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调研报告(精选11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调研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县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在县农业局的支持配合下,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特点
(一)发展速度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数量迅速增长。截止目前,注册登记的各类合作社共157家,注册资金1.22亿元,入社农户1659户,带动非成员农户3020户。成功创建省级示范社2个,市级示范社4个,县级示范社30个。
(二)覆盖领域广。15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遍布全县7个镇办,覆盖了农、林、牧、副、渔等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其中:种植业(食用菌、中药材等)44家,占28%;林果业(苗木、板栗、猕猴桃等)48家,占30.6%;养殖业(中蜂、土鸡等)46家,占29.3%;渔业(冷水鱼、娃娃鱼等)11家,占7%;农机、植保服务业2家,占1.3%;其他6家,占3.8%。
(三)资源利用好。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地域资源优势,在带动当地群众致富,特别是在引领贫困户脱贫上发挥了较好作用。如长角坝、岳坝镇依托金水河、椒溪河水域和山林资源优势,成立了冷水鱼、土鸡、中蜂等养殖合作社;陈家坝、石墩河镇依托大户引领和技术优势,发展袋料香菇和猪苓、天麻等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其中陈家坝继东食用菌专业合作社与当地50户贫困户结对子,吸收贫困户创业扶贫资金购买食用菌袋料,发展袋料食用菌30多万袋,预计今年每户贫困户将实现利润近万元。
(四)专业程度高。全县大部分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种养能手、专业大户领办,他们懂技术、善经营、有市场,号召力强。如长兴苍术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创办人苏沭名是当地苍术种植土专家,被省农业厅认定为高级职业农民,带领全县50余户种植苍术400余亩,年产值达400多万元。德信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依托自身优势,产前提供优质鸡苗、产中进行技术指导、产后统一销售产品,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注册了“绿源德信商标”,通过了无公害认证,建起了全县首个农产品追溯体系。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机制薄弱,运作不够规范。一是管理不严格。部分合作社组织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不完善,会员权利、义务不明。部分合作社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理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存在不按章程和制度办事的现象。二是运行不规范。合作社与会员的联结松散,利益关系不紧密,部分合作社靠个人信誉维持管理,服务停留在生产或销售的个别环节上,没有形成产供销一体化。部分合作社仅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无生产、办公场地,个别合作社甚至是有名无实的“空壳子”。
(二)发展水平不高,合作层次较低。一是社员人数少。截止目前,全县注册登记合作社社员为1659户,仅占全县农民总户数的23%,大多数合作社是几个、十几个农户的松散式联合。二是资产规模小。尽管全县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1.22亿元,但由于部分社员采取以土地、山林等实物入股,实际可营运的资金较少。三是合作环节少。多数合作社合作项目少、内容单一,基本停留在产前的农资统一采购,产后农产品销售等简单环节,在产品仓储、运输以及“三品一标”创建等环节上还比较欠缺。
(三)市场竞争力弱,带动能力不强。一是基地规模小。一些合作社基地建设意识不强,力度不够,加之自身条件所限,合作社的生产基地小而散。二是服务范围窄。绝大多数合作社服务的范围仅限于本村组的几户、十几户,跨镇、跨县发展的合作社还非常少,整体实力不强,规模效益不高。三是产业链条短。尽管我县农业特色产业较多,但合作社的主要经营模式还是生产、销售初级农产品,产业链短、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导致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弱,对农民缺乏足够的吸引力,带动作用不强。
(四)扶持力度不够,发展后劲不足。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参与者大部分是农民,经营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规模化发展的需要;我县耕地资源短缺,合作社启动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不足,无法满足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需要;部分合作社小富即安,没有发展壮大的强烈愿望。各业务指导部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在土地流转、技术指导、项目扶持、信贷扶持等方面支持力度小。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一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知识、扶持政策、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合作社、积极创办合作社。二要树立典型。要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通过择优扶持、示范带动,积极培育一批让农民可看、可学的标杆和样板,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办社积极性。三要正面引导。积极引导有能力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合作社,鼓励种养大户牵头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领创办等形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创办和领办合作社。四要强化培训。重点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合作社领头人,提高合作社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规范内部运作,夯实发展基础。一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组织形式,实行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三会”的职责和权力,保证合作社组织内部运作的公开、公平。二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严格遵守《合作社章程》规定,认真履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确保合作社成员的主人翁地位和经济利益。三要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严格审批,从源头上保证质量;要探索实行动态监测制度,严格监督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情况,整合规模小、同质化、知名度差的合作社,取缔没有产业实体、运转不规范、违规经营、套取扶持资金的合作社。
(三)加强引导扶持,规范管理服务。一要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建议县政府出台合作社管理和扶持办法,明确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等方面政策措施,健全完善指导服务体系。要整合农业、林业、水利、市场监管、科技、供销等部门的管理资源,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指导服务体系,共同协调和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要加大扶持力度。职能部门在安排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等涉农项目时,要把合作社作为支持重点,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和农业扶持资金。三要强化带动能力。积极倡导合作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吸收更多农户入社,逐步建成一批规模大、特色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品深度开发。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带领农民创收致富的重要力量。
