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精选8篇)
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快推进生态县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为目标,以农村环境整治为重点,根据《安徽省郎溪县生态县建设总体规划》和《郎溪县生态县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生态郎溪。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0%以上,20xx年底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对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人口集中的中心村生活污水污染问题进行达标治理,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状,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确保按期完成省级和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目标任务。
二、治理对象和污水处理技术
(一)治理对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象为未纳入县城区、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的全部农村地区。
1.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村、社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十字镇集镇及十字经济开发区附近的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十字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郎溪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村、社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郎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梅渚镇集镇、大梁村、镇东村、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送梅渚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新发工业园区生活污水送中再生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新发镇集镇移民点及安置区生活污水根据人口居住情况分片集中处理。
6.其它乡镇集镇生活污水根据人口居住情况分片集中处理。
7.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集中处理。
8.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因地制宜采用沼气池、人工湿地等技术处理。
(二)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标准
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厌氧生物、太阳能微动力和人工湿地等不同处理技术;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准(COD≤60mg/L,BOD≤20mg/L,SS≤20mg/L,NH3—N≤15mg/L,TP≤1mg/L)后方可排放;污水处理和管道铺设设计方案必须委托拥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报送县生态办审查。
三、项目管理
(一)县城规划区、郎溪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村、社区生活污水处理由城市建设指挥部、郎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十字镇集镇及十字经济开发区附近的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由十字镇政府统一建设,运营管理由十字经济开发区协调投资方确定。
(三)梅渚镇污水处理厂按国补项目有关要求,由梅渚镇建设和管理。
(四)新发镇工业园区及新发镇社区、村送中再生循环经济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生活污水按市场化运作模式管理。
(五)乡镇集镇、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管理按下列规定处理:
1.乡镇要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机构,具体抓好规划选址、组织工程招投标,并结合实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图纸,指导施工。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污水治理工程安全、正常运行。
2.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新农办等职能部门负责推荐有资质、声誉好的设计、施工单位。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治理方案和标准图纸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六)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相关主管部门行业规定管理。
四、工程验收
(一)污水处理厂项目由批准立项部门依据相关程序,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二)乡镇集镇、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点和人口集中的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按下列规定管理:
1.土建工程和污水处理设施完工后,由乡镇组织初步验收,再报县生态办申请验收。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设计方案、排污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施工图、污水处理设施调试运行台帐、操作管理规程、设计和监理单位的意见、水质监测报告等。县生态办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2.工程验收合格后,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少一年内为保修期,由设计、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各乡镇要加强日常运行的安全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三)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验收办法按相关主管部门行业规定执行。
五 、资金筹措和补助标准
(一)各乡镇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业主单位,具体负责落实项目资金。
(二)县财政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资金,补助乡镇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县发改委、县住建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新农办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建设。
(三)县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补助对象为农村生活污水未纳入县城区、县开发区等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全部农村地区,补助内容为生活污水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对于以政府性投入为主的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不在此次补助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中的终端污水处理设施按实际招标价的60%给予补助。
六、资金拨付
(一)由乡镇填写《郎溪县基本建设单位拨款申请表》报县生态办、县财政局审签行文,分管县长签发拨付。
(二)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第一期40%补助资金在工程开工建设后拨付,第二期60%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后拨付(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郎溪县生活污水治理领导组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委、县新农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负责工程建设运营的组织、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各乡镇负责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县住建委负责指导城乡污水处理规划的编制和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并监督工程质量,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3.县新农办负责新农村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推进,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4.县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措和监管工作。
5.县生态办承担领导组交办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并牵头负责指导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实施。(郎溪县人民政府)
