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通用30篇)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乙方成为甲方_________会员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金融顾问服务产品,产品与价格见附件,乙方根据需要订购甲方_________服务产品。
二、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交纳顾问费:
□账户划款方式:乙方同意由甲方从乙方保证金帐户或银证通帐户将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划到甲方指定帐户上。
□乙方直接到当地甲方营业网点缴付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通过银行划款或电汇的方式将顾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汇到甲方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乙方通过邮局汇款的方式将顾问费_______元人民币汇到以下地址:收件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
三、服务方式
1、甲方文版服务产品发布在_________网站(_________)的会员个人理财主页上,除乙方所订购产品特别规定或乙方特别要求并经甲方同意外,乙方须通过甲方_________网站会员专栏接收甲方的服务产品。
2、由于国内许多网站的邮箱存在很多问题,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信息产品时,不保证乙方能及时收到。
若乙方电子邮箱发生变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以便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3、甲方根据乙方所订购的产品,向乙方提供手机短信服务,即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手机号码将短信产品以手机短信息形式发送给乙方。
若乙方手机号码发生变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以便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4、甲方在认为必要时在盘中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向乙方提供相关信息与服务。
乙方提供的电话号码应是甲方工作期间能够联系到的号码,若乙方电话号码发生变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甲方以便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四、权利与义务
1、除非另有约定,乙方根据本协议中的服务内容,享有与所缴费用相适应的相关服务的权利。
2、除非另有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和服务仅限乙方本人使用,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传播、销售、出版、广播和用作商业目的。
3、如果乙方存在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和服务私自复制、传播、销售、出版、广播和用作商业目的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信息服务,同时将乙方已付费用全额用以支付违约金,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4、甲方有权对包括_________________网站会员个人理财主页、产品格式等进行调整或修改。
5、甲方不受理乙方以任何理由提出的退费要求。
6、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对乙方的最高经济赔偿额不超过收取的当期会员顾问费的50%。
7、在履行协议期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开展此项业务,本协议自动中止或终止。
五、免责条款
1、甲方承诺将尽力为乙方提供服务,但甲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仅供乙方参考,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不对乙方因甲方提供的咨询产品和服务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延误、遗漏和不准确现象,甲方将尽力提高所提供信息的质量,但不能保证其服务信息的完全真实、准确、完整。
3、因不可预知的技术原因或合作第三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服务平台出现故障,或者甲方服务平台技术升级,或乙方提供的通信方式出现故障,或者由于其他不可抗力,使乙方不能正常、及时得到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和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甲方将不负担任何法律责任。
六、附则
1、对本协议书任何条款内容的修改或变更必须由甲方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其他任何形式的涂改、删减、增加未经甲方以上述形式加以确认的均属无效。
2、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甲方收到乙方缴纳的顾问费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
起始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5、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书时,已经认真阅读本协议书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其中的免责条款,并完全理解其含义。
6、本协议可由_________代表甲方和乙方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_________
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适应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税务顾问提供专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专人为甲方提供税务专业服务。指派人员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师职称或其他等同资格)、拥有相关从业经验,以税务顾问的身份在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税务服务。如被派的税务顾问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税务顾问暂时代替职务。
双方同意,税务顾问的全部职责在于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的原则。同时,甲方有义务为税务顾问全面、客观、及时地提供有关情况,以便保持税务意见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税务顾问受甲方委托办理下列税务事宜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设计合理纳税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应纳税最小化;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税务事宜。
三、税务顾问应享的权利
1.查阅与承办的税务事宜有关的甲方内部文件和资料;甲方应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全面而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了解甲方在企业税务和投资融资等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3.列席甲方领导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4.获得履行税务顾问职责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履行税务顾问职责的差旅费和调查取证等必要费用由甲方负责实报实销。
