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精选30篇)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1
签订日期:_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形式、期限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亩(林地权证号:)以_____________流转(转包、出租、转让、互换)方式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
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4.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三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支付转让价格金额:,支付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林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的使用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林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2
甲方(出让方):。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月日
在 场 人:
附件:
1、流转山林附图;
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3、本组村民会议记录。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3
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甲方愿将所属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转让山林的状况
1、地址: 。
2、四至: 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合同期限: XX年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以林权证登记为准),甲方必须提供证据以保证转让给乙方林地上的林种是商品林、用材林、经济林、能源林,若甲方转让的林地是生态防护林、公益林视为转让无效,视为甲方违约。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转让总价款 万元。付款方式为:第 年,乙方向甲 方付款 万元;第 年,乙方向甲方付款 万元;第 年,乙方付给甲方 万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保证林地林权无抵押、无担保、无账务,所属权无争议,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权证转让过户。
甲方将上述山林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与发包方在上述地块上得山林承包关系自行终止,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山林上经营权利和义务。
2、.甲方享受 年 月 日以前已确定的退耕还林优惠补助金,以后争取国家有关补助与甲方无关。
3、如果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项时,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应的补偿款归乙方。
4、甲方应将与该山林有关的合同、资料嫁给乙方,并负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林业管理部门办理《林权证》及相关规定手续,并在本协议书签定后 个工作日内办妥。
6.负责解决地界纠纷, 制止侵权行为, 维护乙方的合法经营权。
7.为乙方生产生活提供方便。
8.合同期内若乙方需要修筑道路或建筑物,甲方无权干涉,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护林防火、防盗工作。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独立享受国家各级部门关于林地开发的相关优惠政策,该林地内所有的林木(含经济林)全部归乙方所有。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来在该山林地上得权利和义务。
5、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甲方不得干涉。
6、合同到期后,乙方若继续使用,同等情况下,甲方优先转让给乙方。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 万元整支付。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额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向对方支付其他赔偿金。
七、其他事项
1、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林地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但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不满两年被征用的,须从所得土地补偿费中支付剩余年份转让费给乙方。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4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 让 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形式、期限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为:东至____________,南至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按时收取流转价款权利;
2.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
4.甲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2.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
4.该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 支付转让价格金额: ,支付时间 。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林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______%滞纳金。逾期______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林地的使用权。乙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四)林地流转的期限超过国家规定的承包期的,超过的时间无效。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供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后可在补充栏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内容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就橡胶林地转让问题,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林地概况: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辖区内橡胶林地,面积约______亩,转让给乙方管理经营。橡胶林地的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二、期限:共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总转让价款为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若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价款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相关产权证明办理完成后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剩余价款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交款后,转让范围内的全部地上物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处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其转让的橡胶林地属商品经济林地,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如因甲方转让林地权属有纠纷,甲方要负责解决,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在合同期限内,甲方须协助乙方理顺林地周边关系,做好确认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确认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确,确保乙方的经营权,收益权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内,如原有设施不足,乙方根据需要,在林地范围内开通道路,修筑灌溉设施,构建临时住宿等生产必备之条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时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转让或出租该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挠,乙方转让该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费用。
5、乙方子女享有继承权。
6、甲方要协助乙方申办林权登记手续。
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有独立自主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林木处分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对林地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9、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资或引进技术和资金与第三人进行合作经营或联营,甲方不得进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要做好转让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五、转让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设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政府补偿的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都不能追究对方的责任,但乙方必须及时将情况告知甲方,双方应及早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恢复生产,并根据乙方的损失情况协商减免转让款。
