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2025春风行动方案范文(精选31篇)
2025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1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征管改革和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促进我市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xx〕5号)、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烟台市税务系统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总局20xx年“春风行动”“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推出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持续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
(1)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组织开展“当一天纳税人”活动,从纳税人视角深度体验办税缴费感受,准确掌握纳税人需求,针对性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20xx年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
(3)整合优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咨询“一线通答”。
(4)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
(5)强化12366、96612366、厅线联动、云办税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
(6)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云办税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
(7)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
(8)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
(9)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
(10)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云办税平台,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
(12)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
(1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
(14)进一步明确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
(15)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
(16)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制作发布一系列电子税务局功能使用小视频,扩大“非接触式办税”宣传、培训和应用效果。
(1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
(1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
(1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
(2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逐步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21)探索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
6.精简办理流程
(2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
(2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
(2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
(2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的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26)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
(2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
(2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探索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
(29)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的税务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
(3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做好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落实相关工作。
(3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动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提高社会满意度。
(32)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3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
(34)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对一、二类出口退税企业实行24小时退税,其他企业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35)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
(36)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
(37)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
(38)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
(39)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
(40)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
(4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
(4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
(43)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44)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健全合作机制,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税务和银行监管部门间的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完善缴费服务
(45)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
(46)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
(47)实现社保缴费成功后即时开具缴费凭证,同步推出线上缴费凭证下载、打印功能,帮助缴费人多渠道获取缴费凭证。
(48)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
(49)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
(5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
(5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
(52)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
(5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
(54)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
(55)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5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
(5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
(58)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59)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
(60)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
(6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
(62)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6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
(64)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65)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
(66)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
(67)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68)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
(69)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
(70)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
(71)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
(72)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
(73)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74)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
(75)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
(76)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推广应用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77)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
(78)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79)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
(80)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强化部门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充分发挥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作用,由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春风行动”;市局纳税服务科和各县(市、区)纳税服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全面负责任务细化分工、督导落实和绩效考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春风行动”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春风行动”办公室,由分管纳税服务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纳税服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市局其他部门各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为成员。
(二)明确各级工作职责
