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通用14篇)
民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通用14篇)
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我局能紧紧围绕大局,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亮点
(一)民生保障任务顺利完成。
1.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全部达标。12月底,全市纳入低保救助的困难家庭有33915户76623人(其中城镇低保家庭6372户13385人,农村低保家庭27543户63238人),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420元/人月、270元/人月,比去年分别提高了40元/人月、30元/人月,比省划定我市20xx年的最低标准均高出10元/人月;城镇、农村低保平均补差分别为384元/人月、181.8元/人月,比20xx年省的目标任务分别高出10元、9.8元。各县(市、区)城镇、农村低保补差水平全部达标,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83.51万元。城乡低保救助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标。12月,全市纳入五保供养14947人,其中集中供养1267人,分散供养13680人;各县(市、区)五保供养标准全部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全市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月人均均为580元,占20xx年度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6%。全市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9564.98万元。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五保救助已提前圆满完成。
3.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部达标。今年全市累计支出住院医疗救助资金3271.76万元,累计住院救助15291人次,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2140元,比省20xx年提出人均医疗救助标准提高到1556元的目标高出584元,更好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医疗难问题。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同时,认真做好资助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年资助9.5万人,资助资金1142万元。
4.孤儿生活保障工作全部达标。全市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240元/人月和760元/人月,100%按政策落实到位。12月底,全市有孤儿2274名,其中集中供养575名,散居供养1699名,全年累计支出孤儿供养补助资金2405.09万元。该项工作作为省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已提前圆满完成。
5.殡葬基本服务惠民免费政策全面覆盖。积极推进落实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适当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出台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从9月1日起对凡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实施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政策。实施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全市预计免除6000宗,免除费用共914.2万元。
6.20xx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募集捐款共4586.58万元。同时,各地各单位认真部署开展对20xx年市慈善会返拨扶贫济困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自查,摸清各地各帮扶单位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成效,推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
(二)自然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及时有效。
在遭受强台风“彩虹”袭击后,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快速反应,紧急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全力以赴组织、指导开展灾害救助工作,调运并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灾民的基本生活,努力帮助全倒户重建家园,确保他们有地方住、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所有全倒户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2154人,安排救灾资金1100多万元,发放应急期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269万元,紧急调运发放矿泉水、大米等救灾物资一批,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三)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推进。
一是努力推进县级养老机构建设。阳春市养老院项目施工正在进行中。阳西县养老院前期工作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建设局工程修建性规划设计,下一步将进行报建手续,报县政府审核中。二是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制定《**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不断强化殡葬管理力度。加快推进“阳光殡葬”建设,认真开展好各级殡仪馆“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实现殡仪馆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不断增强殡葬行业透明度,提高殡葬服务满意度。今年6月,省民政厅组织对我市20xx-20xx年度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对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成果予以充分的肯定。
(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做好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按照新颁布的《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居)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指导村(居)委会做好公开栏升级改造,争取省级村务公开栏升级改造经费42.4万元,各县(市、区)自筹解决村务公开经费60万元,全市基本完成村务公开栏改造升级。二是加强村务管理规范化,发放村民委员会会议记录簿、村民委员会工作大事记录簿、村务公开记录簿、村务监督记录簿等村务记录“四簿一卷”710套,规范村级事务记录。三是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89个村(居)申报20xx年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五年全市累计615个村(居)创建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占74.45%。
(五)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把支持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纳入群众路线教育整改一项内容,下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0万元,同时,落实社区公共用房配套资金520万元,资助24个社区办公用房建设。二是创新社区治理和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方法。江城区推行片区经理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以片区为基层社会管理单元,对管辖的片区实行“定片、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机制。该项目作为我市民政工作亮点在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
(六)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落实。
一是全市动员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活动。以抗战胜利**周年、建军**周年和创建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创建第十届全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做好双拥模范城的申报相关工作,并顺利完成上级的迎检考核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组成拥军优属慰问团,通过召开军政座谈会和走访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军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同时,全市支持部队建设2716.2万元,帮助驻军部队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落实优抚政策。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xx〕182号)精神,调整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的手中。四是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xx年冬季至今,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803人。
