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通用32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篇1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水矿德馨园33#楼外墙广告
2、工程地址:凉都大道164号水矿德馨园33#楼
3、承包范围:外墙喷绘广告的悬挂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20__年 9 月3 日起开工至20__年 9月10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应有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乙方按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4、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前乙方指派 李显文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应经常检查工程项目中的安全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乙方应严格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施工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
9、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生产的后果自行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使用手续。严格在未验收或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11、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员”的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指定的专用集中地使用。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乙方在签订建筑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市安监局、劳动局、劳动保护检查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宅、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7、其他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水城矿业(集团)鸿基 乙方:贵州润黔广告装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和城建安发布《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规定的通知》精神,为了明确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在施工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也为使承租方在使用设备前,能充分的了解起重机的性能,确保汽车吊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明确设备的出租方(简称甲方)和承租方(简称乙方)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和执行道路交通规定,负责车辆道路行车安全。
2、提供汽车吊的性能、力矩和技术交底等资料。
3、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功能齐全、有效的起重设备,夜间具有照明和臂尖警示灯。汽车吊司机必须熟知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及安全操作规程。
4、负责配备大钩以下的扁担、吊索具、卸夹、小吊钩等日常用具。
5、根据甲乙双方的合同内容或协商结果,如由甲方指派信号工,应负责信号指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6、指派汽车吊司机,并要负责司机的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及上级行业会议精神的传达,以及司机全过程行为的控制。进入施工现场的汽车吊司机同时应遵守以下条款和应该享有的`权利:
①进入现场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严禁从汽车吊上往下扔烟头、杂物,或饮食及有碍安全的行为。
②严禁司机带病上车、疲劳驾驶和酒后作业,日常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工作班前、工作班中、工作班后)。
③汽车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对违反“十不吊”(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的行为有权拒吊和不吊。
④严禁汽车吊带故障作业,遇有汽车吊故障立即停驶,及时修理。
⑤作业区域内遇有高压线,不在安全范围内,严禁吊车作业。安全范围即:1千伏———垂直1.5米(水平1米);1~15千伏———垂直3米(水平1.5米);20~40千伏———垂直4米(水平2米);60~110千伏———垂直5米(水平4米);220千伏———垂直、水平均大于6米。
二、乙方职责:
1、要根据施工现场条件、任务及周边情况,给甲方汽车吊司机做好安全和任务交底。
2、要有足够支放吊车的场地。根据所吊物支放汽车吊的场地和存放物支放汽车吊的场地,有无地下管道、暗沟、电缆管线等情况,及时通知吊车司机,如地基有缺陷的,需要处理方案。
3、严禁领导违章指挥,应指派有汽车吊指挥操作证的信号工指挥汽车吊作业,信号工必须遵守汽车吊作业“十不吊”的规定,杜绝无证或违章指挥。
4、严禁无关人员在吊车作业半径内停留、玩耍,与本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
5、遇庞大物体、超高、深基坑或特殊环境作业,要有吊装方案。
6、遇物体庞大或超重物,需要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抬吊方案,选择两台性能应相近起重机,单机载荷不得大于额定起重量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三、事故处理: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机械设备事故,乙方作业人员或甲、乙方以外人员伤亡的,甲方应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并配合乙方处理一切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业人员个人责任造成的伤、残、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乙方作业人员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抄报甲、乙双方上级主管业务部门一份,有效期自签字盖章之日起至设备退场之日止。
汽车吊出租方:
汽车吊承租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投资的_________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责任,特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基本费、现场考评费按________文件规定执行,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但奖励费不支付。
二、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合理投入,严禁挪用基本费与现场考评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三、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临街交通要道施工等方面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由此而发生的防护措施费,经工程师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四、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保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五、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监督执行。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8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6、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四、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五、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 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元。
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 酒后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违反罚款100元。
7、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篇4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管理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条款
协议名称:_______________
管理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管理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1.3主要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铅矿职工住宅小区1组团工程及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材料及物资上下车、施工机械的操作与维护等。
1.4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1.5计划竣工日期:工程完工施工人员全部退场
2.施工单位(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施工安全责任地段(范围):、整个施工工地;、各种施工物资及材料制作、堆放场地;、施工围墙外的人行道;施工单位(乙方)保证在这一地段(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并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2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逐级负责制,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项目现场安全负责人,常驻施工现场,负责现场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2.3结合本工程性质和特点,保证安全的安全防范内容为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设施安全使用状况、周边车辆及行人安全。
主要安全防范措施是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立安全保障体系,设专职安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
安全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现场搭设双排脚手架、围栏等进行施工隔离防护,材料进出堆放、垃圾清运,保护环境,四口五临边防护,工地消防保卫等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4向管理单位(甲方)提供相关的施工计划安排、方案、现场施工组织机构、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等资料,以利管理单位(甲方)掌握工程施工情况,全过程监督施工安全。
2.5切实做好对通讯、电气、给排水等设施设备的防护,如因施工防护不当造成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等既有设备的损坏,须及时恢复到原设备状态;造成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等既有设备的损坏,须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单位,配合设备管理单位进行修复,并承担全部修复费用,由于施工防护不当损坏设备而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负全部责任。
2.6坚持文明施工,加强施工周边环境,行人、车辆安全的防护及施工机具、材料的管理,如因施工管理、防护不力和机具、材料工程废弃物放置、管理不当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或造成事故,负全部责任。
2.7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人生安全保护和管理,如因管理不善,保护措施执行不力造成人生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2.8因工程施工,需拆除、迁移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设备,按规定与设备管理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2.9主动接受管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监督和检查,并对检查出现的安全问题按要求限期整改。
2.10其他责任和义务:1、乙方应积极配合管理方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及现场安全防护工作,避免责任事故发生。
2、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人员、设备、车辆等安全事故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乙方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安排进行救护处理,不得找借口推诿延误,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2.11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工地上不得留宿与工程无关的人员。施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所雇佣的工人必须持有身份证和暂住证,并报一份完整的名单到甲方,再由甲方报辖区派出所备案,以便加强管理。