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农村生活污水问题,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在完成《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计划》确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意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原则,突出重点区域,坚持“应治尽治、就地就近”,选择适宜模式,着力解决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重点区域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白洋淀及入淀河流和大运河河北段、潮白河流域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问题和群众日常生活问题。人口密集、经济条件较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采取户收集、村转运、乡镇集中处理的治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分散治理模式;同步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最终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突出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在20xx年底完成1.2万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3.5万个村庄污水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的基础上,到20xx年,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全省新增1.1万个、累计2.3万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有基础有条件的经济相对发达县、人口密集区及环境敏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其他村庄实现无害化化粪池或粪污处理站基本全覆盖,农村厕所粪污处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并发布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
以县域为单位,抓紧对村庄生活污水产生情况、排放情况、治理现状以及村庄周边水环境情况进行再梳理、再分析,根据当前实际人口和国土空间规划,以20xx年为规划时间节点,紧密结合村庄发展规划、污水排水去向、治理需求以及长效管护机制,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统筹城乡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模式和规划目标,划定纳入城镇(园区)管网、建设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设施的区域和村庄,明确运营和建设管理办法,提出对不达标已建成污水治理设施的改造提升计划,制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10月底前完成编制工作,并适时进行发布。
(二)探索实施集中式污水处理
1.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的平原村庄推行集中处理。实施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的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逐步建立健全排水系统,根据村庄地形地貌,可采用相对集中加分散处理的模式,因地制宜选择重力流管道、真空收集管道,有条件有计划地逐步推行雨污分流。地域上相近的村庄可采取区域统筹、联合共建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到20xx年,新增1406个、累计2303个乡镇所在地村庄完成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设施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率不低于80%,再生利用率达到50%以上;新增5206个、累计6258个中心村;新增335个、累计670个省级乡村振兴发展示范村庄完成污水治理任务。
2.对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鼓励采取邱县粪污一体化治理模式、吴桥“1个中心加X个村庄统一治理”模式、武邑以镇带村治理模式或枣强、深州的粪污干湿分离车治理模式等,建设集中粪污处理站,或购买玻璃钢储存罐、固液分离车等集中处理设施,建立户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清运处置模式,结合农业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推广等项目,推进粪污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确保粪污(黑水)全部得到有效治理。20xx年底前,新增3617个、累计10103个村庄完成污水治理任务。
(三)鼓励城镇近郊村庄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城镇、园区周边城乡污水一体化收集处理机制。城镇、园区周边的村庄可以申请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并加快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连接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对厂区处理能力和农村污水水质、水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出具纳管意见。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短期内覆盖不到的村庄,通过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或通过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体系(大三格化粪池)处理村庄厕所粪污并做好资源化利用,确保解决污水乱排乱倒现象。20xx年底前,新增721个、累计2751个村庄完成并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任务。
(四)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1.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分户无害化化粪池、净化沼气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建立厕所粪污出水就近还田机制,通过购买抽粪车转运还田,或浇灌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方式,实现污水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
2.探索农村生活杂排水(灰水)收集、处理及循环利用治理。积极探索完善户内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系统建设,实施厨房废水、洗浴废水等生活杂排水户内有效收集,建立洗米、洗菜废水收集—冲厕等回用系统。鼓励参照武邑县、故城县等治理生活杂排水的模式,将杂排水通过有效收集+过滤沉淀池、小型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化处理,尾水回用于庭院绿化、景观及农田灌溉等模式。选取20个县开展生活杂排水治理回用试点示范工程,总结提炼一批符合不同村庄实际的农村生活杂排水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可推广的.建设运维机制。
(五)全面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
充分利用国家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规划后实施、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原则,依据目标任务,分区域分年度安排工作任务,在总结推广试点示范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利用工作。20xx年底前,全省农村厕所粪污处理设施基本覆盖到已改厕村庄,厕所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六)持续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和坑塘纳污问题
1.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加快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组织排查并进行核查识别和污染源调查分析,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对单一污染源造成的黑臭水体,纳入地方黑臭水体治理名单,通过控源截污、生态修复尽快完成治理修复;对成因复杂、污染严重的黑臭水体,纳入国家和省黑臭水体治理名单,运用综合性的治污措施,确定完成期限。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建立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管护机制。
2.持续开展坑塘纳污整治。重点整治村庄周边1000米范围内非公共区域坑塘纳污问题。废弃坑塘有条件的合理改造为稳定塘,鼓励通过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坑塘沟渠等灌排系统及生态景观进行生态化改造,重点实施岸坡整治、水系沟通、生态修复等措施,恢复坑塘沟渠水生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这一突出短板的重要意义,将污水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级政府做好统筹推动、上下衔接、督促检查;县级政府落实好主体责任,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务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整合资源,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职责,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完善的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清理及检查等管理制度。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各地要参照《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结合不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做好投资估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管护费用,以中央、省和地方财政投资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县级要做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央支持农村改厕整村推进项目财政奖补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等资金的政策衔接,立足农村厕所与生活污水同步治理,协同项目布局、资金安排、功能衔接,加强统筹配合,形成资金政策合力,要按规定使用政府专项债券,积极申请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落实捐赠减免税政策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探索治理设施灾毁保险。