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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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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汇编(精选33篇)

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1

  多点沟通,少点抱怨;多点理解,少点争执。

  管理:整顿,整理,清扫,清洁,素养。

  塑造人的品质,建立管理根基。

  为自己养成一个好习惯,给别人留下一个好印象。每天进一步,踏上成功路。

  以厂为校,以厂为家。互相学习,互相关怀,遵守厂规、厂纪,争当优秀员工!

  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

  得意时应善待他人,失意时你会需要他们。

  企业的成功来自于每一位员工的付出,只有勇于承担责任,才能承担更大的责任。

  强化竞争意识,营造团队精神,追求客户满意,是你我的责任。

  自检互检,确保品质零缺点。

  没有执行力,就没有竞争力。

  只有不完美的产品,有挑剔的客户,要有好的灌溉,才有好的结果!

  宁做事前检查,不可事后返工!

  凡是工作,必有计划;凡是计划,必有结果;凡是结果,必有责任;凡是责任,必有检查;凡是检查,必有惩罚。

  “艰苦坚实,诚信承诺,实干实效”以艰苦的作风打拼坚实的企业基础;以诚实的信念承诺一流的企业服务;以实干的精神创造高效的企业业绩。

  员工是公司的第一产品;培养优秀的'员工,是企业运作的首要目标。

  多思考才能创新,勤检讨才有进步。

  知识从学习中获得,素质从改善中进步。

  态度决定行动,行为培养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严谨思考,严密操作;严格检查,严肃验证。

  今天的付出,明天的回报。

  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做一个合格的员工。

  你的自觉贡献,才有公司的辉煌群策群力,相融共生。

  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

  一个木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最短的木板决定的高起点。

  严要求抓质量,保安全,促进度,争一流。

  人们所认识到的是成功者往往经历了更多的失败,只是他们从失败中站起来并继续向前

  失败并非坏事,一次失败能教会你许多,甚至比你大学里所学的还有用

  破产是一种暂时的困境,贫困是一种思想的状态

  花费数百元买一本书,便可以获得别人的智慧经验然而,如果你全盘模仿,不加思考,那有时就会画虎不成反类犬

  年轻人欠缺经验,但请不要忘记:年轻是你最大的本钱不要怕犯错,也不要畏惧挑战,你应该坚持到底,在出人头地的过程中努力再努力

  获得成功有两个重要的前题:一是坚决,二是忍耐

  只要有坚强的持久心,一个庸俗平凡的人也会有成功的一天,否则即使是一个才识卓越的人,也只能遭遇失败的命运

  当你在事业上遇到挫折,有"打退堂鼓"的念头时,你应该加以注意,这是最危险的时候!

  坚持下去,成功就在下一个街角处等着你

  机会并不会自动地转化为钞票——其中还必须有其他因素简单地说,你必须能够看到它,然后必须相信你能抓住它

  强烈的欲望也是非常重要的人需要有强大的动力才能在好的职业中获得成功你必须在心中有非分之想,你必须尽力抓住那个机会

  企业发展需要的是机会,而机会对于有眼光的领导人来说,一次也就够了

  科学技术的进步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而人们要不断适应这种时代的变化,而不要坐等未来,失去自我发展的良好机会

  每一天都会有一个机遇,每一天都会有一个对某个人有用的机遇,每一天都会有一个前所未有的、绝不会再来的机会

  幸运之神会光顾世界上的每一个人,但如果她发现这个人并没有准备好要迎接她时,她就会从大门里走进来,然后从窗子里飞出去

  最有希望的成功者,并不是才华最出众的人,而是那些最善于利用每一时机发掘开拓的人

  一个人想要成功,就要学会在机遇从头顶上飞过时跳起来抓住它这样逮到机遇的机会就会增大

  人生的选择决定一切

  每项事业成功都离不开选择,而只有不同寻常的选择才会获取不同寻常的成功

  成功的轨迹作为一种策略路线,从一开始就应该走上正轨

  失败是成大事者之母

  这个世界并不在乎你的自尊,只在乎你做出来的成绩,然后再去强调你的感受

  他之所以为自己所领导的微软而感到自豪,是因为在这个团体中聚集了一大批与他一样热爱微软事业的人

  一个管理者如果不了解其下属的工作,那他就无法有效地管理他们

  对人才的运用,仅仅限于收罗是远远不够的,重要的是对人才不仅要善于识别其长处,而且要敢于大胆地使用,以让其充分显示自己的才能

  微软公司在用人上所表现出的胆略与气魄是别的公司无可比拟的

  对于一个大公司而言,没有一支强有力的服务队伍,给用户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那简直是难以想象的

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2

  1、宾客离开宾馆时,服务员应及时进入客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应及时追交宾客.

