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通用30篇)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1
为了广泛深入宣传20xx年年主题,全面掀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新高潮,进一步推进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西夏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草拟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上报xx区政府,以政府名义下文开展纪念活动。成立了由xx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xx区司法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等16个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业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结合xx区的实际,制定下发了《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科所、协会,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于3月15日当天,在xx区新百连超宁阳店设立分会场,举行纪念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声势浩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3.15纪念活动的基本情况
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自2月15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在此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527人次,开展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打假保春耕等市场检查、专项执法行动8次,查处违法违章案件17起;期间,共设立各类宣传咨询服务点19个,在主要街道社区、市场、超市、景区和学校、农村集市发放“消费与安全”教育引导知识从书400本、“消费与安全”年主题专刊1000份、消费维权手册20__本、各类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10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近300条、设立宣传拱门12个、空飘4个、设置打假维权展板22块;开展座谈会1次,举办各类专题讲座、学习班6次,受宣传教育群众12016多人次,接受消费者咨询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同时在3月14、15两天,在区局的统一安排下做好12315电话接听、受理、和处理工作。分局123l5各级网站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上下配合,认真受理解决消费者的申诉举报,保证了“3 15”专线电话的畅通。2月15日至今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4起,其中申诉28起、举报13起、建议3起,已全部办结。
二、宣传活动情况
(一)统一部署、周密安排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动手早,行动快。接到区、市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后,西夏分局立即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于20xx年2月15日印发了西夏分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并根据各工商所辖区特点,对各部门在“3.15”期间开展的不同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进行明确的分工,将详细的时间和工作任务分派到各部门。同时,为了深入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将“315”各类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由部门行为提升到政府层面,西夏工商分局与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草拟了《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通知》,上报xx区政府,以政府名义下文开展纪念活动,活动声势浩大、丰富多彩,取得了圆满成功。
(二)开展形式多样、(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内容丰富的纪念活动
1、全面做好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回访指导。在巩固、发展12315“五进”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督促新开业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并将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延伸到文化消费市场,实现12315“五进”工作全覆盖。结合辖区实际,西夏分局对辖区大型的公共服务行业、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服务场所进行走访,重点对28家“五进”站点进行了回访,回访中针对5个站点“快速通道”没有开通、工商温馨提示少、自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给予了行政指导;针对银川火车站调向、颐恒宾馆与铁道宾馆企业合并站点以后的工作给与了行政指导。
2、围绕“五进”,全力抓好“3·15”宣传周活动。分局结合各工商所辖区特点,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在辖区内的主要街道和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采取发放有关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宣传牌、告消费者书、消费警示等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指导和消费教育活动,其中:3月6日、9日在华西村和西部影视城开展“消费维权进农村”和“消费维权进旅游景点”活动;3月7日、13日中午在北方大学和宁大校园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活动,3月8日、14日在兴泾镇、同心路市场开展“消费维权进农场进市场”活动;3月14日在同心路市场开展“消费维权进市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3日在正茂巷社区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
3、全力抓好“3·15”纪念日活动。3月15日上午,由xx区政府主办,西夏工商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承办,在新华百货连锁超市宁阳店举行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纪念大会和宣传活动,xx区政府相关单位、辖区个体工商户代表、大学生志愿者代表、相关企业代表及群众3000多人参加了活动。xx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刘婧主持了会议,xx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了大会。会上,西夏分局局长刘芳介绍了西夏工商分局20xx年行政执法以及消费维权工作成果,xx区政府副区长闫树革代表xx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作了重要讲话,对工商局在维护辖区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新华百货连锁超市的负责人代表诚信企业进行了“消费与安全”表态发言,同时,进行了“消费安全人人有责”签名大会,现场群众纷纷踊跃签名。会议当天,西夏分局在现场设立了真假商品识别台和咨询投诉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1起,解答消费咨询62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
4、召开年主题座谈会。3月6日上午,西夏分局、xx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消费维权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会议邀请了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消费者协会理事,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结合自身的工作及生活消费经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气氛热烈,反映了目前部分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隐患,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时有发生,市场上出售的蔬菜和肉类有短斤少两现象等意见,建议执法部门关注社情民意、加大监督力度,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曝光违法行为,会议征求到了5条建议或意见。
5、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分局在xx区人大代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群众及在校学生等不同领域的消费群体中,开展问卷调查活动。由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调查表中所列的通信、交通、银行、保险、物业、供热、供水、旅游等14个公共服务行业消费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共发放调查问卷80份,回收80份,回收率100%,从调查的总体情况来看,消费者对被调查行业的服务态度和收费情况最为关注,且总体满意度较低,反映出部分公共服务行业的特殊垄断地位明显,很多的服务和消费项目有一定的强制性和不透明性,这些行业利用其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
三、深入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市局的总体部署,西夏分局集中执法力量,以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为突破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掀起“3·15”打假风暴,努力营造放心安全的市场消费环境。
1、开展多项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在“3·15”活动期间,围绕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粮油、蔬菜、酱油、食醋、饮料、奶制品、清真食品等重点食品的整治,开展食品安全保民生专项执法行动。一是组织开展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检查,重点对辖区大型商场(超市)的“清真食品”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指导商场(超市)设立了“清真食品”专区(柜)。二是深入开展校园周边整治。以学校及周边经营主体为重点,及时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共检查校园周边市场主体78(户)次,查处违法经营4户,清理取缔校园周边证照不全经营户和流动摊点3个,查获不合格各类食品126代(盒),收缴非法出版物14份。三是组织对乳制品市场进行专项检查。重点监督乳制品经营户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货台账及批批检验制度,严格规范乳制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乳制品违法行为。期间共抽检婴幼儿配方奶粉、液态奶6个品种6个批次,其中3个批次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全部合格,3个批次的液态奶正在检测中。
2、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围绕春耕农时季节,结合年检、验照工作,加强了对农资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以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检查农资经营户43户,发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宣传资料140余份,收缴过期农药2瓶、外国“三无”玉米种子6公斤。暂扣无标注生产日期“立螨思”农药9瓶、暂扣过期“绿野菜草清”农药21瓶,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3起。