(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得到加强。一是大力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xx年全市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42个,新增323个,增长26.5%。二是大力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建设。一方面,继续深入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实施了社会组织分类等级评估,制定了《**市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评分细则》、《**市全市性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和《**市全市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并将等级评估结果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挂钩,促使社会组织依法办会、规范运作。目前,我市共有43家社会组织被评为3A以上等级,其中4A以上的有23家。同时,我们公布了3批具备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三是切实抓好社会组织“提升年”建设。认真抓好社会组织品牌化和枢纽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社工委建立我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认定机制。目前,我们已配合做好枢纽型社会组织、示范性社会组织评定工作,已配合举办了三期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同时,出台《**市市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
(八)行政区划调整目标顺利完成。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委政研室积极推动调研论证和相关申报工作,顺利完成了阳东县撤县设区行政区划调整任务。20xx年1月21日,**市阳东县撤县设区挂牌,正式成为**市中心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做好阳春市部分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现已顺利通过了省民政厅、民政部的考核验收。
(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稳妥铺开。今年我局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组织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社工委联合下发文件,并以派发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报考人数由20xx年的300多人增加到今年的908人,通过职业资格考试的共有99人,比上年通过考试的的31人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是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确立**市养老院“颐年安康”养老院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市社会福利院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创建项目以及京师社会工作中心“慈幼共融守望相助”困境帮扶服务项目作为重点扶持的3个试点项目,其中市养老院、京师社会中心项目还获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资助各10万元。三是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至目前止,全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6家,其中今年以来新增加4家,不再局限于民政部门一家发展专业社工服务,为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带来了经验和活力。
此外,专业社工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人员救助工作都得到规范有序的开展。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滞后。二是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和宣传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三是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20xx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加强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完善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及早制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差水平实施方案和20xx年**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20xx年城镇、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预测达到470元/人月、310/人月),城镇、农村低保补差分别提高到不低于423元/人月、195元/人月的目标。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大地方五保供养资金的投入,督促各县(市、区)尽早制订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实施方案,实现各县(市、区)20xx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20xx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的目标。
(三)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切实抓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推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继续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不低于70%,实现医疗救助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有效衔接,实现各县(市、区)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省公布的最低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临时救助与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早日出台《**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确保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得到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五)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一是致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速镇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是全市今年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力争年内完成每个镇有两个以上骨灰存放设施任务。二是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加快“五个一”〔一所省一级以上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专业性护理机构、一个居家养老示范中心;每个县(县级市)有一所省二级以上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每个街道(镇)有一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服务的福利设施〕工程建设,推动阳东区、阳春市、阳西县养老院在20xx年完成主体工程,加快乡镇级敬老院、老人活动中心、村(居)委会老人活动场所更新改造。
(六)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工作职责。确定江城区作为全市社区减负增效试点单位,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建立社区服务事项目录,开展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度,实现社区减负增效。二是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制定**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试点方案,指导江城区作为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开展工作,确定阳东区为我市农村社区试点单位。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机制,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三是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指导江城区开展好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工作,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四是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村务监督机构发挥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确保全市所有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组织发展。引导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理事会、参事会、乡贤会等各类组织参与农村基层治理。