七、合同期满时,如乙方继续转让该林地,必须在期满前30天内告知甲方。合同期满时,林地内的橡胶林木若因未达到经济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标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有限度延长合同期限至橡胶收割完毕,甲方应该适当给予延长合同期限。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不得单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单方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交付违约金______万元,并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因甲方转让的林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则视为甲方违约,按合同(八。1)条处罚。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备案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6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 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
原林地承包合同编号: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积: 。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 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3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随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已于签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 甲方确认收到乙方上述款项。
五、 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 通知与送达
双方约定以下通讯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对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 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签证单位)备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7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县__________乡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__年,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
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________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_________元给对方。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
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8
甲 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 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林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林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二、转让期限
租期为________年___个月,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评估,林地转让价款计人民币______元/亩/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必须在每年农历年最后一天(年三十)前以每年每亩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大写: )元付清给甲方。若逾期两个月不付,作自动放弃,甲方可终止本合同,同时对乙方作合同违约处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要确保转让林地无林权纠纷,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确保是林权所有者真实转让愿望表达,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山场的林地所有权证。
2、确保林地不是公益林(国家重点公益林、省级重点公益林),以国家验收为准,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3、确保林地为宜林荒山荒地(甲方负责处理现有林地木材的处理)。
4、若出现山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并负责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5、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2、乙方只能在转让的山场范围内经营。不得越界开发,在合同经营期限内所转让山场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全权负责,如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在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未完成转让经营事宜,在合同期满后,将由甲方无偿收回使用。
3、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注意森林防火工作,注意安全生产,切实加强防范措施,若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经营该山场进行生产、林地培护、安装设施等所需有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乙方获得山场承包经营权后,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等行为。乙方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6.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在合同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属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如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等均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林地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
七、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服务管理中心一份。
九、经协商,决定__(需或否)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森林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
一、 林地基本情况及转让期限
1、甲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 亩,依法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该林地四至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森林类别 ,地类 .
2、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林地面积、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二、转让林地的用途
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 的抵押 物。
2、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由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四、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为 元/亩,合计 元。支付的时间为。
五、其他条款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 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为元。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_____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 ,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发包方、乡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
年 月 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了可持续开发鸡笼山生态资源,落实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规划,好望角林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拟对鸡笼山腹地进行种植、畜牧、旅游休闲深层次开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拥有合法经营权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权(含林地永久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收益权)约亩(附详细资料为附件)全部转让给乙方经营;双方议定如下条款,必须遵照执行:亩,实际面积以林权证登记面积为准。该宗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卫星航拍图),其地理经纬度坐标分别为。