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一是制定方案。结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在年初制定便民“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汇报党委,为确保便民春风举措落地落实打好基础。二是建立制度。将总局下发的行动举措进行任务分解,形成任务安排表,每项举措责任到科室;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责任到人,明确时限,确保每项举措抓实抓细;结合实际情况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便民办税举措。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通过税务网站、12366服务热线、微信等方式宣传政策、解读操作、回应关切,让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对内利用视频会议等方式对税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学得懂、答得准、会执行。四是定期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检查、市县两级开展座谈等方式,结合任务推进工单,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五是在第四季度以报告或白皮书的形式汇总展示工作成果。
局内各单位:一是执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认领任务分工;针对各自任务制定工单,实行工单管理,责任到人,明确时限,逐步推进,按期将工单任务推进佐证报送市局营商办;除了落实总局、省局“春风行动”的各项举措外,结合实际推出具有当地特色的举措形成方案。二是将“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跟踪落实进度。三是加强对基层局的督导力度,开展自查整改、巡视巡查、明察暗访等工作。
各县(市、区)局:一是制定本级的“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表。二是建立本级任务推进工单制度,工单内容应包括具体任务目标、内容、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进度、任务推进相关资料留存。三是建立基层宣传推广制度,多途径多样式宣传推广具体措施;四是定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并保留相关记录。五是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实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成效数据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深党建引领。各县(市、区)局党委和市局各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定强化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与推进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深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好安排部署,加强指挥调度,切实保障各项行动措施抓严抓细抓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各级党组织的聚力推进,扩大号召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任务推进工单制度。总局先期下发的5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措施,作为烟台市税务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一批工单任务,由“春风行动”办公室牵头,建立“春风行动”任务推进工单台账,工单台账内容包括牵头单位、具体工作任务、预计完成时间、进度安排、每月进度,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建立“任务到人”的工作责任制,每项工作市局、县局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各相关责任单位熟练掌握各细项工作内容,将工作逐一分解,量化细化,确保“春风行动”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三)建立联络员例会制度。各县(市、区)局纳税服务部门明确负责人和一名业务骨干、市局各单位明确一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春风行动”联络员,负责统筹跟进“春风行动”各项举措的落实、细化和创新情况。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联络员例会,通报上级最新要求,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有效经验做法,研究工作部署安排。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要及时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的意见建议,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纳税人缴税人意见建议及办理反馈情况,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反馈。
(四)建立简报定期报送制度。各级联络员应按周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春风行动”推进落实情况简报,具体包括措施细化情况、措施创新情况、典型事例、效果数据、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等。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按照积极稳妥、正面引导的原则,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结合,充分发挥报刊、网站、公众号、鲁税通、直播等多元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春风行动”举措,提高社会知晓度。依托烟台税务“全媒体中心”,实现税收工作宣传的多渠道一链发布,召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为春风将至吹响号角;根据宣传重点,精心策划选题,对全市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做好跟踪宣传报道,制作宣传动漫,并将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向国家、省级重要新闻媒体对接刊登播发;各县(市、区)局应并深化运用税收顾问专家制度,扩大“一户一策”适用范围,不断探索宣传服务向基层延伸新渠道,利用会议、直播、培训等方式,多渠道、多方式解读介绍惠企利民的税收新政策、新举措,让纳税人缴费人实实在在感受到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来的新变化、新作为、新形象。
(六)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分行业有针对性的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主动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完善“春风行动”方案,原则上县(市、区)局按月召开一次座谈,市局按季度召开一次座谈,召开情况及问题反馈及时向市局“春风行动”办公室报告。
(七)强化督导检查。市局“春风工作”办公室加强对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关注“春风行动”开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将“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落实开展。推进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细化加减分标准,同时加强督导力度,定期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巡视巡查、工作调研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导检查。并适时地通过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总结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
(八)认真总结提炼。各项举措落地后,及时总结提炼在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的突破性进展、创新做法、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逐条核验“春风行动”具体落地情况。市局各单位着重检验工作部署、政策落实和反馈台账情况,各县(市、区)局着重检验落实各项工单任务、政策落地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情况。以总结提炼工作为抓手,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留痕,将“春风行动”80条措施落地落实情况,汇编成图文并茂的白皮书,夯实工作基础,直观展现烟台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作出的积极努力。
2025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2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xx〕5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省税务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税务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组织开展的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整合优化知识库,推进知识库在全国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优化升级12366智能咨询功能,完善智能咨询知识库,提高智能咨询的解答准确率,加快推动咨询服务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强化12366咨询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和多场景运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重大改革推进和社会关注热点,及时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进一步推动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逐步实现“无接触”送达。
2.政策及时送达。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完善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发挥直联服务机制的作用,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的系统集成、精准定位、智能推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便捷了解政策。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开发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产品,拓宽微信、抖音、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
3.问题实时解决。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税收扣缴客户端,探索启用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在出具高频的表证单书上自动套印,提升办税效率。
4.关注个性需求。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优先办理服务。推进办税缴费软件适老化改造。明确本地区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以及办理流程、时限,提高困难减免税办理的确定性。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人员、志愿者组成的民族语言、方言和外语等服务团队,消除语言沟通障碍。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网办体验。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试点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完善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比对功能,优化异常申报在线提示提醒事项内容。增加环境保护税申报数据批量导入功能,纳税人填报完成后即可线上提交。扩大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国推广上线。在具备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的地区实现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掌上办理,方便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范围数字人民币签约缴税功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缴纳税费新途径,办税便利度大幅提升。