三是开展“双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围绕烟酒市场、农资市场、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装饰装修材料市场和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190户(次),检查各类市场6个(次),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1起。
这次3.15活动时间长、声势大、影响广,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了企业自律,形成了舆论监督,提升了消费信心,增强了消协的维权能力和公信力,为xx区营造了安全、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西夏分局、xx区消协将在xx市工商局和xx市消费者协会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下,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切实履行好职能,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抓得更实,以取得更大的成绩。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2
在过去的几年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组织共同努力,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更好的保护和服务。
首先,政府和监管机构加强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监督力度。他们加强了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审查,确保其合规性和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他们还建立了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让金融消费者能够便捷地解决问题。
其次,金融机构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他们提高了服务质量,简化了金融产品的使用流程,提供了更加透明和清晰的信息。他们还注重教育金融消费者,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金融产品和服务。
另外,消费者组织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他们组织了一系列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意识和能力。他们还代表金融消费者参与了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制定,确保金融消费者的声音被充分听到。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些金融机构在销售和推广金融产品时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一些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产品的理解和使用仍然存在困难。此外,一些消费者组织的执法能力相对较弱,限制了他们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建议政府和监管机构持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大对不合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透明度,确保金融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和准确的信息。消费者组织应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提高对金融消费者的服务水平。
总的来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只有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消费者组织共同努力,才能够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3
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等,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金融产品的审查和监管,确保金融产品的合法合规,降低金融消费者的风险。
3、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通过开展宣传活动、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其对金融产品的辨识能力。
4、建立健全投诉处理体系: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保护其合法权益。加强投诉部门的建设,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5、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技术手段: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技术手段。通过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推动智能监测等方式,提升金融消费者的安全感和信任度。
综上所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监管、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4
20xx年以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紧紧围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各类专项行动和消费教育引导等重点,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新《消法》的宣传培训普及和贯彻运用,营造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培训和运用新消法的维权实践中紧紧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点和新的规定,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
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机关会前学法活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设消费课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升。
三是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集中学习、讨论,收到明显效果。
四是通过“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和12315“五进”活动,让新消法走进社区、商场、市场、超市、企业和景区,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广泛好评。
五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眉山日报、中国消费网、四川消费网上对新消法特点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新消法的知晓度,增强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维权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二、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以市场巡查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实施进销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钢材、抽油烟机、消防器材、汽车用品、黄金珠宝、电线电缆、手机等7类商品1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不合格,各区县工商质监局正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其余商品还在检测过程中。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今年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38件,罚没金额140万元。
三、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
一是按照省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小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0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四是根据《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是根据《眉山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维权和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成效。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12万元。
六是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0余户,检查食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无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立案查处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食品违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消防安全。
四、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统一使用“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维权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维权质量。“一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强“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金额3万元。全市维权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维权,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着力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来开展,提升维权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5
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检验银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贵州福泉农商银行于20xx年10月29日至11月2日开展群体性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应急演练,本次演练以党支部为单位,各网点、各部室全体员工参加。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顺利开展,该行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行长为组长,监事长、副行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各支部书记,各部室、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领导小组,负责演练活动的安排、督导和推进工作。
二、强化应急演练。