(七)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继续培育发展。优先发展工商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服务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农村类社会组织的登记,加大发展农村类社会组织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积极作用。二是健全评估机制。根据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绩效水平、社会反响等方面开展等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优先条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八)进一步提升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水平。一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二是继续巩固双拥创建工作成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深化完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继续做好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
(九)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目标。二是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任务。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阳春市春城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阳东区东城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做好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和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
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届*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促和谐,着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升能力、优化服务,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创新业绩,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体现新作为,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队伍建设上树立新形象,为全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1、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城市低保对象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每人每年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2、科学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濮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等有关低保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和《**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及追究办法》将家庭收入在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根据实际情况,将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患者或重残(残联认定的二级以上残疾、一家多残)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低保,保障面得到不断扩大。一年来,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共25861户,30361人,共发放资金2708.8万元;城市低保对象1677户3115人,共发放资金517.5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4028人,其中集中供养590人,分散供养3438人。我们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五保”的有关政策,将农村“三无人员”全部纳入“五保”,予以保障;散供养资金到位。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对分散供养农村“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20xx年,共拨付五保供养对象补助资金933.46万元。
4、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保障体系,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强化灾害应急管理,切实做好灾情上报工作。一年来,我县发生一次风雹自然灾害,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2.935千公顷,成灾面积2.88千公顷,受灾人口2.9433万人,损坏房屋9间。直接经济损失1898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1896万元。
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市民政局《乡、村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规程》的要求,按照“重点救助、分类发放”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救灾款发放到困难灾民手中,经个人申请、民主评议、村委申报、乡政府批准、张榜公布等程序,结合各乡镇需救济情况,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要求乡(镇)严格救济对象审批和发放程序,建立灾民救助台帐,真正把有限的救灾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难的人身上,确保了全县稳定,达到了救灾工作“五有两杜绝”的工作目标,有力地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20xx年下拨救灾款35万元,共救济灾民3319户7532人。
5、孤儿及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我县现有孤儿261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县孤儿已全额享受孤儿救助资金每人每月600元,今年共计孤儿生活补助金255.12万元。根据豫民文【20xx】14号文件要求,为准确核实孤儿身份,统一认定标准,明确工作程序,有效地规范孤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孤儿保障实行动态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每年对《儿童福利证》领取人重新审核一次,并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对新增认定合格人员发放证件,对年满18周岁、致孤原因消除、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儿童福利证》收回,取消领取资格。
孤儿大学生救助是最近几年才新增的一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考取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孤儿的一项救助。今年有2人。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艾滋病人员救助金。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们依据县防疫站提供的人员名单,按照艾滋病人员救助金200元/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今年共救助62人,发放资金158200元。
40%人员救助金发放。全年共计发放救助金21.77万元。
6、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一是积极贯彻落实《老年法》和省市优待老年人相关规定,接待、协调处理涉老信访案件30余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落实高龄老人优待政策,为了使我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县级领导非常重视,多方筹资,为我县11019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全年累计发放735.48万元,同时为高龄老人提供印刷申报表格100000份,并与各乡镇协调相关工作;开展老年慈善救助活动,慰问老年人48人,设立敬老宣传牌5个;慰问老年人实物折合金额58600元;向12名高龄、困难老人家庭发放救助金6000元;保障落实好老年人在社保、福利、就医、法律咨询和外出乘车、观光、旅游等方面优待政策,解决60岁以上老年人出门难、办证难的问题,免费代为本县居住的老年人向上级老龄部门申请办理了《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发放《老年法》读本20xx份。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居家养老试点工作,指导试点乡镇成立了相应机构,为试点村购置了三轮车、洗衣机、档案柜等,帮助试点村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完善组织和制度、制作版面。