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各地要探索建立健全农村污水建设和管护机制。在前期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管护制度、资金保障、队伍建设,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运行管护机制。通过城乡污水治理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实行农村污水治理市场化、专业化。积极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建设和运维模式,解决建管分割问题。鼓励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提高农户自觉参与的积极性。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检查、调度,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监测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探索以整村为单元的考核奖惩机制,严惩将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周边坑塘或水环境的行为。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基础设施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将建设管护主体和使用者履约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村污水治理市场环境。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增强主动参与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医疗服务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6月起,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宣传等部门联合行动,以维护规范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为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通过治理整顿,清除危害医疗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行医活动,使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依法严肃处理,医疗广告市场得到净化,各医疗机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医疗市场秩序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全市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市卫生局为主要牵头单位,宣传、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改正同志兼任,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王红艳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整顿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医疗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有关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部门之间的联系并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
各区县的'整治工作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人,扎扎实实组织实施好各区县的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治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市、区县两级联动,部门协作,执法有力的整顿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三、部门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执法的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医政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组织、协调、督导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各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整顿工作的情况,监督各媒体刊登医疗广告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的刊播行为,建立起医疗广告的长效监管机制。
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制止房屋出租户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保证卫生执法的顺利进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查处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和违法自配制剂的医疗机构。
市科技局重新审定医学科研机构的资格,明确科研机构的经营范围,规范医学研究机构的经营行为,禁止其开展医疗活动。
监察部门监督各职能部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四、主要任务
(一)依法取缔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无证机构、个人诊所、未经审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坐堂医生等。(市卫生局)
(二)清理医疗机构内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承包开设专科,特别是泌尿性病和肝病科,规范医疗机构的经营和管理。(市卫生局)
(三)依法查处超范围执业的医疗机构及未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业(含未变更执业地点)人员,纠正违法违规医疗行为。(市卫生局)
(四)清理未经审批乱挂的“中心”、“研究所”、“专家门诊”等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市卫生局、科技局)
(五)清理医疗机构内假药、非法自配制剂、不合格的药品。(市药监局)
(六)查处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的房屋出租户,清理非法开设医疗点的外地流动人员。(市公安局)
(七)停止各媒体刊登非法医疗广告,包括:未经审核的医疗广告,超出审批内容的医疗广告,以信息、热线、专栏、讲座等形式的软广告。查处刊登和制作非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公司、媒体和医疗机构。(市工商局)
(八)重新审核医学研究机构的资格,凡不符合医学科学研究机构规范标准的一律撤销,禁止以医学研究所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刊登医疗广告。(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九)严厉打击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禁止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非法经营。(市公安局)
(十)组织各媒体对非法行医的行为及时曝光,揭露非法行医的内幕,向社会宣传卫生法律常识,提高社会群众的识别能力。(市委宣传部)
(十一)对行政不作为、整治工作不力、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任人的责任。(市监察局)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落实各项工作。各主要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大案件要亲自抓,亲自查。要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对整治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管理范围和管辖地违法违规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依法管理、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形成有力的治理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集中精力,严查大案要案。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当地实际,确定整顿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大案要案,从重从快惩处,推进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工作顺利发展。
(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举报,置违法违规行为于社会严密监督之下。
(五)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及时反映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曝光一批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采取上街宣传、发放资料、知识问答、广播热线、电视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整建结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查找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清除各种滋生非法行医的土壤,防止反复。