四、税务顾问应尽的责任
1.应当及时承办委托办理的有关税务事宜,认真 履行职责;
2.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委托授权的范围进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权限;
4.承诺不接受任何针对甲方的敌意业务委托,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利益;
5.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活动中的业务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五、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税务顾问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应予满足。
六、甲方遇有紧急税务事宜,可随时与税务顾问联系处理,关有责任向税务顾问详细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乙方应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
七、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税务事宜,如涉税刑事案件、民事争议、行政争议代理,出具《税务审计报告》、根据甲方企业情况制作《税务备忘录》等,如需委托税务顾问参与的,应办理委托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九、合同变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进行修改、变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根据税务、法规、规章、行政命令规定和实施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2.由于订立本合同时所处的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由于战争、自然灾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十、合同争议与解决
合同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当无法协商一致时指定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税务效力。本合同规定内容之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规定及行业惯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 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 篇3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编号:
委托方: (集团)深圳地产公司
受委托方:
日期:
合同编号:
日期:
委托方: (简称甲方)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 大厦
受委托方: (简称乙方)
地址:
一、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规模: 平方米
二、甲方责任:
2.1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园林景观设计所需之完整资料及各阶段园林景观设计要求任务书及设计调整意见书),并对所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进度表及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2负责协调本工程与建筑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专业衔接的有关事宜;
2.3负责安排有经验之施工单位按乙方设计要求及效果进行施工;
2.4负责本工程各阶段的政府申报、审图盖章事宜及费用;
2.5负责按照本合约条款规定的设计费用和支付方式,支付设计服务费。
2.6维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2.7提供乙方在该项目现场办公场所,以便解决现场图纸修改及联系情况;
2.8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约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图纸时,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赶工费。
三、乙方责任:
3.1乙方在完成本合约规定之基本职责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进行各阶段设计任务,并对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配合;
3.2乙方未获甲方书面认可时,不得将本合约各设计阶段的成果及设计过程中有关图则文件及资料交于第三者或其他项目使用;
3.3乙方未知会甲方或其全权代表,且未得到书面认可时,不得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任何修改。如乙方未经甲方认可,擅自就已获甲方批准的设计做出修改因而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全面负责;
3.4在设计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参加图纸交底和会审工作,针对设计图纸作必要的阐释;
3.5为配合施工进度和质量,乙方定期进行现场施工指导,及时解决与设计相关的问题;
3.6为配合施工,乙方人员有责任接受甲方或施工方的设计咨询;
3.7为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 为本项目的主设计师, 为本项目现场施工指导的负责人, 为该项目主要联系人;
3.8为确保最终设计成果充分体现甲方意图,乙方应在设计过程中就中间成果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在甲、乙双方意见发生分岐时,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并按甲方要求设计,修改所产生的效果、延误工期及经济损失的增减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9乙方各阶段的设计,要与建筑设计公司进行沟通,其中建设性意见做为景观设计的参考依据。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对其设计范围内的结构、水电、专业照明等相关专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
四、乙方工作范围:
4.1具体设计部位:
4.1.1场地的保持与改造;
4.1.2各栋建筑外围软硬景观设计;
4.1.3小区室外活动场地、室外泳池的软硬景观设计;
4.1.4建筑住宅体内平台花园、私家花园设计(各三款);
4.1.5架空层环境设计及架空层墙面、天花的设计;
4.1.6红线外的市政用地的景观设计。
4.2具体设计内容:
4.2.1各主、次入口、小区围墙、大门及广场;
4.2.2道路及小径等的铺砌设计;
4.2.3车道、停车场、人行区的景观布局及修饰规划(硬景观);
4.2.4工地与护坡的饰面坡度及表面排水;
4.2.5园林景观的花盆、景墙、梯阶、栏杆的设计(园林景观结构工程由土木工程师负责);
4.2.6水景、喷泉和游泳池的设计(园林景观结构工程、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与专业公司负责。)
4.2.7小区背景音乐的布点设置及造型(背景音乐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4.2.8小区各类环境灯光照明系统的布局设计(环境灯光由机电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4.2.9种植土壤要求规范与植物品种的选择;
4.2.10室外家具如花盆、长凳、垃圾桶、地面陈设品等的选用及配置;
4.2.11雕塑品及艺术品(仅提供类别、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