7、医疗救助能力逐步提升。20xx年,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注重能力建设,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规范的医疗救助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基础上,又积极探索新途径、新办法,出台了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充规定,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更公平、更合理,使有限的资金更能发挥作用。
救助对象最初是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和长期患各种重大疾病造成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难家庭。根据县政府制定的《**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清政〔20xx〕18号)规定,将大病患者药费自负超过2万元的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0%的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户分离困难家庭人员;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困难人员。一年来,共救助城乡医疗对象7851人,累计救助资金650.4万元。
(二)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做好涉军群体信访稳控工作
1、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按照规定,按要求足额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一年来,共为5380余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1723万余元。二是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帮助农村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一年来为1795名优抚对象缴纳20xx年参加新农合费用21.6万元;在为1949名优抚对象发放门诊补助21.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的,经新农合报销后的剩余部分,仍按照“复员军人、三属、伤残军人报销40%,年度报销4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报销30%,年度报销3000元”的规定给予报销。共为4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20余万元。三是做好优抚对象和义务兵家属的优待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义务兵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20xx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和20xx年度我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了我县义务兵优待标准,20xx年我县农村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0169元,城镇义务兵优待标准为13200元。随着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对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烈属优待标准为15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在乡复员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优待标准为101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残疾军人优待标准为81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核退役人员优待标准为50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根据调整后的优待标准,积极做好优待金预算并及时提供给财政部门,共优待义务兵515人、优抚对象2037人,发放优待资金643万元,四是做好维稳工作。“八一”前夕,县四大班子领导慰问了我县的武装部、通讯连、消防支队、武警中队,共送去慰问金3.5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贫困义务兵家属114户,发放慰问金6.64万元。五是孟瑞鹏追烈工作圆满完成。今年2月26日孟瑞鹏为救2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的事件发生后,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强烈反响,各级部门对孟瑞鹏的英勇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积极进行事情经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及时为孟瑞鹏进行申报追认烈士。经过县、市政府逐级请示,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复,评定孟瑞鹏为烈士。孟瑞鹏烈士的一次性抚恤金76万余元已发放到了孟瑞鹏父母手中。
2、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接收报到工作。20xx年度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221人,其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1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10人(其中城镇安置对象8名、转业士官2人)。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贯彻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针对退役士兵我们积极推进自谋职业、岗前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根据国家、省、市培训精神,我们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xx年度应培训人数211名,我县实际参训人数是120人。目前培训获证人员汽车驾驶17人,计算机16人,挖掘机22人。三是及时、足额发放退伍安置经费。为211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35.45万元。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4.3万元。为7名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发放了24.3万元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为8名安置对象申请了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资金1.44万元。
3、积极做好稳控和化解工作。我县涉军群体不稳定的因素主要是参战参核退役人员,特别是对越参战人员299人和抗美援老作战人员179人这两个群体,他们现在的主要诉求就是农村籍的要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60岁后享受退休待遇;越战退役人员的下岗再就业问题。
一是多方面查阅相关政策文件,根据政策做好解释工作。二是掌握县直单位和各乡镇参战人员代表名单联系电话,经常与有关代表进行对接和联系沟通,能及时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在第一时间采取得力措施将问题化解,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稳控工作。三是每年“八一”、9月2日大阅兵期间、十一期间,随时掌握他们的动向,并派专门工作人员在北京和郑州提前做好接访准备。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今年我县的涉军群体基本稳定,基本没有发生参加大规模上访事件。
(三)市十大民生工程圆满完成
1、17所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顺利完工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xx]35号)的文件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实施,“一装、二改、三建”综合提升工程现已全部完工,市县乡共投资647万元,新增建筑面积734㎡,增加固定资产投入137万元。通过此次综合提升工程,乡镇敬老院硬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和生活条件得到了全面改善,乡镇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服务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上提高。11月4日全市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工程观摩现场会前,对我县马庄桥镇、城关镇、韩村乡三所敬老院进行了观摩,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2、大力推进我县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我们坚持“政府主导、村级主办、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自愿互助、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和河南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着力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主要是老年人生活互相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功能,自20xx年开始申请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19所,设有床位200个,20xx年市委、市政府将农村幸福院建设作为十大民生工程进行重点推进,我县建设50所,我们根据濮阳市20xx年农村幸福院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由老龄办牵头,局机关效能办和县财政局全程参与,通过实地查看场地监督建设,目前以全部建设完毕,待投入使用后,将有效地缓解我县当前的农村养老形势。