二、甲方先期提供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资料给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权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双方订下转让协议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万元作为订金。全部林地过户完毕,甲方要为乙方申领新林权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待全部手续办结,相关证件交给乙方,双方即行结算全部转让费用,扣除前述订金转为转让林权款后,乙方应在60工作日内将余款付清给甲方。
四、甲方与该林地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转让所涉的林地经营权等情形而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因开发该林地与周边的群众产生的矛盾纠纷,或需要承包、租赁相邻属于其他集体的林地,甲方必须积极协助乙方与周边林地集体协调解决矛盾或承包、租赁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碍,影响乙方的开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付相应的补偿。
六、林区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区路如须从未流转给乙方的地面上通过,甲方保证从中协调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费用,甲方保证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时,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七、甲方应提供该宗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查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权登记申请表等等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但必须由县林业局加盖鲜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双方根据上述相关林地资料另行编制面积、边界的勘查、确认工作进度表;如有必要,双方还应会同编制工作进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确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乙方因深度开发该宗林地,需要丙方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丙方须积极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业厅办理好各项行政许可事项,并为乙方争取相关的政策、财政扶持资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 年 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万元订金,故自当日起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名下与本宗转让有涉的任何林权,否则甲方按本协议之订金规则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定,相关权益即转移给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独立享有经营权益。乙方对本宗林权进行再流转、砍伐、林木结构调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协议转让期内,林权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补偿费归乙方享有;林权附着物补偿费归乙方享有。
十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如发生违约责任,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须向对方支付 20万元违约金。
十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另行商定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五份,经丙方见证后,甲、乙双方各持两份,送一份给县林业局备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 “懂带坡”面积8亩,四至界线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韦老和林地,右至:大冲,双方协商价格为(11800.00元)壹万壹仟捌佰圆整。乙方一次性付给清给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时领有造林投资,造林投资由乙方负责偿还,与甲方无关,在该片山林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山林砍伐年限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应付每亩每年5.00元借土养木费。
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总款的三倍赔偿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12
原承包方: (以下称甲方)
接受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 块,地名四至界线分别为
共计 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费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十年共计 元。大写 元。乙方于二0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
三、转让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在土地内搞建筑。
六、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
七、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甲方继续承包该土地,乙方无条件退出。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八、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
九、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承担责任 。
十、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13
甲方(原林地使用者):
乙方(原林木所有者):
丙方(现林地使用及林木所有者):
甲、乙、丙三方根据《林业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方将面积为100亩的橡胶林地及胶树3000株转让给丙方,转让期限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林权证》规定的使用期到年止,使用期届满后甲方负责办理《林权证》使用期的延续手续,并保证合同继续履行至 年 月 日。
二、橡胶林地四界:东至 胶地为界;南至 胶地为界;西至 为界;北至 为界,林地面积及四至以《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三、橡胶林地转让金额为元( ),支付的时间为 年 月 日。
四、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享有对林地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
五、甲、乙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乙方债务的抵押物。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林木由丙方自行处理,土地归还甲方。
七、在承包期限内,丙方法定继承人及丙方的合作者享有本合同的继承权和处置权。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方不得对转让的林木进行任何砍伐及损坏;不得再行割胶及采集林地内的滋生物。
九、其他条款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变更和终止合同,违约者必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其违约金金额按本地违约时同等橡胶树市场价格的五倍支付。
2、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国家征收的税费由丙方承担,丙方不再承担镇政府及村(居)民委员会、村民(居)小组的一切费用。
(2) 甲、乙方负责协调和处置本林地与周边林地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
4、本林地转让合同书未尽事宜,可经甲、丙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一旦发生诉讼由当地县人民法院受理。
6、本林地转让合同书范本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镇政府、镇级林业主管部门、村民小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14
甲方:
甲方委托人:
乙方:
1.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自身权益,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2. 甲方将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3. 林地原有桉树归甲方所有。甲方在办理过户前负责砍伐原有林地桉树,砍伐期为本协议签字付款后 月。
4. 粤林证字 第 号,编号 林权证,林地所有权权利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除原有桉树外),使用权利人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甲方前期收取乙方转让费万元人民币,办理过户给乙方姓名等手续,依收据为证(若过户不成功,甲方全额退还乙方)。待林权证过户给乙方姓名后,乙方将剩余款项及时转到甲方账户上。
5. 林地面积、四至及林权证及其附图为准。
6. 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地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