  2、如未能及时交给宾客应立即上交总台,总台应查清并记下宾客单位、地址、姓名,并对遗留物品进行封存。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并设法与失主取得联系,以便归还。

  3、在归还物品前,应将宾客的姓名、单位、遗留物和数量核对清楚,确实无误后方可将遗留物归还。

  4、如得到失主收到遗留物品的消息应及时报告领导。

  5、因特殊情况在1—3个月内确实找不到失主的应将遗留物品上交,客房转交招待所保管。

  6、对处理遗留物品有显著成绩的视情况给予奖励。

  楼层物资保管制度

  1、楼层公用物资由各楼长负责保管。每月定期全面清点一次,并将物资增减情况如实反映在清查表上报客房部。

  2、客人离开宾馆时要及时清点客房内用具。发现减少或损坏时应及时追赔。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记录下来以备后查。

  3、凡楼层公用物资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有工作需要应报部门领导,经同意后办理借用手续。

  4、送洗、回收被褥时,应与洗衣房当面点清交接,并妥善保管送洗清单,不得遗失,保证数量准确无误。

  5、如发现有将公物外流者以一罚十,严重者开除处理。

  6、发现楼层物资减少,损坏应及时追查原因,属责任心差遗失、损坏的要照原价赔偿。

  7、楼层物资移交时,须有监交人和移交表,并将移交情况如实反映清楚,由交接人、监交人签名盖章。

  8、全体人员要树立主人翁思想,加强责任心,爱护一切公物,共同做好楼层物资保管工作

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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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3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整改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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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位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表示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再续的;

  (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保险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以上情况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医院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单位依本规定第14条和第16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16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5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6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长白班: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三班:白班8:00~16:00;中班16:00~24:00;夜班0:00~8:00

  第27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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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29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0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安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1条公司根据工作性质实行岗位工资和吨纸效益工资+工龄工资。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制定。

  第3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3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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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3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3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0条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轨道交通管理,促进轨道交通建设和可持续性发展,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是指本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线路、地面线路、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等)、车辆及车辆段、机电设备系统、变电站(所)等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投资、运营、安全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依照本办法,负责轨道交通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公安局地铁公安分局(以下简称公安机关)负责轨道交通的治安管理,维护轨道交通治安秩序,依法处理损坏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市容、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沿线各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南京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将轨道交通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城市公共交通总体规划,分期组织实施。

  本市轨道交通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多元投资、分期建设、规范运营、集中管理、安全便捷、服务优质的原则。

  第七条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实行政府投资与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原则。本市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和经营轨道交通,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实施特许经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支持与配合轨道交通建设,不得阻碍或影响轨道交通工

  程建设和运营的进行。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十条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经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进行。

  轨道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线网总体规划和轨道交通线网各线路的详细规划。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本市设定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范围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

  第十二条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其用途。

  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对上方和周围已有建(构)筑物的影响,保障其安全。

  第十三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轨道交通车站用地时,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专业规划,以及客流量、乘客换乘需要和用地条件,预留换乘枢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

  换乘枢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实行“地面服从地下”的原则。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控制区内的地面各项建设,应当服从和配合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与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相冲突时,由市规划、国土、建设和市政公用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轨道交通建设优先的原则进行协调和处理。

  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对城市交通造成重大影响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制订交通疏解方案。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符合保护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技术规定。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涉及国家、地方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中尚未明确的部分,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可以制定轨道交通工程的企业技术标准,并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工程竣工保修期间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在车站或通风口附近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保障轨道交通的通风安全,并与周围景观协调一致。轨道交通工程沿线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竣工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营。

  试运营达到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并依法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第十九条本市设立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和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边线两侧各50米内;

  (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外边线各30米内;

  (三)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各10米范围内。

  软土、砂土、溶洞、高含水率地质条件特殊的地段,安全保护区范围可以适当扩大,但应当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范围如下:

  (一)地下工程(车站、隧道等)结构边线外侧5米内;

  (二)高架车站及高架线路工程结构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

  (三)地面车站及地面线路路堤或路堑边线外侧3米内;

  (四)车辆段用地范围外侧3米内。

  第二十条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下列活动的,必须制定保护轨道交通设施的方案:

  (一)建造、拆卸建(构)筑物;