(四)加大营销力度,创建知名品牌。要引导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和追溯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规范使用无公害、绿色、有机等农业规范标识,培育知名品牌,提高产品在市场中的认知度和竞争力。要指导合作社在巩固现有销售渠道和营销窗口的基础上,通过参加西洽会、农高会等各类节会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推介,开辟新的销售渠道。要借助中央网信办扶贫佛坪的有力机会,积极与京东、阿里等电商平台对接,在互联网+、网络直销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拓展市场。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调研报告 篇2
近年来,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力度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县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农民合作社146家,注册资本26085万元,合作社成员2850人,带动农户3800余户。目前纳入我们示范社管理的合作社有21家,从总体情况来看,合作社的数量增长比较快,且合作社的类型也越来越多,经营的范围也了越来越广泛,随着合作社不断发展,对农民的带动能力不断加强,在农民收入提高,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及抵御风险的能力方面将发挥作用将越来越大。但应该看到,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在制度建设、内部管理、财务规范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发展,现阶段合作社在经营及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如下的问题:
一、合作社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对兴办合作社目的认识不到位,偏离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的。在成立的合作时,部分专业合作社是个别人出资成立并运作,以专业合作社名义登记注册,村民名义上为合作社成员,但实际上并未出资,也并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分配,还有些合作社以村民、家庭成员组织成立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也没有组织成员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成为“空壳合作社”,合作社没有发挥作用,个别人开办合作社认为可以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且登记门槛又低,所以降低了合作社的公信力。
(二)规模还比较小,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较短,目前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重发展轻规范,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目前我县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合作社的的负责人文化程度不高,管理经验较为缺乏,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合作社在营销、生产方面缺乏科技含量,对产业化经营中的促进作用还不大,合作社的龙头、桥梁和纽带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部分群众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因此对入会的兴趣不高,参与的积极性不强,从而导致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会员偏少。
(三)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目前合作社在申请国家项目资金时多渠道申请,导致部分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也能享受国家的项目资金的支持,项目申请口径不一致不利于合作社的有序、健康发展。
(四)人才缺乏、科技水平低。大部分没有专业人才,虽然都是种植多年的种植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缺乏管理经验和新科技知识。
(五)合作社设立及章程建设来看:相当部分专业合作社是个别人出资成立,以专业合作社名义登记注册,村民名义上为合作社成员,但实际上并未出资,也并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分配;合作社的章程没有体现合作社的特点,千社一章,千孔一面,合作内容、合作办法合作规则等在章程中写的不是很清楚,产权不够明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和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不强,限制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壮大,必须在今后的发展中尽快加以完善。
二、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合作社对财务管理工作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一般都是由农村的种植、养殖大户,大多数对财务核算和管理流程一知半解,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意识不到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重抓生产经营活动,对完善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的不够。
(二)有的专业合作社认为配备会计、出纳需要花费一笔费用,合作社收入还不高,内部人员兼任比较方便,也节约费用。有些合作社负责人直接用银行个人银行卡来管理资金,没有财务公开的意识,认为自己的合作社,支出不愿意受过多的手续的约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合作社业务相对收入有限,为了降低成本,很多合作社没有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及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
(三)合作社理事长认为把所有的收入都入账,会要缴纳相关的税,思想上有顾虑。同时在经营过程中的开支,如果索要发票,价格会比较高,成本会相应提高,所以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合作社发生经济业务时没有发票。有的合作社没有财务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财务理财的意识不强。
(四)档案资料不完整。表现在会计档案不健全,许多合作社没有办公场所,会计档案资料无法集中管理,会计资料只好长期放在会计或出纳家中。有些会计没有把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归档管理,这样会造成账簿和凭证丢失。
三、加强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到乡、镇、村和广大农民群众中去,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内涵和相关规定,使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我国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历史背景、重大意义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充分认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及作用,促使其不断地克服小农意识、培养“民主”意识,增强“合作”意识,极大地提高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积极引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企业管理模式引入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结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推行订单农业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走“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发展之路,实现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巩固和延伸产业链。二是引导、支持基层干部、种养大户和能人带头组建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农户多、管理较为规范、产品具有一定市场、对弱势群体帮助大的特点,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统一管理,实现规模效应,加快资本积累。
