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药室工作制度
配药室工作制度(精选31篇)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
1.目的: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本公司进货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过程中的药品效期的管理。
4.责任:质量负责人、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5.2 距失效期不到x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药品,每月应填报《近效期药品催售表》,上报质量负责人。
5.3 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5.4对有效期不足x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5.5对有效期不足x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
5.6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5.7严格执行先进先出,近期销出,易变先出的原则。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2
一、仓库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的养护组织,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仪器,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质量信息反馈。
二、根据季节的不同,气候的变化,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30—10:30,下午15:30—16:30按时观察库内温湿度的变化,认真填写《仓库温湿度表》,如库房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保证药品储存安全。
三、养护员每月根据电脑输出的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对在库药品实行“三三四”循环养护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在电脑中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发现质量问题挂黄牌暂停发货,在电脑中冻结药品暂停销售,及时输出《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并交质管部门核查处理。确认为合格药品,解除冻结;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将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库(区)存放,通知保管员下帐,在电脑中做好不合格药品记录。
四、在检查中发现质量有变异征兆,应及时采取养护措施,做好养护记录,并书面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抽样检查。
五、在检查中,对首营品种、近效期药品、长时间储存的药品、性质不稳定易变质的品种、已发现不合格品种相邻批号的品种等,应进行重点养护。
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执行《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制度》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程序》。
七、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八、检查记录应字迹工整、内容明晰、不得涂改。
九、如因职责不清,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且损失金额超过100元的,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
十、加强养护用的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仪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的管理。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3
目的:制定药品效期管理标准操作程序,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范围:门诊、病区药房、药库
责任人:门诊、病区药房责任人、药库保管
程序:
1、药剂科对药品实行效期管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禁止销售。
2、在库储存药品应按品种、剂型、规格、批号分别码放,同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应按效期远近依次码放。
3、距有效期不大于六个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药品调剂员在药品调剂、发放、补充工作中应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发现近效期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5、发放距失效期短于三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家属)说明药品的效期情况,叮嘱其及时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调剂、发放的药品距有效期短于患者(家属)处方上标示的用药时间时,应拒绝调剂、发药,请医师修改处方换药。
1、部门责任人、药库保管每月检查、核对、汇总库存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告表》上报质量监督管理小组,每月质量监督管理小组对近效期药品汇总分析,提出处理措施。
2、对继续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药品建立跟踪表;督促临床尽快使用。
3、采购员应尽快完成近效期药品的退换货工作,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4、在库储存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按《过期药品报损制度》的规定执行。
5、质量监督管理小组负责药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4
【制度】
1、参与专科或专家门诊工作的医师应为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科主任、医务科同意后,报门诊部统一安排并予以公布。
2、负责专科、专家门诊的`医师必须按门诊部“专科、专家排期表”依时出诊,不得无故停诊。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开会、会诊、休假等),应事先与科主任联系,安排该科专家代为出诊,尽量避免停诊。如科主任无法安排其它专家出诊,则需提前一天通知门诊部及时通告病人。
3、正、副主任医师至少每周出门诊一次。逢出诊日应预先安排好其它工作,保证准时上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
4、参加专科、专家门诊人员必须医德高尚,态度和蔼,廉洁行医,服装整洁,佩带胸卡,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
5、坚决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耐心解释。必须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等。对病情复杂需会诊者,按有关会诊制度执行,确保医疗安全。
6、负责专科、专家门诊人员应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并帮助其解决疑难问题。
7、经专科、专家二次不能确诊者,必须请上级医师或科、院及院外会诊,以确保质量。
8、派往专科门诊的人员必须相对固定,每期三个月以上,以保证病人就诊、治疗的连续性。
【监督检查】
1、医务科、门诊部必须建立专科、专家门诊人员审批登记本。
2、建立专科、专家门诊查岗登记本。医务科每月进行一次专科、专家门诊检查,门诊部及科主任则每周检查一次。
3、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有无建立健全专科、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2)门诊大厅是否有专家、专科门诊出诊时间表及专家介绍;
(3)是否有专科、专家门诊检查登记本,能否及时记录病人的投诉及处理情况;
(4)专科或专家的考勤、医疗质量及门诊日志情况。
4、实行专科、专家门诊资格否决制。对查实一个月内连续二次被投诉或一个季度连续三次被投诉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取消本年度内专科、专家门诊资格。