  (二)从事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作业;

  (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

  (四)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旁进行敷设管线等作业。

  第二十一条在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地面、地下工程项目及进行钻探作业,不得在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进行空中施工作业。

  第二十二条在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安全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内,确需进行建设的,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应当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论证,施工过程应当接受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单位安全监控。

  第三章设施管理和安全运营

  第二十三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必须加强对轨道交通的管理和保护,确保轨道交通运营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列车的正常运行,制定服务规范,安全、正点运送乘客。

  电力、供水、通信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保证轨道交通用电、用水、通讯需要,保障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运营设施和服务设施,及时维修和更新,确保轨道交通设施处于可安全运行的状态,保持售票、检票、自动扶梯、车辆、通风、照明等设备完好,保持车站、车厢整洁,做到出入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第二十五条轨道交通车站及列车车厢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防汛、防护、报警、救援等器材和设备。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保障器材和设备完好。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在车站应当设置公用电话、废物箱等必要的服务设施。车站、车辆的广告设置应当合法、规范、整齐、文明。

  第二十六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列车因故延误或需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时,应当通过媒体或其他有效手段及时向公众告示。

  第二十七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驾驶、调度等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轨道交通客运服务人员应当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文明服务,礼貌待客,用语规范;报站及时,播音清晰。

  第二十八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维护车站内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发生险情时,及时引导乘客疏散;

  (二)及时劝阻、制止可能导致危险发生的行为。对劝阻、制止无效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九条轨道交通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按照规定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市政府批准的票价并予以公布。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轨道交

  通票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统一的.、便于乘客换乘的轨道交通车票制式。

  第三十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乘客乘坐轨道交通,必须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时,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全程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全程票价5倍以下票款。

  第三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法运营规定和服务质量的投诉。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自接受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三十二条轨道交通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影响运行时,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组织力量及时排除故障,恢复运行;暂时无法恢复运行时,应当及时组织乘客疏散和换乘。

  第三十三条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腐蚀性的危险品乘车。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可以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对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者有放射性、腐蚀性危险品的乘客,应当责令其出站;拒不出站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进入轨道交通车站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配合公安人员、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

  (二)遵守安全指示标志,听从车站工作人员指挥;2

  (三)候车时站在安全线内侧,乘车时先下后上,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

  第三十五条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擅自进入轨道线路、隧道等禁止进入的区域;

  (三)强行上下列车;

  (四)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

  (五)损坏车辆、隧道、轨道;

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5

  1、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因此,要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纳入安全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审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5、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7、及时、如实汇报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8、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并落实和审批使用;

  9、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并落实工作安排;

  10、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6

  首先,我坚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个人的良好素质是通过我们的知识、工作、待人接物以及丰富的个人内涵等方面综合体现的。以过硬的业务技能为客户提供服务。高素质体现的一个方面就是接待客户礼仪大方。我们提供的'文明优质服务,我认为首先是一种内心的深刻感受,而不是生硬的词语和格式化的程序。做到这一点就要加强学习,知识面要宽,理解问题要深刻,对经营的金融产品要全部熟练掌握。高素质员工的服务既能塑造自身形象,更能展现整个良好形象。

  其次,我们要用真心去感动客户。感动是一种心灵的颤动和情感的升华。在不违反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我们要处处以“客户为中心”的精神去服务,带着这样的心态去为客户服务,才能感动客户。只有给客户以关爱,视客户为亲人,才能获得客户的回报。这就要求我们在平时服务中多听客户的建议,多积累资料,到了具体服务时,主动

  迎合客户的心理,尤其是一些老客户、大户、优良客户。走进客户的心还在于服务方式的改进,比如特定客户上门服务。服务源自于真诚,只有通过心贴心的服务才能走进客户的心,才能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客户群。

  总之,我们每一个平凡的工作日,体现在每一个普通的岗位上。如果我们人人都能成为一个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人,把工作当成一种享受,把工作当成一种使命,那我们的一定会蒸蒸日上,做一个敬业爱岗的员工,在平凡的岗位上尽情展现我们的才能和智慧,因为信合的发展就是我们的明天!