(四)重点社会福利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1、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为解决弃婴的抚养与治疗、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孤寡老人的照料、优抚对象康复治疗、军休人员照料等突出存在的现实问题,20xx年民政部与省政府签署协议,明确提出在“十*五”期间支持我省每个县(区)建设一个社会福利中心。该项目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十项重点民生工程,省政府(豫政办﹝20xx﹞79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加快推进。目前该项目已于10月22日开工建设,预计20xx年初,主体工程完工。
2、**县康复养老中心养护楼建设项目。随着我县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三无”老人和空巢老人的数量不断增加,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县民政局为了扩大县康复养老中心规模,完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经过多方努力,积极与市、县发改部门协调,省发改委将养护楼建设项目上报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福利事业项目,20xx年8月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实施并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1200万元下拨我县。该项目将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养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工程设计、地质勘探和地面清障工作已完成,已通过专家评审,市发改委正在进行初设审批,市消防部门正在进行消防许可审批,待审批结束后,方能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年底前开工建设。
(五)社会事务管理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婚姻登记。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至目前,截至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5503对,离婚登记772对,补发婚姻证件1611份,合格率达到100﹪;档案归档合格率达100﹪。
2、殡葬管理工作。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先进文化,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革除丧葬陋俗,大力促进绿色殡葬。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的通知》,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标准为600元。
3、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我县现有社会组织167多家,其中社会团体4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6家;涉及教育、劳动、科技、体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多个领域,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共有150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率达到了95%,合格率达到了93%。对于在年检中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结合其业务主管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县用水者协会)。积极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加社会组织诚信建设,提高我县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如**县商会,在商业界就发挥了很大的承上启下的作用)。
4、收养工作。按照《收养法》第四、五、六条严格规定的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的各项条件。在工作中我们严格依据法律一次性告知前来咨询人员办理收养登记所需要的资料,并根据咨询人员的具体情况解答具体问题,做好接待咨询工作。
(六)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等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基层政权工作。依法行政,指导好了全县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续工作。依法做好了4起村委会换届选举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和2起市督查局批转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是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强力推进了推进撤乡建镇工作的有序进行。20xx年经多方努力,完成了指导基础设施建设、市局前期考察、对上沟通协调、县政府向市政府呈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市政府向省政府呈报等相关工作,目前该事项正在等待省政府批传省厅进行组织考察验收。同时,我们多方协调精心谋划了的20xx年度撤乡建镇目标工作,近期协调市局完成了对阳邵乡、六塔乡两个乡的前期考察工作,确定阳邵乡为下阶段我县撤乡建镇重点乡。组织实施了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此次地名普查从20xx年7月1日开始,到20xx年6月30日结束。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提请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清政〔20xx〕7号文件),成立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县政府于5月14日组织召开了由各乡镇乡镇长、民政所长、30个成员单位副职、联络员和所有县直单位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动员会,动员会后马上聘请市局区划地名科长对与会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截止目前,已收集、审核地名普查信息20xx多条。积极做好了路保洁和维护工作。今年是全县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创建的攻坚年。为此,我们多方协调、下大力气做好做好了县城区路维护和保洁工作,联合广告商、制作商对县城内所有路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及时进行了维修和保洁,以实际行动服务好了我县“三城”创建工作大局。在总结一年来工作情况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于资金不足、基层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努力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隐形收入难以调查确定。
2、各项救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还缺乏统筹协调的联动机制。
3、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置不足。虽然建立了县、乡镇救助机构,但都属于兼任,民政内涵的不断延伸和扩展,使基层民政日益繁重的业务量与现行机构、人员、办公条件的不对称的矛盾比较突出。需要建立起县、乡镇、村三级救助工作机构,健全“一口上下”的社会救助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类救助信息准确收集和反馈,便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实现“应帮尽帮、应救则救”的工作目标。
三、20xx年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尽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中心。同时,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对各乡镇敬老院日常工作的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入住率,确保安全无事故。
2、推进和完善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在20xx年争取我县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完成,以县(区)民政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中心;以乡镇(街道)民政所为依托,建立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以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为依托,建立村(社区)双拥优抚对象服务站。建立优抚对象信息平台,全面了解登记优抚对象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数据库和信息平台,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通过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达到更好的为优抚对象服务,更准确的掌握优抚对象信息的目的。
3、宣传贯彻《老年法》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