(三)正确促成合作社的发展,遵循客观经济规律,鼓励农民申办合作社,又要坚持条件,规范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又要防止合作社没有规范而享受国家扶持资金现象,让农民自己在政府提供的优良环境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四)引导合作社合理设置会计机构与人员,专业合作社可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繁简需要,选择是否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可在专业合作社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要求选择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负责本社的会计工作;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五)规范支出票据,完善财务核算。凡能够取得正规发票的应当开具正规的发票,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材料或饲料等难以获取正规发表的,应当提供售货证明及售货方身份证明材料,数额较大的,还应附有会议记录、情况说明等附件,支付给合作社成员的款项,应提供领款人签字的花名册及身份证明资料,支付大额工程,设备款项,除取得正规票据外,还应附有合同协议、设备验收证明,和工程建设方出具的工程决算等附件。
(六)在专业合作社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或者申请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相关部门接受申请并审批申请的前提条件应该要求合作社规范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乎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信息规范。对未按照制度核算、会计信息不清楚的不予拨款支持,也不予申报项目,这样,才能充分促进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供真实正确的会计信息。
(七)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柜,实行统一管理,转入负责,会计资料收集要齐全,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同时要求示范合作社严格按照社员档案,会议记录、合作档案、项目档案等档案分类建档。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调研报告 篇3
近年来,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力度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扩大,截止目前,县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农民合作社146家,注册资本26085万元,合作社成员2850人,带动农户3800余户。目前纳入我们示范社管理的合作社有21家,从总体情况来看,合作社的数量增长比较快,且合作社的类型也越来越多,经营的范围也了越来越广泛,随着合作社不断发展,对农民的带动能力不断加强,在农民收入提高,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及抵御风险的能力方面将发挥作用将越来越大。但应该看到,在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在制度建设、内部管理、财务规范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发展,现阶段合作社在经营及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如下的问题:
一、合作社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对兴办合作社目的认识不到位,偏离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的。在成立的合作时,部分专业合作社是个别人出资成立并运作,以专业合作社名义登记注册,村民名义上为合作社成员,但实际上并未出资,也并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分配,还有些合作社以村民、家庭成员组织成立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也没有组织成员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成为"空壳合作社",合作社没有发挥作用,个别人开办合作社认为可以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且登记门槛又低,所以降低了合作社的公信力。
(二)规模还比较小,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时间较短,目前尚处在起步发展阶段,重发展轻规范,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目前我县发展情况来看,由于合作社的的负责人文化程度不高,管理经验较为缺乏,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合作社在营销、生产方面缺乏科技含量,对产业化经营中的促进作用还不大,合作社的龙头、桥梁和纽带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部分群众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因此对入会的兴趣不高,参与的积极性不强,从而导致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会员偏少。
(三)合作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目前合作社在申请国家项目资金时多渠道申请,导致部分管理不规范的合作社也能享受国家的项目资金的支持,项目申请口径不一致不利于合作社的有序、健康发展。
(四)人才缺乏、科技水平低。大部分没有专业人才,虽然都是种植多年的种植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缺乏管理经验和新科技知识。
(五)合作社设立及章程建设来看:相当部分专业合作社是个别人出资成立,以专业合作社名义登记注册,村民名义上为合作社成员,但实际上并未出资,也并不承担经营风险,不参与分配;合作社的章程没有体现合作社的特点,千社一章,千孔一面,合作内容、合作办法合作规则等在章程中写的不是很清楚,产权不够明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制定了《章程》和相关的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不强,限制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壮大,必须在今后的发展中尽快加以完善。
二、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合作社对财务管理工作没有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一般都是由农村的种植、养殖大户,大多数对财务核算和管理流程一知半解,,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意识不到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重抓生产经营活动,对完善财务管理工作重视的不够。
(二)有的专业合作社认为配备会计、出纳需要花费一笔费用,合作社收入还不高,内部人员兼任比较方便,也节约费用。有些合作社负责人直接用银行个人银行卡来管理资金,没有财务公开的意识,认为自己的合作社,支出不愿意受过多的手续的约束,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合作社业务相对收入有限,为了降低成本,很多合作社没有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及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
(三)合作社理事长认为把所有的收入都入账,会要缴纳相关的税,思想上有顾虑。同时在经营过程中的开支,如果索要发票,价格会比较高,成本会相应提高,所以索要发票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合作社发生经济业务时没有发票。有的合作社没有财务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财务理财的意识不强。
(四)资料不完整。表现在会计不健全,许多合作社没有办公场所,会计资料无法集中管理,会计资料只好长期放在会计或出纳家中。有些会计没有把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归档管理,这样会造成账簿和凭证丢失。