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7

  目 录

  一、总则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费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提高本公司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增强江西分公司的总体素质,加强企业的管理体系,为今后江西分公司能适应组建行业集团公司开拓性的发展需要,体现企业制度管理和自我约束力,根据江西分公司的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本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

  2.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出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6.公司实行“绩效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与奖励。

  7.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拟稿,文件形成后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

  2. 业务文件已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经理审核签发。

  3. 以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4.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送结果。

  5. 经签发的文件原件送办公室存档。

  6. 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签收,并于接见当日,按领导批准的要求送交有关部门,文件阅亦部门和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不能办理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项。

  2.打印所有文件必须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方可打印,各部门拟草的文件、合同、资料等,也由办公室统一打印,打印文件、传真均须逐次登记,以备查验。

  3.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重时因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核对清楚按时完成。

  四、办公用品购置、领取规定

  1. 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写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各部门和人员所需领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册表出库办理签字,对部门用品需部门负责人填报购置表,报办公室统一购置,由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购置并使用。

  2.办公用品购置后,由行政部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购置发票,清单入库,出库手续齐全到财务室予以报销,手续不全不予报销。

  3.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5.个人领取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或外借,工作调动离职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或报总经理。

  2.工作时间按双休制,假日由总部统一安排。

  3.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后向批准人销假,批准假条报办公室。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假超过一天扣一天工资以此类推。

  4.上班时间开始后十分钟至三十分钟内到达,按迟到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下班提前三十分钟以内者按早退论处,超过三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五次者,扣发五天工资,累计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发十天工资,累计达十次以上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

  6.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一天者扣发五天工资,并给予一次性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两天者扣发十天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三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发所有工资和待遇,每月累计旷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辞退。

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8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企业所有入职人员须满18周岁,无刑事记录,身体健康且作风正派。

  二、本企业所聘任各级员工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原则。

  三、入职时需按本企业《入职申请表》要求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凭有效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彩照2张。所有资料如有虚假将被企业无条件辞退,如因提供假资料造成企业损失的,当事人要负赔偿责任。

  四、所有职员在入职时须与企业订《劳动合同》,被正式录用员工严重违反企业各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入职及离职规定

  (1) 员工入职时,必须经过企业组织的厂纪厂规培训及基本工作技能知识培训,相关人员确认其胜任工作的,即可正式上岗。

  (2) 试用期满经各级考核合格方可填写转正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3) 试用期内要求离职者,按未结工资余额发放,试用期满后,个人原因要求离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4) 凡旷工或无故超假3天,或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者,一律当自动离职处理。从自动离职之日起,企业与当事人不再发生任何劳资关系,解除劳动合同。

  (5) 员工在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本企业人事管理规则或工作上无法胜任的情形者,经企业进行岗位调配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调整工作岗位的薪随岗走)解除劳工合同。

  (6) 所有离职(开除、辞退、辞工)人员应在审批的离职日期于当天内到各级主管部门办理离职手续,过期未办理者,当自动离职处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不得再进入企业任何地方。

  六、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财务造成重大损失的,当事人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损害企业形象者;

  (2) 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x赂、佣金情节严重者;

  (3) 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且情节严重者;

  (4)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 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散步谣言、挑拨离间,扰乱工作、生产秩序,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和运作之行为者;

  (6) 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文件者;

  (7) 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企业之设施、机器设备、资料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企业业务遭受损失者;

  (8) 擅自兼职为其他企业服务者;

  (9) 违背国家法令或违反企业规章和安全条例情节严重者;

  (10) 在禁烟区吸烟屡教屡犯,随时吐痰屡教屡犯者;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企业反对岗位歧视、每位员工都享有平等就业权利。

  二、所有员工都有按劳取酬的权利,所有员工按企业的工作岗位劳动制度,工作绩效等领取相应的薪酬。

  三、每位员工都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有好的建议方案都可提出书面报告。对于企业的各种不良现象均可提出口头或书面投诉。

  四、每位员工都有保护本企业人、财、物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共同维护企业形象的权利和义务。

  五、每位员工都有揭发违规人员、反对有损企业形象、利益等活动(例如蓄意罢工,破坏窃取企业财务等)的权利和义务。

  六、每位员工都有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互助友爱和谐相处,确保本职工作按时按质量完成的义务。

  七、每位员工都有做好义务消防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八、每位员工都有遵守部门及车间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权利和义务。

  九、员工在工作时确保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可进行工作。对违反制度操作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并追究违反者的责任。

  十、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定而造成意外由当事人自己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三章:员工福利

  一、特殊工作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由企业为其购买相应保险。

  二、特殊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工种补贴,发给相应的劳保用品。

  三、工伤事故及其意外事故均可在24小时内报企业行政部给予协助或向保险企业索赔的手续办理。

  四、企业员工均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企业制度规定的假期。

  五、企业按期发放员工工资。

  第四章:日常及工作行为规范

  一、工作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一切服从上级安排。

  二、保持工作及企业内坏境整洁卫生,严禁随地吐痰,要爱护企业内所有花草绿化及一切公共设施,为全体员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及工作环境。