(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执法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依法严惩违法经营者,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严格办案工作程序,确保整顿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八)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各部门之间要经常互通信息,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工作经验。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半个月)。
1.召开全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禁止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
2.各区县制定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人。
(二)整顿阶段(三个半月)。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的治理整顿。
(三)核查阶段(一个月)。
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各区县工作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核查的结果要在全市通报,对整顿工作达不到目标的,要责令限期达到。
(四)总结阶段(一个月)。
各区县、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表彰先进。整顿工作总结材料要按时上报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的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落实银保监会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河北制造强省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河北制造强省战略实施,支持河北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立足自身定位,发挥比较优势,围绕《河北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产业、布局及任务,聚焦我省“一核、两极、四带、多集群”发展格局,增加制造业信贷资源配置,全面优化金融服务。
——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立足定位,持续加大对制造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国开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要发挥带动作用,持续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
——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拓宽资本补充渠道,提高服务制造业中小企业能力,法人城商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要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非银机构在坚守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保险机构要发挥保险资金投资优势,积极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河北制造业企业和项目。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制造业金融支持力度
1.加强重点领域金融资源配置。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制定“十四五”时期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增加制造业金融资源合理配置。支持钢铁、装备制造、石化、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做优做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支持应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康复辅助器具等高潜产业和未来产业加速布局发展。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制造业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
2.持续优化制造业信贷结构。紧密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强化期限匹配,合理设置贷款周期和还款方式,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更好满足制造企业不同成长阶段融资需求。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增加制造业信用贷款投放。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专精特新及“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努力实现科技企业贷款余额、有贷款户数持续增长。
3.丰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发符合行业特征和企业需求的综合化、差异化和定制化金融产品。发展银团贷款,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推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业务发展,支持高水平科技自强自立。为小微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在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务。推广排污权、碳排放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4.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运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和“链主”企业,积极开展应收账款融资、预付款融资、订单融资、存货和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期限适配、成本合理、手续便捷的综合金融服务,进一步稳链、补链、强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信息交互充分、风险管控有效的基础上,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与制造业核心企业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破解动产质押、产品验证、风险管控等难题,更好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5.提升制造业风险保障能力。鼓励采取多种商业承保模式,满足先进制造业和重大项目的风险保障需求。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持续完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领域保险产品,提高保险覆盖面。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企业财产保险、出口及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责任险等业务,推动科技保险、专利保险等业务发展,为制造业企业提供多方位风险保障。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投资股权、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制造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优化金融服务制造业的工作机制
1.优化服务流程。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辟审批绿色通道,适度下放制造业信用贷款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贷款办理的便捷度。针对制造业企业特点,建立完善制造业信贷审批专属信用评价模型和体系,并定期开展信贷政策梳理重检,及时修订或废止不利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度文件。各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完善费率调节机制,简化承保手续,提高保险理赔效率。
2.健全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机制。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完善考核激励政策,合理提升制造业企业融资业务权重,通过专项激励费用、绩效考核倾斜等方式强化正向激励。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完善制造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适度提高制造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3.合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实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增量贷款由总行承担一定比例拔备等政策,积极向制造业让利。降低资金周转成本,做好制造业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接续转换,进一步推广“随借随还”模式,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等收费减免政策,结合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制造业企业收费自查,扎实推进整改,依法依规清退违规收费,严肃内部问责。
(三)提升制造业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水平
1.加强风控能力建设。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坚持审慎经营理念,有效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加强制造业数字化风控能力建设,制定基于行业及区域差异的信贷政策,通过建立企业级的风险管理平台,实现规则策略、模型算法的集中统一管理,对模型开发、验证、部署、评价、退出进行全流程管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各类风险管理系统,将数字化风控工具嵌入业务流程,提升制造业企业风险监测预警智能化水平。