三、加强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一)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深入到乡、镇、村和广大农民群众中去,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解答农民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内涵和相关规定,使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我国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背景、重大意义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充分认识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好处及作用,促使其不断地克服小农意识、培养"民主"意识,增强"合作"意识,极大地提高农民群众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积极引导,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首先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将企业管理模式引入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结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把推行订单农业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农民走"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发展之路,实现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巩固和延伸产业链。二是引导、支持基层干部、种养大户和能人带头组建专业合作社,发挥带动农户多、管理较为规范、产品具有一定市场、对弱势群体帮助大的特点,通过统一生产、统一营销、统一管理,实现规模效应,加快资本积累,形成干部、大户、"能人"与广大农民在共建合作社新优势中
(三)正确促成合作社的发展,遵循客观经济规律,鼓励农民申办合作社,又要坚持条件,规范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又要防止合作社没有规范而享受国家扶持资金现象,让农民自己在政府提供的优良环境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四)引导合作社合理设置会计机构与人员,专业合作社可根据自身规模和业务繁简需要,选择是否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可在专业合作社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要求选择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负责本社的会计工作;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五)规范支出票据,完善财务核算
凡能够取得正规发票的应当开具正规的发票,直接从农户手中购买材料或饲料等难以获取正规发表的,应当提供售货证明及售货方身份证明材料,数额较大的,还应附有会议记录、情况说明等附件,支付给合作社成员的款项,应提供领款人签字的花名册及身份证明资料,支付大额工程,设备款项,除取得正规票据外,还应附有合同协议、设备验收证明,和工程建设方出具的工程决算等附件。
(六)在专业合作社向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专业合作社示范项目,或者申请承担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相关部门接受申请并审批申请的前提条件应该要求合作社规范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乎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会计信息规范。对未按照制度核算、会计信息不清楚的不予拨款支持,也不予申报项目,这样,才能充分促进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提供真实正确的会计信息。
(七)加强会计管理,建立会计柜,实行统一管理,转入负责,会计资料收集要齐全,会计凭证装订成册,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同时要求示范合作社严格按照社员,会议记录、合作、项目等分类建档。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调研报告 篇4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产生的新生事物,它的迅速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重要意义。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从20xx年起,国家先后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减免政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扶持政策。
我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xx年,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鄂发[×]×号);省人大出台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20xx年和20xx年省委、省政府两次召开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场会;从20xx年起,省财政每年专列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经费;20xx年,省编办专门批准成立了“湖北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办公室”。从20xx年起,我省还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工程、示范工程、人才培训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品牌培育工程等“五大工程”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截至20xx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由20xx年的×个发展到×个,同比增长×倍。
虽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总体形势看好,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合作社水平参差不齐,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主要原因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初期,缺乏合作知识与合作能力。这与政府部门扶持指导和服务不够密切相关。为此,政府部门有必要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上加强引导,从而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提高合作质量。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发展速度快
截止20xx年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家,比20xx年增加×家,增幅×%。其中京山县、钟祥市、长阳县等×个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家,京山县达到×家。
2、领办主体多
一是能人大户领办型,占×.×%。孝昌县冠昌源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就是由果品产销大户程国庆领办的。二是科技人员创办型,占×.×%。沙洋县曾集镇五洋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由该县曾集镇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蔡代兵牵头组建的。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占×.×%。湖北长阳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就是由省级龙头企业湖北常家洞茶叶专业合作社异地投资组建的。四是村级组织牵头型,占×.×%。郧县合叶桑蚕专业合作社,由郧县胡家营镇土地沟村支部书记湛宏远牵头领办。
3、覆盖产业广
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种植、养殖、农机、农村能源、林业、水利等多个行业。其中,种植业占×.×%,养殖业占×.×%,其他行业占×.×%。
4、典型示范强