  三、所有办公室人员不准穿拖鞋上班,尽量做到仪表大方得体,服装整洁干净,精力充沛。

  四、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一切事务。

  五、不得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及其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六、不得擅自带非本企业人员进入企业。

  七、不得损坏、占有或偷窃企业及他人财物。

  八、不得故意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煽动及参与罢工。

  九、不得参与非法组织及违法乱纪活动。

  十、不得经营或出售与企业类似产品在企业以外兼职。

  十一、遵守企业一切规章制度及公告。

  十二、严禁在企业内干私活。对工作失职造成质量或经济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按物品价值赔偿。

  第五章:过失种类及处罚

  一、 擅离工作岗位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给予50-500元罚款,严重者送司法机关 处理。

  二、 故意破坏安全、消防、生产用品等一切企业财产者,除按原价赔偿,另外给予当事人500元以内罚款,并立即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 泄露企业各种机密造成企业重大损失者,追究当事人经济赔偿损失和法律责任。

  四、 违反企业消防电力规定造成损失,轻者罚款500元以内,并追究经济责任,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 偷窃企业及他人财物者,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 在企业内聚从赌博,首次罚款1000元,重犯给予罚款5000元,屡教屡犯者,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 故意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煽动及参与罢工者处予相应罚款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 在企业内打架、辱骂威胁上司者处以300-20__元以内罚款;严重者立即开除,送公安机关处理。

  九、 参与非法组织及有违法乱纪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 破坏企业环境卫生随地吐痰者,每次扣罚500元,随便丢垃圾者给予罚款100元/次。

  十一、 消极怠工者,造成企业延误生产货期者赔偿相应损失。

  十二、 在禁烟区内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者,管理人员一次罚款300元,员工罚款200元,并及时行政记大过一次。

  十三、 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戏、吵闹及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首次罚款100元。

  十四、 因工作疏忽,造成过失使企业利益受到损失的,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六章:奖励条例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1) 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优质完成重大或特殊之任务者。

  (2) 团队协作精神之典范者。

  (3) 言行口碑良好,较好维护企业及个人形象之楷模者。

  (4) 为企业争得荣誉者。

  (5) 年度全勤或先进个人者。

  (6) 对舞弊或者其他伤害企业权益之行为有事先检举或防止企业权益受损失者。

  (7) 平凡岗位取得不平凡业绩者。在本职岗位上对企业有重大贡献,谌为全企业同仁职楷模者。

  (8)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技术改进等积极提出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9) 遇有灾难或突发事件用于负责、处理适宜者。

  (10) 年终评定的杰出员工。

  (11) 当企业财产或员工安全遭受重大威胁时,奋不顾身,冒险抢救,防止或减少损失者。

  (12) 连续服务满五年,业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过以上处分者。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板房主管担任企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企业消防工作的领导管理与协调。

  二、各部门主管为企业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员,并担任该工作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和该区域的消防联络员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管理好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都有参加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四、严禁在企业内非吸烟区吸烟。

  五、严禁在企业内违章试用明火,若工作需要烧焊(气割)的,必须执行有关防火措施。

  六、严禁电线乱拉乱接和使用铜线或铁线作熔断器保险丝。

  七、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损坏一切消防设施,保持电制箱及灭火器的清洁卫生。

  八、要定期对消防系统、消防器材应急灯及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维护和保养。

  九、保持走火通道的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放置物件在通道上而造成堵塞。

  十、仓库堆放货物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堆放,保持整齐归一的放置。

  十一、 在新工人和员工转换岗位是要实行(三级)安全知识培训教育,也要定期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十二、 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存放及运输,并设置专人负责。

  十三、 各部门负责人每日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及夜间明岗巡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期整改,检查发现的大隐患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和入档管理。

  十四、 所有关电的问题应由专职电工负责处理,其余人员不得乱动。

  十五、 如个人违反规定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将由其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 企业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为,设置防火标志,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十七、 其他按企业有关规定及《消防法》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解释权属人事行政管理负责。

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9

  (一)电子实训室管理办法与注意事项

  1、实训前应仔细阅读实训教材和有关书籍,弄清实训目的、原理和实训所用的仪器设备,明确实训方法、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并在每学期的前二周内递交实训申请、以备实训室安排课表和器材的准备。