5、如查实不经备案或无专科门诊资格者出诊要作相应处理。
6、对经常不能保证专家门诊时间及误时、脱岗遭病人投诉者,取消其专家门诊资格。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5
一、急诊工作必须建立合理的流程,包括:院前急诊、分诊、接诊、检查、处理、抢救、会诊、转诊等环节。急诊室严格执行24小时应诊,要求建立急救“绿色生命通道”,做到通讯、人员、器械、设备、车辆五落实,急诊出诊10分钟内出车,急诊病人5分钟内得到处置,检验、药房、影像等辅助科室应提供24小时服务,并及时出具相关报告,保证急诊医疗工作及时、安全、便捷、有效。
二、急诊室观察的病人,由各专业急诊医师决定,由急诊室统一安排。病员的诊治、病历、医嘱和病情观察由急诊室医师负责。急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急诊登记及急诊观察记录。观察时间一般不超72小时。超过72小时应动员病员住院治疗。
三、急诊室应建立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对疑难危重病员,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涉及多科病员应及时组织专科会诊。对不宜搬动的危重病员,应在急诊抢救室内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住院。
四、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先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经同意后方可联系转院,并与接收医院及家属联系共同做好安全转运工作。
五、需急诊手术的病员,急诊室医生应与有关科室和手术室联系,说明病情,并尽可能做好术前准备及安全搬运和交接工作。
六、重大医疗抢救,须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院总值班,以便及时组织全院有关科室人员进行抢救。对涉及法律、交通事故、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抢救的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作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防止差错事故。
八、急诊室医护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急诊室医师执业范围应为临床类别。医生轮转期不得少于半年,护士相对固定。各临床科室选派三年以上、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责任心强的医生、护士担任急诊科工作。进修医师由科主任同意后报院长批准方可参加急诊值班。见习医生、实习医生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不得安排中医类别医师(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承担急诊室诊疗。
九、急诊室医护人员要及时、有序、敏捷地实施抢救工作,抢救危重病人。值班医师切实负责,加强请示报告,及时会诊,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种抢救记录。杜绝粗、疏、漏,以免延误抢救时机。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6
【摘要】目的:对临床医学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日”工作制度培养,了解其对青年教师成长的促进作用。方法:制定“教学日”工作制度,评价指标,对科室三年内新进工作人员、科室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学员、参加了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训,在教研室层面,由教研室主任指导下,教研室教学秘书主持下,对教研室内全体青年教师每周固定1天做为“教学日”,进行教学相关培训、学习、实践、总结。结果:对于临床医学青年教师,我们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其授课技能、教案撰写能力、科研能力等均有提升,对医学生的教育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结论:这种教研室层面对临床医学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不仅可提高教学水平,还可以促进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以使其将来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在临床医学教学过程中,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完善的“教学日”工作制度,将更有利于促进医学教学质量。
【关键词】“教学日”工作制度青年教师临床教学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力量。临床教学是医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阶段,其教学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学生掌握临床医学知识的水平和能力,关系着毕业学生的前途,关系着医学院校的声誉。优秀的临床课授课教师是前提,充分的教学准备和完善的组织管理是完成高质量临床教学的保障[1,2]。
“教学日”制度就是在教研室层面,由教研室主任指导下,教研室教学秘书主持下,对教研室内全体青年教师每周固定1天做为“教学日”,进行教学相关培训、学习、实践、总结,每个月最后一个教学日,做为教学“工作月”,除了上述培训内容,可邀请外聘专家、学校或医院督导专家进行讲座、点评,以促进临床医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的快速发展[3,4]。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耳鼻咽喉科学教研室,作为临床医学的二级学科,在教研室层面进行临床“教学日”工作,对科室三年内新进工作人员、科室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学员、参加了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训。近五年运行下来,临床教研室和临床教师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临床教学工作得以规范、制度更加完善,临床教学质量得到充分保证。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1.“教学日”工作制度内容
1.1“教学日”时间:每周五全天进行“教学日”工作。
1.2参加人员:教研室主任、教研室教学秘书、2-3位副高及以上教师、科室三年内新进工作人员、科室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学员、参加了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等。
1.3“教学日”由教研室秘书组织及记录。
1.4“教学日”活动内容:
1.4.1教案、讲稿、课件的制作:对耳鼻咽喉科学内的某一节内容,准备教案、讲稿,并自制PPT课件。每2周一份,进行点评、打分,记录在案。
1.4.2试讲:对指定章节进行练讲或试讲,每周20分钟,按照学校教学比赛模式进行点评、打分,记录在案。
1.4.3集体备课:参加教研室全体教师的集体备课,在每个“教学月”内进行。集体备课,要明确和熟悉教学内容,对某些章节的讲课方法进行讨论,依据教学大纲对教学内容进行微调整,并邀请教学督导专家参加,检查及批阅教案和多媒体课件,对试讲进行指导。
1.4.4科内学术讲座、英文文献解读。每个“教学日”内,青年教师选择其中一项,采用多媒体方式,对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前沿学术知识等进行讲座,科室内老师、实习生、进修生进行评价、打分,记录在案。
1.4.5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因教研室每周五上午进行教学查房,下午进行病例讨论,所以“教学日”工作也在计划之内,针对青年教师,强调其能提出独特的见解,上级医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针对具体案例,针对具体病患进行培训,完善青年教师的知识体系,提高其教学的综合能力。
1.4.6辅助教学:每位青年教师,均有一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有教学任务时,青年教师可以去听课,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每学期有2~4学时的带教工作。利用“教学日”时间,总结经验,分享感受。
1.4.7科研指导:每个学年,每位青年教师均要发表一篇科研论文,一篇学制视角下贸易经济学科建设和教学体系发展再加强高校思政课大班化教学实效性的思考浅析初中数学课程教学如何做到优质教育试论中职《外科护理学》的情境式教学高职软件技术专业教学实训平台的设计试论中学生物课堂艺术性教学语言经济学和经济法基础课程融通教学试论宏观经济学教学方法的运用贸易经济专业教学改革与设计中学信息课教学方法初探三年培训时间内,至少有校级教研教改、质量工程立项。“教学日”时间内,可以请高年资教师进行论文、课题的立意、修改。