各地培育和发展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充分体现了为成员服务、民主管理和谋求共同利益的合作社性质。截至20xx年底,全省共培育典型合作社×家,其中省级指导扶持×家,各地指导扶持×家。老河口市春雨苗木果品专业合作社的创办者姚凤君同志,是当地果树行业的老专家,该合作社引进培育了×多个果树新品种,推广了×多项新技术,并有多个新品种和新技术在国内领先。联合购买生产资料和联合销售达×%以上,统一培训、修剪、机防、嫁接率达到×%,还有冷藏保鲜、品牌经营,办公和培训大楼等,为成员增收节支效果显著,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以上。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合作知识的宣传培训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人知之甚少,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到位。虽然国家20xx年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发展原则、组织管理、设立登记等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宣传不够,又往往停留在报刊杂志、广播电台和领导讲话上,很多干部群众没有听到,也没看到,从而造成对发展合作社的必要性和对合作社的性质与作用认识不够。近几年省里通过开现场会和培训会,解决了各级政府和农业(经管)部门的思想认识问题,培养了一批合作知识辅导员,但还是难以适应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各地也开展了一些针对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但培训人数太少,合作社对成员的培训就更少了,往往只有一些技术性培训。由于缺乏平等互助的合作意识,导致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利益驱动”现象,有些政府官员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市场经营主体,又不纳税,没有好处;有人还认为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要去管;有些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龙头企业领办者,看到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扶持,纷纷包装挂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些专业大户领办者,以为办合作社等同于办公司,在盈利分配上完全按股金分配,在民主管理上,也是投资多的成员或理事会少数人说了算,完全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按交易额(量)分配为主,成员有平等管理合作社的权利。有些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得利,没有履行义务的意识,没有管理合作社建设合作社的主人翁意识。
2、政府部门指导力度不够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涉及到合作知识和组织管理,又涉及特色产业和技术、市场等问题,还涉及领办者带领成员共同致富的奉献精神,没有懂合作知识和有技术、有管理经验的人去指导,很难做到依法办社,很难成为政府推动“三农”工作的抓手,也很难得到农民群众的拥护。过去政府部门指导不够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懂合作知识的辅导员太少。每个县(市)只有×-×人参加过培训,而且往往只有×个专职人员,有些还是兼职。乡镇一级基本没有专职人员。村里基本没人管,指导服务很难到位。二是深入农村指导服务的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现在的指导最多只能跑马观花,很难做到深入细致开展调研和指导。而这项工作唯有直接向群众宣传,有针对性地指导合作社的管理人员,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我国解放初期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就是依靠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宣传指导的。三是典型示范不够。典型示范是推动合作社发展的最有效的工作方式,但由于政府扶持和部门指导不够,导致典型示范太少,规范运作欠佳,服务效果有限。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我们的基层指导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往往强调“先发展,后规范”和“边发展,边规范”的合作社发展思路,缺乏“以规范促发展”的指导思想,一个县(市)、一个行业做几个盆景式的合作社,还不能做到规范运行,最后必然影响发展。老百姓看不到好处,影响加入的积极性,合作社也可能没有生命力,政府的政策扶持也很难加大力度。只要能办出一部分规范的合作社,让广大农民偿到甜头,夯实合作社服务基础,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合作社就会加快发展,政府也就会下定决心加大力度支持。
3、合作社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
目前,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普遍存在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内部机构不健全、决策不民主、分配不合法等方面,最突出的问题是利益关系不顺,核心是合作社能否给成员带来增值利润,这是合作经济的实质。实际上,国家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业部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规定得既有原则又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由于我们的领办者和指导者一般只有企业、事业、社团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管理经验,往往凭借经验管理和指导合作社,恰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特殊性质,不同于其他任何组织。只要合作社领办者和指导者都能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弄清了合作经济的实质和作用,就是使合作者都能享受通过合作带来的增值利润,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目的,也就是为了得到生产、加工、流通领域增值利润的好处。就不难理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
在实践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关系不顺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龙头企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在为成员服务时,往往局限于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和保护价收购社员农产品,这种服务对农户成员确实有好处,但他只是一种盈利性服务的市场买卖行为,而合作社行为应该是在此基础上,让成员分享生产资料和购销产品带来的增值利润。二是行业协会运作型。有些合作社,将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生产者社员联合起来,既为生产者社员优惠供应生产资料,又以保护价收购生产者社员的产品,既为加工者社员带来稳定的货源,又为生产资料供应商带来薄利多销和稳定的销售渠道。这种运行机制看起来大家都能利用合作社这个平台得到好处,互利共赢,其实,还是“企业+农户”的翻版,核心问题是,往往生产资料和加工销售环节的增值利润没有分给生产者社员,只是生产资料供应商和加工销售企业联合起来的一种营销策略,还可以减免税收,或争取政府资金扶持。三是核心成员运作型。有的合作社是以几个能人大户联合发起,作为核心成员,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当地一些小型生产者农户参加,作为“一般成员”,不在工商登记。“核心成员”完全按股份分红,“一般成员”则以购销合同结算。当然“一般成员”还是享受了进入市场、改进价格和技术服务的好处。
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利益联结机制至关重要,在运行中应当依法规范,合作社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应主要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成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合作社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
要让合作社知识深入人心,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就必须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利用各级行政组织资源,通过会议形式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有关职能部门结合业务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宣传合作知识。三是通过各级党校、高等农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涉农培训机构开设合作社专业课程。四是通过典型示范宣传合作知识和管理人员。五是通过合作社向成员以及农村青少年宣传合作知识。
(二)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势特色农产品的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产生的一种全新的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它的领办者一般都是农村能人大户、农技人员、龙头企业等,生产的都是优势特色农产品,而且是专业化、规模化、无公害化生产经营。合作社的发展既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又能提高农业效益,最大的好处是能促进农民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好。因此,政府应当加大力度扶持。各级财政应当从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板块基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投入。目前,我省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主要是对示范性合作社给予补助,一般一个县(市)只有一个,而且资金额度只有×-×万元,只能用于规范化建设和一般性服务。对于发展生产和解决加工销售问题,资金是个重要瓶颈。一般农民社员资金都有限,贷款又没有什么抵押。要想解决资金困难问题,一是争取金融部门出台支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二是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建议省财政每年拿出×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