6.精简办理流程。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依托税收大数据自动确定最高开票限额,并以动态管理为主、纳税人申请调整为辅,大幅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推动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等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简化事项办理程序。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一批全省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进一步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跨区域办理税费业务。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研究制定的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措施办法,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便利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开展不动产登记区块链应用试点,进一步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缴费人提交资料负担,缩短办理时间。
7.减少资料报送。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将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开展整合企业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表试点,进一步统一不同税种征期、减少纳税人申报和缴税的次数。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发布第二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使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相关工作。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提高社会满意度。深化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的“首票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线上多渠道精准服务,同步提升线下网格化服务效能,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
完善电子发票服务保障体系,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
9.提速退税办理。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全国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依托电子税务局,探索多缴退税业务由税务机关自动推送退税提示提醒,纳税人在线办理确认、申请和退税。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试点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与部分遵从意愿强、遵从能力高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扩大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试点范围,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规范“银税互动”合作,试点在税务和银保监部门间实现数据直连,安全高效助力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外部门联合,协同开展调研走访、宣传辅导活动。
12.完善缴费服务。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推广社保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加强与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落实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分类资助参保缴费政策。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规范和优化电力能源类、土地出让类等非税收入征缴流程,编制相关缴费指引,提高办理缴费业务的便利度。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水利建设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项目自动预填申报,改善缴费人申报操作体验。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各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宣传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的纳税人,优化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的填报方式,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完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提示提醒,引导纳税人如实准确申报。优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功能,使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部分地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推出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将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与数字人事结果运用挂钩。排查涉税代理人员并加强管理。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规范双随机的方式方法,提高监管效率。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严厉精准查处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为守法守规纳税人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试点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依托大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效能。
16.保障合法权益。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制发权益性审核操作办法,更好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将“枫桥经验”应用于税收实践,推动建设“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开展涉税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意见等法务活动,推动争议化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深化税务、海关两部门数据共享,优化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联合省税协,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宣讲。结合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加强与各级残联的双向数据共享,优化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单,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推进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项目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减轻缴费人缴费办证相关资料报送负担。完善涉税数据共享机制,拓展数据获取渠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
18.深化国际协作。持续加强国别(地区)税收信息研究工作,优化“一带一路”相关税收政策资讯服务,分批次更新国别
(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帮助“走出去”纳税人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等信息,防范和规避跨境投资税收风险。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推动与更多国家(地区)开展税收协定谈签工作,为纳税人跨境经营提供税收确定性,避免和消除国际重复征税,降低纳税人在东道国的税收负担。针对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情况,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
19.促进社会协同。制定出台相关措施,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编制税务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进一步优化守信激励措施,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对纳税信用连续三年A级的纳税人实行业务事项承诺办理。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体系,规范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实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xx〕54号公布),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加强党建引领。各单位要对标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努力在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各级税务局党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将落实“春风行动”与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形成各级党组织聚力推进、广大党员积极行动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统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工作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尤其是各市县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通过工作调研、巡视巡察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发掘特色精品。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形成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常态化机制。各单位可在落实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丰富自选动作,打造行动精品,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5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全州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xx〕2号)落实,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成果,打造黔东南特色“贵人服务”税务品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制定黔东南州税务系统20xx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总局、省局、州局及地方党委政府对税收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局党委“1234”工作思路,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的思想,围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党史教育制度机制,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以“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首批推出诉求响应更及时、智慧办税更便捷、分类服务更精细、执法监管更公正、税收共治更聚力5大类20项99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持续深化智慧税务建设,推动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提升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打造黔东南特色“贵人服务”税务品牌,为推动黔东南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税务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诉求响应更及时