4.2.12健身设施(仅提供类别、大概尺寸、位置、材料的建议);
4.2.13灌溉布点设计(供水量计算、管道之排放及嵌接工程由相应专业负责)。
五、乙方服务不包括之工作范围:
5.1园林景观部分(包括亭、桥、景墙、泳池、球场、健身设施等)的机电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
5.2自动灌溉系统设计;
5.3防水层之设计规范书(由建筑师提供);
5.4申报或送审有关图则之事宜;
5.5效果图
5.6所有工程用料的品质验收;
5.7专业艺术之模型制作;
5.8标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设计制作;
5.9室内大堂装饰设计;
六、设计阶段及其内容
1、第一阶段:概念设计
1.1场地调查与配合建筑师总体设计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取设计费定金翌日起计 工作天内完成。
1.1.1调查场地现状,分析研究景观、坡道、日照、采光、通风、设计功能等。
1.1.2研究场地的植被、地方材料、历史等。
1.1.3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及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一次沟通会议,相互交换意见(包括甲方对该项目的市场定位及乙方给予甲方和建筑设计公司关于总体规划和景观相结合的建议等)。
1.2概念设计
1.2.1设计时间:从乙方收齐设计所需之资料及甲方通知后翌日起计 工作天内完成。
1.2.2设计成果:
a.初步概念设计阶段:
(1)用地特征及景观现状分析图
(2)小区交通分析图(表达车、人、节点与绿地的关系)
(3)彩色总体平面图
(4)局部景观设计意象图
(5)局部景观剖、立面图(各二个)。
(6)视线分析图
(7)场地空间分析图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和a3图册五套作为方案介绍。
b.最终概念设计阶段:
(1)修改之总体彩色平面图
(2)修改之局部景观剖/立面图(各二个)
(3)局部景观设计意象图
(4)手绘局部景观透视图(a3图3-5幅)
(5)设计说明书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作为方案介绍和a3图册十套及1套电脑光盘。
c.方案深化阶段
(1)景观设计完整的总平面图
(2)各细部景观设计的平立面图包括:庭院、架空层、车库、社区入口、围墙等。
(3)植物总平面布置图和主要品种的选择
(4)主要景点、小品的透视图
以上图纸制作一套展板,作为方案介绍和a3图册十套及1套电脑光盘。
第二阶段:扩初设计发展
2.1 按照甲方同意的总体概念设计方案,乙方进行深化扩初方案设计。
2.2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到概念方案设计费及甲方通知书翌日起 个工作天内完成。
2.3 硬质设计成果:(1)深化方案彩色平面图(含架空层)
(2)扩初深化设计各景观(包括硬景、软景)
(3)标高图
(4)水景、喷泉方案概念
(5)铺地、台阶方案概念
(6)材料示意图
(7)局部重要景观剖、立面图
(8)提供主要景观材料样板及材料图片
(9)初步工程成本概算表
(10)材料供应商资料
(11)施工承包商推荐名单
以上图纸提供一式四份及电脑光盘一套。
2.4 软质设计成果:(1)扩初(方向性)植物布置平面图(乔木、灌木、草坪位置)
(2)植物目录表
(3)植物组合意象图片
(4)土壤造型概念平面图
第三阶段:施工图设计
3.1 按照甲方同意的总体方案及扩初设计,乙方进行施工图制作。
3.2 设计时间:从乙方收到扩初阶段设计费及甲方通知书翌日起 个工作天内完成。
3.3 设计成果:设计成果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3.3.1 硬景施工图设计
平面图(a2):(1)总体平面图(含架空层部分)
(2)详图指引图(含架空层部分)
(3)定位图
(4)标高、排水图
(5)剖/立面图(含架空层部分)
(6)灌溉给水图
(7)材料示意图
(8)园林照明图
(9)背景音乐布点设置图
细部图(a3):(10)铺地/台阶详图
(11)岗亭/台阶详图
(12)水景/喷泉详图
(13)泳池/戏水池详图
(14)栏杆/花架详图
(15)其他园建(活动场地或构筑物处理设计)的详图
(16)照明灯具图片及有关资料
(17)修改的材料样板
(18)艺术小品示意图片与清单
以上内容图纸提供一式八份及电脑光盘一套。
3.3.2 软景施工图设计
平面图:(1)乔木种植图,并附植物名录及数量
(2)灌木及地被植物种植图,并附植物名录及数量
(3)土壤造型详图及效果意念图片
(4)软景规范说明及植物保养说明
细部图:(5)乔木种植详图
(6)灌木种植详图
(7)草坪边缘分隔详图
(8)地下排水图
4、第四阶段:园景施工阶段跟踪工作:
4.1 跟踪时间:该项目园林景观施工阶段
4.2 此阶段包括:a、
协助甲方解决现场景观施工的技术性问题,在每次工地服务之后就工程的质量改良、或工地问题提供书面意见;
b、协助甲方控制效果,对承建商预备之硬质及种植材料进行考察和核验;
c、乙方应就施工中遇到的问题或甲方提出的现场要求在3天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书面回复。如逾期则处以每天1000元的罚款;
d、参加工程验收。
注:以上各阶段设计,在乙方提交设计成果予甲方后,需待甲方签署各阶段确认书后,乙方才可进行下一阶段之设计工作。
七、其它约定:
1、红线内外的景观应整体进行方案设计,但施工图设计可分步进行。
2、甲方对乙方呈交的所有设计方案,如没有异议(小调整不属此异议范围)应及时在《确认书》上签名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在呈交设计方案之日起15天内提出(每阶段讨论时间不包括乙方各阶段设计时间),否则视为符合设计要求,
3、如甲方需要对甲、乙双方最后确认之方案设计进行修改或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时间及费用另行计算,属于原设计方案正常之改动(在整体方案及局部的功能、造型设计不变的基础上小的修改),不在此范围;
4、工程施工进行中所有乙方设计方案之现场修改或变更,必须经乙方核准并由甲乙双方签订修改通知单后方可进行,否则,乙方对设计的质量和效果或者因此引起的施工和工程安全不负责任;乙方也将不承担本合同的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设计方案完成后,甲方必须负责安排及选定具备该类工程经验的单位进行施工,若甲方聘请之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未能达到设计要求而严重影响本项目的设计效果,乙方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及本合同所指之乙方责任;
6、如果实际设计工作超过本合同第一项所定总用地面积及第三项所指职责之设计工作范围及内容,需双方另定协议,时间及费用另行计算;
7、乙方负责为甲方设计私家花园及平台花园各三款,若超出三款,收费标准为私家花园每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平台花园每款人民币玖仟元整,深度到施工图与现场跟踪服务;
8、乙方提供给甲方施工图纸共十二套,如甲方需要增加份数,则另行收取工本费。
9、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完成后,合同自然中止。
八、设计费付款方式:
1、按本合同之工作内容总设计费合计人民 元整(¥ 元);
① 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即付总设计费的10%的定金
——即¥ 元;
② 初步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③ 最终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④ 扩初设计完成50%,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⑤ 扩初设计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0%
——即¥ 元;
⑥ 合同所属施工图设计完成50%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5%
——即¥ 元;
⑦ 合同所属施工图设计全部完成后即付总设计费的15%
——即¥ 元;
⑧ 本合同设计费的20%余款按该项目景观施工进度比例支付
——即¥ 元。
2、以上费用已包括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为该项目前往深圳工作之 20 次差旅,若甲方要求更多的差旅,则乙方到深圳的人员工资费、食宿费及交通费由贵司承担,其差旅费收费为:
a、不留宿深圳: 500元/人/天;
b、留宿深圳:800元/人/天,加收在深圳住宿费(住宿为三星级酒店标准)。