2.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准确做好制造业信贷资产分类,真实反映风险。持续加强分析研判,前瞻制定不良资产处置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制造业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做到应核尽核,应处尽处。严禁隐匿不良、虚假处置等弄虚作假行为。积极盘活存量信贷资产,提高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
3.持续推动协同联动。对规模较大企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用联合授信、银团贷款等方式予以融资支持,优化企业债务结构,遏制企业多头融资、过度融资。加大大中型制造企业债务监测预警,强化一致行动,对出现风险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集体研究实施金融债务重组方案,不随意抽贷、断贷、停贷,积极稳妥化解风险。强化“银政企保”合作,在客户拓展、信息共享、行业探究、业务培训、欠款追偿等多个环节开展合作,共同防范骗贷骗保风险。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明确牵头部门,构建强力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对照本方案和相关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支持措施和任务要求,加快工作推进。各银行保险机构每半年(7月20日、次年1月20日前)向河北银保监局对口监管处室报送支持制造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包括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二)加强信息共享。河北银保监局及时与工信部门沟通获取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并组织银行保险机构做好对接服务。各银行保险机构要主动与工信厅、发改委等地方政府部门对接,及时关注官网对外公示和推送的重点建设项目、专精特新企业名单,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做好金融服务。要借助“银税互动”“信易贷”“河北省金融服务平台”等,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为企业精准画像,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
(三)加强监管引领。各级监管部门要持续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金融服务工作,通过调研督导、窗口指导、现场检查、监管会谈等方式,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增强政策落实主动性。要按月开展统计监测,加强成效评估,重点关注制造业贷款增速、增量,以及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投放情况。要将各机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与监管评级、高管履职评价相结合,对支持情况较好的机构给予正向激励,对落实不力的机构采取必要监管措施,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5
为加快我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服务农业防灾减损和农户增产增收、助力脱贫防贫、保障全省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 林草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金〔20xx〕10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扩面、提标、增品”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领域风险保障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建立推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分级负责,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农业保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市场运作。坚持市场开拓与政策支持相互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整体经营、保本微利,商业性农业保险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平有序竞争,引导保险机构全面提升农业保险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农业保险经营中的自主性和创造性。
(三)自主自愿。鼓励和引导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根据承受能力自主自愿、依法依规参加农业保险,实现“愿保尽保”。鼓励市县探索创新型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提升农业保险各参与方的积极性。
(四)协同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经办机构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稳步开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中央、省与市县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全省水稻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70%以上,收入保险、价格保险和产量保险成为我省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力争每个市、县至少有一个地方特色险种。我省农业保险的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或接近1%和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四、实施重点
(一)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
1.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巩固发展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稳步提高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和农业保险信息公开投入,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散小农户的参保率。探索创新投保率较低的种植和养殖保险模式,增强农业保险产品内在吸引力,不断扩大保险覆盖率。拓展森林保险范围,调整完善森林保险制度。(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各市、县[区]政府,有关保险机构)
2.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根据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生产成本变动,建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动态调整机制,针对不同类型险种,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额要逐步覆盖农业生产直接物化成本,鼓励探索我省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研究推进水稻、生猪等收入保险和价格保险试点,推动农业保险“保价格、保收入”,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动双重风险。鼓励各市县积极开展各类收入保险试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各市、县[区]政府,有关保险机构)
3.拓展农业保险服务领域。鼓励保险机构布局省内重点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和本区域内具有当地传统优势或地域特色的农业产业,积极开发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适时逐步将农户需求呼声高、受益面广、风险较大、跨区域多的油茶、中药材、脐橙、茶叶、大棚蔬菜、淡水养殖等大宗农作物保险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纳入省级保费补贴产品目录。支持相关部门在助力脱贫防贫和振兴乡村战略方面创新涉农保险产品。创新开展农产品质量保险,探索建立堤防保险,支持开展农户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等。支持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量。(责任单位:江西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各市、县[区]政府,有关保险机构)
4.鼓励探索开展“农业保险+”。鼓励保险机构与银行、融资担保、证券期货(权)等金融机构联动,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逐步扩大‘保险+期货’和‘订单农业+保险+期货’等试点范围和规模。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发挥农业保险衍生功能作用,通过农业保险的增信功能,提高农户信用等级,缓解农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责任单位:江西证监局、江西银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有关保险机构)
5.切实保障农户利益。推动农业保险条款通俗化、标准化,切实维护投保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知情权。做到农险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监管要求“五公开”,确保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不惜赔、不拖赔,主动接受广大农户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各地要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人员积极配合保险机构查勘定损,行业主管部门要为保险机构承保、理赔、防灾防损提供必要的气象、农业灾害等信息和数据,切实保障农户利益。(责任单位:江西银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财政厅,有关保险机构)