党的__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从发展现代农业看,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社,才有能力运用农业先进技术和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支点,它能把农民的组织化、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发展新机制。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农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和总结推广力度
20xx年中央×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社给予补助。”为贯彻中央精神,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厅都将“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写入了20xx年的×号文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作为合作社具体指导部门的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办公室以及各级经管部门更应该重点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试点示范工作。如何抓好这项工作,中央的要求是对服务能力强、民主管理好的示范社给予补助,这就意味着政府扶持合作社是有重点和具体要求的。另外,抓示范社建设,也是农业推广工作的有效工作方式,通过示范社建设,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让农民亲眼看到和亲身感受到合作社的作用和好处,让合作社的领办者知道规范的合作社应做好哪些工作。让我们的指导者知道如何总结推广合作社经验。示范社建设主要围绕提高服务功能、完善民主管理和利益机制做好具体工作,在此基础上,搞好总结推广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决定因素在人,只要我们的干部能够深入农村,深入合作社,针对不同合作社的特点,与合作社领办人沟通想法,帮助合作社建立和完善内部利益机制,在技术、市场和管理方面予以指导,示范社的作用就会充分体现。全省各地都有一些好典型,凡是指导有方,擅于总结的地方,典型合作社就多。凡是指导服务不够,即使有一定资金扶持,也很难培育出好典型。一个好的示范社要具备三个重要条件:一是产权明晰。要明晰成员私有产权和共有产权,一个没有产权的合作社,或者是产权不清的合作社,不是利益关系有矛盾,就是合作成效不佳。二是盈余主要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如果盈余全部或主要按股分红,就无法体现合作社性质,无法做到依法办社。三是在成本价基础上开展服务。合作社对成员的服务既不是无偿服务,也不是市场化的有偿服务,而是非盈利性服务。如果合作社仅仅把社员当成顾客,就无法帮助成员降低产销成本,也无法体现与公司制企业的本质区别。在政府部门指导合作社发展上,一定要以规范促发展,对于示范社而言,本身就有比较好的基础,只要有人指导一下就行了。只有规范发展的合作社才有生命力。为此,建议各级财政加大示范社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一是投入示范社服务功能建设;二是用于培训;三是用于指导服务的工作经费;四是用于表彰先进,包括优秀辅导员。另外,除了各级经管部门要抓示范社建设外,农业部门的种植、畜牧、水产、农机、农村能源等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商、税务、林业、水利、农垦质监等相关部门都要结合业务抓好示范社建设。
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调研报告 篇5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掌握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查找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路子,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步伐,真正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市农经站抽派有关业务人员组成调研组,采取进村入户、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典型调查与面上统计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走访了全市10个县区86个乡(镇、办事处)1750个合作社,发放了调查问卷1200份,收回1165份,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本情况
毕节市抢抓“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发展机遇,紧紧围绕马铃薯、特色经果林、生态畜牧业、蔬菜、茶叶、中药材、烤烟等主导产业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多元发展,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极大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完善了合作社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全市合作社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涵盖了农业种植养殖、生产资料购销、农副产品加工、科技推广服务等各行业,有力加快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和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经全面调查统计,目前,全市已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012个,注册资金共计90.17亿元,成员数达24.36万人。全市合作社共流转土地面积71.69万亩,年经营收入34.87亿元,成员年均纯收入9543元;带动22.64万户农户,4.6万贫困人口就业。合作社共注册商标261个,共获53个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qs)认证,9个标准化生产认证。全市合作社按产业分类为:粮食种植类838个,水果类543个,蔬菜类722个,茶叶类201个,中药材类487个,养殖类2654个,水产类76个,林业类418个,农机类110个,加工类69个,休闲观光类91个,服务类241个,其他类580个。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特点
从全市来看,通过近几年来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组建形式多样
全市组建合作社的形式主要有七种:一是农民自发组建,这类合作社最多,占全市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二是村干部带头组建,主要是村支两委人员依托本村产业发展创办,如金沙县联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三是专业大户牵头组建,这类合作社基本属于同类产品的生产者。四是专业技术人员创办,如金沙县满山红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五是农村能人牵头组建,如纳雍县新房乡长沟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六是返乡青年创办,如黔西县金碧镇杨勇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七是依托龙头企业组建,这类合作社成员入股额度大,严格按照企业运作,按股分红和返利,如大方惠民辣椒专业合作社等。
(二)辐射带动面宽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按照产业特色来组建的,一个专业合作社带动了多个村甚至跨乡跨县农户的发展。如纳雍县新房乡长沟村蔬菜专业合作社基地范围从一个行政村地域扩大到新房、阳长、百兴、寨乐、老凹坝等乡镇,甚至在大方县、七星关区和水城县南开镇都建立了基地,已成为纳雍蔬菜产业的领头军和蔬菜生产的典范,有力地推动了新房乡及周边乡镇蔬菜产业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威宁县玉龙乡在兴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土地入股方式,带动兴发、营寨、团结3个村农户,辐射玉龙、牛棚两个乡镇15个村,建成优质核桃种植基地10000亩、优质板栗基地500亩及占地50亩的规模化种养殖基地。
(三)经营形式灵活