3、甲方需要该项目扩初、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同时进行或分期设计,经双方协商后,设计费按该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比例支付给乙方。
4、乙方应按各阶段完成情况提交设计费发票向甲方收取款项,而甲方需于收到发票后五天内支付有关款项予乙方。
九、设计批示:
1、甲方委派和认可一名人员负责本工程的一切设计批核事宜,乙方应认可甲方所派委托人的指示,如甲方日后需要更改人选,应以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在每一阶段前传真的设计要求书应作为乙方进行工作的依据。
3、硬景施工图设计阶段及软景施工图的正式出图前,乙方应提交四份完整的设计图纸供甲方进行审阅,之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审查意见修改设计,达到甲方的要求后才可出完整的成套图纸。而甲方修改设计内容是属于原设计方案正常之改动(在整体方案及局部的功能、造型设计不变的基础上小的修改)。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或乙方迟延交付设计方案,均应当按照违约履行所设计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逾期超过30天,守约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2、任何一方若结束工程或终止合约,解决方法可依下列几点处理:
(1)若终止合约的要求由甲方提出,甲方将负担乙方前阶段的费用;
(2)终止本约之原因,若乙方不履行职责所引起的话,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约,而不需向乙方支付完成工作部分的费用。
(3)本工程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有关之仲裁委员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项目的设计版权应归属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十一、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签补充协议解决;
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执肆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深圳市国际网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
( 盖章)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 期: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 篇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使甲方产品和服务能够获得市场认可,并从战略设计、产品创新、到品牌和推广运营、市场维护都能按照正确的方向进行发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创业,就____服务平台的战略设计和运作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聘请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的创业顾问,以协助甲方开展公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团队搭建、业务战略设计和市场运营等工作。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顾问,将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和能力协助甲方开展上述行动。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内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为甲方提供较为全面的公司创业工作指导,服务内容以整个公司运营为核心,而不以某项目为标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协助管理层设计总体业务战略和核心制度
2.协助创始人搭建公司核心管理和技术团队
3.为公司设计科学的治理结构,帮助创业团队建立有效的股权结构和高效的运营决策机制
4.协助和指导产品和技术团队进行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迭代更新,以顾问形式参与到团队中
5.协助营销和运营团队,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6.必要时,为团队提供业务培训和指导
7.必要时,为公司对接适当的外部资源,如人才、媒体、渠道或资金等
8.必要时,代表甲方参与外部谈判或沟通
9.其它服务内容,通过口头或书面进行约定
乙方工作方式为顾问,定期或不定期为甲方提供指导服务,但针对甲方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公司具体经营问题,乙方应及时协同甲方出具口头或书面解决方案。
第三条 乙方的工作名义
乙方在开展上述工作的过程中,可以根据情景需要以甲方或其关联方的代表身份对内或对外活动。必要的时候,甲方或其关联方应出具工作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但乙方不得将该等身份或文件用于任何与上述工作内容无关的场合,乙方将独自承担因使用该等身份或文件不当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 工作组织
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2日内,开始正式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以个人身份为甲方提供服务,必要时,乙方组织成立专门的专业人员工作组,人数视需要而定。
第五条 顾问费用与顾问期限
乙方依照本协议为甲方提供服务签订期限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如双方均没有异议,则合同顺延。
顾问费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整。若发生因甲方事宜而专门出差异地(指北京市以外的地点)的情况,则差旅费用(交通和食宿费用)由甲方报销,但每次这样的出差,必须事先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除此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为: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金额的10%,即1.2万元人民币顾问费划入下列乙方指定帐户;在合同期间,每月5日支付合同金额的6.66%,即8000元人民币;合同到期日前5天内支付余下的10%。
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其它费用事项:
甲方承诺乙方本合同执行后三个月内,若甲方认可乙方服务,应另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方以1元价格转让给乙方2%左右的公司股权,股权以大股东代持的方式生效。
第六条 服务内容之变更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提出变更乙方的服务内容。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必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具体的变更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及其相应的费用调整后,双方依变更后的服务内容和费用标准履行本协议。
第七条 保密
在工作过程中,乙方或其组织的相关专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甲方的敏感资料和某些商业秘密,乙方对此负
有严格保密义务。凡甲方提供的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外泄露,但甲方的广告及宣传材料除外。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解决方案或操作方案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
