合同三十一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九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 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__________元人民币,对已履行部份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等。 B.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 XX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
第四十三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若乙方违反
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十二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
第四十六条 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八条 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其自动失效,其他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与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第四十九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第五十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第五十一条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X)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X)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X)________ 签订日期
用工劳动合同(企业职工) 篇4
用工劳动合同范本(一)
用人单位:
劳 动 者:
合同编号:
用人单位(简称“甲方”
全 称: 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劳动者(简称“乙方”
姓名: 性别: X 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劳动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安排和劳动合同期限
一) 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结合用工单位施工现场等实际情况,经乙方同意,现安排 同志,担任 工作,工种 工,工作时间折算系数 。
二) 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当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劳力则应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如乙方担任的工作或所在的分项工程提前完工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 鉴于甲方系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地点具有不确定性、临时性的特点,确定工作地点存在一定困难,乙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甲方可以调动、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二)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系建筑行业,因施工特点、工艺要求、现场组织、气候、外界等影响,造成工作时间的难以确定性特点,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以满足施工现场作业的要求和安排为准,并按计价工资方式核算乙方薪酬。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工资按照计件工资核算,甲方委托用工单位采取现金发放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
2、应发工资计算方法:
按照每工班计件薪酬总额,除以工班人员总工作时间计算出该班组每小时平均计件工资标准。
技术工人工作时间系数1.2,普通工人工作时间系数1.0。
班组每小时平均计件工资标准乘以各自的工作时间,即为该人员的当月应发工资薪酬,。
3、乙方代表即甲方委派的工班长,全权负责本班组甲方与乙方、乙方与用工单位、甲方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关系,乙方承诺完全同意、认可该工班长的一切经济活动行为。
4、乙方对应发工资额、实发工资额、代扣代缴额、扣减额(如违纪罚款、赔偿损失)等有异议的,应在领取工资后的 3 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的,视为乙方对发放的工资无任何异议。
第五条 社会保险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各种社会保障业务,标准为乙方应发计价工资的5%,由甲方包干负责,统一缴纳。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 甲方依法按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必须的劳动工具或办公设施。
二)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情况,据情向乙方提供国家及甲方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结合岗位与职业病关
联性,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职业病健康状况检查。
三)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劳动安全卫生等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四) 甲方根据岗位和工作性质,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职业安全、劳动保
护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也应自觉地加强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按章进行劳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乙各方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管理,接受
甲方教育,遵守职业道德,爱护企业财产,维护企业利益。
二) 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情况,甲方有权采取检查、调查核实、督促改正、奖励惩罚等管理手段。
三)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使甲方商誉、经济、财产受到损害、损失、损坏、损毁的,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还可依据国家规定、单位制度,给予乙方处分,直至依法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必须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服从用工单位的指挥、协调和安排。因乙方自身原因违反、违规、违章作业造成的工作质量缺陷、返工和各种伤害,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及解除
一) 甲乙双方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本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并办理变更手续。
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行政法规、国家规定的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5、合同签订后乙方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连续或累计超过15天的。
6、乙方违规违约擅自离职的。
7、乙方在同城或异地下落不明,甲方按本合同写明的联系地址,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无回复,继而通过媒体公告送达告知期满的。
四)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不需通知外,应提前30日(试用期内为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且不得离岗,以便甲方有时间重新招聘,接续乙方工作。乙方违反本项约定,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
1、乙方突然离职,导致生产、工作中断、造成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离职,甲方另招人员产生的费用。
五) 甲方单方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将解除的理由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六) 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 当《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时。
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自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十条 劳动合同续订
本合同期满,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另行签约。
第十一条 物品归还、文件移交、债务清偿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乙方应归还甲方一切所有权、知识产权属于甲方的一切文件及全部电子文档资料和物品;甲方一次性清偿债务。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先应协商解决。一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调解、仲裁不成的,可依法仲裁、诉讼。
第三条 其他
一) 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期满、甲方支付完毕劳务报酬后自行终止。
二)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共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本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用工劳动合同范本(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需填写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用工劳动合同范本(三)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劳动用工合同
甲方:四川恒丰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劳动用工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劳动用工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有效期为 20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担任甲方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排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每月 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每月不得低于 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达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四条、订立本劳动用工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劳动用工合同应随之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订立本劳动用工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劳动用工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劳动用工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用工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劳动用工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的,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劳动用工合同即为终止。
双方当事人在本劳动用工合同期满前30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用工合同。
第二十二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用工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劳动用工合同自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