1.4.8理论与技能考核:每位青年教师,经过3年的“教学日”工作,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有每个“教学日”的表现,参加学校教学比赛的成绩,教研室教师的评分,教研室學生的评教分,教学满意度自评量表。
2.”教学日”评价指标
2.1具体数量指标:书写教案、讲稿的数量,试讲的次数,听课的次数,参加医院、学校层面学术活动的次数,教研室内部讲座、文献解读、病例讨论的次数,教学查房的次数,发表论文的数量。
2.2质量指标:教案、讲稿的分值,讲课时同行评价表的分值,学生评教分值,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讲课比赛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
2.3成果转化能力:将“教学日”研究成果,在学校各临床教学中推广应用,并通过讲座或网络媒介,向其他医学院校推广。
3.青年教师自身感悟
每个“教学月”,青年教师要把这一个月来的收获记录下来,汇报自己的成果及不足,并填写自己满意度视觉评价量表。
每个教研室,青年教师占比较大,医学院校,特别是附属医院的青年教师,如何使其尽快进入角色,既有专业技能的提升,又能使其兼顾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是青年教师培养的重中之重[5-7]。对于临床医学青年教师,我们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其授课技能、教案撰写能力、科研能力等均有提升,对医学生的教育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这种教研室层面对临床医学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不仅可提高教学水平,还可以促进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以使其将来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在临床医学教学过程中,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完善的“教学日”工作制度,将更有利于促进医学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郭路生,张丽娜,杨宁江.实行“教学日”工作制度提高临床教学质量[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xx,7(33):10-11.
[2]陈敏怡,许小幸,黄锦玲,等.医学教育中临床教师培训方式的探索[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0xx,28(1):43-45.
[3]孙志鹏,朱昱冰.普通外科实习中“模拟式教学日”课程的应用医学教育管理[J].20xx,2(1):106-108.
[4]考文萍,翟爱霞,付英梅.教学秘书工作对青年教师成长的促进作用探讨[J].基础医学教育,20xx,17(9):822-824.
[5]陶宁,姜光明,兰卫.论医学院校青年教师的培养途径[J].新疆医科大学学报,20xx,34(12):1442-1443.
[6]齐殿君,欧凤荣,林建阳,等.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本科生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xx,2(2):63-64.
[7]张鹏霞,蔡连顺,蒋志学.医学院校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xx,8(8):42-43.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7
签 发 人:
责 任 人:
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具体业务工作
1.参与平?、落实生产单位(部门)无力施工的计划外检修及措施项目。
2.提供设备检修需用图纸,下发设备检修和措施项目图纸资料。
3.报送各类计划。
4.负责检修计划的交底。
5.参加年度设备大检修准备工作;编写年度公司系统停车大修理计划;起草检修准备汇报材料;统计年度设备大检修各种数据;参与年度设备大检修总结。
6.对不具备施工条件的设备检修项目(缺图纸、资料、材料、设备等)有权拒绝安排检修计划。
7.有权检查各单位检修及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编制检修计划
1.编制公司主要设备检修间隔期和停车检修时间计划。
2.编制、汇总公司设备年、季、月度预修计划。 ※汇总下列计划 1.年度设备预修理计划。
2.年度设备更新计划。
3.年度设备大修理材料计划。
4.年度设备大修理备品配件计划。
5.年度设备更新材料计划。
6.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年度全面检验计划。
※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台账
1.年度设备大修理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2.年度设备更新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3.年、季、月度设备检修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4.计划外大、中、小修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5.临时检修项目及完成情况统计台账。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切实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育人功能,促进家庭、社会对学校工作的了解、配合和监督,各年级在学校的指导下设立学生家长委员会。
二、宗旨
通过学校与家长、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
配合学校抓好子女的`校外学习,共同探讨新时期子女教育的新特点和新方法,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子女培养成为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新世纪合格建设者。
三、任务
1、认真听取学校对家庭教育和家长的要求,按学校部署组织好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网,为学校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2、认真听取家长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并对学校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3、全面关心子女的思想和学习,努力营造教育子女的良好环境,相互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
4、促进社区教育,做好学生的保护工作,关心学生的课余生活,热心支持学生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5、多方面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与建设,发动家长共同解决办学中的困难,为促进教育改革,提高社会声誉而努力。
四、组织
1、本委员会是社会群众监督机构,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受学校统一领导和安排。
2、凡在校学习的学生家长,经学生所在班级推荐和学校研究,聘为委员会委员,如学生毕业,家长自动离职。
3、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委员若干,主任和副主任由委员会民主推举产生,委员会成员的推举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4、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会议1次,听取学校工作汇报,反映家长意见。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9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2、要定期排查单位和单位家庭内部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3、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单位和家庭,大矛盾纠纷不出市。
4、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5、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0
1、认真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贯彻《爱婴医院十条标准》,倡导对6个月内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的最佳生长、发育和健康。
2、加强产科门诊孕期母乳喂养营养指导,使孕妇掌握母乳喂养的方法和技巧,为哺乳做好物质准备.