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状况、群众经济基础及素质高低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形式较为灵活。如威宁县玉龙乡祥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就是结合了当地群众长期以来形成的生猪养殖习惯,群众基础好。合作社实行入股分红制,以现金入股的社员年终可以参与分红,未入股的社员也可以享受“五统一”服务,获取相应收入。
(四)农户成为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坚持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基本原则,使农民成为合作社的主体,实行进退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全市已经发展的70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90%以上的合作社成员全部是农民,另有部分合作社虽有一定数量的非农民社员和社会团体社员,但成员的80%以上是农民。
(五)产业步伐加快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涵盖蔬菜、粮食、马铃薯、精品果业、茶业、中药材、烟草、生态畜牧业、核桃、渔业、林业及特色种养业等各类产业,规模经营面积达165.6万亩,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已从单一的生产领域逐步向加工包装、品牌创建、流通销售、休闲农业、农旅结合等经营领域拓展延伸,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了农资供应、质量标准、生产技术、产品包装、市场营销、产地认证等统一服务。
三、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做法及取得成效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历史转变,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都起到了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农业板块经济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兴的市场经营主体,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又切合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在推动农业园区、“4321”工程建设及“六大农业板块经济”发展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已逐渐成为推动农业板块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贵州举利现代农业专业合作社,是一家集生产种植、产品开发、市场销售、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一体的辣椒产业合作社,基地覆盖超过6个乡镇,形成了规模较大的辣椒产业带,种植规模达到1.5万亩,年产干辣椒20__吨以上,带动农户8000余户,种植农户年总收入超过3000万元,实现了“培育一个经营主体,振兴一项特色产业,激活一方经济发展,富裕一方农民群众”的目标,合作社生产的辣椒除供给全县外,还销往周边市县、贵阳市、四川省等地,初步形成了种植规模化、管理规范化、产销一体化的现代农业合作社。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户实现精准脱贫
中央明确提出,“加强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我市紧紧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在产业带上,建在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上,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引领,带动贫困户获得收益,实现产业扶贫、精准脱贫。金沙县联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采取“村支书+合作社+贫困户”发展模式,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特惠贷”贷款5万元作为入股资金,参与合作社经营,三年分别按6%、7%、8%获得固定收益(每年每户平均3500元)。同时,贫困户可以在合作社领养能繁母牛,产仔半年可以出售,所得收益农户和合作社按五五分成;超过半年的,除了每头牛仔上交3000元外,剩余归农户自己;出售时是肉牛的,所得收入按农户占60%,合作社占40%进行分成。这种经营模式解决了贫困户及合作社发展融资难问题的同时,降低了贫困户的投入风险,保证贫困户获得“固定收益+二次获利分红”,提高了贫困户的经济收入,加快了贫困户的脱贫致富步伐。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在农业供给侧改革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既能根据市场需求作出有效响应,发挥传导市场信息、统一组织生产、运用新型科技的载体作用,又能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按照市场需求生产优质产品,形成新的供需平衡,推进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如黔西县腾达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专业从事食用菌种植销售,菌棒销售,供应生产原材料,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的综合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方面,合作社以工业化、标准化为理念,综合利用农、林业生产的下脚料木屑、边皮、枝丫材、玉米芯、秸杆等做为原料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在市场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优化生产组织形式,开展产、加、销一体的产业化经营,改变传统农业的生产模式,推进合作社向现代化、规模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目前,已建成食用菌菌棒生产车间1200平方米、菌棒培养大棚5630平方米、出菇大棚33682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9台套,xx年发展香菇周年栽培85万袋,平菇42万袋,产保鲜香菇1378.5吨,全年完成销售额1350.9万元,创利税311.9万元,每亩每年可带动农户实现利润6.43万元。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山区现代农业发展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山区特色现代农业日益迫切,“谁来种地”、“谁会种地”、“怎么种地”等问题,已成为发展山区特色现代农业绕不过的“圈子”。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既能为农户提供低成本、便利化、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服务,解决劳动力不足、技术欠缺等难题和矛盾,又能为有文化、有技能的青壮年农民在农村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宽广的平台,有力推进山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如赫章县平山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在中寨村流转荒山草坡4500余亩,建成高效蔬菜大棚1500个2500亩、大樱桃示范种植1000亩、观光示范采摘园500亩,一个具有山地特色高效的生态循环现代农业园区已基本建成。由公司统一进行平整和土壤改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化大棚,合作社组织贫困户、被流转土地农户及农村致富能手到基地进行种植技术培训,合格后,农户以零租金返包大棚自行种植、自行管理;合作社统一提供苗木、肥料、技术指导及产品销售等服务,并与种植农户签订保底价收购协议,产生效益后,采取“五五分成”,如中寨村农户陈淑琴和朱永琴各租种了两个大棚,到年底每人纯收入均在5万元以上。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产业发展中,通过合作经营、集约经营、规模经营、股份经营等形式,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把产加销、农工贸有机结合在一起,有效延伸了农业产业链条,突出了规模经济效益,既有利于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又有利于让农民从整个产业链中获得更高收益和更好回报,有效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如纳雍县过路沟村蔬菜专业合作社,通过与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方式,每亩土地租金按照400斤玉米折价,租用农户300亩土地种植蔬菜,租金一年一付,同时合作社长期反聘农户在地里务工,农户每天有60—80元经济收入,1年人均最少可以获得1.5万元收入。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大部分依托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专业合作社根据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进行了有效对接,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较好地解决了农民进入市场时“买难”、“卖难”的尴尬,避免了市场波动给农民造成损失。如纳雍县阳长镇马店村果伟养殖专业合作社,把生猪养殖大户和营销大户联合起来,实行“五统一”管理后,从养殖所需的仔猪、饲料购进到生猪出栏、销售都有专门的队伍来组织,直接面对市场,生猪在出栏前就已经有了“订单”,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社员不需要奔波于市场寻找销售渠道,专注抓好养殖管理,扩大养殖规模,加上推行统一防疫和“两全三保”技术服务措施,社员不担风险,收入稳定,生产发展快。