4、组织好、落实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地名普查各类信息采集、录入、地名标志设置和外包服务招投标等工作。
5、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殡仪服务场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篇3
民政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时刻装着老百姓,以特别的爱心、特别的热心、特别的耐心和特别的责任心,扎扎实实的工作,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传递给老百姓,切实地为老百姓分忧,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xx社区社区201x年做了如下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落实政府对社区贫困居民、残疾人、军烈属的关心,认真做好低保家庭、城市解困家庭、贫困大学生家庭等优惠政策的落实。截止目前本辖区共有低保户xx户,xx人。为xx名城镇特困人员实施了大病医疗救助,救助资金xx元,为xx户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发放房屋租赁补贴xx元,发放面粉袋、清油公斤、水饺份、御寒衣物(鞋子、衣服、被褥)各套,为辖区城乡解困户解决xx元大病医疗救助金。将xx户贫困家庭纳入城乡解困范围,享受政策,保障了在政策扶贫、结对扶贫等各项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优抚工作
对优抚对象进行了调查核实。我们制度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热情服务的原则,切实做到见本人查原档、对证件、高标真、快节奏、严要求的完成率普查工作。
三、贫困大学生救助工作
对辖区内贫困家庭进行了摸底,为xx户贫困家庭子女申请到了贫困大学生救助金。
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工作
对困难户无住房家庭进行了摸底、统计,并对xx户符合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申请到了廉租房补助。
五、殡葬管理工作
1、建立了死亡人员台帐,20xx年社区全年共死亡xx人。
2、利用政策宣传会等形式向辖区居民宣传殡葬管理条例。
一年来,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思想还不够解放,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工作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今后我辖区民政工作将面临新的热任务和压力,我们要以“满意在民政”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局提出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改善民生、发展民生、服务社会”的核心要求,以民为本搞服务,为民解困促发展,切实把各项救助政策落实到实处,不断推动和谐辖区、和谐家庭建设,自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篇4
民政局XX年度工作总结暨
XX年度工作计划
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局党组班子成员带领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恪守“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宗旨,按照年初与市局签订的《XX年度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扎实开展工作,狠抓责任落实,不断开拓创新,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开创了民政事业的新局面,有效助推了全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日趋规范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日臻完善。今年来,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的意见》、《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低保工作纪律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低保工作重心下移的新的管理机制的实施得到落实,确保申请申报渠道正常畅通,有效缓解了居民因低保引发的上访压力。
2、城乡低保工作规范有序。截至12月底,我区共有城 1
市低保户8609户,保障人口17653人,人平保障131.5元/月, 农村低保户850户,保障人口2229人,人平保障57.40元/月。1-12月份,我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10.1万户,20.86万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2561万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户8931户,25107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143.916万元;累计大病救助477户,668人,发放救助金40万元,区配套资金86万元,同比增长10%。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清理力度。3月中旬至4月下旬,我局率先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半月的清理排查工作。深入43个社区,采取“听、查、看、访”的方式,实行区、街、居三级联动,相互通气、相互配合,对全区所有低保户进行全面核查。一次性取消低保户609户,减少保障人口1780人。7月份,对全区农村低保户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通过清查,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83户,300人,彻底纠正了农村低保中保人不保户的错误做法。二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低保对象的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困难程度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将低保对象划分为四类,实行按类施保,分类管理。三是适当倾斜政策。通过纳入低保、开展临时救助、发放廉租房补贴等多形式确保涉军人员、企业改制人员、失地人员的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3、五保供养水平不断提高。今年我区新增五保户10人,新建“五保之家”2所,集中供养16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9%。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2400元,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 2
年1000元。为做好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清底子。摸清全区三无人员和五保对象的底子,对原有的对象全面上户核查,掌握每个对象的基本情况,完善档案台账;二是严审批。严格三无人员和五保户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不予审批;三是强管理。强化敬老院和五保之家的日常规范管理,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现我区共有敬老院和五保之家各3所,集中供养人员168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9%;四是重建设。我区在原先确定建设山田寺村“五保之家”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增加东风村“五保之家”的建设项目,并把“五保之家”建设列入“八件实事”考核内容。先行垫拨了建设经费8万元,确保两个“五保之家”的建设项目均在5月份如期动工兴建, 9月底完工,10月份入住。
4、“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逐步建立。在抓好大病医疗救助的同时,我局更注重于“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建立的探索。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就“五位一体”医疗救助体系的建设多次听取民政部门和社会救助部门的汇报,综合协调和调度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出台了“五位一体”新医疗救助政策。现我区对农村五保户参加新农合按个人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对城市“三无对象”办理医疗救助卡,免费为城市“三无对象”上门服务,给予每人每年240元的医疗门诊救助;对城市低保户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个人交费部分,实行部分资助;预计至年底可资助6000余低保对象 3
参保参合。对三类困难群体实行“零起付线”救助,年最高救助金额可达4000元。同时,制定和出台了临时救助制度,对因就医、就读和不可抗拒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救助,缓解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救助体系正在形成。
5、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全面铺开。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是区政府落实省、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之一,也是今后我区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街道、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廉租房建设进展顺利。今年市里下达我区廉租房2400套建设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亲自靠前指挥,我局全力以赴抓好廉租房的征地拆迁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共拆迁260户,拆迁面积12950㎡。在拆迁工作中没有发生违纪事件,没有出现群体越级上访事件。二是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位。9月份召开了全区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此项工作。现已保障2591户,租赁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二)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