3、做好入院时产前健康教育,母乳喂养纳入住院告知内容,使孕妇及家属认识到母乳喂养的`好处、重要性及可能性,建立产后母乳喂养的决心及信心。
4、做到早开奶、早吸吮、皮肤早接触。产后1小时内开始行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并持续30分钟。再次宣教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介绍母婴同室的好处,增加产妇信心。剖宫产产妇术后回病室立即行早吸吮及皮肤接触,并持续30分钟. 5、坚持母婴同室.凡无母乳喂养禁忌症的母亲及无特殊医疗护理处理必要的新生儿,应在产后2小时送入母婴同室.母婴同室的婴儿应与母亲24小时在一起。实行早吸吮,指导按需哺乳.
5、做好母乳喂养的宣教指导。医护人员应掌握母乳喂养有关知识,并不断更新,指导产妇掌握母乳喂养技巧,鼓励多吸吮,促进乳汁分泌.
6、新生儿病房仍应坚持母乳喂养,允许母亲亲自喂养病儿。
7、医护人员应随时指导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如奶胀、奶头疼痛等,并指导将多余的乳汁或不能亲自喂哺孩子时将乳汁挤出,收集后存入奶库,放冰箱内标明收集时间,冷藏母乳2—4℃,可保存24小时。
8、除有医学指征外,禁止给新生儿吃母乳以外的任何食物或饮料。实行母乳喂养,病房不得出现奶瓶、奶头及奶粉,禁止使用橡皮奶头、奶瓶或之使用奶头作安慰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代乳品喂养宣传。
9、产后42天访视检查产妇时,应检查实施母乳喂养的情况并予以咨询指导。
10、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不得宣传、销售母乳代用品,不得接受奶粉厂商的馈赠.
11、落实岗位责任,将母乳喂养开展情况、环节质控纳入工作质量考核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出生医学证明》捆绑其它有偿服务,搭售其他物品。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1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2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以上人员担任。
2.分诊人员应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佩戴胸卡,准时上岗,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
3.要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热情做好解释工作。
4.每天协助医师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如备好血压计、压舌板、各种检查申请单及整理诊台、诊床,并准备好浆糊、笔、纸张,随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5.维持就诊秩序,编写就诊排队号码,依次叫号就诊,指导帮助病人填写病历封面,合理安排就诊及检查,尽量缩短候诊时间。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尽量维持一医一患,保持诊室安静及良好的就诊环境。
6.对重病员、65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等病员,要优先安排就诊。
7.每天登记专科、专家门诊出诊时间、工作量及其它统计工作。
8.发放病人意见表,及时收集患者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沟通好医患关系,随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天下班前要用消毒剂擦洗台面、清理杂物,每天中午用紫外线消毒2小时,并做好登记,防止交叉感染。
10.下班之前必须关好各诊室、候诊室的电灯、风扇、空调、门窗及各种电器。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3
(1)凡抢救药品、物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保持一定的基数,编号排列,定位放置,每日检查,每班清点,保证随时应用。
(2)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登记本,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3)建立抢救车药品、物品平面示意图,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建立抢救车药品批号登记表,对于有效期低于6个月的药物,用红色标识做好标志,确保先进先用,有效期不足1个月的药物应送药房按程序换领合格批号的药物。
(4)抢救药品、物品做到五固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二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领取补充。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5)抢救必备物品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完好率达到100%。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6)抢救药品齐全,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每个药盒内只能放置一种药品,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7)各科室抢救车内的抢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8)抢救药品、物品使用后,24小时内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及时交班,在交班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9)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理人员)和另一名护理人员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名并填写封存时间。护理人员每班检查封条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理人员启封检查抢救车内药品、物品一次,并做好记录。
(10)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本清点药品、物品,并做好记录,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账物相符。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4
一、在药剂科领导下工作。
二、工作人员工作服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文明礼貌服务。
三、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干净,严禁室内吸烟。
四、药剂人员树立高度责任心,一切以病人的用药安全为原则,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回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超剂量的处方和涂改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六、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和调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
七、有计划的请领、储存药品,防止积压、损坏和浪费。
八、药品按其性质、剂型、用途和储存条件保管。
九、每月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和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记录。