本次应急演练活动内容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III级事件的.处置。该行根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出现可能出现的投诉的具体情况,设定不同投诉情景,制定差异化演练方案。由联络员对演练流程和环节进行讲解,对角色进行分工和布置,明确各岗位在突发事件中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分工有序的开展演练。为让本次演练达到预期效果,开展演练前进行了排练和预演练。同时,参加演练人员不断总结经验,熟练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演练的情景和流程。演练人员按照人员分工和职责要求,结合设置情景内容正式开展演练。该行马场坪支部、陆坪支部、牛场支部、机关支部、城厢支部相继高质高效完成演练,并提炼总结,给员工上了一堂高水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处理课。
三、提升处理能力。
通过本次演练,提高了该行员工金融消费者权保护应急处理能力,积累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实战经验,达到了预期效果,为今后处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投诉事件在制度执行、规范服务以及岗位联动打下坚实基础,同时也为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6
一、引言
简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银行业在此方面的责任,以及本年度(或特定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工作与成效
1、制度建设与完善
列举年内制定或修订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客户服务标准、投诉处理机制、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等。
说明这些制度如何提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水平和效率。
2、消费者权益教育与宣传
介绍开展的消费者权益教育活动,如线上线下的.讲座、研讨会、宣传材料等。
评估这些活动对提高消费者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的影响。
3、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
统计年内接收的消费者投诉数量、类型及处理情况。
介绍投诉处理流程的改进和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以及这些改进对提升客户满意度的作用。
4、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概述为增强消费者权益而推出的新产品、新服务或改进措施,如简化业务流程、降低服务费用、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等。
分析这些创新如何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和期望。
5、风险管理与合规
总结在防范金融欺诈、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确保公平交易等方面的措施和成效。
讨论合规文化的建设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客观分析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如消费者金融知识普及不足、投诉处理效率有待提升、某些业务领域合规风险较高等。
四、改进措施与未来规划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包括加强消费者教育、优化投诉处理机制、深化合规管理、推动技术创新以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等。
五、结语
强调银行业持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决心,展望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7
作为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我行一贯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现将我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我行特别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市场管理部、办公室、企划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
同时我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也建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我行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受支行综合管理部跟踪、监督和考评,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我们分行各支行营业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直接接触者,更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沿阵地。我们始终坚持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我行设立了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并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2)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告知“透支”与“恶意透支”、“取现”与“取现”等行为的本质区别并充分说明其不良后果。此外,制作和分发宣传手册,通过宣传手册将信用卡产品的权益、服务、常识和收费等知识进行汇总,在日常的营销过程和柜面服务中传递给客户,使顾客有册可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3)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结合日常社区及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居住区、商务区等宣传金融知识,联合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服务,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3、宣传推动情况
在营业厅宣传方面,我分行在各营业厅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分行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方面,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
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在营业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意识。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收费政策(包括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以及免收费、低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以上便是我分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一些经验。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我们将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8
一、工作机制建设
组织架构完善:各银行纷纷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推进。同时,设立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或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和推动。
制度建设:根据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投诉处理流程等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信息透明度提升
产品信息披露:银行建立了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公布了各类产品的查询渠道,真实披露产品和服务的特点、相关风险点、计费标准和收费金额。对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对重大事项进行特别提示,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信息。
销售专区设置:在网点设置理财销售专区,并在显著位置放置风险提示,公示咨询举报电话和投诉电话,方便消费者了解产品属性和信息,举报违规行为。
三、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信息采集规范:详细规定了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时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
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了对个人客户信息的安全管理,确保提供的信息要素最小化,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投诉处理机制完善
投诉渠道畅通: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投诉方式和联系查询方式,确保消费者能够便捷地提出投诉和建议。
投诉处理流程:制定了完善的客户投诉管理办法,明确了投诉处理的流程和时限。对监管部门转办的投诉及时转发相关责任部室和支行处理,并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约定解决时限。
投诉分析反馈:对客户投诉问题进行分类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采取措施减少同类问题的反复发生。
五、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宣传活动开展: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多种形式普及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
宣传渠道多样: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制作和分发宣传手册等资料供消费者查阅学习。
六、工作成效与展望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和推进,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运行得到了有力支撑。未来各银行将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提高服务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体验。
总之,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促进金融消费公平的重要举措。各银行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9
*年XX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区、市工商局的安排部署下,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以“开拓创新服务发展”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的消费维权监管执法体系,进一步提高“一会两站” 及“五进”工作面和规范化水平,依法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章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满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我局20xx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规范12315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12315维权作用