1、全力开展救灾工作。今年7-8月,由于持续降雨,造成了我区部分农作物内涝灾害,6750人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16公顷,成灾面积258公顷,绝收面积205公顷,倒塌房屋间数46间,倒塌居民住房间数36间,倒塌居民住房户数13户,损坏房屋间数63间,直接经济损失89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540万元,菜地2324亩,灾情发生 4
后,我局到救灾第一线查灾核灾,调查了解灾情,掌握第一手资料,指导基层开展救灾工作。紧急转移安置275人,并及时送去现金29万元。区慈善总会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爱心助学”等活动,发放“爱心金叶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2、狠抓“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市民政局灾区倒房恢复重建的安排部署,我们把工作重点放在灾民倒房重建工作上,对全区全倒户逐一进行察看,制定灾民建房计划,帮助灾民尽快重建家园。今年计划重建15户,已于12月中旬全部完工,明年元月全部入住。
3、突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今年,我区开展2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其中先锋社区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苏眼井创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了创建达标,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创建社区的硬件基础设施,开展特色鲜明的减灾活动,我区共投入资金5万余元用于完善的社区减灾公共设施和器材,现已经市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三)拥军优抚安置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军队和地方的“鱼水”情,我局在春节和“八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辖区部队,特困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共计15万余元。及时做好评残追烈工作,赴省厅 5
评定伤残军人、伤残警察,认真审批参战人员双定补助待遇。
2、落实优抚和退伍安置政策。及时落实优抚对象各项待遇政策,发放优待金、抚恤金、双定补助。全力做好第二次参战入伍人员的维稳工作。11月底我区所有伤残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人员、参战退役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并确定社区服务中心医务室为定点门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置政策,多形式安置退役士兵。到现在为止,共安置XX年、XX年退役士兵28人、三级士官8人,其中货币安置自谋职业6人,今年,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20人、三级士官11人、发放城镇义务兵安置卡110余份,及时办理士兵报到、落户手续,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及义务兵优待金。
3、做好军休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对军队退休干部住房补助进行核算,定期定量及时发放军休人员工资、按政策增加滚动工资、住房补贴。同时,根据市政府最新会议精神,与相关部门衔接及时足额发放无军籍职工津补贴。
(四)基层政权建设蓬勃发展
1、做好改制人员移交工作。根据 []13号文件精神,我区统一认识,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改制企业人员移交街道社区工作,在移交中监督保障相关经费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2、积极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今年是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年,为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调研。从4月21日至30日,我 6
局深入各个社区,对全区43个社区的设置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工作经费情况、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情况进行调研,摸清底子,为做好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增设5个社区。由于我区常住人口不断增多,企业改制造成大量社会职能从企业剥离,为使社区管理工作有序,特请示市局增设XX居委会社区,现已批复。三是换届选举全面铺开。48个社区都成立了第七届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制了选举样本,进行了培训,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预计12月底完成全区换届选举工作。
3、农村村民自治深入推进。今年我区在村民自治上重点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务公开内容,编制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财乡代管”制度,全区100%的村实行了村务公开。
(五)民政服务社会与公众的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老龄工作有声有色。我区老龄工作紧紧围绕“六个老有”为目标,为符合条件的65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老年人优待证》。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费。在 “九〃九”重阳节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送去慰问金1万元。同时为园林社区居家养老院争资跑项。二是福利院服务不断完善。我局福利院始终把着力点放在“管理制度化”,“服务标准化”上,投入了10万元改善环境和添设设施,使老人生 7
活与娱乐融为一体,成为老年人颐养天年的乐园。三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继续开展全区范围内查非打非执法行动和日常管理登记工作。今年,共新增民办非企业单位6家,社会团体1家。已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13家、年检13家,社会团体14家,年检合格率达100%。四是区域地名管理顺利推进。400多块大街小巷路标已于20xx年3月全部完成。配合省厅完成《地名志》行政区划(包括各居委会、村委会的详细资料)的修订、整理工作。目前正准备边界线联合年检。五是福利企业运转良好。现有福利企业3家,安排残疾人就业85名。3家企业今年已全部顺利通过年检。六是婚姻登记、收养登记严格管理。严格落实年初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状,把好婚姻、收养关。全年结婚20xx对、离婚516对。收养登记13个,登记合格率100%。婚姻登记实行网络化办公。七是信访维稳有力有效。办公室注重信访和文字信息。及时掌握民政对象不稳定因素,协调化解矛盾,防止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年共报送市局信息12篇,论文1篇,调研1篇。八是福利彩票按预定进度销售。九是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共收到政协提案4起,就提案涉及到的内容扎实开展调研详细进行回复,并与政协委员面对面交流,得到了政协委员满意的评价。
(六)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以行风评议,抓作风建设。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行风评议为抓手,紧密联系工作实际, 8
把实践特色贯穿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主题,把“进百院、访千家、情系五保户”作为实践载体,扎实开展调研活动,细心听取群众意见,深入剖析问题,认真查找自身问题,着力在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上下工夫,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提升民政队伍素质,强化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一支深怀爱民之心、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的为民服务队伍。
(二)用制度约束,抓廉政建设。今年在廉政建设上我局主要抓好四项工作:(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2)突出重点抓廉政,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抓好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3)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和举报信,健全信访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4)规范了财务管理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今年严格落实了党政一把手不再分管财务的制度,财务部门狠抓经费供应保障,提倡节资增源,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有力的促进廉政建设。