十、已经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换,因特殊原因(如药物不良反应、禁忌症等)需退药的,必须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每季度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十二、药房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并完成值班日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三、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西药房。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5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的规定,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列入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实行使用重点监控工作制度。
2、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此类特种设备的重点监控工作,确保按时按要求进行安全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规范运行。
3、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应指派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分类逐台负责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4、重点监控特种设备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事故隐患全面排查。
5、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有两年以上从事该工作的经验。
6、每年组织一次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肇州县卫生健康局和卫生监督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监督所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依法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统筹安排及组织实施依职责所承担执法类别“双随机”抽查工作。
第五条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 建立本单位的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的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执法检查
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
第七条 建立检查机构名录库。检查机构名录库依据机构生存状态,动态确定频次,动态调整。
第八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
第九条 由于受客观因素和条件的制约,年内县卫生监督所要首先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执法检查工作实行“双随机”。
第十条 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选取执法人员,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第十一条 探索行政执法电子化、信息化执法手段,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跟踪记录,实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第十二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根据卫生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原则上每年执法巡查2次,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可增减巡查频次。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风险等级高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区域,可适当加强抽查的力度和频次。
第十四条 加强协同配合,探索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增强执法合力。
第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有关股室要结合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第十六条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卫生计生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在监管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卫生计生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和监管效率,确保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八条 建立完善抽查结果运用机制。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曝光,形成执法震慑力。
第十九条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监督所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7
一、心理辅导教师实行聘任制,凡符合条件者,须经人事处发放聘书后方可上岗。
二、心理辅导教师工作时间为周一周二下午11:30-12:30。
三、心理辅导教师要严格遵守值班登记制度,按时到岗,做到不空岗,不迟到不早退。
四、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要提前向中心请假,无故旷岗二次者将予以解聘,收回聘书。
五、值班期间,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记录。咨询中的个案记录、测验材料、信件、录音等资料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六、咨询中,要严守职业道德,保守秘密,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学生索取咨询费用。
七、咨询中须做好登记。
八、值班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盗。
九、辅导教师违反工作制度,造成后果的,中心将予以解聘。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8
为体现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医疗服务的.及时性、连续性、有效性、安全性,对来院就诊的病人,实行接诊科室和接诊医师的首诊负责制。
一、首诊医师须按照要求对门诊病人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做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病历记录等,对诊断已明确的患者应及时治疗。
二、对已接诊的非本科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后,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的就诊科室。
三、对已接诊的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在写好病历、做好检查后,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及时转有关科室治疗。