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凡涉及保密需要者,甲、乙双方知情人必须严格保密。
第八条 声明和保证
甲方、乙方声明与保证以下各项:
1、其各自均具有并能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2、无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碍本协议的生效并对其产生约束力;
3、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不会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任何一方作出虚假的声明与保证,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另一方的一切直接、实际的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适当减少合同金额或延长服务时间。
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国现行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应提交相应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和终止
1、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
2、如果由于如遇到火灾、洪水、罢工、暴乱、战争、封锁、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双方无法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双方可协商免除各自的义务。
3、当协议到期或协议内容完成时,协议自然终止。需续约时,应重新签订协议。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和文本
1、本协议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协议中使用的标题仅用作对内容的提示而不作为对条款的解释。
【以下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 篇5
(以下简称“乙方”)为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顾问服务,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需提交的基础资料和文件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体现其对乙方设计要求的完整、可靠的资料、文件,包括:
1、 等高线测绘总图
2、 概念性规划设计任务书
3、 项目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文件
4、 项目策划文件
5、 规划设计风格的探讨和认证
6、 甲方授权签字决定和提供最终反馈意见的代表
7、 官方规划设计规范
乙方各阶段设计应以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为基础,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二、 乙方基本工作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地段初步研究,乙方主要负责该项目前期概念性规划方案阶段。
三、 乙方规划设计服务周期
乙方所需设计时间乙方收悉定金和所需图纸资料翌日起计算,概念性规划设计周期为45个工作日。
四、 工作成果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图纸内容),列表如下:
1、 设计说明;
2、 区位分析;
3、 现状分析;
4、 概念总平面图;
5、 技术经济指标;
6、 功能结构图;
(以下简称“甲方”)同意委托
7、 道路交通规划图;
8、 绿化景观及开放空间规划图;
9、 分期开发图;
10、用地指标控制;
11、主要节点及建筑风格示意(以图片表示);
12、控制性竖向规划示意图;
13、鸟瞰表现图2张;
14、主要节点效果图2-3张。
注:乙方提交以上最终设计成果电子光盘成果一份,乙方不负责任何其他打印图集。
五、 服务费用酬金
依照上述基本服务项目内容,乙方专业规划设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将按工作进度提交请款单/发票向甲方收取款项,乙方基本服务费用另加上协定的杂项费用支付进度如下:
注:1、乙方向甲方汇报时将提交PDF格式的设计成果,CAD格式电子文件将在甲方付
2、如果要求制作额外的效果图、模型或建筑单体设计,则费用另计。
3、若甲方于签订本合同书后,将本项目分期进行,乙方对因项目分期而引致的额外工序,如分期进行的图纸编制、协商会议、项目审查等,乙方将收取额外的服务 费用,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时如甲方要求在原来范围内再
六、 设计批示
甲方委派和认可 负责本工程之一切设计批核事宜,其具有决定签字和最终反馈意见权。乙方只会认可甲方这位委托人的指示,如甲方日后需要更改人选,甲方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当设计完成及经批准后,如甲方要求乙方作出修改,或需重新设计,乙方将就此服务向甲方收取额外服务费用。
八、额外服务
额外服务包括以下所列基本服务之外甲方所要求的服务,任何额外服务的费用均须在工作开始前由甲方批准。
1、阶段设计成果获得甲方批准后,甲方要求作出变更而产生的重新设计工作。
2、在政府机关作出批准后,该机构要求作出有别于其先前批准的变更而产生的重新
3、如甲方要求乙方对已认可的设计提供重大修改,或替未有在合同内注明的额外地区进行设计工作,应被视为额外服务,收费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
4、乙方于本项目内容的任务主要是向甲方负责,乙方提供的一切设计讲解和展视会议对象均只限甲方,不包括向本项目的各小业主进行设计讲解和各大宣传活动,若甲方特别要求乙方提供该服务,则需提前一星期通知,双方并需事先进行协商。
九、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提供的资料及文件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进行设计。如因甲方提供设计资料不及时、不准确或不明确而引起设计失误及返工,设计周期顺延。
2、甲方应及时提出各种规划设计要求、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将按所完成工作进度提交设计阶段确认函,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设计成果后14日内对乙方予以书面回复意见,否则可视为甲方确认该阶段成果。甲方的所有要求、问题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确认及时答复时间计算在乙方设计时间内。
3、所有工作均按照双方认可的工程进度执行,如因甲方因素造成延误,则设计周期顺延。
4、甲方若要求乙方提前进入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或该阶段由于客观需要在上阶段尚未
5、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或对已认可的设计提出有矛盾的调整意见,致使乙方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6、针对乙方所提交之设计成果的修改意见,甲方须提出书面反馈,甲方的要求或修改意见,应于合同约定的各设计阶段开始之前提出,否则视为对设计的变更,涉及设计费及设计周期按前款办理。
十、乙方的责任
1、依据本合同、中国政府的批准文件、甲方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以及设计资料进行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3、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获得全权授权代表甲方处理与本项目的有关事宜、完成本合同规定职责与义务,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应以此人为收件人。甲方所有要求,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根据甲方书面意见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内容做必要微调、补充。同时甲方需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给予乙方必要的设计时间,以便乙方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