  2、实训应由任课教师同意,并在任课教师和实训教师共同配合下完成。

  3、进入实训室前,要在实训室登记本上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状况。

  4、在实训室内要遵守纪律,保持卫生,不吸烟,不喧哗,不进行与实训无关的活动。

  5、实训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如实、详细、完整地记录实训现象和原始数据。

  6、要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实训仪器设备,在没弄清使用方法之前,不许乱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实训教师,不得随意处理。

  7、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等实训材料。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训教师,填写破损报告单,由实训室审核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8、实训结束后,要整理好仪器设备,经实训教师签字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9、各实训室仪器、物品、桌凳原则上均不能借出,特殊情况需借用的必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并履行借用手续,方可借出,使用完毕由当事人及时归还。

  (二)电子实训室操作规程

  1、进入实训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训室和使用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工具。

  3、需在本实训室进行的教学、科研等活动,须事先向实训室提出申请,通过实训室负责人的统筹安排后方可进行,并作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4、实训教学过程中,学生须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实训,并随时接受值班教师的检查。

  5、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向值班教师报告,便于及时处理,对违章操作导致人身伤害者、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者,按学院的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6、严禁携带与教学、科研活动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室。

  7、爱护公物,本着节约原则使用消耗性材料。

  8、实训完毕后,需清点器材并归还原处,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同时切断电源,做好清洁卫生、关闭门窗等安全卫生工作。

  (三)电子实训室教师职责

  1、实训教师要根据实训教学计划,准备好实训指导书,配备好实训内容所需的'实训仪器及实训元器件。

  2、向学生宣讲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严格按规定要求学生,对违章违纪的学生及时批评教育纠正,实训完成后要检查学生使用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无问题后方可让学生离开。

  3、认真讲解有关实训原理和方法,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他们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熟练掌握实训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操作规程,做到实训课前有准备,课后有检查维护。

  5、认真及时批改实训报告,对不合格的要令其重写或重做。

  6、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改进实训教学方法。

  7、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

  8、管好实训室仪器设备,要建立实物明细帐卡,每学期应进行实物清点,科学存放,保持整洁,定期检查,力争延长使用寿命。

  9、建立健全实训耗材及元器件的登记工作,要有入账和领用记录。

  10、每学期要根据学校的财力及教学需要提出添置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实训耗材的申请,要确定补充和消耗的定额。

  11、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确保实训室工作正常运行。

  12、严格作息时间,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四)电子实训室学生实训守则

  1、实训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及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原理、方法、步骤。

  2、服从实训指导老师的安排,按时在指定的实训台前实训,不得随意更换实训位置。

  3、严格遵守实训规程,熟悉仪器设备使用方法。非本次实训使用的设备,不许动用。

  4、实训严格按照实训教师的安排及实训规程进行,严禁进行一切不安全操作。

  5、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发现丢失及损坏要及时报告,不得自行处理。实训完毕,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6、自己动手,独立思考,认真正确完成实训和实训报告。

  7、保持肃静,不得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不准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保持实训室和仪器设备卫生整洁。

  8、发生事故要保持镇静,及时报告和排除。

  9、服从实训老师管理,对违反规定或造成仪器、设备和实训器材丢失、损坏者,实训老师有权中止其实训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电子实训室安全制度

  1、做好实训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工作的保证。实训室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实训室工作人员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了解防盗常识,掌握事故急救方法,杜绝事故隐患,定期对实训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安全制度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3、实训室仪器设备要严格按照实训规程操作,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的安全意识。

  4、每个实训室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消防器材。实训室全体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5、实训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取暖、烧水,严禁吸烟,做与实训无关的事,实训室及走廊不得存放生活用品,不得乱丢废物,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批评处罚。

  6、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报修。

  7、实训室钥匙不能出借他人。

  8、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杂物,各种安全设施完好齐全。

  9、实训室人员离开实训室时,应对实训室的门、窗、电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能离开实训室。暂时不能解决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规章制度汇编 篇10

  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五个方面:

  一、公司员工出勤考勤管理制度。

  二、员工岗位责任制。

  三、业绩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

  四、物资领用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领导班子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的作用

  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是每一个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一套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在企业与劳动者出现劳动争议时,为企业提供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符合该条规定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会成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依据,从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某加油站《员工手册》中有这样的规定: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小张于XX年2月到该加油站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加油站值班经理发给小张一本《员工手册》,并要求其阅读后签字确认。4月的一天,小张在工作中遇见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两人聊到兴头上,老同学递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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