四、如遇危重患者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必须先抢救病人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参与抢救工作。对已接诊的非本科室范畴的重危病人,首诊医师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场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明确为本科疾病后应接收病员并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白离去。
五、对复合伤或涉及多学科的危、急、重病人,首诊医师应积极抢救病人,同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并及时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协同抢救。必要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诊断明确后及时转主要疾病相关科室继续治疗。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拖延抢救。
六、对群发病例或者成批伤员,首诊医师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及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分流病人,组织相关科室医师、护士等共同参与抢救。
七、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要进一步检查或转科或入院治疗,首诊医生应与有关科室联系并亲自或安排其它医务人员做好病人的护送及交接手续。
配药室工作制度 篇19
版本号:1.0
管理须知文件SI01
编号:FY/SI0117
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1.总则
1.1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1.2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1.2.1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无人值班机舱船舶的机舱值班制度另作规定。
大副、大管轮值
04:00—08:00,
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
00:00—04:00,
12:00—16:00班。
三副、三管轮值
08:00—12:00,
20:00—24:00班。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应有一个水手同时值班。在海区宽敞、天气良好,不影响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长认为有必要时,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1.2.2停泊时,甲板部由大副、二副、三副轮值,经船长同意,也可由驾驶助理员代大副值班,但大副仍应在船上负责;未配备驾驶助理的船上,大副值白天班,二副和三副轮值夜班,每班不超过十二小时。水手每班两名。停泊中水手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四小时,但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但每班不应超过六小时。
1.2.3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特种船和定员少的船舶,船长有权根据特殊情况临时规定留船值班人员。
1.2.4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
1.2.5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切实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坐着值班。若因故不能值班时,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二副、二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适任人员代替。
1.2.6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交接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班。
1.2.7全体船员均严禁醺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2.航行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2.1航行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2.1.1认真执行《航海日志记载与保管须知》、《海图作业须知》、《船舶夜航命令簿记载须知》等有关规定。
2.1.2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随时保持正规的了望,对来往船只、鱼栅、浮标及各种漂流物做到安全避让。不做与驾驶无关的工作。任何情况下,驾驶台应保持有人认真了望。
2.1.3充分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天体、路标等正确测定船位。在近岸及狭水道航行时,至少每二十分钟测定船位一次。如船长认为必要应按指示随时定位。
2.1.4细心观察航行经过的岸形和各种物标,尤其当这些物标首次出现时,应根据有关的航海图书资料仔细核对。
2.1.5根据技术说明正确地测定或核对电、磁罗经的误差。
2.1.6时刻注意各种情况的发生或变化。
2.1.7掌握每天气象报告的内容,经常注意风力、风向、气压的变化。当能见度不良等危
害性气象来临时,应尽可能测定船位,记录下计程仪读数,并应严格遵守《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19和35两条规定。
2.1.8切实执行船长布置的航路、航向、罗经差、风流压差及各种航行指示。除了有碰撞危险、救助落水者或发生意外危险时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外,未经船长准许,不得改变航向和主机转速或(浆叶角)。
2.1.9经常检查水手操舵的准确性。进行海图作业应限于极短时间并应布置值班水手注意了望。
2.1.10夜间或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时,应督促值班水手及时开启航行灯并经常检查其是否正常。一切有碍航行的灯光应予以遮蔽。
2.1.11严格遵守分道通航制的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地区性规则及其特定的驾驶和航行要求。
2.1.12当发生火灾、人落水或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立即发出警报、迅速报告船长并做好详细记录。
2.1.13在大风浪中转向,应按船长指示事先通知各部门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2.1.14夜间航行应布置空舵水手每二小时巡回检查全船一周,特别要注意防火,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2.1.15遇气象突变,尤其在大风浪来袭时,应派值班水手封闭各货舱通风口,并注意舱内及甲板货物有无松动移位现象。
2.1.16应按大副要求,正确使用和处理好设在驾驶台的监测、警报装置。
2.1.17指导实习生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和天体、物标测定船位。
2.1.18在任何情况下,如无船长或其他驾驶员替代,不得离开驾驶台。如有要事,电话或派值班水手报告船长处理,以确保航行安全。
2.1.19如情况需要,船长随时可以接过指挥权自行引航。在此情况下,值班驾驶员仍应认真了望,测定船位,执行船长布置的工作。船长如需要驾驶员恢复操作,应郑重交代清楚。船长对驾驶操纵负指导职责,但未明确宣布由自己指挥引航前,值班驾驶员仍应负责操作指挥,不应理解为已有船长指挥而放弃自己的职责2.1.20进出港时布置值班水手备妥有关的旗号、灯号及调头信号等以便随时可用:注意观察各种联系信号,及时报告船长并按指示处理。