十一、工程终止/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工作关系,任何一方在终止合同时,需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3、若非因乙方原因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则甲方将系负担所有为停工和顺利移交所需支付的费用,并按合同余额的10%给予乙方作为赔偿。
4、若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需按合同余额的10%给予甲方作为赔偿。
5、本工程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知识产权
1、自乙方向甲方正式移交设计文件且甲方已向乙方支付了相应的设计费时起,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对全部设计文件的版权。甲方保证乙方拥有对其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及广告宣传权。
2、甲方应保护乙方有关本项目的一切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和电脑软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十三、其他
1、补充协议、附件及任务书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的位于绍兴柯桥项目 (以下称:本项目)销售顾问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利于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 甲方同意乙方以销售顾问的方式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合作销售本项目。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营销策划、案场人员补充、案场体系建设、外拓建议及执行等部分。
2、 在本协议期内(即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同时执行该项目营销策划,为甲方销售执行提供营销参考。
3、 案场人员补充: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驻总监和 1 名具备较强工作经验的策划总监,负责对本项目各销售节点提供营销建议。同期,乙方指派 1 名项目专案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组建新销售团队,案场新团队由甲方统一管理。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另配备 1 名项目文案专员、 1 名项目平面设计具体跟踪、联系、对接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备注:该两位人员不驻场)。
4、 案场体系建设:甲方在执行案场管理的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接待流程、销售流程、考核制度等,同时,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乙方每月对甲方新销售团队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综合培训,以及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
5、 外拓建议及执行: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要求开展外拓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市场情势制定外拓方案(包括外拓形式、内容、规模、人员、费用预算等),报甲方同意后开展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现有销售团队需对其工作进行配合。
6、 甲、乙双方将20xx年销售额3亿作为统一的合作目标(20xx年销售指标6亿元,20xx年销售指标3亿元),对全年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行销售资源的整合,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在项目销售工作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投入,与甲方共同实现销售目标。
第二条:销售合作期限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2、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时间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供乙方制订营销计划作为参考。
3、甲方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定金合同》审核盖章,并收取诚意金、定金、房款等一切款项,及开具收据、银行按揭送审、房管备案、变更等工作。
4、甲方有权制订每期销售房源的销售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建议进行最终执行。
5、甲方有权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在内的案场新销售团队成员进行考核、测评。
6、甲方负责项目对外推广所需宣传广告、销售物料等的发布和制作,承担推荐会、开盘等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外拓工作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场地、物料、人员等开支。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外拓方案进行审核,外拓工作结束后有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有义务支付经其认可的相关外拓费用。
8、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指定人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其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9、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销售顾问合作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开。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销售顾问工作,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快速顺利开展。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3、乙方有义务每周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分析及下一步销售计划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甲方各类营销、销售执行的调整与落实。
4、乙方对案场新销售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和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以提高销售团队的综合能力。
5、乙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取得销售顾问费用及销售提成,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的工资、社保、住宿费用。
6、乙方在开展外拓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外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外拓形式、规模、内容、