1.需求快速响应。配合总局、省局组织开展好20xx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做好收集需求的分析及响应,以需求为导向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做好常态化纳税人缴费人需求收集工作,按照“分级响应、上下联动、限时研究、及时响应”的要求,持续做好诉求响应。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建立税费服务支持中心,依托税企互动平台通过远程沟通方式,辅导纳税人线上办理涉税业务,有效解决“线下跑、找人难、耗时长”的问题。组织开展纳税人“大走访”专项活动,加强征纳沟通,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增进与纳税人之间的互信。及时更新运维12366知识库,做好知识库共享工作。依托税企互动平台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对升级改造后的电子税务局和税企互动平台进行应用和推广,配合省局探索实现在线交互服务。
2.政策及时送达。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消息服务的涉税信息收集、推送等工作。帮助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获取涉税消息服务,便捷了解税收政策。在省局指导下,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实现智能推送、双向提醒。按照工作要求对税收新政、纳税人端软件升级及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的实操制作政策解读、系统操作类办税指南开展宣传、辅导,接受咨询。按照省局统一布署,拍摄、制作税收新政为主题的新媒体产品,丰富宣传产品的内容和形式,以图片、短视频、动漫等更加直观的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展示,并在州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税企互动平台及州内主流媒体进行展播。
3.问题及时解决。积极配合省局更新发布电子税务局功能升级操作指引,畅通征纳互动渠道,完善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管理系统功能。
4.关注个性需求。围绕“优化现场服务”“响应特定需求”“便利智能服务”“强化服务保障”,完善办税服务场所特殊服务设施,积极推行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措施,加大涉税软件适老化改造后的宣传引导,定向解决特殊人员办税缴费的难题,提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获得感。对全州外语人才进行摸底,组建外语服务团队,为纳税人提供外语服务,消除语言沟通障碍。结合本地纳税人缴费人的群体特征,组建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招募税收志愿者组成的苗语、侗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服务团队,为我州少数民族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服务。配合省局做好优化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缴费软件的界面设计,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界面优化,对社保缴费查询等事项提供字体放大、操作提示等适老化服务。
(二)智慧办理更便捷
5.提升“非接触式”办税体验。积极建设智慧办税服务厅、智慧办税服务区,积极引导进厅办税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理涉税业务。加大自助办税推广力度,向省局提出丰富、完善自助办税终端功能的可行性建议,做好车辆购置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自助办理。积极配合省局对电子税务局进行升级完善,落实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
6.精简办理流程。落实好贵州省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和发布贵州税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事项清单,引导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全省通办事项。加大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核准、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的宣传引导力度,切实简化事项办理程序,不断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按照省局部署配合做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行工作,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加大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核准、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后的加大宣传引导。配合做好第一批全国通办税费事项清单跨省办理工作。
7.减少资料报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落实好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由事前备案改为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政策,加大宣传辅导力度,进一步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简化办理流程。配合省局组织做好第二批实行承诺告知制的税务证明事项落实工作,规范业务办理,进一步减少纳税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8.便利发票领用。收集纳税人对政策、风险、办税提醒的意见反馈,与线下网格化服务相结合,精准派单给相应的网格员,及时响应纳税人进一步提供咨询辅导服务的诉求,显著优化纳税人体验。落实好“一户式”专票电子化制度机制,做好信息归集和网格化服务与管理,落实专票电子化试点岗责体系,做好电子专票同步核定以及开票引导。落实简化发票申领流程、环节和相关文书工作要求。在窗口、自助等线下服务渠道的基础上,做好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发票的代开服务辅导,满足纳税人便利开具发票的需要。按照省局部署,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修订前的调研、征求意见等准备工作。按照省局布署做好我州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推行工作。配合省局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精准推送服务。配合省局在窗口、自助等线下服务渠道的基础上,增加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发票的代开服务,满足纳税人便利开具发票的需要。
9.提速退税办理。按照总局、省局要求简化申报资料,在《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出口退税时限内办结每户每笔退税业务,防止超期办理出口退税的情况发生。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限,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低于5个工作日。配合省局统一部署,推进电子化方式留存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在省局指导下积极探索与遵从能力强和遵从意愿高的大企业纳税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定制服务。
(三)分类服务更精细
10.助力大型企业。探索开展大企业集团遵从评价,根据企业集团遵从度,提供差异性服务和管理措施。按照省局统一布署试点开展税企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降低大企业集团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服务体验。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建立健全大企业日常服务沟通渠道,做好大企业纳税人税收政策服务工作,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积极探索与遵从能力强和遵从意愿高的大企业纳税人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根据企业需要提供定制服务。
11.扶持中小企业。做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推送服务工作,根据纳税申报情况及时向法人、财务负责人推送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帮助纳税人算清算细减税降费红利账。加强与工商联、民建贵州省委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税收协作机制的作用,通过第三方引导民营企业关注减税降费红利账单,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按照国务院、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税收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主题服务月活动,着力破解企业发展中的涉税难点,发挥好“银税互动”的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税收服务工作。做好“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状况展示,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银税互动”服务。探索将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群体纳入“银税互动”数据共享范围,助力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12.完善缴费服务。认真按照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人群身份及标准做好社保缴费征收工作。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以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为重点,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宣传和缴费服务活动。配合省局梳理社保缴费相关事项,发布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等内容,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便利缴费人办理社保费缴费事项。配合省局优化完善社保费退费“网上办”“掌上办”功能,发布办理指南,积极引导缴费人线上办理退费申请事项。
13.服务个税汇算。积极协调动员社会力量,壮大税收志愿服务队伍,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志愿服务活动。投放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宣传辅导材料,丰富宣传的形式和渠道,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享受红利。充分运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支撑系统”,有序推进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提示提醒工作。配合省局做好年度汇算填报方式优化工作,加大对灵活就业自行缴纳社保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帮助其掌握填报方式的变化,提升纳税人的填报体验以及做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数据备份优化功能的宣传辅导,充分响应扣缴义务人的办税需求,让扣缴义务人在更换设备后恢复数据更加便利。