---完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局、工商所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办理督办、节假日值班等制度,配备精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做到机构健全,制度齐全。二是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三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使其真正成为解决消费纠纷、提供维权服务的前沿阵地,因部分维权站工作人员调整,重新聘请了5名12315消费维权站副站长和11名联络员。做到反应快速、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指挥有力、分析准确,为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诉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力提升了12315平台维权执法效能。
---做好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一是对消费者申诉举报办理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并将消费申诉、举报办理、纠纷调解成功率、满意率等工作纳入季度督查、半年、年度考核。二是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作用,及时快速分流各类消费者申诉案件,并对消费者申诉案件的办结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形成消费申诉案件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理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格局。三是进一步强化数据、信息归集工作,通过对消费申诉、举报和消费热点分析,发布消费警示12条,为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消费者各类申诉17件、举报2件,办结消费者申诉17件,调解成功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286元;办结举报2件,没收过期饮料31瓶,价值77.5元,罚款20__元。
---“五进”工作开展情况。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按照区、市工商局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开展“12315”消费维权“五进”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消费维权网络,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社会公信力,扩大了12315品牌的影响力。一是在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健全和完善自律制度,大力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调解,推动消费纠纷协商和解,提高消费维权效能,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同时,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与企业行政约谈,加大对“12315”维权站工作指导力度,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联系等方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联动,努力做到职能互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切实筑牢消费维权这一民心工程。二是加快推进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在2个商场、2所学校、1家企业、2个行政村设立“快速通道”,指导“快速通道”单位准确及时录入处理消费投诉,落实总局和区局提出的投诉信息一体化建设。三是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通过解答消费咨询,讲解识假辩假知识,举办真假农资商品识别、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维权意识。截止目前,共创建:“一会两站”113个(其中:3个分会、2个社区、108个村部)。“五进”维权站点共设立135个(其中企业18个、商场1个、超市4个、景区4个、学校79个、宗教场所29个)培训维权站工作人员360人次、义务监督员40人次。
二、强化消费维权教育,深入开展消费侵权专项整治
---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3日至15日,利用逢集日,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综治办、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卫生、发改、民政、交通、农牧、林业、水利、烟草、移动公司等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分别在县城广场、泾河源街道、六盘山镇街道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活动。32家成员单位设立了咨询服务点,现场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讲解、解答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法律法规问题,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二是开展以猜谜为主要形式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宣传现场各成员单位以消费领域、工商法规为主要内容的谜语成为今年宣传的一大亮点,吸引了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在猜谜现场兑换奖品,猜谜中穿插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使观众在娱乐中增强了消费维权意识,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和好评。三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通过现场展示,真假对比、发放材料等手段向消费者讲授了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的相关知识以及相关的维权途径,为消费者解决了维权疑难问题,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四是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
本次活动共参与单位32家,悬挂横幅38条,电子显示屏19个,展板56块,悬挂谜语1400条,现场展示假冒伪劣商品21余种,发放消费材料2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185余人次。并就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及专项整治中依法收缴199.6公斤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展示和集中销毁。
----开展第14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县文化旅游局正月十五开展元宵灯会之际和3月3日在县城人民广场举行第14次全国“爱耳日”启动仪式大会,开展爱耳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80人次。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食品市场各项专项整顿。针对今年国务院对我们工商部门进行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关键时期,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继续把食品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以学校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为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突出抓好粮食、食用油、调味品、肉类、水产品、蔬菜、禽蛋、奶制品、干果、副食品、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和老年食品等食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大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维护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1、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食用油市场专项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问题食品清查、名烟名酒专项整治、“黑名单”食品清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美素丽儿”问题奶粉清查、清真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五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不合格乳饮料清查、夏季食品饮料市场专项整治、牛羊肉及制品市场专项检查、“六一”食品市场专项整治、餐饮业专项整治、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端午节食品专项整治、保健食品专项整治、问题皮蛋清查、开斋节食品专项整治、“中阿博览会”清真食品专项整治、“两节”和“一节两会”期间的食品专项整治、乳制品、米面油酱醋等食品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市场专项检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20多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76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32台次,检查经营主体6673户次,没收过期食品579公斤,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0件,罚没款1.5万元。
2、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不懈,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维护我县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圆满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20xx年10项民生计划为民办30件实事,在全县11户食品批发经营户中建立了食品电子监管,完成区、市局下达的食品检测工作任务,共检测各类食品180个批次,其中抽样送检皮蛋1个批次、液态奶2个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4个批次,合格率为100%。
3、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6月17日,紧紧围绕“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结合工商部门职责,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版、设置“宣传咨询服务台”和“投诉台”、发放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信息、现场解答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展示假冒伪劣食品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和消费维权等方面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份,发布消费警示5期,利用手机短信向社会各界发布消费警示信息5000条,悬挂横幅5条,电子显示屏19个,制作宣传展板16块,接受群众咨询185人次;全年共举办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6期,受培训人员1542人。
同时,还开展了食品添加剂、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整治、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农村食品摊贩、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配送企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商品、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与食品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787份,与食品摊贩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64份。