人员及相关费用预算。各期外拓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效果报告及费用决算。对外宣传推广时,DM、短信、报广、横幅、项目统一说词、销售政策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必须经甲方审该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策划工作方面,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布置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各类推广载体、销售物料进行提供。乙方应提供合理意见、建议,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8、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项目总监 负责与甲方对接相关工作。
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约定口径向购房者介绍本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其他销售文件对外宣传,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购房者提供超出甲方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之外的书面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销售资源,收取相关费用,其中费用形式分为销售顾问基本月费、销售额提成两部分。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按照每月X万元的标准收取。
2、销售提成:该费用根据项目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乙方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未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
3、车位销售提成:车位销售提成按照500元/个计算佣金。
(二)结算时间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于乙方服务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2、销售提成:每月销售回款实际金额按照相应销售提成比例经核算后,于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则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届时,乙方除仍可收取已售房屋代理佣金外,不得要求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
2、 如甲方未能完成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并给予10天的修正期,若修正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届时,甲方仍须支付于代理期间乙方应得之销售代理佣金。该笔款项支付的期限不得迟于乙方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7个工作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迟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迟延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甲方认可的销售额提成。
2、乙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产生一切责任。
3、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框架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开发的位于绍兴柯桥项目 (以下称:本项目)销售顾问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利于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方式
1、 甲方同意乙方以销售顾问的方式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合作销售本项目。具体的工作范围包括项目营销策划、案场人员补充、案场体系建设、外拓建议及执行等部分。
2、 在本协议期内(即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乙方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同时执行该项目营销策划,为甲方销售执行提供营销参考。
3、 案场人员补充:在合作期间乙方向甲方派驻总监和 1 名具备较强工作经验的策划总监,负责对本项目各销售节点提供营销建议。同期,乙方指派 1 名项目专案与甲方现有销售团队组建新销售团队,案场新团队由甲方统一管理。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另配备 1 名项目文案专员、 1 名项目平面设计具体跟踪、联系、对接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备注:该两位人员不驻场)。
4、 案场体系建设:甲方在执行案场管理的同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接待流程、销售流程、考核制度等,同时,作为甲方的销售顾问,乙方每月对甲方新销售团队进行一次系统性的综合培训,以及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
5、 外拓建议及执行:在合作期间,甲方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向乙方要求开展外拓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市场情势制定外拓方案(包括外拓形式、内容、规模、人员、费用预算等),报甲方同意后开展执行,具体执行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现有销售团队需对其工作进行配合。
6、 甲、乙双方将20xx年销售额3亿作为统一的合作目标(20xx年销售指标6亿元,20xx年销售指标3亿元),对全年销售目标进行分解,进行销售资源的整合,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在项目销售工作进行各方面资源的投入,与甲方共同实现销售目标。
第二条:销售合作期限
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项目开发、建设、销售等合法证明(复印件)给乙方,并对所提供文件证书的真实性及法律效力负责。
2、甲方书面提供本项目开发的详细时间表以及房型、建筑面积、建筑标准、交房时间等一系列本项目硬件设施及软件配套情况,供乙方制订营销计划作为参考。
3、甲方委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商品房销(预)售合同》《购房定金合同》审核盖章,并收取诚意金、定金、房款等一切款项,及开具收据、银行按揭送审、房管备案、变更等工作。
4、甲方有权制订每期销售房源的销售方案,根据乙方的销售建议进行最终执行。
5、甲方有权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员在内的案场新销售团队成员进行考核、测评。
6、甲方负责项目对外推广所需宣传广告、销售物料等的发布和制作,承担推荐会、开盘等费用,甲方承担乙方外拓工作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场地、物料、人员等开支。
7、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外拓方案进行审核,外拓工作结束后有权对其进行效果评估,有义务支付经其认可的相关外拓费用。
8、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指定人 负责本项目营销策划与乙方接口相关工作。由其代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审核和确认。
9、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销售顾问合作费用,以便乙方工作正常展开。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在合作期内,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成立专门的团队进行销售顾问工作,确保本项目销售工作快速顺利开展。