第二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用工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或违反本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乙方解除本劳动用工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或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含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劳动用工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通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通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劳动用工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劳动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用工劳动合同(企业职工) 篇5
一、我国劳动关系相关立法概况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支付报酬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关系相关立法对于判定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准从书面劳动合同订立到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又到以“用工”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准,经历了从探索到逐步完善的历史变迁:
1992年原劳动部办公厅给吉林省劳动厅的文件——《关于全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后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问题的复函》中提及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很明确地被认定为不符合法律规定,这样的劳动关系如果想存续并受到法律的保护只能通过补办或续订合同这样的程序,书面合同才是合法的劳动关系建立的唯一表现形式。1994年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中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利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已经体现出立法的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的意图。《劳动法》第十六条中规定的即劳动合同行为,劳动合同行为因劳动合同形式有书面与口头之分故也有书面、口头(或推定)的劳动合同行为的分类。这纠正了以往只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来对待的误区,表明口头或者推定的劳动也应当被认定为劳动合同行为,进而可以构成劳动合同关系。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十七条中首次使用“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1996年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四条明确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对于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归责原则,这表明事实劳动关系这一规则也在不断地发展。
20xx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也表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间接承认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效力。20xx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确定劳动关系建立的规则进行了重大修改,第七条表明,建立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从“签约”修改为“用工”,即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条第一款中,“应当”表明此为义务性规定,即必须。第二款中用工的作用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先于书面劳动合同订立的情况下,补定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限起点。第三款中用工主要解决劳动合同先于劳动关系订立时,劳动关系建立的认定标准。第十四条第三款也承认无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订立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劳动合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范畴。
至此,我们可以从劳动关系相关立法的沿袭发展中总结出我国劳动关系法律制度的发展规律,即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从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到“用工”这一标准的确立,体现出来的是劳动关系本质的回归。
二、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及用工的含义
(一)书面劳动合同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关系即劳动合同关系,或是书面劳动合同关系,或是口头(或者推定)劳动合同关系,而不包括非合同劳动关系。我国从确立劳动合同制度到《劳动合同法》施行前,以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因为书面形式准确、严谨,合同内容确实可靠,因而一直受到劳动法律的青睐。
(二)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书面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事实劳动关系冠以“事实”二字,表明其是一种不符合现行法律规范而又必须对其加以处理的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本质是无书面形式或无有效书面形式的劳动契约,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的契约关系,因而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合法利益仍受劳动法保护。
(三)用工
《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地对“用工”一词进行界定。学理上用工通常被定义为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后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的行为。这强调劳动者的劳动力已在实际生产劳动过程中与生产资料相结合,即劳动者已经上岗或就劳,属于劳动合同的履行行为。即使不存在书面劳动合同,用工也足以表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对建立劳动关系这一事项达成了口头形式或者推定形式的合意,并且已经开始了合同的履行行为。
三、劳动关系的本质回归
《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试图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确定劳动合同制度,把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作为依据的劳动关系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并对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罚款等处罚,但这并不代表劳动者权利的完整保护,在实践中也未能扭转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局面。
总结我国劳动关系法律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例证,《劳动合同法》没有赋予书面劳动合同以建立劳动关系的效力,即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不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要件。《劳动合同法》沿袭了《劳动法》的立法精神,其第10、14、82条的规定表明其在立法上引导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意图十分明显。《劳动合同法》强调劳动合同的书面化,原则上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都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其相比于《劳动法》的进步在于用立法的形式确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这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7条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将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第26条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中,也没有将未订立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这一原因列入;第16条与第35条的“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的效力性禁止规定,而是倡导性和警示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虽以立法的形式明文规定了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地位,但它的功能主要在于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对劳动关系的证明作用,书面形式的有无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对建立劳动关系的效力。
在我国劳动关系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中,从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到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再到“用工”这一判断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准的确立,不难总结出我国现如今不将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的原因。第一,在当前我国劳动法制建设尚不完善的社会背景下,过分强调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生效效力是不现实而且不实用的,因为口头合同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若采用书面形式作为劳动合同的生效要件,则大量的口头合同不得不被按无效劳动合同处理,这不仅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不利,而且对订立口头合同的劳动者更没有什么益处,反而更不利于对他们利益的保护。尤其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中的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减损他们工作的灵活性和低成本性。第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通过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和效力使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能做到到有据可查,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承认了劳动的不可逆性,用人单位无法将事实恢复到合同签订前、劳动者提供劳动以前的状态,因而不能仅以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某个法定模式的要件作为判断劳动者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的依据,不能因为一个要件否认劳动者的应然权利。第三,劳动关系的持续性和变动性的特点,使得订立的劳动合同即使采取了书面形式也具有不完全性,具体来说就是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可能包含订立后乃至将来的劳动关系所涵盖的全部内容。第四,即使不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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