2.1.21督促值班水手做好引航员上下船的准备工作并亲自接送引航员。引航员领航时,不可疏忽了望,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船长。
2.1.22在内河或港区内航行时,应熟悉并遵守港章及有关的专门规定。
2.1.23在有可变螺距旋桨的船上,每隔四小时(天气不良时每隔一小时)应将浆叶角角度记入航海日志。
2.1.24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船长。
2.1.24.1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
2.1.24.2对通航环境或他船动态发生疑虑时。
2.1.24.3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
2.1.24.4到预料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标或测不到水深时。
2.1.24.5意外地看到陆地、航标或水深突然变化时。
2.1.24.6主机、推进器、舵机或者任何重要的航行设备报警或故障时。
2.1.24.7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时。
2.1.24.8在恶劣天气中,怀疑可能有天气危害时。
2.1.24.9发现海上遇难及各种可疑信号或可疑物时。
2.1.25每天大副晚餐时,由三副接替值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2.1.26接班驾驶员至少应提前五分钟达到驾驶台,阅签航海日志/航行警告和船长夜航命令簿,按规定认真交接。如船舶正在转向或避让,应待确认无碍后方可交接。
2.2航行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2.2.1电、磁罗经航向及其误差和风流压差。
2.2.2海图上的船位及求得的方法。
2.2.3主机转速(或浆叶角角度),实测航速及计程仪航速。
2.2.4已在望的或即将在望岸形、物标等海面情况。
2.2.5周围船舶动态及其变化情况,本船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避让措施。
2.2.6周围(尤其是即将航经的)礁、滩、沉船等水下障碍物。
2.2.7天气变化及风、流等情况。遇恶劣天气时,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有关措施。
2.2.8航行灯、操舵仪及各种航海仪器的工作情况。
2.2.9舱通风、甲板货及防火等的安全检查情况,船舶横、纵情况,当值的和下一了头水手姓名。
2.2.10进出港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引航员梯、旗号、灯号等)。
2.2.11船长的指示
以及应提醒下班注意的有关事项。
2.3航行中值班水手职责:
2.3.1开航前一小时,一名值班水手到驾驶台做准备工作:
a.清洁驾驶台;
b.解除罗经罩等;
c.准备信号旗;
d.随同值班驾驶员试舵;
e.驾驶员交代做好的其他工作。
2.3.2离泊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a.收进弦外当水扳、安全网、绳梯并绞起舷梯。
b.准备好引航员梯、安全绳、救生圈及照明灯。
2.3.3集中思想操舵或认真监视自动舵的运转情况:经常注意电、磁罗经的航向,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空舵水手认真了望,经常检查航行是否正常,执行值班驾驶员的指派的工作。如需暂离驾驶台,应征得值班驾驶员同意。
2.3.4操舵水手对于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发出的舵令必须先复诵,执行后还应在复告一次。如未听清或不懂应立即询问清楚后再执行。发现舵效失常应立即报告。
2.3.5夜间航行,每二小时由空舵水手巡回检查全船一周,检查防火、甲板、舱口、通风口、水密门、计程仪等,将检查情况报告值班驾驶员。
2.3.6进出港时,空舵水手除了望外,还应注意执行车、舵命令是否正确。按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的指示,迅速准确地开关信号灯,悬挂各种信号,向舰、船降旗致敬。
2.3.7空舵水手应在交班前半个小时叫醒接班驾驶员和接班水手。接班水手至少应提前五分钟到达驾驶台进行交接。交舵水手应在舵把定时交接,如正在避让或转向,必须等到避让清楚或转向完毕后,方可接舵。交接完后,交舵水手应向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报告操舵航向。
2.4航行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2.4.1电、磁罗经航向。
2.4.2操舵仪的工作情况。
2.4.3海面情况及了头人员姓名。
2.4.4货舱通风情况。甲板货及防火等的安全检查等情况。
2.4.5航行灯及悬挂中的旗号、号灯、号型。
2.4.6进出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如引航员梯、旗号、号灯、号型、照明等。
2.4.7值班驾驶员交代的工作。
系泊中值班驾驶员和值班水手的职责
3.1系泊中值班驾驶员的职责
3.1.1认真执行上级领导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船长或大副的指示,检查督促全体执勤人员工作情况,搞好安全生产。
3.1.2按照大副的积载计划和要求,经常巡视并下货舱督促检查装卸情况,随时掌握装卸进度,认真记录作业时间及舱口和工班数,发现有未按计划及要求进行作业时,应向装卸负责人提出并立即汇报大副处理。
3.1.3密切与港方联系,加强协作配合,解决装卸中出现的问题,尽量保持船体平衡。
3.1.4督促看舱人员认真看舱,及时布置具体的看舱重点,防止发生货损和偷盗。
3.1.5严禁工人在舱内吸烟和违章作业。如果发生由于违章操作以致损坏设备、属具,应及时要求港方签认,以便索赔。
3.1.6掌握当天气象报告,注意天气变化,密切同装卸负责人联系,及时开关舱、防止雨湿货损。
3.1.7装卸期间应注意吃水差,每天早晨工人换班,以及装卸完毕、加完油水、抵离港前应看水尺记录航海日志。
3.1.8每个港口装卸货封舱之前,应下舱查看货物堆垛和绑扎情况。检查时还应注意有无火警苗子、有无偷渡迹象等。
3.1.9督促水手按时测量水舱和污水沟(井)。按照船长或大副的指示,通知加注、排出或移注压舱水,移注燃油、淡水。调整压舱水时应注意保持船体平衡。
3.1.10督促值班水手检查防鼠档,按时升降旗和开关灯,悬挂有关信号。根据泊位水深、本船吃水变化及潮汐等情况,督促值班水手按需调整舷梯、安全网及系揽,使之松紧适度,受力均衡。
3.1.11遵守防污染有关规定,禁止将垃圾、粪便、杂物、污油及带油污水排入港池。
3.1.12主机转车、冲车、试车前,应检查并确认推进器附近无障碍物,舷梯和系揽均无影响。进行中还应注意查看。
3.1.13发生火警、人落水、船舶进水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通知船长或大副,组织全体在船船员全力进行抢救。
3.1.14甲板上明火作业时,应按船长或大副的指示,严格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加强现场监督。
3.1.15进厂修船期间,应经常巡视各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还应检查全船(机舱除外),消除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子。
3.1.16如气象良好且又不进行装卸作业时在布置好值班水手有关工作并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可以做本职所管的工作(如修改海图、检查消防器材等等),但还应巡视检查全船和周围的情况。
3.1.17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首尾有船靠离时,应在首尾守望,采取各种防止碰撞减少损失的有效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报告船长或大副,并应记下对方的船名、国籍和船籍港,做好海事记录,认真填写航海日志,以备交涉。
3.2系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3.2.1首尾吃水、潮汐、本船周围情况,泊位水深情况等。
3.2.2气象预报及系缆情况。
3.2.3加装油、水及调整压舱水等情况。
3.2.4有关防火、安全等注意事项及措施。