---开展春节期间名烟名酒专项整治工作。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促进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全面净化我县烟酒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名烟名酒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车辆11台次,检查烟酒类经营户307户次,查处2起经营假冒“五粮液”徽记和“五粮醇”注册商标白酒案件,没收假冒名酒12瓶,涉案金额1170元,罚款1170元。
---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针对春节期间部分生活必需品价格不断上涨,为了稳控物价和安惠民生,保证节日市场物价的稳定,确保市场的稳定供应,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节日稳控物价专项执法检查。以农贸市场、牛羊肉销售店、蔬菜零售摊点、食品加工小作坊、超市为重点;严查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散布涨价谣言等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牛羊肉销售店26户次、摊点12个次,蔬菜销售店38户,食品加工小作坊44户次,超市6户次,对5户经营者在营业场所不实行明码标价等问题进行了指导规范。通过检查有效遏制了部分经营户趁节日之际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稳定。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10
20xx年以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紧紧围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各类专项行动和消费教育引导等重点,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完善社会维权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新《消法》的宣传培训普及和贯彻运用,营造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培训和运用新消法的维权实践中紧紧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点和新的规定,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机关会前学法活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设消费课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显著提升。三是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集中学习、讨论,收到明显效果。四是通过“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和12315“五进”活动,让新消法走进社区、商场、市场、超市、企业和景区,通过消费维权服务站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广泛好评。五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眉山日报、中国消费网、四川消费网上对新消法特点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新消法的知晓度,增强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维权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二、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以市场巡查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实施进销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维权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钢材、抽油烟机、消防器材、汽车用品、黄金珠宝、电线电缆、手机等7类商品1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不合格,各区县工商质监局正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其余商品还在检测过程中。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今年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38件,罚没金额140万元。
三、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
一是按照省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小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0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四是根据《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是根据《眉山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维权和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成效。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12万元。
六是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0余户,检查食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无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立案查处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食品违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消防安全。
四、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统一使用“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维权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维权质量。“一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强“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维权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金额3万元。全市维权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维权,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着力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维权融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来开展,提升维权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11
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员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福泉农商银行于20xx年10月17日下午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演练开始前综对应急演练方案进行认真研讨,并反复调整完善后对参演人员进行了演前培训,对投诉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和讲解,随后进行了应对10余人群体性投诉突发事件的处置演练。全场演练组织严密,情景逼真,给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课,充分体现了员工团结协作、听从指挥的集体作战能力,应急处置演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演练结束后,该行及时进行总结,并要求各网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妥善处理;统一部署、分级管理、部门联动;落实责任、保守秘密、依法依规、维护稳定”的工作原则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做到“在岗一分钟,警惕60秒”,切实提高安全维稳防范意识,增强网点应急处置能力。
公司业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总结 篇12
根据《关于加强广东省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转发关于联合开展广东金融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大型公益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推进我县农村信用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维护辖区金融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和谐的金融环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县联社在全县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月”活动。
根据县联社的要求,我所在这次宣传活动中围绕:和谐金融、幸福广东这一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银行卡、网上银行等金融产品知识及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和机制(包括投诉处理制度、电话、部门和具体的程序等内容)和人民币反假等知识。
以下是我所在这次宣传活动中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联社要求,我所对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进行了部署,成立以负责人为组长,等同志为成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工作小组,负责X所的金融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并结合日常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我所范围内宣传金融知识,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的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同时,我所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详细介绍我农信社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我农信社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我农信社当前的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二、在宣传方面,我所组织员工进行现场设点宣传,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进行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银行卡、网上银行、假人民币等相关业务知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有关法规政策等,并与广大群众密切的`交流。同时营业厅内的醒目位置公布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电话等。并设专人投诉处理工作台,深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发放《安全用卡指南》等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
值此宣传活动之际,我所加大金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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