(四)执法监管更公正
14.优化执法方式。按照税务总局《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做好试点发票领用开具风险提醒工作,编制操作规范,稳妥推进试点,做好试点总结工作,并为推广做好充分准备。落实税务总局第二批全国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严肃组织收入纪律,严守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底线,强化跟踪督促,对违反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的,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配合省局落实税收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
15.加强精准监管。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大税收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紧盯税收执法和服务各环节,尤其针对不动产登记、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业务事项,适时开展督察内审。推进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稽查监管模式。推进我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贵州省双随机联席办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和发起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加大对高风险企业的监管力度。按照无风险不立案,无风险不打扰的原则,组织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工作,实现减负增效、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征纳成本。推行无风险不检查,小微企业少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打扰。鼓励实体经济开展自查,实施帮扶式自查和说理式执法,重点打击偷逃税、虚开发票和骗取退税违法行为,维护税收公平正义。
16.保障合法权益。在制订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开展权益性审核,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打造公职律师咨询服务中心,及时妥善处理涉税争议。
(五)税收共治更聚力
17.推进部门联动。制定黔东南州税务局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规程,强化对内提供、对外提供及外部获取数据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州税务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工作。解决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资料、数据等问题。落实已共享数据免填报,帮助纳税人便利办理出口退税。配合省局做好与残联相关数据的互联共享,抓好残保金征收管理,加大对优化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表的填报宣传,方便企业办理残疾人安置情况认证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8.深化国际协作。配合税务总局,做好《中国居民赴赞比亚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尼日利亚投资税收指南》的更新。筛选符合享受以利润分配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企业,制作清册。通过税企互动平台等为纳税人精准推送提示提醒信息,帮助境外投资者应享尽享优惠政策。配合省局做好《中国居民赴赞比亚共和国投资税收指南》《中国居民赴尼日利亚投资税收指南》的更新。
19.促进社会协同。按照省局布署,扩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影响力和知名度,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开展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排查,加强机构信息报送监管;统筹开展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专项治理,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涉税专业服务的风险。加大涉税专业服务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通过州局网站、微信及相关媒体曝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促进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秩序。
20.拓展信用应用。组织开展20xx年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加大信用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关注信用状况。按照省局布署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探索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办税人员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加大纳税信用修复政策的宣传,依托税企互动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为适用对象开展纳税信用修复提醒。落实好纳税信用修复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及时开展纳税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规行为,强化纳税人信用意识。将纳税信用修复准期处理情况纳入系统绩效考核,对税务人员开展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等政策培训,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为守信纳税人在跨省迁移、发票使用、税收证明等事项办理时给予更多便利。按月更新税收违法“黑名单”,并依法提供联合惩戒部门使用。按照纳税信用修复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动态管理,支持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党建引领,提升站位。全州各级税务局要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春风行动”工作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工作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税务机关结合起来。各级税务机关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的示范带动作用,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将其作为模范税务机关创建的重要衡量标准,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
(二)统筹推进、同步开展。全州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纳税服务部门要协助党委抓好“春风行动”措施的推动落实,建立纵横联通的联络员制度,对标对表跟进任务落实情况,确保任务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各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做实做好贵州税务“贵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持续细化和创新推出“春风行动”举措;各地税务机关要按季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项行动,让便民春风四季长吹、常吹常新。
(三)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全州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春风行动”工作要求,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要把开展“春风行动”成效作为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推动“春风行动”扎实开展。州局将通过工作调研、巡察督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并适时以集中研讨、座谈交流、书面反馈等形式持续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
(四)总结经验,做好宣传。各地税务机关要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习掌握“春风行动”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适时对干部学习掌握情况进行测试、检查,确保每一位干部成为“春风行动”的实施者、宣传员。要强化正面引导和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创建示范岗、示范厅。要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渠道广泛的“春风行动”政策及便民利企措施宣传解读活动,扩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晓度和可及性。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新媒体产品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介,全面解读政策,大力宣传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让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认同感更强,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2025春风行动方案范文 篇4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以下简称“春风”)的总体要求和省税务局“春风”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春风”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
“春风” 将以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规范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纳税、公开权力清单等系列内容,从20xx年2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安排
(一)公开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公开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审批“底数”,公开审批目录,实行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务院和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xx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分局、王官庄分局、分局。
3.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评估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个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小规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领用,修订普通管理规定,规范印制管理,简化领用手续,实行增量和票种变更事项即时办结,简化普通程序,放宽普通限额,扩大网络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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