3.2.5临时修理工程和进度情况。
3.2.6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及注意事项。
3.2.7港口及本船悬挂的号灯和号型。
3.2.8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提醒下一班注意的事项。
3.2.9要求在船的船员人数和其他人员的在船情况。
3.2.10船长布置的工作。
3.3系泊中值班水手职责
3.3.1及时调整舷梯及安全网、保持舷梯安全稳妥、整洁并照明,注意上下船人员安全,不准无关人员登船,来访者应问明情况才能引领会见。
3.3.2根据潮汐和装卸情况,及时调整系揽、防鼠档及碰垫等。
3.3.3经常注意本船四周情况,尤其是船尾推进器的'安全,禁止与本船作业无关的船舶傍靠。
3.3.4凡有船舶靠(离)船旁时,负责系(解)缆,放好(收起)碰垫、绳梯、照明灯等。
3.3.5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首(尾)有船告离时,应在首(尾)守望并采取准备靠把等防范措施。
3.3.6经常整理甲板索具、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及时悬挂各种旗号、号灯。
3.3.7经常注意装卸设备包括属具和索具是否正常,禁止违章操作。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
3.3.8认真进行防火等安全巡回检查,尤其在夜间更应多加注意,若发生火警或其它意外危险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正确有效的灭火措施并速报值班驾驶员或船舶领导。
3.3.9在加油开始时,尤其应注意附近水面有无油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值班驾驶员。
3.3.10下班前半个小时叫醒接班水手。交接工作应现场进行。
3.3.11认真执行大副和值班驾驶员布置的其它工作。
3.4系泊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3.4.1涨落潮、舷梯、安全网、系缆、防鼠档及上下船人员等情况。
3.4.2悬挂着的旗号、号灯、包括锚灯锚球等以及周围情况。
3.4.3安全防火及有关要求。
3.3.4专用设备及绑扎器材的使用情况,开口舱及甲板和货舱照明灯。
3.3.5本班遇到的问题及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3.4.6值班驾驶员交代的工作。
3.4.7值班驾驶员、值班—水应根据以上规定将有关情况分别记录在《航海日志》。
锚泊中船长应注意的事项及值班驾驶员、值班水手的职责
4.1锚泊时,船长应根据水深、底质和周围环境等条件选择良好的安全锚位,并结合气象、风流等因素确定锚链长度。及时布置锚泊值班注意事项,经常检查并督促值班人员认真执行锚泊值班规定。
4.2锚泊期间,船长应注意下述各种情况,及时向驾驶员布置有关事宜或亲自指挥操作;
4.2.1每次抛锚或动链后,应督促大副或船尾操作人员认真检查锚机刹车带和离合器、制链器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在锚机和锚孔中间某一链环上设一明显标记(如绳头等),便于检查和判断有无溜链情况发生。
4.2.2随时注意观察和掌握气象、潮汐、周围环境等情况,要设想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减少首尾吃水差、减少受风面积、备另一只锚,乃至备车、动车等。
4.2.3注意船头调转方向,如锚泊时间较长又朝一个方向掉转,应每隔3—4天将锚链绞一次或者起锚重抛,以免发生链绞结或链缠锚等情况。
4.2.4锚泊在河道中,更应注意涨落潮时间、流速、水深、底质等因素,预备各种安全措施。此外,由于锚地狭窄,必要时应动用主机配合低潮转头,以防搁浅。
4.2.5在冰区,锚泊特别要警惕走锚、断链、丢锚等事故发生。
4.2.6如锚泊时间较长或船舶因风浪而颠簸,应每隔若干天(如4—5)将锚链松(绞)若干链环,使之改变摩擦部位,以防损伤锚链。
4.2.7锚泊装卸作业时,除考虑各种安全措施外,尤其应注意根据所增加的负荷,适当放长锚链。
4.2.8深水抛锚,应按深水抛锚的规定进行,以防丢锚、断链。
4.3锚泊值班时间
4.3.1船长可根据锚位底质、气象、潮流、环境和港口条件等因素,决定驾驶员和水手按航行班或系泊班轮值。
4.3.2在开敞锚地或底质不佳、周围环境复杂、回旋受限、强风急流、浮冰、能见度不良情况,应明确按航行班轮值。
4.3.3锚泊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和水手可参照系泊值班时间轮值;如因天气等原因,可根据船长指示改值航行班。
4.4锚泊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4.4.1抛锚时,大副在船艏应及时主动报告船长有关锚链方向及受力情况,以使用车舵配合,按船长指示松链,锚抛妥抓牢后立即报告船长。
4.4.2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锚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船舶回旋圈。还应将锚位和出链情况、水深和底质等记入“航海日志”。
4.4.3利用各种物标经常核对船位是否正常。
4.4.4注意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严密注意并经常核对其距离和方位有无变化及其变化情况。以防他船走锚危机本船安全。
4.4.5注意来泊船的锚位及其回旋圈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若过近,应鸣笛通知对方或报告船长处理。
4.4.6如过往船只或附近锚泊船起锚离泊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若判断对船有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一旦被碰撞,应将对方的动态和时间,以及我轮所采取的措施和受损情况等详细记录并画出示意图,以便交涉。
4.4.7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者过往船舶距离过近我而出现危险局面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各种本船所能采取的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这些措施包括立即报告船长,派值班水手去船首松链或加抛另一锚,使用碰垫,通知机舱备车等。
4.4.8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应勤测锚位,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链器是否正常,并应认真督促值班水手每小时至少一次去船首检查锚链和锚机、锚装置的情况。
4.4.9能见度不良,必须认真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鸣笛“·—·”开亮各层甲板的照明灯,派水手分别去船首敲钟船尾敲锣。
4.4.10锚泊装卸作业除应执行系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尤应注意傍靠船舶的系缆、碰垫和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措施。根据船长指示及时松放锚链。
4.4.11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旗帜、锚球、开关锚灯及甲板照明灯以及各种信号灯、号灯。
4.4.12认真执行船长交代的各项工作。
4.5锚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4.5.1锚位及锚链情况。
4.5.2涨落潮和转头时间。
4.5.3周围锚泊船的距离、方位及动态。
4.5.4信号、号灯的显示情况。
4.5.5天气情况以及恶劣天气(如能见度不良、大风浪等)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4.5.6有关装卸业务参照系泊值班的相应交接内容。
4.5.7对于傍靠船舶有关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
4.5.8开启VHF并保持不间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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