2.12施工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防爆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工地上应按甲方规定悬挂、配置消防器材,严禁各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上述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施工单位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13施工队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严禁闲杂人员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3管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3.1对本工程施工中涉及人员、设备、车辆安全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督。
3.2因施工造成通讯、电气、给排水管网设备损坏,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力减少损失和影响。
3.3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和配合工作,尽力为工程施工提供条件。
3.4管理方(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有权对乙方施工中所造成的安全质量隐患及违章行为进行教育及处罚,视情节危害大小给予100元-5000元不等的罚款。
4.发生事故时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5.协议生效与终止
5.1本协议双方签章并报项目部主管负责人批准或核备后生效,工程完工且有关费用清算完毕后即告失效。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7.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管理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项目部安质部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篇5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水矿德馨园33#楼外墙广告
2、工程地址:凉都大道164号水矿德馨园33#楼
3、承包范围:外墙喷绘广告的悬挂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20__年 9 月3 日起开工至20__年 9月10日完工。
三、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应有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乙方按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
4、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前乙方指派 李显文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应经常检查工程项目中的安全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乙方应严格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施工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
9、乙方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生产的后果自行负责。
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器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使用手续。严格在未验收或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11、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需拆除变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员”的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3、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指定的专用集中地使用。
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乙方在签订建筑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市安监局、劳动局、劳动保护检查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宅、机械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7、其他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篇6
模板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第二条施工地址: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模板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团风县十力中学学生宿舍改造
2、工程地址:十力中学院内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学生宿舍改造及附属工程
4、分包形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XX年4月30日起开工至XX年7月26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方双方应经常联系,项目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气。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甲方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甲方应创造条件为乙方使用提供便利。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向团风城建办(建设局)安监站、劳动局劳动保护检察部门、办理施工登记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安监站、中心学校各一份备案。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安全负责人:乙方安全责任人: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篇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篇8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1、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人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
2、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机械操作工必须载好压发帽。
3、严禁酒后施工及操作。
4、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
5、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6、不准在现场打闹,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7、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8、严禁在未设栏杆的高空作业和未干墙及挑线墙上行走。
9、严禁在未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同段面上、下交叉作业。
10、严禁任何人在工地上乱接、乱搭电源电线。
5、在易燃易爆、带电运行、机械运作的危险区域内作业,事先要求和协助乙方制订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6、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按甲方单位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7、乙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9、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
11、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12、乙方的施工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熟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凡不了解“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教育的人员,都不许参加施工。
13、乙方要做好现场工种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
14、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15、乙方对工程施工对象的质量安全终身负责,除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要保证建筑不发生倾斜、墙体裂痕、墙皮脱落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如不安此规范操作施工,所出现的一切大小事故全部由乙方负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17、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篇9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以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此在在双方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协议的内容为甲方对乙方的安全要求,乙方须严格执行。
一、管理目标:
1、以施工现场人员财产安全为前提,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程伤亡事故为零,为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提供保证;
2、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3、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4、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 传染病;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二、安全生产要求
1、双方必须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乙方主管安全的领导应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4、乙方在施工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处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
5、在施工进场后,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6、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应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生产的后果自行负责。
7、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单位负责承担。
8、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9、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办法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10、乙方应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11、乙方应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11.1、乙方应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1.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
11.1.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
11.1.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
11.1.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应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11.1.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场地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教育。
11.2、乙方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制度。
11.3、乙方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11.3.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教育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11.3.2、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11.4、乙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中毒事故。
1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报告制度。
11.5.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11.5.2、如果发生因工伤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须要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11.5.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担。
11.5.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1.6、乙方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11.7、乙方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11.7.1、乙方要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11.7.2、乙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制度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发生的一切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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