二、XX年工作计划
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整体部署,全面落实市局下达的目标管理工作任务,继续围绕“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夯基础、抓规范、促创新、出特色、保先进”为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管理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规范农村低保管理,争取出台临时救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继续推行以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为主、实物配租和出售廉租住房及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方式为辅的工作模式。
(二)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继续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积极创新,实现军休服务社会化的有效尝试。
(三)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和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对居民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增强社区居民的亲和力和感召力。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基层民政建设。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社区信息平台建设,规划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认真总结我区第七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巩固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成果,将村(居)民自治示范活动推向深入。 10
(五)切实开展和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创优活动。力争进入市级创优活动先进行列,争创省级创优活动达标单位。认真抓好救灾救济工作,做好查灾报灾工作,做好预防特大灾险情的预防工作,不断探索救灾救济工作的新办法,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做好救济救灾款的管理和监督使用工作,定时或不定时检查乡镇救济、救灾款的使用情况。
民政局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篇5
一、 突出社会救济救灾体系建设,强化基本民生保障
一是城乡低保大幅提标。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主动与市财政部门联系对接,及时向市政府提交调整提高低保、五保供养标准的工作建议,自10月1日起,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400元提高到38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600元提高到72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提高到4200元。20xx年,共为15139名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873.5万元,为859名农村五保户发放供养金478万元。
二是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定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31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启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截至目前,有353人次享受直接医疗救助服务,发放医疗救助金35.5万元。20xx年,为1288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37万余,出资214万元为16484名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三是民生综合保险实现全覆盖。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7月1日在我市全面开展实施民生综合保险。截止目前,为74户家庭户赔付保险金15万元。
四是开展精准扶贫专项工作。制定出台《XX市民政局精准扶贫脱贫专项实施方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将602户、959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发放低保金243万元。为90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还个人先行垫付的20xx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11.8万,为8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医疗救助金11.5万元。市慈善总会出资38万元按每人130元标准为326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投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设立扶贫账号,对社会各界定向扶贫捐赠款实行专账管理,目前已接收扶贫专项捐赠款3万元。
二、 突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养老需求
一是加快机构养老项目建设。今年累计投资1.5亿元,新增养老床位660张以上,重点做好了城投太阳城一期投入运营工作,福缘颐养、西城养老中心项目动工建设,完成了博仁老年服务中心及圣湖新天地规划设计。
二是打造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将医院与养老机构结合的发展模式作为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工作,积极推进西城养老中心项目,设计养老床位732张,为我市医养融合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养老+”模式。积极探索养老服务业与其它行业融合发展,重点抓好养老与项目、医疗、网络、市场四个结合,以养老带动产业发展。
四是加大福利企业监管力度。由财政出资13万,对全市15家福利企业安装了福利企业监管系统,实施对福利企业残疾职工上岗情况的有效监管,有效解决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空挂问题。
三、 突出社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城乡社区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通过新建、划拨、改扩建等方式重点对城乡9个社区服务中心进行改造提升,11月底全部完成。
二是继续开展“四社联动”试点工作。确定了圣城街道的2个试点城市社区,确定洛城街道的屯田社区,羊口镇的望海社区为农村社区“四社联动”试点。参观学习潍坊奎文的先进经验,制定了关于试点工作的文件和制度。
三是指导e社区上线。遵循“互联网+社区”的理念,采取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自主研发省内首家智慧社区服务平台——e社区。上线业务涵盖10大类30项政务事项,目前已覆盖14个城市社区,粉丝数达10万。
四是壮大社区工作队伍。全面实施农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制度。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今年共招聘94名社区工作人员,充实到镇街社区队伍中。
四、着眼打造特色慈善品牌,慈善救助专项活动蓬勃开展
一是扎实开展“慈心一日捐”。8月份,通过开展“慈心一日捐”,共接收全市591家部门、企业和个人,共计712.6万余元捐款。
二是创新开展慈善救助活动。继续完善涵盖困难群体的救助品牌项目,在实施原有的“真情助孤”、“朝阳助学”、“爱心助残”、“夕阳扶老”、“康复助医”和“特别生活救助”等6大救助工程和“12123慈善救助日”项目基础上,创新增设了“肾透析救助”、“白内障复明工程”、“关爱最佳孝心少年”等11项救助工程和项目,全年共救助困难群众3000多名,发放救助金650万余元。
五、 突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维护优抚对象权益
认真落实优抚双拥政策。各类抚恤、优待和生活补助等待遇全部通过银行按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今年共为35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716万元。根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顺利安置20xx年冬季退役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37人。积极组织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为退伍义务兵和退役士官免费培训计算机和电工课程,做到了知晓率100%,意愿参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六、 突出民政事务管理,不断规范专项服务
一是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对寒亭—、广饶—两条边界线进行联检,总长度230多公里。
二是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制订了年检方案,严格把关,截至目前对全市17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和69家社团组织进行了年检,对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发出了催检通知,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在法律法规下运作发挥作用。
三是婚姻登记、收养不断规范。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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