(七)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利益联接机制
经过合作社在生产发展中的长期探索实践,涌现出黔西县金碧镇杨勇种植专业合作社“五联五有”模式,金沙县联合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村支书+合作社+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七星关区兴联蛋鸡养殖专业合作社“问需式”扶贫模式,黔西县腾达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1+9”技术落实模式,织金县恩雄经济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制”发展模式,赫章县平山乡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反租倒包”经营模式,赫章县河镇乡海雀村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三变”促“三同”体验式干部培训模式等大量先进典型经营模式,创新发展出二次返利、反租倒包、股份合作、利益共同体等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更多农户实现产业扶贫、精准脱贫。
四、存在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合作社还存在发展质量不高,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不强,合作社对农户、特别是贫困人口的覆盖面和带动能力不够等问题。
(一)内部管理不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规范性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增加较快,但质量提升较慢。
(二)带动农户能力有待增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业效益不断提高,但是辐射带动能力仍然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要。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012家,入社成员及带动农户数仅占全市农户数的15.4%,经营能力弱、运行不正常的合作社占比达到32%。
(三)优势产业竞争力不强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优势产业发展布局不合理、规模经营不大、品牌意识淡薄、生产管理不够规范、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等问题,经常出现有生产、无规模,品质高、产量低等现象。
(四)品牌建设比较滞后
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意识不强,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宣传、打造力度不够,大多数商品杂牌多、名牌少,缺乏叫得响的具有全国知名度的品牌,致使各类农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竞争力不强。
(五)融资贷款比较困难
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发展资金短缺现象,缺乏有效的抵押物,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无法及时获得急需发展资金,难以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抵御市场经营及自然灾害风险。
(六)扶持力度较小
专门用于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的专项资金较少,已经出台的扶持政策门槛也比较高,申报程序比较繁琐,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扶持较为困难。
(七)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成员之间仍然是一种松散的、简单的买卖或合同方式,没有完全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缺乏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及村集体之间长期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策建议
根据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全市实际,提出下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一)注重产业融合,培育壮大各类合作社
1、大力培育特色产业合作社。围绕全市六大农业板块经济建设,积极引导培育一批马铃薯、商品蔬菜、特色经果林、生态畜牧业、林下经济、中药材、高山生态茶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水利、林业、旅游、金融、科研、供销社等部门结合,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
2、扶持兴办合作社加工企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加工服务,不断提高产品加工档次,进行农产品深精加工,适应国内大中城市消费市场需求。支持合作社引进先进加工设备和技术,建设标准化车间,改造升级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设备,提升合作社加工水平,重点在核桃、刺梨、天麻、荞麦、辣椒、民族工艺品、茶叶、肉牛、肉羊、可乐猪养殖、香肠、腊肉等特色养殖加工方面取得突破。
3、鼓励发展服务型合作社。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大力发展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和农产品加工、市场营销、运销仓储、电子商务、技术指导、动物防疫、草产品收储供应等农民专业合作社。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围绕农村农贸市场、商店超市、旅馆饭店、家庭手工业、公共设施建设、物业管理、旅游观光、文化娱乐、交通运输、沼气建设以及信息服务等方面培育服务型合作社,鼓励和支持发展农家乐、农耕体验、采摘观光、休闲旅游等农旅结合的新型合作社,延长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引导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鼓励和引导马铃薯、辣椒、生态畜牧业、中药材、茶叶、林下经济等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之间,开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等方面联合和合作,引导合作社之间跨区域组建产业联盟和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合作社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大力推广黔西县“五联五有”(社团联盟、资金联手、产业联动、市场联通、村社联结)农民合作发展模式,为提升联合社综合实力及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积极创造条件。
(二)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合作社发展水平
1、开展示范社创建。按照示范社合作社“六有”标准(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规范的组织章程、有紧密的合作关系、有较强的服务功能、有较大的经营规模、有明显的增收效果),每年开展一次市级、县区级示范社认定,建立示范社名录和示范社动态监测及项目监管制度,增强示范社的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2、规范合作社运行机制。以各级示范社创建为抓手,引导合作社在登记注册、规范章程、明晰产权、完善机构、财务管理、利益联结、统一服务等方面开展规范化建设。引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和成员账户设置、股金设置和盈余分配、年度报告和档案管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收益分配公平和社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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