(二)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
1.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地方各级政府要严守公共服务底线,充分尊重保险机构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参与或干涉农业保险的具体经营。定期发布本区域农业保险发展规划。基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农业保险业务。(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各市、县[区]政府)
2.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多层分散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保险机构要严格落实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及时足额提取大灾准备金,财政及保险监管部门依法对大灾准备金的计提、管理和使用实施监督。完善再保险体系和分保机制。针对风险较高的个别险种或区域,鼓励各地采取统保模式、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分散风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有关保险机构)
3.严格依法采购。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采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一家经办机构。对农业保险覆盖面较低的品种,保险机构参与竞标必须承诺逐年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我省具有农业保险经营范围的地方法人财产保险机构参与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各市、县[区]政府,有关保险机构)
4.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险机构要增强农业保险合规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严格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和金融监管要求,强化偿付能力管理。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与灾害预报、农业农村、林业、应急等部门的合作,做好农业保险赔付资金与政府救灾资金的协同运用。(责任单位:江西银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气象局,有关保险机构)
5.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审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农业保险业务领域违法违规、弄虚作假问题。对未达到基本经营要求、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风险隐患的保险机构,坚决依法清退出农业保险市场;对不及时足额落实本级财政保费补贴承担资金的,收回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并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前,停止拨付今后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对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虚假承保、虚假理赔的保险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省财政厅、财政部江西监管局、省审计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司法厅)
(三)加强农业保险基础设施建设
1.建立科学的保险费率拟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研究的投入,科学评判我省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重要“菜篮子”品种和森林保险的风险,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的保额、费率与赔付率挂钩,在启动新一轮招标工作前完成保额调整和费率优化工作。鼓励保险机构实行无赔偿优待政策,降低农户自缴保费,减免贫困户自缴保费。(责任单位:省财政厅、江西银保监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有关保险机构)
2.加大农业保险信息化投入。探索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整合农业农村、林业、应急管理、财政、金融办、银保监局等部门以及保险机构的涉农数据和信息,动态掌握参保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相关情况,从源头上防止弄虚作假和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行为。鼓励保险机构运用科技手段优化服务,快速有效开展农业保险承保、查勘定损和理赔等服务,提高工作管理效率。(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有关保险机构)
3.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完善我省农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明确政府相关部门、保险机构、农户、协办机构等参与主体在推进农业保险发展中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农业保险与农业产业、农业救灾、农业补贴等政策之间的协同,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作用。进一步依法依规细化资金管理、经费开支、承保理赔标准等方面制度,不断提高农业保险合规经营水平。(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江西银保监局,各市、县[区]政府,有关保险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等部门成立江西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省财政厅牵头召集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制定农业保险相关制度和相关配套举措,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各地要建立由财政牵头,农业农村、林业、应急、金融办、银保监等部门参与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金融政策,确定本地特色农业保险品种并制定相关财政支持政策,保障本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承担资金落实到位,统筹推进辖区内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政府采购、资金筹集、宣传引导、协助投保理赔及对经办机构的考核监督等。督促各乡镇(街道办)、经办机构做好农业保险相关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做好保费补贴资金的预算、拨付、管理、结算以及资金使用监督和资金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负责起草制定本行业农业保险发展规划和相关管理制度,指导协助防灾减损工作,提供承保、查勘、定损等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加大对基层部门考核力度,统筹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牵头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其他部门大力支持配合。各地农业(畜牧)、林业、应急部门负责审核本行业基础数据,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保费补贴资金初审工作,负责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省政府金融办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农业保险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参与拟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和考核工作,提出农业保险发展建议。
江西银保监局要加强农业、林业和农房保险在承保、理赔、服务等环节的合规监管,对无理拒保、拖赔惜赔、恶意滥赔、保前协议理赔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省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农业保险相关工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区]政府,有关保险机构)
(二)加大政策扶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对应”原则,建立省市县三级保费合理分摊机制,严格落实本级财政承担资金,不得截留、挪用、拖欠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确保本级财政承担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设区市要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承担资金投入,减轻县级财政负担。
中央和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深度贫困地区,并逐步向保障市场风险倾斜。市、县财政要围绕农户增产增收,加大对地方传统优势和地域特色农产品保险补贴支持力度。
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时,要注意引导和扶持农业保险发展,推动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创新,鼓励和引导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保,帮助保险机构有效识别和防范农业保险风险。(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各市、县[区]政府)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网络媒体大力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将惠农政策和意义宣传到户;保险机构要用农户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宣讲农业保险条款和投保理赔流程,让广大农户切身感受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好处,增强其对保险的认知度,不断提升农户投保意愿。(责任单位:各市、县[区]政府,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各保险机构)