7. 乙方对转让林地依法享有经营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
8.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甲方委托人一份,乙方一份),签字付款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15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此林地转让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准让森林资源位置及面积
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坐落于的桉树树林亩转让给乙方经营管理。
二、转让期限
1、转让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转让金额
1、本合同林地转让价格壹拾玖万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为签定合同日预付壹拾伍万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万元正(¥40000.00)进山砍伐后付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转让合同签定后,现有资源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地所有权及其林地配套设施等附着物的所有权,收益权和使用权。
2、甲方保证上述所转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态林地,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时不受其他因素影响。如在转让后发生权属纠纷,或正常生产受人为阻挠,一律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按造成损失对等的'金额赔偿给乙方。
3、乙方林木砍伐申请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产权证明原件及村委证明。
4、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所有合法权,乙方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灾、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寻求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完毕。
5、乙方林木砍伐运输途中,甲方负责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畅通。
五、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日后即时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样据法律效应。
2、合同有效期间,双方一旦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有向相关法律部门寻求解决的权利。
3、乙方同时附有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林权证复印件作此合同附件。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16
立协议双方: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使该林地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本协议、订立条款如下:
一、林地转让范围及界边:
1、武定县狮山镇椅子甸村委会毕租村民李鹏成同意将杨家坟箐(林权证为杨家坟箐)林地(果园)依法转让给彭志荣经营使用。
2、转让林地的林类为经济林,总面积为:地界边范围以林权证上的为准。
东至: 箐 ,南至: 界 ,
西至: 交界。,北至: 箐 ,
3、转让范围:包括林地的经营使用和林地内现有的林木、果树、建设设施,水电设施以及林地脚下的蓄水塘。
二、林地的使用要求:
1、本林地用于畜牧养殖、种植业,乙方在开发使用土地时应遵守国家林业部门、土地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
2、在林地转让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收回或者占用,在此林地范围内的一切权益归乙方享有。
三、转让期限及价款:
1、转让期限以林权证上的期限(62年)为准,到2077年12月31日止。
2、9.5亩林地转让费每年为人民币:8421.00元,总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3、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林地转让款大写: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余款伍仟元待国家政策允许林权转让时甲方将林权证转让过户到彭志荣名下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需要甲方出面办理或处理有关事宜的甲方必须出面处理解决(包括出具或办理相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等),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柒万伍仟元给甲方。
2、甲方需确保所转让的林地、道路、水、电等的产权清晰、四至明确没有权属纠纷,甲方还需办理完善、县、乡镇、村委会、村组到村民的签认会议文件等相关手续,否则
发生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转让期内依法享有该林地的使用权、经营管理权;在转让期内该林地内所产生的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若国家或企业单位征用、占用的土地赔偿费属甲方的份额部分及土地上的附属设施和林果等所有的补偿、赔偿费都由乙方所得),如果需要以甲方或者村组名义赔付的,由甲方出面办理代领给乙方享有。转让期内乙方有权自主经营使用或转租、转让经营,并享有继承权。
4、乙方享有林地内及周边道路、水利、电力等资源的使用权不承担前期任何费用,需要另外接水、接电、修路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占地、接点等相关工作。
5、甲方应告知村民不得在乙方转让的林地内任意开挖、种、殖、砍伐树木或破坏堵塞道路、破坏水电设施等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行为。如有发生,甲方需出面制止协调解决。
6、本林地的林类为经济林,在办理林类变更、林权证转让过户、流转等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履行上述所立条款,若一方违约,除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给守约方支付总转让金额的2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其他
1、以上所有条款及后附文件资料复印件为协议的组成部分;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执一份,村小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4、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1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件》及《县商品林林木、林地转让办法》等有关政策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
甲方将合法拥有有权处置的座落在乡(镇)村组,小地名: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积______亩的(林权证号:____________)进行转让。
二、转让期限
转让______年限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及时光
乙方经过方式取得甲方转让上述标的物,转让期内支付转让价格金额:____________。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标的物转让后其林地的所有权不变,转让期内乙方享有上述标的物收益权、处置权及经营管理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转让期内应维护乙方的自主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转让标的物范围内开荒、采石等破坏林地资源的活动,发生森林火灾、病虫害、偷盗等毁林事件应进取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3、乙方转让期内守法经营,不得改变林地的性质,在不损害甲方的权益的前提下,能够将剩余的转让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告知甲方、并办理有关手续。
4、转让期内,林地资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
五、违约职责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景确定。
六、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供给转让合同管理机构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甲方乡(镇)、村委会及转让合同管理机关(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的林地转让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林地使用权与林木所有权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立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所转让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转包而来,甲方与那丢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签订山地转包协议书(附件一)。现甲方把转包而来的山地经营权及其已经种下的桉树和杉木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转让期内,在林地内所种植的一切经济林木属乙方所有。转让期内,乙方为了方便运输经济林木在林地内开公路,或者经过村里的公路时,如遇那丢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进行干扰,由甲方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四、转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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