2、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准确的销售额数据及其他相关资料和文件保守秘密。
3、乙方有义务每周对本项目的营销策划、销售情况、广告效果、市场分析及下一步销售计划与甲方进行沟通、协商,以利于甲方各类营销、销售执行的调整与落实。
4、乙方对案场新销售团队进行每月一次系统性的集中培训和日常不定期的临时培训,以提高销售团队的综合能力。
5、乙方按合作协议的约定取得销售顾问费用及销售提成,乙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人员的工资、社保、住宿费用。
6、乙方在开展外拓工作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外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外拓形式、规模、内容、
人员及相关费用预算。各期外拓工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交效果报告及费用决算。对外宣传推广时,DM、短信、报广、横幅、项目统一说词、销售政策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必须经甲方审该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策划工作方面,乙方及时按照甲方的布置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对各类推广载体、销售物料进行提供。乙方应提供合理意见、建议,协助甲方做好宣传资料的制作工作。
8、在合同期内,乙方委派项目总监 负责与甲方对接相关工作。
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约定口径向购房者介绍本项目相关情况,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或甲方认可的其他销售文件对外宣传,也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向购房者提供超出甲方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之外的书面承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费用构成及结算方式
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期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销售资源,收取相关费用,其中费用形式分为销售顾问基本月费、销售额提成两部分。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按照每月X万元的标准收取。
2、销售提成:该费用根据项目销售额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乙方完成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未完成双方共同确定的阶段性销售目标则以0.1%进行结算。
3、车位销售提成:车位销售提成按照500元/个计算佣金。
(二)结算时间
1、销售顾问基本月费:于乙方服务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2、销售提成:每月销售回款实际金额按照相应销售提成比例经核算后,于次月10日前进行支付。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 本合同期内,若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则甲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届时,乙方除仍可收取已售房屋代理佣金外,不得要求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
2、 如甲方未能完成履行其义务时,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改正,并给予10天的修正期,若修正期满仍未改正,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届时,甲方仍须支付于代理期间乙方应得之销售代理佣金。该笔款项支付的期限不得迟于乙方书面通知终止合约后的7个工作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期限,迟延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的将视为违约,迟延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甲方认可的销售额提成。
2、乙方不得向购房者收取任何费用,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产生一切责任。
3、本合作协议签定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本合作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作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作框架协议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 篇8
第一条 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的常年金融顾问,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请。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第二条常年金融顾问的宗旨及目的是:及时了解国家金融政策和法规的最新信息,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委托方公司的行为,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三条 乙方保证将指派资深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资本经营方面的咨询、服务;
为甲方提供金融证券市场的咨询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理财咨询、投资组合咨询服务;
设立FSI顾问专线电话,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每天9:00—17:00),随时接受会员对证券市场有关问题的咨询;
每年为会员公司管理人员免费提供两人在FSI进行不超过一个月的研修(食宿自理);
为甲方提供企业重组、公司购并、市场融资、战略发展等方面的方案策划服务;
向甲方提供服务年度内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年度研究报告、定期研究期刊和其他研究成果。
第四条 根据甲方的特殊委托,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其具体内容由特别委托合同另行约定:
依据特别委托为有会员资格的甲方提供在京的公关策划、公关运作和公关服务;
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重组、公司购并等方面的具体运作服务;
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提供证券金融市场的专项分析、专项咨询和专项服务;
依据特别委托为甲方研究特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专项服务。
第五条 甲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1、甲方应真实、全面、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应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有误导或重大遗漏的任何信息或资料;
3、甲方应保证专人与乙方工作人员联系,并予合作;
4、甲方应按规定及时向乙方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相关文章:
★ 通用产品销售合同
★ 通用装修合同
★ 通用建筑工程合同
★ 金融顾问服务合同
★ 通用技术咨询合同
通用顾问服务合同2025





上一篇:关于服务合同汇编
下一篇:个体户劳动服务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