(四)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建立“纵向”和“横向”的考评机制。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要加大对设区市农业保险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和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情况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考核工作,以服务能力为导向,将保险机构网点铺设情况、业务发展、承保质量、理赔服务、农户满意度及农业保险创新等情况纳入考核范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应急厅、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保监局,各市、县[区]政府)
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6
按国家及省市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20xx年启动为期三年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一年,各医疗机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为更好地宣传“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进展和成效,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现将《xx区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弘扬“不畏艰苦、甘于奉献、救死扶伤、大爱无疆”的行业精神,集中宣传全区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展示阶段性成果,树立示范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以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医疗服务40条措施为手段,逐步推动各医疗机构落实“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二、活动时间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8月1日。
三、活动主体
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集中宣传报道活动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记者深入医院调查采访、各单位自行撰稿等形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展示活动成果,弘扬正能量。
(二)开展典型创建评选活动
1、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评选活动;
2、开展“优秀家庭医生”和“全科团队”微视频作品推选活动;
3、开展“改善服务十大创新亮点”推选活动。
(三)推动医疗服务持续改进
1、继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40项服务举措;
2、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效果评价工作;
3、xx市眼科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季度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医疗机构要主动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报道、典型创建评选活动。并于20xx年8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局。
(二)各单位要把“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和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以及“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三)各单位要继续按照《xx市卫生计生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连卫办医政〔20xx〕1号)、《关于印发通知》(连卫办〔20xx〕22号)要求,将相关宣传活动的.视频、图片、字及媒体报道等相关资料于每年10月底前报送至区卫计局医政科。
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7
1、人员配备
我门诊部本年度参加医疗服务“三进”活动的人员为余北门诊部即余北红十字志愿服务队骨干成员。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2、服务对象
我门诊部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的服务对象为余北门诊部辖区的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病人以及5户低保户、五保户困难家庭(5户固定服务对象名单见后表)并为他们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和康复服务,并针对其需要送医、送药、送健康知识。并且联合本部健康管理团队对村居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3、活动时间
我门诊部医疗服务“三进”活动的团队活动时间确定为每月中旬组织一次活动,并且针对帮扶对象的个户因素,进行有针对性的平时上门健康咨询和送医药服务。
4、活动形式
在每月活动开展中,都以志愿服务队的.骨干成员为主,活动中以讲座的形式来普及常见的卫生保健知识;以咨询方式来解答百姓在生活中遇到的医疗卫生方面的疑虑;并且在活动开展中为老人们进行常规身体检查。针对病情,免费赠送治疗药物,对需要的辅助检查也相应减免部分或全部费用。在村居卫生室开展工作的同时对卫生室提供医疗技术指导。
此为20xx年余北门诊部红十字志愿服务的总体规划,在活动中我们力求完美地把卫生知识普及到每一个辖区人民的心里,让他们的卫生保健意识逐渐加强并在生活中起到预防作用。让低保户、五保户及特困家庭在疾病中解脱出来,享受来自政府的关怀!
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篇8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主力军作用,助推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及新颖化发展道路。
二、工作目标
紧跟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规划,开展金融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春风行动,不断加大金融服务保障力度,力争20xx年完成对全市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100%覆盖,力争20xx年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努力建立起战略目标清晰、服务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完备、特色产品突出的“专精特新”金融服务格局,实现供给质量、效率、效益的明显提升,为湖北建设制造强省贡献随州力量。
三、工作步骤
(一)明确对象(20xx年4月)。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围绕全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梯次培育体系,加大金融服务保障力度。要将我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重点“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见附件1),助推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为国内市场领先的“小巨人”企业,助推“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国际市场领先的单项冠军企业。
(二)摸清底数(20xx年5月)。各县市区科经局、随州高新区经发局要认真组织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进行摸底,并于5月15日前将《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需求表》(见附件2)报送至市经信局,并与随州银保监分局实现信息共享。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迅速摸排“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情况,并于5月15日前将《全市银行保险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存量金融服务情况表》(见附件3)报送至随州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随州银保监分局根据企业开户行及融资意向,确定主办的银行。
(三)全面对接(20xx年5月-9月)。要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入辖内银行业20xx年“百行进万企”活动统筹推进。各银行机构要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对于存量客户,要持续跟踪企业资金需求,不盲目“断贷、抽贷、压贷”;对于新增融资需求的企业,要积极进行支持,坚持应贷尽贷、能贷会贷;对于暂时没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要加大政策宣传,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其中,各主办的银行还要压实兜底责任,要根据各级经信部门提供的企业融资需求表,一企一策制定金融服务方案。对于本行能够满足的应及时制定融资方案予以满足;对于暂时达不到本行融资条件的,应针对具体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四)总结提高(20xx年10月-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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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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